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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渡-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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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的情绪。我跟你说,就声优都没你声音好听,而且你特别适合讲故事,说书一类的,肯定圈粉。唉?你别不信,这个世界上的人之所乐,什么都有,就有一种人特别迷恋纯洁的声音,不过,也有人是手控,特别喜欢看修长纤细的柔夷,都各有所爱嘛。”
如果抛去最后一句话,估计这位流浪汉是要感激涕零的,然而,康明宇就是这种手一抖、坑队友的人,永远学不会正确补刀。
他走了不远又忍不住回头寻觅,却见原先躺着寿司的地方空了,正前方有个站立的棉被在夜色下蠕动,一起一伏,时高时低,那一摊毫无形状可言的影子也如风过水面一般波澜起伏,逐渐远去。
“难道?他怕我喝多了找不到路,回来还跟他算账?”小心眼的人在潜移默化里就没有正常的思维。
他摇摇头,唉声叹气的继续前行。
又走过一条十字路口,他感觉大腿根外侧有点痒,像微小电流在经脉里奔走,一会儿痒一会儿麻。
下意识的摸摸口袋,原来手机屏幕亮着,剧烈的震动让他抓不住这条乱跳的“鱼”,而且这鱼还会唱歌,偏偏爱唱五行传奇的主题曲。
“喂?喂!谁打的电话,有病啊!”
对着手机嘶吼一阵,他翻过来一看,“靠,原来是闹钟。”
手机屏幕上铺满流动的玫瑰花瓣,簌簌下落,到屏幕尽头就消失殆尽,不知去了何方。
那上面粗体红字写着8。19、00:00。日程栏只填了四个字——“伏龙一世”。
他的脑袋嗡的一声,发出红色预警的警报,醉意顿时消散。
还记得吗?三年前的这一天,康明宇和伏龙一世在游戏里玩了一整夜,他说心情很差,康明宇就昼夜不离的陪在他身边。哪怕只是虚拟的影像,哪怕没有过多的语言,伏龙一世坐在红海岸桥上,康明宇就喋喋不休的逼叨。
他说,今天是我的生日;他说,从来没有人记得我的生日;他说……并不是每个人生来都被需要着,很多时候,我们要花大把时间为自己找一个位置,既能服务别人,又能得到幸福。
康明宇就告诉他,放心,从今天开始,我就能记住你的生日,我就在心里给你留个位置,我需要你,而且绝对会耗尽你最后一丝能源,直到我们都老去。
伏龙一世说,死后要化作一颗星星,远远观望这无情的人世,看许多生灵擦肩而过,他们吠叫、忙碌、奔跑、在碗里舔食残羹剩饭,在草地上盖着黑夜成眠,第二天还有重重的担子要挑,沿街叫卖,看人脸色,用血汗盖一座房子,穿一次红衣,到民政局领一本注定要压在箱子底下的红纸,然后用后半辈子去经营,无数次的轮回,了生死,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师傅,那我就化作一颗渺小的星际碎片,永远围着你转可好。”
后来,凌渡和伏龙一世失去了联系,但每年的这一天,康明宇都能在睡梦中收到他生日的消息,然后就问自己,怎么这条备注还在。
偶尔想他想到夜不能寐,告诉自己把它从日程中清除掉,接着又忘记还有这么一件一年一度的事,在下一年轮转。
三年来,那些没有康明宇陪伴的生日,不知他过得如何。三年来可能互相想起,又沦为淡漠。
