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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心多么顽固-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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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那里面在太多的机会,蕴藏着各式各样的猎物。我当时的那一套做法,可以和林彪儿子林立果文革中的选妃子相媲美,说老实话,那感觉甚至要比林立果还好,他毕竟是由别人帮着选,我却是自己亲自去挑。自己挑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这好比你去菜场买菜,并不是扔到箩筐里就是菜,随便拿两个罗卜捡三棵青菜便算完事。买菜的乐趣在于选择,在于选择的时候就已经想好,想好回家以后这菜应该怎么做,怎么才能做出最好的口味。
学坏真是不用教的,你很快就会无师自通你很快就会成为一名真正的猎手。你很快就能一眼看出来那些女孩有戏没戏,你很快就会发现有些事,仅仅是凭直觉就知道该怎么办。当然要想做好这些事,要想办得很顺利,和丁香天衣无缝的配合分不开。丁香可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好帮手,她会用最直截了当的话询问对方,在公共的场合,有些问题只有让一个女人提出来更合适。对于丁香来说,提出什么样的询问都不能算过分,她可以坦然地问别人各种情况,婚姻,家庭,身体状况,生过几个孩子,甚至是不是结扎过。
丁香非常尽责地履行着自己的义务,在进行这些问话的时候,被询问的人常常误以为我们是夫妻,于是很认真地就这些提问做出如实的回答。
那些被询问的女人会说:“老板娘,你放心我什么事都会做。”
我和丁香从来不在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女孩子身上浪费时间。城市是个大染缸,女孩子要学坏,还得有个慢慢的培训过程,我这人性子急,已经等不及了。那时候,我已经是个四十岁的男人。我愿意一下子就可以跳过这些过程,省略掉这些麻烦,更希望直截了当。说老实话,我不喜欢没结过婚的女孩,或者换句话说,我老四并不喜欢什么处女。我从来不迷信点红蜡烛,从来不迷信开苞什么的,我认识一个朋友,他小子就特别好这个,生意情况一不好,做买卖一亏本,就千方百计地要找个小女孩来做那事,说是见了红就可以逢凶化吉。
我老四最讨厌这个,我觉得那太费事,太缺德,而且会产生一系列的麻烦。我的那个朋友后来便为这事给捉了起来,判了好几年。我觉得这有些得不偿失,根本就划不来。要知道,农村出来的女孩子很在乎这个,她们把这第一次看得很隆重。有过第一次的女孩上手就容易多了,同样是闯祸,我宁愿把别人的肚子弄大,你把别人肚子弄大,这会有一种成就感,就好像农民种庄稼一样,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是你种下去的东西有了收获,可是把人家的那一层处女膜弄破了,那算是什么事呢,你不过是把一件原本美好的东西给破坏了,你把一个好端端的花瓶给弄碎了。
把别人肚子弄大了,去打胎就行了,那层什么膜你赔不起,这不是花了钱就能完事。当然,现在据说可以去做一个假的处女膜,报纸上就有广告,花点钱,可以把那玩意缝起来,可以补起来。我想说的只是,假的还是假的,脑子里的那层薄膜,你再大的本事也还是弥补不了。你说你去惹这个麻烦干什么,你说你是何苦呢。你这不是有病吗。说老实话,只要一到保姆市场,你就什么都知道了,就什么都能看明白。你保证一眼就能看出来我们这些当小老板的,其实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会发现我们这些小老板看女人的眼光全都不对。当年最先下海当个体户的这些小老板,现在一个个都是有钱的主,男人千万不能有钱,尤其是我们这些素质本来就不高的男人。
