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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皇朝:弄权四小姐-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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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劫!(2)
傅雅轩眼睛瞪得大大的,惊讶地道:“回哪里去?”
“回去睡觉呀,不然,咱回去再赌一把。”路秋红的眉毛又飞舞了起来。
傅雅轩连忙拉住她,道:“你还赌,赌死你呀,亏我在那里傻傻等到几个时辰,从白天待到黑夜,就等到你的一句‘回去’。”
路秋红双手抱胸,挑起眉毛道:“那你想怎么样?”
“至少,得请我大吃一顿嘛。”
“没问题,保证你吃得饱饱的。”出乎意料之外,路秋红竟然答应得十分爽快。
更出乎意料的是,路秋红竟然一个小摊子上,小摊子的桌上,在灯光下发着油光,十几只绿头苍蝇,围着那装满卤菜的大盘子飞来飞去。
这种地方,在平时,就算用八人大轿来抬,傅雅轩都不会来的,但现在,她的肚子让她没有选择的权利。
而这样的地方,居然还有很多客人,他们大口吃着东西,大口喝着酒,喝得脸红红的,笑得极大声。
“你说请我吃好吃的,就是……这些?”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眼珠好像随时要掉下来。
路秋红已经找了个空桌子,在旁边坐下,嘻嘻笑道:“没错啊。伙计,给我把那边盘子的卤菜,各切些来,再来碟椒盐鸭头,一盘牛杂,再来两碗浓香牛肉面。”
店伙连连点头,在离开前,又问道:“要不要来壶酒,咱这有上好的竹叶青。”
“那就来一壶酒。”
少时,食物就全上桌了,傅雅轩连说话的份都没有。
路秋红大口吃面,吃的时候声音特别响,跟旁边所有的食客一样,傅雅轩端坐着,静静地看着她,在这种地方,面对着这种人,哪怕是山珍海味,她都已倒尽了胃口。
路秋红喝了一口酒,将手中的食物冲进肚子里去,这才发现傅雅轩面前的面还没动过,脸略沉,问道:“怎么不吃?你怕有毒?”
傅雅轩摇摇头,十分抗拒这种食物,但肚子却不争气,咕咕地响了起来。
“吃吧,不会死人的。”路秋红拉起她的手,把筷子放进她手里。
终究是抵抗不过肚子的□□,傅雅轩执起筷子,夹起面条浅尝了一口,这不吃还好,一吃就停不了口了,虽然这里的卫生欠佳,但食物真是一流,这面够爽滑,汤够浓,牛肉卤得够入味,真是比她平时在王府吃的山珍海味别有一番风味。
路秋红只是淡淡地看了她一眼,眼前这个女人,每个动作都是那么优雅,虽然穿着破烂,但身上自然而然地流露着一股贵气,她跟自己,是不属于同一个世界的人。
她脑里突然闪过了一个奇怪的想法,她想把傅雅轩变成一个跟自己一样无拘无束、快乐自在的小女人。
傅雅轩被路秋红劝了几杯酒,这竹叶青带着甘甜芳口,入口香醇,喝了几杯,感觉飘飘然的。
路秋红也喝了不少,脸红红的,在傻傻的笑。
今天她特别的开心,因为她的钱袋鼓鼓的。
打劫!(3)
两人吃饱后,路秋红大喊道:“伙计,结账,多少钱?”
“姑娘,一共是三两银。”
路秋红从银袋里取出三两银,丢给店伙,店伙看着她那鼓鼓的钱袋,眼睛瞪得大大的。
“看什么看,小心本姑娘把你的眼珠挖出来。”路秋红狠瞪了他一眼,拉着傅雅轩就走。
傅雅轩跟着她走,走着走着,就走到了街的尽头,傅雅轩停在那里不愿再走,问道:“前面已经客栈了,你要去哪里?”
“谁说我要去客栈了。”路秋红回眸一笑。
傅雅轩露出惊讶之色,道:“你不会还打算回到那个破房子去过夜吧?”
路秋红笑道:“我正有这个打算,这么久都住了,为什么现在不能住?”
