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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锦-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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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历史的长河,不断的奔流翻滚。
沉浮中,将我的心事一重重的淹没。
在这样的日子里,我声名狼藉,只有倚翠楼的姑娘们乐意见到我,旁人家的女儿,总是对我避之不及。
也许,在世人的眼里,我真的成了无恶不作的坏蛋,甚至是随时可能坏人名节的恶棍。
我的确有过太多的女人,因而,对于女人我从不觉得新鲜。
唯独那个,我搬去尚冠里后,出现在我生命里的女子。
我作为一个著名的混混,在街巷里时常遇见她。
可是,她却从不曾回过头来,也许,是我的恶名吓坏了她。
她总是目不斜视的从我身边走过。
身上带着一种冷冷的香。
再后来,我干脆爬上院墙,看见她坐在那里,一笔一笔的勾画着什么。
原来她是一名画师的女儿。
也许是她的面纱让我产生了兴趣。
那块布,虽然叫纱罗,实际上,却是一点不透的。
她到是死心塌地的要将面孔掩起来。
可越是这样,我越想看看她的脸。
这件事情,后来成了我一直追寻的问题。
她的身子很婀娜,其实并不亚于倚翠楼里最好的姑娘,只是她太喜欢穿白衣了,让我不敢有轻易走近她的想法。
那白色的,样式简单的深衣,没有半点花饰。就像一道天然的屏障,将像我这样的男人阻挡在外。
后来我才得知,她比我要年长一些,至于她到底多大,我却永远没有机会知道。
她的话很少,以至于在后来的日子里,想要回忆她的声音都变的十分的困难。以至于在我的记忆里,她渐渐变成了一团白色的影,发着微微的光。像西域进贡的和田玉一般,永远都是那么遥不可及,却自顾自的美丽着。
可是,就在我为了这个垂纱女子日益遐想的时候,她竟然嫁给了别人,那个少府的都水长商誉。
知道这件事情,是因为那天我去了倚翠楼。
看见一个英俊的年轻人正在舞剑。
他醉的十分厉害。
然而,长剑,我颇为忌惮的长剑,在他的手里,竟然舞动的那么飘逸洒脱。
于是,我驻足看了好一会。
直到一个男子闯进来阻止了他。
后来我搂着一个姑娘离去。
无意间,听人说起,此人叫商誉,陛下赐婚明日便要迎娶杜飞华为妻。
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令我有些无措。
我皱着眉头,放下了手里的酒杯。
杜飞华就是那垂纱的女子。为什么事情会发展的如此之快。
然而,我已经不是往日那个冲动行事的正义少年。
陛下赐婚,我无法干涉,那是最正式不可侵犯的婚姻。
我呆了好久。
直到那姑娘用手推我,才恍然间醒悟过来。
那天晚上,我喝了好多酒,然后昏天暗地的睡去。那姑娘扫兴的推门出去。
谁也没看见,我痛苦的抱着被子,蜷缩在帐子里的一幕。
那是我今生最龌龊不堪的时刻。
然而,从那时起,面对杜飞华的我,就总是这个样子。这根本就成了我无法左右的事情。
终于,我还是熬到了第二天早上,约上了张彭祖,我们拦住了杜飞华的送亲队。
我要求看看她的样貌。
那时候,我真有种诀别的感觉,女人出嫁后,自然不可能再被我轻易看见,他的丈夫定然不会允许别的男人流连在妻子身旁。