男人有了钱就变坏,而变坏的标志无非就是喜欢女孩子。我喜欢那些有那么一点堕落经历的女孩,换句话说,我才不在乎她们是不是被别的男人玩过。那几年的风气说变就变,年轻的女孩子纷纷往城市里涌,这中间有相当的一部分,已经与前些年的情况完全不一样。过去都是一窝蜂地愿意去当保姆,现在却都觉得当保姆不好听,不自由,更愿意到我们的这种小餐馆里来打工。明知道小老板们不是好东西,明知道这些人都是色狼,一个个穷凶极恶,一个个虎视眈眈,可就是有不少不怕死的羔羊,喜欢冒险往狼群里钻。女孩子天真的时候容易受骗上当,受了骗,上了当,以后胆子就大了。胆子一大,动不动就换工作,被这个小老板玩过了,又接着被下一个小老板玩,既然吃了一次亏,也就不在乎第二次。
我再也没有见过比琴更容易让男人上手的女人。我再也没见过像琴那样无所顾忌,对男女的事情根本不在乎的女人,在我看到她第一分钟里,琴就毫不掩饰地跟我挤眉弄眼。这女人真是天生的没心没肺。丁香问她会做些什么事,她感觉良好地说自己什么都会做,什么都能做。说到什么都能做的时候,她故意假装不好意思地看了我一眼,脸刷得一下红起来。丁香继续盘问她,琴也不隐瞒,问什么答什么,连跟上个东家的老板娘吵架的事情都说了出来。我站在一旁,抱起膀子听着,不时地插一句嘴。很快她的身世我们就都知道了,不仅是知道,而且差不多是一清二楚。这是个结过婚的女人,今年刚二十六岁,有一个五岁的儿子。男人三年前在上海打工时出了意外,被一块掉下来的楼板砸死了,这以后,把儿子留给了公公婆婆,自己一个人出来在外面闯荡,几年里换了无数次工作,也换了好几个男人。
不用说,这种女人最适合我的口味。在带琴回去的路上,她就让我感到十分冲动。我恨不得在当天晚上就能跟她把事情办了。她似乎也觉察到了我这个老板的迫不及待,一路上,显得有些不安分,竟有些故意挑逗我的意思。琴的身段十分好看,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与又瘸又丑的丁香走在一起,琴简直就像个尤物,简直像个小妖精。她的一举一动都是在引诱你,身上是那种最廉价的连衣裙,又薄又透,里面的三角裤和胸罩看得清清楚楚。
我走在她们后面,一边走,一边想入非非。  
 第五章(三)
 幸好我有老居这么一个朋友。老居绝对是一个够交情的朋友,有求必应,不知道帮了我老四多少忙。那些年中,我一次又一次地麻烦他,让他帮忙堕胎,让他帮我解决那些意外,前前后后不会少于二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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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老居终于有些忍不住了,感叹说:
“老四,我这人不喜欢打听别人的事,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老是有这些事情?”
我做出一头一脸地无辜的样子:“我也不想这样,但是人家托我,我也没办法。”
“什么是人家托你,老四,你给我说一句实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
“你和这些女人到底什么关系。我跟你说,要是没什么关系,别来找我了。我也是想不明白,你一个大男人的,怎么会成天有这种事。我还真是想不太明白,这种事,你总不能老是这么源源不断吧,喂,你累不累。我跟你说,还是那句话,以后不是你闯的祸,别来麻烦我。”
我故意模棱两可地说:“你就当是我闯的祸好了。”
“凭什么?”
