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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第1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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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武元帝迎司马消难,与消难结为兄弟,情好甚笃,帝每以叔父礼事之。及平陈,消难至,特免死,配为乐户,二旬而免,犹以旧恩引见;寻卒于家。
庚戌,帝御广阳门宴将士,自门外夹道列布帛之积,达于南郭。班赐各有差,凡用三百余万段、故陈之境内,给复十年,余州免其年租赋。
乐安公元谐进曰:“陛下威德远被,臣前请以突厥可汗为候正,陈叔宝为令史,今可用臣言矣。”帝曰:“朕平陈国,本以除逆,非欲夸诞。公之所奏,殊非朕心。突厥不知山川,何能警候;叔宝昏醉,宁堪驱使!”谐默然而退。
辛酉,进杨素爵为越公,以其子玄感为仪同三司,玄奖为清河郡公;赐物万段,粟万石。命贺若弼登御坐,赐物八千段,加位上柱国,进爵宋公。仍各加赐金宝及陈叔宝妹为妾。
贺若弼、韩擒虎争功于帝前。弼曰:“臣在蒋山死战,破其锐卒,擒其骁将,震扬威武,遂平陈国;韩擒虎略不交陈,岂臣之比!”擒虎曰:“本奉明旨,令臣与弼同时合势以取伪都,弼乃敢先期,逢贼遂战,致令将士伤死甚多。臣以轻骑五百,兵不血刃,直取金陵,降任蛮奴,执陈叔宝,据其府库,倾其巢穴。弼至夕方扣北掖门,臣启关而纳之。斯乃救罪不暇,安得与臣相比!”帝曰:“二将俱为上勋。”于是进擒虎位上柱国,赐物八千段。有司劾擒虎放纵士卒,淫污陈宫;坐此不加爵邑。
加高颎上柱国,进爵齐公,赐物九千段。帝劳之曰:“公伐陈后,人言公反,朕已斩之。君臣道合,非青蝇所能间也。”帝从容命颎与贺若弼论平陈事,颎曰:“贺若弼先献十策,后于蒋山苦战破贼。臣文吏耳,焉敢与大将论功!”帝大笑,嘉其有让。
帝之伐陈也,使高颎问方略于上仪同三司李德林,以授晋王广;至是,帝赏其功,授柱国,封郡公,赏物三千段。已宣敕讫,或说高颎曰:“今归功于李德林,诸将必当愤惋,且后世观公有若虚行。”颎入言之,乃止。
以秦王俊为扬州总管四十四州诸军事,镇广陵。晋王广还并州。
晋王广之戮陈五佞也,未知都官尚书孔范、散骑常侍王瑳、王仪、御史中丞沈瓘之罪,故得免;及至长安,事并露,乙未,帝暴其过恶,投之边裔,以谢吴、越之人。瑳刻薄贪鄙,忌害才能;仪颂巧侧媚,献二女以求亲昵;瓘险惨苛酷,发言邪谄,故同罪焉。
帝给赐陈叔宝甚厚,数得引见,班同三品;每预宴,恐致伤心,为不奏吴音。后监守者奏言:“叔宝云,‘既无秩位,每预朝集,愿得一官号。’”帝曰:“叔宝全无心肝!”监者又言:“叔宝常醉,罕有醒时。”帝问:“饮酒几何?”对曰:“与其子弟日饮一石。”帝大惊,使节其酒,既而曰:“任其性;不尔,何以过日!”帝以陈氏子弟既多,恐其在京城为非,乃分置边州,给田业使为生,岁时赐衣服以安全之。
诏以陈尚书令江总为上开府仪同三司,仆射袁宪、骠骑萧摩诃、领军任忠皆为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吴兴姚察为秘书丞。上嘉袁宪雅操,下诏,以为江表称首,授昌州刺史。闻陈散骑常侍袁元友数直言于陈叔宝,擢拜主爵侍郎。谓群臣曰:“平陈之初,我悔不杀任蛮奴。受人荣禄,兼当重寄,不能横尸徇国,乃云无所用力,与弘演纳肝何其远也!”
