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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不亲爱的孟先生-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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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她气昏了头,掐得我手臂淤青,把我按到电话机旁边,逼迫我给我爸打电话。
  但他永远也不会回,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拨过去,一直等到我妈哭得没有了力气,松开对我的钳制,我才能悄悄回到房间去。
  稍微再长大些,我也听说有些孩子天生伶俐,小小年纪就能在大动干戈的父母之间游刃有余地斡旋。想来我属于相当不中用的那种,只会躲得远远的。所以每当我在学校里写完作业,发现为时尚早,就倒吊在操场边的双杠上,像等着天黑的蜘蛛一样,等太阳落到头顶上去。
  在颠倒的世界里独自度过的第六天傍晚,我看见孟先生挎着书包走过来,在我面前蹲下。
  “谁家的獾躲在这里?”
  “这几天为什么都不跟我一起回家?”
  “我不想回家。”我说。
  我听见自己的声带因为倒立而怪异地震动,像一只打嗝的癞蛤蟆。
  孟先生伸手轻轻捏住我的鼻子:“为什么?”
  我不得不张开嘴,呼吸时发出鸭子的嘎声:“我爸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了。”
  孟先生的笑一下子冻在了唇边。夕阳正好落在他的睫毛上,浓黑的末梢凝着一点淡金,柔软得像天际缓缓四合的夜色。
  我的眼泪差点滚出来,只好响亮地吸了一声鼻子,攥住他离开我鼻子的手。
  “你会不会看不起我?”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他也握住我的,“我永远不会看不起你。”
  “我要下来。”
  脑袋充血得厉害,我已经开始头晕目眩了。
  他一只手扶着我的背,一只手拉着我,我头朝地摔下双杠,一头撞进他怀里,太阳穴的血管因为长时间充血而轰鸣不止,耳朵里喧嚣鼓噪,将他的声音都冲淡了。
  “绕路回家吗?我们走河边,可以看白鹭。”
  从高中回家的路并不会经过河边,我们专程绕了一截。那条河不宽,岸边栽的全是柳树。一到春天,大朵大朵的柳絮吹得我们满头都是,晚风直剌剌扑在脸上,河水的湿腥气息新鲜得如同一个爽利的吻。
  孟先生很会说笑话,我们笑了一路。但他跟我打赌总是输,说要背我,因为我笑他细胳膊细腿。
  心脏都在肚子里和肠子绞成一团乱麻了,却还要在面上装得云淡风轻,真够呛的。暗恋可真是活受罪,我发誓以后再也不要暗地里喜欢什么人了。
  这一次姑且先算了吧。
  我小心翼翼地吊在他背上,故意放沉身子,让他半拖半背。孟先生被挂得喘不上气了,上半身作势往前一栽,瞬间失重的恐慌让我一咕噜跳下他的背,差点跌个狗吃屎。
  孟先生得逞大笑。
  夕阳下的河水又红又亮,像一匹驰骋的绸缎,岸上的两条影子被投得那样长,头也不回地抛下了我们,径自走到许多年后的夜色中去。


第13章 
  姑姑家背后也有一条小河。
  说是河,其实只是一条臭水沟,只不过隔得远,闻不到臭气,水里漂浮的垃圾隐约到可以忽略不计,这才给人一种美好的空想。
  我第一次来姑姑家是跟我爸一起。
  初三的暑假即将收尾,我爸难得清闲,居然带我出去吃了个饭,又一路走到我将要入读的高中。隔着镂空的围墙巡视了我即将入学的地方,他忽然打破了惯有的沉默。
  “去看看你姑姑,她家在这附近。”
  我没想到他会说这个。
