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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予美何处-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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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死,何不寻一个安稳的死法?

第七十章

那一天,赫延带着萧元走进了雪域与大禾的交界,鸟兽绝境的雪原。

在踏上这一遍雪原的时候,萧元打了一个寒颤,头顶之上,苍穹开始落下一片又一片的白色雪花,整个世界都是苍茫的白,远山近丘莫如是。

在赫延胯下的马开始驻足不前的时候,萧元伸出手,抓住赫延手中的缰绳,乌紫色的嘴唇颤抖着,说:“不要···不要再去了,你明知道我们走不出去的。”

从雪原到大禾,除非你有飞天遁地的深宫,或者在这极冷的环境中能够生存下来,他们之中还有人能够抵御这样的冷。

赫延带来的百余骑已经分散得很开,不论是马匹还是人,身形都变得滞重,没有人在雪原之上轻松自若。

眼看着赫延不听她的话,萧元愈发的焦灼,抬起头,看着他隐藏在头盔之下的面庞,劝道:“你这是在做何?一心寻死吗?”

“不,”赫延沉吟了片刻,眯着眼望着大禾的方向,道:“我只是想问她为什么?”

为什么突然放弃了他?

还是为什么在他身上下了三年的毒,时至今日,他才发现。

“好了,你别去了,”萧元扯着他的衣袖,道:“我告诉你,我什么都知道,你若只是求一个结果,我来告诉你。”

脚下的路愈发的艰难,雪花铺天盖地,好像世间便只剩下一个冷字而已,萧元说话已经开始哆嗦,她本来就畏冷,“你母后还有一个女儿,名唤均荤。”

均荤?

司寇均荤?

父王四年前巡视疆土时,从宫外带回来的农家女?怎么会?不可能···

他闭着眼睛,摇了摇头,长久以来的疑问得到了答案,一颗心却仿佛没有了支撑,身子一歪,跌落在雪地里,萧元垂下头,却看见他紧紧露出来的那双眼,灰败无助,似是失怙的孤鸟。

她顾不得脚底下及膝的雪,翻身下马,却没有踩稳,一下子扑倒在雪地里,抬起头,正好看见赫延取下了头盔,男子的脸上,是结了冰的泪痕。

“我一直以为,大哥才是那个鸠占鹊巢的人,熟知,我也不过如此。呵···”

他笑了一下,表情却难看至极。

萧元张口想要说什么,却被雪原上的冷风灌了一口,止不住的用力咳嗽,赫延转过头,看她,捡起头盔,戴在她的头上。

“你是何时知道的?”

“就在不久前,屠嫣来信,要我与她结盟。”

赫延低下头,看着渐渐落满他衣衫的雪花,嗤笑道:“往我一生,以为自己的血统高贵,熟知,不过如此···她养了我二十年,却半点没有把我当成亲生血肉。”

“母后,不是你的毒药杀死我的,是你的狠心杀了孩儿。”

他早就该想到的,以母后的手段,怎么会容忍一个毫无背景的女人成为父皇宠爱万千的侧妃,他当时还想,是不是正是因为司寇均荤毫无势力,所以母后眼不见心不烦。

想来是四年前,母后便发现了那是她的亲生女儿,不知是何等孽缘,居然入宫为妃,做了自己父亲的妃子。

难怪整整四年,无论哪等节宴,司寇均荤也没有出来见过外人,而他的父王是怎么想的,是知道还是不知道?

他伸手拂去身上的雪花,仰头静静的凝望着灰白不明的天空,妖艳的容貌灰败褪色,“我,真的不是母后的孩子吗?”

