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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术灵医-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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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特使点了点头,对那个牵马的人挥挥手,让他牵着马走在最前面,自己紧跟着往西边走去。
  杨应麟也对后面的亲兵和挑夫挥挥手,亦步亦趋地跟在欢迎的队伍后面,一起往杜兰谷中部的杜家堡走。
  肖曦骑在马上,只见沿途那些欢迎的杜家堡族人不住地挥舞手中的红绸子和鲜花,口里呼喊着一些口号,这些口号有的是用滇省方言喊的,但更多的则是用本地方言喊的,肖曦听不大懂,但估计都是一些欢迎和感谢的话语。
  从这个盛大的欢迎场面,肖曦可以判断出来:郎森一家在杜家堡确实威信很高,非常得民心,因为他看得出来,那些欢迎他的人,脸上的笑容是很真诚的,那些欢迎和感谢的话,也是发自内心的……
  杜家堡与花家堡一样,也是建在杜兰谷中部的一座不高的山包上,也像一座小小的城堡,城堡边缘有高大的城墙,城墙上有箭楼和碉堡。
  当肖曦他们沿着山包东面那条大道上到城堡外面时,城堡的大门已经洞开,杜家堡堡主郎森带着夫人和管家、亲兵迎候在大门口,有两队吹鼓手在大吹大擂,卖力地吹奏着迎宾曲。
  肖曦在距离城门还有几十米的距离时,立即从马上跳下来,迈着矫健的步伐往城门口迎接的郎森他们走过去。
  郎森大概六十岁左右,中等身材,脸上的轮廓好像刀削斧砍一般,给人一种非常冷峻威严的感觉。
  他的夫人则显得非常年轻,穿着一件紫色旗袍,肤色很白,相貌端庄美丽,五官与诺梅非常相像。
  当看到肖曦下马走过来时,郎森和夫人立即快步走过来,两口子脸上都带着热情的笑容,分别与肖曦握手,口里不住地说着感激的话语。
  郎森夫人在跟肖曦握手时,偏着头仔细打量了他一番,然后转头笑着对郎森说:“老爷,怪不得女儿极口夸赞杨大侠,说他不仅神功盖世、胆略超群,而且长得非常英俊潇洒,现在亲眼见到杨大侠,果然是这样。”
  郎森冷峭的脸上也一直挂着温和的笑容,点点头说:“夫人说得没错,杨大侠确实是相貌堂堂、一表非俗,也难怪女儿从昨天就一直开始在念叨杨大侠,哈哈哈!”
  肖曦笑着谦逊了几句,抬眼往后面看,却没看到诺梅,心里颇有点奇怪。
  郎森夫人好像猜中了肖曦的念头似的,笑道:“杨大侠,小女今晚要出席盛大的赶歌大会。这场赶歌大会,是族人们专为庆祝她平安脱险举办的,族里绝大部分青年男女都会参加。
  “小女爱美,为了以最美好的形象出席赶歌大会,她现在正在自己的房间里,请族里最好的化妆师给她梳妆打扮,估计要几个小时才能出来。她让我转告你:晚上请你一定参加我们的赶歌大会,到时候她会亲自来向你致谢!”