康明宇望着没有尽头的街道,忽然就明白自己为什么找不到家了,因为他要去的地方,一直是汤恩的心里。他走过最长最曲折的路,怕只是伏龙一世的心路了。
他在路边等车,越想越兴奋,安耐不住这等待的躁动。他必须前行,在街道上不时回头寻觅THX,但仍未停步。
他想象着汤恩穿着睡衣给他开门的模样,他的头发应该有些凌乱,眼睛在半睡半醒间朦胧,像羽毛在心里一下一下的摩挲,挑拨着自己。他会去厨房煮热a,一人一杯对坐在阳台的懒人吊椅上,让夜色为他们披上棉被。
多么美妙,他送的玫瑰花还安静的守护在客厅里,花香盈袖,画意盎然。
康明宇乐得合不拢嘴,口水几乎垂涎三尺。
又是为心爱的人准备惊喜时那种亢奋的心情,他敲响汤恩家的门,像心跳一样剧烈的律动着。
过了一会儿,他感觉里面有脚步声,可能从猫眼里还隐隐透出灯光。他趴在猫眼上看,但设计师告诉过他这种行为特别愚蠢。
有一阵子他几乎认为门把手发出了咔咔的声音,但没有任何结果。
也许汤恩睡熟了吧,他最近心情不好,因为汤爵的事,还有许多康明宇不知道的家事,它们就像眼前的这道门,把康明宇隔绝在外边。
汤恩会来看康明宇,但只是从猫眼里瞥上一眼,而他连窥探都带有猥琐感,因为在门外的人没有任何权利擅自闯入别人的心门。
康明宇蹲在地上想了很久,沉静之后,他再也察觉到奇怪的走动声和灯光,一切都是幻觉,心理学口中的心理暗示。
“喂,你在哪?给我开门啊…”他捧着手机可怜巴巴的看汤恩的照片,他试着拨打汤恩的电话,很长时间才被接通。
“你在哪?”
康明宇站起来,原地巡视一圈,像是要再次确定一下。“我在你家门口,开门开门开门……”
“你喝了多少酒?”
“6瓶……”
“6瓶就喝的烂醉?”
“我没说完呐,6瓶…是XO。我们不要在门口聊好不好,让我进去…我困了…”
汤恩对着电话发出一声冗长的叹息,“我发现你就是个事儿,得叫人陪着、宠着。”
康明宇猛的摇头晃脑,“嗯,说的对,太对了!所以…我现在就跟你说,汤恩,汤少卿,你摊上大事儿了,我缠你一辈子,你开心不?开不开心…”
“门口有备用钥匙,你进去吧,在墙壁上一个突出来的钢板夹缝里,去里面洗了澡再睡。”
“什么意思啊,呵呵,你说你们啊,都什么毛病,把钥匙放在家门口,我要是小偷,进去就把你家搬走。”
汤恩有些疲倦的叹了口气,“你要是小偷,现在已经吃上免费的饭,住进不花钱的房子了。除了上班不给工资以外,其实很舒服,你要不要试试?”
康明宇捧腹大笑,拿着钥匙的手在孔洞边缘向上、向下,就是插不进去,眼睛也越来越弥濛。
“汤式冷笑话,朕只准你讲给朕一人听,你说好不好!”
“别闹了,进去洗澡,我挂了。”
“好,那你洗白白等着我。”
挂断电话,好不容易把钥匙插进锁芯,胡乱转动一番,硬生生在门口来了个现场直播,踢到门槛的脚像被铁锤砸过一样痛。
他抹黑寻到汤恩的卧房,门没有锁,似有意为他留一条皎月走过的缝隙。
“汤恩…汤恩…”沉醉间念着你的名字,胸口像被毒气堵住了,燥热,湿润,心跳像挂在耳边的钟表。
社会学家说,这种毒名叫爱情。
他摸索空荡的被子,什么也没有;月光下半遮半掩的窗帘,摇动着光和影;造化在象牙黑的背影上勾勒缥缈的星辰,远远的,像萤火虫在河浦葭苇上罗络。
“汤恩…你在吗?你在洗澡?”
康明宇又寻着记忆找到浴室的位置,突然亮起的灯光令他两眼发黑。
“人嘞?我知道了…跟我玩捉迷藏是吧!”
酒精对神经的危害到底有多大,大家可以在康明宇身上作为参考。
“喂?!”
汤恩咪蒙中又接到康明宇的电话,脸上写满说不出的暴戾。
“汤恩…我好像进错门了,我找不到你。”
“找不到就对了,我不在家。”
“那…你去哪儿了?”