“诺,屠嫣只有一女。”

他伸出的手渐渐垂下,放在胸前,眼中的光芒散去,只觉得身遭的一切再也无法忍受,狠狠的一拳砸进雪里,毫无章法的乱叫着。

萧元打了个哆嗦,静静的看着他,一片雪花落在她的手背,却没有散开,真的好冷。

她只是这样看着赫延,便觉得真冷,深深吸了一口气,她抬起头,望着那些雪花在半空中起舞,恍惚间,耳边听到有汜的声音,他说:“娘,我会一直陪着你。”

好的···娘也会一直陪着你···一切都会很快结束的。

她蜷缩在深雪之中,正要闭上眼睛,却被赫延一把拉起来,男子红着眼睛,看着她,少顷,将身上能够御寒的东西全部裹在她的身上。

他很是用力,萧元完全无法拒绝,在确认萧元身上每一个角落都包裹住之后,赫延翻身上马。

看着站在雪地里的萧元,笑道:“虽然我已经知道结果了,但我还是想回去问一问她,究竟有没有爱过我。”

“萧元,你可有喜欢过我?”

那一瞬间,建武十一年的初遇浮现眼前,萧元望着他,摇了摇头。

马匹像离弦的箭一般驶出,她站在雪地里,看着一身薄衫的男子,“赫延···”

不曾回过头,就这样单薄孤独的消失在了雪原之上,那个妖艳得几乎胜过她的赫延,应该再也不会见了吧。

可是,他不是想带着她一起死的吗?怎么就把她丢在了这里,不上不下,迟早她也得冻死在这里。

不知过了多久,她整个人身上都堆积满洁白的雪花,只觉得身体里每一分每一寸都是入骨的寒意,向一条条冰虫,钻进了她的千枝百骸般。

萧元挣扎着,走了一段路,却最终卧倒在了雪中,静静的听着雪花慢慢遮盖住她的声音,等待着风雪将她长眠于此。

“元儿!”

耳边居然听到有人在唤她的名字,来不及睁开眼睛,就被人横抱而起。

是很温暖的怀抱,带着禅香,熟悉而温柔,萧元闭着眼睛,低低的喊:“阿止···”

“是我,不怕了。”

景行止将她抱在怀中,男子不知是哪里来的那样炙热的温度,在他的怀里,萧元止住了冷意,整个人有了暖意,似乎再一次活了过来。

“我死了吗?”

“不会死,我在。”

萧元侧起头,艰难的睁开眼睛,抬头看着景行止,却只能看见他的下巴,尖刻而冷硬,没有以往的温和,却凭白的叫人觉得心安。

她微微动了动嘴唇,露出一个惨淡的微笑,张了张口,青紫色的手指,指着天空的一角,说:“阿止,你看,极光···”

她从幼年开始,每一年都期待不已的极光,在此时突然出现在雪原的天空之上。

“也许是我记错了,母后那年,带着我来了雪原,所以,这些年我在冰原上怎么找,也找不到极光。是我的错,我找错了地方,才会一直得不到。”

她看着他,眼里有着哀伤和歉意,然后,别开眼去,说:“对不起,阿止。”

“我记性这样的不好,明明是我无理取闹在前,反而将罪责强加于你,我把这些都忘了,你也不要再记着了。”

“无事。”他没有一丝怨怪,只是抱着她在怀,与她一起抬头看着满天的七彩绚丽的极光,半响才问:“你说过,极光出现的时候,就原谅我。”

“元儿,你我前尘往事都不再提起,从今日起,重新相识可好?我不是一心求佛的景行止,你不是满心空付的姜予美。”

“我是阿止,敢问姑娘名讳?”

萧元忽然止不住哭声,小声的啜泣起来,突地又一笑,却又哭了:“我叫萧元,你可以叫我元儿。”

