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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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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冒名顶替的诸葛英是男扮女装的加入到了军队之中了。那时候的军队睡觉的时候都是穿着衣服的,加上她隐藏的好。所以大家也没有发现她是女的。一度她还曾经想自己可以立下一点战功,提升为军官。但打仗哪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大军阵前士兵出战的场面宏大,出征的时候,大军排开,一眼望不到边,旌旗招展,如海似浪。
开战之时,鼓响号鸣,万千人马吼嘶,声音撕天盖地,战马奔踏,大地震动!一副惊天动地的宏大景象。而诸葛英所在的军队是宋军,他们的对面是金军,所以他们不仅无法胜利,而且面临的是战败和溃退。
加入了战争,诸葛英尽想着美事了,哪知道战争的残酷!特别在野战中,宋兵面对的是天下最精良的金国铁甲骑军。不仅仅是战败,死伤累累更是再所难免的。
结果,这一战中,诸葛英所在的军出问题了,面对强大的金军,宋军全面溃退。在溃败后,随大流跟着溃逃的宋军奔逃的诸葛英最后与部队算是失散了。就这样,诸葛英回到了家乡。但是她看到的家乡已经是一片焦土……
诸葛英的家人全都死在了凶残的金兵手下,一个个全都死了,她陷入了悲愤欲绝中,最后晕了过去。好在这个时候从北面南逃的董家爷孙俩发现了她,便救下了她。后来,董成找中条山的舅舅时,发现周围数百里所有百姓都投奔了信王军,进入并建造了青石城了,他舅舅刘玉轩更成为了信王军的官员。董成到青石城见到舅舅刘玉轩后,问他要了些干粮路费,要继续向南赶路。
而董成则没让诸葛英与他一起走,董成建议她去加入信王军的部队。对于诸葛英来说,血海深仇要报,而信王军还有女兵女将,在信王军中有一批女将军,专门鼓舞战士的士气,给战士们做思想工作,为战士们战前做动员等。她们的名称叫做动员将军,或者也叫宣传将军和政治委员将军等等,反正就是起后世的政委、指导员作用的。
所以为了报仇的诸葛英就到了青石城,投靠了信王军。最开始,她除了在信王军学习如何政治宣讲和信王军的制度,还因为看到周围全是果树和鲜花所以便教人养蜂,让信王军有了大量的蜂蜜吃甚至外销。就这样,她成了信王军中有名的让人敬重的人。
事实上,信王赵榛也是时打时的往她的身边凑!开始两人还都有算计,但是现在,谁都知道谁了。比如现在诸葛英已经知道对面这个高庞竟然是大名鼎鼎的信王赵榛。而赵榛也知道这个诸葛英竟然学过诸葛家的兵法,最重要的是。赵榛特别的发现,这个小娘子,嘿!还是一个带着三分英气七分俏丽的小美人。
此时,诸葛英正在练剑。她用的是一把青钢剑,剑还是不错的,因为是她诸葛家传下的剑。当然,时间使用的稍微长了一点,还是有点锈。诸葛英每天都要擦上一两回,不然的话,几天之后,剑身就会起锈!
因为女人力气小,所以诸葛英是双手握剑柄的。现在诸葛英使的这路剑法,主要攻击就是刺击!当然,其它的剑招也是有的,据说是军队中一名最厉害的剑客军官的一套剑法,是她父亲想方设法弄来一套剑谱。
剑最早相有记载的,是传自轩辕之时,“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也就是最为出名的神器轩辕剑。
后来到了商代,那时候的剑因为质地的原因,长了容易断,所以比较短,呈柳叶或锐三角形,大多为铜制。春秋战国时期,剑为步战主要兵器,而且因为炼制的原因不断加长。湖北江陵望山一号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全长有五十五点七厘米。
而后来的秦始皇统一天下的时候,秦队开始拥有了更长的铁质剑。最著名的荆轲刺秦王的时候,秦始皇就是因为背后剑太长,而一时拔不出来的。而到后来,剑成为了兵器之皇。能使用好一柄宝剑的,就叫剑客。人们的理念中,剑客好像要比侠客要厉害一些似的。虽然这个理念是谬论,没有任何一种冷兵器武器能凌驾于任何兵器之上的,但是也足见人们对剑的崇敬。
而此时在诸葛英的手中的这口剑,乃是长柄剑。双手舞动,可以与气力大的男人对剑拼杀。诸葛英的剑法,以上中下三路刺杀,舞动剑法之时,呼呼挂风,好不凌厉!
