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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命天涯-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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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间,小小酒馆门外,站着个黑衣青年。

他脸上的神色冷冰冰的,说话时的声音更加冰冷如雪,他插口道:“我知道你今天为什么拼命喝酒?”

这句话,当然是对丁兆雄说的。

寒星剑丁兆雄眼角也没扫他一下,又将一盅酒喝个精光。

黑衣青年冷笑一声,又道:“因为今天你需要喝酒来壮胆,你的心里已经开始感到害怕了。”

丁兆雄忍不住道:“你是谁?”

“罗飞。”

罗飞?以前在江湖上从朱听过这个名字,但从昨天黄昏开始,“罗飞”这个名字,已逐渐在江湖传开了。

因为昨天黄昏时,罗飞击败了五英山庄的老四燕如英。

而且,胭脂院的梅婆子也死在他的剑下。

罗飞更在胭脂院里,杀死了十几个妓女。

无论是谁,能在一夫之内做出这三件事,他的名字一定会十分响亮。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今天,谁也不敢再小看罗飞,虽然在昨天以前,他还是个藉藉无名的小子。

路云飞喝酒远较了兆雄少得多,他的头脑也较了兆雄清醒得多,他问罗飞道:“你是来喝酒的?还是找我或丁兆雄的?”

罗飞道:“我从不喝酒。”

丁兆雄笑了起来,打量了罗飞一眼道:“小孩子当然不该喝酒,你今天大概十七八岁左右吧?”

罗飞声音冰冷如前,道:“十年前大概是的。”

路云飞道:“你来这里找我和丁兆雄有事么?”

“当然有事。”

“请说!”

“我来给你们一个期限!”

“一个期限?”

“一点不错”

“我不懂你的意思。”

罗飞冷冷地道:“我给你们半天的期限,限你们在黄昏之前,离开这里最少五百里之外去。”

丁兆雄差点没把嘴里的酒喷出来。

路云飞却仍然保持着微笑,似乎一点也不生气,只淡淡地说:“五百里,未免太远了吧?”

罗飞冷笑道:“你若肯离开这里,三百里也大概已经差不多了。”

路云飞转头向了兆雄道:“他要我们挟起尾巴滚到几百里外,你肯不肯?”

丁兆雄道:“你呢?肯吗?”

路云飞忽然捧起一坛原封未动的千日醉,拍开泥封狂喝了几口,然后大笑道:“这儿的酒既香且多,我怎么舍得离开这儿?就算三五百里之外有几百箱珠宝堆放着,我也不愿意离开此地。”

罗飞缓步走进了小小酒馆,轻咳了两声,冷冷地道:“既然如此,你们将永远不会离开小小酒馆。”

路云飞道:“难道你打算在这酒馆里挖个坑,将我们埋在底下?”

罗飞道:“你说的不错。”

路云飞突然亮剑出鞘。

“这是我的剑,杀人之剑。”他把剑扬了一扬。

罗飞看了一眼,赞道:“好剑!”

路云飞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目光锋锐犹更在剑锋之上,道:“罗朋友,你开的玩笑,应该适可而止了。”

“路朋友,我从不和正在喝酒的人开玩笑。”

“你一定要试试我的剑?”

“别人怕你‘金牌杀手’,但我例外。”

“好!”

路云飞忽然大笑起来。

罗飞却在他大笑声中,拔剑向他刺去。

好一招直捣黄龙,直刺向路云飞的眉心,路云飞立刻将手中的一坛千日醉向罗飞的剑锋上迎去。

一声巨响,酒坛被罗飞的剑锋震裂,裂片和酒,洒满了一地。

但路云飞的衣衫,却仍完整洁净,连一清酒也未沾到,因为酒坛被震爆的时候,他已如一只飞鸟般从窗口掠了出去。

罗飞大喝一声,挺剑直追,紧逼路云飞。

在眨眼之间,罗飞又再刺出了十一剑,这十一剑刺出之后,丁兆雄的脸色不由变了变,酒也醒了大半。

丁兆雄原以为,自己可以收拾得了罗飞的。

等到罗飞施展出真才实学之后,丁兆雄这才发现,这个毫不起眼的黑衣青年的武功造诣犹在自己之上。

如果这十一剑是向了兆雄刺发的话,他纵不立即落败,也必处于下风。

他虽喝了不少酒,但他并未醉,而且比许多没有喝酒的人还更清醒。他甚至替路云飞担心起来……

路云飞会过不少用剑的好手。

剑,一直是在武林中最普通的兵刃,但真正懂得怎么用剑的人,似乎却少得有如凤毛鳞角。

但罗飞太懂得用剑了!