在萧元哭声渐起的那一瞬间,遥远的雪原深处,突然传出一声巨大的哭嚎声,萧元一怔,抬起含着冰泪的眼眸,看向那里。

她的脸色变得更差,景行止将她背在背上,转身最后看了一眼雪原的深处,便头也不回的朝着边界走去。

萧元再次醒过来,是在景行止的背上。

他穿的极为单薄,身上却是温暖如春。风雪在耳畔呼啸,然而身体却不再感觉寒冷,她紧紧的趴在景行止的背上,手圈着他的脖子,不自觉的,却是悲伤的想起了前世的种种。

她时常想,若是前世如这般,该有多好。

然而,她却没有再去重塑前世的力气。

一滴泪顺着脸庞,沁透到景行止的背上,他的步子顿了一下,又继续朝着前方走去。

是啊···

即便重新开始过,她也不会再如前世那般爱着他,景行止紧紧抿着唇,心尖发疼,眼中却毫无悔意。

这样就很好了,你唤我阿止,这样就很好了,你还能时时唤我一声阿止。

那,也是一种陪伴吧,永永远远的,却又几近短暂的。

他想说什么,萧元却伸出一只手,摩挲着点在景行止的额前,已经开始恢复正常颜色的指尖已经纤细苍白,她就趴在他的身后,轻轻说道:“你们佛家有八苦,阿止,你当忘却爱别离之苦。”

爱别离。

不管他愿不愿意承认,前世里爱他的那个姜予美已经永远的死去了。

曾经一度,他们会是人间眷侣,放眼整个南国,他配她足矣,她配他亦是。

然而,终究还是擦肩而过。

她对他的爱意,早就停留在前世的建武二十年,永远结束了,不管他再做些什么,她会感激,会动容,却不会再爱上他了。

景行止不曾回答,一刻不停的向着前方走,宛如一个虔诚的朝圣者,坚定不移的背着他的佛,向着西天朝圣而去。

第七十一章

直到跟着商队顺利抵达南国的国都,我依旧不住的担忧会不会被母后捉回燕京。

可是燕京我已经呆了十五年了,无趣得很,冬天又冷得出奇,穿得跟熊一样,裹成一团毫无美感。

听今年的第一批到燕京行商的南国商人说,南国的国都长安城,是六州之内最繁华的所在,我便有些不满,南国算是什么,我大禾的燕京富饶繁华,南来北往之众,岂是一个小小的长安城可比的。

嘴上是这样说的,可我却在那时有了溜去南国长安城看上一看的想法。

就在今年,母后突然放松了对我的功课,因为她病了,且病得有些重,父王久久留恋在巡视的路上,据说大肆的招揽美人,惹得母后与左王后不满,三人闹了一场,结局自然是母后和左王后赢了,巡视路上父王临幸过的姑娘们,没有一个人进了宫。

因为这件事没有遂了父王的心愿,所以在朝堂上的政事,父王寸步不让,母后被气得不轻,加上今年的冬天来得早,又来势汹汹,便病了。

我趁这个机会,用减免赋税的条件,买通了一队商贩,跟着他们去了南国。

这是大禾与南国之间唯一的一只皇商,也是今年第一次前往南国。

南国的冬日也会下雪,雪花却是细小的,甚至落在的我的手心,我都会觉得暖融融的,不像燕京的雪,鹅毛大小,落在手心,从不化去。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正巧赶上南国的皇帝宴请我们,若说南国有一样东西比我们大禾多,那么便是人多。

那一天晚上,整个皇宫都是人声鼎沸的,可惜人虽然多,却不及我们大禾人生得精致,我看了好一会儿,都没有找到一个能入眼的美人。

那些传说中南国的名门闺秀,贵族仕女居然都没有一个人能看的,说话走路,扭捏不安,似乎有人拿布塞着她们的嘴,有人拿绳子绑着她们的足一般。

我在席上呆了一会儿,便觉得无趣,偷偷地溜了开来。

我是在殿外的亭子里遇到她的,当时她正拿着这把折扇,我初时没有注意,是被一声痛呼声惊动的。

她拿扇柄狠狠的打在一个女人的脸上,似乎是发觉了我在偷看,她将扇柄扔给身边的侍女,侍女照旧用扇柄打着女人的脸,而她转过身,冷冷的看着我。

真的很美,眼中犹带着怒气,那种明艳之色,我以后短暂的一生里,从未再见过。

她与被她掌嘴的女人有着三分相似的容貌,然而我此时却管不了那么多,我控制不住我心中的惊讶,迎上前去,道:“你叫什么名字?是哪家的小姐?”