帝见周罗睺,慰谕之,许以富贵。罗睺垂泣对曰:“臣荷陈氏厚遇,本朝沦亡,无节可纪。得免于死,陛下之赐也,何富贵之敢望!”贺若弼谓罗睺曰:“闻公郢、汉捉兵,即知扬州可得。王师利涉,果如所量。”罗睺曰:“若得与公周旋,胜负未可知也。”顷之,拜上仪同三司。先是,陈将羊翔来降,伐陈之役,使为向导,位至上开府仪同三司,班在罗睺上。韩擒虎于朝堂戏之曰:“不知机变,乃立在羊翔之下,能无愧乎!”罗睺曰:“昔在江南,久承令问,谓公天下节士;今日所言,殊非所望。”擒虎有愧色。
帝之责陈君臣也,陈叔文独欣然有得色。既而复上表自陈:“昔在巴州,已先送款,乞知此情,望异常例!”帝虽嫌其不忠,而欲怀柔江表,乃授叔文开府仪同三司,拜宜州刺史。
初,陈散骑常侍韦鼎聘于周,遇帝而异之,谓帝曰:“公当贵,贵则天下一家,岁一周天,老夫当委质于公。”及至德之初,鼎为大府卿,尽卖田宅,大匠卿毛彪问其故,鼎曰:“江东王气,尽于此矣!吾与尔当葬长安。”及陈平,上召鼎为上仪同三司。鼎,睿之孙也。
壬戌,诏曰:“今率土大同,含生遂性;太平之法,方可流行。凡我臣民,澡身浴德,家家自修,人人克念。兵可立威,不可不戢,刑可助化,不可专行。禁卫九重之余,镇守四方之外,戎旅军器,皆宜停罢。世路既夷,群方无事,武力之子,俱可学经;民间甲仗,悉皆除毁。颁告天下,咸悉此意。”
贺若弼撰其所画策上之,谓为《御授平陈七策》。帝弗省,曰:“公欲发扬我名,我不求名;公宜自载家传。”弼位望隆重,兄弟并封郡公,为刺史、列将,家之珍玩,不可胜计,婢妾曳罗绮者数百,时人荣之。其后突厥来朝,上谓之曰:“汝闻江南有陈国天子乎?”对曰:“闻之。”上命左右引突厥诣韩擒虎前曰:“此是执得陈国天子者。”擒虎厉色顾之,突厥惶恐,不敢仰视。
左卫将军庞晃等短高颎于上,上怒,皆黜之,亲礼逾密。因谓颎曰:“独孤公,犹镜也,每被磨莹,皎然益明。”初,颎父宾为独孤信僚佐,赐姓独孤氏,故上常呼为独孤而不名。
乐安公元谐,性豪侠,有气调。少与上同学,甚相爱,及即位,累历显仕。谐好排诋,不能取媚左右。与上柱国王谊善,谊诛,上稍疏忌之。或告谐与从父弟上开府仪同三司滂、临泽侯田鸾、上仪同三司祁绪等谋反,下有司案验,奏:“谐谋令祁绪勒党项兵断巴、蜀。又,谐尝与滂同谒上,谐私谓滂曰:‘我是主人,殿上者贼也。’因令滂望气,滂曰:‘彼云似蹲狗走鹿,不如我辈有福德云。’”上大怒,谐、滂、鸾、绪并伏诛。
闰月,己卯,以吏部尚书苏威为右仆射。六月,乙丑,以荆州总管杨素为纳言。
朝野皆请封禅,秋,七月,丙午,诏曰:“岂可命一将军除一小国,遐迩注意,便谓太平。以薄德而封名山,用虚言而干上帝,非朕攸闻。而今以后,言及封禅,宜即禁绝。”
左卫大将军广平王雄,贵宠特盛,与高颎、虞庆则、苏威称为四贵。雄宽容下士,朝野倾属,上恶其得众,阴忌之,不欲其典兵马;八月,壬戌,以雄为司空,实夺之权。雄既无职务,乃杜门不通宾客。
帝践祚之初,柱国沛公郑译请修正雅乐,诏太常卿牛弘、国子祭酒辛彦之、博士何妥等议之,积年不决。译言:“古乐十二律,旋相为宫,各用七声,世莫能通。”译因龟兹人苏祗婆善琵琶,始得其法,推演为十二均、八十四调,以校太乐所奏,例皆乖越。译又于七音之外更立一声,谓之应声,作书宣示朝廷。与邳公世子苏夔议累黍定律。
