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猩红王座-第1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但是我只是把他当朋友。”丁丁偷偷观察着卫良,他自始至终都很平静,这让她有些难过。她记得自己一位高中男同学,是班里的小霸王,他女朋友被邻班的同学告白,气得他怒发冲冠,将那个男孩打进了医院,当然他也被学校开除了。
丁丁不希望卫良将郭小凌打进医院,但他总该表现出一些不开心吧?遗憾的是,这个男人始终面带微笑,不生气,不吃醋,仿佛这事和他没一点关系。丁丁噘着嘴,道:“喂。”
“怎么了?”
“你就没有什么要说的吗?”
“说什么?”
这个混蛋,竟然真的无动于衷!丁丁暗自生气,不开心的问:“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
卫良想了想,说:“你对他有没有意思?”
“当然没有!我说了,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这就对了,他不适合你。”
丁丁又开心起来,她猜出了话里的意思。很多电视剧里,男主喜欢女主,又不好明说,就会用“他不适合你”这五个字评价其他男人。她问:“他怎么不适合我了?”
“他性格懦弱,脑子也不算灵光,恐怕不能保护你。”
丁丁摆弄着衣角,问:“你能保护我吗?”
卫良望着女孩含情脉脉的眼神,觉得味道好像有些变了,他只是理性的分析这件事,并没有掺杂儿女私情,但对方显然不这么认为。他耸耸肩,说:“好吧,我当然能保护你。”
“卫良。”
“怎么了?”
“谢谢你。”
“嗯。”
“你能不能闭上眼睛?”
“为什么?”
“我要送你一个礼物。”
“要送就直接送,我不闭眼,我又不是韩剧里的小女生。”卫良说。他觉得有些不自在,因为气氛逐渐变得浪漫起来,这点从丁丁越来越柔和的眼神,越来越轻柔的声音中就能感觉到,他并不讨厌丁丁,对方除了笨一点之外没有什么不好,无论长相还是性格都算中上之资,和她在一起的感觉不错。但他不习惯这种浪漫的气氛,并不是反感,就是不适应而已。
“你就听我一次,快闭上,快闭上。”
“好吧。”
对方没了声音。
“礼物呢?”卫良等了一会,忍不住问。然后,他感受到对方温热的呼吸,轻轻打在自己的脸颊之上,热热的,暖暖的。
清脆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他感受到自己的侧脸正被一种柔软的东西触碰着。好景不长,对方只是蜻蜓点水,然后就快速离开了。
卫良猜到这是一个吻。他睁开眼,奇怪的望着丁丁,女孩脸颊红红的,就像一颗苹果。
“你为什么吻我?”
女孩支支吾吾,害羞的低下头。她想,你这个笨蛋,我都这样做了,你还不理解是什么意思吗?
“你是第一个吻我的女孩,很奇妙的感觉。”卫良揉着脸,说:“谢谢你。”
“你没有被女孩亲过吗?”
“没有。”
“你没有谈过恋爱?”
“没有。”
丁丁很开心。但转念一想,怎么可能呢?他高大,帅气,还那么聪明,怎么会是一条单身狗?之所以这么说,只是善意的谎言罢了。
卫良看出她心中所想,又强调了一次:“我没骗你,也没必要。”
“真的吗?”
“真的。”
“我可不可以做你的女朋友?”
“嗯?”
“这样我就是你的初恋了。人对初恋的印象是最深刻的,这样你就会一辈子记住我。”丁丁双手放在胸前,一脸幸福的样子。
卫良失笑,道:“无聊。”
丁丁被他这幅不屑的态度刺伤了,低声道:“我是认真的。”
卫良没有回应,嘴角挂起柔和而呆板的微笑,陌生人会误以为他很开心,但丁丁知道,这个男人又戴上了他那张标志性的面具。
丁丁很伤心,低声啜泣起来。她想,卫良真是个冷血的人,人家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表白,他却一点反应都没有,甚至连“你是个好人”这种婉拒都不屑说。
“你怎么哭了?”
“不用你管!”
“是不是眼里进了沙子?”
丁丁气急,这个混蛋还有心思开玩笑!她道:“没错,就是眼里进了沙子!”
卫良忽然伸出手,将她揽入怀中,温声道:“好了,别哭了。”
丁丁怔了怔,突如其来的亲昵举动令她无所适从,只觉得心头暖暖的,之前的不快烟消云散,她把脸贴在对方的胸膛之上,享受着那股温暖厚实的触感,轻轻闭上眼睛。
过了一会,卫良缓缓将她推开,笑道:“现在好一点了吗?”
