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庖女情刀定江山-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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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荻大手一挥,顿觉豪气干云天,“你们愿意的,可以跟我走,我们一起投靠中越王,推/翻暴君,说不定还能建功立业,有一番作为。不愿意的就各自奔自己的前程去吧。”

猛子大手一挥,粗声粗气道:“都到这田地了,也没别的路走了,反就反了,反他娘的。我猛子第一个跟你!虽然我年纪比你大,但是以后你就是我的老大,我就叫你大哥了!”

“我跟!”

“我也跟!”

“反他娘的,豁出去了!”人们纷纷响应,只有几个人舍不下家中父母妻儿坚持要回家看看。

猛子把那被他折磨的奄奄一息的灰衫小商人扔到成大器面前,“大哥,这个叛徒出卖我们,害死张先生,怎么处置他?”

这一行人都对那张生印象不错,能重获自由也是张生用性命换来的,于是个个对那惟利是图又胆小如鼠的小商人咬牙切齿,恨不得把他凌迟了。

秋荻习惯性的看向成大器,“你觉得呢?”

成大器看着越来越有大将风范的秋荻,心中满是欣慰和自豪,“你是老大,你说了算。”

灰衫小商人瑟瑟发抖,磕头如捣蒜,不停求饶。

秋荻道:“那种情况下,我相信在座各位包括我自己在内,也不是都没有一丝胆怯和动摇。是人,都会有弱点,但是有弱点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无法战胜自己的弱点。”看着面如死灰浑身颤抖的小商人,语气缓了缓,“我可以给你个机会,以后你就跟着我,如果我再发现你有什么小动作,绝不饶恕。”

灰衫小商人本以为必死无疑,不料却峰回路转柳暗花明,感激的涕泪交加。

猛子也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道:“大哥不仅仅骁勇善战,还宅心仁厚,我们跟着你以后肯定有肉吃,哈哈哈。”

大家都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成大器偷偷冲秋荻竖起大拇指,以他对她的了解,他知道秋荻绝对不会乱开杀戒。

第二天一早,一行人整装启程,前往巴蜀,投靠中越王。

会见到江连城那只狐狸吗?

第二十三章 被充伙头军

淮南郡到巴蜀,这一路并不太平,秋荻他们又不敢走官道,专挑那人烟稀少的小路,一路披荆斩棘,风餐露宿,终于到了中越国的地界。

此时中越国和大燕正在开战,边城不复往日的人来人往,车水马龙,而是城门紧闭,一排排官兵站在城垛上。

秋荻一行人经过长途跋涉,已经个个衣衫褴褛,形同乞丐,又累又饿,见了那城门恨不得立刻冲进去。

守城的官兵拉起了弓箭喝道:“你们什么人?”

秋荻大喊道:“大人,我们是从嘉兴来的逃亡的难民,前来投靠中越王!”

本以为自己领着一百多号人千里迢迢来投奔,迎接自己的没有大鱼大肉好歹也有白面馒头管饱,最差也得有个热情洋溢的笑脸或者拥抱。谁知道回答秋荻的是一只羽箭,正落在秋荻脚尖前,再往前一寸她的脚掌就废了。

城门上的人冷声道:“哼,回去告诉你们陈光头,同样的伎俩用第二次就是愚蠢的笑话了。”三天前一时心软放进一群难民,结果其中就混进了十多个奸细,在城中大肆作乱,烧毁了粮草,险些害这边城不保。

“大人!”尽管知道隔着太远,明知道他不会看到她的表情,秋荻还是露出十分诚恳的笑容,“我们是被抓去修皇陵的民夫,杀了押解官兵才逃了出来,无处可去才前来投军,绝对不是奸细。”

城门打开了,出来一小队官兵,拿着武器严阵以待。

一个身穿铁甲,披着红色斗篷的壮硕中年人走了出来,细细打量秋荻,又看看她身后的人群,眼里满是怀疑,“你说你们不是奸细,可有什么证明?”

