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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富翁之异时代风云-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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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才换了个新鲜环境,胭红对这里十分好奇,放下包裹后就四处看看。我这房子里自然远不能同燕坊相比,朴素得没话说,她看了看,房子里除了日常用品外就是书籍纸张,只有书案上一个精致的刻丝银架玻璃镜引起了她的兴趣。我看见她喜欢,笑道:“这个不算好,赶明儿让玻璃行给你做个最漂亮的。
她立刻高兴得连声说谢谢公子,我笑了笑,提起木桶往后面厨房去打热水。胭红急忙赶上来,说道:“公子让我来。”我笑道:“你还是在房子里面换件衣服吧,这身衣服老穿着不好。再说这木桶这么大,你提得起吗?”笑着往门外而去。
等到回来,才放下水桶,垂帘一晃,胭红走了出来。只见她换了一套浅绯色碎花轻罗衣裤,解散了发髻,好一个俏佳人。说到容色,胭红虽不如叶筠妍和秦依依,但也可称得上是难得的美人儿了,更有一种动人心魄的举止神态。
我从怀中取出一张纸,递到胭红面前,笑问道:“知道这是什么吗?”胭红却垂了头,低声道:“胭红不认得字。”我听出她声音中的难过,赶紧道:“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不知道你不识字,我该打,该打。”
胭红道:“公子自责什么?胭红知道公子不是有意,不认识字我也不好意思说给公子听。”我安慰她道:“没关系,现在不认识以后可以学嘛。”胭红惊喜地抬起头来道:“公子肯教我认字?”我笑道:“认字有何难,我教你便是。”说完将纸张塞到她手里,说道:“你应该认得出来,这是燕娘交给我的,你的买卖字据。”
胭红听到我说的话,手不由得颤抖起来,仔细看了半天,喃喃地说道:“胭红认得这个手印,这是我那时候按上去的!”我说道:“这便是了。这字据你收起来,将来你是把它烧掉毁去,或是自己留着都由你。”
“胭红不明白,公子说的什么意思?”胭红瞪大眼睛,颤声问道。我哈哈笑道:“我是说,从此以后胭红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谁也管不着你了。”
胭红呆了一霎,忽然跪下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我吓了一大跳,急忙拉起她道:“你怎么了?有什么事快起来说!”她却只管流着眼泪看着我,哭道:“公子要赶胭红走?公子不要我了?”老天,这姑娘会错了意。我只得轻抚她的肩头让她安静一点,说道:“你怎么这么想?我是说你从此以后是自由的,就像我一样,谁也管不着你。”她呆呆地看着我,一任眼泪流下,似乎还很不明白我到底是什么意思。
唉,这姑娘估计是因为今晚上事情变化太快,一时半刻还不能明白自己的身份发生了什么变化,到了明天,人习惯点就会好了。
慢慢地,她轻轻地靠在我胸前,仰起脸来说道:“胭红相信公子。”唔,不好,夜深人静,佳人衫薄,很容易让人生出旖念来。我赶紧说道:“今天太晚了,明天再细细和你解说吧,你先去里面床上休息好了。”她听了我的话,忽然面上羞红,低下头一声不吭地转身走进帘后。
我这房中只有一张床,让她睡了,我就只能睡沙发。唔,这里没有沙发啊,连木地板都没有,真可怜,看来我只有趴在桌子上睡觉了。
到底是喝了不少酒,虽然我的酒量不错,又久经考验磨砺,但脑袋还是感到昏昏沉沉,不一会儿人就迷迷糊糊起来。
忽然朦胧中隐隐听到有人低声哭泣,我背脊一下冒出冷汗来,有鬼啊!人一下子清醒过来。一凝神,听出哭泣声在我背后,急忙从椅子上弹起转身,只见一名女子跪在我背后不远处低声抽噎,竟是胭红。
“你这是怎么了?”我赶忙上前拉起她,奇怪地问道。只见她泪眼婆娑,哽咽道:“公子是不是很讨厌胭红?一定要赶胭红出去?”我大为惊奇,连声问道:“我怎么会讨厌胭红?为何又要一定赶你出去?你看我像是这样的人吗?为什么老要这么想呢?”
