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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情感热线-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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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无助的五娘。虽然外表只是纤弱的女子,可是她内心从来都是坚强而强韧,不曾对什么害怕,绝望过的,可是,现在她在害怕,在绝望。

以至于,她连那句苍白的安慰也无法完成,她只能转过去,虚弱地问白喜凤:“二姐,你方才所说的,是真的么?你的小产……真是由她造成的吗?”

白喜凤狠狠擦了擦眼泪,拉起五娘的手:“我们现在就去找她,当着她的面我一五一十地告诉你。我隐瞒了这件事这么多年,只是因为她的一个承诺,而今她自己撕毁了这个承诺,一切怪不得我了。”

——————

而今,回想起当天在榆树下的那一幕,已恍如隔世了,唯有五娘那如梨花沐雨般哭泣的容颜,依旧清晰如昨。

正文 第二十章 十年

十年后,柳絮轻扬的春天,四月流光的雁安。

乐府祠堂前人来人往,香火鼎盛,我跪在蒲团上,手中焚香,身边是一脸虔诚的善男信女,他们眼望香案,目光真诚恳切,口中念念有词。

祠堂中最大的神像是观音,我却知他们所拜的,并不是观音,而是一个他们从未见过的童子。

心中默默祝祷之后,我将手中三支香安稳地插入香炉中。祠堂依旧是那个祠堂,观音依然是那尊观音,所有的陈设也都一般无二,只是,墙上多了许多颜色纷呈、形状各异的锦旗。

透过观音与莲花座间的缝隙,与十年前的自己遥遥相望,我仿佛看见幼小的自己黝黑的瞳孔,穿过这小小的缝隙,无限悲悯地望着神坛下吐露心事的众人。

十年前,一个志得意满的外乡人,风尘仆仆地从外地赶来,在乐府祠堂的杉木墙壁上,挂上了一面鲜艳的锦旗,上面用端正的小楷,以耀眼的金泥墨书了满满一面,内容我已记不清了,大致类似后世的感谢信吧。

这个外乡人,就是当日曾在观音座下痛哭流涕痛不欲生的那个异性癖的男子,只是再见他时,他脸上已经一扫当初的阴霾。从锦旗上书写的内容来看,他已经按照我提供的方法,通过自己的努力,破除了困扰了他小半生的阴影。

许多人围着他,听他诉说“息心童子”的神迹,他也非常乐于向众人宣传我的“神明”,他很聪明地把自己的易性癖改成了“体生恶疮”,又把我交代的方法擅自改成了“专治恶疮的绝世奇方”,但讲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周围的听众听得也是相当入神,脸上呈现出惊讶、赞叹的表情。尤其是当他们听说祠堂里的童子还说开口说话时,脸上的表情之复杂,已经无法用笔墨来形容。

我就站在人群里,有点好笑地注视着这个容光焕发的男人,他大概想不到,他拼命称颂鼓吹的那个童子,此刻就肉眼凡胎地站在他眼皮子底下吧。

在为他高兴之余,我只把这件事当成了我人生中的小小插曲,从来不曾想到我的生活会因此而发生巨大变化。

来祠堂的人越来越多,再也不仅是局限于乐府的那几个人,起初乐少甫,也即我爹,很不乐见这样的情况,几次下禁令,甚至设了守卫,禁止外人出入祠堂。

但是,民意如潮,不可断绝,最终,面对愤懑的信徒,乐少甫选择了听之任之。

当然,这其中也有我推波助澜的作用。第一次从别人那里得到酬劳,为五娘打造了一副精致的银镯子,那时她因清楚自己不能生育的命运,已经开始变得郁郁寡欢。而来自于我的生日礼物,换取了她脸上不可多得的一丝笑容。