东汉末年,黄巾军起义,张角手下的主力黄巾军就用这路剑法组成了战阵。当然,那个时候这种剑法还没有诸葛英的水准高。
上中下三路剑法,一是上格的剑式,可以左右挡格敌人的劈斩。二是中刺或左右撩拨敌人的攻击,同时让自己时刻处在随时可以刺击的状态。三就是下沉式,这是防止敌人使出下撩之类的阴招,向下劈砍敌人武器。
这还是剑法之术,最重要的,配合剑法的还有步法。此时的诸葛英就踏着一种步子,脚下带动腿部,腿部带动腰部使用旋转的力道,使身体在一步踏出的时候呈发力挥动剑法刺击的状态。这样的话,与敌交手,每一次踏步,其实都是一种聚力状态。
剑,双刃开口,剑是最好用最简单的,一个人只要拿起来就能挥砍刺杀。而剑也是最难用的,你想将精力用在剑法之上,成为一代名剑剑客,没有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努力是不行的。
剑客高手,可以用剑面拍开敌人重兵器,可以顺势在敌人长兵器上划入攻杀敌人,还可以旋转扭动用巧劲将敌人兵器绞飞。
在此时,诸葛英就连续发出巧妙的招式,还不时的发出一计重招。所谓重招其实就是利用人体力学重重的挥出一击,或是刺,或是砍,或是劈等等。
连挥两剑,这时诸葛英的身体陡然法力,他突然腰里用力,下盘飘动,身体突然旋转了起来,而后连环踏步,如风一样斜着挥剑大劈。“嗖”“嗖”“嗖”一秒三劈。
其实,诸葛英最厉害的时候还可以做到一秒四击,最后,诸葛英身体先后张成弓,然后向前猛的一弹,随后猛的向前狠狠一刺。身体带动着短短的一刺,甚至发出了破开空气的风响。足见这一刺的力量之大!其实这一击对于成名的剑客们来说,也不足为奇,但若然是一个女子刺出的,那就算是厉害的了。
刺出最后一击之后,诸葛英收了剑,出了一头的汗。一方白巾递到了诸葛英面前,诸葛英不用看就知道是谁。诸葛英所在的地方,是女动员将军们的住所,也算是女军军营了。而这里,出现男人,就只有那假冒高庞的信王赵榛了,也只有信王赵榛能随意进入女军营。
他已经来了,就在一边看她练剑。诸葛英从前也练,不过是夜里偷偷的练习,现在于这个青堡堡垒后面的女军营花园里,地方大了,人也zi 诱了,诸葛英也就时不时的耍上几招。
在信王军中,好武成风,练习剑法并不足为奇。再说,自打她知道赵榛发觉自己的兵法家地身份后,就开始注意自己的美貌了。她惹不起这个大宋的亲王,但是也不愿意与这个亲王产生上下级以外的感情或身体上的关系。所以,他在赵榛面前故意表现一下自己的武技,让对方产生一些忌惮,免得信王直接对自己下手,让自己难堪。
见诸葛英练完剑了,赵榛便举步上前,把自己给薰过香的白手巾给了诸葛英。可能是手巾的白,还有香,诸葛英只是一个犹豫,就用了。她的背已经给汗湿了,头上,脖子上到处都是汗,汗水都湿透了衣服。
但诸葛英擦完汗后,还给赵榛的时候,她后悔了。赵榛拿过她擦过的白巾,贴着自己的鼻子,吸了一口,邪恶的一笑。此时的赵榛已经卸妆去了假的络腮大胡子,整个一个翩翩公子的摸样,而且还是不足二十的俊俏小公子。
眼看发兵在即,此时的赵榛已经不怕自己暴露身份了,他已经通告而来所有的将领和官员,自己就是信王赵榛。现在的所有信王军亲卫军的左右军以及禁卫军们,听说要在信王殿下亲自的带领下
上面诸葛英留下的汗味,赵榛的那种下流和猥亵无耻的令人发指。看到这个王爷如同流氓一般的摸样,诸葛英恨不得就差拿剑劈了过去。但她没有,不仅仅是因为赵榛是大宋亲王,更因为他的蛮横。这样的人,动用武力,永远是下下策。
事实上,从心底里,诸葛英是害怕了。看看赵榛身边的那个冬余就可以知道了。这么冷的冬季地天气,冬余只能穿一身旗袍衣服。但是旗袍嘛,秀出身材,看上去还算是正经。可冬余脖子上的皮带,就把一切都破坏了。别人也许不知道那是做什么用的,但诸葛英知道,那皮带后面有一条绳子,一般是缠在赵榛的身上,也就是说,她不可以离开赵榛一定的距离。这简直是侮辱人!
