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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别百年-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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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早春芳华AND余静若

【由文】

☆、静若絮语之又见穿越

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静若的絮语,写的比我的第一章好,特放在故事发布前。——早春芳华

静若自己校稿,发现两个错别字。要求我来改正。——早春芳华  2012…1…4

各位,这个年头刷子那个多,老实孩子不容易啊,打滚求评求收藏啊!春儿和静若团成一团,以圆融的方式离开……——早春芳华、余静若

穿越的由来,似乎应该从席绢的《交错时光的爱恋》开始算起。那不仅仅是穿越题材小说的鼻祖,也可算是带起了一股二十多年不衰的台湾式言情小说风潮,而其中浸淫最深的,亦当属静若这一批80后的自诩文艺小女子吧。

穿越题材,写的人很多,看的人很多,喜欢的人更多。也曾细细琢磨究竟为何?时空的交错可以网罗那么多背景不同、喜好不同的看客?之后,逐步才明白,古今巨大的制度、礼教、特别是人的审美和欣赏差异,的确很容易让人沉溺其中。

举例来说,古人强调女子无才便是德,于是,除了文才遗世的几个响亮名号之外,留下的便只有《女诫》、便只有高高的几道牌坊。如若接受了现代男女平等教育,习惯了如男子般在职场拼杀的女人们,转换时空之后,会带给那些自视甚高的男人们怎样的震撼和冲击呢?

静若是个喜欢历史的人。为何喜欢?只因两字——如果。因为历史没有如果,而人们又总是希望尝试去探究如果。如果不是这样;如果可以那样;如果,如果。仍记得十分经典的电视剧《寻秦记》,记得那个无法解释的循环往复。现实是历史的结果,而现实又充当了历史的前提,于是乎,历史与现实紧紧交织在一起,产生无数的唏嘘,无数的悲欢离合。

基于大清朝的穿越故事很多,也许因为那是最近现实的一个朝代,史料丰富;又也许在那样一个充满着奇案、悬案、疑案,充满着野史闲话的几百年里,有太多太多可以引起人们兴趣的人物、故事。从太后下嫁,到光绪之死;从宸妃获宠,到珍妃殒命。这个朝代的每一个皇帝似乎都留下了很多秘密待人探究,而我们中的每一个人,都只得窥探一二、终无法洞悉全情。这就是无法言喻的吸引力。

也许对于历史人物,我们各自都会有自己的偏好,也许我们都愿意相信自己所欣赏、所瞩目的那个人是如何地英姿飒爽又儿女情长。我们总愿意更多地相信人心的善,本能地拒绝深究人性的复杂,而之所以能成为历史人物,之所以可以在史书上被记录名号,无论是寥寥数字,还是洋洋洒洒,那总归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尽言明的。早春和静若,不是历史学的科班生,也不是历史系的老学究,我们的穿越承载了对于某段历史时期、某段故事的期望,我们不会修改历史、不会错位历史,我们只是会借用一段历史。

秋日的梧桐,夹杂的桂花香味,长街一侧的早春和静若,就这么踱着慢步。因顺治和董鄂妃而起的一个话题,不知怎的,引到了穿越题材最爱的男主之一——雍正身上。这个争夺最久却在位最短的皇帝,有着一个在清史上不多着笔墨的贵妃,瞬间引起了我们的兴趣,于是一切,应运而生。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爱情,走的时候,是一瞬间的,正如它来的时候,也是一瞬间的。

穿越,又见穿越。只是不知,那是不是你想要听的故事?

