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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锦-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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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些人永远都不会理解和知足,他们总是想争,即便是被流放到了这里。
在他们的世界里,自己永远是不幸的,永远都值得同情和帮助,他们要恨的事情很多,要原谅的却没有几件。于是房陵人有一个群体的特征,那就是皱眉垂首,永远都思量着心事,从不去看眼前的风景。
后来,为了躲避这样的闯入,我开始去汉水旁垂钓。
时常还要带上琥珀,汉水是我的老朋友了,从前四海为家的日子,我经常会遇见他,汉中、安康、十堰、襄樊。这些地方我都去过。当然,除了房陵。
其实,汉中是个好地方,是刘邦发迹之处。这里人杰地灵,如果说汉水孕育了大汉文化和刘氏风采,这是一点都不过分的说法。
和这些没落的贵族相比,我更加喜欢当地的原住民,他们身上有着更为显著的汉人风格,远比那些经过权力浸泡的贵族们要好上许多。
后来,我认识了几个当地人,第一个是叫鲤鱼的小伙子。
那天天气非常热,我在汉水旁坐了一天,衣服几乎被汗水湿透。邋遢并不是我的本性,我只是不希望被过多的关注罢了。
我环顾了一下确信四处没人,便脱去衣服,走进江水里。
我是非常喜欢水的,对水有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
可就在这时,一道白影从我身边掠过,竟抓住我的手臂硬生生的将我拖了上来。我十分震惊,要知道,我的功夫不错,此人能以这么快的速度接近我,让我始料不及。
冲出水面,我看见了一张晒的黝黑的脸。
相貌非常清秀的少年。
他不由分说将我往岸上拖去,原来是以为我落水,于是我便索性由着他拖拽。
上了岸,他不停的大口喘气,然后竟然神气活现的呵斥我。
说我一个外乡人,竟然敢在汉水游泳,这一下潜进去,差点就没上来吧,汉水是什么地方,那是八荒大地上最为凶险的水域之一。
他一边说着,一边得意洋洋的俯瞰着躺倒在河滩上的我。
我什么都没说,只是微微的笑着。
那时候,我的胡子已经很长了,几乎看不出年纪,这小子竟然还敢这样没大没小的训斥我,这倒是让我觉得十分亲切和好笑。
后来,我知道他叫鲤鱼,水性很好,是当地最了不起的渔家,只是,他父亲在几年前死在一场惊涛骇浪里,使得他变得比较神经质。
后来,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我还教会了他武艺。
另一个是位叫夫颜的寡妇。
认识她是因为我醉了,醉后竟将她认作是飞华。
具体的情形我已经记不得了,我只知道那时候,似乎看见了穿着白衣的飞华从天而降,来到我的眼前。
我伸出手去,将她抱在怀里。
却不料,那女人竟然就这样沾上了我。
其实我没做过分的事情,我只是在酒馆里抱了她一下,可她表现出的妩媚和风情顿时令我清醒过来,将她一把推开。
她并没有因此而感到沮丧。
她竟然打听到了我的住址,不停的给我送吃的。
一开始我从来不动她送来的饭菜,因为她总是像蜜蜂一样围绕在我的周围,让我颇有压力。
我本以为她是个未婚女子,谁料到,鲤鱼竟然告诉我她的丈夫都死了五年了。
她早就过了三十岁。
这又是个令我措手不及的女人,竟然将自己保养的如此之好,让我没有看出她的年纪。那时候,我开始怀疑,似乎是琥珀的作用,它让我的天赋和仙骨逐渐的陈腐和脱离。