时人以音律久无通者,非译、夔一朝可定。帝素不悦学,而牛弘不精音律,何妥自耻宿儒反不逮译等,常欲沮坏其事,乃立议,非十二律旋相为宫及七调,竞为异议,各立朋党;或欲令各造乐,待成,择其善者而从之。妥恐乐成善恶易见,乃请帝张乐试之,先白帝去:“黄钟象人君之德。”及奏黄钟之调,帝曰:“滔滔和雅,甚与我心会。”妥因奏止用黄钟一宫,不假余律。帝悦,从之。
时又有乐工万宝常,妙达钟律。译等为黄钟调成,奏之,帝召问宝常,宝常曰:“此亡国之音也。”帝不悦。宝常请以水尺为律,以调乐器,上从之。宝常造诸乐器,其声率下郑译调二律,损益乐器,不可胜纪。其声雅淡,不为时人所好,太常善声者多排毁之。苏夔尤忌宝常,夔父威方用事,凡言乐者皆附之而短宝常,宝常乐竟为威所抑,寝不行。
及平陈,获宋、齐旧乐器,并江左乐工,帝令廷奏之,叹曰:“此华夏正声也。”乃调五音为五夏、二舞、登歌、房内等十四调,宾祭用之。仍诏太常置清商署以掌之。
时天下既壹,异代器物,皆集乐府。牛弘奏:“中国旧音多在江左。前克荆州得梁乐,今平蒋州又得陈乐。史传相承以为合古,请加修缉以备雅乐。其后魏之乐及后周所用,杂有边裔之声,皆不可用,请悉停之。”冬,十二月,诏弘与许善心、姚察及通直郎虞世基参定雅乐。世基,荔之子也。
己巳,以黄州总管周法尚为永州总管,安集岭南,给黄州兵三千五百人为帐内,陈桂州刺史钱季卿等皆诣法尚降。定州刺史吕子廓,据山洞,不受命,法尚击斩之。
以驾部侍郎狄道辛公义为岷州刺史。岷州俗畏疫,一人病疫,阖家避之,病者多死。公义命皆舆置己之听事,暑月,病人或至数百,厅廓皆满。公义设榻,昼夜处其间,以秩禄具医药,身自省问。病者既愈,乃召其亲戚谕之曰:“死生有命,岂能相染!若相染者,吾死久矣。”皆惭谢而去。其后人有病者,争就使君,其家亲戚固留养之,始相慈爱,风俗遂变。后迁并州刺史,下车,先至狱中露坐,亲自验问。十余日间,决遣咸尽,方还听事受领新讼。事皆立决;若有未尽,必须禁者,公义即宿听事,终不还邠。或谏曰:“公事有程,使君何自苦!”公义曰:“刺史无德,不能使民无讼,岂可禁人在狱而安寝于家乎!”罪人闻之,咸自款服。后有讼者,乡闾父老遽晓之曰:“此小事,何忍勤劳使君!”讼者多两让而止。
高祖文皇帝上之上开皇十年(庚戌,公元五九零年)
春,正月,乙未,以皇孙昭为河南王,楷为华阳王。昭,广之子也。
二月,上幸晋阳,命高颎居守。夏,四月,辛酉,至自晋阳。
成安文子李德林,恃其才望,论议好胜,同列多疾之;由是以佐命无功,十年不徙级。德林数与苏威异议,高颎常助威,奏德林狠戾,上多从威议。上赐德林庄店,使自择之,德林请逆人高阿那肱卫国县市店,上许之。及幸晋阳,店人诉称高氏强夺民田,于内造店赁之。苏威因奏德林诬罔。妄奏自入,司农卿李圆通等复助之曰:“此店收利如食千户,请计日追赃。”上自是益恶之。虞庆则等奉使关东巡省,还,皆奏称“乡正专理辞讼,党与爱憎,公行货贿,不便于民。”