每天,赵榛会给冬余一定的时间练习她的武技,还要给她一定的时间教授刺绣。但别的任何时间,她都要和一条狗一样跟在赵榛的身边,哪怕她每一次上厕所,都要向赵榛请求。心情好时,赵榛会答应,但赵榛如果来了兴趣,就会和她一起去,看她方便。她所在的唯一目的,就是帮赵榛泄火。女人最悲哀的就是这里了,可问题是,她还不敢自杀。
第115章 女军管
带着链子像狗一样的带着皮圈,这样的侮辱人,其实也不是因为赵榛就变得有多坏。对于冬余这个坚决效忠于赵构的死硬派,赵榛从开始就当做是发泄工具和牺牲品还有自己的磨练石。所以,赵榛可以对别人好,但是对她却绝对不好。
每天,赵榛会给冬余一定的时间练习她的武技,还要给她一定的时间教授刺绣。但别的任何时间,她都要跟在赵榛的身边,哪怕她每一次上厕所,都要向赵榛请求。她所在的唯一目的,就是帮赵榛泄火。她最悲哀的就是这里了,可问题是,她还不敢自杀。
自杀其实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就凭借蝶部出来的女人,一个个都是意志坚定之女。谁怕死?谁不敢自杀?但是如果自杀了,赵榛会毫不客气的扒下皮,用来做皮垫子,血肉喂老鼠,每一块骨头都会给拿去做骨雕,至于头骨,会给做成酒器。还有内脏,赵榛也是不会放过而喂了狗。可以说,一个人如果活着,也许会受点辱,但不至于死后成这样,灵魂都不得安息。
古代人和现代人的思想是不同的,古代人迷信,自己的皮给人当垫子,千百年后,自己的头骨还在别人的手里当饮酒器具?不是冬余不敢死,她只是不想给落到那样灵魂都要不得安息的下场。
至少,现在她只要满足赵榛上的欲?望,她还是可以穿得稍微体面一点,她还可以有好吃的食物,可以过得算是比穷苦百姓好多了的日子。
“你又来了到底是有什么事?”诸葛英没好气的说道。她快步到一株果树的树荫下,那里有一张小几,一个小凳子,上面还有放好的凉茶。
远处,花香不断。几十个童子已经上手接管了这里的一切,他们学得很好,知道怎么浇水,怎么养护蜂巢,怎么取蜜。所以诸葛英加上一点指导,已经可以退到一边,去军营学习学习,而后过过舒心的日子了。
学习了信王军的思想军事制度,其实诸葛英还是很佩服信王赵榛的。信王赵榛的想法非常好,他虽然没有想要均田均财富,但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以及人人平等的思想,甚至已经严格的制定了下来。在整个信王军治下,也许穷富不均,但是没有一个饿死的人。
但是,对信王那个人,她的印象是好坏参半,这个家伙整个就活像是一个大流氓,不!他就是一个大流氓,一点亲王涵养和文雅都没有,十分的厚脸皮,没羞没臊!
