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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钗布裙-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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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华先当这路通向什么隐秘佳处,但他们皇家子弟,便有佳处留着私人玩赏,也必修个能通车的路罢?故想来又不像。左右七王爷养尊处优。体力不比云华强,他能步行到达的地方,云华也到得了。且去看了再说。
拾阶而上,走了约有两刻钟,山径越来越窄,铺路的石子间长着簇簇野草,绊足牵袍。七王爷气喘了,步伐也变重。与其说他搀着云华,不如说云华扶着他。但他不顾贵体劳累,仍坚持走下去,且神情肃穆,近乎虔诚,云华暗暗称奇。
又走约一盏茶的时间,一个平台呈现在面前,山径看来到了尽头,再往后,连长野草的山径都没有了,山势更陡,树木藤萝间能见到极窄的泥径,大约只有樵夫才攀得上去。七王爷的目的地,只在平台这里。
这是山势凹进去形成的一小块平地,以前有人铺过石板,现在都淹没在杂草中了,只能于草间看到一些石板的影子,颇为粗糙,应是乡间人自己打的,不是官制。
小树的树枝斜伸在平台的路口,七王爷弯了腰,就打算钻,云华叹口气,举手替他把树枝拨到一边,问:“没有华儿在时,王爷是怎么走的?”
“最多歇一两次,”七王爷道,“被树枝划一下么,就划一下了。我到底是二十多岁的男人!这点事是可以做到的!”
是,是。志气凛然。云华唯唯喏喏扶着这二十多岁的男人钻过乱树枝、踏过野草丛,眼前大概就是他们此来要访的物色了——抑或说,建筑?
眼前,小得仅可容膝的,这个……算以形状建式看,是一座祠堂吧?
堂门倒也有个香炉,一抱宽,圆圆可爱,泥土替代了香灰,里头的野草好生硬朗,经了霜,叶还青碧着,枝头结着累累珊瑚红细果子,颇为可爱,正可充了香火。
七王爷在炉前立了一立,半侧身,目光落在一棵树上。
是棵梨树,纵在杂木掩扰中,也仍显高秀,只不在开花时节,再高秀,也不过一棵树罢了。纵生在驿道边,路人见到只怕也不会注意,而七王爷特特意意走到这里,凝视着它。
小祠堂门上一块窄窄的杂木牌子,上面苔迹斑驳,上面三个字还勉强认得清:梨花祠。
为了这棵梨树而立的祠吗?也许梨树的精灵曾显过什么奇迹,冶好了谁的病什么的,病人就给它立祠,后来它又不灵了,所以香火就绝迹了?
云华从半倾坏的门看进去,里面两座塑像,都穿着士子的袍子。为什么是两座,而且是士子呢?
七王爷目光从梨树上离开,转过身正对着祠门,但也没有进去,反而蹲下来,双手抱着膝。
云华也在他旁边蹲下来。
两个人,像蹲在村头的孩童,一起向门里看进去。
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祠里面两座塑像的全身,是两个年青人,塑匠的手艺不怎么样,两人神情都呆板,但还是可以看出,他在极力表现这两人的纤弱与俊秀。
祠门破得像一只怪兽怒气冲冲张大的嘴,这两人安在里头,特别的怪异不协调。
“讲个故事给你听。”七王爷道。
云华就听。
“从前有两个人,在一个书院读书,感情很好,结为兄弟。后来其中一个要回家了,跟另一个说,家里有个妹妹,可以许配给他。”七王爷说。
云华“呃”了一声。
这不是那双蝴蝶的故事吗?十八相送,英台弟是男扮女装,许的妹妹就是她自己。可是她父亲又把她许配给了别人。他们两人不能成婚,很伤心,都死了,变成了蝴蝶。
众人耳熟能详的故事了,为什么七王爷在这里提起,而且喉头哽咽,竟然说不下去?
七王爷看了云华一眼,那意思是:“你想到什么了?”
云华道:“王爷说的是不是,那个笨哥哥没有发现义弟其实是女孩儿扮的,去提亲太晚了,以至于错过……姻缘?”