上令废之。德林曰:“兹事臣本以为不可,然置来始尔,复即停废,政令不一,朝成暮毁,深非帝王设法之义。臣望陛下自今群臣于律令辄欲改张,即以军法从事;不然者,纷纭未已。”上遂发怒,大诟云:“尔欲以我为王莽邪!”先是,德林称父为太尉咨议以取赠官,给事黄门侍郎猗氏陈茂等密奏:“德林父终于校书,妄称咨议。”上甚衔之。至是,上因数之曰:“公为内史,典朕机密,比不可豫计议者,以公不弘耳,宁自知乎!又罔冒取店,妄加父官,朕实忿之,而未能发,今当以一州相遣耳。”因出为湖州刺史。德林拜谢曰:“臣不敢复望内史令,请但预散参。”上不许,迁怀州刺史而卒。
李圆通,本上微时家奴,有器干;及为隋公,以圆通及陈茂为参佐,由是信任之。梁国之废也,上以梁太府卿柳庄为给事黄门侍郎。庄有识度,博学,善辞令,明习典故,雅达政事,上及高颎、苏威皆重之。与陈茂同僚,不能降意,茂谮之于上,上稍疏之,出为饶州刺史。
上性猜忌,不悦学,既任智以获大位,因以文法自矜,明察临下,恒令左右觇视内外,有过失则加以重罪。又患令史赃污,私使人以钱帛遗之,得犯立斩。每于殿庭棰人,一日之中,或至数四;尝怒问事挥楚不甚,即命斩之。尚书左仆射高颎、治书侍御史柳彧等谏,以为“朝堂非杀人之所,殿廷非决罚之地。”上不纳。颎等乃尽诣朝堂请罪,上顾谓领左右都督田元曰:“吾杖重乎?”元曰:“重。”帝问其状,元举手曰:“陛下杖大如指,捶人三十者,比常杖数百,故多死。”上不怿,乃令殿内去杖,欲有决罚,各付所由。后楚州行参军李君才上言:“上宠高颎过甚。”上大怒,命杖之,而殿内无杖,遂以马鞭捶杀之,自是殿内复置杖。未几,怒甚,又于殿廷杀人;兵部侍郎冯基固谏,上不从,竟于殿廷杀之。上亦寻悔,宣慰冯基,而怒群臣之不谏者。
五月,乙未,诏曰:“魏末丧乱,军人权置坊府,南征北伐,居处无定,家无完堵,地罕包桑,朕甚愍之。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罢山东、河南及北方缘边之地新置军府。”
六月,辛酉,制民年五十免役收庸。
秋,七月,癸卯,以纳言杨素为内史令。
冬,十一月,辛丑,上祀南郊。
江表自东晋已来,刑法疏缓,世族陵驾寒门;平陈之后,牧民者尽更变之。苏威复作《五教》,使民无长幼悉诵之,士民嗟怨。民间复讹言隋欲徙之入关,远近惊骇。于是婺州汪文进、越州高智慧、苏州沈玄懀皆举兵反,自称天子。署置百官。乐安蔡道人、蒋山李凌、饶州吴世华、温州沈孝彻、泉州王国庆、杭州杨宝英、交州李春等皆自称大都督,攻陷州县。陈之故境,大抵皆反。大者有众数万,小者数千,共相影响。执县令,或抽其肠,或脔其肉食之,曰:“更能使侬诵《五教》邪!”诏以杨素为行军总管以讨之。
素将济江,使始兴麦铁杖戴束稾,夜,浮渡江觇贼,还而复往,为贼所擒,遣兵仗三十人防之。铁杖取贼刀,乱斩防者,杀之皆尽,割其鼻,怀之以归。素大奇之,奏授仪同三司。