此时,赵榛眼神似笑非笑,仔细的看着诸葛英,说道:“听说你从李玉轩那里要了一批机灵的学武童子?”
诸葛英道:“不行么?”当时她要了一批学武的童子,李玉轩立马就给了。可要是不给,说就是了,何必当初给她呢?自己本来是有事情要教授他们的,你现在后悔了,要拿回去,不是专门断绝我的愿望么?诸葛英毕竟是个女子,想到对方是要将这些学武童子要回去,心中有些委屈。
赵榛却是笑道:“怎么会不行呢,我给了李玉轩一份名单,这些人可以随意问他要足够的人手,你是其中一个。”
听到他的话,诸葛英心中感动。自己是个兵法家对方只是听说,便能如此相信自己,给自己一定的权限要人。给了其他的亲王什么的,绝对不会相信自己。相信了,也不会给自己如此大的权限。信王真是非常人也。
虽然心里感动,但是面对这个厚脸皮顺杆往上爬的亲王殿下,诸葛英嘴里却是讽道:“如此,殿下千岁,我还真是感到荣幸喽!”
“只要把你写的教材和教授那些童子的东西都给我看看就行了!”赵榛说道。赵榛在得知对方的祖上很有可能是诸葛亮或者是诸葛亮家的人后,便知道对方祖上的兵书恐怕是诸葛亮传下来的。
赵榛的兵法战策是从后世学习诸多经验而来的,但是他面临的战争都是飞机、大炮、坦克、导弹甚至激光扫射、核弹威胁的立体式全方位的现代化战争。他的兵法所学,其实还不及岳飞。所以看到一部完整的兵法,是他迫切需要的。
他轻步移到诸葛英的身边,他喜欢诸葛英身上浸透着的一种特殊的女儿香体味。诸葛英在战争中没有被其他人发现是女子,是因为她当时随身带着发臭的狐鼬臭馕掩饰自己的味道。那股臭味让所有士兵都远离她身边,这也是为何她不被人发现的原因。
此时诸葛英翻眼看向赵榛,说道:“我不是那种女人!”看着诸葛英的娇俏。赵榛有一种直接就想把她按倒推掉的想法。诸葛英英姿飒爽娇俏美丽的样子,不禁刺动赵榛心里那根敏感的神经。
但,赵榛忍住了,他首先不是一个强来的人。当然,赵构的人除外。而且赵榛知道自己如果强来,诸葛英一定不能拒绝,也无法拒绝,但自己在她的印象里的好感也就全毁了。赵榛要人,还要心。
从知道自己是亲王的身份之后,这个女人依然如故的对自己冷淡,丝毫不怕死亡的威胁。赵榛就知道这个女孩,是个坚强坚韧而又极具自主性格的女人。从战场上冷静面对死亡的女人,你指望威胁一下就能吓到她,那是做梦!对待冬余的方法是绝对不能对在她的身上的。
“我虽然非常喜欢你,但我舍不得强迫你的。英!我会让你喜欢上我,死心塌地爱上我的!哈哈哈……”赵榛这样说道。
诸葛英摇摇头,心里却是暗暗松了一口气,她真是怕信王赵榛飞扑上来,那她可真没有办法。的确,她的手上还提着剑,但见过赵榛武技的她知道,在赵榛的面前,剑等同于无物。
赵榛的这句话,她也感觉心湖中泛起了微澜。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如一根鹅毛轻轻骚着她内心的痒一样。自强的诸葛英并不拒绝被人爱,但她知道,赵榛也许对她有好感,事实上只要是漂亮女人,赵榛一般都会起好感,但也仅此而已。但是,诸葛英想要的是一个听话顺从的丈夫,她是一个强势的女人,但是面对赵榛,她感觉到了一种强势,一种优秀,一种权威!一种说不上来的对方比自己优越无数倍的感觉。
“那么,让我们一切如常,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诸葛英提出了提议。“不行!”赵榛道:“我要你为我做事!”诸葛英心中一动,却是装糊涂道:“我不就是在为你做事的么?”