他的心神,他的勇气,他的所有一切,甚至思想和生命,都已完全交付在他手中的一柄剑上了。

只有真正能够人剑合一的人,才算是个懂得怎么用剑的高手。

在出剑的时候,剑就是人,人也是剑,人与剑是没有界限之分的。

这正是“剑在人在,剑毁人亡”的时刻,这种时刻,也就是人与剑完全发挥到最大潜力的时候。

这种人剑合一的剑法,也是天下间最可怕的剑法,天下间懂得如此用剑,能够如此用剑的人,绝不会多。

能够抗拒这种剑法的人,也就更少了。

幸好路云飞就是其中一个,他使的是断流剑法。

罗飞连刺十一剑,剑势也连变十一次。

每一剑的去势,都从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方位刺去,每一着的变化,都是妙到毫,如非亲眼在旁目睹,你根本无法想像。

但路云飞的身法,也随着罗飞的剑连变十一次。

他整个人都飘飘地具在剑锋前不足三寸的地方,看来竟像是被罗飞的剑,凌空挑飞起来似的。

此时此刻,路云飞不敢立刻挥剑还击。

因为罗飞的剑,实在太快太急了、如果他稍一松弛闪避,那比闪电还快的剑锋,立刻就将他刺成一个黄蜂窝。

罗飞身形闪动,每刺出一剑,眉心便皱了皱,他不相信路云飞竟能在这十一剑之下,丝毫无损。

但十一剑发完之后,不得不相信了。

然后,罗飞第十一剑之后,仍有第十二剑。

那是石破天惊的一击。

也是罗飞最感到骄傲的一剑。

连路云飞都已被这一剑逼得无路可逃,无处可闪,如果他还不挥剑反击,他一定会死在罗飞这一剑之下。

但如果路云飞出手反击,后果也一定极其惨烈。

不是路云飞死,就是罗飞亡。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大的可能性,就是两个一齐死。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紧张关头,小小酒馆大门外,突然悄无声息的出现了四个人。

其中三个,赫然竟是公子堡七公子里的五公子陆义雄、六公子黄信雄,和七公子石盖雄。

另外一个人,就是已经背叛了雷万英十几年的雷季霖。

雷季霖的武功虽然不及雷万英,但也是一流高手。

雷季霖奉了曲君武之命,要请罗飞去公子堡,因为,罗飞已经被曲君武认为是公子堡的朋友了。

曲君武请朋友回公子堡,当然是邀请活的朋友,如果罗飞死在路云飞剑下的话,雷季霖便无法向曲君武交代了。

所以,他绝不容许罗飞在这时候和路云飞拼命。

就在罗飞即将与路云飞硬拼的前一刹那,雷季霖突然解下了腰间一块碧绿的玉石,抖腕向两人中间激射过去。

雷季霖的腕力,竟然凌厉强劲无比。

坐在店里的丁兆雄见了,也不禁惊然动容。

“当!”

几乎在同一时间内,罗飞的剑和路云飞的剑,都砍在那块碧玉上。

世上没有任何玉石,能够抵挡得住这两剑,这块碧玉当然也不例外,立刻一分为七八块,向四下激飞开去。

罗飞与路云飞同时住手。

雷季霖却已一声朗笑,打了个哈哈,走了过来抱拳道:“两位果然英雄出少年,雷某佩服卜佩服!”

罗飞道:“你就是雷季霖?”

“正是”

“听说你想杀雷万英?”

“不错。”

“为什么?”