  
第232章 赶歌大会
  
  在郎森夫妇与肖曦说话的时候,杨应麟讪讪地站在一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被冷落感,敢怒而不敢言。
  郎森一直与肖曦热情地交谈了好几分钟,这才过来与杨应麟握了握手,很随意地跟他交谈了几句,便再次转向肖曦,对他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一行人便进入城堡大门,径直来到一座非常轩敞的大厦前面。
  郎森夫妇陪着肖曦走进大厦一间名为“乾清堂”的大厅里面,只见厅堂上已经摆了一张花梨木饭桌,桌子上摆放着一盆怒放的兰花,桌面用驼绒桌布盖住,上面摆了八套青花瓷餐具。
  在厅堂两侧,挂满了山水画和汉字书法条幅,就跟华国古时候达官贵人的会客厅差不多。
  原来,杜家堡虽然不是汉族人掌管,但郎森的祖先却异常崇拜华夏文化,又因为与杨家堡往来密切,所以从一百多年前开始,杜家堡就开始大力推行华夏文化,所有的族人从小都要学习汉语,并将滇省方言定为堡内的官方语言。
  郎森在十几岁的时候,曾被送到华国首都留学数年,对华夏文化特别痴迷,曾花巨资聘请国画大师和汉字书法大师叫自己画画、习练汉字书法。
  这个“乾清堂”,就是郎森亲自主持修建的,匾额上的三个隶书大字,也是他书写的。而且,厅堂内的一些国画和书法条幅,也是他最得意的作品……
  此时,厅堂内已经有四五个身穿长袍马褂的族老在等着,当肖曦进去时,这些族老都过来与肖曦拱手见礼,口里说了很多恭维和欢迎的话。
  按照郎家的家规,女人不能入席陪客,所以郎森夫人很热情地跟肖曦打了招呼后,便在几个侍女的簇拥下,进入后堂去了。
  随后,一个管家开始安排座次:肖曦被当做最尊贵的客人,与郎森并排坐在北首的尊位;杨应麟则与一位族老坐在西边,另外四位族老则分别坐在东边和南边相陪。
  杨应麟见肖曦受到如此尊贵的款待,心里嫉恨若狂,表面上却一点都不露声色,谈笑自若地与几个族老寒暄,郎森则陪着肖曦说话。
  在喝酒时,郎森再次向肖曦发起邀请:“杨大侠,今晚我们族人会在赶歌坪举行盛大的赶歌会,请你一定要参加。届时,小女将当着全族人的面,感谢你的救命之恩。”
  随后,他又对杨应麟说:“杨世侄,请你晚上也带领你的伴当,一起去参加赶歌大会,借兵的事情,我们明天早晨再商量。”
  杨应麟忙不迭地答应下来。
  一个族老微笑着对肖曦说:“杨大侠,你是汉人,可能不知道我们杜兰谷赶歌大会的风俗。其实,我们的赶歌大会,既是一种庆典仪式,也是青年男女对歌寻找意中人的‘鹊桥会’。在赶歌大会上,我们族里的青年女子会围着篝火载歌载舞,青年男子则围坐在篝火边,与女子对唱山歌。
  “如果在对歌过程中,女子相中了某个青年男人,她就会跳着我们民族的舞蹈,慢慢接近意中人,并解下腰上的银腰带,将腰带系在他的腰上,然后拉着他到场上跳舞。
  “男子如果也对女子满意,在跳完舞后就会与女子走入赶歌坪后面的密林中,定下终身盟约;如果男方对女方不满意,跳完舞后就会解下女子所送的腰带,将它系回女子腰上,并向女子鞠躬道谢。所以,我们的赶歌大会,也被称为‘牵郎大会’。”
  肖曦一边听着族老的介绍,一边含笑点头,当听到“牵郎大会”几个字时,猛然想起了金庸的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里面,主人公陈家洛也参加了一个“偎郎大会”,并在这个大会上被香香公主用锦带套住,成为了香香公主的情郎……
  当想到这个情节的时候,他脑海里莫名其妙地出现了诺梅清丽无双的娇美面孔,心里不由一跳,竟然隐隐有点期盼赶歌大会早点到来……
  酒席终了后,郎森已经有几分醉意,抱拳对肖曦说:“杨大侠,我晚上就不能陪你出席赶歌大会了。这是你们年轻人的盛会,我如果坐在现场,大家反倒放不开。祝你晚上玩得愉快尽兴,老朽就此告辞!”
  肖曦忙再次向他拱手致谢,并送他到后堂门口,看着他走进后面的小花园才回来。
  晚上八点左右,肖曦在郎森安排的几个年轻卫兵的陪同下,与杨应麟等人一起往位于杜家堡北面山坡上的赶歌坪走去。
  此时是阴历九月中旬,月亮已经从东边的红枫岭上升了起来,秋凉如水,月色如银,照得两边山岭上银装素裹,夜景非常迷人。
  此时,在通往“赶歌坪”的三条大道上,星星点点地晃动着许多松明火把,族里绝大部分青年男女都盛装艳服,兴高采烈地赶往赶歌坪,很多人在路上就对起了山歌,歌声或清脆、或悠扬、或激越,飘荡在杜兰谷的夜空,令人心旷神怡、宠辱皆忘!
