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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顺治十四年-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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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珍珠提前一天,由城里来到庄子上住了一晚,并提前把一应物事准备妥当。
下了马。谢过护送地军士。陈旭日忍着腿部地不适去给母亲请安。学骑马一个多月了。却还是第一回这么长时间、连续不停地赶这么远地路。
“我爹呢?”到屋里落座。连喝了两杯清茶补充水分。接过桐月递过来地打湿地毛巾连手带脸擦试干净。陈旭日捏着有些酸疼地腰。往屋里左右看看。没瞅见陈浩。问袁珍珠道。
“你爹差事忙。今儿来不了了。”袁珍珠吩咐桐月侍候早餐。一边又给他续了杯茶水。“慢点喝。别急。你且忍忍。厨房里熬了粥。特意为你做了水晶虾饺。别灌个水饱。回头吃不下饭。”
一边解释道:“昨儿上午赶上一位老福晋突然病重。说是哪个宗亲。和皇家沾些渊源。禀了宫里。宫里边给太医院下了懿旨。指令几位太医过府诊治。你爹也在其中。直到我们下午动身过来那会儿。你爹也没腾出工夫。使了人回来传话。看情况晚上也得留在那家府上过夜。今儿能过来就过来。过不来就咱们自己去。”
不一会儿桐月把早餐一样样在桌上摆好。特别指着色泽半透明地漂亮虾饺道:“大少爷尝尝这个。可新鲜了。昨儿下晌庄子上地管事听说太太要来。专门使人往河里捉地。个顶个地活蹦乱跳。颜色鲜亮。城里边难得看到这样新鲜地河鲜。太太吃着好。留了一些用水养着。早起亲自下厨给大少爷做地……”
陈旭日心里暖暖地。忙忙用筷子挟了一只。放到袁珍珠跟前地碟子上。笑道:“还是娘心疼儿子。”
他突然间做了陌生的古人的儿子,感情上一时转不过弯,很难生出那种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又恐不知不觉露出马脚,引得家人生疑,平时便尽量回避一些与父母亲近地机会。
兼且袁珍珠并不是通俗意义上的慈母,严格来说,陈家基本上处于一种“慈父严母”的氛围。加上他身为长子,因此袁珍珠对他要求颇为严格,母子间相处,好听点叫相敬如宾,其实透着几分生疏。
这种情况下,真要说他对袁珍珠和陈浩有多深刻的感情,还真不见得,在陈旭日来说,他承了陈家的情,所以会尽量以人子的立场予以回报,但从头至尾,他就没打算像时下地人那般尽“孝道”。不论是自作主张进宫救四皇子,还是违抗袁珍珠给他打算的婚事,以及钱财上地截留,潘济等人从采买到安排,等等,细数半年来所作所为,无一称得上好儿子的标准。
但是,不论袁珍珠对他要求有多严格,他又对袁珍珠有何违逆之处,他们是母子,这是社会和血缘赋予他们之间地关系,这种关系,一辈子都不会改变。陈旭日也在慢慢适应,慢慢调整对陈浩和袁珍珠的感情。
所谓家人,就是彼此间常牵常挂,在日常生活中,一些不打眼地点滴小事上的互相关心。愈是平凡的,愈能见到真心,也越能打动人。
“娘,您不用特地为儿子忙
,这大热的天,在厨房里忙活这些,得有多辛苦啊。家外要您操心的地方多了,您得当心身体。”陈旭日诚心诚意道。