☆、第一章    暮作吴宫妃(上)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节,根据几位很有心的读者的建议,我酝酿许久,尽自己所能做了比较彻底的修改。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如果亲您还有什么意见,尽请评论留言!本人虚怀若谷,定当改正。——早春芳华

各位,这个年头刷子那个多,老实孩子不容易啊,打滚求评求收藏啊!静若携春儿在此向各位保证,无论有榜还是没榜,无论V了还是不V(现在看来是V不了),无论是JJ抽还是不抽,只要有一个读者在,偶们就将此文完结。至死不渝……——早春芳华AND余静若

夏日的夜,潮湿闷热,不知是出了什么状况,车子一直在减速行驶,窗外的旷野沉寂在一片漆黑之中,只有零星灯光照射着的小小角落上才能看清些许景致。

我坐在软卧包厢的下铺,小桌上正放着我的笔记本电脑。

刚刚结束在北京的一个星期休假,现在就不得不从度假地立即直接赶往福州。两个下属,已经焦急万分地在那里等候,我将要带领他们开始一个全新的股权投资项目。

周围的人都知道,我,余星辰,对于工作,总是分秒必争的,我想利用火车上的时间;先把下属传来的初步并购方案的框架审阅一下,这样明早到达目的地以后,就可以立即投入到工作中了。

但是,我真的很累,倦意不由人的升起。于是,打算休息一会。顺便看看在北京游览时的照片,放松一下绷紧了的神经。

太和殿,养心殿,养心殿东暖阁。我脑中居然无稽得闪过一念,养心殿东暖阁,那里本不应是如此的。忽而笑起来,笑自己的痴傻。

难道养心殿原本应该是什么样子,我会知道?!突然,又想起了更可笑的事,游览雍和宫的时候,看着金色的琉璃瓦,我竟然却一再固执的认为,那瓦应该全是绿色的才对。大概是领导做久了,开始刚愎自用了吧。我深刻反省自己。要注意了,必须改改。这样不好。

眼睛有些个酸涨,眨了眨眼,涩涩的,溢出几滴眼泪。太累了,我决定闭眼休息片刻。心里盘算着,等火车开了再看被并购公司的报表。

我轻轻合上眼睛,半躺在床铺上。幽幽的入了睡,可能是真的累了,立马做起梦来。

……高高的彩绘宫殿式天花下,鎏金银丝罩的熏炉内燃着红螺炭,散发着炽热的红色的光,精美的金黄色的四面转花西洋小钟〃叮叮当当〃的响。一个着蓝色褂子的影子,躬身为我推开一扇朱门,不由自主的,我向里走去,脚下花盆底的旗鞋踏得青砖地嘚嘚作响。身前的衣襟是白色的,质地粗松,我的双手安分的放在那片糙白之上。

滚着白色毛皮的精美青色缎子袖头从粗白布下溜出,那手,在荷花绣纹映衬下显得格外细嫩幼白。我的脚步情不自禁中变得轻盈,即使极力掩饰,但是旁人应该仍旧可以感到,踩出如此脚步的女人,此刻心中盈满的喜悦。发髻上垂下的络子尽管只是朴素到极致的白色流苏,但它却在耳边欢愉的一晃一晃。我不停向前走,跨过那高高的朱红的门槛,我的目光一阵搜索,终于在空旷的屋子的南窗下,看到了那长炕上坐着的一个同样一身糙白的人影,看不清楚面目,我极尽全力想要看清,却还是看不清楚,然而,这个身影却这样亲切和熟悉,恍惚间,仿佛那个身影我已寻找了几个世纪,我如此期望能够见到他。那身影利落的站起来,伸出双手来搀扶正欲俯身的我。我抬起下巴,迎上头顶投来的温情目光……

隆隆的轰响中,我醒了。摇摇头,苦涩一笑。我已经累到会做清宫梦了。

火车好像是刚刚在启动,准备驶离某个车站,我看了看手腕上的表,8点10分不到一点点。火车还是开的很慢,但是已经比刚刚快了许多。

我继续看着笔记本屏幕上的各类文件和报表,可是却怎么也集中不了精神。下意识的,习惯性的,我又摸了摸自己左手腕上的手表,看了一眼。

这块手表引起过很多人的注意,因为那是一块男表,它的设计简洁到不能再简洁,白色圆表盘面,金属带。也许在几乎所有人看来,它实在不应该戴在我,余星辰,风险投资项目负责人的手腕上。在他们看来,我完全可以买得起一块配得起自己的名贵手表,既然,我可以买的起房子,买得起本田CRV做代步的车子,一块手表又算什么。

他们不会明白,那些,对我而言都是虚幻的身外之物,只有这块似乎最不适合我的表,才是我所最钟爱的东西。

看不下去文件,满屏幕都是跳着的黑色小点,甚至于看得让我有些个烦躁。火车还是开得很慢,我又下意识瞄了眼手表。

8点10分。嗯?!不对,不知多久以前,就是8点10分不到了。手表停了?