  自打爷爷和奶奶的葬礼上见过两面后,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我旁敲侧击地跟我妈打听这个神秘的亲戚,遭到了她声色俱厉的训斥,于是“姑姑”这个词就躺在了我的禁语黑名单里。
  我一直坚信,我那个徒有虚名的姑姑应当是这个家的禁忌,光鲜底下看不见的暗疮。毕竟爷爷奶奶在世的时候,从未听他们提起关于这个女儿,一个字也没有。
  我爸当真是一个行事如风的不羁男人,路上同我半句解释也没有。眼见一个破旧的小区越来越近,我终于忍不住,万分斟酌地开口:“姑姑她,她是不是……”
  我不知道该怎么恰当的表达,毕竟不管是“疯子”、“精神有问题”或“精神病人”,听起来都仿佛暗含讥讽。
  “是。”
  他答应得干脆利落。
  尽管话没说完,但我敢肯定他知道我问的是什么。可他故意不看我,只管朝前走,街边梧桐树连成的大片浓阴被他毫不留情地踩过,整条街在风里发出海浪般明快的呢喃。
  小区里树很多,静得出奇,连蝉鸣都远在天边。一走进不见阳光的阴影里,老房子独有的霉潮气味就急不可耐地朝我扑过来。我爸轻车熟路地七绕八拐,在某个角落一转,我就看见姑姑坐在竹编的椅子上挽毛线。
  几年不见,我竟然还能一眼认出她。
  她一抬头就看见了我们。我飞快地躲闪了一下那道目光。她仿佛有些惊讶,想要站起来,但毛线绷在两条腿上,使她只能虾子似的弓着背。
  “你们来啦。”
  我父亲空着手,手指无措地虚抓了两把空气,点了点头。
  姑姑慢慢地将毛线收起来,裹好,慎重地放进脚边的袋子里。这期间我爸一直沉默,等到姑姑再开口时,东边那匹野马似的云已经飘到了西边,被屋顶挡住,且破碎得不成样子了。
  姑姑说:“上去坐坐吧。”
  我爸说:“不去了,我们要走了。”他默然了一阵,“何遇君开学在这里念高中,我陪他来看看。”
  “噢。”姑姑的手在衣摆上揩了揩,蹭掉黏在手上的毛线绒,冲我点点头。
  “去吧。”
  我爸掉头朝外走了。
  我急匆匆地说了句“姑姑再见”,追着去了。
  第二次是高中开学不久,放学遇上暴雨,我在路口碰见姑姑,于是跟她回了家。
  我对这个只见过寥寥几面的亲戚莫名有一种天生的亲近。她好像也很喜欢我,还常常到学校门口的那条窄街上等我,叫我去她家吃饭。但姑姑做饭的手艺实在欠佳,我又不好当面拒绝,只能含含糊糊地糊弄过去,直到有一回她直截了当地问我:“我做饭不好吃吧?”
  我说是。
  她就笑,说我也觉得不好吃。
  于是后来变成我去她家下厨房,多亏她对吃不挑剔,我那点三脚猫功夫才有了用武之地。久而久之,有几个菜倒做得像模像样了。
  姑姑的房子很大,除了客厅、卧室和厨房,还有两间屋子,一间是书房,一间不知道叫什么,或许只是空着没有收拾,堆着陈旧的杂物,物什上盖了一层冬雾那么厚的灰。
  我就是趴在这间屋子的玻璃上看那条河。河水弯弯绕绕地穿过高低不平的老旧房屋,在阳光底下反射着黏稠的光,像戴在松弛皮肤上一条珠光宝气的项链。
  “你在看什么?”姑姑问。
  “那条河。”
  我的手指点了点玻璃窗,把灰蒙蒙的玻璃戳出一个明亮的圆洞。
  “那条河马上要被填掉了。”
  “为什么?”
  “太脏了,细菌多,夏天全是苍蝇和蚊子,小孩子容易得传染病,大家就提意见去了。”
  这听起来像一场合众谋杀。
  她又说:“给你吃苹果。”
  一个长得歪斜可笑的小苹果递过来,皮已经起了皱,老态龙钟,上面挂着水珠,刚刚洗过。但我立刻发现了上面一个裸露的小洞,还没有小指的指甲盖大。
  “这个被虫咬了。”
  “没坏,能吃。”姑姑说着话,走出去了。
  她还是穿那几种颜色的衣服,黑的,墨蓝的,棕黑的,军绿的,几十年前的陈旧款式。短发整齐得在耳朵后面贴着,银白丝丝缕缕。
  有时我想,她如果死了,也不会叫人稀奇英年早逝。哪里有老得这样快的人?简直把一年过成了十年。
  “你那个朋友怎么不来了?”