于是,我只想让自己记住她的脸,尽管传闻中说她十分丑陋,可是那婀娜的身子和顾盼神飞的眼睛都让我不相信这些话,即便是真的,我也要知道,我心里一直不敢轻视的女子,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总要留下个形象,让我怀念吧。我不是个肯于轻易放弃的人。
谁知,她仍旧戴着面纱。即便在出嫁的日子里。
我的心顿时沉了下去。
那面纱,成为一道越不过去的壁垒,阻隔了我的殷勤。
我不得不退了下去。然后,故作镇定的带着兄弟们去吃花酒。
我不能让他们看出我的不快,要知道,我可是个混混,长安城著名的无赖恶棍。
如果杜飞华或者商家为了这件事情来为难我,那我也认了。
可是,事情竟然真的没有了下文。
我鲁莽粗俗的出现被他们忽略掉了。
这让我明白了,杜飞华根本没把我当回事,而商家也根本没把她当回事。
我们同样带着面具,同样不被人喜欢,也许,这就是我们的宿命。
然而,宿命,同样是宿命,将我最终推到了权利的巅峰。
也是宿命,让姜浪萍在我之前,走进了杜飞华的生活。
那天,他手持火浣鼠毛皮来找我时,我便惊异于他超然世外的风度。
当得知他是姜望云的儿子,为了杜飞华的自由而要见天子时,我更是佩服他的胆识和勇气。
那份勇于承担的爱恋,让我彻底的被他们两个人吸引。
金尊冷 刘徇(四)
当再次遇见他时,他的身后坐着仍旧垂纱的杜飞华,我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将怀里的毛贵扔给了他。
或许,我是希望毛贵跟着他们,保护他们,就像我如影随形一样。
其实我很羡慕能四海为家的姜浪萍。
虽然他比我还要不幸,始终需要在追捕中度日,然而,那大山河磨砺出的旷达和淡远,让我如不敢轻易走进杜飞华一样,不敢轻易靠近他。
他们的身上有一种力量,抛弃一切,奋不顾身的力量。
连我这样的游侠都不得不退避三尺。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那时候,我并不嫉妒他,我只是羡慕。
后来,我继续做我的混混。
渐渐的,我就习惯了这张面具。
我把它经营的非常好。简直就如天成的一般。
再后来,在我几乎要真正沉沦为一个混混的时候,许平君嫁给了我。
陛下,也开始了一系列人们从未料想过的反扑活动。
不可否认,那些事情,策划的极其漂亮。
我还记得,我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梦,梦里到处都是金色,有一只黄金的巨龙,腾空而起。
后来,我才知道,潜龙在渊的我,终于等来了一飞冲天的机会。
这个机会是刘弗陵给的。
在他将那块龙佩交到我手上的时候,便将我的命运一下子改变了。
这次,我和晙几乎是同时保持了缄默。
这实在是太重要,重要到几乎会掉脑袋。
所以,我们不能做什么,一切要看宫里的动静。
刘弗陵竟然在大局将定的时候被甘泉宫的大火烧死了。
我和晙谁都不信。然而,竟然找到了尸体。
后来,霍光接来了刘贺。
我们只能按兵不动。
我做上皇帝,是一个月后的事情。
上官燕的谋略和胆识终于被历史见证,她下诏废了刘贺,又送来了黄鹄歌向我求证。
我几乎是颤抖着双手,将那枚龙佩递到她的眼前。
就这样,在刘弗陵和上官燕的合力下,姜浪萍的预言被证实,我,改名刘徇。
成了汉朝历史上第十位皇帝。
可我没想到,入宫后的第一件事情,竟然是要我娶霍光的小女儿霍成君。而我的糟糠之妻许平君竟然要屈居她之下成为婕妤。
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这又让我想起当年长安街头的那场殴斗。