  陪着肖曦的几个青年卫兵,对这个救下了他们诺梅公主的大英雄分外尊敬、分外热情,争着抢着跟他说话,给他介绍赶歌会的种种趣闻轶事。
  其中一个青年卫兵说:“杨大侠,今晚你有眼福和耳福了。我听云管家说,今晚诺梅公主要亲自出场唱歌跳舞。她是我们族里长得最漂亮、舞姿最优美、歌声最动听的女神,但她以前在赶歌会上,很少亲自下场跳舞,也很少与人对歌。
  “今晚的赶歌会,是为庆祝她脱险而举行的,到时候,她肯定会尽情地展现她优美的舞姿、动听的歌喉。我们已经很久没有欣赏她的舞姿和歌声了,今晚可要一饱眼福和耳福了!”
  肖曦笑着问:“你们诺梅公主这么漂亮,又能歌善舞,又是堡主的女儿,难道到现在还没找男朋友吗?我听说,你们族人恋爱结婚都比较早,女孩子一般在十五六岁就订婚,不到二十岁就会结婚生子,是不是这样?”
  那青年卫兵点点头,说:“没错,我们族里的人,男男女女结婚都比较早,女孩子过了二十岁,就算晚婚了。不过,诺梅公主不同,她是我们族里的金凤凰,虽然她也参加过好几次赶歌会,但族里的青年男子都视她为天仙,没有人用勇气去追求她。所以,她现在还是待字闺中,也不知道将来哪个有福气的男人会娶到我们天仙般的诺梅公主。”
  走在他们后面的杨应麟听到青年卫兵说诺梅公主至今没找男朋友,心里忽然一动,想起了去年的一桩往事。
  原来,去年八九月间,杨正强曾经派人到杜家堡向郎森提亲,想让郎森将诺梅许配给杨应麟,但郎森当时以女儿年纪尚小、正在读书学习为由,委婉地拒绝了这门亲事。
  那时候,杨应麟正一门心思帮助父亲巩固权力,虽然也想成为郎森的乘龙快婿,但听说郎森拒绝了亲事后,也没有太在意,反正他在杨家堡也不缺女人,只是没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而已,所以差点忘记了此事。
  现在,当听这个卫兵说诺梅公主不仅貌美如花,而且能歌善舞,是杜兰部落所有青年男子心目中的女神时,他忽然又有点痴心妄想起来,心想要是能够在这次赶歌会上获得诺梅公主的芳心,将她迎娶到杨家堡去,那就等于将杨家堡与杜家堡紧密联结了起来,以后自己在杨家堡的地位就会更高了。
  他一直对自己的容貌颇为自信,尤其对脸上那一脸络腮胡子,更是非常看重,认为这才是真正男子汉的标志,当初的“美髯公”关羽关云长,就是以一脸大胡须为世人所称颂。所以,他曾经多次要求部下叫他“美髯公”,并自信地认为自己这一脸“美髯”定能让所有女孩子倾倒。
  而且,他也认为自己饱读诗书,又能歌善舞,曾经在红枫镇与当地土人对歌时,获得过很多赞誉,所以自以为是一位风流倜傥的“儒将”,女人们只要一见到他定会神魂颠倒……
  就是现在,他也认为:去年之所以向郎森提亲没有成功,是因为诺梅没有见到过自己与众不同、男子汉味道十足的“美髯公”形象,也没有领略过自己满腹的诗书和才华。只要她与自己有过交往,就一定会不顾一切地爱上自己的,到时候即使她父亲反对也没有用……
  当这些想法涌上脑海之后,他不由越想越兴奋,忽然快走两步,攀住一个亲兵的肩膀,热切地说:“兄弟,我能请教你几个问题吗?”
  那个亲兵知道他是杨家堡当家人的儿子,倒也不敢怠慢,笑着说:“您有什么事尽管问,只要是我知道的,一定告诉您。”
  “你们的赶歌会,不是杜兰族的人也可以参与对歌吗?有没有这方面的限制?”