我赶忙紧张的取下手表,拿在手里一通乱摇。这个手表是人体动能的。只要戴它的人活着,它应该就会走字。不幸的,经过一通乱摇。它的指针仍旧没有一丝要走的意思。

尽管极力抑制,但眼眶还是立刻红了,眼泪突眶而出。

为什么,顿时有种利器穿胸而过的剧痛。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前,似乎想要证实,那里有没有鲜红的粘稠的液体流淌出来。没有!没有鲜血!可是,为什么,我觉得有人在掏我的心。

不对,我的心,早就让人掏走了。那是,在一个冬日的晨曦里,有一个人,带着冷峻的笑意走进我的视线,然后就带走了我的心。他坏,没有把心还给我。反而在八年前,把这块表戴在了我的腕上,那是带着他体温和气息的东西。牢牢地,牢牢地锁住了我的心,一年,一年,又是一年。

他有着令我心醉的智慧,他应该是知道的,我是懂他的,只要他想,他也可以懂我。可是,他似乎并不愿意放任我去分享他的心。他至始至终没有敞开心扉让我走入,相反的,却紧紧关上了心门。

他似乎总是有很多的事要做,几乎没有时间细细品读我的存在。我们的两个世界没有交集,他最终选择离开,然而,我却长长久久的,为他,活在爱里。

每当深夜来临,没有他,天地就显得从未有过的寂静、冷清。如果再没有工作,寂寞便无情来袭,像一张遮天的密网,把我整个网住,让我无处可去,虽然一再努力,想要逃离这种思念,然而,世界如此之大,却好像无处可以躲藏。是啊,思念要如何躲藏?

忘记,原来是那么难的事情呐——!

有多久没相见了?久到连我自己都快不记得了。可,为什么,只要闭了眼,就可以那么细致的刻画出他的摸样,那眉毛,那鼻子,那薄薄的双唇,还有那带着冷峻笑意的黑瞳。孽缘,前世的孽缘啊!如若真有前世,我这会儿还就真的想去看看。

眼泪如乱了线的珍珠,划过难以控制的,颤动着的脸庞。此刻,除了哭泣,我真的别无其他可做了。

轰……一声巨响……

轰……接着又是一声巨响……

紧跟着是更加剧烈的震动,仿佛天崩地裂一般,我只觉得自己的身体被一股猛烈到极致的力量抛起,似风中树叶,毫无抵抗的余地,不到一秒,再被以同样巨大的力量砸向某块车厢的隔板,此刻,车厢已经变幻了水平,上下左右具皆颠倒。最后,狠狠下坠……

砰……最后一次猛砸,我只觉得自己的脖颈一阵剧痛,昏昏的,失去了最后一点意识……紧接下来便是不知何时是终点的黑暗和寂静……

◇◇◇◇◇◇◇◇

不知那死一般的寂静延续了多久,忽而听得远处依稀传来嘈杂的歌声,不对,那也不像是歌声,只能说是类似歌声的某种声音:魂兮,归来兮,南方,不要去……魂兮,归来兮,南方,不要去……

声音愈来愈近,愈来愈响,愈来愈真实,伴着歌声,各种嘈杂声也愈来愈清晰。那声音夹杂着女孩的哭叫声,男男女女的呼喊声,钝器对什么东西的击打声……吵闹声终于彻底可以听清。

“魂系,归来兮,南方,不要去……”

南方不要去,为什么南方不要去啊?不去南方,谁去审阅并购方案,谁去做并购项目,项目奖金谁来拿,会分给我吗?我带着情绪回应着环境里最响亮的声音……然而,意识还是模糊的。

“附近……”

“附近……”一声一声的,一个年轻女性的声音在我耳边轻唤。

附近什么呀?是搜救人员吗?什么附近呀?不用去附近找,我不就在这里吗?快点来救我呀!!!救我!!!