  我从房间来到客厅,她在用针线缝被子,头也不抬地问。
  孟先生来姑姑家坐过两回,她知道我们玩得好
  我没有撩开椅子上搭着的被套,直接坐在上面。被子两头作衬的白布刚洗过,硬挺挺的,中间桃红的缎面上红针绿线绣的“喜上眉梢”,光影映上姑姑的脸,弥漫着一种艳俗空洞的热闹。
  “吵架了。”我用指头抠着喜鹊大得恐怖的圆眼珠,说。
  姑姑用嘴抿湿棉线,眯着眼睛穿针,神情肃穆:“嗯……为什么?”
  从哪里说起?
  哦,对——我发觉自己可能是个同性恋,对最好的朋友怀着一种怪异的感情。
  我很难说自己是否喜欢孟潜声,因为我从前并没有对什么人有过这种喜欢。
  如果他知道了,会觉得我是个怪物吧?
  也许……不会呢?
  “也许”这个词很狡猾,容易让人将心里幽微的希望之火燃成燎原之势,诱以光明浩荡的假象,教人暴虎冯河,全然忘却还有粉身碎骨的可能性。
  我还认真地幻想过,也许在我向孟先生剖白心迹之后,会喜出望外地发现我并非一厢情愿。那时整个世界都把我们当成洪水猛兽,我们两个人只能相依为命,浪迹天涯。
  活脱脱一个男版的《末路狂花》。
  想到这里,我突然困惑起来了。我这样惶惶不可终日,究竟是为自己是个同性恋而恐慌,还是在我自己都没有觉察的潜意识里,心安理得地放纵欲求,只不过为了孟潜声患得患失?
  体育课打完球,我们一起去厕所外面洗手,他一直跟我说话,我只留心听他的声音,半点内容也没有听进去,他重复了两三遍,终于忍无可忍,刚洗完的手在我脸上不轻不重地揪了一把。
  “你再装?”
  孟先生的声音已经很像他父亲了,郁沉沉的。刚打完球的手很烫,初冬的水又冰,挨在我脸皮上,登时冰炭齐下,冰的愈冰,热的愈烫;冻得血液留凝,烧得皮肉消解。
  我条件反射地挥开他的手,没控制好力道,甩在他手背上,“啪”的一声,十分爽脆。他第一反应不是叫疼,反而来看我的侧脸:“弄疼你了?”
  我胡乱答应了两声,原本要走,发现他手背上鲜红一片,又不争气地迈不开腿:“给我看看手。”
  他伸出手,自己看了一眼,才注意到似的:“红了。”
  我只能认命地拖着他的手去冲冷水。
  “我最近老是惹你不高兴?”
  他的呼吸凉飕飕地吹到我后颈上,又说:“月底你要过生日了,想好怎么过了吗?”
  “这个月才放开头,还早呢。放学去书店看看吗?”
  我理直气壮地拽着他的手不放,心底那份见不得光的小心思也被这短暂的理直气壮盖了风头。
  “肖芳说她家那边开了一家新书店,比学校外面这个大很多,让我放学跟她一起去,你也来吗?”
  肖芳住的离学校不远不近,跟我和孟先生回家的路是截然相反的方向。
  我关掉了水龙头:“她为什么叫你去?”
  “她前两天问我借了期刊,就说一起去逛逛。”
  话音刚落,一阵笑声由远及近,几个女生手挽着手走过来,中间那个笑得眉眼弯弯的,不是班长肖芳又是谁?
  那几个女生看清我们俩,笑得更开心了,你看我我看你,挤眉弄眼地打暗号,隐秘的快活气氛只在她们之间流动,一点都不泻到外头来。
  左右的女生默契地稍稍一挤,肖芳就不由自主地往前冲了一步,差点扑到孟先生身上。女孩子们窃窃笑得轻盈,肖芳转头瞪了她们一眼,摸了摸头发,冲孟先生一笑。
  “刚打完球?”