  “没有,只要是没有定亲或者结婚的青年男女,都可以自由对歌,不管是不是杜兰族的人,都可以。而且,如果本族的姑娘爱上了外族的男子,也一样可以定亲结婚,我们堡主对这种婚姻还非常鼓励,说这样可以促进杜兰族种族的优化。”
  杨应麟大喜,接着又问:“你们诺梅公主的择偶标准是什么?她曾经跟人说起过吗?”
  
第233章 月夜情歌
  
  那个亲兵听杨应麟问起诺梅公主的择偶标准,愣了一下,挠挠头皮说:“杨二爷,我只是我们老爷身边的一个侍卫亲兵,我们公主即使有择偶标准,也不会让我知道,对不对?”
  “不过,我倒是听人提起过:我们老爷曾经委托族里的媒婆给诺梅公主物色对象,那个媒婆曾偷偷跟人透露过老爷择女婿的标准,一是要知书达理,尤其在华夏文化方面要有一定造诣;二是最好会武功,那样就可以很好地保护公主;三是不一定要长得很英俊,但一定要有男子汉气概,不能是那种性格软弱没有刚性的娘娘腔。”
  杨应麟听到这三个“择偶标准”,就好像是为自己量身定做的一样,不由欣喜若狂,暗暗打定了主意:等下在赶歌会上,如果诺梅公主出场,自己一定要好好表现,主动跟他对歌,争取今晚就跟她定下终身。那样的话,自己这一趟杜家堡之行,就非常圆满了……
  此时,走在前面的肖曦与那个亲兵小队长已经到达赶歌坪,放眼一望,只见赶歌坪上隔几米就有一堆烧得很旺的篝火,火苗熊熊燃烧,将这块足球场大小的坪地照得通明彻亮。天上银色的月光与红色的火光相比,顿时黯然失色。
  在赶歌坪靠近山坡的那一侧,第一排坐着要参与对歌和跳舞活动的未婚女青年,后面就是她们的妈妈和七大姑八大姨等女眷。另外三个方向则全部是男子,每个方向的前排,同样是未婚男青年,后面则是一些定亲或者成家的男人。
  肖曦被那个亲兵小队长带到南边的前排,正好与参与对歌的女青年相对,为的是让他更好地欣赏歌舞。
  这个方向的前排是最好的位置,本来已经坐满,但看到肖曦进来,那些已经占了座位的青年男子纷纷站起来,热情地给肖曦和杨应麟等人让座,他们自己则到另外的方向找座位去了。
  肖曦发现这里的座位都是像足球场看台上的水泥坐凳一样,都是固定好了的,可见杜兰部落赶歌会是经常举办的,已经成为了他们部落的一项重要的娱乐活动。
  杨应麟紧挨着肖曦坐着,抬眼往对面张望了一阵,然后转头问站在他身后的那个亲兵:“兄弟,诺梅公主是哪一位?对面的火光太暗,我有点看不大清楚。”
  亲兵也抬头往那边仔细张望了几眼,摇摇头说:“她还没有来,赶歌活动要到九点才正式开始,估计她还在梳妆打扮吧!”