汤恩按着太阳穴一阵烦闷,虽说斗酒十千恣欢谑,每个人醉酒时的的姿态都不同。但怎么就觉得,康明宇喝的不是酒,是返老还童丹啊。说话奶声奶气的,还得叫人哄。
“我回家了,你就先睡吧。”
“可我还没洗澡…”
“那就快去。”
“汤恩…汤恩…你就不怕我淹死在浴缸里吗…你都不爱我了…你不爱我了,夭寿了…哼!”
撒娇的语言像羽毛折磨着汤恩的耳朵,他不擅长说甜言蜜语,偏偏康明宇是蜜罐子里生出的花,不宠着就要上天。
难得生硬的温柔下来,他安抚着说:“乖啦,你可以用花洒。”
“可我会跌倒在地板上。”
要跟你磨嘴皮子的人永远不需要理由。
“那就不要洗了,去睡吧。”
“可你说好洗白白等着我的,我不管,你不回来我就把这里拆了。”
他回到卧室,用手拨弄桌上的小饰品,不时发出刺耳的撞击声,虚张声势。
“汤恩,这被子有你的味道,怎么弄的,我也想要。”
“把头蒙在里面。”
“不…我就知道你想谋杀我,你来啊,我才不怕你。”
“别闹了,我很困。”
“那我讲故事给你听。”
“还是…算了。”
康明宇从来不会讲正常的故事,他的白雪公主里有忍者和武士,活脱脱的讲成倚天屠龙记。
“那你想听什么呢?”
“我想听你说,‘我要睡了’。”
“不…但我怎么能对你说谎,是不是?”
汤恩无言以对。
“汤恩,我想见你。现在。”
“明天早上,我会站在你睁开眼就能看到的地方。”
这个条件很诱人,而且很浪漫,康明宇想了想,勉强还是接受了。
“好,那…晚安喽~”
“晚安。”
告别康明宇之后,他失眠了,坐在花园长椅上看月光。他把采薇改成岂敢定居?一夜三起,毫无违和感。
全家人都为汤爵而碌,汤爵却心安理得的待在看守所,有吃有喝。白天他进去探望汤爵,汤爵笑着对他说:“哥哥,一窗之隔让我更能看清你了,你挺有本事的。你知道是我干的吧,很多事情,我们都心知肚明才对,但我很费解啊,真的,匪夷所思。你为什么不去指控我呢?难道你不想把我从这个家里踢出去吗?我本来就是个私生子啊。我特别讨厌你,你把伪君子道貌岸然的形象演绎的惟妙惟肖,太厉害了,我都忍不住‘啪啪啪’的为你鼓掌。你装什么高尚?有时候我就觉得,咱家就像古代的皇室,我妈和你妈一样,都是老爸的嫔妃,说白了就是表子。你可能觉得我说的不对,好歹你妈正宫娘娘,只是死的太早了。可惜我和你,只差两岁,想想吧,你妈生了你以后,陪在她身边的一定不是老爸。男人嘛,没钱的时候,从来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有了爱情就容易背叛道德,就像我一样。可道德又不能杀掉我,它只会让受到牵连的人痛苦,我敢肯定,你妈死的一定很难看。”
汤爵放不下的,始终是那些过来人的恩怨,是这些恩怨牵绊了他,所以他从不认错,也不认为自己有错。
面对这种灵魂,监狱就形同虚设。
如果说每个人的存在都有其价值,最基本的价值应当是救世济人。每个人都充当身边人的摆渡者,又被令一个身边人摆渡到更远的地方。
救赎?不存在的。思想?不存在的。有时候想想,人生在世,什么都可以不重要,生存也不重要。放空就是放弃一切,逐渐潦缩的思绪,不知从何而来,亦不知何处归去。
夜色沉静,岑寂,烟圈卷着残余的月光,引日成岁,无比漫长。
第96章 第九十六章:归家长征路
“唔…嗯…咳咳!我要下车,下车,停车!”