胭红仰脸望着我一会,看出我确实说的是真的。顿时脸泛红晕,又低下头,好半天才轻声说道:“既然公子不讨厌胭红,为什么要胭红睡里面,自己却不肯进来?”我呆看着她片刻,脑袋中猛然省悟过来,问道:“是不是燕娘教你这么做的?”
她羞涩答道:“燕娘说,我到公子这里,头等要事便是要让公子欢心。”说到后面,声音几乎细不可闻。
第三十一章 又见侠女

听到胭红的话,我不觉对这个姑娘生出更多的怜惜来。恐怕自她懂事时起,所能够得到的教育就是如何去讨人欢心,如何对决定她命运的那些人保持恭顺。
我用手帕拭去她面上眼泪,柔声说道:“现在你不用听任何人的,没有人可以支配你了。从此以后,你只需要让自己过得开心,不用再去讨任何人的欢心。”
胭红又抬起头,看着我道:“胭红知道公子是好人,都是在为胭红着想。”说着话,渐渐偎依到我胸前,低声道:“胭红是真心实意地,想让公子能够开心。”
不好,我的呼吸立刻变得粗重起来,这么可人的美女就这样娇怯怯地站在面前,温软及体,不是存心考验我的自制力吗?我端木秀又不是柳下惠,坐怀不乱绝对不是我的风格。而且,在这个时代,也绝对不会有人指责我生活作风不良、乱搞男女关系等等,简直就是在纵容犯罪啊。除了筠妍可能会有想法。
筠妍!我心头一震,将不自觉搂紧了怀中火热娇躯的手臂慢慢放开。
“筠妍!”我口中不觉喃喃念出来。看着胭红,她的身体微微颤抖着,眼睛里明显透露出失望,绯红的脸庞也染上了一层疑虑的神情。“筠妍,是公子心爱之人吗?”凭着特有的敏感,她已经猜到了这个名字的含义。
我定下心,握住她的双手,说道:“我该告诉你,筠妍是我在这世上最爱的人,一年以后,我将要娶她做妻子的。”
胭红显出释然的神色,低下头轻声道:“胭红并没有奢望能做公子的妻子,能够陪侍公子左右,胭红就心满意足了。”
唔,我知道刚才又是那一夫一妻制的现代思维在束缚着我,即使是知道这时候我再多娶几个妻妾也很正常,我也做不到象宋朝人一样的心态。
无论如何,我先要把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告诉叶筠妍,胭红的去留就由她来拿主意。唉,不管怎么样,今晚过分的事情不做,亲热亲热还是可以吧?
给自己找到了理由,看着面前的少女,脸上不由得浮现出邪邪的笑意。胭红仰面看着我的神情变化,正不明所以,忽然间便被我搂入怀中,着力亲吻起来。自从上次吻了筠妍,就一直没有找到与筠妍独处的机会,只能眼巴巴地看着美人在侧,相思难熬啊。
现在耳里是胭红急促地喘息,双手享受着她诱人的躯体,嘴唇吮吸着她柔软的舌尖,不知不觉中,胭红的上衫轻轻滑脱,露出娇嫩的肌肤和粉色的肚兜来。
我应该抱着她到里面床上去了,帮她盖上被子,然后老老实实地回到桌子边去,往后的事情如何发展要等筠妍表态啊。唔,还过一会儿,再过一会儿吧,怀中的胭红象磁石一般吸引着我,越来越舍不得放开。
随着两人越来越亲热的肌肤接触,脑袋里也迷迷糊糊起来,那雍定侯府中活色生香的情景忽然闪现。如果今晚生米煮成熟饭,想来筠妍也不会反对我将她收为侍妾吧?