那时,她不过只是打量了我一眼,便转身走远。

我一路追着去,却被告知男子不能进后宫,被拦了下来,拉住守门的侍卫,问,“方才进去的姑娘叫什么名字?”

侍卫笑了笑,却没有回答,只说:“这一位,可不是你能肖想的。”

我笑道:“那也未必。”

我想,只要等到晚宴结束,她总是会出宫的,于是我就蹲在南国的皇宫门前等着。

大约等了四五个时辰,才有一辆与众不同的马车驶出来,车帘没有关上,所以我一眼就看见了她。

我整理了一下衣服,故作风度翩翩的走上前去,拦住车驾,道:“你个黄毛丫头,知不知道小爷我等了你多久?!”

我那时也不知道我脑子为何突然短路,说了这样一句话,我本来是想,走上前去,然后有礼有节的说:“在下大禾赫延,敢问小姐芳名。”

也许是我当日有先见之明,也唯有这样无厘头的话才能引起她的关注,如我在宫中说的第一句话,后来问她,她却是一点也想不起。

我这一句话一落,便被宫门前的禁军驱逐开,那场面有些丢人,我也就不愿意再回想了。

后来再遇见她,依旧是在南国的皇宫中,下着小雪,她穿着厚重的狐裘,坐在廊前看书。

明明是很娴静的模样,等我蹑手蹑脚的走过去,才发现她不是在看书,而是在脚边的炉子里烤番薯。

味道香极了,我在燕京的时候也知道这种吃法,可是却从来没有吃过,闻着那味道,真的很香,香到让我放下了大禾三王子的尊严,厚着脸皮去求她分我一个。

也许就是那时,我们开始真正的认识。

“萧元。”

“赫延。”

我在脑中想了想,只记得南国有一个独落坞山萧家,是南国皇后的娘家,可能她就是那个萧家的人吧,所以能时常出入宫中,不是说那个死得很早的萧皇后有一个公主吗,也许她就是进宫来给她作伴的。

我知道自古以来很多男子都有着无数的名号,字什么,小名什么,又号什么,却没有想过女子也可以有很多的别名,甚至别名盖过了本名。

自那一次之后,我们便时常在一起玩。

说是一起,更多的是我厚颜无耻的赖着她,我想南国的女子多是矜持的,她不好意思表露对我的爱意,那我就坦诚一点。

虽然她与南国的女子不同,很是果断坚毅,却是一样的寡言少语,我曾以为是没有人陪她说话,后来渐渐的才发现,她是真的不喜欢说话。

她每日都有忙不完的事等着,手上从来没有离过东西,或是书,或是笔,或是琴,或是剑。

我这才知道,原来南国的女子和我大禾的女子一样,也是可以学这么多东西,而不是仅仅限于闺阁绣花。

我虽然是缠男,可是到底时间有限,不能一直滞留在南国,且不说母后已经发现我偷偷溜到了长安,就是商队也要开始出发了。

正巧,离开的日子定在南国元宵节的第二日。

我好磨歹磨,她终于同意陪我去逛元宵灯结。

“今天不是你们中原人的元宵节吗?你不是一直说你们中原人怎样怎样,那便带小爷我去见识见识。”

虽然是我死乞白赖求来的,但是为了日后能将她骗到大禾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我还是象征性的说了一句:“

”不过就是烧火判儿吗?有什么好看的!“

”我们大禾多得是新奇玩意,你···你要是喜欢,那你跟我去大禾,我让人给你弄一个,你天天可以看!“

她却没有理我,带着我逛了一圈长安街,便要往回走,正巧回去的路上遇到有人在买飞天灯,小贩说,只要在灯上写了愿望,将灯放入天空,便可如愿以偿。

她本来是不信的,可是挨不过我的要求,买了一盏飞天灯。

”你这写的是什么?我怎么一个字都看不懂?“

我看她在灯面上写了四个大字,两个小字,看是会看,却完全不认识。

第二日,我便收拾行囊打道回府。

我央求过她来送一送我,可是她却说不合身份。

我就不明有什么不合身份的,她觉得有损闺誉,那边等着我回大禾以后,娶她就是,再说,她现在不过就是个黄毛小丫头,南国人再迂腐,也不会想东想西的。

可是我好劝歹劝,她还是不肯答应来送我。

我叹了口气,吓唬她说:”你们中原人的字不好写,我以后回大禾了,就不给你写信了。“

可惜,她也就只是点了点头,连眉毛都没有抬一下。

我自命长相不凡,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长得太好看了,所以有些嫌弃我,可是除了我,哪里还有更好看的男子。