那时,我便对自己说,为了五娘的笑容,我要多多地赚取银子,最后带她离开这阴郁的乐府,带她去外面的快活人间。

所以,我一次次地铤而走险,躲藏在观音后,尽心竭力为前来咨询的人们解除烦恼,排除心中阴翳。

既然带了自己的目的,我便很难做到纯善。

若来人没有奉上银子的意思,即便他们为祠堂供上再好的檀香,再多的香油,我也只是保持缄默,让他们难见神迹。

慢慢的,人们开始变得自觉,在向我求助之前,都会事先奉上银两。富人,十两百两,穷人,一文两文,不论多少,只要有钱,我不计较。

可是,没等到我攒够带五娘远走高飞的钱,她就在郁郁寡欢之中染上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内虚之症,缠mian病榻半年多,在一个黯淡无光的黄昏,拉着我的手,含恨辞世。

我半跪在她的床前,想起她往日鲜活的容颜,泪落纷纷。

那日,无意间从丫鬟口中得知真相后,五娘与白喜凤一道,请了雁安最富盛名的香料坊的大师傅,来鉴定乐府安息香的成分。

大师傅只放到鼻下嗅了一下,便大惊失色:你们闻见的是香料,我闻见的却只是药味,从来没见过这么邪门的安息香!

此话一出,两个女人一直飘忽忐忑的心,便正式如坠入深渊般,落地,摔碎,成粉末。

白喜凤面无人色,直如失心了一般,口中喃喃道:我当日流产,便是因为她逼着我喝下了红花。我为她保守这个见不得人的秘密这么多年,她却从未对我有过仁慈之心!

五娘震惊非常,问白喜凤:二姐,为何从未听你提过?你为什么要受她这等折辱?

白喜凤潸然泪下:只因当日我娘家蒙难,见责于朝廷,而她焦家是唯一能说得上话的,为了救我爹爹出囹圄,我不得不答应她。

五娘的下唇当场咬出血来,连一旁的大师傅也是听得义愤填膺,再加之,五娘许于他重金,最终,他去了乐府,当着我爹,当着阖府上下,说出了这个真相。

我爹雷霆震怒,当即下了休书,只是休的不是白喜凤,而是焦宝枝。

在所有女人的出离愤怒的眼泪,撕心裂肺的质问中,焦宝枝终于承认,自己因为多年不育,又害怕自己当家主母的位置受到偏方的振撼,所以才会有此歹计。

她的解释,只是轻飘飘的一句话,只是一时的心魔作祟。

可是旁人付出的,却是一生一世的代价,永远无法弥补的痛苦。

焦宝枝不但承认了自己罪责,还将看似无辜的安歆供了出来。人到了不能自保的危急关头,为了减轻自己罪责,或者出于“我不得好,你也休想独善其身”的心理,什么主仆恩情,什么姐妹情深,都顾不上了。

更何况,随着安歆连生两子,在乐府地位的急速飙升,焦宝枝早已经对她这个当日的陪嫁丫头恨之入骨了。

原来,安歆自始至终,都是知道这个秘密的。

甚至,连这个主意,都是当年还是丫鬟的她,亲自提供给焦宝枝的。

正因为把握了焦宝枝的这个把柄,安歆才能在后来的那些年,一直不怎么把她昔日的主人放在眼里。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安歆的下场,甚至比焦宝枝还要惨。焦宝枝终因娘家势大,最后只是被下休书,逐出乐府,安歆却被拖入密室,动以私刑,杖责至下身瘫痪。

若不是顾忌着她还有两个儿子,她只怕当日就会死在血淋淋的竹板之下。

虽则没有死,却也跟死了差不多。痊愈之后,她以罪人之身,被囚禁在乐府别院,小儿子也被生生夺去,交给旁的姨娘看管。

而被牵连的这些无辜之人呢?