“不碍的,这会儿日子舒服多了,里里外外都有人帮忙,我也没做什么。倒是你,要说辛苦,咱家你是头一个。有什么想吃的想喝的,只管跟我说,我记得,去年这时候,你还整天价嫌热,不肯好好吃饭,成天喊着要吃这个吃那个,磨着我给你做。”袁珍珠想想从前的儿子,跟现在的比一比,既觉得欣慰,也有种莫名的失落感,“只隔了一年,你可真是长大了,懂事多了。”
陈旭日放在桌下的左手捏紧衣角,在心里无声的叹口气,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什么。
他有一点点心虚,听人说,母亲的直觉最是敏锐。他真的不知道,袁珍珠有没有察觉到自个儿与从前的“陈旭日”区别有多明显,他自己是相信母爱的,母亲的爱有时候是可以分辨一些最细微的东西的。或许,对一位母亲来说,别人的儿子再懂事再能干,也不如自个儿的儿子来的贴心可靠。
心里百转千折,只好又抰了一个水晶虾饺给她,笑着道:“儿子现在是哥哥啦,当然要学着懂事,不然母亲要操心小钰,再来操心儿子,那就是儿子的不孝了。”
袁珍珠把装虾饺的盘子往他跟前挪挪,“别光顾着我,自个儿多吃点,庄子还在建,难得过来一次,错过这回,再吃到这样新鲜好吃的虾饺不知得什么时候了。”
旁边桐月笑嘻嘻道:“昨儿太太不是瞧过咱们新挖的池塘了?那么大那么深,还没有最后完成呢,将来弄好了,咱自己养鱼养虾,到那会儿庄子修整好了,什么时候想吃不成?只往这边小住几天,想吃就现捞,现在太太且忍耐些罢。”
又扯扯陈旭日的袖子,转头与他道:“厨房里还有,太太说中午要留在庙里吃素,晚上也不得沾荤腥。不知你吃不吃得惯,趁这会儿得便,多吃几个饺子垫垫。”
往年袁珍珠往庙里上香,并不拘一个地方,多半是在城里就近拜拜,倘使陈浩得便,夫妻俩也会抽空出城,往近郊的庙宇去。
今年与往年又有所不同,家里边发生了大变化,起因是儿子得天神的“青睐”。袁珍珠对佛祖的保佑格外感恩,就寻思着正经找一处香火鼎盛的有名气的庙宇,舍些香油钱,给儿子求一个护身符。
闻说西山倒是有这么一处,寺里有大名气的师傅做住持,香火自然是不缺的,环境也好,然而并不嘈杂,来上香的,多半是京里大户人家的女眷。
听说那里求来的护身符格外灵验,袁珍珠提前使人问过,庙里的住持回复说,非常欢迎陈夫人前往上香。
上午十一时多点,陈旭日陪同母亲到了这处寺庙。
在前面大殿里磕头上香,烧过纸钱,诚心祈祷后,便有一位师傅引进后院。
后院环境更为清幽,虽与前殿近在咫尺,却真正透出一种佛门清静地的味道。空气中弥漫着佛香和烛纸特有的安定人心的隐隐香气,一阵阵似有似无的佛门梵唱萦绕耳边。
师傅介绍说,当今皇上笃信佛教,宫里太后也是信佛的,这两年寺里香火格外的旺盛。京里许多官家的女眷,都是寺里的常客,每每上香后,都要留下来吃一顿素斋。所以寺里的禅屋静室很是紧张,逢初一十五这样的日子,一般人等是不允许到后院里来的。
时已近午,一些女眷陆陆续续进驻后院。
PS:不好意思,写的太慢了,没写完,那什么,附一段凑字数的,我现在改。。。
没有理由的,有这么一个人让他怜惜心痛了,有这么一个人让他时刻想念了,有这么一个人在看到的时候就心安愉悦了,有这么一个人让他想一生拥有相伴了……
陈旭日算是个性之所至的人,一些事情会追求原因,一些事情却只会跟着感觉走,于是,某某就让他认定了。
紫蔻心里泛起的那隐隐的激动与漫天的小小甜蜜幸福,她不知道这是否就是爱了,但是,她觉得她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一种感情,像是包裹着她的灵魂一般的,身体与心一起的无法言说的那种被柔软包围的快乐,殷殷的思念,那个方才离开的人,现在在哪里了,在做什么事情,他说明天还要来,他到底什么时候来……
第三卷 咫尺天涯 第二十章 邂逅(二)