秋荻想了想,道,“大家都把脚踝露出来给大人看看。”率先扯起裤脚露出被脚镣磨的血肉模糊的双脚,尽管已经结痂但还是惨不忍睹。

“大人,我们一百三十八个人,都是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捕,被套上脚镣赶去西峰山修皇陵的,我们身上的伤就是证据。”秋荻大声说道,又细细的跟他说明了整个过程。

几个士兵过去仔仔细细看过了每一个人的伤,冲中年军官点点头。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中年军官还是很谨慎,听完秋荻的讲述,疑道:“你说你们是嘉兴来的,为何你是洛安口音?”

秋荻一时被问住了,顿了一顿才老实的回答道:“小人自幼生长在洛安,数月前刚从洛安搬回嘉兴老家居住。”

“有这么巧?”显然不相信。

成大器忍不住接口道:“大人,我们当中大部分是在嘉兴被抓的,有些是路上被抓来的,秋荻是我们的领头人,绝对不是奸细。”却不曾想自己也是一口洛安口音,更加重了中年军官的怀疑。

中年军官仔仔细细打量秋荻,冷冷扫了一眼成大器,又看向秋荻冷声道:“虽然脸上弄了条疤,还是细皮嫩肉的,我看这一行人中,你最像奸细。”

秋荻百口莫辩,她细皮嫩肉因为她是女子啊。

“全部抓起来!”中年军官一声令下,一队士兵围了过来。

猛子不服气,大声嚷道:“我们是来投军的,你们不接受也就罢了,我们回去就是了,上哪儿不能打狗皇帝啊,中越王军中的饭菜又没有比较香,把我们当奸细,太过分了,哼!”

秋荻突然灵光一闪,想起什么来,怀里掏出一物展示在他面前,“你可认得这个?”

这一枚小巧的玉佩,当中刻着祥云的图案,是当初江连城给她作为通行染香楼的信物。她后来忘记还给他,见又是个值钱的物件,便一直揣在身上。

中年军官眼睛一亮,“这是世子的玉佩,你从哪里得来的?”

秋荻半真半假道:“小人是个厨子,曾经有幸到揽江阁替世子做过菜,世子赏的。”

中年军官不敢怠慢,叫人开了城门放行。

秋荻一行人终于凭着江连城的玉佩顺利入城,又一路往南,到达了中越国的都城天府。

因为得了那边城守将的推荐书,又顺利进了中越王的大营,成了军中的一员。

由于那推荐书中提了秋荻曾经做过世子的厨子,秋荻被单独分派到了伙头军里,专门负责士兵们的一日三餐。

军中大锅菜自然比不上自己家的小炉灶,但是出于职业道德和习惯秋荻还是十分用心。

自从秋荻来了之后,他们这新兵营的伙食改善不少,菜还是同样的菜,肉还是同样的肉,可是在秋荻手中就是能做出不一样的美味。连一向十分挑嘴的校尉大人都弃了自己的小灶,改和士兵一起吃大锅饭,被不明真相的将军点名表扬,评为同士兵同甘共苦的典范。

秋荻很快升任伙头军的伍长,每月军饷多了十个大钱,把她乐的屁颠屁颠的。

伙头军平日里也训练,但是比起其他士兵就要少许多了,只每天早上在校场跑十里路就得回去做饭。尽管十里对秋荻来说简直比老虎还可怕,但是因为在校场偶尔能和成大器猛子他们碰个面,说说近来的状况,彼此鼓励。秋荻还是很高兴,每天咬着牙,拼命摧残那两条小细腿儿,半个月下来,居然越跑越轻松,身体也壮实了不少。

成大器和猛子表现都不错,也都升了伍长,看趋势有望编入龙虎营。

结束了三个月的新兵训练之后就要被正式编入大营,成为真正能上战场杀敌的战士。

校尉依依不舍的送别秋荻,特意关照把她介绍给龙虎营新的校尉,直接就当了伙头军的伍长。

龙虎营是中越王军队中最骁勇善战的一支队伍,没有之一,就连伙头军拎着大勺都能随手敲死几个敌人。

龙虎营的伙头军一共六个人,个个虎背熊腰,都是战场上刀尖舔血过来的。秋荻的个子才到他们胸口,瘦瘦弱弱,刚从新兵营里出来连战场都没上过。她这从天而降的伍长显然不能服众。

一进营房的门,一个满脸大胡子的伙夫就来了一句,“哟,咱们龙虎营什么时候混进一只小猫儿啊!”