忽然响起一声清斥:“端木秀你好不要脸!”就在声音响起的同时,脖子边上感到有冷簌簌的寒气刺来。我几乎吓得魂飞天外,一下子僵住不敢动弹,因为在我的眼角里看到,那分明是一段寒光闪闪的剑锋,离我的咽喉不过分毫距离。胭红吓得一声尖叫,一下缩到我怀里动也不敢动,霎那间两个人都成了泥雕木塑一般。
只听到那人又喝道:“光天化日之下,你竟敢轻薄良家妇女,想不到端木秀你这般卑鄙无耻!”咦,这骂人的声音好熟悉啊,我慢慢转过头,只见房门不知什么时候被打开,一个黑衣女子手持利剑正指着我。
我失声叫道:“莲姑娘!”那女子黑衫黑裤,粉面带煞,杏眼含威,正是好久不见的莲姑娘啊。看到是她,我顿时放下心来,用指头轻轻把剑锋拨开,笑道:“莲姑娘莫要误会,好久不见莲姑娘了,着实担心呢,正好慢慢聊聊。”
手中长剑一摆,依然指着我,丝毫没有放下来的意思。莲姑娘厉声喝道:“有什么好谈的?这两日来我一直观察你,看你是否行事正派。想不到你竟然做出这等丑事,光天化日的,轻薄这位姑娘,你还有何话可说?”
我赶紧把头往后面移移,避开剑锋上的寒气,连连说道:“莲姑娘、莲女侠、莲大姐、莲姑奶奶!你别急着发火啊,先把剑收起来,我又跑不了,听我慢慢说清楚好不好?”莲姑娘瞪着我片刻,哼了一声,把手中利剑略微收了收,喝道:“你说吧!说不清楚,小心本姑娘立刻就给你个透明窟窿!”
我眼前立刻显出王贵发被杀的惨象,乖乖,这位小姑奶奶可不是说着玩的,这点我可比谁都清楚。我赶紧说道:“莲女侠刚才那句话,只将我们两个人指对了,其他言词则大谬矣。”“哦?”她又瞪了我一眼,不过还好,没有将长剑重新递到我脖子前。
我笑道:“首先,现在是子时二刻已过,算是夜深人静,怎么也不能说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啊。其次,姑娘也看到了,我和胭红可是郎有情妾有意的,两厢情愿啊,怎么说是轻薄呢?”旁边胭红本来吓得偎在我怀中,忐忑不安地看着刚才的一切,看到莲姑娘望向她,脸上羞得通红,忙稍稍移开,双臂紧抱胸前。
莲姑娘也已经明白,脸上有些微红,把长剑收回剑鞘,鼻子里哼了一声道:“孤男寡女的,也不知收敛,不怕旁人笑话吗?”我心中叫屈,莲大女侠,你这么闯进来,可是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哦,居然还这么大模大样地训斥我。
当然这话不敢说出来,我赶忙端过一把椅子请莲姑娘坐下,笑道:“莲女侠辛苦了,莲女侠请上坐。胭红,快为莲女侠倒杯茶来!”胭红连忙答应了,从地上拣起上衣,通红着脸往里屋进去。
不妙,刚才那段旖旎场面不知道给莲姑娘看到了多少?我不由得脸上微微发烫,自己也拉张椅子靠在桌旁斜斜坐下,有点不敢正面看她。
这时门外传来脚步声,听到江越的声音喊道:“公子发生什么事了?”我站起身,只见江越猛地冲进门来,光着膀子,手里还拽着根茶杯粗的木棍,直嚷嚷道:“屋子里有贼吗?”
我连忙迎上去说道:“没事情,熟人来访,你回去睡吧。”江越将信将疑地看了全身黑衣的莲姑娘一眼,嘴里嘟囔着:“刚才明明听到有人叫喊,象是个女子声音。”说完又不由得看了看我。我心里有些发慌,天晓得他心里在怎么想?只得笑道:“没事的,你休息去吧。”江越答应着,提着棍子慢慢回去了,一边走还一边回头看看。
唉,怎么把这小子吵醒了?指不定他心里会怎么想呢,说不定明天就会有各种版本的流言蜚语传开。
莲姑娘看到我神色尴尬,不由得笑了起来。她看看胭红走进去的帘子,低声问道:“刚才那位姑娘是你什么人,怎么昨天都没有见到她?”唔,看来莲姑娘真的是监视我一段时间了,赶紧回忆一下,这些天来没有做什么不妥当的事吧?