“好多了,但还是不开心。”丁丁噘着嘴问:“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并没有。”
“那为什么不肯接受我的表白。你知道吗,这样让我很有挫败感。”
“这不是你的问题,是我的问题。”
“你的问题?”
“是的。”
“你是同性恋?”
“你看我像吗?”
“不太像。”
“什么叫不太像?”
“完全不像。”
“回答正确。”
“那你是性无能?”
“我是不是性无能你不清楚?”
丁丁脸一红,说:“那究竟是为什么?”
“只是觉得无聊而已。所谓爱情,所谓痴迷,所谓缠绵,都只是身体为了繁衍后代制造出来的假象而已。我知道,热恋中的男女多巴胺会超常分泌,产生幸福的感觉,但真要追求快感的话,吸毒会爽的多,当然,副作用也很明显。”
丁丁神色复杂,在她看来,爱情是美好的,丰满的,神圣的。但在眼前这个男人的描述中,爱情竟是那般苍白。
第四十一章 死亡猎手
新的游戏要开始了,塔灵在五分钟前就做出通告。
卫良坐在地上,背靠一颗参天大树,道:“第三场游戏。”
丁丁道:“如果能过关,就能去第二层。”
“加油。”
“我会的。”
“我仿佛看到大把猩红币在向我招手。”
“我就喜欢你这幅自信的样子。”
“你现在也很自信,最开始时你是那般怯懦,现在已经能面不改色了。”
“是你给了我勇气。”丁丁还想要说些什么,却发现卫良不见了,就那么诡异的凭空消失,随后,脑海中回荡起塔灵毫无感情的声音——游戏开始。
游戏名称:死亡猎手。
游戏规则:存活三天。
游戏奖励:猎杀一人获得五百点猩红币。
塔灵只说了这么多,随后便悄无声息。丁丁很慌,觉得这些提示太少了,应该再多一些,比如说制定什么样的计划,怎样才能存活下来,怎样才能取得游戏胜利。可转念一想,这可不是塔灵应该操心的事情,而是卫良应该操心的事情,可问题是卫良不见了,他消失的是那般突兀。
丁丁不安的东张西望,一遍遍呼唤,附近能藏人的地方都找遍了,还是找不到卫良的影子。她又变得怯懦起来,江山易改,禀性难移,虽然人会逐渐适应环境,可骨子里的天性还是不容易改掉的,那些小说中或者电视剧里,一个人原本很胆小无能,忽然灵光一闪,想通了弱肉强食的道理,摇身变成黑社会老大的狗血故事统统都是扯淡,性格的转变没有漫长的岁月累计是不可能完成的。丁丁本来就是胆小怕事的人,之所以能保持镇定,完全是由于卫良在身边为她挡风遮雨,这才不会害怕。可现在,那颗大树消失了,无穷无尽的恐惧袭来,她觉得自己就像巨浪中漂泊的孤舟,无助而凄凉。
过了一会,她又发现一处不同寻常的地方,游戏已经开始,可自己却迟迟没有传送。在前两场游戏中,塔灵一说游戏开始,立马感觉天旋地转,场景变化,如同时空穿越一般来到另一处空间,可现在自己一直都在这片森林之中,未曾离去。
她猜,莫非是塔灵出了一些状况,导致传送延迟?直到听到一声凄厉的惨叫,她才有些回过味来。这场游戏的名字叫做死亡猎手,人人都是猎手,人人又都是猎物,难道说,刚才那惨叫就是猎物临死前发出的凄嚎?
这片美轮美奂的森林就是猎杀场!塔灵组织了一些人,或许是几个,或许是几十个,共同存在与这片森林之中,相互猎杀,每杀死一个人,都有五百猩红币入账。怪不得她和卫良会莫名其妙走到这里,包括郭小凌也来到这里,开始以为是巧合,现在想想,或许是塔灵有意的安排,故意让游戏的参与者走到此处。
电光石火间,丁丁就想到了这一切,或许猜的不对,但总归是她自己动脑筋思索的成果,人都是逼出来的,没有卫良之后,她只能依靠自己。
至于卫良,她猜测是塔灵故意传送走的,她与卫良联手就是两个人的力量,合作起来更容易猎杀他人,使游戏变得不公平,所以才将她俩分开。
“必须要找到他。”这是丁丁的第一个念头。这片美丽的森林本来令人身心愉悦,但是现在却充满危险,她一刻都不愿多呆,尤其是她还是一个弱女子,体态纤柔,性情温顺,就像一只小绵羊,还有比这更美妙的猎物么?
