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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黑暗召唤师(晓夜)-第4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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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了,不要,你非得凑过来,下次再敢这么矫情,我捏的就是你脑袋!”
李佳玉轻轻地从嘴里吐出这句话,语气冰冷,还露出了她的两个小虎牙,明显是在威胁着叶富贵。
“是……是……”
叶富贵唯唯诺诺地点头,却不敢生气,不过心里面早已在滴血,一方面是在心疼那价值不菲的传家之宝,二方面是不知道该怎么回家给母亲个交代,三方面是弄巧反拙,没讨到她欢心还把她给惹恼了。
果然,极品的妹子都不好泡,性格也超级难以捉摸!
相比起叶富贵的复杂心理,一旁的林嘉却是更加的心疼!
尼玛啊!
那可是八百万的文物玉佩啊!
既然不要的话,好歹送给我也好啊,你不缺钱,老子可还缺钱啊喂,八百万都够老子享尽清福半辈子啦!!
“富贵啊,你看吧,之前就提醒过你不要去招惹她,这下子你吃到教训了吧……听我的话,珍惜生命,远离我妹,你要是还不死心,你会死的很惨的。”
林嘉可惜地看了一眼地上的绿色玉粉,然后拍了拍叶富贵的肩膀,也不知道是在幸灾乐祸,亦或者是同病相怜的安慰。
“大舅子……我是不会退缩的,为了她,我连命都可以不要,更别说这区区的身外之物……”
叶富贵故作潇洒地笑了笑,挥手道:
“哦对了,这次来找你们,除了说说笑笑拉关系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提议……”
“提议?不会是要带她去迪拜、马尔代夫去旅游吧?叶富贵我警告你,这招或许能忽悠别的拜金女,但对我表妹是绝对没有用的!”
林嘉话还没说完,李佳玉却眼前再度一亮,脆生生道:
“旅游?好啊好啊,我也想去旅游耶!”
第一千三百四十二章想穿高跟鞋!
林嘉以手抚额,仰天长叹,心里哀嚎着:美女师傅,你能不能不要老是拆我的台,我这全都是为了保护你不让你被叶富贵那贱人纠缠啊!
“呃……这个……”
叶富贵脸色一僵,有些为难地吞吞吐吐道:
“能带你去旅游,我倍感荣幸,但是你也知道,四天前的怪虫之乱波及甚广……国内航班还好一点,但国外航班大部分都取消了……至少半个月之内,没有航班去迪拜和马尔代夫,就连夏威夷也难……但如果佳玉妹子真的想去,我可以请个朋友帮帮忙,他有私人飞机,也许能够……”
叶富贵说的倒是实话,怪虫之乱造成全球恐慌,全世界死了几百万人,天天都是新闻报导,旅游行业也受到了严重的冲击,而飞机场也被迫休整,尤其是穗城的东部飞机场,不少航道都遭到了怪虫的破坏,当时可是足足有三头蓝眼巨蚁在破坏路面,搞得飞机场至今都还无法恢复任何的航班。
而且听说,东部飞机场的乘客死了足足五百人,别看这数目不多,那都是因为飞机场里有防暴警察,防守力量比较强的缘故,换到穗城的火车南站就没那么幸运了。
据统计,火车南站的死亡人数多达五千,当那些怪物退走的时候,火车站的尸体碎片都已经洒得满地都是了,至今还有些尸体没有清理完毕,火车站南站也被迫停运,乘客只能选择巴士。
穗城的火葬场。现在是最为拥挤的场所,因为死者的亲戚朋友都在忙着去火葬场给死者送行……
“去不了就别去呗,我表妹在南极大陆长大。什么美景没见过,哪里还用得着旅游?”林嘉打断了叶富贵的话,下逐客令道:“叶富贵,时候不早,我和表妹要休息了,你明天再来吧。”
“诶诶诶,等一下。我的话还没说完呢,其实我这番前来,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公事……”叶富贵摇摇手。摆明了姿态不想这么早就离开,他从西装的内兜里取出手机,对林嘉道:“大舅子,昨天我爹跟我说了。他加入的大财团触手很广。各个商业领域都有所涉及,最近呐,还进军到了网络游戏行业上,据说已经弄上了一款特有潜力的游戏,财团出资,韩国制造,已经秘密研发五年,打算近期就打入国内游戏市场……不过嘛。这代言人方面,财团就陷入两难的困境了……”
林嘉立刻就明白叶富贵的意思。不屑地晒道:
“你是要请我表妹去当网络游戏代言人?你脑子进水了吧?她可不缺这点钱,而且她也不乐意抛投露脸,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我知道她不缺钱……但是,女孩子都喜欢自己星光灿烂,备受万人瞩目嘛,佳玉妹子这般漂亮,简直就像凡间的天使,她如果出现在公众场合,准能抢尽眼球,一炮而红……”
“神经病!我说了她家庭背景深远,不可能去当什么明星的,叶富贵你有完没完!现在外面还乱得要死,人人自危,还能有几个人玩网络游戏啊?”