另外五个人齐声大笑了起来。

个头最高面皮比较白净的人,捏着嗓子学了那倚门卖俏的姐儿接口道:“哎哟,讨厌,这么说人家,人家会生气的,生气了会亮出我的猫爪爪,给你们瞧瞧厉害!”

接着又是一阵洪钟似的哄堂大笑。

秋荻也不恼,笑眯眯的自我介绍,“大家好,我是新来的伙夫,我叫秋荻,就是秋天的芦苇,穷人家草根孩子,以后大家就是战友了,还请多关照则个。”

伸手不打笑脸人,秋荻这一主动问好又笑眯眯的十分有礼,几个大汉反而面子上过不去了。

满脸胡须的讪讪道:“大家都叫我大通。”

“林山子”

“张大宝”

。。。。。。

秋荻笑眯眯的一一跟他们打招呼,然后抱着自己简单的行李去整理。

打开被窝却发现被窝里躺着一条碧绿的蛇,吐着红红的信子。

蛇这种生物,自从盘古开天辟地以来就是女人最畏惧的生物之首,秋荻也没有例外,尖叫一声,眼前一黑,居然吓晕过去。

第二十四章 大比拼

龙虎营新来的伙头军伍长居然被一条没有毒的小蛇吓晕过去,这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龙虎营,秋荻迅速成为一大笑柄。

从此秋荻就没有碰到过大勺,每天要么灰头土脸的在烧火,要么满头大汗的在刷碗。

副伍长大通直接越过她成了实际意义上的伍长,应该说,伙头军这六个人里头,她地位最低,就是个打杂儿的。

秋荻心中郁闷,每次看见大通他们几个人把好好的食材煮出猪食的味道,就心痛的无以复加。

眼看着大通捞起一勺酱油老抽就要往锅里丢,秋荻实在忍不住了,出言阻止道:“这个不能放老抽,味道会太重。”

“好好烧你的火!”大通白了她一眼,一勺老抽丢了进去。

秋荻蔫蔫儿的往灶膛里添了一块柴火。

这样下去不行的,秋荻决定找大通他们好好谈谈。

大通挑挑粗壮的眉,难以置信的听完秋荻的一番理论,轻蔑道:“你想掌勺?就你这小身板儿细胳膊细腿儿?灶台你都爬不上去,等你做好早饭,太阳都下山了。”

“是啊。”林山子劝慰“我们也是为你好,你可是刘校尉推荐的人,万一有个闪失,不好交代啊,这龙虎营不比你原来的新兵营。这里个个都是刀尖上舔过血的汉子,你搞的不好,小心被他们活剥了生吃。”

秋荻坚持。

大通沉吟了一会儿,决定想个办法打消她的念头,于是点头道:“你要掌勺可以”他指着看似最瘦弱的林山子,“我呢也不以大欺小,山子是我们这最弱的,你如果打的过他,就让你掌勺。”

“好!”秋荻毫不犹豫,一口答应。

林山子哀怨的看着大通,“。。。。。。我哪时候变成我们六个当中最弱的?最弱的是李大嘴才对。”

李大嘴砸了一片大白菜叶子过来,“你才最弱了。”

“一个月,一个月之后,我们校场见!”秋荻虽然答应的很爽快,心里却是完全没有底的。

就算是最弱的林山子,那蒲扇大小的巴掌,一巴掌都能给她拍泥里。。

大通满口答应,“一个月就一个月,到时候让龙虎营所有兄弟都来做个见证,你要是能胜过山子,以后我们兄弟就都听你指挥,尊你为伍长。”大通大手一挥,大方的说道,“这一个月也不要你烧火了,你自由训练,别到时候说我欺负你。”

成大器和猛子也在龙虎营,听说秋荻要和林山子比武,都替她捏了一把汗。

“你们两个没义气的,就知道长他人志气,灭我的信心。”秋荻狠狠踢了一踢地上的石子,“快点给我想办法啊。”