金尊冷 姜浪萍(三)
夫颜的美是一种庸俗的艳丽,并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然而,她的歌喉却十分动听。
她的歌很有力量,很有激情。
第一次听她唱歌,是和鲤鱼一起在汉江边垂钓的时候。
那天,似乎是房陵的什么节日,两岸慢慢聚集了不少锣鼓,鼓乐齐鸣后,我和鲤鱼收起了工具,就在我们准备离开时,鲤鱼拉了拉我的袖子。
原来,鲜艳的队伍里,伫立着一个身穿红色长衫的女子。
她的头上随意的挽着一个发髻,上面插着大朵的山茶花。
接着,她开始唱起了房陵最动听的民歌。
似乎是讲述一段生离死别的爱情。
那声音和她平时说话的时候完全不同,那壮阔宽广的音域令人精神一振。我和鲤鱼终于停下脚步,回望着她的身影。
我不否认,夫颜在这个时候是很美的,那俗气的艳丽似乎也随着山水间的清灵转变成了高于世俗的一种壮丽。
后来,我和夫颜也成了朋友。但始终没有接受她的爱情和身体。我只是和她学唱房陵的民歌。
那民歌让我想起了飞华,那嶙峋的曲调使得任何人的音色都变的壮阔,有种荡气回肠的美丽。
别人都以为我是个几乎疯掉的术士,整日哼着不知所谓的调子,与一个浪荡的寡妇和穷困潦倒的渔民混在一起。
渐渐的,人们忘记了我曾经来自长安,曾经是上官太后亲封的含章博士。我不再是那个预言过刘徇登基的神秘术士,不再让所有人仰视。
我终于走下了云端,走到了我想要的平实无华的生活里面。
鲤鱼撑着竹排,我和夫颜则盘膝而坐。
沿着汉水,我们如清风般飘摇而过。浓绿的江水倒映着两岸的青山,人如同游走在绿光幽幽的镜面上。
这是我在房陵将近六年的生活,几乎将我的仙骨脱尽。
直到有一天,我们踏月归来时,竟发现遥远的岸边,立着一个威武的身影。
竹排靠近,我的心竟然一沉。
那人,是刘徇。
我没有说什么,只是沉默的走下竹排。
夫颜依偎在我的身旁,用暧昧的眼神望着我和他。
刘徇很显然有些意外,他望着夫颜的眼皮猛然的抖动着,我看到一道愤怒的火焰从他的眼角升腾。
鲤鱼也跟了上来,他上下打量着突如其来的高大男人,那虽然穿着常服,却仍旧遮掩不住的气度,令他多少有些惊讶。
刘徇用眼睛扫视了二人一番,回过头来定定的看着我。
“让你来房陵,我真有些后悔!”
我明白他的意思。
说来也奇怪,此时此刻,他的目光竟然将我身体里蛰伏已久的东西激活。一种清灵而彻透的感觉油然而生。
“你肯来这里,是因为飞华已经离开了你。”
我甚至不相信那是自己说的话,时隔六年,那我以为早已脱尽的仙骨,竟神奇的一下子苏醒过来,我似乎听见骨骼在咯咯作响,身体内部竟有一阵阵细碎的痛苦传来。
这时候,夫颜忽然间走过去,她竟将身子软软的朝刘徇的胸膛靠去。
刘徇斜着眼睛。
“他不要我,你肯吗?”夫颜轻轻摇荡着腰肢,用一种迷乱的笑意去捕捉刘徇的目光。
谁知,刘徇也和我一样,将她轻轻的推了出去。
夫颜有些失望,崛起嘴,嗔怪的望着我俩。
鲤鱼拉着她的手臂,二人晃悠悠的离去。
夜色笼罩,秋日的汉水显得平静而苍茫。
我远远的望着江面,月光好似闪烁的碎银,摇荡着无与伦比的清光。
刘徇和我并肩立在月光底下,谁也没有再说话。
六年,他霸占了飞华六年,在这六年里他的权力得以稳固。匈奴王率领数万大军降汉,乌孙也被平定,进而又设立了西域都护府,彻底征服了西域三十六国。对内对外他都是个恩威并重的帝王,所制定的政策都颇得民意。他扶持任用的良吏远远超过了以往的所有皇帝,是大汉王朝有史以来最得民心的王者。这也许和幼年的牢狱之苦以及少年的游侠经历密不可分,他是深深懂得百姓疾苦的人,这种人一旦成为权力的掌握者,便会推动更为切实的政治举措,拒绝浮夸的政治作秀。
“姜浪萍,当年你当真看到了掖庭狱里的天子之气吗?”就在我们并肩而立良久以后,他终于率先开口。