“正是因为人人自危,所以很多人才不敢去逛街啊,只敢躲在家里……躲在家里多无聊,所以他们就上网呀,上网了干嘛,当然是玩游戏啦,这可是最佳的商业机会啊,不赚白不赚嘛!喏,你也看到了,穿越火线那游戏都能吸金百亿,佳玉妹子代言的游戏,绝对能吸金千亿!那可是个一步登天的机会,何乐而不为呢?”
叶富贵顿了顿,又扫了一眼李佳玉,耸耸肩道:
“再说了,那些怪虫又算得了什么呀,它们下次还来不来都是个问题,这都四天了,它们不也没再出现么?就算来了又怎样?现代化军队可不是吃素的,大不了就跟它们开战,找准了它们老巢,几个原子弹轰过去,照样要死光光,食物链的最顶端,永远只有我们人类!”
叶富贵这种心态,其实也是大部分人的心态,虽然恐慌悲怆,但绝对没有几个人会认为人类打不过虫子,那些虫子顶多也就只能杀杀人,放放血而已。
“好好好,你怎么想我可懒得去管,不过你这个网游代言人什么的,我是绝对不能答应!”林嘉一口回绝。
“大舅子哪里话,这可不是你说了算,要问问当事人的态度,喏,我这就问,佳玉妹子,你最近不是无聊吗?要不要来当网游代言人呀?很好玩的,穿上帅气的盔甲,手持神奇宝剑,拍点艺术写真……”
“够了,叶富贵,她才没那么无聊呢!”
林嘉走过去,就想要把叶富贵赶出门,孰料还在吃零食的李佳玉忽然抬起头,一边咀嚼一边呆萌道:
“真的很好玩?你确定没骗我?”
叶富贵大喜道:“绝对好玩,我叶富贵可不会骗你!到时候……你扮演女主角,我扮演男主角,一起为那款史诗级网游拍个短片吧,神仙眷侣,只羡鸳鸯不羡仙……别看你现在年纪小了点,但化妆师很给力,稍微给你化一下浓妆,再换个发型,垫上胸垫,你看起来就像个十八岁大姑娘了。”
原来是这样!
叶富贵倒是打得一手好算盘,他是打算把自己塑造成男主角,李佳玉当女主角,一起在拍戏中让感情升温啊,而且短片在网上播出以后,他也顺理成章地跟李佳玉成了官配,一对金童玉女……
林嘉眼角抽搐了一下,暗骂叶富贵真是个脑残,他虽是个富二代,但也没富二代到一方霸主的程度,根本就没有任何能力可以保护得了李佳玉,要是哪个红三代红四代看上她,叶富贵根本就无法与其抗衡。
“真的吗?十八岁?靠化妆就能变成十八岁?好期待耶……”
李佳玉忽然间眼睛里冒出了小星星,她其实对自己的身材相当的不满意,因为别人都称呼她为小妹妹,把她当做小孩子,她超不喜欢那种感觉,最令她厌烦的是,她现在身高不到一米六,在谁面前都是矮一个头,说话必须仰望着别人!
林嘉又满头黑线,喂喂喂,你平时不是很凶很霸道的吗,怎么现在变成一个花痴了?你的性格是六月的天说变就变吗!我之前给你买过那么多漂亮的学生装,怎么就没见你发花痴啊喂!