“王业,醒了!醒了!眼睛在动!”突然,感觉有一束温热的鼻息吹在脸上,有人在靠近我。

搜救人员是在确定我还活着吗?他叫王业?我是不是要睁一下眼,表示我还仍旧是一个活物,好让他们救我出去呢?他叫王业呀,我会记住是他救了我,我会回报他的。我思量着。

努力着,将身上仅剩的全部气力完全集结到眼皮上,好不容易,才终于撑开了眼。

眼前的人影分明起来,由暗到明,我终于能够看清他。啊!这正是那张我日夜思念着的脸。那棱角分明的脸型,乌黑浓密的眉,鼻根处凹陷但高挺的鼻子,薄薄的双唇,还有那双有神的眼睛,只是,那眼神似乎很是不同,那眼睛,为什么仿若后面还有一双眼睛,深深的怎么也看不到底。

☆、第一章    暮作吴宫妃(下)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应几位有心读者的建议,做了稍稍修改,希望大家可以认可,如还有其他建议,尽请留言。本人一定虚心接受。——早春芳华

看来他很不高兴,有那么些微怒,有更多些的不耐烦,是什么事情惹他不高兴,是我吗?可是,这个真的不能怪我,火车不是我开的。真的不是我开的!不过,他居然在出事故后第一时间来看我,我觉得好幸福。

我贪婪得仔细打量他,怎么也看不够,积攒了好久,终于又有了一点力气,伸出右手,颤颤抖抖的抚上他的脸,轻轻的顺抚着他的眉眼,天太热了,他的脸是湿的,被汗浸透的。小心翼翼的,我替他将汗珠抚向发迹。奇怪,怎么没有发迹,他怎么没有头发?

我想开口问他,却如何都发不出声来。身上再没有半分气力,又昏昏睡过去……

昏昏沉沉,迷迷糊糊的,有的时候可以听到周围依稀的人声,有的时候什么都听不到,我这是在昏迷吧。然而,有一件事情我可以肯定,他,再也没有来看过我。

慢慢的,身体里面的力量渐渐恢复,一点点的,我开始清醒明白,直到一个早晨,彻底醒来。猛的睁开眼,眼前一切不再像前几日一般似是蒙着薄纱。刚用手肘支撑着,试图坐起来。

“吱呀”一声,门外的人推门进来,惊异的看着我,瞬即转身出去呼喊:“福晋醒啦!”

随声,忽丫丫进来一大群,男女老少的好大一坨啊。

这会,我的惊异程度实际上远远超过了他们。我真的开始又觉得恍惚,他们,为什么都穿成这样,这个房间,门、窗、家具、摆设,反正我怎么看都觉得肯定不是医院。反而,更像是江南小镇某个客栈的高级套间。不过,话说,客栈应该不会周到到配备噶多穿戴到位的服务人员吧?

这里,到底是哪里?

◇◇◇◇◇◇◇◇

昔人王维有诗云:朝为越溪女,暮作吴宫妃。

我现在才真深有感触,与西施不同,我是一秒变福晋……

我目前正陷于混乱状态中。七日前,我作为风险投资项目负责人——余星辰,乘坐北京开往福州的列车南下出差,在温州郊外不知所以的两声巨响后,因某种撞击开始昏迷。待我醒来,就变成了年氏。

闺名——年映荷。康熙三十五年,也就是公元1696年生人。

诸位看客,肯定对这个名字没有什么概念。这个不稀奇,我也没有概念。不过年映荷有一个哥哥,他的名字说出来,可以说是如雷贯耳啊——年羹尧。至于年映荷她的老公,知名度,绝对更在她哥哥之上,他叫——爱新觉罗?胤禛。怎么样,震撼吧?!肯定震撼的!首先,我在听年映荷的陪嫁丫头春妮说的时候,就立马被震得说不出话来了。

我,余星辰,在2011年,是一个连爱恋都只谈过一次的未嫁三高女,一次事故,就忽而跨回294年,跑到康熙五十六年来了,而且,还直接做了雍亲王的福晋,最要命的是,居然是侧——福——晋——,俗称,小老婆。

偶的神呀……呀……呀……呀……神马状况呀——?