怯怯看了看七王爷,她从没见他脸上现出如此的——悲伤?
风摇得木叶呜咽,七王爷说不下去,云华也不敢催,看着陈旧粗陋的双人塑像在破祠堂阴影里,模糊得也一副哀伤的样子。
七王爷终于道:“不是的。”
云华等着。
“他们,”七王爷指着这一对塑像,“他们都是男人。”
看起来确实是。
“他们在学中结为兄弟,学弟说好把妹妹许配给学兄,学兄很高兴,那妹妹生得真美,跟学弟长得也像,兰心蕙质,样样都好,但成亲之后,学兄才发现,不对的。再美再好、再相像,不是那个人,就不对。原来他要的是那个人。这发现太荒谬了,他说不出口,但他对妻子也实在只能冷淡了。他妻子不知自己做错什么,伤心委屈,学弟知道了,替妹妹出头,来质问学兄。学兄被逼得说了实话,学弟吃惊而且生气,而且不体谅,但是后来……”
“哎?”不可能是学弟回心转意,跟学兄双宿双飞,把那妹妹抛到一边了吧?有情人终成眷属到这种程度,就太荒谬了。
“后来学弟也定了亲,要成亲了。忽然之间他面临了学兄一样的问题。他才知道,有的感情真的不能用理智来压抑,你没有办法的,就是没有办法。”七王爷很轻、而且飞快道,“实在没有办法,他们两个就一起死掉了。”
树叶哗啦啦的摇,阳光中尘埃,像无数小飞虫在飘舞,光影透过破漏的屋顶晃在祠堂里那一双塑像脸上,像一层神秘莫测的面纱,把工匠粗糙工艺都掩去,他们好像要目光流转、从尘座上站起来,诉说前生不平。云华遍体生寒:“他们死在这里?”
“是的。学弟抑郁成疾,疾笃,学兄探望他。那时别人也有点觉察到他们之间的问题了。学堂啊、军队里啊什么的,没女人,同袍啊同泽啊感情好了互相解决一下,也都有,大家都懂的,但像他们这样程度,就不正常了,譬如母亲爱孩子,爱到不让孩子嫁别人,就恶心了。同窗之间,爱到没法跟别人婚嫁,就太可怕了。别人要阻止这种可怕的事情发展下去,就不让他们见面。不知怎么一来,学兄还是把学弟抱了出去,别人找到他们时,他们一起在这里,死掉了。”七王爷古怪的笑了一下,“双方的家长都气死了,说太丢人了,要毁尸什么的,梦见两个人携手来乱打一气,吓住了,就把两人全尸葬在这里。别人怕这两人作怪,造个词堂抚慰一下,后来他们毕竟没作怪,这儿就荒废了。”
没有女扮男装,没有化作蝴蝶。这个故事简陋而且寒冷得不像个故事。它与七王爷有什么关系,七王爷为什么要讲它?
ps:
下章预告:学弟投胎
内容速递:……云华咬了咬唇:“福珞要我传一句话给你,”
七王爷的笑容慢慢的静了下去,像夕阳落下去的晚霞,颜色还在,但温度已经褪了。
正文 第三十章 学弟投胎
七王爷粗着喉头,催云华:“你问我他是怎么把他抱出去?他们是怎么死掉的?”
“怎么抱出去的?”云华伸出手,轻轻按住他的手。他的手在膝盖上一直抖,“怎么死的?”
“学兄溜进病室去看学弟,学弟说,抱我出去好了。学兄就把他抱了出去。学弟身体很弱了,但他还是说,我们到看不见别人的地方好了。这样学弟会死的吧?可是既然他请求了,学兄就抱他走了,要去偏僻的地方,一直往山上走,走到梨树下,没有路了。是早春,天气很冷,梨花开得像一树雪。都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梨花,高高一树,开得满满的雪。学兄坐下来,怕学弟冷,把他抱在自己怀里。学弟还是一点点冷下去了,冷下去就死掉了。死之前有很烫的东西把他暖了一暖,他睁开眼睛,看见学兄把手腕割开了,用血来暖他。原来把他抱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做好陪他死的打算了吧?他们就是这样一起死掉的。”
云华笨拙的安慰他:“不要太难过。”
七王爷像个不乖的小孩子,说翻脸就翻脸:“我为什么不难过?”