“就凭我们这么多年的交情。”
“这种事少谈什么交情。”
“怎么能这么说,交情吗,还是交情。”
我很想跟老居开玩笑,想说你老居也没吃什么亏,凡是和我有关系的女人,那玩意差不多都让你看到了,有的都让你碰过了,这是多大的面子,这是多大的交情,你还要怎么样。说老实话,跟老居成为朋友,在一开始还真有些别扭。老四怎么碰巧会结交这么一个朋友。一个男人选择去当妇科医生,说起来是难听一些,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干这鸟工作。可是这工作也有一个好处,就是饱览人间春色,这是多他妈的实惠,这是多大的眼福呀。当然我不会与老居开这种玩笑,我从来就不喜欢拿这种事情开玩笑。到后来,已经不是老居亲自动手,人家现在是很有名气的副院长,一般的小手术犯不着劳他大驾,也用不着我亲自出面陪同,常常一个电话就可以轻松搞定,丁香把人领去,先找到老居,然后再安排一个年轻医生,很容易地便把事情打发了。
说老实话,把别人的肚子搞大,总会让人产生一种辉煌的成就感。我知道这听上去有些怪,但是老四就是这么想的,也就是这么做的。人总会有些古怪的念头,总会做些莫名其妙的事情。虽然我不能拥有自己的孩子,事实却已经证明,我老四是能有小孩的,不仅能有,还能有许多许多。我千方百计地要证明自己的这种能力。要说这也是阿妍的过错,正是因为她的原因,正是因为她不能再怀孕,才让我变得有些不正常,变得有些不可理喻。不能有孩子确实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既然阿妍的这块地里长不了什么庄稼,我便到别人的地里去胡耕乱种,而且从来不考虑避孕。不仅不考虑避孕,我甚至是有意识的让那些女孩子的肚子大起来。
我成了一个勤劳勇敢的农民,成了个会种地的好把式,一天到晚只知道辛辛苦苦地耕耘,只知道干活,从来不问收获。我知道阿妍最担心的,就是我老四会弄出一个什么私生子来。这是阿妍不可能接受的一件事,这是阿妍的心病,一旦这件事成为事实,我和阿妍的缘分就真到了尽头,想不离婚也得离婚。阿妍非常喜欢小孩,可是她喜欢的只是那些与我毫无关系的小孩。因此,在那些胡闹的年头里,无论把事做得有多出格,我坚决遵守着这条游戏规则。不管怎么胡闹,游戏规则一定要严格执行。不管是把谁的肚子弄大了,结局一定是由丁香陪着去老居那里堕胎。丁香自己就以身作则地去过三次医院,在这方面,她早已经是熟门熟路,并且知道我决不会做出让步,知道不可能有任何的商量余地。
有一天,我带着丁香和琴一起去买菜。作为大厨师,我总是喜欢亲自去买菜,因为买什么样的菜,这是一门重要的学问,会做菜的人,首先要学会买菜,要知道挑挑捡捡的买菜,也是一种乐趣。菜买好了以后,让琴先雇辆小三轮车送回去,我呢,就和丁香又去了保姆市场。
去那种地方当然不会按什么好心。我忘了说一声,就在离我餐馆不远的地方,新开了一个保姆市场,规模要比原来在长江路上的那家大得多。平时除了在菜场转悠,我对保姆市场一直保持着特殊的激情,有时候也不急着要找什么人,我只是喜欢过来看看,看看有没有中意的女孩。那天人很多,乱哄哄的一大片,大约是个休息日,我一眼就看到了小鱼。远远地我看见她站在那,眼睛正往我这边张望。在保姆市场上转悠,看到一些熟悉面孔并不奇怪,不过我并没有想到会遇到小鱼。
我会注意到她,是因为这丫头原来在我隔壁的餐馆里干过一阵,曾给我留下过很深的印象,后来不知怎么就消失了,我还真有些牵挂她。记得有一阵,小鱼常常和别的丫头一起坐在门口摘菜。那时候,我们那条并不宽敞的街上,接二连三地开了好几家馆子,大家都做餐馆生意,竞争得很厉害。有一天我从她们身边走过,与小鱼一起摘菜的女孩大约说了我的一些什么话,她听了,吃吃地笑起来,一边笑,一边盯着我看。我注意到了她在对我笑,她呢,也看到了我的目光,仍然是灿烂地笑着。当时她穿了一条红裙子坐在那,腿放肆地张开着,一看到我的目光,两条腿立刻并拢,然而就是在一瞬间,还是让我看到了里面的花裤衩。