素帅舟师自杨子津入,击贼帅朱莫问于京口,破之。进击晋陵贼帅顾世兴、无锡贼帅叶略,皆平之。沈玄懀败走,素追擒之。高智慧据浙江东岸为营,周亘百余里,船舰被江;素击之。子总管南阳来护儿言于素曰:“吴人轻锐,利在舟楫,必死之贼,难与争锋,公宜严陈以待之,勿与接刃。请假奇兵数千潜渡江,掩破其壁。使退无所归,进不得战,此韩信破赵之策也。”素从之。护儿以轻舸数百直登江岸,袭破其营,因纵火,烟焰张天。贼顾火而惧,素因纵兵奋击,大破之,贼遂溃。智慧逃入海,素蹑之至海曲,召行军记室封德彝计事,德彝坠水,人救,获免,易衣见素,竟不自言。素后知之,问其故,曰:“私事也,所以不白。”素嗟异之。德彝名伦,以字行,隆之之孙也。汪文进以蔡道人为司空,守乐安,素进讨,悉平之。
素遣总管史万岁帅众二千,自婺州别道逾岭越海,攻破溪洞,不可胜数。前后七百余战,转斗千余里,寂无声问者十旬,远近皆以万岁为没。万岁置书竹筒中,浮之于水,汲者得之,言于素。素上其事,上嗟叹,赐万岁家钱十万。
素又破沈孝彻于温州,步道向天台,指临海,逐捕遗逸,前后百余战,高智慧走保闽、越。上以素久劳于外,令驰传入朝。素以余贼未殄,恐为后患,复请行,遂乘传至会稽。王国庆自以海路艰阻,非北人所习,不设备;素泛海奄至,国庆遑遽弃州走。余党散入海岛,或守溪洞,素分遣诸将,水陆追捕。密令人说国庆,使斩送智慧以自赎;国庆乃执送智慧,斩于泉州,余党悉降。江南大定。
素班师,上遣左领军将军独孤陀至浚仪迎劳;比到京师,问者日至。拜素子玄奖为仪同三司,赏赐甚厚。陀,信之子也。
杨素用兵多权略,驭众严整,每将临敌,辄求人过失而斩之,多者百余人,少不下十数,流血盈前,言笑自若。及其对陈,先令一二百人赴敌,陷陈则已,如不能陷而还者,无问多少,悉斩之;又令二三百人复进,还如向法。将士股栗,有必死之心,由是战无不胜,称为名将。素时贵幸,言无不从,其从素行者,微功必录,至他将虽有大功,多为文吏所谴却,故素虽残忍,士亦以此愿从焉。
以并州总管晋王广为扬州总管,镇江都,复以秦王俊为并州总管。
番禺夷王仲宣反,岭南首领多应多,引兵围广州。韦洸中流矢卒,诏以其副慕容三藏检校广州道行军事。又诏给事郎裴矩巡抚岭南,矩至南康,得兵数千人。仲宣遣别将周师举围东衡州,矩与大将军鹿愿击斩之,进至南海。
高凉洗夫人遣其孙冯暄将兵救广州,暄与贼将陈佛智素善,逗留不进;夫人知之,大怒,遣使执暄,系州狱,更遣孙盎出讨佛智,斩之。进会鹿愿于南海,与慕容三藏合击仲宣,仲宣众溃,广州获全。洗氏亲被甲,乘介马,张锦伞,引彀骑卫,从裴矩巡抚二十余州。苍梧首领陈坦等皆来谒见,矩承制署为刺史、县令,使还统其部落,岭表遂定。
矩复命,上谓高颎、杨素曰:“韦洸将二万兵不能早度岭,朕每患其兵少。裴矩以三千弊卒径至南海,有臣若此,朕亦何忧!”以矩为民部侍郎。拜冯盎高州刺史,追赠冯宝广州总管、谯国公。册洗氏为谯国夫人,开谯国夫人幕府,置长史以下官属,官给印章,听发部落六州兵马,若有机急,便宜行事。仍敕以夫人诚效之故,特赦暄逗留之罪,拜罗州刺史。皇后赐夫人首饰及宴服一袭,夫人并盛于金箧,并梁、陈赐物,各藏一库,每岁时大会,陈之于庭,以示子孙,曰:“我事三代主,唯用一忠顺之心。今赐物具存,此其报也。汝曹皆念之,尽赤心于天子!”