  话音刚落,周围的青年男子忽然发出一阵兴奋的骚动,有人在互相传递信息:“大家快看,公主已经坐到对面了……哇,公主今晚比以前更漂亮了,看得我眼睛都花了,心跳也加快了……”
  好像是为了要让大家都欣赏诺梅公主的绝世容颜似的,她身边两个侍女举起了松明火把,将她周围照得一片通亮,所有人都可以很清楚地看清她的面容。
  杨应麟是混元功高手,目力很好,听到周围兴奋的议论声后,赶紧注目往对面一瞧,一眼看到诺梅公主天仙般的面容、被短衫和筒裙裹束得玲珑有致的绝美身材,顿时骨软筋酥,嘴巴因为惊艳而张得老大,差点儿流下了口水……
  肖曦也看到了诺梅,见她经过精心打扮后,更加美若天仙,心想难怪她被杜兰族所有青年男子仰慕和崇拜,这样绝世的容颜、傲人的身材、清纯的气质,就是去参加世界小姐评选,估计也可以问鼎桂冠……
  在诺梅公主落座后,赶歌会正是开始。
  几个青年女子从对面走出来,围着一团篝火,手拉手跳起了欢快的舞蹈,一边跳舞一边唱起了赶歌会的《开场歌》:“月亮爬上东山坡,银辉遍洒杜兰沟;阿哥阿妹团团坐,歌声嘹亮透九霄……”
  当她们唱到这里时,下面的青年男子齐声应和:“哟呵……哟呵……歌声嘹亮透九霄……”
  唱完《开场歌》后,几个青年女子又唱了几首应景的山歌,下面的青年男子继续齐声应和。
  不久,篝火旁只剩下一个女孩子在继续跳舞唱歌了。
  肖曦旁边的亲兵小队长悄声告诉他:这个继续留在场上唱歌跳舞的,就是心里有中意的人了,她继续在上面唱,如果她中意的那个男子主动跟她对歌,她就会边跳舞边走到她意中人身边,将自己腰上的银腰带解下来,系在对方腰上。
  果然,在这个姑娘接连唱了好几首表露心意的情歌后,坐在东边第一排的一个英俊的青年男子站了起来,开始对正在篝火旁跳舞的女孩子唱歌:“月亮出来照山岩,金花银花滚下来;金花银花我不爱,只爱阿妹好人才。”
  那女孩子见自己的意中人出来跟自己对歌,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马上对唱道:“月亮出来照半坡,金花银花滚下坡;金花银花我不爱,只爱阿哥唱山歌。”
  男子接着唱:“月亮弯弯两头钩,两颗星树挂两头;金钩挂在银钩上,妹妹挂在哥心头。”
  女子继续应和:“月亮弯弯两头尖,两棵星树挂两边;金钩挂在银钩上,郎心挂在妹心边。”
  “月亮出来亮堂堂,犀牛望月望断肠;我有心来妹有意,有心有意结成双。”
  “月亮出来亮堂堂,犀牛望月妹望郎;只要哥哥有情义,一生一世永相伴。”
  女孩子唱到这里时,已经跳着舞来到了那个英俊男子的身边,解下自己腰上的银腰带,系在心上人的腰上。
  随后,两个人便踩着场边乐队的鼓点,开始相拥着在篝火旁翩翩起舞,周围爆发出热烈的鼓掌声、欢呼声和呐喊声。
  在跳完几支舞曲后,两个情投意合的人便手牵手走入了赶歌坪后面的松树林中,场上再次下来一个女孩子,对自己的意中人开始唱歌表白……
  肖曦在高中和大学都是文娱骨干,唱歌跳舞样样在行,但像今晚这样的民族舞蹈和山歌,他却既不会跳、也不会唱。不过,这独特的舞蹈和对歌,却也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看得兴致勃勃的,有时候也跟着全场的青年男子应和几声,或者为牵郎成功的情侣鼓掌欢呼,倒也其乐融融。
  杨应麟一直鼓起眼珠子在盯着对面的诺梅,心里早已做好了准备:只要她出场跳舞唱歌,自己就要主动站起来跟她对歌……
  大概九点半左右,场上已经有五六个青年女子表演了歌舞,其中有三个女子“牵郎”成功,另外几个则可能纯属表演性质,也可能是没有得到意中人的回应,所以跳完舞唱完歌就退回去了。
  就在这时候,对面的女子队伍一阵骚动,同时这边有男子在兴奋地低声叫喊:“诺梅公主要出场了!我们可以一饱眼福和耳福了!”
  另外有男子在低声议论:“不知道公主有没有意中人?要是她在唱歌时解下了银腰带,那就是杜家堡最大的新闻了!”
  “我看不可能。如果把公主比作美丽的天鹅,我们这里的人就全部都是癞蛤蟆。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哪有这么容易的?”
  “那也不一定,公主年纪也不小了,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说不定她相中了哪位男子也未可知。你们看,她今晚是花了很长时间精心梳妆打扮的,以前她参加歌会,可从来没有这么用心打扮过。俗话说,女为悦己者容,也许她真的有了意中人呢,所以才会如此精心打扮!”