其他人在猎杀的时候,恐怕也会掂量掂量对手,如果对方是个彪形大汉,肯定会有被反杀的可能性。但丁丁不同,但凡是个男性看到她恐怕都有将其杀死的冲动,那可是五百点猩红币,不要白不要。
她踉踉跄跄跑了两步,就想通这一点。森林这么大,恐怕还没找到卫良就被其他人杀死了,这样冒失实在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倒不如先找一个地方藏起来。她环视四周,高大的树木,美丽的花朵,繁茂的绿草,这里不是贫瘠的沙漠,而是郁郁葱葱的森林,充满各种掩饰物,如同一心想要隐匿的话,别人应该也不容易发现吧。
她知道自己必须速战速决,每在外面多暴露一分钟,危险也会多上一份。终于,她找到一处不错的庇护所,这是一颗很高的大树,起码有三十米,六个人围起来那么粗,它受过创伤,或许是被雷劈的,或许是被蚂蚁之类的昆虫咬的,总之,它身体上出现了一个大窟窿,足以容纳一个人。
丁丁很担忧,也许里面有丑陋的虫子,致命的毒蛇,甚至可能是一头冬眠的熊,还有,里面会不会很潮湿?钻进去会不会很不舒服?各种纷乱的念头在脑海中盘旋,令她犹豫不决。
但附近没有比树洞更好的藏身之所了,旁边有一簇白色的花朵,完美的将入口遮住,如果不是丁丁歪打正着,压根发现不了这么一出宝地。
她一咬牙,还是决定钻进去,幸运的是,里面没有毒蛇,没有虫子,没有狗熊,也很干燥;不幸的是,里面还有另一个人。
这儿黑咕隆咚的,丁丁原本是看不见的,幸好一只小精灵飞了进来,身上散发着亮莹莹的光晕,她才看到那个人的庐山真面目——这是一个男人,身体瘦弱,戴着眼镜,安静的缩在墙角,用淡漠的目光盯着自己。
丁丁毛骨悚然,哪怕当初被卫良推下楼去她也没有如此害怕过,那个男人,就像隐藏在黑暗中的幽魂,猛地出现在眼前真是太可怖了!
她没有尖叫,因为已经吓傻了,就像一尊雕塑般呆立着,一动也不敢动。
眼镜男打量了她片刻,道:“我刚藏起来,就被人发现了。”
“对不起,对不起。”丁丁吓得语无伦次,一个劲道歉。
“你是来杀我的吗?”
“当然不是!我只是想找个地方藏起来。”
“你一个人?”
“对……不是,我还有一个朋友,他就在附近。”丁丁故作镇定的说,可她的演技实在太差,怎么看着都像是虚张声势。
“别紧张。”眼镜男声音变得轻缓柔和起来,安慰道:“我不会伤害你,如果真要害人,我早就出去猎杀他人了,之所以龟缩在这里,就是不想惹事。”
丁丁畏缩的望着他,问:“真的吗?”
“我不骗你。”眼镜男看女孩还是有些迟疑与畏惧,轻笑道:“我如果要杀你早就动手了,没必要说这么多。”
丁丁有些相信他了。
眼镜男道:“来里面点,别堵在洞口,容易被人发现。”
丁丁犹豫片刻,还是照做了。
“放松些,就把我当做你的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丁丁。你呢?”树洞里的空间不大,丁丁往里面挪了两步,已经来到眼镜男身边。
“我叫索命鬼。”眼镜男神色忽然变得冷漠起来,扬起手,狠狠砸在丁丁头顶。
丁丁只感觉天旋地转,身子不听使唤的栽倒在地。最后一眼看到的是眼镜男手中的石头,又大又圆,上面还沾着殷虹的血迹。
她猜那是自己的血。
第四十二章 猎杀
卫良就在离丁丁不远的地方,但这处森林就像迷宫一样,两人短时间内不太可能会遇见。分离对他而言算不上好事,却也不是一件坏事,因为他无所畏惧。
猎杀游戏?在他看来,更像是躲猫猫而已。
他现在的处境似乎不太妙,身上满是血迹,无力的躺在地上,眼睛紧闭,面色苍白,像是昏迷了,或者是死了。
在他身旁还有一个黝黑的男人,同样浑身浴血,身受重创,以一种怪异的姿势趴着,他努力想要站起来,却做不到,嘴里发出愤怒且悲惨的嚎叫。
鹤蚌相争,渔翁得利,没过一会,渔翁就来了。
这是一个大块头,足有一米九几的身高,又胖又黑,就像一头大狗熊。他眼中闪烁着贪婪残忍的光芒,看到卫良二人,他就猜到了一切,这俩蠢货都想杀死对方,结果弄得现在这幅局面,那个一动不动的人应该是死了。另一个趴在地上的还有生气,不如过去补一刀。
大块头狞笑着,赞叹自己的运气,兵不血刃就捡来五百点猩红币,还有比这更美妙的事情么?