不过,我倒是知道一个,不过传说那是她们公主喜欢的人,再好看,她一个贵族小姐,也不能去和公主争啊。

回到大禾之后,我开始学写汉字。

在那夜放飞天灯之后,我偷偷的背下了她写的那六个字。

我学汉字的第一天,便问那个老师,这六个字是什么意思。

”结发与止。萧元。“

也是在那时,我知道了你不是什么贵族小姐,你别名萧元,本名姜予美,是南国尊贵无双的孟光长公主。

当探子将这些话告诉我的时候,我几乎颓败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生得倾国倾城的美姑娘,可惜了家世悬殊真大。

”黄毛丫头,你知不知道你们的字有多难写,我给你写了那么多信,你为何一封都不回?“

”小丫头,这是我给你写的最后一封信了,我听说你养了一个面首,所以我也纳了一个侧妃。不知道你元宵的时候,和谁一起去看烧火判儿了,燕京没有···“

那以后,其实我还是在学汉字,我依旧在给你写信,可是却寄不出去了,国中的储君之位越争越烈,母后因为我的不争气,屡屡摆镇,对我也冷淡了很多,我想了很久,也许我做了大禾的王,我就可以迎娶你了。

毕竟这世上就只有你这么一个姑娘,生得貌美如花,让我一见倾心,再也看不见世间繁花。

最后,那时,我其实真的很想很想让你陪着我一同死在这雪原里,可是我想了想,还是算了。

从一开始,你就不喜欢我,是我一直强赖在你的身边,何苦死了,还要招你的厌烦呢?

我的一生都没有被人真正的喜欢过,我最后问你,也没有想过你会喜欢我。

我其实等了你很久,这一次,会更久了。

第七十二章

而远在千里之外的金陵城,正经历着一场大事。

若是金陵城里,身份最显贵的女子,非陛下的外甥女,当今泰安长公主的女儿西凉公主莫属,可是要论盛名,还是前金陵城主的女儿姬婵要高一筹。

这当然不是什么好名声,遑论她一出生就被人预言将来会败坏家风,转送入佛庵之中寄养,却能在庵堂之内与男子作出苟合之事便足够惊世核俗了。

那是西凉公主随驸马都尉到了金陵之后一个月发现的,那时西凉公主李惠安出嫁前素有娴静的美名,也是的,一个正直妙龄活泼好动的少女,能够在几岁的时候进宫,直到出嫁才出宫,可谓是少见的娴静。

又因为她侍奉泰安长公主至孝,曾三番两次的得到光武帝的赞许,因而又得了一个端孝的名声。

可是这都是西凉公主出嫁以前的事了,世界上所有姑娘大抵在出嫁之前都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可是在出嫁以后,却被丈夫与家庭摧残成恶毒的老妪。

在南国的男儿里,孟光长公主在为西凉公主挑选驸马的时候,无疑是用了百般心思的,当科状元,相貌堂堂,家世清白,温文尔雅,是许多女子眼中绝佳的夫婿人选,可惜,这世上本就不可能有完人。

即便这个人是孟光长公主万里挑一才选出来的,而杜驸马的弱点就是在他落魄的时候。似乎每一个书生在金榜题名之前都会有落魄的过去,他在最落魄的时候,连佛寺都不愿意收留他,辗转寄居在金陵的一个女庵里,自然,是偷偷住的,寄居这件事几乎没有人知道。

可是有道是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还有说食色性也,怎么和姬婵好上的,现在让杜蘅自己回忆,他也说不清楚了。