傅雅轩的脑子有点转不过来,道:“可是……可是你不是有钱了嘛,那么多钱,你为何还要委屈自己?”
“我这钱每一分都是有汗水的,有钱就可以乱花了吗?刚才吃的那一顿,我到现在还心疼呢。”不只是心疼,吃下去连胃都觉得疼。
“你要是找到你的大官人情郎,你以后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了,这点钱又算不了什么。”
“那可不一样。别罗嗦,要么,你跟我走,要么,你自己留在这里。”
傅雅轩沮丧着脸道:“你觉得我现在还有选择吗?”
月黑风高,两人走在荒野的山路上,突然,跳出几个黑衣人将她们包围,其中为首的一个大喊道:“打劫,把身上的钱拿出来。”
路秋红和傅雅轩吓得抱成一团,颤抖得如秋风中的枯叶。
为首的那人晃着雪亮的大刀,呲着白森森的牙道:“再说一次,把钱交出来。”
路秋红双腿直发软,颤声道:“我……我们没有钱的,我们从江南一直行乞过来,大爷,你做好心放我们一马吧。”
“嘿嘿嘿,你瞒得了别人,瞒不过我们哥们,不瞒你说,我们哥们在赌坊一直跟着你们到这里来,你们赢了这么多,总得分我们一点甜头。”
这下可完了,刚才舍不得花,现在却要拱手送给别人,路秋红爱财如命,死也不甘心这样白白把好不容易赢来的银两送人。
傅雅轩心里暗数了一下,黑衣人一共有七个,个个高大壮实,就算她和路秋红都会武功,也未必能以二敌七全身而退。
她轻轻地撞了一下路秋红的背,压低声音道:“你要钱还是要命?”
“没有钱就没有命,我宁愿要钱。”路秋红死死地抱着钱袋,哪怕是同归于尽。
黑衣人露出了色眯眯的笑容,大笑道:“既然是这样,钱我们要了,人也要,今天谁也逃不掉。”
“大爷,我没有钱的,你可不可以放了我?”傅雅轩很识事务地哀求。
路秋红冷瞪了她一眼道:“叛徒,你怎么可以这样?”
傅雅轩冷冷反驳道:“你要死,我总不能也陪你一起死吧?”
“两个都给我闭嘴!只要你们好好侍候大爷我们,我们就留你一条小命。”黑衣人已经不满足对金钱的渴望,更觊觎两个大美人的美色。
几个黑衣人大笑起来,向两人围了过来,傅雅轩和路秋红完全被包围住,没有任何的退路,除非她们能飞上天,又或者,她们有钻地的功夫。
“你……你们别乱来……”路秋红吓得连话都吐字不清了。
冷不防地,傅雅轩突然抢过路秋红手里的银两,洒向空中,只听见哗啦啦一声巨响,数十锭银子从天空中洒下。
虽在黑夜之中,这许多银子仍是灿烂生光,耀人眼目,那几条黑衣大汉骤见这许多银子,竟不觉呆了,而路秋红亦呆在那里。
傅雅轩一脚踹开一个黑衣人,拉着路秋红突出重围,喊道:“快跑。”
黑衣人回过神来,都抢着去拾地上的银两,抢着抢着,打成一团。
为首的黑衣人却比别的黑衣人冷静,他大喝道:“你们别抢了,这些钱迟早都是我们的,那两个女人要跑了,快追。”
傅雅轩拖着路秋红,一直往山上跑,后面几个黑衣人飞快追来,她跑得更快了。
路秋红突然甩开她的手,往回跑,傅雅轩及时拖住她,大喊道:“他们快追不了,快跑。”
她挣扎着要甩开傅雅轩的钳制,大声道:“不要拉我,我要回去,我要回去拿回属于我的钱。”
“钱可以以后再赚,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现在说什么,路秋红已经听不进去,两个人打成一团,很快就被追上来的黑衣人包围起来,然后,男人女人,打成一片。
为首的黑衣人大声道:“这两个妞长得不错,留住她们的命。”