“当然可以,佳玉妹子,你不知道现代的化妆术有多神奇,能让你气质截然不同……你看看你,五官已经如此的完美,如果再用化妆褪去了你的青涩,然后换个成熟点的发型,最后穿上十公分的水晶高跟鞋……那么你绝对是个从天而降的女神,恐怕不比那位消失已久的嫦娥仙子来得差了……”
叶富贵深情道,眼波脉脉,不停地放电,李佳玉惊喜道:
“十公分高的鞋子?那我穿上以后,就不会这么矮了吧,太好了,我要穿,我要穿,现在就要!”
林嘉以手捂额,整个人都风中凌乱了,尼玛,老子给你买过那么多女式运动鞋,你全都不喜欢,怎么现在就钟情于高跟鞋?你才十四岁,穿个毛的高跟鞋啊!
叶富贵却是大喜:“当然可以,我现在就能带你去商业街给你买一双最好看的高跟鞋,来,佳玉妹子,我们走!”
叶富贵心里简直是乐开了花,没想到自己能跟李佳玉聊得那么投机,游戏代言人她答应了,高跟鞋也答应了,只要她再跟他出去玩,那关系还不蹭蹭地上去?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可上床,哇哈哈哈!
“好啊,反正也好久没有出去玩了……林嘉,我们三个一起去吧,老是待在家里多闷呀,我早就腻味了!”
李佳玉还真是个完全没情商的人呐,似乎一点儿都没看出叶富贵对她心思不纯,而且是一点儿都不讨厌叶富贵。
“去就去吧……有我跟在你身边,起码会安全一点,别被某头色狼占了便宜。”
林嘉无奈地同意了,他怎么可能让李佳玉一个人跟着叶富贵出去?别看李佳玉武功盖世,但她脑子缺根筋,有时候似乎聪明绝顶,有时候又迷糊得犯傻,连叶富贵那种居心不良的人都能把她忽悠。
不过……
这也跟叶富贵戳中了李佳玉要害有关,现在李佳玉就是个大吃货,刚才叶富贵给她送了一大堆很好吃的零食,自然就赢得了她不少的好感,哪里像林嘉,这不许吃,那不许吃,烦都烦死人了。
“一起下楼吧,我有车,去市中心特别方便。”
叶富贵招呼一声,“哒哒哒”地以轻盈的步伐下着楼梯,这一刻,他感觉自己浑身都充满了动力,人生充满了光明,似乎很快就能将李佳玉追到手,实现他毕生的愿望,从此幸福快乐一辈子。
但下一刻,他却乐极生悲。
“轰隆”
本来就千疮百孔的楼梯,在叶富贵的踩踏之下摇摇欲坠,终于倒塌下来,叶富贵哇啊一声,直接就从楼梯扶手旁边坠落下去,摔了个狗吃屎,脸部先着地,要多狼狈有多狼狈,身上的黑色西服都蒙上了一层灰,打着发胶的头发也沾满了白色的粉末!
第一千三百四十三章一个打十个!
傍晚七点,橙色的天空飘荡着橙色的云,习习凉风吹拂着依旧稍显炽热的城市。
这里是穗城市中心的步行商业街,人流已经少了一半,换了四天以前,这种时候几乎是人挤人,整条街都是购物逛街的男男女女,但现在,大街上竟然稍显冷清,就连街边卖小吃的摊贩都少了许多。
这都怪那该死的怪虫之乱,把繁华的城市搞成现在这副模样,可饶是如此,仍是有一部分人继续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或者说,他们的生活节奏不会因此而被打乱,该干嘛的继续干嘛。
泡妞的泡妞,买衣服的买衣服,站街的站街,吃饭的吃饭,反正穗城也才死了十来万人,对于千万人口的穗城而言,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好看,真是太好看了!穿上这样的鞋,你的腿就显得更加修长,简直棒极了,嗯,如果你能把裤子脱掉,换上一条短裙的话,会更加好看……”
商贸大厦的女鞋店里,叶富贵连连赞叹着,只觉得眼睛真心不够用,因为李佳玉的脚丫子特别好看,皮肤光滑细嫩,就像是剥开壳的荔枝,娇艳欲滴,吹弹可破,十个脚趾头更是白白净净,像是十颗闪闪发光的珍珠,指甲也修理得整整齐齐,泛着健康的粉红色光泽。
而这双脚丫换上了高跟鞋以后,那种视觉唯美感就相当冲击眼球了,让人看了真心想要跪倒在她面前,捧起她的高跟鞋亲吻。宣誓自己是她的宠物。
当李佳玉穿着高跟鞋站起来的时候,竟是微微地展露出她的女王气质,高跟鞋给她增添了十二公分的身高。显得腿部曲线更加完美,个子更加高挑,就连那略显青涩的小屁股也更加浑圆饱满,女性魅力也随之暴涨!