我不想在她面前撒谎,缓缓在厅中踱着步子,回答道:“今晚我去雍定侯府赴宴,胭红是雍定侯赠给我的侍妾。”
莲姑娘右掌往桌上一击,怒道:“这些王公贵族都不是好东西,仗着有钱有势,好事不做,就做这些无聊事情。”我心中一动,想把曹睿的事情告诉给莲姑娘听,依她的脾气,肯定会去找曹睿的晦气。可是又一想,开封城可比不得小小步金镇,想石炅那混小子都有何不凡这样的人物护卫,曹睿身边高手肯定更多。现在还不到和曹睿撕破脸皮的时候,再说莲姑娘功夫虽佳,但是比何不凡似乎要差些,如果冒然出手,恐怕反受其害。
她又瞪着我道:“你也就答应?为虎作伥!”我立刻叫起冤来,叹着气说道:“我也是没办法,老是推托的话,陷入僵局反倒不好。再说侯府里人多是非多,胭红留在那里难免受小人欺负,也就带她回来了。”我不敢告知她事实,不然她肯定会火冒三丈,拔剑而出。
莲姑娘嘿嘿一笑道:“这么说来,你还是在做好事了?”我也笑道:“做好事可不敢说,胭红这姑娘本来也美丽可爱,一举两得,利人利己。”莲姑娘瞟了我一眼,忽然低声笑道:“你心里一定在埋怨我了,打搅了你的好事是不是?”瞧,侠女就是侠女,说话毫不遮遮掩掩,爽快得很,我想。
我笑道:“哪能呢?端木秀好久不见莲姑娘了,今日见到,欢喜得紧,天大的事情也要先放一边去。”这话倒至少有七八分真诚。
这时候胭红端着托盘过来,将一杯茶捧至莲姑娘面前,轻声道:“莲女侠请用茶。”待莲姑娘接了,又走到我身边,把另一杯放到桌前。
莲姑娘见胭红秀美乖巧,便高兴起来,上来拉着她的手说道:“别叫我莲女侠什么的,我姓薛单名莲字,十九岁,你呢?”胭红答道:“我叫胭红,今年十七。”莲姑娘问道:“妹妹姓什么呢?”胭红微微低了头,只见到她眼泪又簌簌落下,半天才低声说道:“胭红自小就在教坊长大,就叫做胭红,不知道姓什么。”
薛莲紧紧拉着胭红的手,用手帕帮她擦拭眼泪,自己眼中却也泪光晶莹,只是说道:“妹妹也是苦命人,和姐姐我一样。”房中顿时寂静下来,只听到胭红低声地抽泣。
这场面可不好,太伤感了。我赶紧上前说道:“你们不要这么悲悲戚戚好不好,我都要掉眼泪了。不如这样,你们从此后就以姐妹互相称呼,胭红就以薛为姓,可好?”
薛莲顿时高兴起来,说道:“正是如此,我长胭红两岁,以后就叫你红妹,你就叫我莲姐就好了。”胭红破涕为笑,甜甜地叫了声:“莲姐。”我赶忙说道:“恭喜莲姑娘,恭喜胭红,明日到清风楼为你们大摆酒宴,祝贺二位姑娘结为金兰姐妹。”
胭红连忙道:“公子不要破费,胭红今日认得姐姐,就欢喜得不得了了。”薛莲也说道:“我们姐妹不做那俗气之事。”什么话,这是俗气之事?我正要辩驳,却见她从左手腕上退下一只玉镯,戴到胭红右手上,笑道:“这是姐姐家传的,今日我们每人一只,就表示我们从今以后就是姐妹俩,姐妹同心,不离不弃!”胭红再也说不出话来,只叫了声“姐姐”,便扑到薛莲身上抽咽着哭泣起来。
我在一边感慨万分,想不到胭红有这般奇遇,先遇我脱离匪窝,再遇薛莲义结金兰,看来她终于是苦日子到头了,嘿嘿,这里面可主要是我的功劳啊。忽听到薛莲说道:“往后有人敢欺负你,只管告诉姐姐,不管他是什么恶人还是负心汉,姐姐我一个也不饶过!”
这是什么话?负心汉,这不就是明白无误地在威胁我么?没问题,我端木公子负心汉是决不会做的,只会做多情郎,这总不会犯着你大侠女的忌讳吧?