蔡仲在封闭的taxi里如困兽一般嘶吼,八个武松都未必能按住他。他从后面猛冲上驾驶位,司机惊慌失措,一脚刹车横在路边。
菜团子拉开车门冲到路边扶着桑树呕吐,隋愿扶着他,呕吐物刺鼻的味道粘满衣襟。
“好点没?我去车上给你拿水。”
他旋踵离去的瞬间,背后有道黑影闪过,仿佛一根石柱无意识的拍在草丛里,脚下的地都牵连着颤动。
“抱歉。多少钱。”他拿好自己的背包,结了账迅速返回来,隐隐听到司机的咒骂声。
大家都讨厌酒鬼,换个角度想想,吐槽无需在意。
他把水送服到蔡仲口里,边喝边吐,弄得满身都是水渍,还嘿嘿傻笑。
“快到家了,你待会儿再睡。”隋愿使出浑身解数把他拉起来,但他把菜团子想的太简单了。
坐在后面一辆taxi里的杜青柠看到前人冲进树林里,含笑对法熙文说:“你不过去看看?”
法熙文嘟囔一句,“看屁,老子早想弄死他了。如果隋愿以为这样就完事儿了,那他真是太天真,我和贱神都办不了菜团子,你能理解吗?每次菜团子喝了酒在路边发疯,我们就恨不得把他就地正法,好死不活的他第二天全忘光,你能理解那种有火无处发泄的憋屈吗?你不能!但隋愿能,他马上就会深有体会!”
其实法熙文也醉了,从张牙舞爪的肢体动作便可知晓。他帮杜青柠挡了不少酒,一波接一波的恩怨,全消化在酒杯中。
杜青柠把他揽进怀里,免得他折腾到胃,变成下一个蔡仲。
“嗯,看起来他们应该体会一下。”
“哼哼,天道好轮回,上苍饶过谁。”他扯起一抹邪恶的嘴脸,娃娃脸上全是傲娇,杜青柠把他的头搬到肩膀上,没一会儿他就闭上眼。
他们路过那棵树,蔡仲正在往上爬,振臂挥舞,猿啼蜿蜒。
“你下来,太高了。”隋愿适时去提醒他,但不敢拽他的腿,一百多斤可不是闹着玩的。
菜团子才不理他,迷迷糊糊爬到竖叉中心蹲下了。他不害怕,那晃悠的身影却叫底下的人心惊。
他伸出一只手,居高临下的框在隋愿身上,“看,你好小哦,福迪,我是八戒啊…”
隋愿满脸阴霾,比天上青云更甚。
“幼不幼稚,下来。”
菜团子嘟着嘴巴摇头,“我不!我找隋愿,真的,你看到他飞到月亮里了吗?”
“我不是嫦娥,你快……”他还没说完,蔡仲忽然做出一个欲要呕吐的动作,整个人从两米高空拍下来,吓坏了隋愿。
“疼…疼…别动,腿疼…”
隋愿过去扶他,他不肯就范,感觉就像是用手在抓一条抹了油的蚯蚓。他扭动着,头发上嘴上都算是草汁和沙土。
隋愿以为他摔坏了腿,赶紧撸起裤管查看。借着微薄的路灯,白皙的腿上一条蜈蚣似的缝合线清晰可见。
昨晚他甚至没有发现,今天也有人给蔡仲送药。为什么?
蔡仲哭了,泪水粘液相混着,看起来真的很疼。
“还闹,去医院!”
“不!”
“腿不是很疼吗?我叫救护车。”
蔡仲从下面向上扯住他的前襟,仿佛怕摔倒一样。“不!”
隋愿慢慢总结出一个理论,从他喝醉开始到现在,无论你说什么,他的回答都是不。
他说:“那我走了,你自己呆在这。”
蔡仲捂着脸摇头呢喃,“不…”
隋愿无奈的摊手,“那你想怎么样?”