但是,春妮接着叨咕出来的事实,真的是需要超强的心理承受能力才能听的。

我,年映荷,不但是被康熙在四十八年指配给皇四子和硕雍亲王为侧福晋的已婚妇女,而且在康熙五十一年末嫁入雍王府后,于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十二日,为雍王爷生了一个女儿。可……是……,上天不见怜,幼女在本年五月早殇。因丧女而悲痛欲绝,感到红尘再无可留恋,所以,年映荷就在女儿头七满日,悬梁自尽了。幸好丫头春妮及时发现。据说,年映荷被救下时,已经气若游丝,脉象全无。后经太医诊治,方才还魂,之后又昏迷了七日。

吃惊吧?

不管你吃惊哇,反正我是很吃惊的!

不过,我也给雍王府带来了惊吓。我,醒过来以后,什么都不记得啦。哈哈。谁叫他们让萨满乱唱《招魂歌》招错了魂魄啊!我实在是超级无辜的说!

但是,说回来,我也不知道是该埋怨他们,还是感谢他们。如果不是他们招错了魂魄,也许我就真的死了,那个事故啊,跟空难也差不了多少了,估计没有什么生存几率的。现在,不管好坏,总归是再给了我一次生的机会,生命诚可贵!阿弥陀佛,好人一生平安!

丫头春妮是跟着“我”陪嫁来的,就我醒来的三天看,她真是陪着十二万分的小心。她总是细细的告诉我很多我已经“不记得”的事情,语气柔和,语速缓慢。她像春天溪水般清澈的大眼睛里面总是带着说不清的恐惧。在这个年代,做婢女好可怜。

醒来的第二天,我就听她含泪怯怯的述说,在“我”寻短见的当天,另一个由雍王府配给我使用的丫头,因为“玩忽职守”当即被在门外活活打死,而随我陪嫁而来的嬷嬷,居然在目睹杖毙的当场被直接吓死了。妈的;打碎万恶的旧社会!!!

虽说,寻短见致使两条人命陨落的是年映荷,而不是余星辰,但我心里还是非常愧疚。望着床前颤颤巍巍的春妮,我曾下定决心,一定不能再连累她,要好好保护这个像受惊的小鹿一样的女孩子。

“福晋在床上歇了十来天了,也要下来活络活络才好。筋骨活络开了,身子才会康健呀。”春妮端着铜盆打门外进来,见我醒了,就冲着我笑,那个笑容甜的可以挤出蜜糖来。

“好。”我也冲她笑笑。自己起身坐起来,撩开薄被,在床边找鞋。

春妮赶忙过来,跪在地下替我摆好鞋子。

看了一眼她手里的鞋子,我犯难的朝她做鬼脸。那是一双花盆底的旗鞋,极好看,但是我应该没有那个技术。

“有汉鞋吗?”我问。

“有。”她忙去取来。

看看她手里水红色的绣面汉鞋,我感觉那鞋还是靠谱的,就手拿过来自己套在脚上。大小正好。左右摆摆脚丫,满意的晃了一下脑袋。

她貌似很是苦恼,“福晋,这样,不太好吧?”

“没关系,我不出去!”我很真诚的跟她保证,“如果出门,我就换旗鞋。”

春妮扶起坐在床上的我,坐到梳妆镜前。十天了。我终于看见了“我”的脸。这是一张标准的汉人的脸,不同于前几日在这屋子进进出出忙活的满族婢女。极其的干净秀丽,干净到有一丝清冷。面色透白中带点青紫,全无半点血色。伸手去摸,冰凉冰凉的。

那么多天了,才注意到,年映荷很瘦。如果说余星辰是高挑性感的,那年映荷就是小巧清瘦的。

我在心里告诫自己:不要挑剔了哦!那个事故以后,不管你原来的那具躯体多么软玉温香,现在都极可能已经不能看了。想着,脑中浮现各种恐怖的画面。赶紧晃晃头,不想不想。太可怕了!