胭红面泛红晕,说道:“胭红有公子和姐姐照顾着,怎么会碰到什么恶人呢?姐姐只管放心好了。”薛莲瞥了我一眼,说道:“这天下恶人或许不容易碰到,但负心汉却多得很,世事难料,妹妹还是要留神些。”
哼,决不能让这丫头向胭红输灌太多的负面思想,要不怀中搂着个老是提心吊胆的美女,也没多大意思。我伸了伸懒腰,打了个哈欠,说道:“这么晚了,莲姑娘就不要回去了,不嫌弃的话,就在我这里将就一晚吧?”
薛莲看了我一眼,忽然笑道:“不了,我明早还有点事情要办,这就回去,明天再来看望胭红妹妹。”
胭红恋恋不舍地拉着薛莲的手说道:“姐姐一定要常来啊,胭红就在这里等着你。”我笑道:“你放心,你薛姐姐可是我们‘水晶坊’的大股东呢,还有很多事情要办,她一定要来的。”薛莲奇怪地问道:“什么大股东?”
我笑道:“你忘了,我们分手时你资助我的金银珠宝,我都算作股份在玻璃行里,明日你过来,我仔仔细细把账目给你看。”
薛莲嘻嘻一笑道:“我还忘记了。那敢情好,我还要看看你这两个月时间以来,到底做了些什么大事情呢?”说完纵身跃出门外,倏忽之间便不见了踪影。
第三十二章 进退两思

真是世事难料啊,我感慨着,脑袋像从山坡滚下的雪球似的越来越沉重,眨眼间的工夫,就趴在桌子上沉沉睡去了。
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身上披了一件斗篷,正是胭红昨晚身上裹着的那件。一抬头,门外明亮的阳光刺得眼睛发花,朦胧间看到一个俏丽的身影走到我面前,柔声说道:“公子醒了?胭红这就打水来伺候公子洗漱。”
我一下子就站起来,哈哈笑道:“最难消受美人恩,可惜,今天没有这个机会享受了。”胭红看着我,还未明白过来,我脱去外衫,笑道:“这天气太热,昨晚没有洗澡,身上还粘乎乎的,这就洗个澡去!”说完便拿过毛巾往屋后水井处去了。
胭红看到我露出的赤裸的上身来,脸上一阵晕红,连忙掀起帘子往里屋去了。
到了这么热的天气,我可是天天要冲个凉水澡的,正好这院子后面便有一口水井。一大桶凉丝丝的井水往身上一泼,凉澈肌骨,真是说不出的痛快,比在原来家里的淋浴房里冲澡要舒服上百倍。
只可惜啊,没有沐浴露什么的,唔,是不是将来也要考虑发展洗浴产品呢。
痛痛快快地冲完澡,回到房内,却见桌子上早已摆放着一套干净的换洗衣服,不禁心头一热,心间便有了一种家里的感觉。
一边换衣一边想,胭红须得如何安置才好?当然不能像昨晚这样她睡我的床,我去趴着桌子睡。即使她成了我的侍妾,也需要有自己的房间。
想了想,便有了主意。我这房子有三间,当中那间对外进出的用来接待客人,左边是我睡觉的卧室,右边号称是书房。房子的两边还各有一套房子,每套都是两间结构的,都一般大小,没有人居住,都空着。
就是这样了,把右边那套房子给胭红,然后在书房墙壁上开个门和我的房子联为一体,嘿嘿,这样也方便。
这时胭红端着水盆水杯和漱口的青盐走进来,我便一边漱着口一边把想法和她说了说,她只是微红着脸,说道:“胭红听公子的安排。”
然后拉着胭红来到中院,找到戚大娘和她细细地说了,要她照此办理,添置家具用品。戚大娘等人早知道院子里多出了位胭红姑娘来,也不惊奇,笑着说道:“公子只管放心,这件事情包在老身身上,包管办得妥妥帖帖。”
说完了我便要拉着胭红出门,胭红有些奇怪,问道:“公子要带我去哪里?”我说道:“去吃早点啊,街角有家真酩楼,那里做的点心味道极美,我带你去尝尝。”胭红忙道:“胭红怎么可以和公子一起在外面用餐呢?不敢去的。”
我这才醒悟过来,古时候人不可能带着自己的内眷在茶馆里用餐啊,这是现代人的习惯,我是不自觉地把胭红当作女朋友对待了。我哈哈一笑道:“我可没有那么多规矩讲究,不管那么多。”胭红却死命不肯,我怎么说都无用,拗她不过,最后只得说道:“那就要厨房给你做几个早点了,我回来给你也带点可口的,好不好?”她见我不再坚持要带她出去,连忙点头。我看她刚才那一阵急得额头都冒出了汗珠,用袖子帮她擦了擦,笑着出门而去。