  孟先生点点头。
  “我们刚才在操场边上都看到啦,以前都不知道你打球这么厉害,进了四个还是五个?”
  孟先生笑了笑:“我也没数,不记得。”
  肖芳扑哧笑了出来,和女孩子们搭讪着拐进了女卫生间。
  我凉飕飕道:“很关心你啊?”
  “之前几次我帮她值日。”孟先生跟着我往教室走,“我以前也觉得她不好说话,其实她人私底下挺好的。”
  好什么好?无事献殷勤!
  我有点犯无名火,岔开话头:“她家那边跟我们不顺路,去一趟多耽误时间。”
  孟先生善解人意:“也对。那不然今天你先回家?”
  气死我也。
  放学后,我磨磨蹭蹭地收拾书包,往孟先生那边瞟。
  前阵子老师换了座位,他现在和肖芳同桌。两人已经收拾好了,背着书包往外走,肖芳手里摊着本作文本,不知道在说什么,指给孟先生看,两人一齐笑起来。
  眼见人就要走出教室,我叫了声“孟潜声”,孟先生和肖芳齐齐转头看过来。
  孟先生笑道:“你路上注意安全,明天见。”
  肖芳也说:“那我们就先走了,明天见!”
  我干巴巴地应了一声,落在两人后面。他们走得很快,转眼就成了指甲盖那么大的两个小东西,两个相依相偎的小东西。
  肖芳是不是喜欢孟潜声?
  这想法跳出来的一瞬间,心肝脾肺肾霎时没了依附,齐齐往下急坠,浑身血液却逆灌而上,摧枯拉朽,将脑子里看似坚如磐石的理智杀得片甲不留,一时间整个人就只剩了副空荡荡的皮囊,只嵌着一个念头。
  ——我从生下来就认识的孟潜声,就要叫别人抢走了!
  语文课,肖芳看了孟先生十四次,偷笑三次,同桌讨论五分钟,嘴没停过;数学课,肖芳偷看孟先生十次,偷偷对答案两次,孟先生借三角板三次。
  我随手翻到数学书的扉页写上“给孟潜声买三角板”。笔迹那叫一个铁画银钩,纸都被划穿了。
  今天放学孟先生又没有跟我一起回家。
  他和班上其他几个人留下来大扫除,班主任要求所有人离校,我只好背着包先走,经过文具店时买了新的三角板。
  第二天,我发现孟先生桌上放着一个浅绿色的三角板。
  那时候孟先生去接水了,肖芳笑着解释:“我老忘记带,所以家里买了好多,就顺便送了孟潜声一个。”
  还真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
  坐孟先生后面的关庭突然说:“啊对了!孟潜声生日正好是礼拜五,我们准备一起去馆子里吃饭,何遇君你也来吧!”
  我一愣。
  她说“我们”和“你”。
  正好孟先生回来,我立刻问他,他笑得有些无奈似的:“关庭问我生日来着。”
  关庭兴奋道:“孟潜声的生日居然是圣诞节!我们大家还可以一起过圣诞节,好浪漫啊!”
  浪漫个屁。
  孟先生问:“你也来?”
  我把人拉到一边:“之前不是说去市中心那家音像店吗?”
  孟先生奇怪道:“我们当时不是没定下来吗?”
  肖芳从孟先生背后探出身子,歪着头好奇地看向我们。
  “那你要跟他们去?”
  “是‘我们’。我过生日,你难道不来?”孟先生笑道,好声好气地打商量,“这样,你生日刚好礼拜天,到时候我们俩去市中心,行不行?”
  当然不行。
  这时我才发觉,原来自己也可以这么强硬又不讲理。
  “但是孟叔叔他们……”
  孟叔叔和丁阿姨不是每年都记得他生日的,有两年还记岔过日子。我搬出他们来,好比伤口上撒盐,用心险恶,可我找不到更好的理由了。
  孟先生微微收住了笑,说:“我爸单位有事,礼拜五不回来。”
  我下意识道:“我给你买蛋糕。”
  孟先生又忍不住笑了:“哪年不是搭着你的蛋糕?”