云华捋他的顺毛:“王爷运气好啊!不会跟心爱的人不能相守,以至于要殉情的。”
七王爷还是一脸的便秘。
难、难道其实是在讲云剑?云华开始结巴了:“那个,我大哥的话,他不喜欢你,也没办法。总比你们互相喜欢不得不殉情的好。再说你还有其他很多喜欢你的人。”
“谢谢你。”七王爷还是一脸便秘。
“如果你很同情别人的遭遇的话,你是王爷,也可以救到一些人的,”云华继续绞尽脑汁安慰,“你有能力帮到别人了。很不容易了!”
安慰到这种程度,照理说已经够了,但七王爷便秘的神情还在:“真的是,连你也猜不到啊。”
好好,云华举手认输。
“你看这祠堂多少年了?”七王爷神秘兮兮问。
五十年以上?
“八十五年!”七王爷道。
还真精确。
“而我,从开始记事,就模模糊糊知道它在,越长大,越清晰,找到它时。连我都吓了一跳。”
这个……会有这种事?
“我,就是那个学弟,重新投了胎。”七王爷一脸悲壮。
这个这个……“其实我也是鬼魂重新投胎耶!”这种认亲的话……好险啊,云华差点冲口而出。
“而且我还验证过,”七王爷五官都挤在一起了,“八十五年也不是很长,那两家的后代已经不在京城了。我没去找,但还有当时经历过这事的人,是活着的,十二年前我找到她,已经是百岁老人了,她说亲眼看到过那天的鲜血梨花。”惘然的伸出手。触碰不存在的花瓣,“也说见过那两人,长得都好看。她说我一点都不像他们。”牵牵嘴角。笑笑,“我不好看。”
也不是不好看……他自有他的悦目之处。
“不久之后那老人就死了,我也没去找别人问这事。反正这件往事就是这样子了,我就是因为这个喜欢男人,没有办法。谁叫我上辈子就喜欢男人,是注定了的!”七王爷握紧云华双手。“你可以谅解我了吧?”
这时候他们早都蹲累了,很没形像的坐在了野草上。云华不断点头:“是。是。你是不得已的。”
“担心说出来别人会当我疯了,一直捂在心里,很苦啊!你知道吧?”
是。是。知道。
“结果终于有你这个孩子,可以让我说出来了!”七王爷太欣慰了,“你要嫁给我,要听我诉苦一辈子的哦!”
呃,等一下,这个……
“作梦都能梦见有人的血喷在我身上……”七王爷身子倒向云华那边,脑袋靠在了她肩上,“知道他是很爱你的人,你也很爱他,但你们已经不可能了,如果早点想办法,说不定还可以的,如果早点看开,说不定还有出路的,但到这时候,已经不行了,什么都做不了了。他也在责备你,示范给你看,他为你能做到哪一步,连死都不要紧了,你要是一开始也有这种勇气啊……可是根本已经不行了,你能明白吗?”
“是。”云华抱住他的脑袋,像抱住一只暖烘烘的悲伤的大狗,“太糟糕了。”
“更糟糕的是那根本不是我!”七王爷埋怨道,“我没那么愚蠢那么可怜。那家伙偏要在我梦里一直哭,说他是我,搞得我难受极了,又不知道做什么能让他不哭!”