赵榛哼了一声,转头看天,一股浩然之气喷薄而发。他说道:“现在天下风起云涌,日月变色,金兵大举南侵。你我家族纷纷蒙难,此时,正是我辈出头抗敌,剿灭金军,扬名立万青史留名的机会。千古有史,青史有名!我想要在上面留下的我的名字,不仅仅是大宋信王赵榛六个字,而是灭金吞夏,帝国幅员辽阔到天涯海角的一代帝王!你呢?仅仅是养蜂?动员将军?兵法老师?”
诸葛英暗暗吐出口气,胸中顿然开朗。她上前一步,与赵榛并肩而立,仰头望天,风中,那秀发飞扬了起来。看着那漫天的浮云飘飘,遥远的冬日,诸葛英轻轻的说道:“金兵如果如此好灭,那宋国也不会轻易就失去了无数的土地了!”
赵榛朗声大笑道:“哈哈哈!金兵能不能灭,那需要我来书写。历史从来都由胜利者书写,等我日后胜利书青写史,自然什么就写什么。你这般瞻前顾后,可是有怕金兵?”
诸葛英摇摇头,道:“我有什么怕的,我连死都不怕!可是我要问你,你是一个男子,而且还是信王千岁,就算抗金失败了,想要留名也是容易。但我怎么留名?成为你众多妻妾之一成为信王侧妃吗?”
诸葛英自然是想要留名,这个世上,谁又不想青史留名?为了出名,无数人为了留名不顾一切。有的人为了出名诛杀朋友,有的人为了出名诛杀师父,有的人为了出名诛杀妻子,甚至有的人为了出名连自己的亲生父母妻子孩子都可以一起杀了。为了出名,很多人都疯了。
诸葛英学习先祖留下的兵书,自然是想要在青史中留下自己的名讳,但并不意味着她想要以某某王爷的侧妃这一称呼来留名。这个自视甚高的女人,如果不能留下威风凛凛的青名,那她宁可不留名!
赵榛一把扳住诸葛英,诸葛英呀了一声,头当即向后仰了一下。赵榛拉过他来,认真地说道:“他朝我挥军灭金国之后,当拜汝为上将军,统领一方兵马,你意如何?”
不说诸葛英,就连赵榛旁边的冬余也是呆了。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赵榛在还没有打败面前的金兵地时候,就想着灭金国的美事。灭金国,谈和容易?就连现在所有的激进派的将领们,都是想着恢复河山迎回二圣就罢了,这个家伙想的却是灭人家金国,谈何容易!谈何容易!
而赵榛,他现在主力军兵不过十九万,连上十万由新兵和老牌义军组成的后军老营,加上各地的地方守备军队,顶死了四十余万人。比金兵中仅仅是汉人军的数量还要不如,他这样的实力居然已经在想着灭金国了?要说他是野心大还是不知天高地厚?他当灭金国是绞杀一窝耗子么,想灭就灭?
甚至,现在的赵榛还是处在生死关头,打败了金军的这次来袭大军,还要看情况,他才有继续抗金鼎立于宋金之间第三势力的话事权,不然的话,死都不知道要怎么死!在这种情况下,他居然想着灭金!
诸葛英也是给赵榛的话给雷击了一般,上将军哎,上将军!一国仅次于元帅的最高军职,同也也是意味着千万的兵马,无上的权威。但还有一点。诸葛英本以为自己这辈子是没有可能实践自己祖传的兵法的威力,可是现在不同了,如果她真的是上将军,如果她真的可以统率一方兵马,那她可以做什么?诸葛英忽然感觉自己的心动了。
成为一方势力的上将,统一方军马,花木兰都比不上,效仿那挂帅的穆桂英,女上将军,如果再做出一点什么成就,击败金军,那……
诸葛英简直不敢再想下去了,她觉得如果这一切能成功,那她就算是给信王赵榛当小老婆又有什么关系!当然,她及时的制止了自己的这一想法,因为这只是赵榛的空说大话。她知道的,赵榛的老婆不多,一个是正牌的王妃,与赵榛生死与共一起逃出金军押解队伍的大家闺秀,名门之后。另一个是赵邦杰之女赵青儿,也算是将门虎女,统领十万后军。
诸葛英缓了口气,她相信赵榛能给自己想要的上将位置,但是哪里有诸多的兵马来供自己统领?现在的赵榛侧妃的赵青儿,本身其实也不是兵法家,只不过能守成带兵,按照赵榛的方法练兵罢了。说她又多么的有本事,也并没有。赵青儿道:“你现在任何敢夸口灭金国?而且,一国上将军只有皇帝能封,就算你是亲王都不行。你怎么封我上将军之位,你当这是大萝卜么?”