“明天起,每天多跑十里路,练脚力。”

“明天起每天多吃三个大馒头,多长肉。”

。。。。。。毫无建设性的意见。

秋荻垂头丧气,戏本里人家上街买个冰糖葫芦都能遇见个高人给本武功秘籍什么的,练一练一夜之间就成天下第一,自己告了假在大街上晃悠一天,连个乞丐都没碰上。

一个月很快过去了,秋荻每天跟着成大器他们操练也是有进步,但是离打败林山子还很遥远,比武之期已到,只能硬着头皮上。

秋荻从厨房拿了一个大白萝卜,深呼吸了口气,去了校场,希望能有所转机。

她和林山子比武的事早就传遍了整个龙虎营,校场上已经围了不少人。

林山子早早到了,嘴里漫不经心的啃着一根黄瓜,斜了一眼秋荻,目光落在那个大萝卜上,“你是打算拿这萝卜当武器跟我比试?”

众人大笑,果然是龙虎营里的小白兔,比武之前还得啃个萝卜。

秋荻笑眯眯的点点头,道:“既然我们是伙头军自然不能光比力气比武功,我们除了上阵杀敌很重要一项任务是保证营里兄弟吃好喝好,所以除了武艺,我还要跟你比刀工和厨艺,三局两胜,你敢不敢比?”

一句敢不敢,立刻激起了林山子的斗志,他一瞪眼“比就比,回伙房,这就比!我怕打残你了,一会儿拿不动菜刀和炒菜勺!”

秋荻等的就是他这句,如果先比武功,她真的会被打趴下连起都起不来。

一群人浩浩荡荡的跟了过去。

在伙头军中林山子武功最弱,刀工厨艺却是最好的。他也不欺秋荻,大方的说道:“做什么菜,你说了算,我们都做一道同样的菜,让在场的弟兄们尝过之后评断最公平不过。”

秋荻晃晃手里的大萝卜,拔出腰间离霜刀,“刀工我们就比切萝卜丝,谁切的最快又最细谁就算赢。”

“好!”

离霜刀在手里翻了一个好看的花样,秋荻丁丁当当切了起来,那声音短促均匀,仿佛雨点一般,顷刻间,一整个萝卜就变成了一堆丝。晶莹剔透如堆雪,薄薄的,竟然只比头发丝粗了那么一点,周围人看的都傻了眼,一时间鸦雀无声,只剩下林山子的刀磕在案板上的切菜声。

大通眼底闪过一丝惊讶和佩服,再看看林山子,还没切完不说,那萝卜丝切的虽然也是细,却足足比秋荻切的粗壮三圈。只消看一眼,胜负立分。

林山子放下菜刀,看了看秋荻的案板,心中大为惊讶嘴上却还是不服输,“这局你赢了,不过是会耍个刀嘛,也不稀奇,做出来的菜好吃才行。”

秋荻点点头,“下一局做什么菜,由林大哥你定。”

林山子想了想,看到秋荻那鬼斧神工出神入化的刀工,他再也不敢轻敌,决定做自己的拿手菜,“就来清蒸鲈鱼好了。”