“是,是。”云华道,“真是太过份了。”
明珠在黄表纸下的呜咽声,有时还会在云华梦里响起。
但已经越来越轻。
云华想得开,走得出,于是就渐渐听不见前世的悲鸣。所谓已经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某种方面来说,这是对自己的冤仇太不负责了,但至少能过得轻松一点。而有些孩子,就一直困在恶梦里,醒过来时一般阳光灿烂,闭上眼,还是恶梦,还是恶梦,怎么也找不到出口,这真是太过份了。
七王爷满意的把脑袋又在她怀里蹭了蹭,很柔软,很温暖。他给自己选的这个伴侣真好,孩子一样天真,母亲一样富有同情和宽容,他叫了一声:“小妈妈。”
“什么?”云华一时以为自己耳鸣。
“没啥没啥。”七王爷笑嘻嘻,“你有你家人要考虑,我理解,你可以都告诉我,能帮的,我直接帮你,帮你家人会害到你的,我会把你和你家人隔开,保护你。”
这是对她失落的指环做了表态,猜到大概,不追究,反而说出这番话来,真是比一切情话都贴心。
云华咬了咬唇:“福珞要我传一句话给你,”
七王爷的笑容慢慢的静了下去,像夕阳落下去的晚霞。颜色还在,但温度已经褪了。
他道:“哦。”
本是权力中心的人,他自然已经知道福珞的亲事,也晓得其中厉害,听云华提个头,便首尾都想明。
云华硬着头皮仍然说完:“她要我告诉你,她知道错了。”
七王爷答得似乎没头没脑:“我纳个侧妃本也不妨。”
只要女儿作了王爷侧妃,福家仍可保全,然而这个“本”字后头却有文章。
七王爷叹口气:“宝景侯夫人需要一个好媳妇。必须还她一个。”
这个意思,福珞过来。云华就要填过去。
云华低头:“是这样。”
七王爷生起气来,生闷气的话实在太伤自己了,不如跟她捅明白:“我以为我们说好了!你帮我。我帮你,我们作一对好搭档了!你把我丢给别人,你宁肯嫁给宝景侯府的阿傻?!”
“不是不是。”云华忙忙摇手,“不是丢开你,但福珞要我传话的——”
“人家要你死你也去死啊?!”
云华脸白了一白。她前世可不是随随便便就死了?
七王爷自悔失言。虽然不知道戳中了她哪个痛处……看起来似是失言了。
云华只是怔忡一下,缓缓道:“华儿不知珞表姐同王爷之间有何事发生,珞表姐于归在即,托华儿一句话,四个字而已。王爷若因此有其他抉择,华儿恭谨从命。愿王爷万事安好。王爷若坚持前意,华儿也不负前盟。”
这还差不多!虽然措辞礼貌得让人生气。这家伙真的有做好觉悟要作他一生的坚实后盾与伴侣吗?七王爷头疼的想,是不是真要换个人好一点?福家姑娘。现在晓得厉害了吧?肯乖乖听话了吧?会非常主动配合了吧?
看着云华的脸,他又下不了这个决心……
聪明起来比朝里大官儿都聪明,蠢起来连村妇都不如,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啊?让他真是不知怎么处置才好。
豁出去了,他真想安排云华跟宝景侯世子见见面。要是世子也很喜欢云华,而云华胆敢选择世子而放弃王爷的话。哼哼!七王爷他也放弃云华!连谢家很可能马上就要面临的大危险——啊对,这个大危险他还没说出来——反正,那他也省省心,不管了!
“王爷?”云华担心道。这人脸上阴晴不定的表情,怎么看都怎么有点不吉祥?
七王爷忽往树丛那边瞪,他是不是出现幻觉了?那边的车马,难道是、是——
云华也站近了一步,从七王爷面前的树叶间隙看出去,正好见到有马车从对面山峰的山路上驶过去。间隙不大,车子很快就过去了。她只看到车子的尾部、还有轮子,颇为豪华,看来也是富贵人家。七王爷认识这辆车吗?
七王爷抓起云华:“我们到那里去!”
“啊,呃?”
“去看看!”七王爷笑得很高兴,就像在赌桌上豪掷一把,拿几个月的开销——啊对,王爷也有开销定额,超过的话太后啊雪宜公主啊甚至皇帝啊会亲自过问以及管教的——总之,就是这么大笔的钱,就干系在一个小骰子上,丢出去,输也好,赢也好,由得小东西滴溜溜滚去,他心里跳,但是跳得痛快,脸上就是这么笑。
云华不知七王爷为何会突然这么兴奋,但也受到感染,被他拉着、跌跌撞撞随他跑去,心情也奇妙的轻松起来,问了句很不合适、但又想问的话:“你挖过你的尸体吗?”