傅雅轩大怒,使出了她生平所学的绝技,连环踢出两脚,将一个黑衣人踢倒,并夺过他手里的剑,唰唰的几下,刀光闪动处,几个黑衣人身上均都已挂了彩,一步步往后退,谁也不敢再轻举妄动。
一旁的路秋红已经喝起彩来,大喊道:“原来你的武功这么厉害,早说嘛,咱们就不用怕他们了。来吧来吧,再来多十个,我们也不怕。”
她嚣张地向黑衣人们叫嚣。
“大家小心,这个女的很厉害。”为首的黑衣人是见过世面的,认得傅雅轩的武功套路,更知道这武功的厉害。
但就在这时,傅雅轩并没有乖胜追击,反而挟起路秋红,往树林里逃了去。
黑衣人伤痕累累,没敢再追。
树林里,路秋红挣开傅雅轩,不满地大声道:“你为什么要拉着我,你为什么不把那些坏人打到趴下,现在就回去把银两……”
再也忍受不了她的吱吱喳喳,傅雅轩干脆点了她的睡穴,然后将她放在肩上扛着走。
她要的就是钱!(1)
清晨。
鸟儿啾啾地唱着晨歌,傅雅轩还在甜梦中,梦中,她微微地笑了。
路秋红死死地瞪着她,看到她在笑,更气了,咬牙切齿地一边刮她耳光,一边骂道:“叫你睡,叫你睡得这么甜。”
傅雅轩终于醒了,缓缓地睁开惺忪的美眸,看见路秋红,微笑道:“早安。”
路秋红恼恨地爆粗口:“安你个头。”
傅雅轩打了一个大呵欠,她正要站起来,觉得似乎在一点不对劲,这才发现,自己全身被草绳绑了起来,动弹不得。
“路秋红,你干什么?你放开我。”她惊讶地大喊起来。
“哼哼,想不到你也会有这么一天吧?”路秋红居高临下地鄙睨着她,笑得洋洋得意。
“我救了你,你竟然恩将仇报?你还有没有人性,天理何在?”傅雅轩简直气疯了。
“谁让你救我了,我要的是钱,钱啊!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还活着干什么?”路秋红恼羞成怒,将旁边的锅盘灶一脚踹烂泄愤。
“你还这么年轻,想赚钱还有很多的机会,可是如果你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傅雅轩语重深长地劝道。
“你知道什么,像你这种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根本不会懂我们这些穷人过的是什么日子。我以前都是饿一顿饱一顿,有时候两天都乞不到一个馒头。那袋钱是我一辈子拥有过的最多的钱,就算让我抱着那些钱去死,我也愿意了。没有钱,我活着有什么意义?”
她说了长长的一段话,怒气也全都变成了沮丧,无力地坐下,茫然地望着前方。
无论是在古瑶出生的那个时空,还是穿越到这个时空,她的出身都极好,就连嫁的男人,都是个有钱有势的王爷,她的一生,似乎从来为金钱烦恼过。
没有钱是什么感觉,她真的无法体会,现在,她甚至没有了任何目标,放逐自己,不知道自己为何而活。
如果说,这个世界还有她放不下的东西,那就是小柔了,她可怜的孩子,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盈雪,盈霜,小柔就拜托你们了,你们可一定要好好地帮我照顾她呀。
路秋红十指插入凌乱的发间,继续发牢骚说:“哎,吃饱上一餐,不知道下一餐在哪里,盘缠没了,怎么去找我的牛牛?”
然后,又是一声悲凄的叹息。
傅雅轩扬扬脸,浅笑道:“你放了我,我答应一定帮你找到你的那头牛。”
路秋红很严肃地纠正道:“他不是‘那头牛’,是牛牛哥。”
现在说什么,傅雅轩都得妥协:“好好好,是牛牛哥。你放了我。”
“你说放就放,你说找就找,你以为我那么笨,相信你的话?”