番州总管赵讷贪虐,诸俚、獠多亡叛。夫人遣长史张融上封事,论安抚之宜,并言讷罪,不可以招怀远人。上遣推讷,得其赃贿,竟致于法;敕委夫人招慰亡叛。夫人亲载诏书,自称使者,历十余州,宣述上意,谕诸俚、獠,所至皆降。上嘉之,赐夫人临振县为汤沐邑,赠冯仆崖州总管、平原公。
高祖文皇帝上之上开皇十一年(辛亥,公元五九一年)
春,正月,皇太子妃元氏薨。
二月,戊午,吐谷浑遣使入贡。吐谷浑可汗夸吕闻陈亡,大惧,遁逃保险,不敢为寇。夸吕卒,子世伏立,使其兄子无素奉表称籓,并献方物,请以女备后庭。上谓无素曰:“若依来请,它国闻之,必当相效,何以拒之!朕情存安养,各令遂性,岂可聚敛子女以实后宫乎!”竟不许。
平乡令刘旷有异政,以义理晓谕,讼者皆引咎而去,狱中草满,庭可张罗;迁临颍令。高颎荐旷清名善政为天下第一,上召见,劳勉之,顾谓侍臣曰:“若不殊奖,何以为劝!”丙子,优诏擢为莒州刺史。
辛巳晦,日有食之。
初,帝微时,与滕穆王瓒不协。帝为周相,以瓒为大宗伯,瓒恐为家祸,阴欲图帝,帝隐之。瓒妃,周高祖妹顺阳公主也,与独孤后素不平,阴为咒诅;帝命出之,瓒不可。秋,八月,壬申,瓒从帝幸栗园,暴薨,时人疑其遇鸩。乙亥,帝至自栗园。
沛达公郑译卒。
隋纪 第二章 隋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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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文皇帝上之下开皇十二年(壬子,公元五九二年)
春,二月,己巳,以蜀王秀为内史令兼右领军大将军。
国子博士何妥与尚书右仆射邳公苏威争议事,积不相能。威子夔为太子通事舍人,少敏辩,有盛名,士大夫多附之。及议乐,夔与妥各有所持;诏百僚署其所同,百僚以威故,同夔者什八九。妥恚曰:“吾席间函丈四十余年,反为昨暮儿之所屈邪!”遂奏:“威与礼部尚书卢恺、吏部侍郎薛道衡、尚书右丞王弘、考功侍郎李同和等共为朋党。省中呼弘为世子,同和为叔,言二人如威之子弟也。”复言威以曲道任其从父弟彻、肃罔冒为官等数事。上命蜀王秀、上柱国虞庆则等杂案之,事颇有状。上大怒。秋,七月,乙巳,威坐免官爵,以开府仪同三司就第;卢恺除名,知名之士坐威得罪者百余人。
初,周室以来,选无清浊;及恺摄吏部,与薛道衡等甄别士流,故涉朋党之谤,以至得罪。未几,上曰:“苏威德行者,但为人所误耳!”命之通籍。威好立条章,每岁责民间五品不逊,或答云:“管内无五品之家。”其不相应领,类多如此。又为余粮簿,欲使有无相赡;民部侍郎郎茂以为烦迂不急,皆奏罢之。茂,基之子也,尝为卫国令。有民张元预兄弟不睦,丞、尉请加严刑,茂曰:“元预兄弟本相憎疾,又坐得罪,弥益其仇,非化民之意也。”乃徐谕之以义。元预等各感悔,顿首请罪,遂相亲睦,称为友悌。