“啊?”七王爷喘着气,回头看她。
“你说那个学弟是你啊!”云华向后面扬起手指着,“埋在那里的,不是你的尸体吗?你有没有去挖了看看?”
“没有!”七王爷骇然,“我没那么重口味。”
对对对。死都死了,埋在地里的肉身还是不必问了。云华没想法子去拜明珠的坟、开明珠的棺,也是一个道理呢!她笑着劝道:“梦啊记忆啊什么的,王爷如果很讨厌,也像对待尸体一样对待它们吧!”
“可以吗?”七王爷倒是呆一呆。
“嗯!”云华点头,“如果记忆里有珍贵的片断,也可以保留;有很重要的人,也可以去保护;有不对付就会危害别人的敌人,记得去对付。但是除此之外,你不喜欢的所有所有部分,把它们都埋起来好了。你有能力笑,就笑,别人不能伤害你,以前的你更不可以。”更大力的点一下头,跟七王爷保证,“你不会永远在梦里看到自己哭的!”
七王爷抓抓头。
这种愚蠢的、以为自己可以安慰所有人的信念,到底从什么地方来?
温暖是温暖的。可惜她并不只安慰他一个。别的人需要她,她还是会去,甚至把别人的需要置于他之上呢!他看出来了。
骰子已经投下去。就这样吧。如果赢了,他会很照顾很照顾她,逼得她全心全意来报答他。如果输了,管她多么美丽温柔体贴,他不要她了,去找别的有前途的搭档。他是这样决定了。
马车就在面前,七王爷温文尔雅的对云华道:“请。”
他们顺着先前马车的方向,走了约三刻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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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章预告:揽花衣
内容速递:……小黑人儿推着车、小棕人儿挽着马缰,照顾走了贵人的车马与下人。又一群小白人儿迎上来,皮肤都像新挤出的牛奶那么白,闪着诱人的光泽,瞳仁天真的蓝,头发光滑灿然的披撒着,像散开了一片金丝。他们拥着贵人进去。七王爷指指刚才那俩青缦马车,道:“我找阿逝。”
“哦,逝子!”小白人儿们用笨拙的汉语,像鸟儿一样合唱,“逝子从来都高兴见到殿下!”
他们把七王爷与云华请进一个院子,恭敬的把手掌贴在额前,倒退着离去了。
这院子里有七八个姑娘,都美丽婀娜,体态婷婷,簇拥着一个少年,作一件很好玩的事。
正文 第三十一章 揽花衣
第三十一章 揽花衣
这条路的尽头,确实通向一处极佳的观景点。确实也是权贵人物们专享的,三刻钟前那马车是径直奔往观景点去。而七王爷刚才,是在这路的半当中,弃车步行拜谒梨花祠。
上车往前行出两刻钟,见山景一变,暗褐艾蒿连绵如海,树木瘦削,似一头要栽进海中的野鸟,道中有大石,红如凝血,竟将道路堵住。
车行不缓。
将至大石时,大石的一半部分却一转,如门扉般转开来,却原来是两块石头拼住一起,拼接间巧作机关轮轴,可以旋转。
靠的是人力旋转。
两个小小的侏儒,眼睛黑溜溜的像鸟儿,胡须尖儿可笑的翘起来,蹲在大石边守着。这辆车子过来,是刻意换的平民车,他们原不认识,但驾车的虽作平民打扮,却是七王爷手下得用的人材,将牌子一扬,侏儒们识得了,打开石门,俯地作礼,请车辆通过。
一路往前,云华仿佛进了传说中精灵的地界。
有雪白的、只有半人高的小马儿,在草原中随意走动,蹄子践起的石子,上面竟画着画儿,有的是半张脸,有的只是几抹彩条,随石子的形状而作,趣致可爱,看笔力都不是俗手,就这般随意画了,随意而置。又有猫儿,轻俏走动,尾尖挑着草编的篮,篮中置各色的小灯火,如同彩色的珠儿,云华只怕生出火情来,盯着直看,七王爷笑道:“原是用密珠壳封紧的,猫儿也都是听话的,不会乱践。”
云华不信道:“凭怎么听话,只是猫儿。野兴一上来,难道还懂得防火不成?”