“你现在只有一条路,就是相信我的话。”傅雅轩非常自信地说。
哎……路秋红无言以对,只能化作一声叹息。
……
这天,王府里传出了鞭炮声,以及久违的笑声。
一群人聚到了盈雪和盈霜的房间,像过节一样热闹。
她要的就是钱!(2)
“今天真是值得庆贺,大家干杯。”
“可惜盈雪和盈霜不能喝酒。”
“那我们姐妹俩就以茶代酒敬大家一杯。”
水莲连忙给盈雪和盈霜倒茶,盈雪和盈霜行动不便,只能在□□喝这一杯了。
大家为什么这么高兴?
只因以后都不用再看见一个讨厌的人,大家不用再过那些担惊受怕的日子。
舞蝶郡主终于走了,他们怎么能不高高兴兴地喝一杯庆祝呢。
高兴之余,盈雪也没忘记小柔公主,问道:“水莲姐,公主现在怎么样了?”
“公主现在好多了,王爷每天都有去看她,玩她玩,她现在跟王爷不知道多亲。我刚刚才看过小柔,她睡得好香,王爷在那里,我才过来的。”
“大家喝酒,喝酒,庆祝我们的苦难日子过去了。”
大家尽情地喝酒,举杯尽庆,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幽幽叹道:“要是王妃在就好了。”
顿时,屋里寂静一片,大家都缓缓放下手里的杯子。
原来,大家都想念着有王妃的日子,只是大家都不敢提起罢了,一旦提起,那浓浓的想念,就像潮水一般凶猛地涌来。
突然,一个声音从屋外传来,打破了屋里的沉默。
“都在这里干什么?都没事情做了吗?”
大家齐刷刷地往门外看去,一个紫色的窈窕倩影伫立在门口,来人,竟然是舞蝶。
“我这是在做梦吗?”盈雪不停地搓揉着眼睛,谁来告诉她,这只是她的幻觉啊。
有人狠狠地掐了一下她的水臂,她尖叫起来,挣开她的手大喊道:“会痛!”
水莲回应道:“会痛就不是梦了。”
“你们还傻呆呆地愣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点去干活?”舞蝶用命令的口吻说。
“都在这里干什么?”一个醇厚的男声从外面缓缓传来。
“王爷!”
一见到崔墨耀前来,所有人都突然跪了下来,大气都不敢喘。
舞蝶用娇柔的声音道:“王爷,这些下人得好好管管,不然成何体统?”
“蝶儿,你怎么在这里?”看到舞蝶,崔墨耀惊呼出声。
“我早就说过了,我不会走的。”
两人之间对话,却有一大群人看着,崔墨耀的横目冷扫了屋里一眼,大声道:“你们还都愣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去干活?”
“是。”众人一哄而散。
“你跟我来。”崔墨耀拉着舞蝶的手就走。
表哥第一次主动握自己的手,舞蝶心里甜滋滋的。
走到了门口,舞蝶急急问:“表哥,你要带我去哪里?”
崔墨耀淡淡地道:“送你回去,你可别再胡闹了。”
舞蝶甩开他的手,望着他哀求道:“表哥,我已经知道错了,你别送我回去好不好?一旦我回去了,就再也没有自由了。”
“蝶儿,我始终认为女子得有女子的样子,你懂吗?”