赵榛微笑道:“你动心了。”不待诸葛英说话,他先说道:“第一,我什么时候承认过皇帝是赵构来着?只要我打赢了金军,以后迎接回二圣,我要求个太子之位不可以么?至于皇帝么?让他们三个去争夺好了,看他们是谁的根基深厚。别看赵构看起来根深蒂固,但是其实他非常害怕我大哥和我父皇回来,毕竟他的皇位不合我皇族的规矩。所以,我封岳飞为大帅,封马政与赵邦杰为副帅都可以,你一个上将军为何封不得。”
说着,赵榛拍了拍诸葛英的肩膀,继续说道:“第二,你要是助我,你就是我的上将军。不要觉得我是为了你的美貌,你的容貌身材是好,也很迷人。但我真正看中的,是你的兵法之学。其实我看了你在兵法上的见解,的确有一定的成就,但并不透彻。你脑子里的是你诸葛家祖上的兵法,甚至有可能是一代军事天才诸葛亮亲自编写的。但是理论必须实践,不管怎样,那都是一部非常有价值的兵策。一旦你同意,与我同舟共济,你就是我的人,我立时可以封你为我青石城的主管经略,我不在,青石城就由你来发号施令!一旦机会成熟,你就是我的上将军。”
听到他的话,诸葛英眼睛顿时一亮,这时赵榛才发觉她目光中的清明和闪亮。这个女人,不简单。赵榛想道。
在青石堡垒内部主塔楼里的大厅,密密麻麻的所有青石城的各级军官和官员都来了。
“我说的不多,从今天起我就代替高将军,就职本城经略使,我希望你们听我的命令,因为我代表的就是殿下千岁,我做的好不好你们不要管,因为我做的不好,王爷会解我的职,我做的好,你们不听命令就算我不处理你们,殿下也会处理你们。我的主要作用是为千岁解决琐碎的杂事,下面,我将宣布三件事情。”
诸葛英清了清嗓子,淡淡地,却又铿锵有力的说道:“第一件事情,就是武器装备的准备。第二件事情就是粮草的准备。在千岁出征前,你们一定要把王爷要的武器装备打制齐全,粮草准备充足,我想这并不是太难,也就是说,第一要务以满足大军出征为前提,在这个前提下,大家都要帮忙配合。”
“第三件事情,就是我将负责训练一批军官,学习兵法战策。不要小看我之所学,我要教给你们的,是我诸葛先祖诸葛亮那神鬼莫测的兵法。”
诸葛英大声的对聚在一起开会的青石城中高层说道:“大家—定要同心同德,为我青石城信王军征伐金军的再次凯旋,做好充分的准备。”
赵榛现在的一万亲卫左右军和三万人组成的六支禁卫军,都是清一色的骑兵。这些骑兵都是经过与金军血战后,并且经过刻苦的训练后,拥有了极为强悍的战斗力。
而信王军主要的对手就是金军骑兵,金军骑兵是以弓箭为首要的做战兵器地,而且他们还发明了拐子连环重甲骑兵。事实上,他们就是利用这个战法击败了数十万上百万的辽军,灭亡了辽国,而后又南侵宋国,占了大片土地。
骑兵的使用最成熟也是顶峰时期,就是到了蒙古统一成吉思汗的强大骑兵!他把骑兵的战法完善到了极致,以重骑与轻骑相互配合,弓骑兵游射奔驰,只要一两万兵马,他可以成建制的消灭数以万计的敌军。
第116章 光大中华
金军的骑兵还不算是最鼎盛时期,骑兵的使用最成熟也是顶峰时期,就是到了蒙古统一,那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统帅下的强大骑兵!他把骑兵的战法完善到了极致,以重骑与轻骑相互配合,弓骑兵游射奔驰,只要一两万兵马,他可以成建制的消灭数以万计的敌军。