“回家…回家…”
他哭的像个孩子,说起来他的行为也都不成熟。是不是富家的孩子太过孱弱,还是心里有什么说不出的苦。
昨晚他们躺在床上聊天,蔡仲说最难不过“学会说不。”因为他的生活像打过草稿的文案,学业不能说不,恋爱不能说不,连交朋友都不能说不。久而久之,他对生活的兴趣随磨平的棱角离去了。他选择学计算机时和家里大吵了一架,好在遇到康明宇。
康明宇人真的很好,虽然是个睚眦必报的小子,你今天用我牙膏,我明天争取用你洗发水,但他对朋友很好。如果不是蔡仲恬不知耻的非跟康明宇做朋友,他们的关系不会那么好。所以说,真心总会有回报,万物都是有眼睛的。
隋愿难得温柔起来,抚摸他的头发,用随身纸巾帮他擦脸。“那你先起来,我背你回去好不好。”
蔡仲用一只手遮住脸,借着指间的缝隙去看苍茫的夜空。
隋愿把他拉起来,蹲在地上掣住他两条腿。“你趴下,抓紧我,别掉下来啊。”
蔡仲便乖乖的搂上他的脖子,头耷拉在他肩膀处,发出急促粗重的喘息。
隋愿走入人行道,望这遥遥无期的归路,连叹息的力气都没有了。蔡仲还在他背上胡闹,嗷嗷的叫,在他耳边格外刺耳。
他不能对其说,你能不能别叫了;因为他知道,答案一定是“不”。
走了十几分钟,蔡仲终于没电了,手指在隋愿胸口玩弄他的银项链。挂坠是一枚子弹的形状,大概一公分长。
“隋愿,隋愿…”
“干嘛?”
“我们什么时候能到家啊,我好累…”
隋愿当场有种直接松手把他扔地上的冲动。“你还累?我们离家还有一半路程你就吵着要下车,现在又不好打车,我还没给你计时打表呐。”
“可我不想走了。”
“那你想怎么样?”
“嗯…我可以不想吗…我累…”
“累了就睡,放心吧,我就是爬也能把你送回家。”
蔡仲没话说了,继续摆弄隋愿的项链。
“隋愿,你这子弹没什么稀奇的,我家真的,有手枪的,□□的,有的是蛋壳,有的还带□□,就是太久了,不知道□□失效了没。”
隋愿忍着不回答,他怕自己稍微插一句话,头顶的话匣子就不肯关上了。
“我改天送你哈,通通给你挂在脖子上,我还可以给你找人雕刻一下,你想在上面刻字的话,就跟我说。”
隋愿终于忍无可忍,“白痴,闭嘴。我不想演西游记里巡山的小鬼,你现在安分点,我然我就把你丢在路边。”
蔡仲咯咯的乐,仿佛找到槽点一样笑个不停。“你不会那么干的,我知道。”
“谁说我不会,你知道个屁!”
“那我哭给你看,你看不看。如果你想看你就跟我说,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看,也许你说了我也不给你看,但你不说我就没办法给你看,所以你到底看不看。”
隋愿努力沉住气、憋住脸,扼杀脑海中将他扔出去的冲动。我叉,老子就想说一句话,心中有句妈卖比!
后来,蔡仲终于在隋愿背上睡着了。安静的,像夏日里困倦的小白兔。他的手始终紧紧勒在隋愿脖子上,好像把会被丢掉的事信以为真。
隋愿把他带进御景园他都没有醒,用异常艰难的姿势取出口袋里的钥匙后,他背着蔡仲走进卧室,直接将他扔在床上。
“咦?到家了吗?”
房间里没有开灯,蔡仲的酒劲儿依然活跃,从落地窗走进来的月光轻柔的抚摸他的脸,他低哼一声,抓住一旁准备离开的隋愿。
“祖宗,你还不睡?背你回来比我这么多年参加的体育比赛都重。”
隋愿已经耗尽所有能量,不然肯定趁现在月黑风高夜,将他打个半残。每个见过蔡仲酒后撒泼的人都曾这样想过,吐槽他的酒品可以写出一本十万字的书。
“可我还没洗澡…”
隋愿握紧拳头,张开,复握紧,还是没能下得去手。
“别洗了,睡吧。”
“你这么不讲卫生会生病,会有小虫…”
隋愿直接用手堵住他的嘴,“闭嘴,我这就去给你放洗澡水。”
他放好热水,调整好温度和浴室的光线,又用吸水毛巾把地板整个擦一遍,这才放心的把蔡仲送进去。
“你在这洗,洗完了叫我。”他说完关上门,疲倦的坐进客厅沙发里抽烟。
他发誓以后再也不能让蔡仲跟任何酒精粘上关系,如果非喝不可,立刻把他打晕。在酒吧工作这么久,阅人无数,他就没见过谁的酒品能差成这样。
一根烟还没抽烟,浴室里一声雷动惊天,整栋楼都能听到鬼哭狼嚎的□□声。
隋愿把烟头在烟灰缸里掐灭,冲进浴室里揪起地板上的蔡仲。
“你丫又作什么死啊!”