“雷万英专横霸道,逼压同姓宗亲兄弟,作威作福,就算我要杀他,也不是一件很不对的事。”

“胡说!”

“难道你认为雷万英不该杀?”

雷季霖不由一怔,沉吟了一会道:“如果比你先杀雷万英的人,是公子堡堡主的话,你也要杀曲堡主?”

“曲君武算什么东西?我若敢杀雷万英,早就杀了。”

“好狂妄的少年。”

罗飞冷冷地道:“你回去告诉曲君武,雷万英绝对活不过今年腊月,但你也最好告诉他,别去碰雷万英。”

雷季霖一怔,正要说话。

只见罗飞眼中流露出一种怨毒无比的光芒。冰冷地道:“因为我要亲手将他的肉一块一块地割下。”

雷季霖一凛,他忽然发觉,眼前这个黑衣青年,果然是一个值得令人感到害怕的复仇者。

现在他唯一感到庆幸的,就是自己不是雷万英。

如果雷万英知道世上有一个罗飞这样的人,对他恨之人骨,欲食其肉,喝其血取其心的复仇者的话,他一定会连睡觉都心惊肉跳。

可是,雷季霖并不知道罗飞为什么这样痛恨雷万英?

罗飞和雷万英之间,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

雷季霖找罗飞,是要请他回去公子堡见曲君武,结果,罗飞并没有让这位雷大老板失望,罗飞答应了。

小小酒馆门外不远处,早就有一辆华丽的马车在恭候着他,雷季霖恭谨礼貌地请罗飞上了马车。

罗飞道:“你为什么不上来?”

雷季霖露出一个神态暧昧的笑容,低声说道:“如果雷某也上车,未免太没趣了,我还是骑马随后好一点。”

“你这是什么意思?”

“上了车就知道了!”

罗飞不再追问下去,掀开车厢的扇门,车厢里竟然有个很骚媚,很美丽动人的姑娘本里面。

这种姑娘,任何男人见了都会心动,身魂飘荡的。

罗飞明白了,为什么雷季霖有舒服的马车不坐,宁愿骑马随在后面的原因了。

车厢虽然不大,但已堆放着三件最诱人的东西,这是不但有个美丽妩媚,风情万种的姑娘,同时还有一箱珠宝和几坛美酒。

这一箱珠宝的价值,已足够买十幢房子,千亩良田,做为富甲一方的大富翁。

还有那几坛美酒.其中有一坛已经开泥封,就香四溢,小小酒馆的千日醉若和这种酒一比,简直比醋还不如。

可惜罗飞并不喜欢喝酒。

他不但不喜欢喝酒,连珠宝也毫无兴趣。

还有那个女人呢?

罗飞会对她怎么样?

小小酒馆里,路云飞目送着罗飞踏上了那辆等着他的华丽马车,由雷季霖和五公子等人集拥着离去。

路云飞忽然转向了兆雄道:“我实在有点担心!”

丁兆雄抬头看了他一眼,道:“你在为雷万英担心,恐怕他真的会被罗飞杀死?”

丁兆雄叹了口气,道:“雷万英是老江湖了,你看他个笨人吗?”

“他当然不笨。”

“所以无论任何人替雷万英担心,都是多余的,比起担心自己会忽然发大财更加多余。”

“难道你担心的人是罗飞?”

“不错。”

“你觉得这个年轻剑手有什么地方不对?”

“他本来没有什么地方不妥,他剑法高强,人也聪明,而且懂得布局。”

“你看出他在布什么局?”

路云飞沉吟一下道:“如杀你和雷万英有血海深仇,你会不会在杀他之前到处宣扬,说你要杀他?”

“不会,我绝不会打草惊蛇。”

“但罗飞现在却刚好和你的想法完全相反,难道你不觉得其中有什么蹊跷?”

丁兆雄的眼睛一亮,他突然一拍桌子,道:“他的目标,并不是雷万英,他甚至与雷万英毫无仇怨。”

路云飞点点头,道:“不错,这完全只不过是他布的一个局,目的就是希望混进公子堡去。”

“因为曲君武曾表示过,任何与雷万英为敌的人,就是公子堡的朋友,所以罗飞就到处找雷万英的人作对,骗取曲君武对他产生好感。”

“你说的一点不错。”

“但他这种做法,究竟目的何在?”