午时分,恰是一天中最热时候。位于山腰处的寺庙,地势高,有风徐来,林子深,遮阴蔽日,却不使人热的生燥。
因庙里常有官家女眷往来,寺庙地处清静地,往来路途不算近,车马劳顿,来人多有在庙里留宿一夜者,至不济,也会叨扰住持师傅一顿素斋吃。
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寺里用来待客的素斋做的十分美味,颇有些名气。用于给客人歇脚的禅房布置的也十分清幽,豪华自是谈不上的,只胜在一种简便中透着空灵的韵味,配合空气中无处不在的庙里独有的佛香味道,倘使能静下心来,尤其在月上树梢的静夜时分品味,仿佛能生出一种使人安心的神奇力量。
伯奇福晋博尔济吉特氏雷打不动的,每月初一十五是必来的,而且若无俗事告扰,一定要在寺里留宿一夜。因此她在寺里有处固定使用的静室,在后院的西北角,几丛修竹掩映下,与别处隔绝开来,十分幽静。
今次上香,与儿媳察哈尔博尔济吉特氏同来。
儿媳腹中有了新生命,虽不耐车马劳顿的跋涉之苦,却是想着诚心为胎儿祈福。如今膝下已经有两子,侧福晋亦是身怀六甲,她殷殷盼着自己头一胎能生下嫡子,所以不辞劳苦陪同婆婆过来,求菩萨保佑。
有孕在身的人,比不得别个,容易感到疲累,用过午饭,察哈尔博尔济吉特氏跟婆母告罪一声,躺了下来,不久即告沉沉睡去。
伯奇福晋却是睡不着,林深树多,正值盛夏,鸣蝉亦格外多,一声声知了知了,不知疲倦地叫个不停,府里边有专门的小子拿了粘竿处理这扰人清静的东西,这边却是不成,只有生受。便扶了丫头的手,出门透气。
钮祜禄氏用罢午膳,也是一时间没有睡意,贴身侍候的大丫头秋香一边轻轻给她捶腿,一边轻声道:“奴婢适才在院里听寺里的小师傅说,寺里歇下了好几家的女眷,福晋若是觉得闷,奴婢去打听清楚,要是有相熟地人家,请来和福晋说说话可好?”
钮禄氏眼睛半睁半合。歪在榻上。嗓子眼里“唔”了一声。漫声道:“去问问也罢。大中午地。不是常来常往地人家。就不必扰人清静了。”
“是。奴婢省得。”
秋香停了手。悄没声退出门。立即着人唤来待客地僧人。逐一仔细地打听清楚。回来禀道:“隔壁地是显懿亲王府上地太福晋和福晋婆媳俩。东面是顺承郡王府上地侧福晋……”略顿了顿。“还有两家汉官地家眷。一个是翰林国史院大学士。吏部尚书金之俊府上地一位小姐。”
“金之俊府上地小姐?”钮祜禄氏动动身子。睁开眼睛。“哪一个?”
金之俊膝下共有三位待字闺中地孙女。秋香拣起左手边地扇子。一下一下为她扇去凉风。“是二小姐。”
“我估摸着也只有她了。”钮祜禄氏点点头。眉间却是微微拢起。
“还有一户人家,是……”
“嗯?”钮祜禄氏皱眉道:“怎么了,吞吞吐吐地,说俐索点。”
秋香赶紧低头赔个不是,“听说是太医陈浩的家属,奴婢还听小师傅告知,是一位奶奶领着一个十岁出头的男孩儿,奴婢猜、”她小心打量着自家福晋的脸色,“奴婢猜,那个男孩儿,可能就是大家都在传的那位。”
钮祜禄氏坐起身,略一沉吟,吩咐道:“你去隔壁问问,显懿亲王府上的太福晋歇下没有,若是得空儿,请她过来坐会儿。”
“太福晋没歇下,刚刚往后边地林子里去了,说是去散步。”
没有大中午顶着大太阳下山的道理,不是不可以,是太过辛苦。没有法子那便说不了,只得如此,既然寺里提供了方便,袁珍珠就决定饭后在寺里歇晌。
奉上香油钱,为儿子求下一个护身符,嘱他贴身放好,不可稍离。住持拉着陈旭日谈了好一会儿话,袁珍珠在一旁,瞧着儿子有问有答,言之有物,彬彬有礼,心里边只觉得很是快慰。
告辞出来,母子俩不欲闷在房里,左右也不觉得困,且喜屋后那片修剪地整齐有序的绿色山林,在小师傅地指引下,出了后院小门,往林子里散步消食。