“啪啪啪”
旁边的林嘉早就默默地掏出手机,对着李佳玉狂拍起来……
“先生,您的女伴很漂亮,我卖女鞋十几年了。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你看看,全场挑鞋子的女客人都看着她傻眼了…”
这家鞋店的女老板刚好也在场,她用羡慕的目光看了看李佳玉。随即轻声细语地对叶富贵说道。
叶富贵得意洋洋地点点头,抬眼一扫,果真发现整个鞋垫的其余十几名女客人都目光复杂地注视着李佳玉,有人眼红。有人咬牙。有人咬破了嘴唇,有人默默流泪,天晓得她们是在嫉妒还是在欣赏呢?
“老板娘你说笑了……我哪有那种福气能让她做我女伴,目前我还在努力中,能不能成还是要看老天爷……”
叶富贵装逼地谦虚道,还理了理衣领,故意让自己显得帅一点——刚才再林嘉家里的楼梯摔倒,狼狈得要死。被李佳玉一顿好笑,害得叶富贵立刻去买一套新的白西服。继续穿上装逼。
“这鞋子感觉好怪……走路真不方便!”李佳玉有些摇摇欲坠,她不习惯穿这么高的鞋子,虽然能保持平衡,但她不太喜欢这种感觉,好像随时都有可能会摔倒在地上。
“没事,穿久了就会习惯的,你看街上的美女不都穿高跟鞋么……喏,你照照镜子看,穿上高跟鞋是不是看起来特别高挑?都快到我鼻子了……”叶富贵笑道。
李佳玉不在乎叶富贵的赞美,反倒冲着林嘉道:
“林嘉,你感觉怎么样?”
林嘉将手机塞回裤兜里,果断摇头道:
“不好看。”
叶富贵一瞪眼,变脸道:“大舅子你这是什么话,不好看你刚才还对着她狂拍照片!”
“我觉得她这年龄段不适合穿高跟鞋……再说她现在还是长身体的阶段,穿高跟鞋会影响她发育的,还可能会让她的腿部受到严重的影响。”林嘉表情认真道,似乎被砖家附体,叫兽夺舍,说起来还真是一板一眼的。
“发育?是了…这位小妹妹几岁了?”女老板也问道。
“不到十四。”林嘉比了比手势。
“还不到十四吗?那还是不穿高跟鞋为妙……女孩子在发育的时候,应该穿平底鞋,高跟鞋只会害了她。”女老板还真是有良心,放着几万块的鞋子不卖,反而给出良好的建议。
叶富贵却道:“没事没事,也就穿一两个晚上而已,不会有什么影响的,都说了嘛,过几天可能会带她去拍网游宣传短片,到时候肯定也要穿上高跟鞋的……”
“叶富贵,你有完没完!”林嘉忍无可忍了,叶富贵这是摆明了态度要来强抢啊!
“就是没完,我还要带她去换上裙子,她是天使下凡,就该配上最好的衣服,而不是穿你买的那些廉价衣服!”
“靠,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啊!”
“不是了不起,是我心疼她,宠溺她,不行吗!”
就在叶富贵和林嘉针锋相对的时候,忽听一声“嘭”的巨响,随即是一大片破碎的石头碎屑往四面八方冲击而去。
这么大的动静,惹得所有人都往声源看了过去,赫然看见李佳玉正在高抬腿,她一脚揣在墙壁上,锋锐的鞋跟竟然在墙壁上凿开了一个深坑,深坑还在冒着烟!