也好不到哪里去。

白喜凤心如死灰,不顾他人相劝,执意做了佛门俗家弟子,虽然身子还依托在这乐府中,可是终日青灯古佛相伴,吃斋念经,心已不在红尘内。

而五娘,她在极端的时间内,迅速消沉至形销骨立,纵使我爹对她千般抚慰,万般照拂,也没能挽回她迅速消逝的年轻生命。

我尽了最大的努力,甚至顶着她怀疑的眼神,完全抛却自己作为孩童的身份,以同龄人的语气和口吻,企图为她解开心头的结。

可是,她是多么倔强的女子,她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看似最温柔的人,却有着最孤独的心。她的心上,设了重重的防护,坚硬顽强,我扎不进去。

我驱除了那么多人心头的魔,却独独拂不去她心头的尘埃。

终于,在那个黄昏,她狠心离去,留下我一人在这茫茫的人世间,形与影相吊。

在我的生母章如兰弃世之后,我再一次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和无力。

既然拯救不了,那就逃离。

我告诉自己,要离开乐府,一定要离开。

这里太多阴郁的往事,太多悲伤的回忆,太多令我恻然的情和景。

我要赚钱,要赚钱。

我继续用我息心童子的身份赚钱,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已经长得那么大,以至于观音像后那个小小的藏身之所,再也不能为我提供安全的庇护了。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离开乐府的。

我现在十五岁。在秀水街居住,已经有小半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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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为过渡章。卡了半个月,终于钻出瓶颈了,抹汗~~~

正文 第二十一章 食物

夕阳西沉,我着一身淡淡的天青色长衫,棉质布料,剪裁简单,除却袖头上亲手绣上的那一簇小而白的蔷薇,通体再无其他细节,几乎看不出是女儿衣衫。

三千青丝,却如乌黑发亮的瀑布般铺陈肩上,头顶左右各挽一个小小的髻,只以雪白的丝带缠束,剩余的与头发齐长的丝带,于耳鬓散乱地垂下,额前的刘海浓密乌亮,齐齐盖住眉毛,几乎直逼眼睫。

脸色苍白,几乎没有十五岁的女孩子该有的红润,偏偏嘴唇的颜色红得明媚,衬着如雪的皮肤,有一种略微诡异的鲜妍。

我沿着街角慢慢地走,心中什么也不想,一片澄明。身边小贩的吆喝,都只若浮光掠影。街边的杨树生出了雪白的絮,微风一吹,便似轻盈的雪般坠入人间,落在我的肩头。

“姑娘,哎——”

身后传来支支吾吾的叫喊声。

是不是在喊我?

我本不欲回头,可是紧接着,肩膀被人搭上了。

不是搭,只是轻轻地碰了一下,犹如蜻蜓点水般的小心翼翼的触碰。

我回头,微微皱着眉,看见一个满脸通红的男人,站在我身后,很紧张地看着我,现在是寒凉初春,可他的额头上甚至渗出了些许的汗。

“姑娘,我,我在,在,这里……呃,注意……注意你很多天了。你知道,我,我,我是这里卖豆腐的。你在我那里买过好几次豆腐”

他不停地搓着衣角,说话的时候,目光躲躲闪闪,似乎并不敢直视我。

我微微点头,看着这个面生的男人:“你好。”

对于不相干的人,关于他们的容貌,名字,我的记性总是很差。

大概是发现我对他的陌生感,他眼中闪过一丝失望,舌头愈发打结起来:“咳咳,我我我……我见姑娘你气血不好,我想了很多天……姑娘,我想送我的豆腐给你吃。”

我这才发现他的豆腐摊就在身后,他转身飞快地端了一个白瓷盘,里面装着两大块热气腾腾的豆腐,摆得方方正正,先是精心准备的。

我低头从荷包里摸出一文钱来,递给他,他却慌忙摆手:“不不不,我不会收你的钱的。以后,只要你想吃豆腐,随时来我这里,若姑娘不嫌弃,我我我,我可以亲自给你送到府上去……”

面对这样的殷勤,我多少有点吃惊,道:“你若不收钱,那这豆腐我也不要了。”

说罢,转身要走,那男人失望地“啊”了一声,却在后面呜呜地哭开了:“姑娘,你是不是被我吓着了?你是不是以后都不会再来买我的豆腐了?”

我感觉很不对头,他的声音在沉寂的空气里显得格外凄楚。可是,这里是闹市,每天晚饭之前的时间是这里最热闹的时候。

为什么现在却这么安静,好像所有人都在听他和我说话?