古代人起得早睡得也早,毕竟对于普通人来说,晚上没有什么可以消遣的,不像现代人那样夜生活丰富。虽然晚间也有欢愉游乐的地方,却不是寻常老百姓可以消受得起。开封城里的人不同,怎么说也是首屈一指的帝国首都啊,有不少生活闲适的人,像我这样日上三竿,才溜达出来泡茶馆吃早点的还真大有人在。
来到这个世界两个多月时间,我也早已经适应了这里舒缓娴雅的生活节奏,走在街道上,不慌不忙地负手踱步,见了熟悉的人行礼作揖,还真像那么一个宋朝人了。
这顿早点不紧不慢地吃了一个时辰,还意犹未尽。若是换作从前,自己有这么大一个企业,必定要忙得天昏地暗,哪还有闲工夫泡茶馆?
但是到了这时代不同了。对于这时候绝大多数的人来说,一旦在哪个东家手下做事,那就可以说是终生为东家服务,甚至是子孙后辈都做下去,除非东家破产完蛋。对他们来说,这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对于那些做得久了的老人,也成为一种表示信义和能力的荣誉。只有那些做短工的人,才不存在长期为哪个东家做事的事情,但在他们眼中,做短工是没出息没能力,只能靠出卖体力度日的表现。
当然也就不存在什么学会了技术就跳槽之类的问题了,不要说会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若真是出现了这样的事情,东家是可以报官要求缉拿的。
只有在不堪盘剥压迫的情况下,一般才有逃离东家的事情发生,但是在像我这样待人和蔼,薪俸丰厚的老板手下做事,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忧虑。
所以现在上下规章制度都已经完善,整套运作程序已经形成的情况下,只需要隔段时间过问一下经营情况、进出账目就成,而且还无需太勤,一是根本没这必要,二是反而会让手下的人觉得我不信任他们。
幸好现在我还在考虑其他的事情,要不然,我真的会变成无所事事的家伙。唉,古人有言,饱暖思淫欲,更何况昨晚又见识了曹睿他们的奢靡生活,那种风流阵仗留下的印象还真的难以磨灭,难怪昨晚面对胭红时竟然会有无法抑制的冲动。不行,刚来大宋时可不是这样,这样下去可不行,我一定会变成一个腐朽堕落的公子哥儿。
唔,我初来的时候可是有一番雄心壮志的,决不只是为了要赚几个铜钱,娶几个美女就心满意足了。
想当初上大学的时候,我们同学在一起感叹聊天,谈到现在汉族的民族特征的时候。我曾经感叹道:“想我们现在的大汉民族,如果不是剩下汉语这个祖宗的宝贝还可以清晰地表明我们的民族性,光从生活习俗等这些方面来看,还真看不出有什么鲜明的民族特点来。自夏商周华夏族以来,汉唐宋元等朝代一直流传下来的文字、诗歌、音乐、艺术、服饰、习俗等等,我们现在还能传承多少呢?藏族、回族、蒙古族、苗族、侗族、维吾尔族等民族都有自身鲜明的民族特征,不知道除掉汉语汉字之后,还有谁能认得出我们是汉族出来?”
当然,感叹归感叹,我们还是得穿西服,学英语,吃汉堡,过圣诞,因为我们的生活里需要这些,否则的话,在别人眼中你就会变成不合时宜的家伙。这些西方民族传来的生活特点,已经成为了我们汉族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了。
这也是为什么我最初穿了一套极炫目的西式服装,而后来却又抛弃再不穿在身上,而喜欢穿改良了的汉族传统服装的缘故了。无论如何,在我的心中,总是对这样的服饰有亲近感,以穿这样的传统民族服装为美的。
现在我就身处我所欣赏的正统汉文明社会里面,我得好好考虑一下,凡事有利必有弊,我所带来的全新的影响,是对现在这个社会有益呢还是有害?就算引进未来先进的技术,把它改变成了物质文明先进的西化社会,难道它就一定是正确的吗?是我真正想看到的属于我们的华夏文明吗?