一旁围观的将士一听,口水都要流下来了,这可是林山子的拿手菜,每次好吃的他们连舌头都想吞进肚子里。

清蒸鲈鱼,军中都是家常菜,这完全难不倒秋荻。

杀鱼,腌鱼,切好葱姜蒜,上锅蒸,熟了之后再浇上一勺爆香的汤汁,色香味俱全。

清蒸鱼一般做法只是上锅清蒸,对于日常训练量很大的士兵们来说味道虽然鲜美,却不免偏淡。秋荻别出心裁,浇了一层自制的酱汁。

再看林山子那中规中矩的白嫩的清蒸鱼,绿绿的葱丝一丝不苟,白嫩的鱼冒着热气好像刚磨好的豆腐脑。

大通拿了筷子,先在林山子的盘子里夹了一块,满意的点点头,再从秋荻的盘子里夹了一块,吃完之后抓起水瓢猛灌了几口水。

秋荻起先一愣,随即又似有所悟的笑了,并不着急,大通一个人的喜好并不能代表所有龙虎营全体将士。

围观的士兵们见状纷纷拿了筷子去吃林山子做的鱼,啧啧称赞着,再去尝秋荻的手艺,好多人突然都不说话了。

两盘鱼见了底,该是表决的时候。

支持林山子的站左边,支持秋荻的站右边。

待前来围观评断的士兵都站好,大通傻眼了,二十个动过筷子的人,有十八个齐刷刷的站到了右边。

大通狐疑的看着秋荻,“你可有作弊?是不是跟他们都串通好了,给他们使了什么好处?”如果这一场秋荻也赢了,三局两胜,下一场根本就不需要比试了。

秋荻还没来得及答话,支持她的那些士兵中就有人说话了,“大通,话可不能这么说,这一山还比一山高,山子这鱼做的是不错,不过吃过秋荻做的鱼,我们才真正领会到什么叫人间美味!”其他人也纷纷附和。

大通望向秋荻,心中除了佩服更多的是疑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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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宁宁郡主

秋荻微微一笑道:“通哥,你和山子哥从军前都是厨子没错,厨艺也十分了得,但是你们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什么事?”曾经在家乡最大的酒楼担当过主厨的林山子迫不及待的问道。

秋荻道:“军中多数人是本地人,巴蜀人嗜辣,顿顿几乎无辣不欢,少了花椒是吃不下饭的。而且将士们训练辛苦,汗出的多,盐也吃的多。你们在这里还按照自己家乡的口味来做菜,虽然味道也不错,但是太清淡,并没有迎合多数将士的口味。”

大通和林山子恍然大悟,难怪自己做菜,浓油赤酱,还有不少将士抱怨说嘴里淡出鸟来。

林山子一抱拳,诚恳道:“秋伍长,我输了,刀工比不上你,厨艺比不上你,心思细腻也比不上你,下一场就不用比了,以后我就跟着你了。”

大通也抱拳道:“秋伍长,我服了,心服口服!”

伙头军的其他人也纷纷表示佩服,人群爆发出阵阵掌声,大家都道以后有口福了。

秋荻收好离霜刀,开心的笑了,目光扫过人群,却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默默站在最外缘。

她吃了一惊,脚步往后挪,一直缩到林山子小山一样的身躯后,密密实实的躲起来。

人群中也有人发现了那一道白色身影,慌忙让出一条道,恭恭敬敬低头行礼,“世子殿下!”

江连城信步走了过来,和蔼的冲士兵们点点头,脸色温和,没有半点世子架子,也不复染香楼初见时的纨绔模样,颇有几分王者风范。

“很热闹嘛。”江连城微笑着看着林山子。

林山子挠挠头,憨笑道:“殿下,我正在跟新来的秋伍长讨教厨艺呢。咦?秋伍长呢?”林山子转了一圈,看见秋荻在身后,忙让开了。

秋荻给了林山子一个垂死的眼神,硬着头皮上前行礼,“见过世子殿下。”

江连城敛了笑容,“我听新兵营刘校尉说有个厨子手艺非凡,他给介绍到龙虎营了,我今天正闲着就来看看。”

江连城打量着她,黑了,瘦了,也精神了不少。那张如皎月般的脸上,嗯?居然有一道这么难看的疤痕,这几个月里她都经历了什么,怎么会毁了容?还混到军营里来?胆大包天的女人!

江连城挑挑眉,“你厨艺有那么好吗?”

“有的,殿下,秋伍长做的菜,那叫一个绝,好吃的晚上做梦都要流口水。”一个士兵高声赞扬。

江连城沉吟道:“我那正缺个厨子,你来试试,做的好有赏,做的不好可要打你军棍。”

秋荻心中腹诽,呆在这只狐狸身边,还不如去修皇陵呢。

大通他们几个都面露喜色。

“是,世子殿下。”别无选择,秋荻低眉顺眼应了“小的这就去收拾东西跟世子走。”

“不用了,你也没什么东西收拾的,这就跟我走吧。”江连城转过身,唇边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回中越王宫,秋荻和江连城又同坐了一辆马车。

这一次,她索性一上车就闭了眼,也闭了嘴,一言不发。

江连城盯着她那张脸,脸色阴沉,问道:“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还混到军营里,你可知道被人发现你的女的,是要砍头的,军令如山,就算是我都保不住你。你的脸是怎么回事?”