我打废了霍云的一只胳膊,之后竟然险些因此而被诬谋反。
老臣们七嘴八舌。
我知道不能硬碰。
于是,我的人生里,开始戴上了第二张面具,那就是帝王。
身为帝王的我说了这样的话。
“朕在寒微时有把故剑,如今竟丢失了,尔等将它给朕找回来。”
朝臣毕竟都是明眼人,见我这样说,各个都敛了声音。
这些人历来都是顺风倒。
霍光迫于上官燕的压力,也不敢对我太过轻视,因而,只能随了我的愿。
可是,我没想到,平君的怀孕让霍府振动不小。
我承认,这是我政治生涯刚刚开始时,不小的一个疏忽。
我总以为刘弗陵是自杀,因为不能诞下继承人。
从他将龙佩递到我手上,到留下黄鹄歌,使得他的死亡,成了众所皆知的自杀。而且,目的和动机,都极其令人不齿。
曾经的一个时段,我也愚蠢的相信了那些传闻。
传闻是最可怕的东西,即便不是真的,传说的久了,也会变成真的,因为人人都会选择相信。
连我都差点被假象蒙蔽。
因而,我极其热切的期盼子嗣的到来,我不希望再次陷入刘弗陵般的尴尬境遇。
果然,平君不负重望,在我登基不到一年后,怀上了我的第一个孩子。
我承认,她并不十分美丽,也没有我日思夜盼的气质风度。
她只是温柔顺从。
然而,我是个念旧的人,既然在最卑微的时候和她牵手,就不可能在最得意的时候将她抛弃。我要让她在皇后的位子上稳稳的坐着,将我的家,交给她来打理。
令我格外高兴的还有一件事,那就是淖方成。
长乐宫的一位女画师,非常漂亮的女人。她的眉眼,十分像杜飞华。
这让我产生了极大的怀疑。
那段时间,我把过多的心思,都放在了这个女人身上,而忽略了我的已经身怀六甲的皇后,许平君。
淖方成总是有意躲着我,然而,在平日里她和姜浪萍的对视中,我终于肯定,她一定就是杜飞华。
再后来,我对她进行了最后一步的试探。
我几乎抛弃了帝王的尊严,希望她做我的女人。可是,她竟然在我背后举起了剑。
当剑锋刺入我的脊背时,我看见姜浪萍诧异的神情。
也许连善于推演的他,也没有想到,杜飞华竟然为了他敢于犯下弑君的大罪。
那把剑,便是毛贵。我送给姜浪萍的毛贵。
我本想看看,姜浪萍会不会跟过来,会不会急着救下被我抱在怀里的情人。结果,我却万万没有想到,她竟然用我的毛贵来刺我。
那把泛着幽幽苍灰色光芒的袖剑,竟然在她的手里挥洒自如锋利异常。
后来我才发觉,那剑倒是和她很像,有种荡气回肠的华丽冰冷。
当有人冲进来救驾时,我将姜浪萍指认为凶手。
他默默的承受了这样的结果。
杜飞华只是哭,哭的昏天暗地。
后来,我将他流放。我本想借机杀了他,可是我发觉尽管换上了第二张面具,我也仍旧做不到残忍妄杀。
我终究没办法成为一个小人。然而,小人或许会更快乐一些。
后来,杜飞华以淖方成的名字留在了我的身边。
可是,她从不理我。只是一个人,呆在姜浪萍曾经住过的神明台上。
我不信方士,所以,那里成了只有她的荒台。
我的身体非常好,根本不用什么玉露。然而,我仍旧下了一道旨意,每月,她都要将铜仙人手里的玉露带到宣室殿,这是我唯一可以见到她的机会。
她总是穿着白色的衣服,拒绝穿长烟为她准备的女官的华丽深衣。这仿佛注定了她与未央宫的格格不入,和即将疏离。
我是多么害怕,怕她会忽然间从台上跳下来。
于是加派了人手去保护她。可是,她竟然越来越平静,平静到每天只坐在夕阳里看远处的风云,却再也不去关注眼前的世界。
后来,我的皇后生产了。
我本以为大汉江山有了继承人,谁料,孩子虽然完好,可是许平君竟然就这样死了。
她没能如我想象般,成为上官燕那样的女人。
也许正是我的丧妻之痛,感染了杜飞华,她终于出现在我的身旁。
为我做了许多事情,这让我深深的愧疚,并自责了一生。