己巳,上享太庙。
壬申晦,日有食之。
帝以天下用律者多春驳,罪同论异,八月,甲戌,制:诸州死罪,不得辄决,悉移大理按覆,事尽,然后上省奏裁。”
冬,十月,壬午,上享太庙。十一月,辛亥,祀南郊。
己未,新义公韩擒虎卒。
十二月,乙酉,以内史令杨素为尚书右仆射,与高颎专掌朝政。素性疏辩,高下在心,朝臣之内,颇推高颎,敬牛弘,厚接薛道衡,视苏威蔑如也,自余朝贵,多被陵轹。其才艺风调优于颎;至于推诚体国,处物平当,有宰相识度,不如颎远矣。右领军大将军贺若弼,自谓功名出朝臣之右,每以宰相自许。既而杨素为仆射,弼仍为将军,甚不平,形于言色,由是坐免官,怨望愈甚。久之,上下弼狱,谓之曰:“我以高颎、杨素为宰相,汝每昌言曰:‘此二人惟堪啖饭耳!’是何意也?”弼曰:“颎,臣之敌人;素,臣舅子。臣并知其为人,诚有此语。”公卿奏弼怨望,罪当死。上曰:“臣下守法不移,公可自求活理。”弼曰:“臣恃至尊威灵,将八千兵渡江,擒陈叔宝,窃以此望活。”上曰:“此已格外重赏,何用追论!”弼曰:“臣已蒙格外重赏,今还格外望活。”既而上低回者数日,惜其功,特令除名。岁余,复其爵位,上亦忌之,不复任使,然每宴赐,遇之甚厚。
有司上言:“府藏皆满,无所容,积于廊庑。”帝曰:“朕既薄赋于民,又大经赐用,何得尔也?”对曰:“入者常多于出,略计每年赐用,至数百万段,曾无减省。”于是更辟左藏院以受之。诏曰:“宁积于人,无藏府库。河北、河东今年田租三分减一,兵减半功,调全免。”时天下户口岁增,京辅及三河地少而人众,衣食不给,帝乃发使四出,均天下之田,其狭乡每丁才至二十亩,老少又少焉。
高祖文皇帝上之下开皇十三年(癸丑,公元五九三年)
春,正月,壬子,上祀感生帝。
壬戌,行幸岐州。二月,丙午,诏营仁寿宫于岐州之北,使杨素监之。素奏前莱州刺史宇文恺检校将作大匠,记室封德彝为土木监。于是夷山堙谷以立宫殿,崇台累榭,宛转相属。役使严急,丁夫多死,疲屯颠仆,推填坑坎,覆以土石,因而筑为平地。死者以万数。
丁亥,上至自岐州。
己卯,立皇孙暕为豫章王。暕,广之子也。
丁酉,制:“私家不得藏纬候、图谶。”
秋,七月,戊辰晦,日有食之。
是岁,上命礼部尚书牛弘等议明堂制度。宇文恺献明堂木样,上命有司规度安业里地,将立之;而诸儒异议,久之不决,乃罢之。
上之灭陈也,以陈叔宝屏风赐突厥大义公主。公主以其宗国之覆,心常不平,书屏风,为诗叙陈亡以自寄。上闻而恶之,礼赐渐薄。彭公刘昶先尚周公主,流人杨钦亡入突厥,诈言昶欲与其妻作乱攻隋,遣钦来密告大义公主,发兵扰边。都蓝可汗信之,乃不修职贡,颇为边患。上遣车骑将军长孙晟使于突厥,微观察之。公主见晟,言辞不逊,又遣所私胡人安遂迦与杨钦计议,扇惑都蓝。晟至京师,具以状闻。上遣晟往索钦;都蓝不与,曰:“检校客内无此色人。”晟乃赂其达官,知钦所在。夜,掩获之,以示都蓝,因发公主私事,国人大以为耻。