那时候刚从农村出来的女孩,有很多都穿着那种很土气的花短裤,我立刻想到了自己在农村插队时的情景,立刻想到当时的一些农村小女孩,这心里就有了些不安分。小鱼长得很像阿妍当年插队时邻居的小女儿,个子高矮,年龄大小,都很相似。记得那时候我去阿妍所在的集体户玩,邻居家养了一条大黄狗,见了我就汪汪乱叫。为了讨好那条大黄狗,我常常不得不先讨好邻居家的小女儿。邻居的小女儿也很喜欢我,我去阿妍那里,她动不动就找借口跑过来玩,坐在一边听我们说话。
小鱼这一年还没有满十八岁。通常的情况下,我不太会为她这么大的女孩子动心。我已经说过,老四并不喜欢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可是我也说不清楚这丫头什么地方打动了我,总之一句话,她突然吸引住了我,以至我一门心思地想把她弄到手。很显然,我们来晚了一步,等我和丁香到那里的时候,另外一家开餐馆的夫妻俩也在选人,已经选中了小鱼,正与她谈价钱,双方已在讨价还价。我不由地为此感到非常惋惜,眼睛情不自禁地叮着她,盯在她身上不肯离开,站在一旁的丁香一眼看出了我心思,丁香最能明白我的,她于是立刻用了些小伎俩,将小鱼挖了过来。
丁香把小鱼拉到一边,轻轻地问她究竟想要多少工钱。小鱼如实地报了一个数字,丁香说,我再加你五块钱,你把那家赶快回了。小鱼有些将信将疑,那时候的五块钱,相当于现在的一级工资,顿时动摇了。她似乎还不相信天下会有这样的好事,正与小鱼谈价钱的那对夫妻没想到丁香明目张胆地挖墙脚,脸上立刻不好看起来,那位老板娘本来对小鱼就不是很满意,见她因为有人撑腰,在工资不肯有丝毫的让步,便冷笑着说:
“这年头,真是谁钱多谁狠,那就算了,你就去找那些钱多的主吧。”
老板娘狠狠地白了丁香一眼,故意把眼光落在丁香的那条瘸腿上,露出一付不屑的神情。
老板娘又说:“有钱,也用不到跑这来斗狠!”
我站在边上一言不发。
老板娘回过头来,怒冲冲地瞪了我一眼。说老实话,我还真让她这一眼,弄得有些不好意思。这小女人长得小模小样,看上去凶得狠,一付惹不起的腔调,显然是那种得理不饶人的角色。她骂骂咧咧地和自己男人说着什么,一边说,一边还有要冲过来的意思,好在那男人是个省事的主,默默地不吭声。我依然一言不发,丁香不说话,由她去发作,老板娘见我们不敢接她的话碴,总算有了些面子,便悻悻地带着男人去找别的人了。
我长叹了一口气,不是因为丁香将小鱼留了下来,而是终于摆脱这样一个尴尬场面。这件事做得实在是有些不上路子,做得有些丢人现眼。说老实话,我对丁香的做法并不满意,她做得有些过头了,不应该这样挖人墙脚,而且凭什么随随便便地就给小鱼加五块钱。我当然不是心疼这五块钱,五块钱是小事,我是担心别的女孩子知道了会不开心。钱多了不一定是好事。女孩子的心眼都小,气量都不大,我必须一碗水要端平。  
 第五章(四)
 丁香也意识到这是个问题,在回来的路上,一再叮嘱小鱼千万不要把自己的工资情况告诉别人。不用说,像小鱼这样的小女孩,一看就知道不能干,一看就知道不怎么会做事。在我们那条街上,女孩子来来去去,是很平常的事情。隔壁餐馆的老板知道我雇用了小鱼,就对我说这丫头笨得狠,而且绝对的没心没肺,对她再好也没有用的。小鱼果然是有些缺心眼,关照她不要说的话,第一个月工资还没有拿到手,已经毫无保留地把她加五块钱的事情全说出来了。店里几个女孩立刻有些不高兴,立刻搭起档来捉弄她。都欺负她是新来的,与那些已经出来一段时间的女孩相比,小鱼要单纯得多,要容易哄容易骗得多。人家问她为什么要离开原来的地方,小鱼就说原来的那家老板和伙计不怀好意,都对动她动手动脚。
她的话还没说完,听的人哈哈大笑,琴一本正经地对她说:
“对你动手动脚有什么可奇怪的,谁叫你长得那么标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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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立刻脸红了。
琴接着又说:“丫头,你等着吧,你以为我们老板会放过你!”