她是如此坦荡的女人,后来,她很直接的告诉了我。是我,害死了许平君。
起初我有些恼怒,以为她在利用此事伤害我进行报复。
可后来,我才知道,她说的一点都没错。
如果我沉住气,先铲除霍光,再让许平君怀孕,怕是事情也不会变成如此。
霍光对我的机敏本就十分懊恼,他恨不得我像刘贺一样一无是处,这样他才可以继续把持朝政。
然而,我却过早的显露了亲政的意思,子嗣就是这个事情的宣言。
当时,我还是太过年轻,没有及时的发现政治漩涡里最肮脏的核心。
在拒绝了霍成君入宫后,许平君的生产,自然成了扎眼的事情,难怪霍光要铲除她,这只是给我点颜色罢了。
许平君的死,就是那点惨淡的颜色。
于是,我不但忍辱负的将平君的死忽略不计,还大张旗鼓的把霍成君接到了椒房殿。
这时候,我忽然间有些理解刘弗陵。
或许,在这件事情上,他做的远比我要好的多。
首先,他比我无私,也比我更能承受来自外界的压力和毁谤。
隐约间,我觉得,刘弗陵并不是传说中那样无能。或许,只是我们太世俗了,其实真正无能的是我们。
再后来,我和杜飞华肩并肩的开始了战斗,我们共同商讨如何对付霍光和霍成君。
最终,当我再次拔出毛贵时,霍氏一门,成了倾塌的巨峦。
就在霍家灰飞烟灭的同时,我知道了事实的真相。
刘弗陵并不是刘彻的儿子,他的父亲是江充,绣衣使姜充。
而他也并没有死,他只是逃离了未央宫,去做活神仙了。
我陷入深深的惶恐之中。
虽然铲除了劲敌,然而,日后要面临的,却是更为严峻的事情。
那就是江山社稷。
我是一名帝王,统领万民的王者。
我的国家需要我来振兴和光大,边关仍旧时有匈奴的侵扰,百姓生活仍旧不够富足。政治上,依然会出现类似霍光的人物,我一刻都不能放松。
原来我不能拥有太过丰沛的感情,我必须将那个原本热情冲动的自己隐藏起来。我必须戴着帝王的面具永远生活下去。
这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的宿命。
因而,经过多年的酝酿和筹备,我派出最精良的队伍,彻底的将匈奴赶走。从此后,大汉的边关歌舞升平。
几年后,我将杜飞华放出宫去,让她去追求渴望已久的幸福。
她的出离也将我尘封的心带到朗朗的云光里。
我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其实,我总觉得身边有个人在用高高在上的眼睛监督着我的一举一动。那个人,就是刘弗陵。虽然我不知道他身处何处,但我知道,黄鹄归去时,却在真正意义上拥有了他的江山,成为它永久的守护者。我和上官燕,不过是他的手和眼,那无私的爱和对万民福祉的期盼,让我不能有丝毫懈怠的勇往直前。
这就是我的故事。
伴随着不断的成长和陨灭,不断戴上不同面具的可怜灵魂。将真爱亲手埋葬,却在历史上奏响了大汉朝的最强音。
我,是刘徇。
金尊冷 杜飞华(一)
我的童年和快乐无缘,少年时代又遭遇了善妒的妹妹和居心叵测的庶母,最重要的是,从出生之日起,我的脸上就带着一块暗红色的胎记,十分大,几乎盖住了整个左脸。所以我一直不太幸福。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极少哭闹,这是在我长大后听家里的下人们说的。
她们总是说我生下来就聚足了三魂七魄,我却只当那是恭维的话。
然而,我的人生却总是不可避免的陷入某种预言中。
这可能跟母亲笃信方士有关。
母亲总是很安静,这让我们这边和常喜那头完全不同。
我偷偷看过常喜跳舞,那舞蹈很轻盈,可不知为什么,看在我的眼里却显得有些狰狞的诡异。我自小就不喜欢那种接近献媚的姿态。