我第一次将目光转向这个闹市中的人们,他们多是小摊小贩,我曾经和他们中的一些打过交道,但从未记住他们的容貌。

可是,现在他们所有的人都在做一件事情,那就是看着我,看着身后哭泣的卖豆腐的那个人。我感到大窘,该怎么办?

现在能做的好像只有一件事情,就是接受人家的好意,接过那一盘豆腐,而且,千万不要付钱给他。

我窘迫地从那人手里端过豆腐,他立时就不哭了,何止是不哭,简直是欣喜若狂。

他甚至飞快地绕到自己的豆腐摊上,从我看不见的所在拎出一条肥大的鲫鱼来,而且,他忽然变得不结巴了,说起话来又快又洪亮。

“姑娘,光吃豆腐是没什么营养的,我给你准备了这条鲫鱼,已经刮鳞破肚挖鳃洗干净了,你回去可以直接下锅和豆腐在一块炖。”

我感到这一切都太古怪了,他为什么要送我豆腐和鱼?周围的人为什么都要这么古怪地看着他和我?

可是如果不接他的鱼,我有预感他会再次哭出来,那样我就又被动了。

从他手中接过鱼的时候,他的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转了,脸上的那种欣喜简直没办法用语言来形容。

他恳切地说:“姑娘,你真的要多吃一点,长胖一点,只有这样,我们才会开心。”

我懵懵懂懂地接过鱼,道了声谢谢,确认他不会再哭之后,才安心转身离开。鲫鱼炖豆腐?要怎么炖?我完全没概念。不过,这条鱼正好喂给加菲当晚餐了。

走了没多远,又有人跑了上来。当然,已经不是刚才那个豆腐男,而是一个海鲜男,他手里拎了一个竹篓,里面有硕大的甲鱼。

这个人的控制力比刚才那个强一点,不过也是面红耳赤,不敢与我对视:“姑娘,鲫鱼炖豆腐有什么好吃,这是俺在泥塘里蹲了一宿掏出的王八,煨汤吃是顶好顶好的!”

说罢,也不容我反应,将竹篓往我手里一塞,就红着脸跑了。

从这里,到我住的地方,不过半里地。往常十分钟就能走完,可是今天,我走了足足半个时辰。

不断地有面红得跟煮熟的虾子一般的男人从后面冲上来,结结巴巴地说上一通话,然后把东西往我手里硬塞。

等到家的时候,我满手满怀,已经塞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

水果,鲜蔬,菌类,药材,卤味,包子,哦,还有甲鱼和豆腐。

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苦笑着将手里的东西放下,刚开锁,加菲就从里面蹭了上来,围着那个竹篓团团转,不一会儿又盯上了那条鲫鱼,啊呜一声就咬住了,毫不客气地撕咬起来。

我看它吃了一会鱼,挽起袖子进厨房,将豆腐切成细碎小丁,撒上盐拌匀,然后切了一个松花蛋,慢慢地吃起来。

如果方才我记得在市场上买一碗粥带回来,现在就可以就着粥吃皮蛋豆腐了。

可惜,被那些人弄蒙了,我忘了买粥的事了。

想吃粥是多么奢侈的一件事啊。家里没米,就算有米也没有柴。就算有柴我也不会生火。就算我会生火,我也没有可以煮米的锅。简而言之,我厨房里虽然有灶,却没有炊具。

是的,我是个生活白痴。

托上一世的宅女生活,和这一世的小姐生涯所赐,我完全没法解决个人吃饭问题。离开乐府之后,我很久没有吃上热腾腾的饭菜了,连水都是喝生的。本来我可以下馆子吃饭,可惜那里人总是太多,除非逼不得已,我不愿意去。