蔡仲委屈的看着他,“我…我就是想拿条毛巾…”
隋愿终于体会到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境界。
封闭的浴室里烟雾朦胧,头顶仿佛有一片云,不时降下冰冷的水珠。逐渐升高的温度让蔡仲看起来更像酒鬼,脸上泛红,嘴有桃色,迷离的双目异常诱人。
隋愿重新把他抱回浴缸里,他光着身子,臀部坐在水中,却把两条腿搭在瓷壁上晃动,玩得不亦乐乎。
他左腿侧胫上有条新结痂的伤疤,万足蜈蚣于空中扭动,趴在白皙的肌肤上尤为突兀。
隋愿情不自禁的走过去,摩挲上那条近二十厘米的伤痕,可能因为是在侧面的缘故,他昨晚真的没看到。
“别碰,好痒。”他笑着,把腿从隋愿手中抽出来,蹬住边沿的时候滑了一下,仰面栽进水里。
“咳咳,这水…不太新鲜了…”
弄得隋愿哭笑不得。
他顾不得褪去衣裤,一步迈上水中把蔡仲托起来,衬衫湿漉漉贴在胸口。
蔡仲家的浴池很大,像张双人床一样。他躺下来,将一条胳膊垫在蔡仲颈部,免得他把不新鲜的水都喝光。
蔡仲迷迷糊糊的爬起来,指着他说:“你这样不行啊,你不能穿衣服啊,穿衣服不能洗澡啊…”嘟囔一阵,动手扯下他的衣裤,都丢到浴室地板上。折腾了一会儿,他突然迎面倒下来,直扑进隋愿怀里,激起一片水花。
“重,你起来。”
隋愿使劲推他的头,却像在摆弄不倒翁,只要他一松手,那个圆滚滚的脑袋立刻回到原点。
“热…隋愿…好热啊,你能不能把排风打开。”
“有病,热你就起来啊。”
蔡仲不依,头发摇的到处是水。“我不!这样趴着多舒服。”
隋愿被他骚动的有些安耐不住,强压心头□□,把他往上扯了扯,又软磨硬泡的说:“乖,一会儿水冷了就不舒服了,起来。”
蔡仲作势要起身,嘴里却嘀咕着,“没事,我把下面的恒温器打开。”
隋愿听了直接把他按回水里。“别了,你消停一会儿吧。你知道我现在特别特别想做一件事吗?”
蔡仲茫然的摇头,“啊?什么事啊?”
他微醉微醒的模样仿若一根羽毛,折磨着隋愿得□□,这是第一次,他特别想要一个人,不是出于寂寞,也不是躁动不安无可躲,仅仅是因为喜欢,简单的喜欢上一个人。
他把手指插进蔡仲的头发里,无奈的摇了摇头,“算了,我下不去手,你赶紧起来,不然我让你一天也起不来。”
蔡仲显然没弄懂他的意思,却瑟缩的抖了抖,慢吞吞坐起来,把毛巾披在头发上。
隋愿先打理好自己,穿上浴衣,用毛巾吸去发丝上的水,这才把蔡仲抱出来。
蔡仲坐在浴室里的沙发上,隋愿给他擦头发,穿衣服,深觉自己像个执事或者保姆。
他的目光再次落上那条可怖的伤口,因为泡了水,尤其的丑陋。
“你腿上的伤怎么回事?跳楼?”
蔡仲微怔,他早把把康明宇提到过的词抛在脑后了,此刻回想起来,竟有些得意。
“什么跳楼?俗!我那叫行为艺术!”