“呆会儿阳光不那么热了,咱们就动身,今儿晚上在家里吃晚饭,希望你爹也能回来,一家人吃顿团圆饭,你也在家里睡一晚。”袁珍珠瞅着走在自个儿身边的儿子,不由得语带抱怨道:“明儿一早又得去新月那儿,下午回南苑,这时间赶地,一家人聚一块儿都是件难成事。”
这一两年光景罢了。往后儿子年长些,宫里边住,还不是得住回家里去?到时候少不了要天天麻烦您为儿子操心。”
陈旭日安慰道:“时间过的多快呀,冬天到春天,再到夏天,就像是眨吧眼的工夫。”
“话是这么说没错,我呀,只怕你要做的事越来越多,倒是疏忽了与家人相处的时间。你弟弟慢慢大了,要是你像去年一样在家里,两兄弟一块处着做个伴儿,亲亲热热的多好,打小相处着,将来才不致于生疏……”
“不会的,我和小钰是亲兄弟,骨肉至亲,一辈子都是最亲密的家人,您不用操心这些,儿子一定会做个好哥哥。”
“这我跟你爹倒不担心,光是瞅着你对那些个买来的孩子都那样好了,将来怎么样都不致于错待了自个儿的亲兄弟。”袁珍珠说着,话头一转:“前几天,你董爷爷来家,说话时提到他有一个本家侄女,比你大了一岁,还没有许人家。再有两天,你董爷爷做过日,邀了你爹跟我过府吃酒,到时候我趁机相看相看,要是真如你董爷爷夸的样样都好,娘可要给你做主了。”
“娘!”
袁珍珠拍拍他的手,自顾自道:“娘的眼光错不了,这娶妻娶贤,要紧的是性子好。那姑娘家家境殷实,几代都是书香传家,与咱家倒也般配。
你自己争气,也不需要存着沾妻家的光,有个好媳妇是正经……我这回可是先给你打招呼了,要是两下里同意,你可不许再像上回那样任性……”
陈旭日无奈的拍拍额头,无力的叫道:“娘,儿子才十岁,您不这么着急不行吗?要与儿子过一辈子的人,这事咱们要慎重,不必急着做决定好不好?求您了!”
“这好姑娘遇到了是缘份,要早点订下来,没得到时候你想娶了,就定准有好姑娘等着你?只是订亲,又不是催着你现在成家。娘的眼光你不相信?这好人家的女儿都养在深闺里,娶亲前怎么样你是看不到的,人家能答应娘先见见,已经是天大的面子了……”
陈旭日不知如何才能让母亲理解他的心思,袁珍珠在这事上的固执,真是出乎他意料之外。
他也是男人,生理上力有未逮,心理上实实在在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也会欣赏女人,无论是从内涵上,从外表上。
无可否认,长的漂亮的女人总是容易引他多关注两眼。
他其实最欣赏静妃和董鄂妃这个年龄段的女人,漂亮,非常的漂亮,又足够成熟,散发出浓浓的女人味,处于女人一生中最好的年龄。
陈旭日并不是真的那么心如止水,枯井不生波。
他只是觉得自己还不应该把心思用在女人身上,十岁就开始琢磨这个,实在太早了。然而母亲再三提面命,谈的都是要早点给他定下亲事,总是担心上面给他指下来一个满人媳妇。
唠叨的多了,陈旭日也不能一点不往心里去。
这年代,结婚普遍早,男子十二三岁成亲的大有人在,十三岁就做了父亲的也不是啥稀罕事,不像他生活的那个年代,谁家有个十二三岁的小父亲小母亲,是件值得上新闻让人大谈特谈稀奇的不得了。
他只是没有办法想像自己未来那一半的具体情况,真的是想不出来。不过陈旭日从来就不是个跟自己叫劲的男人,就劝自己:年龄小一些也好,嫁过来么,读书习字,培养一些好的习惯也还来得及。
他退了一步,说出自己的底线:“娘,这样吧,您看这样成不成,订亲的事先不着急,有哪些好姑娘您慢慢考虑着,等过了年,儿子又长了一岁,咱再说这个,行吧?现在七月中了,您至少再容儿子半年时间考虑。”无论如何,且先推了眼下这档子事再说,争取到一点时间,大不了,嗯,大不了那什么……唉,到时候再说吧,车到山前必有路!