其他的女孩都说:“我们老板比谁都流氓,他要是放过你才怪呢。”
那时候的小鱼出落得像朵鲜花似的。我当然不会放过她,要说当时我和畜生也没什么大区别。我那时候就是个畜生。在小鱼身上,我费了很多心思,用了不少手腕,一度甚至都想到了放弃,直到最后,才将她弄到手。
说老实话,把小鱼弄到手确实是花了些力气。由于其他的几个女孩捣乱,小鱼从一开始就对我心存恐惧,总是想方设法躲避我,尽可能不和我单独在一起。我对小鱼的态度,与对别的女孩也不一样。我当时的耐心好得连自己都不太相信。对别的女孩,我像个流氓,直来直去,对小鱼,我更像个谦谦君子。说老实话,按照我对女人的态度,换了别的女孩,我早就放弃了,偏偏对于小鱼,怎么都是有些舍不得。
那一段时候,我是根本没有什么羞耻之心,如今回想起来,说是十恶不赦绝不为过。不过,虽然我作恶多端,做了不少坏事,却从来不动粗的。我只是赤裸裸地对她们表明态度,在这干活,不让老四称心如意,是不可能干长久的。我总是这样赤裸裸地威胁她们。赤裸裸的最大好处就是,亲兄弟明算账,有什么都放在桌边上,愿打愿挨,绝不强求。正派的女孩很快便吓走了,能留下来的迟早都会成为我的掌中之物。我老四就有这个本事,我既然喜欢她们,也能让她们喜欢我。我们好得就跟一家人一样,我们像一家人那样生活在一起。
我其实也把她们一个个都宠坏了。当时电视机还不是很普及,我就给她们买了一台黑白的十二寸电视机,放在店堂里让那大家看。因为有了这台电视机,常常会耽误了做生意。那时候也没什么好节目,可是电视机成天开在那里,我手下的那些女孩,干活不可能不分心。记得演《上海滩》的时候,放到最后几集,差不多要结尾了,突然有个朋友要办两桌酒,替儿子过生日。提前一天就跑来预约,我的那些老客户都是预约好的,因为这样我可以事先配菜。结果朋友刚说明来意,我的那些女孩都急了,在一旁对我直使眼色。
我于是对朋友说:“你儿子这生日真不是时候,能不能改一天。”
朋友听了,眼睛发亮,说:“老四,你这是什么话,那有随随便便改生日的。”
我也知道自己说错了,便说怎么会这么凑巧,好事都撞到一起了。我告诉朋友,说我是从来不看的什么电视剧的,可是我的这些丫头,一个个都走火入魔,都快疯掉了,都跟要发作神经病一样,我就怕到时候会忙不过来。
那朋友听了我的话,笑了,回过头来,看了看姑娘们,很认真地说:
“总不至于为了这些丫头,你连生意都不做了吧。不过,老四,这香港的《上海滩》确实好看,不瞒你说,我也是一集都不耽误。”
“改在中午怎么样?”
“中午?”
朋友很认真地琢磨着,那些女孩一个个瞪大着眼睛看着他。
我说:“就中午,为什么不能是中午?”