“那我是不是应该为你鼓掌?”
蔡仲觉得这个马屁拍的好,整个人都被点燃了。“没错!忍不住为我啪啪啪对吧?你们就该崇尚这种艺术,膜拜我吧,向我臣服吧!”
隋愿再也不能任由他得意忘形了,扑上去把才刚穿上的浴衣撕扯下来,将蔡仲按倒在沙发里,疯狂的索吻。
他再一次深刻体会到,蔡仲就是个妖精,只是错投进小白兔的肉体凡胎中。他可以随时勾走你的魂魄,你却对他无可奈何。
第97章 第九十七章:可怕的生日
汤恩回到家,已经是下午了。他答应康明宇,在他醒来的第一眼就一定能见到他。
这是一张空头支票,其实,两个人都知道。只是,一个人假装信了,另一个人假装这个人信了,仅此而已。
他打开家门,扑面而来的春光令他迷惑。满室装点满天星、栀子花和玫瑰,每一个有光的窗台,书桌,到处花香四溢。
客厅的正墙上用气球排列起幼稚的字母,并不整齐,因为康明宇认为,凌乱才是生命之本,最完美的完美,恰恰来源于并不完美。
墙壁上的液晶屏循环播放着幻灯片,有康明宇的,有汤恩的,就是没有他们两人的合影。
地板上随处可见干花制成的图案,蝴蝶、蜻蜓和水草,如果从高处俯瞰,俨然是一副绝美的画。
客厅的沙发换了颜色,绿藤罗络,穿插一朵朵鲜妍的蓝色妖姬。汤恩狐疑的走进卧室,更是心惊肉跳。
整张床铺满花瓣,未点燃的蜡烛兀坐于地面,围绕出圆润的心形。
有脚步声从背后传来,他回过身,一张神采奕奕的脸便出现在眼前。
“汤恩,我真的一睁开眼就看到你了,你是魔术师吗?”
汤恩忍俊不禁的说:“我不是,都是观众培养的好。”然后指着红帐暖床,亦庄亦谐的说,“你和女朋友借我的房子约会了擦。”
康明宇含笑摆手,“怎么可能,我就是想找,也找不到啊。”
“你可以去找妖红袂。”
这个时候提起第三人,着实煞风景。康明宇伸出双臂勾住他的脖子,视线直逼过去。
“汤恩,你要是再敢说这种话,我就要不客气了。”
汤恩笑了笑,把束缚在肩上的枷锁卸去。“我不知道你也有经不起玩笑的时候,所以…你布置这些的用意在哪?”
“你看不出来吗?墙上的字母不认识?”
“认识。”
“那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汤恩,有时候我觉得你就是故意装傻给我看,你看看你啊,说好早上回来,却到这个时候,好像故意给我留时间准备似的。”他说些,把汤恩领到客厅,窗前的桌上摆有一瓶红酒两个酒杯,他为汤恩斟上,递到他的手中。
“怎么,不开心啊?”
汤恩已经很多年没举办过生日party了,那还是他年少的时候,一个人坐在餐厅里,保姆做了八个菜,每一道都很可口。他举起餐叉,用调羹搅拌逐渐冷掉的饭。
后来,他只是在睡前准备一箱啤酒,看窗外阴晴风雨,漠然置之。
再后来,他认识了一个人,那个人叫凌渡,活在世界的另一端,或者活在虚拟世界里。
他陪汤恩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夜,有酒有人,俨然就是别具一格的聚会。
又一个后来,那人离开了,甚至没有告别。他想起徐志摩的一句诗歌,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久别重逢,他还记得自己的生日,不知是庆幸还是不幸。
他本不想回来的,只因为一句无法兑现的承诺。上一个无法兑现的承诺,让他们整整错过三年,他不想再错过。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他的确没有心情,但年少笑靥如花的男人,如此热情,像满是娇妍的花朵,经不起半点批评。
“没有,只是最近家里出了很多事,所以提不起心情。”
汤爵被警察带走了,家里乱作一团,父亲已经向上寻求关系,但宗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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