  “一起嘛,人多才热闹啊!你一个男生,爸妈还要管你?大不了撒个谎,我们给你作证。”关庭凑过来劝我,“是不是呀,小芳?”
  肖芳也笑:“是呀,过生日就是要人多才有意思。”
  被几双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我只能模棱两可地敷衍了两句。关庭还要说什么,万幸上课铃适时地响起,瞬间盖过了一切躁动。


第14章 
  在心里否定掉不知道第几十个假惺惺的借口后,我忍痛决定加入他们。
  孟先生多半是很想去的。毕竟只有我陪伴的冷清生日,他已经过得够多了,这个年纪,谁不希望被众星拱月似的围在中间?
  嘴上说着将心比心的话,实际上却只想饱餍自己的私心,实在算不得一个坦诚的追求者。
  ——没错,我现在正以“孟潜声暗中的天字一号追求者”自居。
  小孩子的心思变得比女人还快,虽说我那时候已不见得多小,但跟现在的年纪相比,姑且还可以这么叫吧。于是我给自己指了两条明路:不能放任自己,应该把这点危险的心思扼杀在萌芽之中;跟孟先生明说我喜欢他。
  前一条路已经看得到头了,肖芳多半喜欢孟先生,如果加上关庭这个煽风点火的奸臣,我仿佛都能想见几十年后“别时君未婚,儿女忽成行”的情形。
  我以过来人的身份提醒诸君,千万慎重在睡前思考事情,尤其是有关人生选择的大事。
  那天晚上,我做梦梦见孟先生和肖芳结了婚,关庭还起哄让我给他们的孩子当干妈,半夜三更的,硬生生把我气醒过来,后半宿都没睡着,在床上打滚到天亮。清早闹钟刚响,我杀气腾腾地掀被而起,决心绝不能坐视肖芳这个潜在的头号情敌,必须破釜沉舟,背水一战。
  后来我给孟先生说了这个事,他问我:“就因为做了个梦?”
  我承认自己当时出离愤怒:“叫我做干爹就算了,关庭竟然说她要做干爹,让我做干妈,给我气的。”
  孟先生不予置评,以影响工作为由,把我关在了书房门外。
  事物都有两面性这话很有几分道理。譬如早恋,从某个角度来说,我认为在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一个人是尤其珍贵的经历。等到你足够成熟睿智、冷静世故,或许你总能做出价值最大化的最优选择,但却很难再全然发自内心地喜欢一个人,不为高权贵势,不为性,甚至谈不上志同道合、灵魂相依,只是因为想到他,心里就高兴得要化掉。
  我不否认这种喜欢或许接近于某种带有原始性和动物性色彩的情感,但如果换种说法,听起来就浪漫得多了。
  ——喜欢孟先生,出于我的本能。
  我的确很爱孟先生,但不得不承认,如果不是我们刚好在那个年纪认识,或许根本就不会有今天。放在现在,我未必有那么大的勇气放任自己走向一段在大多数人眼中有悖世俗的感情,但那个时候我就可以毫不顾忌父母的感受、周围人的眼光和社会的歧视,不考虑爱情与自我价值孰轻孰重,连起码的天长地久都没有想过。
  我的心让我去爱他,我就莽撞地去了。
  这世上没有命中注定的真爱,有的只是无数恰到好处的巧合。
  我正要跟我妈说今天晚上和同学去玩,却被抢先一步堵住了嘴。
  我妈过阴历生日,原本应该是明天,但因为小姨妈搬家,因此定在今晚上吃饭。
  她每年雷打不动地在大酒店订一张席,请上她娘家所有的亲戚们来吃饭,饭后一般在茶楼打牌,闹到半夜。席上是否山珍海味不论,但钱如流水倒是真的。
  我妈出身普通工人家庭,我的各位舅舅姨妈也都没能飞黄腾达,过着紧巴巴的小日子。我虽没有听他们亲口说过,但说我爸是个聚宝盆,他们应当没什么异议;而我妈,大抵就是聚宝盆里那颗拳头大的夜明珠。
  至于我本人,毫无疑问就是继承聚宝盆的傻儿子了。