“岂止懂得防火,还晓得救火呢!”七王爷向御车者打了个招呼。
车伕也未停车,只是缓了缰,怀中掏出火镰,打了个火。
“我信了,”云华急道,“不用试了。”她只怕七王爷不知轻重,车伕愚忠,真引起火来。怎生得了?
七王爷只是笑。
车伕引了火纸,丢向草原中。
火纸噼噼啪啪,很快点着了几片草叶子。那些猫儿呆了呆。都高举尾巴跑了!
看吧看吧,猫儿懂什么救火?这可真坏了!云华只怕火烧大了,不好救,当即要跳下车去扑灭。
车伕却不停车,七王爷也按住云华:“别急别急。你瞧你这性子!”
水火无情。怎能不急。却是被阻得一阻,云华见车子拐了个方向,前头见一脉清溪,那些猫儿,正是往溪边去,高翘着尾巴。往溪中含了水,又快快奔回那着火的地方,张嘴往火上吐。
吐出来的不但有水。更有一尾什么东西,落下来,顿时喷出大量泡沫,如皂角搅出来的一般,很快将火扑灭。
一只猫儿跑得慢。刚溪中含了一口,奔过马车旁边。车伕察知主人意思,弯腰,向猫嘴那儿一捞,手势中暗含擒拿手的招术,容容易易就把鱼儿抢了来。猫儿哀怨的瞥他一眼,知是贵客,不敢争竞,自己跑开了。车伕将鱼儿呈进车中。
云华倾身,就着七王爷手掌好奇观看,但见灰溜溜的一条鱼儿,也不见什么特别处,只是腮帮那儿鼓得特别大,七王爷用手指戳戳它,它肚里一阵乱响,口中就吐出泡沫来。
“泡沫鱼,南疆的异产。遇到热焰,喷的泡沫一发多。”七王爷笑道,“小马是西边更西边的异物,这猫儿倒是在本地驯的。这些不过是叫人看着玩玩,没什么大意思,过阵子就换过一批,无非图个新鲜。”
云华不敢答言,车子再往前,能看见一带建筑,依山而建,不见什么特殊雕琢,却无比悦目,仿佛那建筑天生就该如此生长的一般,又与四遭自然景色相溶相和,难割难离。举目一派田园风光,竟也有采柞叶的蚕娘、也有荷锄的农夫,做得像模像样,身姿俱矫健,眉目俱开朗,见客来,点头为礼,曼声度歌,其词高古,其韵悠然,樵声如鼓、织声如弦,鸡犬相闻、落英纷然,惟田园诗中才有这等意境。
这里的主人再造了一个自然。没有肮脏贫穷计较纠纷,只有无限诗意的自然。这是给贵人们赏玩的自然。
先前看到的马车,就停在这儿一扇门前。车子间金饰银螭绣带,青缦,银浮屠顶,是侯府的等级。
门里一群小黑人儿跑出来迎接七王爷,皮肤都像上好的墨块那么黑,闪着动人的光泽,掌心是粉红色的,头发浓密髦曲,用无数美丽珠子贴着头皮束成小辫儿,俯地深深作礼,用自己的脊背作贵人下车的踏板。
一群小棕人儿跑出来,皮肤都像烘烤得宜的蜜糖那么金棕,闪着迷人的光泽,嘴唇娇滴滴的嘟着,头发也浓密髦曲,打成长长的辫子搭在两肩,轻快的行礼,搀扶贵人下车。
小黑人儿推着车、小棕人儿挽着马缰,照顾走了贵人的车马与下人。又一群小白人儿迎上来,皮肤都像新挤出的牛奶那么白,闪着诱人的光泽,瞳仁天真的蓝,头发光滑灿然的披撒着,像散开了一片金丝。他们拥着贵人进去。七王爷指指刚才那俩青缦马车,道:“我找阿逝。”
“哦,逝子!”小白人儿们用笨拙的汉语,像鸟儿一样合唱,“逝子从来都高兴见到殿下!”