路云飞皱皱眉道:“他的目的何在,是另一回事,问题是他这种手法,能否骗得过曲君武的眼睛?”

“以你看,曲君武会不会看穿他的把戏?”

路云飞忽然长长的叹了口气,道:“我也希望不会,只可惜曲君武实在是一个很精明的老人。”

“所以,罗飞现在已变成了一只羊。”

“他正在送羊人虎口。”

在公子堡的大厅里,曲君武笑容可掬,和蔼可亲地招待罗飞。

曲君武心情好的时候,和一般普通人并无什么分别,有时候看来,甚至比许多心地善良的老人家还要和蔼可亲。

如果路云飞也能够看见曲君武这张笑脸的话,他一定不会把这么一位慈祥的人形容为一只吃人的老虎。

老虎就算会有笑容,也绝对不会笑得这么令人感到亲切吧!

曲君武将公子堡里每一位身任要职的重要人物,都介绍给罗飞认识,简直就把他当作是远游归来的儿子一样看待。

罗飞原本冷冰冰的一张脸孔,在曲君武的殷勤招待之下,居然变得温和友善了许多,他甚至和曲君武有说有笑,无话不谈。

曲君武忽然道:“雷老板刚才告诉我说,你把车厢里的那个女人像粽子般的绑着,究竟有没有这回事?”

罗飞道:“有。”

“你嫌这个女人不好?”

“她很好。”

“那你是……”

“她有个我讨厌的毛病。”

“什么毛病?”

“她喜欢对男人毛手毛脚。”

曲君武瞪着他,突然大笑道:“从来只有男人向女人毛手毛脚,这女人居然倒转来向男人毛手毛脚,这毛病果然严重得很。”

笑声一敛,突然转向六公子黄信雄,厉声喝道:“去把那婆娘的两只手砍下来,省得以后再丢人现眼。”

六公子黄信雄面色立即一阵青白,那在车厢里想引诱罗飞的风骚女人,原来就是他的老相好。

罗飞只不过随便讲两句,曲君武竟然要他去把自己心上人的双手砍掉。

如果别人用树枝划破了她的皮肤,他都会去找那个人拼命。

而现在,曲君武却下令要他去砍掉她的双手;他纵然心里万分不愿,也不敢不遵从曲君武的命令去做。

黄信雄应声出厅而去。

片刻工夫,罗飞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个女人的大叫惨号声,接着黄信雄回来了,手里捧着一只银盘。

银盘之上,放着两只血淋淋的玉手。

罗飞看见这两只玉手,还微微的颤动。

曲君武和雷万英向来都是令出如山,绝对不容许门下任何违抗他们命令的人,后果均不堪想象。却远较雷万英的命令残酷,而且有时根本无可理喻。

这对曲君武而言,他当然觉得很痛快。

但对别人来说,就会觉得很痛苦。

雷万英非到必要时,决不肯让门下任何一个人觉得痛苦。

曲君武却刚好相反,他认为公子堡里的每一个人,都应该随时随地准备为他牺牲,为他放弃一切。

为他牺牲性命,是一件值得光荣,值得骄傲的事,至于别人心里的想法,是否也和他一样,他就不管了。

一个本来藉藉无名的罗飞,忽然间就变成了公子堡里最受曲君武尊敬的贵客,能够得到曲君武尊敬,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曲君武没有问罗飞,究竟和雷万英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处处要和他作对。

曲君武只是向罗飞作出保证:“只要你能杀雷万英,我绝不会比你更先出手。雷万英一定要死,不过谁杀他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重要的事,罗老弟你肯出手效劳,我自然更加求之不得。

“你放心的在这儿好好的休息几天,雷万英就算是有三双翅膀,也飞不到什么地方去的……”