我望着地上的那一堆食物发愁。

加菲已经吃得肚子滚圆了,还在努力为我解决粮食剩余的问题。我知道它在这方面一直很拼命,要不然它也不会年纪轻轻就变成一只20斤的大胖子。

还有那么多的食物,该怎么办?天气一天天热起来,如果吃不完,它们很快就要坏掉了。

甲鱼我不会做,做了也不会吃。而且它还带着壳,加菲也处理不了。它虽然胖,却很胆小。

蔬菜和菌类生吃恐怕是要拉肚子的,而且味道应该也很糟糕。

卤味,已经冷了,吃多了,肯定要喝水,冷肉+冷水,基本意味着胃病发作。

药材?我没有生病,只是可能有点贫血。就算知道贫血,我也不会熬药。

包子如果是鱼肉馅的,倒是可以给加菲当明天的早餐。但是我怀疑古代也没有鱼肉馅的包子。

加菲胃口很刁,除了鱼,什么也不吃。

这么看来,除了水果和,我跟加菲什么也处理不了。

我抓了一个苹果洗洗干净,一边啃一边想,如果有一个人能帮我消灭这些食物,那该多好。

正文 第二十二章 他是我弟弟

我住的地方是秀水街普普通通的一间民宅,白墙,青瓦,这房子按照现代的说法,三室一厅,,再加上院子里另辟出来的厨房的面积,足有一百七八十平米。

我喜欢住大房子,宽敞自在,足够加菲每天在里面跑马。墙是杉木的,加菲可以随意在其上飞檐走壁,另兼蹭头磨爪。地面是青石的,接近土色,这种颜色最大的好处就是耐脏,半个月不扫也没事。最妙的是,住这么大的房子,一年却只需要交纳20两的房费,而且没有治安方面的顾虑。

三间小室,我留了背街的那一间做卧室,而朝街的那一间,则做了花室,养了一室的花。最初,里面养的都是兰菊之类,被加菲摧残了几次之后,尤其是有一次把我一盆培育已久的逼近花期的昙花弄残了以后,我痛定思痛,在这些娇花的周围,都摆上一圈的小仙人球……算是遏制住了加菲的恶行。

还剩余一间房子,暂时做了猫室,里面铺了一地的沙。角落里用木架搭了一个小窝,里面铺着厚厚的棉被。我想着,世界上最幸福的猫也不过如此了吧,每天吃香喝辣,有主人疼,还有豪宅住。但是加菲并不领情,只把此间看做一个可以随地大小便的场所,每天睡觉的时候准时光临我的卧室,并不打招呼就直接钻进被子,大喇喇地蜷在我的肚子上,睡得心安理得。

初春的晚上并不温暖,幸好我有肥猫相伴,不至于感觉寒冷。

我躺在床上,摸着加菲油光水滑的皮毛,听着它喉咙里发出咕咕咕的声音,忽然想起一夜桥旁边常驻的那几个人,一时有了主意。

其时虽然已经黑夜,却并不算晚。我穿好衣服,将水果卤味之类现成的吃食打包拎好,提着风灯,出了家门。一夜桥是一座大的石拱桥,在秀水街尽头,与雁安的主街相交地方。此时不是汛期,水不过桥拱,有几个花子和无家可归的人,就把拱洞当成了遮风避雨之所。

还没走近一夜桥,远远看见桥角蹲着一个人,抱着身子蜷曲成一团。我在离他几步处站住,望了望拱洞之中,那几个常驻客在里面点着灯喝酒吹牛,十分乐和。其中一人见探出头来吹了声口哨,周围没别的人,他对着我,大声道:

“哎,离那瘟鬼远一点,他是快死的人了,别沾了晦气。”

他口中说的瘟鬼,显然就是我面前的这个人。我走近了两步,蹲下身来,借着亮光,看见这人不过是个小孩,双目紧闭,头靠在桥柱上,呼吸十分粗重。

我用手一摊,他额头竟然是如炭灼般滚烫。我一时心慌,手中的食物掉在地上。

“离我远点!滚开!”那小孩子听到动静,睁开眼来,粗哑地甩出这么一句。

他抽了抽鼻子,显然是闻到卤味的香气,一把抓起包裹它们的牛皮纸,大力撕开,用力地咬起来,一边咬,喉咙里还含糊不清地咒骂着,不知是在骂我,还是在骂桥洞里的人。

他见我还站在那里,瞪眼吼道:“滚开!”