我微笑着,眼前的月亮更加清朗,汉水的江面上泛起无边无际的银光,好似一张大网将散落的珠玉珍宝从水底捞起,璀璨摇荡。
“我看到的,是一道金光。”
那七岁时候的记忆,是我人生里无法擦去的影像。
它要了我父亲的命,也让整个未央宫慌张,我自己也因此而陷入被追捕的生活,然而,最终它却将刘徇成就。
“是必然还是偶然?”他仍旧远远的注视着那些细碎的光。
我轻声叹了口气。长长的胡须已经差不多垂到胸口,这么多年来,我从没有照过镜子,我不需要知道自己的样子,我想忘记自己是谁。
然而,此时此刻,我还是回答了他的问题。
“历史里有着太多难以被后人知晓的真相,有些人的成就是偶然的,这样的人未必一定出人头地,而有些人的出现却是历史的必然,这种人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被时间埋没的。因此,通常情况下,在纵横交错的人海里,必然甚少,而偶然甚多。不过偶然交杂汇聚,最终形成了磅礴而来无可争辩的必然,这是我们必须行走的人生轨迹,和将会面对的因果循环。”
他不动声色的听着。
风轻轻撩起我的胡须和他的衣角。
六年前我们在神明台上饮酒作乐,那时候,他是刚刚登基的新帝,而我是仙骨飘飘的含章博士,六年后的汉水畔,他已经是威名远播的大汉天子,我却成了胡子拉碴的疯术士。
我自嘲的笑了。
“那么,朕,你,还有飞华,谁是偶然,谁是必然?”
他忽然间问道。
我的心顿时感到一阵酸楚,是啊,在我们君臣之间,有着太多说不清的情愫,其中,最令我们无措的,就是杜飞华。
“陛下注定是真龙天子,这是毋庸置疑的历史必然,所以,在陛下的手上帝国的疆土必定会牢固和壮大。在下是天生的术士,有着不同于常人的禀赋,在下的到来,就是为了在武帝之后必然出现的一段混乱岁月里为帝国指出一条明路,因而在下的降生和沉浮也是必然的。”
我的灵魂在体内复苏,一切都该结束了吧。我已经听见了彼岸的涛声。
刘徇微垂着头,似乎听的很仔细。其实我们的身高差不多,他完全不必采取这样的姿态,可见他听的有些入神。
“只是,飞华与我们不同。她和大多数人一样,属于偶然闯入历史的人物。只是在复杂的因果里,她刚好替前人背负了未尽的爱恋,而误入歧途。”
刘徇有些疑惑,他缓缓转过头来。
那眸子仍旧如六年前般炯炯有神。
“你是说,背负?”
我缓缓点头。
风吹乱了我的须发,此刻的我,一定像个疯癫的渔人,赤着一双脏脚,蓬头垢面的立在夜风里。
“没错,背负。我看见了她的星宿,那曾经是破碎的,然而,如今却已经弥合。”
我伸出手去,指向西方天幕上的几颗微亮的星,它们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不规则的环形,交替的亮着。
刘徇昂首而立。
也许他并不明白,从前那里总是时不时的缺少一颗两颗,因而无法连在一起。而如今,已经有几天了,我发现,它们竟然神奇的同时出现在了天际,形成了一个耀眼的环形。
“因而我断定,她离开了你。”
刘徇愣了半晌,终于回过神来。
他轻轻的叹了口气。
然后转过身去。
消失在了沉重的夜色里。
第二天,我起的很早。
并且刮了胡须。
六年了,我第一次将自己打扮的干干净净。镜子里,道骨仙风的姜浪萍终于回来了。
夫颜望着我逐渐清晰的眉眼露出惊羡的目光。鲤鱼也讶异的长大了嘴巴。
我找出从前的白衣。
我知道,随着飞华的星宿第一次焕发出生机,随着刘徇夜色里等候在汉水岸旁的身影,姜浪萍的仙骨也被唤醒。
我立在清晨薄凉的云光里。深长的吞吐着房陵清爽的空气。
“你要走了?”夫颜走上来,却没有再如往常一样来拉我的手臂。
她忽然变的有些羞涩,如少女般懵懂的看着我。
我点点头。
鲤鱼跟过来,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背。
“原来你这样英俊!”