我也不想成为母亲那样的人。
她总是穿着深黑色的衣裙,面孔上从不化妆,当然即便是这样,她仍是美丽的,那种美丽让人不敢逼视。
父亲总是在常喜的屋子里玩乐,然后到我们这里休息。这让我十分不平衡。那时候,我认为父亲并不爱我们母女。
因而,我的脸上生出了第一丝冷傲的神色。
在我七岁的时候,母亲得了很严重的病。
父亲日夜守护,倒是极为尽心尽力。
可在母亲弥留之际,我做了一个怪异的梦。
梦见满室金光,我在给一个人画像,那画像上的人物也是金色的,却看不见颜面脸庞。
这个颇有玄虚的梦我最终还是对母亲说了。她找来了一个方士。
在听过我的讲述和看过我的相貌后,他暗暗惊讶。之后开始反复的推演。接着关起门来和母亲谈了很久。
我躲在外面依稀听见了一些只言片语。
似乎他对我的前途感到担忧,好像我是个游移不定的星宿。没有明显的轨迹,也没有必然的方向,在以一种他看来不太正常的步调行走。
母亲叹息着,然后感同身受的说起了自己的故事。
原来,她使用了计谋逃过一次婚。
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人物,让母亲如此害怕走近。
因为我听见,她说,我不想成为一个玩偶。
这一切在只有七岁的我看来是多么的诡异,于是,我变得更加封闭。
过了没多久,母亲就真的不行了。
我还记得,那天天气晴好的令人奇怪,天空一片湛蓝,我始终没有找到哪怕是丁点的流云。
她将我拉到身边,目无生气的从枕头下取出一块纱罗。
“戴上。”
她气若游丝。
我绝望的看着父亲。
难道我真的丑陋到了这种地步?
我哭着问母亲,她点了点头。
那时,我以为我被美丽桀骜的母亲抛弃了,心里生出惴惴的恨意。
在她去世后的日子里,我只是低声的啜泣,却从不会嚎啕大哭。
失去她,让我感受到痛苦之外的一些东西,那个年纪的我,并不能完全懂得,我只是默默的接受了这个现实,并为自己筑起了一道隐形的壁垒。
母亲去后,我开始带上面纱。
我的丑陋成了此地无银,整个长安城都将我当成话柄。我想藏起来,却无能为力。
慢慢的,我发现人就是这样,流言蜚语哪里都有。
于是,我开始习惯这样的生活,且生出一种高高在上傲慢不逊的姿态。
首先对我表现出厌恶的人,是展屏。
我总是觉得,她是追随我而来的一条影子,始终用恶狠狠的目光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不能算十分凶险,却也令人不得轻松。
接下来的便是常喜,我的庶母,我一直深深厌恶的献媚的女人。
母亲去世后,她更加的猖狂,时不时的在我面前说起我的丑陋,然后和展屏一处欢笑。
当然,他们是万万不敢在我父亲面前表现出来的。
母亲的去世,令他更加疼爱我。甚至是用一种溺爱的方式将我护在怀里。
我就在这种凄凉的境遇里,被作为掌上明珠般成长起来,最终形成了漠视礼数规则的冷漠女子。
如果说,我心里还有最柔软的部分,那便是我的父亲。
于是,我倾尽全力的跟他学习画艺,令我没想到的是,我竟然真的有些天赋。
父亲总是很高兴的夸赞我。
每当这个时候,展屏都会露出愤恨的神色,那属于成年人的神情在她年幼秀气的脸上显得更加凶狠恶毒。我却总是已冰冷的对视来与她回应。
父亲知道我们之间不合,我根本不可能如其他女孩子那样温柔顺从的让着妹妹,我从不会对与我敌对的人让步。这是我从戴上面纱后,便逐渐形成的个性。
父亲有时候会很懊恼,每当这时,他便会狠狠的斥责常喜。
她总是卑微的低着头,却时不时拿眼角狠狠的瞟我。
我只管坐在那里,假作没有看见。
渐渐的,连下人也不愿意出入我的别苑,他们总是觉得我话太少,太难伺候。