“你省点力气吧。”我不但没有走开,反倒在他身边坐了下来。石桥冰凉,触骨冰凉,就算没生病的人,在这里坐一会都要给冻病了。

他斜着眼睛看着我,目光里尽是狂躁的神气,蛮横道:“怎么,喜欢上爷了?爷的吃相好看吗?”

我忍不住骂道:“爷你个头啊!赶快吃完,吃完了我带你去看大夫。”

他显是没料到我会这么说,吃了一惊,身子往后一缩,但很快又醒悟过来,梗着脖子粗着嗓子道:“果然是爱上小爷了!哈哈!哈!”

一边说话,还一边咳嗽。

我忍住额头上的汗,伸出手来在他头上来了个爆炒栗子:“命都没了一半的小鬼,你在神气什么?不想死就赶紧吃——算了,别吃了,现在就走。”

说罢,不由分说地拽起他的手来,心中一惊。

他额头发烫,手却冷得跟冰一样。我一拽之下,他不但没有起身,反而软绵绵的倒了下去。再凑近看时,眼睛已经紧紧闭上了。

我心中焦急,却不欲向桥洞中看好戏的那几个人求救,蹲下身,一咬牙,将他背了起来。

这小孩子蜷在地上看起来那么小,伸展开来却十分修长,比我要高出一整个头来,身体趴在我背上,脚却还拖在地上,而且,他好重,简直跟一块石头那么沉。

好在一夜桥并不远,我几乎是半背半拽地将他运回我的住所的,等将他整个人搬到床上时,我已是出了一身的汗。

我喘了几口气,稍歇了一会,又重新出门,去了同春堂,对着紧闭的木门大敲特敲,同春堂的小老板本来一脸不爽,但听到我开出的高额出诊费后,又非常高兴起来,二话不说拎了药箱就跟我走。

我们回到家的时候,那小孩子已经烧成虾子了,脸红得如晕染的胭脂般,人事不省地说着胡话。

那大夫进屋,先不说别的,狐疑地看一眼他,又看一眼我:“姑娘,孤男寡女,你们年纪轻轻的,这个……不恰当吧?”

我深吸了一口气,尽量克制情绪:“大夫,你没发现他快烧死了吗?”

他脸上一红,“呃,呃”了两声,终于开始做分内的事情,只是,一触到病人的额头,他就大惊失色,完全没有半点医者的从容。

“哎呀呀,烧成这样?这个,这个,这可不真是如你说快烧死了么?你,你,你快准备后事吧,我……我是不治这将死之人的。我,我,我的同春堂担不起这个污点……”

说罢,抹了抹头上的汗,准备开溜。

我伸手拉住他的衣衫,面无表情道:“五十两。”

他顿住了,如被点了穴般呆立。

“你只要做你该做的,无论是死是活,钱我会照付。”

他咬咬牙,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时间,我看得出,他是使了浑身解数。钱果然还是好使的。

我也没闲着,去临近通宵营业的快绿楼——也就是常见的怡红院的姊妹版,要了一罐陈年的女儿红。

不是我奢侈,青楼里似乎只卖这种昂贵又谈不上多好喝的酒。

我拎着酒回去,当着大夫的面,扒光了小孩身上的衣服,然后用毛巾蘸了陈年女儿红的酒液,一遍一遍地给他擦拭身体和额头。

大夫看得目瞪口呆,先是说:“这酒……不是三两银子一坛么?”

然后又说:“姑娘,深更半夜与这男子赤裸相对,你还想不想嫁了?”

我找了一句话,终于封住了他的口:“他是我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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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三章 色相

东方既白的时候,大夫顶着一双熊猫眼,心满意足地离开,临走前给我写了一张药方:“他现在烧已退,只是身体里有余热未消,你拿着这张单子去我同春堂,照着这张单子来抓药,连续吃,吃到彻底康复为止,我分文不取。”

我低头看了一眼那药方,上面所列的无是连翘、蒲公英、鱼腥草、土茯苓这些清热邪解热毒的寻常药草。方子虽没有稀奇之处,但整个晚上他也帮了不少忙,尤其坚持“虽是姐弟,男女之间仍是授受不亲”,抢着帮着我擦拭那小孩的身体,也算很够意思了,我便道了声“感谢”,尔后端出早已准备好的漆盘,上面端端正正摆了五锭银子,每一锭十两。