我笑着握住他的肩头。
“去长安吧,如果你希望走入历史。”
他愣了愣,然后点了点头。
“夫颜,能再为我唱首歌吗?我要去寻找我爱的人。”
我轻轻抚摩着她光洁的额头。
“雄鹰用高飞来证明力量,山花用微笑来诉说衷肠,阿妹想唱支歌呀送给远行的人,愿你此去无忧呀情谊绵长……”
夫颜用嘹亮却哀怨的歌喉送我上路。不久鲤鱼去往长安,最终成为跟随刘徇的著名将领,冯奉章。
虽然刘徇什么都没有说,我也知道飞华正在前往西域的路上。
陛下又在考验我,可他早就知道,我必然不会让世人失望,我是姜浪萍,能推演古今的含章博士。
在房陵,我体会了另一种生活,结交了别样的朋友,也同时收获了一份与众不同的珍宝,那就是琥珀,我带了一壶。
待到他日与杜飞华重逢时,共同对月,祈祷大汉朝国泰民强,福寿无疆。
金尊冷 杜展屏(一)
天上有一团乌云,不知道为什么本来湛蓝的天空竟诡异的出现了一团黑色的云。
那朵云在周围洁白的云朵里,显得格外异常。
我仰起头,风缓缓吹起我额前的碎发,那朵云摇荡着身躯,向我爬行而来。
我的膝盖很疼,跪在这里不知道有多久了。
下面人山人海,我倔强的把那些攒动的人头忽略不计。我只仰着头,注视着那朵黑色的云彩。
旁边的女人低声啜泣,下面有她刚刚出嫁的女儿,那女孩掩着脸,痛哭流涕。
女人边哭边对我絮絮叨叨的低语。
她在埋怨我,说我拖累了她。
若是换做往常,我早就回敬过去了,可是现在,在这样最后的时刻,我没有说任何的话,我只是默默的抬着头,看着那朵乌云。
淳于衍是个好母亲,却是个懦弱的妻子。
她的丈夫十分粗暴,常常因为仕途不顺而对她拳打脚踢,她是由来已久的受气包。
虽然年过四十,却从没有体会过家庭的温暖和生活的快乐,在我年轻的眼里,她是最不幸的女子。
认识她是因为入宫后的一次生病。
我的月事不很规律,时常会腹痛难耐。
那时候我还是待选的秀女,住在永巷里。在如云的美女丛林里学着如何保卫自己和击败别人。我不想让人知道这个秘密,生怕流言影响到我入宫。于是,我只说想找人调养一下血气。宫里太医院派来了一名女医,她就是淳于衍。
淳于衍是个卑微的女人,见到谁都虔诚的福身见礼。
她那深深俯倒的腰身让我顿时觉得很受用。
我笑着将一包银子递到她手上,然后和她讲了我的月事。
她迅速抓起银子揣进怀里时脸上浮现着猥琐的笑容,那是典型的小人物的龌龊,我满意的点点头。
爱财的人,不管男人还是女人,我都喜欢。
母亲给了我强大的后援,别以为我只是画师的庶女,我的父亲可是宫廷里御用的画师,整日出入宫闱,得到的赏赐不计其数,更何况武帝时代疯狂的选秀让父亲的腰包鼓了又鼓。
杜家是长安城低调的大富。
自从梅娘死后,家里的事情都交到母亲手上,我们这才知道杜家的真实身价,那天晚上,母亲手捧账房钥匙笑到了深夜。
钱成为我打通关系的秘密武器,自从入宫以来,便时常使用且缕缕得逞。这让我迷恋上了那种挥洒自如的快感,我撒钱的动作十分美丽,就那么将手一挥,银子下面便能看见崇拜的眼神和维诺的姿态。我的得意,这般钢铁一样伫立起来。
淳于衍除了钱之外还贪着一样东西,那就是仕途。
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她不值一提的丈夫。