随着他一步步逼近,那个趴着的人开始哼哼起来,满脸的惊恐。
大块头嘲笑道:“你怎么不说话?嘴里有什么东西吗?”离得近了,他才发现那个人满嘴都是血,似乎受到什么创伤。
“真恶心。”大块头看到他这幅惨样,笑道:“我说,你这幅半死不活的状态很难受吧?算了,我心善,给你来个痛快。”
黝黑男不断摇头,又是恐惧又是焦急,嘴里说着含糊不清的话,似乎有什么秘密不吐不快。
“行了,消停会儿,有什么话下去再讲。”大块头举起手中的大木棍,有棒球棍那么长,但是比棒球棍粗很多。
黝黑男的呼声更加急促了,不断摆弄着脑袋,示意他看后面。
“别装蒜,我知道后面没人,玩这些小伎俩有意思么?”大块头为自己识破了对方的诡计而沾沾自得。他明白,只要自己一回头,这个家伙就会抓一块石头扔过来,或者拿什么东西打自己的老二,反正不会有好下场。
可是他错了。
一把水果刀从后面插入他的心脏。
卫良一直都带着这把刀子,在此之前,它真是用来削水果的,但来到猩红之塔后就变成了杀人的利器。
大块头身形踉跄,不可置信的扭过头,然后栽倒在地。
“又是五百猩红币入账。”卫良将他的尸体拖到旁边的草丛中,大块头很重,但卫良也很强壮,所以这并非一件困难的事。
草丛里还有另外两具尸体,算上大块头,现在有三具了。
卫良又回到原地,躺在地上装死人。
至于那个黝黑男已经被挑断手脚筋,嘴巴也被卫良捅了一刀子,从下巴穿进去的,自然说不出完整的话。卫良故意留他一命,既然是猎杀游戏,自然要像野生动物学习,它们的猎杀技巧比人类可高明的多。比如深海里的大鱼,有一根发着光的触须,佯装成虫子,吸引其它小鱼上钩,然后一口吞掉。
黝黑男就是卫良的虫子,引诱着贪婪无知的小鸟前来送死。
不妙的是,黝黑男没一会就死了,应该是失血过多,这让卫良有些难过,可怜的家伙,为什么不能多坚持一会儿?
这并不影响他继续捕猎。
他找到一处不错的隐匿所,这是一簇花丛,很繁茂,藏在里面几乎不能被察觉,但是通过缝隙却能看到外界的一切,于是便开始耐心的守株待兔。
他不是心浮气躁的人,就这样等上一天也不会厌烦。所以当一听到这个游戏的名字为死亡猎手时,他就知道自己大放异彩的时候到了。
人不能长时间保持专注,这和毅力、品性没有关系,而是人的大脑就是如此。他渐渐有些分心,当然,大部分心思还是放在狩猎身上,但还有一小部分心思想起了丁丁,那个胆怯的女孩,希望她会有好运气,如果不幸死了,他恐怕会伤心的。
约莫一个小时后,第一个猎物出现了,他走路一瘸一拐,显然是与人搏斗中受了伤,正因如此,他格外谨慎,时不时东张西望,生怕再遭强敌。但卫良隐匿的很好,他没有发现,路过的瞬间卫良悍然出击,既像一条毒蛇,又如一只猛虎,
两人经过了短暂的搏斗便分成胜负,卫良当然是胜利者,他既有刀子,有身强力壮,再加上状态良好,没有理由会输。
不过他也负了伤,被对方用石头砸了一下,本来是打算砸头的,但被胳膊挡住了,现在感觉左臂酸酸麻麻,提不起一点力气。
他摸了摸,还好没有骨折,休息一会应该会缓过劲来。
他有些自责,觉得自己不该大意,敌明我暗,实在不应受伤。这片森林危机重重,一个微小的创伤都足以致命,也许在下一次的对敌中,就是因为这点差距导致输掉一切。他对自己说,接下来的猎杀一定要加倍谨慎,不允许出丝毫纰漏。
他又藏起来,安静的等待着,过了一会又想起了郭小凌,那个结巴的男孩也在这片森林里,好歹也算有点交情,如果见了对方,卫良会考虑留他一命的。
过了半个小时,胳膊好多了,只是肿起来一大块,却不影响使用。
森林很大,所以人与人相遇的机会并不频繁,这一次卫良足足等了三个小时才发现新的猎物。有了上一次的教训,他更加谨慎,直到出现完美的契机才出手。结局还不错,一刀制敌,他并没有什么损伤。