我的确是难伺候,如果有人用极为激昂的语调与我讲话,我会马上敛声驻足,用冷漠的眼神盯着他。后来人们告诉我,这样做使他们不知所措。
我也不喜欢用词华丽的人,那些善于堆砌辞藻的公子哥或小姐们,让我觉得俗不可耐,所以从不会和他们一处相处。
我也不喜欢穿金戴银的人,那种飞扬跋扈的气场让我都替他耻辱,我会主动的避开那些以为有钱便可挥霍无度的人。
是啊,我不喜欢的人和事太多了,你说,这样的我又怎么可能被别人喜欢,不能被别人喜欢容纳又怎么可能得到人生的快乐。
所以,我一直是个不怎么快乐的人。
好在我也并不是个渴望快乐的人,我喜欢平静无澜的生活,仿佛一面如镜的湖水,不要有涟漪才好呢。
为了向死去的母亲抗议,我喜欢上一种颜色,浅杏色。
那种只有秋天里才能饱满的色泽,让我觉得真实而温暖。其实所有人都不知道,我的心,是渴望温暖的,只是太多的人喜欢对我品头论足,这极大的刺激了我敏感的自尊。
我是个自尊心非常强的女子,有时候有种近于偏执的意味。
我不愿意被关注,只希望被埋没。埋没在光阴里不是很美好的事情吗。
然而,最终我还是喜欢上了一个人。
金尊冷 杜飞华(二)
他叫商誉。
时常来我们府上,那时候他是我哥哥子砚最好的朋友。
虽然是富商的儿子,却从没有铜臭气。
他总是喜欢穿青色的衣衫,胯下配着一柄剑。
很白皙高挑,是那种有着很好教养,却并不十分热络的年轻人。
他的身上,时刻充斥着一种疏离感。
那时候,我还太小,并不知道这种疏离感是因为他根本就不喜欢我。
懵懂的我,甚至为他那淡淡的躲闪而感到安全,我喜欢这种与人保持着距离的年轻人,这距离感让我觉得很舒适,仿佛罩在透明的罩子里的两个人,瞪着干净的双眸,彼此对望,无声无息,只用眼神来交流。
这是我最早的时候,想象中的爱情。
再后来,我没有过多的时间沉浸在这样完美的假想里,我被父亲的病情拉回了现实,我必须用最多的时间来投入学习他的画艺。
杜家不大,可父亲不乏子女,然而,却只有我一个人承袭了他非凡的天赋以及乐于走上这条道路。
那时候,我已经知道,子砚的志向是仕途,而展屏则是入宫为妃。
我默默的耻笑过子砚和展屏。
他们真是急于向世界宣称自己的高贵,迫不及待的希望走上那些最被看好的行业。男子为官自然是正途,在当时的人来看,不为官的男子是没能力没前途。然而,我却觉得那是荒废良心和道义的捷径,不走也罢。
女子自然都想入宫,那里可以不必为生活发愁,若是命好,更能飞黄腾达全家沾恩。然而,我自问没有那么好的命,我是个被母亲抛弃的丑女。皇宫是最不可想象的地方。
那时候,我已经穿上了后来贯穿的白衣,因为我被断定是个命硬而不祥的女子,虽然尊贵却并无定数。
是一个方士出的主意。
我明白,他其实是想通过某种仪式,向世界宣称杜飞华已经死了。而我新的名字是杜昙风。
听吧,昙花和清风。几乎是全世界都希望我能消失。
可是,我偏偏还是个命里沾着黄金贵气的女子,他们可以将我的名字改掉,却不可能让杜飞华真正消失。
那白衣,其实是我自己的丧服。哼,残忍的世人。
我以一种无所谓的漠然穿上了那件衣服,并且一直那么穿着,按照方士所说的样子,我倒要看看,改变我命运的,到底是他,还是我自己。
原来母亲并不是嫌我貌丑,她另有用意。
渐渐的,在洗脸的时候,我发觉那块暗红色的疤痕颜色越来越淡,渐渐的变成了淡淡的胭脂色,再后来,那东西越变越小,最终在我十六岁的时候,归为一枚桃花的形状。
就在这个时候,陛下为我赐婚。不过要过两年以后完婚。对方竟然是商誉,我喜欢的男子。
然而,后来的日子里,父亲总是叹气。
我不知道那是为了什么。