秋荻听他语气肃然,睁开眼睛抚着脸上的伤疤,语气淡然,“没什么,就是被押解我去修皇陵的官兵拿鞭子抽了一下,破了像了。”

江连城眼底掠过一丝心疼,是了,这一路她定是吃过许多苦头,亡命天涯的日子朝不保夕,她只顾的上性命,哪里还顾的上脸。

寻常女孩子若是一张脸破成这样,恐怕早就哭哭闹闹去寻短见了。像宁宁表妹,脸上被蚊子叮个小红包都要跟他哭上半天。今日若不是宁宁一直哭的他有点心烦意乱,他也不会跑来军营,不会遇见她了。

秋荻想起那本假的神兵谱,心里发虚,半晌才开口道,“你都知道了吧?”

江连城一愣,“知道什么?”随即想起她的那本大作,唇边挂了一丝笑,伸了手想要去弹她的额头又转而狠狠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这是对你的惩罚!”

秋荻捂着生痛的鼻子,狠狠瞪了他一眼,“我不要去给你当厨子,我要回家!”

江连城斜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马车行了一个多时辰,到了中越王宫,一下车,秋荻就看见一个娇俏的紫衣女子正站在门口,看见江连城之后跟蝴蝶似的扑了过来。

江连城一个轻巧转身,让她扑了个空,但是胳膊已经被一双芊芊玉手拽的紧紧的。

紫衣女子一跺脚,娇嗔道:“表哥,你可回来了,怎么一声不响的就跑去凤台军营,也不跟人家打个招呼,人家今天被蚊子咬的,现在都很痒很痛。”

“我这不是回来了嘛。”江连城好性子的哄着,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特意去给你买了薄荷膏,抹一些就好了。”

紫衣女子欢欢喜喜接过来,继续撒娇,“表哥替我抹。”

“好,等我回去把手洗洗干净。”江连城眼睛里满是宠溺。那紫衣女子年纪约莫也有一十六岁,江连城看她的眼神,和她说话的语气都像是在对待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

秋荻在一旁只觉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紫衣女子终于意识到秋荻的存在,“咦?表哥,这个疤脸小子是谁?”

江连城看着秋荻脸上那道明显的疤痕,皱了皱眉头,“这是秋荻,我从龙虎营里调来的厨子。”又对秋荻道“这是宁宁郡主。”

秋荻忙跟她见礼。

宁宁打量了她一眼,目光又坚定的锁定了江连城,“表哥,咱们宫里厨子多的是,你又找一个来做什么。”

“我想换换口味。”

宁宁雀跃,“人家新学了样点心,正好做给表哥换口味。”

秋荻又是鸡皮疙瘩猛掉一地。

到了江连城住的僻云宫,江连城安排宫女领着秋荻先到了后厨参观了一番,又又给她安排了住处。

一处虽然偏僻却是独立的小院落,显然江连城还是很优待她的,连带着那些个宫女太监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说话也恭恭敬敬的。

江连城忙于政事并不怎么回僻云宫吃饭,秋荻入宫一个月也只在最初的时候见过他一次。僻云宫后厨上下只管江连城一个人的饭,江连城不回来,大家都闲的挖鼻孔,只消偶尔伺候一下前来蹭饭的宁宁郡主。秋荻于是乐得逍遥自在,专心研究起烹饪来。

大燕实行分封与郡县并存的制度,开国时因为建国功勋,共封了三个异姓王,四个同姓王,共七个诸侯国。中越王江氏就是异姓王之一,王位世袭传到现在这一任,已经是第五代了。

如今中越王率先举了义旗,拥戴太子秦珏为真命天子,其他诸侯六国也是蠢蠢欲动。加之各地百姓不堪暴君苛政,农民起义遍地开花,如今这大燕江山已经是风雨飘摇。

这天午后,秋荻正在院子里打盹儿,一个大太监领着几个宫女走了进来,“秋公子,王要见你。”

秋荻吃了一惊,她安心窝在这僻云宫的小厨房里,中越王怎么会知道自己的存在?还指名要见自己?