那男人我没见过,不过从她身上不断涌现又不断退去的伤痕上,我能想象那必定是个禽兽不如的男人。
我对这个人既鄙视,又喜欢。
作为女人我鄙视他的无能,作为即将展开宫廷争斗的妃子,我喜欢他的无能带来的卑鄙和险恶。
我利用了他们,确切的说,是利用了淳于衍的懦弱和他丈夫的贪心。
显是另一个狡诈的女人。
霍光本有一位妻子名叫美心,不过死的太早。身为丫头的显就这样走进了霍光的生活。
显的样子我是见过的。
她长的并不怎么美,只是身材非常高挑。
那时候她带着小女儿出游,曾邀我父同去为她们画像。
因为有女孩在场,父亲也希望带着一位女儿一起。本是要带飞华的,可是她却执意不去,于是我兴高采烈的随着父亲出席了霍家的出游。
显连自己的姓氏都不知道,跟了霍光后,便随其姓了霍,因此,后人们总是含糊其辞的将她称作霍夫人,或者霍显。
实际上,她只是个不知所谓的丫头。
我没有想到,在后来的日子里,我,显,和淳于衍竟然被鬼使神差的联系在了一起。我们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同盟,最终,也被一同收押,走向毁灭。
其实,我本可以过很平淡而幸福的生活。
那时候,我们已经联合在一起将飞华赶走。她退回俪屋,像一只缩进壳里的螺丝。有生以来,我在物质上从没有输给过她。
然而,命运却总是对我不够青睐。
在我豆蔻年华的时候,刘弗陵当政,母亲本以为可以将我送到他的身边,却不料他是个宠幸男伶的帝王,对宫里的女人不闻不问。
母亲深深的为我而叹息,要知道,我可是难得一见的美人,聪明灵巧,惹人怜爱。
就在我差点陷入绝望的时候,刘弗陵竟然被火烧死了,这简直是个天大的喜讯。
在举国哀悼之时,我和母亲秘密的开了坛陈年的女儿红,天知地知,我们的心情好像重新发芽的植物,寒冬将去,春满乾坤。
可是接下来来的竟然是刘贺,他不断的祸害宫里的女人。
起先母亲是不愿意我去的。
然而,我总觉得这是我最后的机会,只要能坐在帝王身旁,我什么都敢尝试。何况,他祸害的不过是些下人奴仆,真正的妃子却不见得一定遭难。
我这样规劝着母亲,然后披上彩霞般的深衣,走入了永巷。
永巷里四季长春,我指的不是季节,而是扑面而来的胭脂味和闪烁不断的美丽身影。这里历来都是帝王偷欢的好地方。
一排排的木香花,从春季开到盛夏,雪白或灿黄,让人沉浸在浓烈的香气里展开最温柔的想象。
在宫廷里呆的腻烦了的帝王,时常会便服来到永巷。
惠帝在这里驾着羊车寻访美人,景帝在花丛里发现了桀骜不驯的栗姬。我坚信,这里可以迎来属于我的幸福,刘贺必然不会错过我这处绝佳的风景。
金尊冷 杜展屏(二)
我仍旧盯着天边的乌云,那云朵越发的浓重似乎还在不断扩大,它在朝我袭来,从洁白无瑕的同类里逐渐分离。
如今想来,那时候的我真是接近疯狂。然而,更加疯狂的举动发生在刘贺被废之后。
宫里的消息总是很快便会传来永巷,这里是未央最温柔的笑窝,也是长安城比章台还要肮脏的毒床。
花架下,一簇雪白的木香藤下,我正幻想着他日的辉煌。
没想到,那个消息就这样直挺挺的刺进了我的耳膜。
“刘贺被废。”
刘贺被废?
刘贺被废!