蒙古人的强大是他们发明了超强的大弓!也就是长弓的一种,它的特点是能射得远和穿透力强。加上蒙古人吸收了汉人工匠为他们造出了各种火器和攻城武器。这才让强大的蒙古军队攻占了大半个欧亚大陆。
所以,弓箭和弩弓都是赵榛催促兵工厂快速的生产,远程武器,是信王军骑兵未来所发展的方向。
几天后,按照赵榛的意思,所有信王亲卫军和信王军禁卫军的骑兵们都开始正式换装了。其,亲卫军就在青石城,也就是赵榛的眼皮子底下换装。而其他禁卫军部军队,分别在各自的防区进行换装。
原来的信王军骑兵,每人一支骑兵长枪,一把马刀,一副胸甲,一条裙甲,一只小盾。
现在新发下来的东西可是不少。每个人一顶圆盔,一张恐怖的面具,胸甲与甲裙不变,小盾换成了盾刀和盾刺。短皮的靴子,两条绑腿绳。
此外,所有骑兵的长兵器不变,还是斩马刀或长枪,不过外加两把长弧刀。每人还配有轻弩,少数人配备了重弩。这重弩可是地道的大弩,一箭可达一百五十步,可穿透铁甲。大弩的威力就在于此了。可惜的是这种弩虽然厉害,但却太重了,一般来说,除了赵榛、严成方、狄雷、猛兽等悍人外,是没几个人可以用手上矢的,都要用脚蹬才可以蹬开。
赵榛现在要人研究新式的铁臂弩,但这不是说造就能造出来的,是须要时间的。当然,还要改进。因为如果仅仅只是换成铁臂,那并不难,难的是,赵榛要在弩上加小机关,能拉齿轮加力,可轻易的上箭矢进行连发。如果一把弩不能随意的上弦,那怎么提高射速,如果仅仅只能步兵用,那还有什么意思。赵榛要骑兵弩,为此,他不惜让工匠们降低铁臂弩的射程和威力。
可现在,赵榛必须给手下人发这种木质弩,他一口气发下了一万具轻弩,加上大弓、重弩和飞刀及标枪,这正好给每一个骑兵士兵一人一个远程武器。这些轻弩虽然在马上好上弦,可射程近,临战的时候射出一箭,恐怕对方的骑兵就杀上来了。不过造价便宜,量产速度快。
当然,赵榛给大多数士兵准备了的还是最容易造的大弓。这些弓是赵榛令青石城兵工厂自造的,不是昂贵的胶合弓,赵榛弄的是直弓。这种弓简单易作,用上好的柘木进行加工就可以了。拉上牛筋,威力非同小可,能一下子射出七八十步去。唯一问题只有一个,这种弓力量太大了,不是那么好开的。
赵榛与诸葛英在—座山包上并肩而立。赵榛身后几十丈远的狄雷与赵小刃“紧随”在两人身后。赵楱与诸葛英两人看着山谷的士兵们欢天喜地的把玩自己的武器装备。对于士兵来说,有新的武器新的甲具,这就是生命的保障和立功的资本。虽然这一切意味着上战场,但经历了好多战争的信王军士兵们却并不在意。
因为士兵们己经知道那个强大的徦高庞就是无敌的信王赵榛。无敌信王殿下与他们在一起,一起战斗。只要有信王的战场,信王军就纷纷发狂发疯的斗志昂扬了起来,不怕任何苦战。因为他们知道,武双全的信王王爷赵榛,是无敌于天下,是不败的神话。
本节 狂人 手打)
赵构看到金军被岳飞的岳家军打的节节败退,甚至金国内部北方的百姓纷纷发起义举,准备迎接北上的岳家军。但赵构却坐卧不宁,非要连续发出十二道金牌令让岳飞回来,并派秦桧去杀岳飞,是因为岳飞真的那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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