秋荻惴惴不安,匆匆收拾了一下,跟在那大太监后面。

那太监一张老脸涂着厚厚的脂粉,一说话有种尘土飞扬的感觉,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这让秋荻更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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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中越王

秋荻低眉顺眼的跪在长平宫光亮的石板上,头都不敢抬起来,她紧张的手脚都有些发抖,跪在这里,她才真正感觉到自己真真儿的就是个命如草芥的蝼蚁,一颗脑袋在脖子上感觉摇摇欲坠。

“你就是城儿新从凤台军营里觅来的厨子?”声音温和富有磁性,还带着一些慵懒的味道,果然是江连城的亲爹。

秋荻头伏的更低了,口齿清楚的应了“是”。

“抬起头来吧。”中越王带着笑意温和的说,“别紧张,孤这长平宫不是吃人的狼窝。”

秋荻这才麻着胆子,慢慢的把头抬起来,只见一个头戴白纶巾,身着云山鸟兽暗纹织锦白袍的中年男人,神色温和,带着几分慵懒。约莫五十岁上下,一双狭长的丹凤眼再次印证了他是江连城的亲爹,若不是眼角隐隐的皱纹和下巴那一把飘飘的长须,父子两几乎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中越王看着秋荻,竟然呆了一呆,直到一旁立着的宁宁郡主提醒,才回过神来,略显尴尬的咳了一声问道:“你今年多大了?别跪着了,这又不是宏光殿,不要拘着礼,坐着回话吧。”

秋荻受宠若惊,斜签儿坐下来,“回禀王上,草民虚岁十八。”秋荻恭恭敬敬的答话,见他态度和蔼,并没有想象中王侯的那种威严,心中也稍安。

宁宁笑嘻嘻道:“我把你做的芙蓉糕拿给舅舅吃,舅舅很喜欢,特意召见你,你可还会做其他的点心?”

秋荻松了一口气,原来是为点心,“民间的一些小点心,草民都会做,王上若是不嫌弃,待草民一一做给王上吃。”

中越王笑眯眯的点了点头,“很好,很好,咱们去花园走走,我新种了不少瓜果,你来瞧瞧能拿去做个什么点心来。”牵了宁宁的手,信步到后花园去。

秋荻在身后默默跟着。

想不到堂堂中越王居然在王宫后花园里种起了菜,半个花园变成了菜园。

只见一垄垄整齐的白菜、水灵灵的大葱,葫芦架子上吊着好几个碧绿鲜嫩的葫芦,墙角的南瓜黄澄澄的已经有磨盘大。

中越王指着那磨盘大的南瓜对宁宁说:“从前你舅母最爱给孤做南瓜饼,十几年没吃到了,宫里人做的味道都不对,孤舍不得摘,留着都留老了。”

宁宁奇道:“舅母还会做这些民间小吃?”堂堂中越王后居然做南瓜饼这样粗鄙的市井小吃?后面的话她没敢说出口,心中却是十分疑惑。

秋荻看着他紧锁的眉头间淡淡的思念和哀伤弥漫着,心中不由得一软,不知打哪里来的勇气,鬼使神差道:“不如把那个南瓜给我吧,我试试。”一时间竟然就直接自称了“我”,等反应过来,额上已经是冷汗津津。

“好,一会儿孤让人摘了拿到城儿宫里。”中越王竟然点了点头答应了,眯着一双眼睛看着她,又有一点走神,半晌才问道:“你叫秋荻?”

“是。”

“枫叶荻花秋瑟瑟,这名字未免太凄凉了一些。”中越王心思敏感细腻又是个多情种子,不由得生了感慨。

秋荻却不觉得,不由得答道:“秋夜荻花一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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