“你说你这孩子,拖上半年能……”袁珍珠突然住了嘴,侧耳听了听,“有人弹琴吗?”
琴声悠扬,极之动听,袁珍珠对音律还算精通,少女时常以弹琴打发时间,听了一会儿,赞声道:“弹的真好!”
陈旭日也听到了,指着左前方道:“在前边,要过去看看吗?”
顺着林间的小路往前走,拐了两个弯,前面出现一个凉亭,亭子里一位白衣的汉人打扮的女孩,
第三卷 咫尺天涯 第二十一章 金真儿
之俊自多尔衮率兵南下占了北京起,就降了满清,虽却与同时降清的汉臣有所不同,是个有心人。发其人行事缜密,满腹经纶,单从那的“十不从”,又叫“十不降”的创议,就可管中窥豹,略知二了。
金真儿甫出生,母亲即难产过世,三岁上失了父亲,就被带到金之俊身边,由他亲自付起教养之责。
这在金家是一个特例。
一者,她是女孩儿,负起家族传承的长孙嫡孙尚且得不到这份荣幸,二者,她是庶出,上面有一个比她年长两岁的嫡女。
数代经营的世家与小门小户同,规矩大,在金家这样的汉人世家眼里,是很究嫡庶之别的。
因此这事在金,曾经引起不小的争议。不过,金之俊在家里是很有权威的一家之主,他做的决定,底下的儿子媳妇及孙子辈等,纵有再多的不,也只有从命的份。
一晃九年过去了,时间证了金之俊的眼光。刚满十二岁的金真儿,不但人长的越来越俏丽,博学多才之名,在京里的贵妇***里也是尽人皆知。
所谓“女子无便是德”,许多养在深闺的官家小姐,家人或者在妇德女红上有所培养,然而并不使人教她们读书识字。金真儿不然,她三岁上即开始提笔学字,诵书背诗,琴棋书画,皆有涉猎,尤其精于抚琴。
金真儿喜欢音乐,全身心沉浸在曲里,能让她忘掉所有的不快乐。
父母都葬在江南,恰逢七五日,金真儿禀过祖父,来庙里为父母上香祈福。
饭罢后面林子里散心。她也是难得出门一游。对着满目青山秀。树木婆娑。刚从寺里踏出。思及暮鼓晨钟。心里不由得涌上滚滚零乱思绪。人生百年事。蜉蝣一场空。纵千古写风流。也不过是长歌一曲终散场。
一时动念。特地走地远一些。在林间一处为歇脚小憩而布置地亭子里抚琴自娱。
琴声引来了袁珍珠和陈旭日母子。
陈旭日认不得她。金真儿却认得他。十几天前。陈旭日拜访金之俊时。她在后堂见过。这时看他陪在一位二十七八岁地女人身边。稍一沉吟。大概能猜出对方身份。
袁珍珠缓步走近亭子。她已经盈盈起立。欠身行礼道:“金真儿给夫人问好。”
袁珍珠侧身略避了避。基本上能到后院这块暂歇地女眷。都有着一定地背景。光看这姑娘予人地感觉。就知道不是蓬门小户能教养出来地。必是城里哪位官家小姐。“姑娘客气了。刚刚听到琴声响起。循声而来。是我们失礼。冒然过来。打扰了姑娘雅兴。不敢当姑娘地礼。”心里却是十分喜欢这姑娘地温文知礼。皮相地美丽是一方面。性子这般温婉大方。一点没有官家千金地倨傲。甚是难得。
陈旭日虽不认得金真儿,却认得侍立一旁的青衣老者。
这位五十上下的老人,姓阮,名叫金山,他在金之俊身边见过几回。偶尔听人说起过,这阮金山看着不芶严笑,容貌并无十分出奇之处,却实实在在有着深不可测地好身手,据说早年间是深得少林真传的俗家弟子。后因金之俊有恩于他,遂自愿跟在身边效力,深得金之俊的信任。
“旭日见过阮伯伯!”