我拼命的画画,可是父亲仍旧不断的叹气。我以为那是不满意我的技艺。所以,我告诉自己,我必须发明一种全新的画法,我立志超越父亲。
后来,我来到了俪屋。
当然也是因为家里面发生了一些事情。
我的父亲突然间病倒了,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手指,那些指头不听话的保持着僵硬的姿势。这让所有人震惊,父亲的衰微意味着杜家的没落。
长安城最有名气的画师,未央宫陛下的御用画师,善于绘制帛画的我的父亲,竟然要如此仓惶的退出历史舞台,他无可奈何的发出含糊其辞的声音。
他的衰老让我十分错愕。
于是,我鼓起勇气央求他同意我来俪屋。
那时候,常喜几乎霸占了家里的所有权利,父亲对她也无能为力。我知道,她希望我走,而父亲的生活必然要由她来照顾,我不能与她硬碰。
父亲同意了我的意见,将俪屋给了我。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在这里,我竟然发明了一种全新的油脂颜料的绘画方法,同时,也遇见了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一个人,姜浪萍。
其实,我的生活是非常简陋单一的,如果没有了姜浪萍,我想我很可能会被无情的时间淹没,那么,就真如我小时候志愿,被埋没在了茫茫的人海里了。
可是,命运还是没有让我成为一个彻底的闲置品,一切都从我的画开始了。
那时候,我完全没有想到,隔壁的荒宅里竟然住着一个能推演古今的一流术士。我只是紧锣密鼓的研究我的画。
我们的相遇,都是因为他在我的面前装鬼。
当时的确把我们吓住了,谁能想象一个人能如夜枭般神出鬼没,他的来与去都像一阵风,根本无法把握。
当他初次立在月光里俯视着我的眼睛时,我惊讶于他那干净纯粹的面孔,甚至分不清到底是不是个温润透明的梦境。
我印象里,他起初的样子是有些顽劣的。
那么咧着嘴笑着,然后忽而飘身在香案上,忽而出现在高墙头。总之,他是夜色下朦胧的一团光雾,总是在我孤独的时候出现,然后和我讨论所有我感兴趣的话题,他的知识,真是奇怪的丰富,似乎根本不符合他的年纪。
无疑,他比我年长许多,我该叫他哥哥。
可是,我总是叫不出口。
也许是因为他起初装鬼来吓过我。我总是觉得他是个顽童,不值得我那么尊敬的称呼。
他似乎并不介意。
于是,我只是叫他姜浪萍,很有挑衅的味道,三个字,喊得字正腔圆。让他必须在我面前规规矩矩。可是,我总是不能如愿。
他不是跳上来扯扯我的头发,就是忽然间用各种各样的声音和我说话。
他的口技真是很厉害,有时候还会模仿阿久和福叔的声音,令我措手不及。
总的来说,我们相处的一年时间里,还是非常默契和快乐的。
他时而像个孩子,时而像个兄长。可是,我始终没有太在意。因为我有喜欢的人,那人叫商誉。
最终,在姜浪萍要离开时,我才发觉,带着王命以待嫁身份来到俪屋的我,竟然渐渐的爱上了朝夕相伴的术士。
我该如何处理这样的失衡,我有种被捉弄的感觉。
然而,那时候,他已经走了。去了我向往已久的八荒世界。
金尊冷 杜飞华(三)
我的爱,在一瞬间被自己感知,却在同样的瞬间里失落在茫然的黑暗里。
我的人生,还真的如断线的星轨,错乱而分离。
母亲的去世没能让我悲恸的哭泣,姜浪萍的离去自然也不可能让我有什么心潮澎湃的相思。我还是那样不着痕迹的过着日子。
渐渐的,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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