“不错……这鞋子的质量很好,杀伤力也倍增,高高的鞋底附带刺伤效果……”
李佳玉满意地笑了笑,收回高抬腿,又看了看高跟鞋,却见高跟鞋都没有破损,不愧是高档货,质量不是一般的好。
众人面面相觑,林嘉和叶富贵都没想到李佳玉会在这种地方施展她的暴力,而女店员、女客人却早已看傻了眼,张大嘴巴,还以为自己身处梦中。
那、那可是大理石墙壁耶!
大理石不都是很坚硬的吗,李佳玉看起来这么娇小,身高都没到一米六,细胳膊细腿的,她怎么可能一脚就在墙壁上踹出一个深坑,她那娇小的身体里隐藏了多可怕的力量,妈呀,她是机器人吗!
叶富贵还好一点,最起码他在教室里就亲眼见过李佳玉一拳打爆高分子材料的黑板,如今一脚踢破墙壁其实不算什么,他淡定地对女店主道;
“老板娘,不好意思啊……我这位朋友是练武的,偶尔会活络活络筋骨,见谅见谅哈,您的损失我会一力承担的……”
“客气客气,难得碰上一位懂得真功夫的女客人,这也是我们店的荣幸,我就说嘛,这小姑娘年纪小小,身材怎会这么符合黄金比例,原来是因为她练武的关系呀……哦对了,小哥,我是练瑜伽的,请问她练的是什么武?如果方便的话,我也想让我十二岁的闺女去学她的武术,把我闺女的身材也练得像她那样好,各种协调……”
女店主这般说,但别的女客人却都被吓了一大跳,原有的几分嫉妒之心淡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忌惮与仰望,同为女人,谁不怕一个又漂亮又武功超高的女人?惹了她,她都不用男人出面,直接就能用超高的武力值让你哭瞎!
“佳玉妹子,喜欢这鞋吗?”叶富贵问道。
“不喜欢,杀伤力虽然不错,但牺牲了太多平衡性,穿着不适宜作战……所以还是不要了。”李佳玉摇头道,顺手就把高跟鞋脱下来。
“没事,既然喜欢就给你买下来吧,以后你总会有机会穿上的,来,老板娘,给我买单,哦对了,给你另加十五万的铺面损失费…这墙壁被破坏成这样了,估计你两天内都没法正常营业了。”
……
离开了鞋垫,叶富贵又带李佳玉去看了看裙子,但这回,任凭叶富贵舌绽莲花唾液横飞,李佳玉也不肯去试穿裙子,问她为何不穿,她露出很厌恶的表情,耸拉着眼皮道:
“因为我觉得穿裙子很不自在,屁股也会凉凉的,感觉特别怪。”
林嘉和叶富贵齐齐翻起白眼,这都什么狗屁理论,能穿高跟鞋,却不能接受穿裙子,李佳玉的性子未免太过古怪了吧!
“你不是说想要变成十八岁的样子吗?但你必须要穿上裙子才能化妆出那种效果的……”叶富贵道。
“是吗?”
“是!”叶富贵满含期待道。
“那算了,反正再过几年我也能长大,用不着急着看,裙子什么的只有那些笨女人才会穿。”
李佳玉不屑一笑,继续踏着她的运动鞋,直让叶富贵的嘴角一阵抽搐,隐隐有几分不甘之色。
“喂,大舅子,有件事要拜托你,好好地给她做一下思想工作,让她当个可爱的女孩子吧,你看她穿着那么普通的衣服就这么清纯可口,要是她好好打扮一下,穿上适合她的衣服……那不知道会美到什么程度。”叶富贵拍拍林嘉的肩膀。
“不可能!我绝对不会出卖她的!”林嘉果断摇头。
“行啦,少装逼,你的表情早就出卖你了,你不也很想看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样子么?”
“切,我才没你那么无聊。”
叶富贵呵呵一笑,也不再与林嘉争论,而是对李佳玉道:
“佳玉妹子,我们去迪厅跳个舞吧,顺便喝点小酒,聊聊人生,聊聊理想……”
“迪厅?不能去!”林嘉条件反射道:“那种地方龙蛇混杂,乌烟瘴气,绝对不能去,再说佳玉她的酒量超低,一杯酒醉!”