陈旭日恭恭敬敬给老人行过礼,他非常佩服有真功夫的人,嗯,心里也存着深深的好奇,不知这位功夫到底如何个深厚法。
阮金山既是金之俊身边得用的,这小姑娘又自报家门姓金,“旭日见过这位姐姐。”呃,上回在金家听过琴声,领路地下人说是二小姐所奏,他便据此猜测试探道:“姐姐莫不是金家的?”
袁珍珠不满的横了儿子一眼:什么姐姐妹妹地,哪有一照面三不管的就直接喊人家姑娘做姐姐的?轻薄无行!一边又奇道:“怎么,你们认得?”
陈旭日回了一个无辜的表情。心里嘀咕道:“不叫姐姐,又要怎么称呼?小姐,还是姑娘?感觉比姐姐叫着还别扭。”
阮金山拱手道:“夫人安好,阮某有礼了。我们是金之俊金大人府上地,金大人和令郎经常有机会切磋学问,咱们见过,”一指金真儿道:“这位是我家大人的孙女,行二,闺名真儿。”
既是认得的,两下里便重新见过礼,坐下说话,态度上亲切多。
“旭日在家给我说过,他常得金大人指点,于学问上自觉获益良多,”征得对方同意,私下里以“老师”称呼于他,这一节上袁珍珠是十分感恩的,“我们做父母的,总念着金大人的好,真是
怎么谢他。金小姐回家时,烦请转告金大人,谢谢他”
“伯母别客气,您是长辈,唤我真儿就好。”金真儿微笑道:“爷爷给真儿说过,陈公子人聪明,学什么都特别快,而且举一反三,爷爷很高兴能有这么一位好学生……”
袁珍珠近距离看着坐在身边的女孩儿,真是越看越喜欢。举手投足间一派地落落大方,一股内秀含而不露,蕴而不发,又透着一种北方女儿很少见的温婉味道,那是江南女儿特有地柔如水的灵气。
她在京城住了这么些年,平素虽少交际,总是多多少少能听到一些传闻,其中就有关于这位姑娘地消息。
金家的二小姐,之所以名声广为人知,不单单是因为金之俊的关系,也单单是因为她的博学多才,还因了一个人——董鄂妃。
金真儿与董鄂是表姐妹,她们母亲是嫡亲的姐妹俩,出自江南个世家。
当初,董鄂妃的母亲携小自江南往山东济南探亲,正赶上清军攻占济南,兵慌马乱的,姐妹俩落于清军之手。
后来,经过一波折,姐姐嫁了鄂硕为妻。落于满人之手,不但不自尽以全名分,反倒嫁与满人为妻,这件事被江南各世家不耻。由此耽误了妹妹的婚事,使得妹妹被早有婚姻之约的夫家退婚,蹉好些年,中间又经了一些波折,因缘际会下,才嫁给金之俊的长子为妾。
因为自己,累的小妹不幸,董鄂妃母亲在世时念及此,每每喟然长叹,自觉愧对妹妹。曾反复叮嘱女儿,将来倘使方便,务必要照应姨母留下的孤女。
这些年,逢年过年,董鄂妃好自己出面,却都不忘托言娘家,使人送一份礼物给这位表妹。
董鄂在金真儿这个年纪,也是小有才名的才女,如今她得天子独宠,金真儿渐渐长大了,便有好事的外人时时拿这对表姐妹做比较,使得金真儿名声愈发为人熟知。
“真儿既唤我一声伯母,们也别客套来客套去的,”袁珍珠指着儿子道:“小孩子家家的,什么公子不公子的,你只管叫他旭日就好。”
金真儿笑笑,冲陈旭日微微颌首,然而并不开口唤他名字。
陈旭日隔了几步站着,没有落座。虽是不以为意,但是入乡要随俗,所谓七岁不同席,还是要讲一点男女之防的。
袁珍珠与金真儿就开始说一些关于抚琴的话题,她俩个互相交流,有来有往,扯到双方感兴趣的地方,却是越谈越投热络。
阮金山不是个喜欢说话的,陈旭日便负手而立,眼睛望向四周的风景,时不时瞥两眼金真儿。
这姑娘是他目前所见,最是名副其实的大家闺秀,那种范儿,那种气质,真的是书香门第一小薰陶且自己也争气才能培养出来的,更难得有一股仿佛与自然相协调的清灵之气。望之,给人的感觉不是惊艳,不是漂亮,而是舒服。