都蓝执安遂迦等,并以付晟。上大喜,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仍遣入突厥废公主。内史侍郎裴矩请说都蓝使杀公主。时处罗侯之子染干,号突利可汗,居北方,遣使求婚,上使裴矩谓之曰:“当杀大义公主,乃许婚。”突利复谮之于都蓝,都蓝因发怒,杀公主,更表请婚,朝议将许之。长孙晟曰:“臣观雍虞闾反覆无信,直以与玷厥有隙,所以欲依倚国家,虽与为婚,终当叛去。今若得尚公主,承藉威灵,玷厥、染干必受其征发。强而更反,后恐难图。且染干者,处罗侯之子,素有诚款,于今两代,前乞通婚,不如许之,招令南徙,兵少力弱,易可抚驯,使敌雍虞闾以为边扞。”上曰:“善。”复遣晟慰谕染干,许尚公主。
牛弘使协律郎范阳祖孝孙等参定雅乐,从陈阳山太守毛爽受京房律法,布管飞灰,顺月皆验。又每律生五音,十二律为六十音,因而六之,为三百六十音,分直一岁之日以配七音,而旋相为宫之法,由是著名。弘等乃奏下请复用旋宫法,上犹记何妥之言,注弘奏下,不听作旋宫,但用黄钟一宫。于是弘等复为奏,附顺上意,其前代金石并销毁之,以息异议。弘等又作武舞,以象隋之功德;郊庙飨用一调,迎气用五调。旧工稍尽,其余声律,皆不复通。
高祖文皇帝上之下开皇十四年(甲寅,公元五九四年)
春,三月,乐成。夏,四月,乙丑,诏行新乐,且曰:“民间音乐,流僻日久,弃其旧体,竞造繁声,宜加禁约,务存其本。”万宝常听太常所奏乐,泫然泣曰:“乐声淫厉而哀,天下不久将尽!”时四海全盛,闻者皆谓不然;大业之末,其言卒验。宝常贫而无子,久之,竟饿死。且死,悉取其书烧之,曰:“用此何为!”
先是,台、省、府、寺及诸州皆置公廨钱,收息取给。工部尚书苏孝慈以为“官司出举兴生,烦扰百姓,败损风俗,请皆禁止,给地以营农。”上从之。六月,丁卯,始诏“公卿以下皆给职田,毋得治生,与民争利。”
秋,七月,乙未,以邳公苏威为纳言。
初,张宾历既行,广平刘孝孙及冀州秀才刘焯并言其失。宾方有宠于上,刘晖附会之,共短孝孙等,斥罢之。后宾卒,孝孙为掖县丞,委官入京,上其事,诏留直太史,累年不调,乃抱其书,使弟子舆榇来诣阙下,伏而恸哭;执法拘而奏之。帝异焉,以问国子祭酒何妥,妥言其善。乃遣与宾历比较短长。直太史勃海张胄玄与孝孙共短宾历,异论锋起,久之不定。上令参问日食事,杨素等奏:“太史凡奏日食二十有五,率皆无验,胄玄所刻,前后妙中,孝孙所刻,验亦过半。”于是上引孝孙、胄玄等亲自劳徕。孝孙请先斩刘晖,乃可定历,帝不怿,又罢之。孝孙寻卒。
关中大旱,民饥,上遣左右视民食,得豆屑杂糠以献。上流涕以示群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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