“我懂,女子就应该三从四德,除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个,我什么都可以做得到,我现在比以前淑女多了,你没感觉到吗?”说着说着,泪水就涌了出来。
她要的就是钱!(3)
崔墨耀最不能看见泪水,一看见女人的泪水的便心软,他不耐烦地挥挥手道:“好了好了,别哭了。”
“表哥,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不应该打你的丫头,我去给她们,求她们原谅好了。”
见她诚心改过,崔墨耀也不忍再责备,便道:“算了算了,要你郡主给她们道歉,她们也受不起,你爱留就留吧,别哭哭啼啼的,回头给舅舅写封信送过去,让他老人家别担心。”
“我出来时,已经给他们留过信了。”她根本就没打算离开王府,所以早作的准备。
“我有事出去一趟,你在府里好好呆着。”
“府里就交给我行了,你放心去吧。”她感觉自己已经是王府的女主人了,站在门口与他挥别,那感觉就像妻子送丈夫出门,感觉真好。
她深情的目光令崔墨耀鸡皮疙瘩都起了,逃似的离开自己的家。
……
洛遥城那么大,要找一个没姓没名没地址的人,简直是大海捞针,连百万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
傅雅轩跟着路秋红四处打听,饥肠辘辘,脚也磨起了水泡,现在,连鞋底都磨穿了。
没钱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现在,如果有一堆热腾腾的面包,有一桶牛奶,那该多好。她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她现在的食量,大概能吃下一头牛。
好想念家的味道,这个时辰,她应该在细细地品着茗,吃着美味的茶点,还有丫环在一旁捶背,日子逍遥自在。
可是,她不能回去,那怕是穷死、饿死、病死,怎么死都好,她就是不回去,一想到崔墨耀,她就满腹愤怒,这么多年的夫妻,他竟然为了一个外人而不相信她的话,这样的男人,还有什么可留恋。
他现在,应该在跟舞蝶卿卿我我吧。
“喂,我好饿。”一个十分哀怨的声音从傅雅轩的耳畔响起,将她拉回了现实中。
“我也好饿。”傅雅轩抱着自己的肚子,肚子早就扁得前胸贴着后背了。
“我走不动了。”路秋红就地坐下,也不管这是热闹的市集街道。
“走不动就别走呗。”傅雅轩坐在她旁边,全然不顾淑女的形象。
本来,她是有武功的,走几天的路不成问题,但是肚子一饿,就什么武功都废了。
疲惫、饥饿,加上寒冷,路秋红立刻爆发了,她怒道:“都怪你,硬是拦着我,不然我去把钱拿回来,咱现在是吃香的,喝辣的,坐的是马车轿子,穿的是锦衣玉袍。现在可好了,我堂堂的女侠路秋红要饿死街头了,这不是千古笑话吗?”
“要是有那么容易死,这世界一天得死多少人。”傅雅轩不相信饿死这种说法。
“你还真没见过饿死的人?哎,很快你就知道有两个了。可怜我这一辈子都没享受过一天好的生活,难道我跟我的牛牛哥,真的无缘了吗?”仰首问苍天。
“胡说八道,人长着两只手,就绝不会饿死。”读过那么多年书,多少都在书本上刨过一些生存之道,怎么说她也是个大学生啊,在这里都是文盲的地方,找个文职的工作应该不难吧。
她要的就是钱!(4)
路秋红原本黯淡的眼睛一亮,眼珠子打转着,说:“你这话有理,有理,我们去向人‘借’一点来好了。”
傅雅轩微一迟疑,道:“借?你在洛遥城认识人吗?”
“谁说借钱要认识人了。你的武功这么好,再加上我的聪明机智,那咱们就是天下无双的劫富济贫的侠女了。”路秋红搓着手掌,蠢蠢欲动。
“是劫他人,济自己吧,这种事我可不做,打死也不做。”傅雅轩傲慢地仰着脸。
“饿死你你就会做了。”路秋红不屑地撇撇嘴。
嘿嘿嘿,这点心思都让她发现了,真是羞人啊。
“反正我是不会做的。”好歹她也是个王妃,怎么能做出偷鸡摸狗之事。
“行,只要你别阻止我就行了。”
路秋红的眼睛,已经转向市集上行走的人,三姑六婆、斯文书生、胡子大汉……看起来都不是好下手的对象,也有纨绔子弟,不过都带着两个以上武功高强的保镖,以她那点三脚猫的功夫,只怕连那人的身都近不了。
傅雅轩终于知道,一个人如果太饿了,自己的思想就不受控制了,闻到那食物随风飘散出来的香味,她疯狂地想着钱,她想要好多好多的钱。
以前,她以为自己跟路秋红不一样,原来人饿起来,都是一样的。
她的一双眼睛,负责看着市集的东面,只要有适合的目标,她们就会毫不留情地下手。
一个翩翩贵公子走入了傅雅轩的视线,他俊美的脸庞,此刻沉冷阴郁无比,好像别人欠了他十万九千七似的,然而傅雅轩一眼就认出他来了,他不是别人,正是他那应该千刀万剐的丈夫崔墨耀。
他看起心事重重,为什么呢?