春妮拿起牛角梳替我梳头,“福晋想梳个什么发式?”

“随便!”其实,即使我不想随便,我也说不个所以然来,我怎么知道有哪几种发式呢?对吧?

心灵手脚的春妮很快就挽好了一个发髻。

原来,现在还是清代早期,之后慈禧老佛爷架的那种大拉翅现在还没有出现。目前,满族贵族女性日常的发髻只是朴素的两把头,上缀简单的几件发簪和饰物,脑后梳一燕尾。我记得原来在某些书籍上也见过,那种带满珠宝的大旗头是在乾隆朝以后,经济高速发达,满族人民超级富裕以后才开始被发明出来的。纯属于钱多烧的!

但是,就是现在这样的发髻,我还是嫌它重,不便利。我看着春妮身后那根溜光的大辫子,无比羡慕。那个多轻快。

“可不可以帮我梳成你那样的麻花辫?”我问她。

“什么?”用21世纪的话说,她有点抓狂的看着我,“这个是奴才们梳的,为了干活方便。”

“我不出去。”再次的,我使出“杀手锏”。

拗不过我,春妮终于帮我把两把头改梳成了麻花辫。

“福晋,穿哪件褂子?”春妮打开床前的大箱子,躬身示意我过去挑选。

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衬衣并不透光,面料我不认识,不过看起来上面还有织花,很精致的样子。况且,现在正是农历六月,一年中最热的时候了,虽说,是在塞外的热河,但是还是热得不行。如果在这个衬衣外面再穿东西,肯定会中暑的。

“这样就可以了。”我回答。

“啊?!”

“我不出去。”哈哈,不出去是杀手锏,“春妮,你不懂,典籍中是有记载的,慈禧太后年轻方入宫时,一夏日,单衣伏案,帝见而幸之。说明啊,在不出闺阁的前提下,着单衣并不失礼。而且还很讨喜呢!”我摇头晃脑的引经据典狡辩。

“慈禧太后?是哪位先帝的皇后啊?”春妮眨着清澈的双眼。

“呃……”我真想抽自己嘴巴子,慈禧太后,如果按辈分算,她应该是我的曾曾孙媳,还太后呢,假如我可以活着见到她,她估计会很尊敬的跪地向我请安:老太妃吉祥。我只能再开口糊弄春妮,“就是前朝的某个太后,你不知道就算了。”我转过头暗暗吐舌,还好丫头没文化,否则就惨啦!从今后,必当牢记——谨言慎行。

☆、第二章    何处是归程(上)

憋在屋里一直不敢出门,甚至连门窗也不敢大开。心里实在没底。在这里,我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甚至连个熟人都没有。

春妮,可以说,已经是我最“认识”的一个人了。然而,我也就只和她认识十来天而已。

多年的工作经历,给我一种能力,就是评估环境的风险程度。目前,我对这个环境的风险评估结果是:不可接受的最高水平。

这是一个等级制度森严的时代,因为年映荷而死的那两个仆人的遭遇真切的提醒着我这一点。我不懂得这里的礼仪,不了解尊卑的评价方法,甚至于,出了自己的房门以后的地形,我都不能掌握。我不愿意冒险,尽管闲的极其难受,但是,我还是愿意就那么窝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

多么希望自己是在做一场噩梦。只要一觉醒来,我就会回到那列火车上,目的地已经到达,看到月台上早已站着接车的下属。不过,在过去的十多天,我曾经狠狠掐过自己好多次,感受是:灰常疼!

因此,分析结论——这个不是梦,也绝不会那么容易醒!