总结出一句话,就是年少轻狂,不解人事。

风韵早成的姬婵姐姐搭上了落魄无依的书生杜蘅,在半推半就之下,两人成其好事。让人觉得想不明白的是,杜蘅在酒足饭饱之后,曾颇有担当的表示愿意娶姬婵为妻,可是反被姬婵拒绝了。

那之后,杜蘅才开始发愤苦读,并表示姬婵看不上他,总有一日会后悔的。

杜蘅带着新婚妻子,尊贵的西凉公主回到金陵之后,却并未如那些衣锦还乡的男人一样羞辱姬婵,而是认认真真的置办了一间宅子,让姬婵住进去,并把前尘往事一一告知了西凉公主。李惠安虽然不满意杜蘅的过去,但是现在杜蘅也确实是一个难得好夫君,想了想,只说以后找个机会将姬婵送走便是了。

可是不久之后,长安城传来太子最喜欢的良娣柳氏突然死了,随后紧接而来的,便是孟光长公主的书信,她需要他们夫妻配合她演一场戏。

这才有了,后来坊间传言的,杜驸马豢养外室,被西凉公主知晓,大打出手,还惊动了陛下。

那之后,她做出了高姿态,将姬婵从别院中接回了府。

按着柳氏的孕期来办,姬婵怀孕的消息适时地传出,来往于长安的书信从未断过,即便是母亲,泰安长公主那里,她也不曾透过口风,因为元儿说,这关乎一个孩子的命运。

没想到这一日来得这样的快,她前脚刚刚把杜蘅送出府,后脚元儿的人就把一个出生不到十日的孩子送了来,那眉眼还没张开,不知道是像柳氏多些,还是太子皇兄多一点。

李惠安趴在摇篮边斗了一会孩子,眼中溢出笑容。她想了想,对身边的嬷嬷说,“看日子,今日姬氏也该”生产“了。劳烦嬷嬷去准备一下吧。”

她不知道她这样做对不对,为了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去谋杀一个女人。

是的,谋杀,只有死人才能真正的闭上嘴巴,在此之前,她一直告诉杜蘅,她会想办法把姬婵送走。

男人有时比女人更容易动情,女人一旦狠下心来,坚如磐石不可摧。

她伸手捏了捏姜阳的小脸蛋,将他抱起递给身旁的原本是服侍姬婵的侍女,说:“把这孩子送去给驸马。”

——

萧元坐在温暖的软榻之上,拥着手炉,想了想道:“即便如今大禾伤亡惨重,可是还有一个高深莫测的二王子。倘若有一日大禾将亡,难保他不会出手相助。这个人,可不是舒木尔或者···赫延。”

赫延的尸体,是在十日之后发现的,大禾边疆巡视的军士在雪原靠近大禾的国土上,发现了他冰冻的尸体。

被雪原的大雪冻成了一尊冰雕,头是高高扬起的,不羁放荡而又妖娆悲凉。

“你们告诉王肃,战争推进得越顺利,就越是要小心。”

萧元叹了口气,道:“本宫累了,你们都下去吧。”

这里,已经是远在中原腹地的脂兰别院,萧元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一个迷糊,就到了这里来的。

景行止坐在她的对面,侧着身对着她,桌前摆着一小盒小核桃,他拿小锤子正慢慢的砸开。

“你何时能送我回固原?”

景行止的手顿了顿,将砸开的核桃仁拣到小碟子中,笑了笑,道:“午后,那孩子就会从金陵送回来,你不想见一面?”