沉默和隐忍永远都不是我的性格,我追上去,扯住那个来传递消息的小黄门。
“为什么?”
他茫然的望着我,然后摇了摇头。
其实,谁都知道,刘贺那样的人,怎么可以做大汉朝的统治者,若是持续下去,说不定汉朝会毁在他的手上。
可是,那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只是想做皇帝的女人,我只是希望成为一个被载入史册的女人,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女人成功的几率太小了,我们从来都是被踩在脚下的同类,被忽略不计的性别符号,一切都因为我们更为脆弱和感性,便失去了与男人并肩的机会和资格。
我深深的痛恨这个时代,和这个时代所尊崇的一切原则。
那人转身要走,又被我拉住。
“是谁废了他?”
我目光里有灼热的火焰,一下子将他灼烧的有些疼痛,他缩了缩脖子。
“自然是上官太后,怎么竟问些没用的事。”
说完,他逃也似的跑了。
我呆呆的立在木香花底下。
那一瞬间这个世界失去了所有的声色,我只看见一道深刻的光,映照出上官燕决然的面孔。
皇太后。
哼!
我这样回应着,将那道光击的粉身碎骨。
与我几乎是同龄,却高居长乐宫,可以指点江山的上官燕。
那时候,我几乎用全部的精力去恨和诅咒她。
谁知,后来来的人,竟然是刘徇。
我早就见过的,在俪屋。
他那时还是一副混混的样子,我真恨自己有眼无珠。
可是,令我诧异的是,他竟然还是选中了我。
在众多待选女子中,我是第一个走入他生活里的女人,在卫婕妤和王皇后之前,然而,就是这样的我却永远的失落在了历史的长河里,再也浮不出水面。
只因我做了一件错事。
可是,我错在了哪里?
他们一个个的神神秘秘,围绕着权力的男人们是最可恶的动物。
刘徇也不例外。
他对我笑着,却从不说动情的话语,他时常在夜晚招幸我,却没有给我任何的封号。我总觉得他对我有着壁垒重重的隔阂,却总是刻意的将我拉进他的怀抱。这做作的柔情,似乎别有用意。
渐渐的,我感觉到,问题的核心竟然是淖方成。
她十分像我的姐姐杜飞华。
当然只是眼睛。
真正的杜飞华十分丑陋。而时常出现在我眼前的淖方成却是个美艳不可方物的女人。所以我坚信,那不过是我的错觉。
或许,我太坚硬了。
以至于在她故意在我的画像上做手脚时,都没有意识到杜飞华的回归。我只是一味的相信她的容貌比不上我。
其实在我的心里,谁能比的上我呢?我是如此自负,以至于有些神经质的女人。
在等待封位的日子里,我不断的蜕变着,我意识到,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刘徇似乎永远都不可能将我正式的纳入他的后宫,我只不过是他在思念另一个女人时的一个替代品,那时候,我开始揣测,淖方成和我之间必然存在着某种联系。
这让我逐渐发现真相,于是再一次偶遇时,我忽然间喊了杜飞华的名字。
她微微挺了挺身子,然后头也不会的走了。
我知道,淖方成,其实就是我的姐姐杜飞华。
然而,她是如何变成现在的模样?