朋友说要回去和老婆商量一下,他似乎也觉得这是不错的想法,大家都不耽误。《上海滩》当时真的是很多人要看,朋友告诉我不仅是他要看这连续剧,他老婆也喜欢看,还有那些要请的亲戚熟人都要看。既然大家都要看,把时间挪到中午也不失为是个好主意。朋友一边离去,嘴里还在一边念念有辞地嘀咕。他前脚走,店里的这些女孩立刻就欢呼起来。
说老实话,我喜欢我的这些女孩,她们也喜欢我这个当老板的,因为我时时刻刻都像老大一样关照她们。在她们心目中,我是个挺不错的老板,虽然有些流氓好色,总的来说还算是通情达理。在她们的心目中,我这个人既像老板,又不像老板。那一阵我虽然挣钱不少,人却是很辛苦,每天都累得腰酸背痛,累得死去活来。要知道,我这个当老板干的活最多,因为店里就我一个男的,不仅要当大厨师,凡是要用些力气的活,都让我老四一个人包揽了。我这个老板的比谁的苦吃得都多,我这个老板就跟《红色娘子军》里的党代表一样。
人难免喜新厌旧,过一段时候,我就会产生换换口味的念头,这心里又开始蠢蠢欲动。我不会轻易赶那些女孩走,但是,通常情况下,在我餐馆里干活的女孩,如果人数太多了,我便会让她们自己在窝里斗,让她们争风吃醋,让她们吵得不可开交,让她们自己决定究竟是否应该离开。在这方面,我老四确实也有不地道的地方。在这时候,我老四也会玩点小小的滑头。我看中的都是些智商不高的女孩,我喜欢那些傻里傻气的丫头,对付她们你不用花什么力气,对付她们你肯定稳操胜券。和这些女孩打交道是很好玩的事情,对付她们我自有一套好办法。我让丁香出头露面管理她们,让丁香得罪她们,让丁香最终决定她们的去留。
过了一段时候,丁香就会把她们招集在一起开会,让她们讨论,让她们互相攻击,互相揭短。有时候,她们谁也不肯离开,都憋着一口气,最后只好用投票的方法,决定谁应该离去。丁香说我的这办法很坏,是借刀杀人,是随手扔一把枪在地上,让大家去抢这把枪,然后让她们拿着这把枪去打死别人。这些丫头很轻易地便落入我的圈套,她们斗得很厉害,斗得死去活来。这个游戏规则十分简单,简单而且有效。她们很快也找到了对付我的办法,同样是简单而有效,不久,丁香和琴再拉上了涉世不深的小鱼,结成了一个牢不可破的联盟,这三个人走到了一起,形成了一个铁三角,每次准备要淘汰谁的时候,她们都是惊人的一致。  
 第五章(五)
 过了差不多有三个月,我才第一次把小鱼带到我的住处。我把她骗到了我的那间小屋里,东扯西拉地说了会话,假装很关心她。我绕了半天圈子,终于露出庐山真面目。她虽然早有这方面的心理准备,仍然是吓得哇哇大叫。我那房间的后窗紧靠着大街,她一喊,外面的人听得一清二楚。我说你喊什么,要是不愿意,你就不应该来,来了,就说明你不应该不愿意。她一喊,我也乱了分寸。我说你放心,老四又不会硬来的,我说老四什么时候硬来过的,老四从来不喜欢那些不愿意的女孩,你有什么好害怕。
小鱼听我这么一说,总算不叫喊了,脸红得像块红布,眼睛里全是恐惧。她的皮肤很白,农村女孩中很少能见到像她这么白白净净的。我既然已经把她骗到自己的住处,自然不肯轻易失去机会。我告诉她,在我这干活,这其实是很自然的事情,要不然你干吗还要留在我这呢。我又说,要是我老四不喜欢你,怎么会把你留下来呢。小鱼很认真地听我说着,那表情好像是完全明白我的意思,好像是完全赞同我的观点,但是就是不肯就范。
我说:“如果你肯听我的话,绝对不会吃亏,绝对不会有什么事。”
我告诉她,我真的是很喜欢她。
我这人从来就不会甜言蜜语,对别的女孩子,没有这样好声好气过。我不得不用些好话哄她,说了半天,她很认真地听我说,最后仍然是不行,仍然是说要走,要离开我。
我于是有些来火,气鼓鼓地说,别以为你真有什么了不起,别以为我会跪下来求你,我告诉你,这件事就好比秃子头上的疤,是明摆着的,迟早就是这么回事,你搭什么狗屁的架子,充什么正经,说老实话,如果我放了你,对你有所例外,这不是自己坏了自己规矩吗。我要她想明白,老四身边并不缺女人。
她似乎是被我说服了,也明白她这么做是有些不对,已经惹我生气了,但是还是要离开。我黔驴技穷,很失态地喊她滚。她看我真的翻脸了,扭头就走,走出去一截路,我追了出去,让她把丁香喊来,然后又补了一句,让丁香和琴一起来,让她们两个人都过来。
不一会,丁香和琴赶来了,问我有什么事。我还在生气,板着脸,不愿意说话。丁香身上系着一条围裙,好像已经知道怎么回事,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门还敞开在那,我让琴把门关上,把保险也上起来。她们不明白我准备干什么,大眼瞪小眼地看着我。
我说:“小鱼这丫头真气死我了,害得我他妈憋了一肚子邪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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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不吭声。
我又说了一句:“我非收拾她不可!”