我突然想起,我一直希望要实施的事情还没有动手呢,现在虽然时间有些紧迫,也该是动手的时候了。必须得仔细规划一下,这可是件关系深远的大事。
“公子!公子!”我看到有个玻璃行的管事正急匆匆地往我这边跑来,一边跑一边朝我挥手大喊。可能是有什么急事吧?我站起来,看着他跑到我面前,累得气喘吁吁的,一时间说不上话。
“什么事情这么慌张?别急,慢慢说。”他用袖子抹着汗,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公,公子,有位朝廷的大人找您,说是有急事,朝廷的急事找您。”
朝廷的大人?找我有什么事情啊?虽然我是个从五品的游骑将军,可那是散职虚衔,不管事不领俸禄的。我拍拍他的肩膀说道:“快带我去,走!”两人便疾步往玻璃行走去。不管怎么说,既然朝廷派人来找我,肯定是怠慢不得的。
远远就看到店门口有几个官兵牵着马肃立在外面,看穿戴装束,竟然是殿前当值的金吾禁卫军。我连忙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前,进了大门,就看到一名穿大红官服,头戴乌纱官帽的中年人正在大堂中来回踱步。
我赶紧上前作礼道:“端木秀来得迟,有劳大人久候了。”那官员也不费话,对我一拱手道:“本官乃礼部员外郎张检,奉皇上的口谕,召端木将军上殿见驾。皇命急迫,事不宜迟,将军快快随我前往殿前候召。”说完便拉着我往门外走。
老天,什么事情这么急着要我去?我不敢停下来细问。等两人上了马,在前面禁卫军的喝道声中催马疾驰,我才问道:“未知皇上召我有何要事?还望大人告知一二,也好有所准备,免得在皇上面前慌张,有失圣望。”
那张检的回答却让我大吃一惊,他说道:“前些日子有两位西人,自称大秦使者,前来我朝递交国书。今日便要上朝来觐见皇上,因朝廷中无人识得大秦文字,若他们上朝无人应对,难免失了大宋威仪。皇上知道端木将军在西方游历甚久,想必认识,所以召将军殿前负责应对。”
他话还未说完,我却吓得几乎要从马上摔了下去,老天,这不是和我作对吗?我冒充的西方游历履历,无非是因为宋朝的人对欧洲大陆极乏了解,也就没人戳穿这西洋镜。没想到,真的来了什么大秦的使者?这可是欺君之罪啊,要抄家灭族的。我倒是无族可灭,不过自己的脑袋瓜子也万万砍不得啊。
唉,现在就算是来大食的什么使者商人我都不怕,这些天我抓紧机会和穆罕默德学了不少阿拉伯语,多少对付得了。英语嘛我自然不怕,不过这时候的英国在世界政治版图上无足轻重,估计也不是什么英国使者跑到这里来。而且我学的是现代英语,和古典英语有很大区别,真要是碰上这时候的英国人,不一定听得懂他们说什么呢。
大秦?不就是中国古代对罗马帝国的称呼吗?这时候哪里还有什么罗马帝国啊?罗马早就灭亡啦,只有意大利的城邦国家和东面的君士坦丁堡了。可能是礼部的官员也没弄清楚,反正他们就只知道西方有大国名大秦而已。
不行,这生死攸关的时候可不能出什么错,我开始在心中默默背诵财神戒指的咒语,多背几遍,不要临时又记不起来了。
胡思乱想着,很快就到了宣德门前,我们一齐下马,张检带着我走侧门绕过大庆殿,往里面的紫宸殿走去,那是百官上朝的地方。远远看去,大殿三层台阶上两旁都整整齐齐肃立着禁卫军,心里不禁发毛,搞不好,这里面就有两人把我拖出去,午门斩首示众!
一直走到殿外,张检要我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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