  在这些人悄悄地议论声中,诺梅已经款款地来到了赶歌坪最中央的篝火旁边,先用顾盼生情的大眼睛,往肖曦他们坐着的地方看了几眼,然后轻扭蛮腰、款抬玉腿,开始围着篝火跳起了优美的舞蹈。
  只见月色之下、火光之中,诺梅轻步曼舞像燕子伏巢,疾飞高翔像鹊鸟夜惊,美丽的舞姿闲婉柔靡,灵敏的动作体轻如飞。那绝妙的舞姿、冰清玉洁的体态,任谁看了都会动情,任谁看了都会眼热心跳、难以自持……
  在跳完一支舞蹈后,诺梅再次将目光投向肖曦他们这一边,慢启朱唇吟唱起来:“救我于魔窟的大英雄,你在哪里?收下我犀牛梳子的阿哥,你在哪里?背我上树的大英雄,你在哪里?给我摘野果子的阿哥,你在哪里?”
  在吟唱的同时,诺梅已经开始边跳舞边往肖曦所在的位置移动,脸上带着羞涩的笑容,眼睛里波光流动,正在热切地寻找她口中的“大英雄”和“阿哥”。
  当听到她的歌词后,肖曦只觉得脑袋里“嗡”地一声,登时迷迷糊糊的出了神,有点茫然地看着越舞越近的诺梅,一时手足无措,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站起来回应她……
  杨应麟本来想等诺梅开口唱歌时,立即站起来应和对歌的,孰料,她口里所唱的歌词,自己却完全听不懂是什意思,也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去应和她。
  但是,当看到诺梅眼里闪着热切的光芒,正朝这边走过来时,一贯自作多情的他竟然产生了错觉,以为她是冲自己走过来的,心里不由一阵激动,猛然站起了身子……
  
第234章 又见故人
  
  当诺梅往肖曦他们坐的那个方位走时,很多人都看到:她一边轻歌曼舞,一边开始用手解腰上的银腰带。
  这个解腰带的动作,一下子吸引了全场的目光,所有的人都瞪大了眼睛、张开了嘴巴,屏住呼吸,激动而兴奋地紧盯着诺梅,心里都在转着同一个念头:那个让天仙般的诺梅公主解下银腰带的幸运男子,到底是谁?
  恰在此时,杨应麟不合时宜地站了起来,全场的人都以为他就是诺梅公主的“意中人”,不由“啊”地一声惊呼,很多人都开始窃窃私语起来:“公主怎么会喜欢上这么一个大胡子男人?看他的年纪,好像有三四十岁了,这是怎么回事?”
  “也不能这么说,男人留大胡子,是男子汉气概的象征,也许公主就喜欢这样的男人呢?”
  “这个男的我认识,他就是杨家堡现在的当家人杨正强的二少爷杨应麟,与公主倒也门当户对。”
  杨应麟其实清清楚楚地听到了诺梅口里吟唱的歌词,以他的精明和应变能力,本来是可以猜到那些歌词是针对谁唱的。
  但此刻,他因为吃晚饭时多喝了几杯酒,头脑有点晕晕乎乎的,又处于一种极度自作多情的状态中,总以为自己风流倜傥英俊潇洒,诺梅一定会对自己一见钟情。
  而且,他恰好和肖曦坐在一起,而诺梅在往这边走时,眼睛始终盯着他们这个方向,令醉意朦胧的他产生了错觉,以为诺梅盯着的是自己,所以便冲动地站了起来……
  但是,他很快就发现自己是自作多情了:当诺梅载歌载舞来到他们所坐的地方后,目光已经牢牢地盯住了坐在他左边的“杨曦”,脸上满是柔情蜜意,口里继续吟唱:“远方来的阿哥,你为什么不开言?阿妹已解下银腰带,来到了你身边;漫山的枫叶红艳艳,阿妹的心儿比蜜甜……”
  此情此景,已经容不得肖曦犹豫和思考:诺梅是杜兰族的骄傲,也是全体族人心目中的女神,如果自己不赶快回应她,让她当众丢面子,肯定会引发众怒!