他瘦了许多,又是因为什么?
总不会是因为她吧?不可能。大概是美人在怀,纵欲过度吧,人都说:最难消受美人恩嘛。
路秋红转过头,发现了傅雅轩正发呆,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忍不住惊叹,哇,美男耶,目瞪口呆,口水顺着嘴角流出来。
过了好一会,她尴尬地擦擦嘴角的口水,才发出傅雅轩比自己夸张多了,一直盯着那美男看。
“喂,你光看就能看饱了?”路秋红嫉妒地用手肘推了推旁边一直发呆的傅雅轩。
傅雅轩这才回过神来,突然俯到路秋红耳边,轻声道:“我已经找到目标了,就是那个穿白色衣服的男子。”
“我知道你看上他了,可是他好像很不好对付。”光是目测身高,那个男的就比自己高出一个头,她可不想在饿死之前,被别人打死。
“没关系,你只管下手,我保证你能脱身。”傅雅轩胸有成竹地说。
按照现代人的说法,夫妻的财产是共有的,崔墨耀身上的财产,有她傅雅轩的一半,所以她取些来花花,也是理所当然。
两个人咬耳朵商量了一会儿,虽然路秋红仍是信心不足,但在傅雅轩的大力保证,和肚子的□□下,容不得她再犹豫不决。
……
崔墨耀走在大街上,其实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是不在府里就好了。
府里,有太多和她的回忆,触景生情。
想出来喝两杯,却不知道该找谁喝,找谁倾诉。他生性孤僻,不善于跟别人交往,而且他是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亲王,跟他结交的人,无非都是想巴结他,所以更加寂寞。
一个人走在孤独的街头,漫无目的地走着,淡看身旁的繁华,习惯和陌生人擦肩也不惊慌,他不清心里爱与恨的迷茫,丢不掉记忆里甜与苦的过往,回忆是什么,说不清,看不明。
一个衣衫褛褴的少女轻轻地撞了崔墨耀一下,他感到自己的腰际被碰了一下,本来嘛,市集之中人挤人是很正常的,不过绝大多数的人见了崔墨耀不怒而威的神色都会自动避道而行,偏偏这少女低着头,八成是没感受到他的威严,竟欲从他身边挤过去。
等崔墨耀恍然自己丢了钱包的时候,猛地回过头去,那少女已没入了人群中,他连忙追了过去。
他并不太着急,以他的武功,想要追踪一个人,那个人一定逃不掉。
路秋红自以为得手,逃进了小巷子里,惦量着怀里的银两,这么多,应该有好几十两吧,呵呵,这回发了。
胜利的喜悦,已经把她偷东西的羞耻之心给淹没了。
就在这时,一只大掌扣住了她的纤腕,一个声音冷声道:“小朋友好快的身手。”
“你干什么?”路秋红吓得魂飞魄散,花容失色。
“拿来。”崔墨耀大喝。
这美男好凶啊,长得像菩萨,却原来是个阎罗王。
路秋红连忙护住自己的胸,颤声道:“我可是良家女子,你……你千万别乱来。”
崔墨耀冷笑,哼,以为这样,他就拿她没办法了,小看他了吧。
他一见你就追!(1)
突然,巷子的尽头,出现一个窈窕的身影,吸引了崔墨耀的目光,这个人,就算是化成灰,崔墨耀也是认得的,竟然是傅雅轩,他费尽千辛万苦找不到的傅雅轩。
不及多想,他甩开路秋红的手,追了上去,但追了两条巷子,人就消失在巷子的尽头不见了。
他大感上当,再回到原地的时候,那个少女小偷,早已走得无影无踪。
他呆在原地,感觉刚才的一切,像是做了一场梦一样,唯一能知道刚才那不是梦的,就是他的腰包不见了,这是不争的事实。
那个人,他虽然瞧不见她的正面,身体却和轩儿无二,只是,轩儿不可能穿得那样破破烂烂,更不可能跟那些三教九流混在一起。
是他看错了吧?是他太过思念,所以产生了幻觉。
钱没了,酒喝不成了,心也不在了,何妨走到哪算哪。
……
墙角下,路秋红不停地拍着胸口给自己压惊,那个美男冷峻的声音犹在耳边,她依然心有余悸。
一个声音冷冷地从后面响起:“喂,原来你在这里。”
妈呀,她吓了一跳,拔腿就跑。
一只手捉住了她的衣摆,笑道:“是我,你跑那么快干嘛?”