他们把七王爷与云华请进一个院子,恭敬的把手掌贴在额前,倒退着离去了。
这院子里有七八个姑娘,都美丽婀娜,体态婷婷,簇拥着一个少年,作一件很好玩的事。
她们用各种颜色的水晶,迎着光,光透过水晶照到地上,就现出了不同颜色。选定一种颜色,就嵌进粘土的框中,他们很快有了一板水晶,阳光透过,在地上撞出纷碎的色泽,如奇魅的花。
花只成了一半。他们还在做下去。姑娘们摩挲着水晶,也摩挲着那个少年,欣赏而赞扬他,仿佛他是一块最美的水晶。
这少年确实生得也美,是一种健美,肩膀宽广、胸脯厚实,天生好像就是为了让女孩子依靠。他额头特别宽阔,眼睛像孩子一样发亮,笑容明朗,在这种场合。或者太明朗了,这么多美丽姑娘依偎着他,他神情仍然如同泥土一样朴实、树叶间的阳光一样自然。玉臂朱唇、耳鬓厮摩。他连一点青春期男性应有的反应都没有。
他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所谓白痴。
云华怔怔问:“他……就是宝景侯世子?”
七王爷点点头,唤道“阿逝”。
宝景侯余秋山长子,余和瞬,乳名阿逝。
七王爷唤他,他转过头。
所有美丽姑娘都转过脸。像春花在一起开了。而他在她们之中,如宝贵的花蕊,笑容比她们所有人都真诚明亮,如清泉映上了阳光:“七!”他开开心心挥手,向着七王爷,也向着七王爷旁边的云华。“你们来了。一起玩!”
尽管不认识云华,但朋友带来的伙伴,也是他的朋友。他没有一点戒心。
云华不知所措望着七王爷。
“好。一起来。”七王爷温柔的拉起云华的手,温柔以极。一生的赌注,就此送于桌上。
阿逝是个傻子,也是他见过最可爱的孩子。福珞愚蠢以极,逃避这样可爱的孩子。反来追索他这种无可救药的混球。而云华,会选择他这个混球吗?
他们一起来挑水晶。
其实不是天然水晶石。不是颇黎宝石,是璧流离,西戎又西边的小国匠人掌握的秘法,把一些矿厂放在一起烧,烧得像糖浆一样融化,再加些神奇的粉末,凝出来就成为璧流离,如冰般透彻,有各种颜色,还可以做成任意形状。
譬如这里,是平板。各种形状的平板。
没办法很大块,匠人的技艺到底有限,但正因为小块,反而引发了一项更有趣的游戏。
这里的主人想,用很多小块拼成彩色的窗,一块块嵌进窗格中,会不会很美呢?
阿逝并不懂这种美学,就像他也不懂田园诗意,可再不懂,他仍爱看宠柳娇花、翠鹦彩雉,爱看这里姑娘小伙们呈现给他的各种稀奇古怪把式,爱看那一把破碎的星之碎片,一点点把自己凝成一朵花儿。
云华跟他们一起选颜色,嵌进粘土格里,凭他们的手艺,当然不能真的做成窗板,只是玩儿,阿逝且会捣乱,抓起一把,抛起小小的高度,看它们带着各色光泽纷繁落下。“小一点,”他恳求,“小点?”
美丽姑娘们给他换小点,再小点,每片只有小指甲那么大,满怀的小小璧流离。阿逝在阳光下抛起,看它们落地,想说什么,说不出。它们让他想起什么,但说不出。他求助的盯着七王爷,即使是这样好朋友的七王爷,也猜不到他想什么。
“烟花。”云华福至心灵。
“啊!”阿逝满足的叫起来,是这样,它们让他想起烟花。
“呃……”他又皱起眉。不完全是。烟花在夜里而它们在白天闪亮,这是区别。还有什么区别?非常非常重要的——
“它们不会熄灭,一直会在你怀里开放。”七王爷笑道。
是的,对,太好了!这样两个知心朋友在侧,阿逝满足得别无所求。
阳光照在他额际的茸毛上。要命,他还像小幼儿般生着细细的茸毛,眼神如春天新生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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