  于是,他只好站起身来,迎着诺梅走了两步,在她的面前站定。
  此时,已经有几个好事的族人在他们周围点燃了几个巨大的松明火把,将诺梅和肖曦的面容照得清清楚楚。
  许多没有参加今天下午欢迎仪式的族人,在看到肖曦挺拔的身躯、英俊的面庞、阳光的笑容后,顿时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和喝彩声,一些人开始向周边的人打探这个俊朗潇洒的男孩子到底是谁。
  有见过肖曦的人便开始介绍:“他就是将诺梅公主从毒刺军军营里救出来的杨大侠,是杨家堡的弟子。”
  那些没见过肖曦的人嘴里顿时发出了“啧啧”的惊叹声,纷纷说:“怪不得诺梅公主动心了,原来救她的大英雄长得这么英俊潇洒,他跟公主站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对金童玉女,太般配了!”
  “才子配佳人,美女配英雄,这才是天作之合呢!”
  杨应麟听到周围那些兴高采烈的议论声,羞愧得酒都醒了一大半,颓然坐倒在水泥凳上,半晌都没有回过神来……
  此时,诺梅已经将金腰带系在了肖曦的腰上,并主动伸出皓白如玉的双臂,攀搂住肖曦的脖子,深情款款地凝视着他,低声说:“阿哥,我们一起跳舞吧!”
  肖曦此时已经骑虎难下:当场拒绝吧,现场这么多人正在欢呼呐喊,肯定会让诺梅难堪;不拒绝吧,自己现在又不可能做她的男朋友,以后也不可能娶她做老婆,万一她陷进这段感情中了,那该怎么办?
  诺梅见他脸现犹豫之色,还以为他是有点难为情,便又低声说:“阿哥,他们都是在祝福我们,你别难为情。你如果不会跳舞,我带你跳,你只要跟着我踩上鼓点和节奏就行了。”
  肖曦知道现在一下子跟她讲不清楚,只好别别扭扭地抓住她的手,跟着她踩着鼓点跳了起来。好在他有文艺细胞,节奏感非常强,又善于模仿和学习,所以越跳感觉越好,慢慢地就能够很默契地与诺梅共舞了……
  跳了两三曲舞后,诺梅脸上红扑扑的,含情脉脉地看着他,柔声说:“哥,我们去后面的松树林吧,我有很多话想对你说。”
  肖曦知道自己只要与她走进后面的松树林,就算正式确立恋爱关系了,说不定郎森明天就会要求他订婚,那就大事不妙了。
  本来,他想直截了当地告诉诺梅说自己有女朋友了,可转念一想,自己这样说,等于是直接拒绝了诺梅,等下就必须将银腰带解下来还给她。这样的话,不仅诺梅会觉得羞愧没面子,郎森肯定也会很生气,说不定就不会借兵给杨家堡了。
  而现在,杨家堡要想抵抗毒刺军和柳家堡的联合进攻,如果没有杜家堡的支持,肯定会一败涂地,甚至整个无极门都可能落入到柳氏兄弟手中,而且整个杨家堡的子弟说不定都会遭到屠戮!
  因此,面对诺梅炽热的追求,自己必须妥善处理,稍有不慎,就可能危及整个杨家堡和无极门的生存……
  于是,他只好委婉地对诺梅说:“阿梅,我确实没想到你会喜欢我,所以感到很意外、很突然。实话跟你说,我们杨家堡现在面临极大的危机,需要我马上回去处理,所以暂时不能跟你定亲。希望你能够给我一点时间,等我将杨家堡的危机化解之后,我再给你正式的答复,行吗?”
  诺梅是个冰雪聪明的人,一听肖曦委婉的话语,就猜出他肯定有什么难言之隐,不愿意与自己结亲,但又不好当面拒绝自己,以免自己难堪,心里不由一阵难过,脸色也一下子黯淡下来。
  但是,她心里实在太爱肖曦了,根本舍不得就此放弃他,也不想让他为难,便强颜欢笑,点点头说:“好,我答应你。不过,你要遵守诺言,在处理好杨家堡的事情后,一定要过来找我,行吗?”
  “行,到时候我一定来找你。”
  诺梅又说:“阿哥,你现在不需要与我定亲,但一定要去拜见一下我的母亲。这样的话,我们就算是恋人关系了。我知道你来我们部落,是想向我父亲借兵的。如果我们确定了关系,我父亲肯定会全心全力帮助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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