一听到是傅雅轩的声音,路秋红才松了一口气,回过头去,嗔怪道:“你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傅雅轩戏谑地笑道:“谁知道路女侠竟然是这么胆小的,早知道如此,我就不干了。”
路秋红鼓着腮抱怨道:“你还说风凉话,你知不知道刚才多危险,我差点就回不来了。”
傅雅轩轻描淡写地道:“那还不是靠我帮你脱身。”
路秋红炯炯有神的眼睛突然盯着傅雅轩,认真地问道:“你是不是认识刚才那个人,他一见到你就追。”
傅雅轩连忙否认道:“怎么可能嘛,我要认识这么有钱的人,还用得着流落街头吗?”
“说得也是。”
“他也许是看我长得漂亮,所以想追我。”
“哼哼,你长得漂亮?瞎了眼睛的人才会说你长得漂亮,在一个大美女面前,你夸自己漂亮,有没有点黄婆卖瓜的嫌疑?”
“你这就叫黄婆卖瓜了。”
“俺卖的不是瓜,卖的是漂亮、美丽、倾城倾国。”
傅雅轩笑到趴,道:“是啊,人家见到你,都得吐得不行,都死光了。”
路秋红噘起嘴,一本正经地问:“你能不能不损我?”
傅雅轩止住笑意,拍拍她的肩道:“好了,别卖乖了,拿银两出来,看看有多少。”
路秋红从怀里拿出钱袋,将银两倒在地上,原来不止有银子,还有金子,这次,她们发财了。
“把银两分了,一人一半。”傅雅轩提议。
“不行,我出力多,我做的是高危工作,我七你三。”
“我不同意,凭什么你七我三,应该五五平分。”
“既然大家意见不合,那就别分了,一起花好了。”
“那由我带在身上,我的武功好,我带着安全。”
他一见你就追!(2)
“凭什么你带着,如果没有我,会有这笔钱吗?当然是我带着……”
两人争议一番,似乎已经忘了肚子饿的事情。
……
反正这钱是两人的,所以挥霍起来,也不会特别心痛,要是自己的,当然就会心痛。
吃最贵的大餐,住最好的客栈,买最漂亮的衣服,两人终于过上了有钱人的生活。
“第一百零八户了。秋红,别找了吧,反正我们现在有钱了,也不用靠男人。”
被将军府的人赶出来,傅雅轩几乎累趴在门口,真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吃这个苦,受这份罪,放着好日子不过,跟着路秋红去找一个素不相识的人。
“当然不行,我这么辛苦来到洛遥城,就是为了找牛牛哥,怎么能随便放弃。”
“那找官府帮忙,去开封府报失好了。”
“官府怎么可能帮你找人,你脑袋秀逗了。”
“这也不行,哪也不行,我也累得不行了,我要回客栈休息一下。”
找没找到“那只牛”,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最好就是永远都找不到。
路秋红拉住她道:“你是猪啊,天天吃饱了就睡。不如我们找些乐子玩玩。”
“什么乐子?”
“你知道我没什么爱好的,就是……去赌两把。”
“我□□!十赌九输你没听过?”
“□□无效,说不定我就是那剩下的十分之一,陪我去嘛,我手痒。”
“你别忘了,这钱我也有份的。”
“现在钱在谁身上,就谁说了算,你要是不去,咱们就拆伙。”
“拆伙就拆伙。”傅雅轩一点都不怕威胁恐吓。
“不嘛,你陪我去嘛,就一次,一次好不好?”硬的不行,来软的,她就不信她刀枪不入。
傅雅轩被她八瓜鱼似的缠得不行,再加上她那令人鸡皮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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