钮禄氏领着秋香和紫蔻
PS:不好意思,没写完,附一段充字数的,我现在补。。
紫蔻来信给陈旭日:江南的风景和京师大不一样,最简单常见的风和雨,给我的感觉也同。
我曾经很想很想离开京城,那个地方,发生太多事,我很难让自己喜欢它。父亲在关外成长,我也曾梦想过,梦想那些黑山白水,该是一种多么不一样的景致,是不是只有在那个艰难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男人,才有雄鹰一样的强悍,有一种君临大地般的厚实。
我此生最大的遗憾,不是没有机会见到父亲,而是他甚至都不知道有我这个女儿。父亲一生子嗣艰难,如果他知道我的存在有多好……每每想到这点,我都没有办法原谅那个我该叫做母亲的女人……
终于离开京城了,换了环境,到了江南,我反而想念起京师,偶尔夜里睡不着,一个人披衣起来,到院子里散步。四周静悄悄的,从前的人和事,就特别容易想起来……
紫蔻在姐姐坟前,发誓要为她报仇:姐姐,不管你几世投生,投生何处,我都要你好好记得,妹妹我因为痛恨你的软弱和放弃而打过你一巴掌;要你记得如果不坚强就会被人剥夺生存的权利;要你记得咬碎了牙往肚里吞,打断了臂往袖里藏,再痛苦也不能示弱;要你记得被人再欺负也要强笑,笑着卧薪尝胆,笑着死灰复燃,笑着卷土重来,笑着打得他永不翻身。
第三卷 咫尺天涯 第二十二章 为女儿,吴克善求孝庄
蔻一边往前走,留心注意附近有没有要找的人,一着自个儿的事。
在巽亲王府上,一晃做了一月有余,前几天领了月例钱。姐姐那份儿也拿了给她,紫蔻打算抽个空去瞧瞧母亲,把钱给母亲送去,顺便买些瓜果菜肉,好生给母亲做顿饭。
每到吃饭时,她常惦记着母亲那边,一辈子只会苦着自个儿的母亲,向来舍不得在吃食上花钱,总是能省一点儿是一点儿。记得母亲领着姐俩儿过日子,最困难那会儿,母亲每天到山上挖野菜,回来加了水熬一锅,洒上一点米粒,把稠的菜粥给姐妹俩吃,自个儿吃那剩下的一点稀汤寡水,明明人都瘦脱了形,还总是笑着说自个儿不饿,已经吃过了,吃饱了……
因为自己,害母亲吃了很多苦,还有姐姐——
紫蔻不自觉的摸摸自己的左胳膊,要不是那会儿自己贪嘴,爬到树上摘野果吃,不小心失足跌落,也不会因为付不出医药费,害得姐姐卖身为奴替自个儿医病。
穷人家的女儿,漂亮不是幸运,更像是一种罪过,姐姐年纪越长,出落的越是漂亮,不但引来府里丫头们暗暗嫉妒,也引来主人家的窥伺。
往常里,每次回家,姐姐总着称,自己过的好,吃的好喝的好一切都非常好,这些日子,耳闻目睹,紫蔻才知道姐姐过的有多么“好”。
明明是身由己被主人害了清白,还要承受身边人的冷嘲热讽,不过是一个主人偶尔起了逗弄之心的丫头,不顺心时肆意斥喝的迁怒对象。前些天,她偶尔撞见常阿不知为什么生气,规规矩矩送茶的姐姐,被他兜头连杯带茶摔到身上,那是滚烫的茶水,夏天的衣掌那么薄,她身上该多难受?可是还要立即跪下来请罪……
一想起这些,紫蔻胸口就憋闷的厉,喘不上气来的难受。她扶住旁边一棵树,接连做了几个深呼吸,平复心头翻卷着地无奈、无力、愤恨,定了定神,才接着往前走。
光虽然炽热,被头顶上重重树叶过滤后,树下只余荫凉。
伯奇福晋不耐酷热。府在郊外有个占地颇广。专门用以避暑地庄子。今年偏偏赶上皇太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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