第一千三百四十四章暴怒的林嘉
“一杯就醉?”
叶富贵双眼冒光,他最喜欢的便是“一杯就醉”的女人,轻轻松松地就能把她灌醉,然后拉近房间抱到床上,醉醺醺地喷着酒气特别有激情……
“没关系,酒量都是练出来的,多喝几次就提上去了,走吧,这附近有个迪厅,很棒的,特别嗨,气氛好得不行,帅哥美女特别多,大舅子你也别担心,有我在,就算再怎么乌烟瘴气也没人敢惹咱们的,好歹我也是穗城出了名的公子哥嘛。”
“迪厅很好玩吗?”李佳玉问道。
“好玩得不得了!听着激情炫酷的动感音乐,然后尽情摇摆你的身体,释放出骨髓深处的活力,啧啧,不知道有多淋漓尽致……现在的年轻人啊,不都喜欢泡在迪厅么。”叶富贵道。
“佳玉别去,你不能喝酒!”林嘉又阻止道。
“谁说我不能喝酒了?我是谁?这世上才没有什么能难倒我的呢!”李佳玉的叛逆心很强,林嘉越是认为她办不到什么,她就偏要这样做。
但是……
有些先天因素是改变不了的。
她跟白佳玉一样,都是一杯倒,无论再怎么是练酒量也是没有丝毫作用的。
……
十五分钟之后,三人来到一家装修得很不错的迪厅,里面灯红酒绿,犹如一个妖精的世界,空气里带着淡淡的烟酒味,也多亏了迪厅的排气系统很好。要不然烟味会相当的大。
高功率的喇叭正在播放着摇滚乐,震得人耳膜都隆隆作响,舞池里却有大量的年轻男女在肆意摇摆。女的穿着大多暴露,男的眼睛四处乱看,甚至有些男的借着昏暗的灯光在大肆吃着豆腐。
“怎么样,这里还不错吧?”叶富贵挑了个角落坐下来,对李佳玉问道。
“不错,我感觉自己穿越到了妖魔横行的世界……”
“哈哈哈哈,佳玉妹子真幽默。来,我给你点些酒吧,喝完酒。我们再享受这个难得的夜晚……”
叶富贵说着,招来了侍者,就要上点鸡尾酒和下酒菜,趁此机会。林嘉连忙对李佳玉说道:
“佳玉。叶富贵不是什么好人,你要玩的话,我以后天天晚上都可以陪你出来玩,但叶富贵是万万不行,他心术不正,满脑子在打你坏主意呢……”
“是啊,我看得出来呀。”李佳玉耸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你居然知道?那你还……”林嘉愕然。
“反正他又奈何不了我……而且有时候他也很逗。能解闷呀,跟他玩玩也没什么吧?”
“靠!你不知道叶富贵那贱人有多好色。他从头到尾都在用色眯眯的眼神在看着你,搞得我怪恶心的!”
“是吗?那我这就去戳瞎他的狗眼。”
“哇啊啊,不要啊,无端端地用不着去戳瞎他狗眼吧,我的意思是不要跟他再有来往就可以了,法治社会,不能随便乱伤人…”
“知道啦知道啦,我也就是这几天在家里太闷,所以才跟叶富贵出来透透气而已,他在我眼里是可有可无,等明天心情不好了,他要是还敢来献殷勤,我就一拳打爆他的肚皮,掏出他的肠子勒断他的脖子!”
“哇啊啊,不要啊,千万不要动杀人的念头啊,我们是文明人,文明人就要用文明的方法去解决……叶富贵虽然讨厌了点,但罪不至死吧,你杀了其他人还好,要是杀了叶富贵,肯定会惹来很多警察的,到时候我两逃也不是,不逃也不是,无处容身过街老鼠啊……”
“你真烦,我跟他玩你就不爽,我不跟他玩你也不爽,你到底想怎样,唠唠叨叨的烦不烦!”