  我小时候一直不明白,这样大的阵仗究竟有什么意义。对我来说,应付大人,装模作样地说些讨口彩的吉利话是一件劳心劳力的无聊差事。我妈却乐此不疲,我那些个表兄弟姐妹也很喜欢这个二姨,一见她就知道有红包拿,还不分时候。
  我跟这些表兄弟姐妹不亲,因为一年笼统不过见三四回。他们互相之间倒很亲近,越发衬得我像个外人。
  我爸对这件事的厌烦懒于掩饰,早几年时候他还出面应个卯,赏脸喝几杯再借故遁走;如今连面也不露,只管掏钱就是了。
  偏偏我妈锲而不舍,每年都不忘千叮万嘱,让他一起去。“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大约是她的座右铭。
  临近她生日前,我爸就开始神龙见首不见尾,仙踪难寻,总能让我妈顺利扑空。她逮不到人,于是一天几十个电话地打过去,两人隔着电话吵得天塌地裂,不出意外,最后一通电话都会以咒死咒活之类的毒骂收尾,凤头豹尾,掷地有声。
  毕竟这通电话之后,我爸就再不会接了。
  我爸妈都是身负倚马长才的不羁之辈,骂战内容往往文不加点,一气而成,我旁听了十多年,仍然难望项背。
  我好奇的是我妈为什么一直热衷于在言语上描述我爸的一百零八种死法,且不说我爸会不会产生心理阴影,如果他真死了,首当其冲的就是她挥金如土的生活,其次就是我这个还未成年的拖油瓶。即便对我妈来说不是一件坏事,也怎么也不算是能敲锣打鼓的好事。能想出这么多不重样的死法,实在难为人,想必她时时刻刻把我爸放在心上,大加关心。
  我没法子跟我妈说不。
  与其说我不习惯,不能,不敢拒绝她,不如说根本没有拒绝的余地。我妈是个酷吏式的女人,在她面前,你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她给你的那条。
  可我还从来没有缺席过孟先生的生日,想了想,还是说:“可我今天和同学说好了,放学一起出去。”
  她正在剥鸡蛋,玉白的蛋白显得她脸上笼着青幽幽的厌气。
  “你们明天出去不就好了?”
  “今天有同学过生日。”
  “你都多久没去看外婆和大舅他们了?叫你去吃个饭也这么难,越大越不懂事。之前叫你多给他们打电话,你也从来不打,每次还要我求着你!你爸不知道回来,忙成那个样子,还不是为了你,你一点也不知道体谅大人。唉,等你到我这个年龄才知道。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
  一阵冷风从客厅里灌进来,我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这个时候还没有天亮,大约是个很冷的阴天。我没有看天气预报的习惯,脖子一圈空荡荡的,我感到自己像支棱在田里的一根麦秸,柜子里那条羊毛围巾应该可以拿出来戴了。
  我同孟先生说了不去,他明显非常失望,但也没有办法,只好说晚上有空来我家看我。
  我妈吃晚饭的地方定在市中心今年新开的一家高级饭店。
  但凡高级饭店,总逃不开富丽堂皇,看装潢实在瞧不出多少名堂,我一般根据服务小姐的长相好坏与盘子和食物所成的比例来判断。双眼皮,小酒窝的服务小姐笑语嫣然地过来上菜。我一瞄那瓷盘,好家伙,快赶上两个小姐的脸盘子那么大了。盘子摆上桌,我低头一看,盘子中央摆着巴掌那么大的一块肉,浇着黑糊糊的汤汁,惨不忍睹,周围一圈不能吃的玩意儿倒是做得巧夺天工。
  这家看来比去年那家高级。
  我吃得食不甘味,心早就飞到孟先生那里去了。
  这还是第一次我没跟他一起过生日。
  那年头过圣诞节之类的洋节远不如现今流行,娱乐活动寥寥,我着实猜不到他们会去哪里玩。但有关庭在,即便大家都拿不出主意,她也能剑走偏锋。