于是,罗飞在公子堡里,待了下来。

他在等待一个报仇的好机会。

天空飘着蒙蒙细雨,但仍然出太阳。

距离十月初七还有十天。

路云飞和丁兆雄,并没有在五英山庄里,他们两个仍在天堂镇上,而且在胭脂院中住着。

虽然胭脂院在不久之前,发生过一宗大血案,但现在已逐渐被人亡怀。

纸醉金迷,美人如玉的销金窑,本就是最容易使人忘记一切的地方,但是路云飞和丁兆雄并没有忘记那件事。

雷万英更不会忘。

据说他现在已派人到公子堡,要求曲君武把罗飞交出来,因为罗飞是杀人凶手,这一点谁也不能否认的。

除了梅婆子之外,还有十三名妓女无辜死在他剑下。

路云飞对罗飞最反感的,也正是这一点。

梅婆子这种人,杀了并没有什么不对。

但是,那十三个手无寸铁的弱质女流,本来就已经很可怜,如果是路云飞,他决不会忍心施下这种毒手。

路云飞发觉罗飞和曲君武似乎都是同一类型的人,他们都同样精明能干,而且同样凶狠残暴。

只有这一类型的人,才能干出惊天动地的大事。

可惜他们所干的大事,往往对人类会造成极大的损害,他们绝不是英雄,而是枭雄。

英雄与枭雄,都只是胸怀大志,而且具备雄才伟略的人,才能够做得到。

英雄杀的是坏人,挽救一切好人,但枭雄却不分好人坏人,只要任何人妨碍他的野心发展,就会惹来杀身之祸。

路云飞他算不算是一个英雄人物?

无论他是不是英雄,他总不是个枭雄,因为枭雄永远只会为自己设想,决不会理会别人的死活。

第十七章

路云飞关心世上的每一个人,他有太丰富的感情,也有太多的仁慈和友爱!唯一能令他狠下心肠诛杀的,就是那些已经完全缺乏人性的畜生。

一个人若已缺乏了人性,就不能再算是人。

那些人只能算是狗。专门咬死好人的狗,这种恶狗,路云飞每天就是杀上一千一万只,他也绝不会皱眉手软的。

今天,胭脂院里就来了三只恶狗。

这三只“狗”,就是近十几年来心肠最毒,所练武功也最毒的黄衣三魔。

黄衣三魔的老大蜈蚣手谢不仁。

老二砒霜掌吕煌。

老三穿腹爪符猎。

据说,他们三个乃是百余年前名震天下幽冥帮主,幽冥老人严四再传弟子,幽冥帮虽早在百年前就烟消云散,但严四的武功,却遗传下来。

黄衣三魔的武功,就是当年严四视篾江湖,赖以横行无忌的武功。

这些武功,每一件都歹毒无比,能够在黄衣三魔手下侥幸身免的人,直到现在还未出现过。

黄衣三魔的长相简直形如鬼魁,令人见了胆寒心惊,脸孔青白得毫无血色,身材又高又瘦,形如三根槁竹。

胭脂院自从梅婆子被罗飞杀死之后,代替她这个职位的是甘六婆。

甘六婆并不是武林中人,胆子自然比梅婆子小得多,她一看这三个鬼魅似的黄衣怪客,差点没惊叫出声。

黄衣三魔来胭脂院不是来嫖妓的,他们是来找人。

他们要找的人,正是路云飞和丁兆雄。

路云飞出现了,他望着黄衣三魔,眉头微皱了皱,旋淡淡的一笑,道:“你就是谢不仁?”

谢不仁道:“除了老夫之外,江湖上还有谁的一双手,会是这种暗红色的?”

路云飞轻轻咳了一声,笑了笑道:“三位来到这烟花之地,找寻在下此等风月狂徒,不知有何赐教?”

谢不仁道:“咱们要找的人不是一个,而是两个。”

砒霜掌吕煌冷冷道:“丁兆雄呢?为什么不滚出来?”