既然明白不是梦,那就只好退而求其次,想想回去的办法。可是,想到年映荷是悬梁殒命,余星辰经历的那个事故更是惨到我自己都不愿意去回忆,只得放弃用同样的方法做逆向运动的企图。再市侩的算计一下,此刻即便回去了,余星辰的躯体缺少零件的几率实在太大。虽说,我不歧视残疾人。不过,我却也无法接受自己成为一个残疾人。无论那个残疾人多么有才,她的脸蛋多么漂亮。思来想去,留下的综合评分会更高一些。就当自己是在出一次很特别的差吧!

“噔……”我拨弄了一下案上的古筝。

假如我没有认错,这个东西应该叫古筝。我也不是很有把握。

从居住的环境而言,年氏应该是一个兰心蕙质的美人。屋中不乏藏书,案上搁着古筝,文房四宝齐全,坐塌一角的针线匣子上倚着绣到一半的女红功夫。

如此女子,怎叫人不动心?!

不过呀,依我看来,她应该是极不得宠的,自我醒来,都快半个月了,她的丈夫——雍正,从来也不曾踏进这个屋子半步。

一个女人,活在康熙五十六年,无子,又失宠。唉,怪不得只能寻短见了。

想来也是蹊跷,既然是不得宠,雍正为什么巴巴的把年氏带到热河来,扔在北京岂不省事?!

想不明白,反正啊,站在我的立场,年氏是越不得宠越好。我巴不得他雍正一辈子不来。我就清净过我的日子。说不好,哪天一个机遇,就回到未来去了。或者,就那么终老;作为一个争夺皇位胜利者的女人,悠闲度日,这个结果也不坏。再或者,他会宣告我死亡,然后,放我往山水间安身。最后一个想的可能有点美,想想却也无妨。

◇◇◇◇◇◇◇◇

“唉,”闲呐……,闲的难受死了。一直忙碌惯了。没事做的感觉还真是不踏实。超级不踏实。

我也试图在年氏的房间里面找找现有的素材,为自己取乐。未果。我们的爱好太不相同。

她的书都是什么唐诗宋词啦,女则啦……唐宋诗词,小时候在妈妈的威逼利诱下,也背了不少,但是,我没有太多兴趣。找来找去,发现她这里,我可以翻翻的书,居然只有一本皇历。

“唉……有本《大清律例》也好啊!”我叹息,好歹那个可以引起我一点兴趣来。其实,阅读那些繁体字,对我完全不是难事,大学的时候,出于爱好,念了不少中国法制史方面的古本。再者,阅看各种史籍,本也是我一大爱好。可惜了,有能力,却没有东西可看。

至于,乐器么,古筝,我不会的说。

无聊的从屋子的这头踱到那头,然后再踱回来,然后再踱回去,唉,这日子过的,也就比去死好那么一点点了。

◇◇◇◇◇◇◇◇

“吱呀,”随着开门声,春妮满面堆笑小跑进来,“福晋,夫人来了。打京里来。给王爷请了安便过这边来。”

“夫人?”

“三老爷家的夫人。”春妮好似非常兴奋。

我莫名的摇摇头。

春妮虚掩了门,到我近前,“就是三老爷继娶的夫人,辅国公苏燕家的千金。”

三老爷?年羹尧?哇……他老婆来啦?心里想着,我挑眉看向春妮。

春妮像是明白了我的心语,点头如捣蒜,“是现四川巡抚任上,羹尧三老爷的正房,小字乡君。辅国公苏燕的女儿。福晋,可记得一点了?”

“有……那么一点……”唉,真不知道以后这府里的人会怎么看我这种“选择性失忆”。

才说着话,便见有两个丫头推开房门通报,“舅太太求见。”

应声进来的,是一个三十左右的贵妇。一身汉家装束,凤眼桃腮,仪态万方。

春妮忙俯下行礼,“请舅太太安。”

妇人不理不睬,与春妮擦声而过,方才冷冷道:“起吧。”

我愣愣看着她,不知道怎么自我介绍比较好。如果按娘家辈分,我应该尊称她嫂子,给她行礼。可是么,我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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