那个倒霉的家伙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短短一天的时间,他已经杀了六个人,三千点猩红币入账,战果颇丰。
如果换做一般人有了这么多钱,肯定会想着怎么活下去,怎样撑过剩余的两天,毕竟钱再多也得有命花。但卫良不一样,他不知恐惧,不知疲惫,只想着猎杀更多的人,与猩红币相比,他更在意猎杀过程,那才是真正有意思的事。
第四十三章 雷
丁丁醒了。
她万没想到自己竟能逃过一劫。那个小精灵仍旧在上方扑扇着翅膀,一直没有离去,给树洞带来了些许光明。
眼镜男已经死了,尸体软绵绵的躺在地上,脸上血肉模糊,有句话说是这么说的——打爆你的眼镜。眼前这个景象很好的诠释了这句话,他的镜片被砸成稀巴烂,碎片镶嵌在肉中,看上去令人心颤。但丁丁却要感谢那个凶残的人,是对方救了自己。
她想,既然杀了眼镜男,为什么不连自己一块解决了?没有人会嫌钱多。
随后她听到一阵脚步声,声音不大,却很急促,就在树洞外面徘徊,这令她惊恐万分,那个人竟然还没有走!他会不会折回来杀死自己?她第一个念头就是逃跑,可是跑又能跑到哪里去?恐怕刚出去就和那人撞个满怀,可能还会因为自己的反常举动导致对方提前下手。
似乎只能听天由命了。
她颤抖着缩在树洞里,抱着双腿,心里不断祈祷着。
死亡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等死,而现在她就在等死。
“卫良,你在哪里?”她眼中噙着泪水,多想苍天派来一个保护神来守护自己,将外面的坏人给击退。
“杀,还是不杀?”外面第一次传来说话的声音,有一些稚嫩,对方年纪应该不会很大。
丁丁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随后,一张脸探了进来,望着丁丁,冷声问:“你醒了?”
丁丁呆呆看着他,惊道:“是你!”
那人面无表情,问:“我们认识么?”
“郭小凌!”
“什么?”
“郭小凌!”丁丁笑逐颜开,拍着胸脯道:“你差点吓死我啦!”
那人慢条斯理的说:“我正在考虑杀不杀你,这让我很烦躁。”
“你说什么?”丁丁诧异的望着他,问:“你,要杀我?”
那人一本正经道:“我难道不能杀你?”
“别开玩笑了。”
“我没有开玩笑。”
丁丁认真的望着眼前这个人,依旧是那副熟悉的面孔,却感觉有些陌生,他的神情是那么严肃,根本不像是在说笑,况且以郭小凌的性子,也不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难道他真有这个打算?
丁丁不寒而栗,摇了摇头,道:“我们可是朋友!”
“我认识你么?”
“你……”丁丁被噎的说不出话来,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翻脸无情。
“第一,我压根不是郭小凌。第二,以为装熟人我就会放过你?”
丁丁仔细看着他的脸,说:“你骗人,你就是郭小凌!”
“我说过,我不是。”
“你眉心有一颗小黑痣!我记得清清楚楚。”
那人有些不耐烦了,一字一顿道:“最后说一次,你认错人了,如果再说胡话我立马杀了你。”他扬了扬手中带尖的石头,示意自己不是说笑。
丁丁不敢说话了,紧张万分,本以为郭小凌是黎明的曙光,现在才明白他竟是个不折不扣的恶徒,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她可以确定对方就是郭小凌,无论身材也好,面容也罢,甚至连衣服都一模一样。可他为什么要说谎?难道是良心过不去才编织了另外一个身份?