大夫眼睛放光,咂舌道:“我当你说五十两只是开玩笑,想不到……你这小小姑娘家,竟有如此殷实家底,且出手这般大方。”

我淡淡笑道:“这是我弟弟的命呢,我只恨不能倾尽所有。而且我有言在先,这是您应得的,请笑纳。”

他有些脸红,伸手取了一锭,道:“剩下的实在不敢要了。若以后有事,尽管来找我,的不敢说,小病小灾,我刘逢春保你一家无虞。”

说罢,朝我一拱手,甩袖走了。

我心想,这老头子腼腆起来,还是挺可爱的。

“谁是你弟?你说清楚。”身后,一个我已经领教过的粗噶声音响了起来。

我将漆盘放到一边,转身时,见那小孩已经坐了起来,脸上已经褪尽了昨日骇人的嫣红,脸上的皮肤又白又细又密,五官俊秀,眉挺目深,竟是一个难得的美男胚子。

见我这般直接地看着他,他睁大了眼睛,目光中流露出对抗:“你看什么?有什么好看的?”

我撇了撇嘴,回身从衣箱里取出一件青色的衣衫,抛到他身上:“穿上再说话吧。”

他接过去看了一眼,生气地把衣服甩到一边,粗声粗气道:“女孩子的衣服,我不穿!”

可能到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是裸露着上身的,下意识地用双臂抱住前胸,眼中颇有羞恼的意思。

“一点肌肉都没有的小鬼,瘦的跟猴儿一样,有什么可遮遮掩掩的?”

我忍不住好笑,上前强制性地用被子将他盖牢。

他手忙脚乱地抵抗我,虽然大病了一场,这小鬼力气还是有,不一会儿就抵抗得我满头大汗。我只好强制性地吼了一句:“不想死的话就自重点,再这样烧一次我可没多余的银子救你命了!”

他斜乜了桌子上的漆盘一眼:“你不是挺有钱的吗?区区一个发烧就付人家五十两。”

我懒得理他,取了其中一锭银子,用剪子慢慢绞了,他在一旁,撑着头看得津津有味,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说话。

“喂,你是昨晚提着风灯来送我肉吃的那个吗?”

我漫不经心点头:“嗯。肉好吃吗?”

“切。爷是饿得没办法了,才会受你那点小恩惠。要是在平常,那种东西我看也不看一眼。”他哼哼地辩解,“你的被窝还挺舒服的,小爷给你面子,多呆一会,呆够了,就回到爷的地盘,继续逍遥快活。”

我眼皮也不抬:“好啊。”

他抬起两道浓浓的剑眉,疑惑道:“你怎么不留小爷?”

“我为什么要留一个啰里八嗦,又臭屁的要命的小鬼?”我放下剪子,端详着被自己绞得大小不一的小银块。

他瞪大了眼睛:“你不是图小爷的色么?现在你色没捞着,又在小爷身上白白花了十两银子,怎么可能不捞回本?”

我把脸转向他,正视着他:“你觉得你很美么?”

他不假思索地点点头,完全没有脸红的意思。

隔得近了,我发现他的确是很美,皮肤是吹弹可破的细白,上面的绒毛都清晰可见。眼睛如最纯净的锆石那般幽深明亮。而那鼻梁挺括的弧度,更是美好得没办法形容。

“那你觉得我呢?我怎么样?”

有生以来,我第一次拿自己的容貌当话题。

他有些愣,被我逼近的头往后退了一点,结舌道:“你……你还行吧。”

我嘿嘿一笑,重新拾起剪子,将一块小碎银子突出的棱角逐一剪掉,是在对着他说话,眼睛却没有瞧着他:“我是不会对一个没有发育好的小鬼产生兴趣的。况且,你的容貌还不及我,如果我要买色,每天照照镜子看看自己就好了,需要花这个冤枉钱么?”

他愣在那里,半天不说一句话,似乎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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