“我……”
林嘉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但话才到了嗓子眼又硬生生地吞下去了,现在他什么都不是,哪里有什么资格去管束李佳玉,他无论是哪个方面都配不上人家啊,说白了,其实李佳玉就是单纯地穿越到他家里而已,彼此间无亲无故,她想追求什么样的生活,与他并没有半点关系。
叶富贵对李佳玉有非分之想,但林嘉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都是庸俗的男人,区别只在于叶富贵完全表露出来,林嘉只能憋在心里罢了。
“佳玉妹子,跟你表哥聊什么聊得那么开心?嘿嘿,我给你点了蓝冰鸡尾酒,味道挺不错的,酒精含量也不高。”
叶富贵笑得特别开心,内心也愈来愈热,哇哈哈哈,只要鸡尾酒一上来,就肯定能把李佳玉灌醉,这样他的机会就来了!
虽然李佳玉年纪是小了点……但那又怎样,只要生米煮成熟饭,她就没什么机会后悔了,女人嘛,肯定会对第一个男人特别宽容的啦,而且叶富贵这样的情场老手也有把握在发生关系以后迅速地让对方动情,再怎么说,他也有过千人斩的辉煌战绩,为他堕过胎的女人少说也有二十个!
一分钟之后,鸡尾酒上来了,不过在喝酒之前,叶富贵拿出几颗骰子,道:
“喏,佳玉妹子你知道吗,现在的年轻人啊,都喜欢喝酒的时候玩骰子,输了的就要喝……你敢来玩玩不?这样吧,你是妹子,可以享受福利,输了就喝半杯,我输了就喝两杯,敢不敢?”
“有何不敢?”
李佳玉爽快地答应,但接下来是叶富贵就悲剧了,他打着如意算盘想要李佳玉猜骰子的时候输掉被迫喝酒,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李佳玉早就能精神力外放了!
精神力外放,自然就可以穿过那筒子,探测到筒子里的六颗骰子的点数,所以无论怎么玩。李佳玉都立于不败之地。
“咳咳……真是邪门了,居然被你连赢十遍,这不科学啊…老太婆扔个硬币都有百分之五十的失败率。这尼玛纯靠运气的摇色子我居然输的一塌糊涂……”
叶富贵输了十次,不得不喝了二十杯啤酒,饶是他酒量不赖,此刻也浑身发热满脸涨红,明显是有点喝多了,要是再这样喝下去,要么就醉得不省人事。要么就醉得哇哇呕吐,反正他脑子已经有点发晕了。
林嘉倒是知道李佳玉武功盖世,在那些夸张的武侠电影里边。武林高手都是可以听声辨位,轻易横扫赌坛的,像李佳玉这样的先天高手,想要在摇色子上玩死叶富贵还不是简单得砍瓜切菜一样嘛。
“咦。叶富贵你怎么了?打起酒嗝来了?是不是喝多了?喝多了就别玩了。我可不知道你家在哪,待会你喝醉了没办法把你送回去,要是把你留在这儿,指不定哪个肌肉佬就抱你进房,从此你就再也不担心便秘了……”林嘉揶揄道,带着胜利者的笑容,他就知道李佳玉不会那么容易上叶富贵的当。
“放屁,老子没醉!”
叶富贵揉了揉眉心。强行刺激自己的大脑,又醉醺醺地瞥了一眼清秀可人、水灵粉嫩的李佳玉。暗暗捏紧了拳头,提醒自己决不能喝醉,要是真喝醉了,怕是今天就没法生米煮成熟饭了!
“没醉?那就继续玩,不过这回可以换个花样,你输了不用再喝酒,但必须给钱,我们也不赌太大,输一回就当你输一万,怎么样?”林嘉说道,反正现在是乘胜追击的时候,不赚白不赚,最好赚的就是叶富贵这种土豪,人傻钱多还喜欢装逼。
“好,继续!”
叶富贵不在乎那点钱,但他打定了主意,今晚无论如何也要给李佳玉灌进几口酒,只要她醉了,就什么都好说,哪怕林嘉阻止也没用,大不了一脚把林嘉踹翻在地,然后抱着她回家乐呵乐呵…
但接下来……
叶富贵才见识到什么叫赌圣,尼玛又是十局过去了,李佳玉仍旧立于不败之地,而且非常夸张的是,李佳玉非但猜中了大小,甚至还把点数无比精准地报出来!
六个骰子,一共有三十一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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