那个孩子,刚一出生就被送到金陵,如今在金陵呆了连一日都不到,又要送回来。

可就是这样绕了一圈,整个南国都知道金陵城出了一件大事。

西凉公主因妒生恨,杀了杜驸马的爱妾姬氏,杜驸马抱着幼子无助之下,只能求助于孟光长公主,不远千里将孩子送给孟光长公主,并与孩子断绝了父子关系。

这一件事,令杜蘅成为整个南国儿郎的笑柄,连光武帝也听说了此事,大怒西凉公主的罪行,将西凉公主重新贬为郡主,且没有再赐封号,又重新送给杜蘅十名美姬。

只是,那个孩子,杜蘅却无论如何也不肯再要回来了,有人猜测,是因为杜驸马害怕孩子养在自己身边养不活,惨遭惠安郡主的第二次毒手。

景行止端着剥得完整的小核桃,放到萧元的手边,萧元拈起一颗,这样放在嘴边,忽然听见外间传来的脚步声,抬头征询的看向景行止。

景行止微笑,走出去,又回来,手间却抱着一个东西,更加确切一点,是一个婴儿。

萧元腾地一下缩到了软榻的最里面,眼睛直勾勾的望着襁褓中吧唧着嘴巴的孩子,连声道:“别抱过来,就放桌上!”

景行止一瞬间怔住,抱着姜阳的手有些僵,可是却见萧元并非玩笑,他以为这个萧元喜欢小孩子,毕竟她是那样的喜欢姜有汜。

他依言,把姜阳轻放在桌上,离开了人手的舒适,姜阳便开始不满的吸着嘴巴,将哭不哭的样子。

萧元此时才安定下来,一手撑着软榻,一手探出身子,瞧了瞧,又缩回去,隔了很久,才犹豫着走出来,在看到姜阳的那一刻,萧元怔住了,她伸出手落在婴儿的头顶,半眯着眼睛,五指缩了缩,最终还是没有狠下心,又收了回去。

就在她收回手的时候,广袖的一角被婴儿伸出的小手拉住,她静了一下,然后毫不留恋的将袖子从他手中抽出。

“我还以为,你会很喜欢他。”

萧元望了他一眼,冷冷道:“不,一点也不喜欢,相反,就在刚才,我真想掐死他。”

因为我的有汜早殇了,所以我总是会觉得,所有的小孩子,都不应该长大,应该同我有汜一样,早早死去。我知道这样的想法很是病态,可是我就是忍不住这样想。

“轻盈。”萧元低唤了一声,才想起轻盈此时不在她的身边,她后退了几步,声音稍微缓和,道:“阿止,你快将他抱出去。”

景行止蹙了一下眉,却没有拒绝。

“我不想再看见他,你告诉下面的人,别把他抱出来了。”身后忽然传来萧元冷冷的声音,带着三分疏离,恻恻的,不近人情。

景行止正要说什么,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突然传来。

“报骠骑校尉于四日前领军出击,占据归雁山以北近百里地,歼敌四万余人。俘虏敌方大将一人,随军王族一人,少将十余人。”

萧元一怔,旋即笑容从眼睛里溢出来,连忙问:“可有受伤?现在行军至何处了?”

答曰:“校尉大人毫发无伤,现已逼近大禾重镇江北。”

萧元站起来,走了几步,脸上的笑容愈发的明艳,道:“传本宫懿旨,赐封骠骑校尉容焕为骠骑将军,割芦洋乡与和婉县为封地。”

“诺。”

萧元点头,正要挥手让他赶去回报,又想起赫延来。

淡了淡神色,问:“大禾三王子的尸首,现在何处?”

“为大禾流民叛军一派所得,后由大禾右太后以千金赎回,以王子之礼厚葬国陵。”

“出去吧。”

“诺。”

你看啊,赫延,其实你母后大约还是喜欢过你的,否则又怎么会大费周折,赎回你的遗体,只是在她的亲生女儿面前,你这个养子就显得没有那么重要了。

第七十三章

建武十六年的最后一天,南国新一任的骠骑将军率领五万征天军攻下了影都。

大禾的影都,是次于国都燕京的第二王都。

与燕京只隔着一条赤水河,遥遥相望甚至能够看见燕京城王宫的翻飞的屋角。

就在当夜,大禾那边派来信使,屠嫣王太后送上求和信一封,信中所述,是希望隔着赤水河休战,与南国相安,其中提出的愿意上贡的东西按下不提,最让人好笑的,是说愿意将大禾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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