他的话刚说完,丁兆雄就突然出现了。

他这个人出现得突然,手中剑来得更突然。

原来了兆雄兜了一个圈子,早就站在吕煌背后四五丈之处。

吕煌向来自负耳力奇佳,十丈内落叶之声绝对逃不过他的一对耳朵。

可惜了兆雄并不是一片落叶,但丁兆雄的轻功,使得他的脚步声比落叶还要来得微弱轻细。

所以,丁兆雄能够在绝对出其不意的情况下,连续向吕煌刺出四剑。

丁兆雄外号“寒星剑客”,他的剑法都是杀人的剑法。

吕惶虽然武功极高,但在这种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又怎能避得开了兆雄这四剑?总算他福大命大,及时闪开了其中三剑。

但第四剑,他是万万避不开去!

就在丁兆雄的剑尖直指向吕煌咽喉的一刹那,谢不仁厉声喝道:“剑下留人!”

了兆雄似乎很听话,闻声立即收剑。

吕煌刚才还意气风发,但丁兆雄露了这一手,他的脸色已由青色变为灰黑色,他想冲上去,和丁兆雄分个高下。

但谢不仁已伸手拦住了他,冷笑道:“二弟,何必动气,这种人除了擅长背后偷袭之外又能有什么本事?”

路云飞微笑着,道:“何必多说废话,三位的来意,现在总该说一说了吧?”

谢不仁忽然叹了口气,皮笑肉不笑地道:“有人用七颗黑珍珠的代价,要咱们令两位离开这里。”

路云飞道:“七颗珍珠?莫非就是柴达木高察尔的七颗乌寒珠?”

“不错。”

“据说乌寒珠能解百毒,三位是用毒的高手,难道其中有人练毒掌的时候不慎有失,以致身染剧毒,自食其果了?”

“你很聪明,希望你别在这时候做傻事。”

“何谓傻事?”

“敬酒不吃吃罚酒,就是傻事。”

丁兆雄插口道:“这句话,正是我想告诉三位的。”

谢不仁道:“其实天堂镇这种地方,一点也不太平,充满了危机,两位又何苦逗留,枉自送掉大好头颅呢?”

路云飞的表情忽然变得很严肃,道:“直到现在,我才发觉名震天下的蜈蚣手,原来是个比老太婆还更婆婆妈妈的废话专家。”

丁兆雄听了,立刻哈哈大笑了起来,道:“骂得好,人家早已说过不走就不走,又何来这许多废话?”

谢不仁突然道:“好,你们不走,我走。”

丁兆雄不相信他们真的会走!

但这一次他料错了。

黄衣三魔果然说走就走,而且一下子走得无影无踪。

丁兆雄哺哺自语道:“他们会不会再回来?”

路云飞轻叹道:“他们当然会再回来!”

“什么时候?”

“今晚”“

“他们为什么不立刻动手呢?”。

“难道你会不知道?”

“知道什么?”

“吕煌的脸色。”

吕煌在丁兆雄四剑突袭之后,一张脸由青色变为灰黑色——那是一种只有在中毒者脸上才能看得到的灰黑色。

丁兆雄猛然醒悟,道:“为了练毒掌而不慎身染剧毒的,就是吕煌。”

路云飞点点头,道:“起初我也不过是在怀疑而已,直等到谢不仁说走就走之后,我才敢断定估计没错。”

丁兆雄也道:“如果不是因为吕煌体内的剧毒突然发作了,他们也许早就出手要对付我们了。”

“曲君武连乌寒珠也弄到手,这个人的本领确实神通广大。”

丁兆雄点点头。

路云飞道:“他越想我离开这儿,我就越要逗留在此。”

“你本来就是一个执拗的人。”

“曲君武一定会渐渐觉得,我是他的眼中钉。”

“而且是最大的一个眼中钉,他一定会想尽办法来杀你。”

路云飞忽然心中一动,道:“据说曲君武与高察尔王爷的交情并不太好?”

“何止不好,这两人简直大有过节。”

“那么这七颗乌寒珠,必不是高察尔王爷送给曲君武的?”

丁兆雄苦笑了一下,道:“但是这七颗乌寒珠,却已在曲君武的手里,否则,黄衣三魔怎会听他的差遣?”

路云飞沉吟了起来,突然摇头道:“不对!不对……”

“什么不对?”