  她于吃喝玩乐一道上造诣极高,无疑是父母言传身教的结果。她家条件和我家比较像,放到现在来说,我们应当都属于有个暴发户的老爹。但我家的家底到底薄些,我得把脖子抻到鹅颈那么长,才能万分勉强地和“二世祖”几个字沾上边,万万不敢和她攀比。
  我妈说我脑子不开窍,有钱都不知道怎么花,的确如此。关庭和她母亲那烧钱如烧纸的本事,不说我,就是将我妈摆出来一比,也是贻笑大方。
  认识关庭之后,我才知道花钱也是一门艺术。比如花钱的雅俗之分,就把有钱人分成了名流和暴发户。
  关庭有句话说得对:“做暴发户也很辛苦的。”
  我和关庭是在我们双方父亲无数场酒局饭局的谈笑风生中硬生生磨熟的,后来互相成为能够为对方两肋插刀的朋友之一,我们都觉得是奇事一桩。
  就有那么巧的一天,我爸带我吃饭的时候碰上了几个熟人,然后我跟着那些个叔叔们去了另一个吃饭的地方,然后非常巧地在那里碰上了关庭,因为她爸是我爸生意上朋友的朋友的朋友。
  六度空间理论说得没错,世界真就有这么小。
  此后每当关庭她爸在,我爸就爱捎上我,因为关庭她爸总带这宝贝闺女出来见世面,她也爱交际,天生的人精。我不知道我爸是何居心,因为我和关庭真的不熟,起初我们见面,只能坐在一起大眼瞪小眼。
  关庭不满:“你怎么都不说话?”
  我也意识到这样晾着别人有失礼貌,于是说:“说什么?你今天的作业写完了吗?”
  她就跟我赌气,说我抬杠。
  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女人心,海底针”这句至理名言,我在关庭身上领悟颇深。
  关庭会玩也敢玩,有钱人好的不好的习气她一概不落。之前学校组织文艺活动,她报了一个跳舞的节目,穿了身袒胸露背的大红裙子,脸上涂得花红柳绿,活脱脱是个千娇百媚的大姑娘,走到哪里,哪里就乱成一团,一路上只听见男生们的眼珠子噼里啪啦蹦到地上的脆响,眼珠子都长了腿,争先恐后地朝她脚下的高跟鞋滚去。
  我被叫去负责催场,刚把一个大合唱送上台,转头回来穿过走廊,冷不丁撞见那红裙子和高年级一个男生缠成一团。
  两位当事人正亲得难舍难分,被我坏了好事,脸色都不大好看。男生走了,我和关庭对视半晌,她居然泰然自若地掏出镜子,当着我的面开始涂口红。
  我承认自己的脑子有点不好使了,因为我脱口问了她一句:“你和牛军分开了?”
  她对着镜子翻了个漂亮的白眼:“你说呢?”
  我当时就觉得这妮子前途不可限量。
  一想到关庭,我就头疼得厉害。
  我亲眼见过她在饭局上把一个二十出头的秘书姐姐戏弄得面红耳赤,席上伶牙俐齿,哄得大人们哈哈大笑,带头怂恿那文文静静的女秘书挨个给大家敬酒,灌得不像话。
  有这个被资本主义严重腐化的女魔头在,再加上隐约苗头不对的肖芳,孟先生好比误入盘丝洞的唐三藏,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我愁得眉毛乱抖,小姨一本正经地问我是不是脸抽筋,说这是面瘫前兆,让我赶紧去她公公开的诊所针灸,包治包好。
  我最小的表弟和表妹为了争我妈带给他们的最后一块巧克力糖而互相揪扯,小舅和小姨爹视若无睹,豪气干云地大喊“走一个走一个”,喝得面红耳赤还抓着酒杯不放,嘴里亲哥亲弟地乱叫;小舅妈的目光早已被我妈手上的翡翠镯子死死攫住了;大舅正在说大表哥高考落榜之后一直在家,眼见不能闲着,正预备给他找个事情做,大舅妈连连附和,大舅说到愤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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