她没有放弃,决定最后再试一试,毕竟两人有些交情,他如果还有一点点良知,就不应该下杀手。她说:“郭小凌……”
那人打断道:“别叫我郭小凌,我有名字。”
丁丁低声道:“我该怎么称呼你?”
“你可以叫我雷。”
“你的名字就叫雷吗?姓什么,名什么?”
“这很重要吗?”
“好吧,雷,你真要杀我?”
“我是这样打算的。”
“那为什么不动手?良心上过不去吗?”
“我不知道。理智告诉我应该杀死你,但是我办不到。我很费解,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我们是朋友。”
“我说了我不认识你。”
“何必自欺欺人?”
“你他妈烦不烦?还要我再说多少遍?”
丁丁见他有些急了,赶忙道:“别激动,我相信你!”
“你早这样就没事。”
丁丁小心翼翼的问:“你有双胞胎兄弟吗?”
雷漠然道:“没有。”
“我突然发现一件事,你不结巴了。”
“我从来都不结巴。”
雷觉得自己太无聊了,已经被这个傻女人浪费了太多的时间,大好的时光可不能这样荒废,该结束这场闹剧了。于是他扬起石头狠狠砸了下来,就像杀死眼镜男一样,把石头砸在女孩脸上,别说,这个姑娘还挺漂亮的,可惜下一刻就要毁容了。
丁丁闭上眼睛,发出一声尖叫。
沉闷的响声传来,丁丁却感受不到疼痛,这令她更加害怕,人在遭遇重创的时候是感觉不到痛的,因为已经麻木了,她觉得自己就已处于麻痹的状态,肯定伤的不轻,说不定快死了。
她悲从心来,失声痛哭。
雷面沉入水:“别哭了,又没伤着你。”
丁丁这才回过味来,抬起头,看到旁边的树木上被砸出一个小坑。她眼泪汪汪的看着对方,破涕为笑,道:“你良心发现了?”
雷揉了揉头发,低沉道:“我真的办不到。”
“很正常啊,你是个善良的人,虽然装作很凶恶的样子,但我知道你本性不坏的。”
“赶紧走,别让我再看到你。”
丁丁神色复杂,道:“你变了,变得好陌生,我都有些不认识你了。”
“还跟我废话?”雷寒声道:“等我改变主意之后,你想走都走不掉。”
丁丁咬了咬嘴唇,想说什么,最终没有说出口。她笨拙的钻出树洞,因为头部受过创,连走路都不利索,跌跌撞撞的,刚跑两步就栽了个大跟头,趴在地上半天起不来,看上去可怜极了。
第四十四章 淡蓝色牛仔衫
卫良遇到了棘手的问题,并不是因为敌人如何强大,事实上,他身强力壮,又会一些格斗术,再加上心思缜密,基本难逢敌手。眼下唯一能威胁他的,就是睡眠。
再强壮的人都是要睡觉的,一旦进入梦乡,事情就会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但若迟迟不睡,身体就会疲劳,脑子就会木讷,反应、体能、五感都会大幅降低,战力大减,更容易被人杀死。
总而言之,睡或不睡都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当然,世间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卫良很快就想出了应付的对策,如果睡觉的地方挑选得当的话,应该会大大提高安全性。
他左顾右盼,最终把目光放在树上,虽然睡在上面有掉下来的风险,不过敌人若想杀死自己就得先上树,一百多斤的大活人,爬树肯定会有动静,自己绝对能够惊醒。
说实话,他心里有些没底,他不是猴子,从小到大都没有在树上睡过觉,不过就眼下的情况来看,已经没有比那更好的办法了。卫良是个果断的人,既然别无选择,他就不会迟疑,很快就爬到树上,在离地面三米高的地方停了下来,找到一根树干躺了上去。
三米,这是一个正合适的高度,既能防御敌人,又不至于摔死。他以一种谨小慎微的姿势躺在上面,努力保持着身体的平衡,闭上眼睛,缓缓进入梦乡。
幸运的是,并没有人袭击他。来往的猎手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四周,却并不怎么注意上方,再加上夜色的掩护,所以卫良能安稳的睡个好觉。不幸的是,他在睡梦中无意识的翻了个身,结果从树上掉了下来。
这一下摔得可真不轻,幸好这里是森林,泥土较松,地面也长满植被,这才不足以致命。饶是如此,卫良仍缓了好一会才站起身来,不断咳嗽着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