“这件事我们可能太过主观了,黄衣三魔并没说是曲君武他们来的,事实上他们也未必就只有曲君武才能差遣。”

“难道你认为他们不是曲君武派来的?”

“想我们离开这个是非圈的人,并不只有曲君武一个呀?”

“这倒不错。”

“一定还有另外一些人,也想将我们除掉!”

“会是哪些人呢?”

“一时还不清楚。”

“你敢肯定这一点?”

路云飞吸了一口凉气,苦笑道:“虽然我不敢肯定,但是我觉得,黄衣三魔并不是曲君武派来的。”

丁兆雄眉心一皱,不由也陷入沉思。

想了半天,却仍想不出是谁来。

路云飞虽然也不知道,但心中已有个模糊的概念。

路云飞本来预料黄衣三魔会在今晚再来的。

但这一次,他料错了!

黄衣三魔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因为他们离开胭脂院不久,立刻便被十九个红衣人团团围住。

除了十九个红衣人外,还有两个中年人,其中一个肩扎白布,曾经受过伤。

这十九个红衣人,就是五英山庄近十年来最杰出的年轻武士,他们的武功,虽然不算很高,但他们的精神却十分可怕。

因为他们是雷万英在十年前开始亲手训练的。

雷万英训练他们最主要的一课,就是要有一种不怕死的精神,只有不怕死的精神,才可以练成一套不怕死的武功。

雷万莫教他们学的,就是不怕死的武功。

黄衣三魔,从未见过这种场面——十九个拼命的红衣武士,一齐向他们拼命,出手招式全是只攻不守的拼命打法。

于是,名霸江湖数十年的黄衣三魔,全都在这十九个一齐拼命的红衣武士手下丧命。

十九个红衣武士,死了三个,伤了三个,这六人都不是谢不仁出手打伤或是打死的。

至于吕煌和符猎,他两个已成了强弩之末,连一点还手力量都没有,十九个红衣武士一涌上来,这两个就先倒了下去。

连那两个站在一旁的中年人.也为之大出意料之外。

他们实在想不出,砒霜掌吕煌和穿肠爪符猎为什么竟然如此不堪一击?

这两个人就是五英中的秦起英和燕如英,下令围截黄衣三魔的人,当然就是雷万英。

雷万英能够雄霸一方,抗御曲君武的野心进袭二十年,决非事出偶然,更非侥幸所致的。

吕煌和符猎,如果不是身染奇毒的活,五英山庄的十九个红衣武士,绝不会如此轻松的完成任务,那战况,也一定会更惨烈。

但如今,秦起英和燕如英还未曾出手,黄衣三魔便已全部丧命在红衣武士手下。

真正理由,只有黄衣三魔才会知道。

所谓天作孽尤可恕,自作孽不可活。路云飞只看出吕煌身染奇毒,其实符猎身上的毒,比吕煌还更严重。

严重到令符猎连一句话都未曾讲过,因为他一开口动气,体内的毒力就会发作得更深,更快。

吕煌和符猎中毒,并非由于练功失慎,走火人魔,而是两人曾经为一本练毒的秘笈,大家拼过一次命。

结果,两人都受了内伤,而且因此引致本身所练的毒功的毒气,渗进了体内,唯一能救他们性命的,似乎就只有那七颗价值连城的乌寒珠。

乌寒珠,本是柴达木高察尔王爷的宝物,但现在那七颗乌寒珠,已落在另一个人的手里了。

黄昏。

雷万英亲自来了天堂镇。

胭脂院的西院,总共有七座大院,十一间花厅,现在西院已暂时停止接待宾客,变成了雷万英的大本营。

五英山庄的三大首脑,都在胭脂院的玉月厅中。

路云飞与丁兆雄也在座上。

现在胭脂院已变成了一个固若金汤的城堡。

尤其玉月厅的四周,更加布满临时设置的关卡,就算是一只小麻雀,想飞渡进人这里一百丈内,亦绝无可能。

因为雷万英已下令,无论是飞来的,或是爬进来的飞禽走兽,都一律格杀勿论,如果是人,更加不必理会来者是何方神圣,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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