那枚像模像样的桃花记告诉我,也许,她的病好了。
而痊愈之后的她,竟是这样美丽,她的美丽令我几乎疯掉。
在她的面前我空有架势的自负了许多年,然而,却在一瞬间被她的沉默击垮。我不能就这么沉沦下去。
我好像是随着她的出生而来的一个影子,与她不能分割却彼此排斥。
就好像我的母亲和她的母亲一样。
这让我更加痛恨刘徇,于是,展开了对他的报复。
我要毁了他的幸福。
刚好那时,许皇后生产。
之前她曾经差点将我赶出宫去,我知道,她和刘徇还有我的姐姐是一伙的。
显在那个时候找到了我。
她对我晓以利弊,说了许多推心置腹的话。
其实,我很清楚她要将女儿霍成君推上后位,这对我并没有什么损失,更何况,亲近霍家是我在后宫立足最好的法子。
要知道,当时我可是连封号都没有的女人,陪伴过刘徇度过无数个寂寞的深宫夜晚的,却始终不被看好的女子。
所以,我准备借着这个机会大胆的报复。
淳于衍为了自己的贪念不负重望,许平君自然死在了历史的剧痛里。
得知她死讯的那个傍晚,我感受到来自灵魂深处的震颤,那种我从未体会过的兴奋和刺激。
原来,宫里的斗争时刻都浸泡在鲜血里,肮脏的血肉里,开出的是绝对畸形却令人迷醉的花朵。
让我没想到的是,那么快,刘徇就找出了事情的真相。
淳于衍被收押,而与此同时,她也供出了我和显。
我们三个几乎同时走向了灭亡。
现在,那朵乌云几乎飘到了我的头顶。
我扬着脖子,挺直身体。我已经被它完全笼罩了。
黑云的影子投射下来,淳于衍不断的哆嗦着。
她喃喃自语着,仿佛在祈祷来世不要再入宫,不要再作恶。
我却仍旧挺着身子。
我不相信来世,我只恨今生做的不够彻底。
我恍然间觉得,当刽子手手起刀落时,我的灵魂会一跃而起,冲到那团乌云里,再飘到未央宫的上空,下一场前所未有的暴雨,看他们挣扎在雨里,看他们仓惶的抬头祈求,看整个世界,在我的脚下倾塌然后毁于一旦。
既然今生不能如愿,就别期待来生,我要用最后的一点力气,吞噬你们的江山和家园。
我是杜展屏,没有来生,只有愤恨,被历史沉重的车轮碾碎,沉入湖底不得救赎。
翠烟笼 杜子砚(一)
南海郡,揭阳县郊外的密林里。
我挥动着斧子,参在一群几乎是赤裸着身体的男人中间。阳光几乎永远也晒不透这片潮湿的土地,我脚下密实的落叶和下面根本看不见的泥土形成湿滑的漩涡,随着我伫立时间的加长,而不断的陷下去。
这地方的土里时常有些莫名其妙的虫子,有时候他们会毫无征兆的钻进你的皮肤里,吸饱了血后,再慢慢浮出来。后来我才知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水蛭。然而水蛭已经是最小的麻烦了,更可怕的是这里浓密的植被,被炎热高温的季节蒸腾着,时而出现恐怖的瘴气。
这里的人叫它毒瘴。非常形象的比喻。
就在我们每日劳作的这个密林前行一百米的深处,便是最恶毒的瘴气聚集的地方。每年都有不少人死在这里。因而有人说,宁做中原鬼,不做边缘人。
人们所说的边缘,就是西北绝域,东北苦寒,以及我身处的这片西南烟瘴。
然而,自如以来,这些偏僻绝远的苦地都是流放罪犯的好地方。
这里生长着不计其数的高大树木,其中最令人趋之若鹜的,便是檀木。
这是种结构细密的香木,南海郡的人们时常用它来进贡,因此,身强力壮的我刚到达这里,便被编入队伍,开拔到密林里,开始了不知何时才能停止的伐木生活。
当地人除非没有一点家产,否则是绝对不会从事这种苦差的。
要知道,穿行在瘴气遍布的树林里,随时都有可能送命。
我就亲眼见过因瘴气而送命的人。
当时我们的队伍停留在一处深入密林腹地的小盆地里。四周都是百年以上的老檀木。那馥郁的香气让人十分受用,可是时间久了,我们还是觉得有些恍惚。
一些人开始出现了腹泻和呕吐。
一天清晨,我拿着斧子刚刚走出帐外,便见一团团金光浮动于高低错落的叶片之上,那景象着实让人惊讶。
此时已经有不少人走出帐子,见到这样的景致异口同声的赞叹起来。更有甚者跑进金光里不住的叫喊着。老少爷们们一下子如同忘记了深处险恶的西南密林,仿佛回到了童年的梦幻中。
这时,一位带头的老者,其实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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