琴懒洋洋地说:“你要收拾她,也不用把我们两个人都喊来呀。”
这以后,我不止一次想过要解雇小鱼。既然她不愿意跟我有那种事,既然她更愿意做一个正经的女孩,我以为她会主动提出来要离开,可是她就跟没事一样,就跟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继续干她的活,继续心安理得地拿她的那份工资。她继续在我的眼皮底下打转,我不愿意再在她身上花太多功夫,在女人的事情上,我一直就是这个态度,愿意就愿意,不愿意就拉倒。硬扭的瓜不甜,硬摘的柿子不熟,我承认自己对小鱼有些特别的心肠,但是,我再也不愿意在她身上花功夫了,我不愿意费那个事。老四绝对不是那种放长线钓大鱼的男人,我可是没有那个耐心,也没有那么好的脾气。
转眼就要过年了,小鱼母亲突然来接女儿,这女人冒冒失失来了,来了就开口问我再借三个月的工钱。她看上去已不年轻,土头土脑,是那种真正的农村妇女。我立刻说这怎么可能,我怎么知道你女儿还会不会来,再说,我也不想再雇佣她了,我早就不想要她。
小鱼母亲连声恳求我,这女人当过妇女队长,能说会道,说起好话来不怕你肉麻,不怕你起鸡皮疙瘩,好话一串连着一串,一口一个蔡老板,叫得十分亲热。我说你求我没用,也用不着给我灌米汤,你说一百句,还不如你女儿说一句,要是让小鱼求我,我可能还会考虑考虑。小鱼呆呆地站在一旁,眼泪汪汪很委屈的样子,听我这么一说,仍然是不吭声,她母亲于是就一个劲地责怪她,责怪她不懂事,责怪她不肯听蔡老板的话,又说她从小就任性,求我不要跟她计较,不要和一个小孩子顶真。然后她就继续罗索,像控诉万恶的旧社会一样,说她家里怎么急需要救命的钱,说小鱼大哥的儿子要念书,说小鱼的刚娶媳妇小哥哥要盖新房,反正说来说去,这三个月的工钱,蔡老板是非预付不可了。
当时我就想,除非小鱼开口求我,只要她认个错,服个软,什么还都可以商量。可是她坚决不吭声,最后,反倒是我有些忍不住了,对她母亲说:
“你这女儿也太倔犟了,让她开口求人就这么困难。”
小鱼母亲于是破口大骂她女儿,骂了半天,小鱼仍然是不吭声。母女俩都流起眼泪来,母亲是愤怒,女儿是委屈。一个硬逼着,一个坚决不服从,小鱼母亲竟然要动手打女儿。
我说:“算了,算我倒霉。”
我神使鬼差地就预付了三个月的工钱给小鱼。这丫头真是够倔犟的,她母亲拿了钱千恩万谢,说蔡老板你真是好人,你良心真好,小鱼却连个笑脸都没肯给,头也不回地就走了。过了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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