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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情感热线-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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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子,进了一个破败的院子。
伸出手来抹了抹脸,脸上的坑坑洼洼顿时不见了,那不过是她用黏米沾出来的;凹陷的眼眶也饱满生动起来,那不过是炭灰抹出的效果。至于那双只见眼白不见眼仁的瞎眼——天知道那有多难,她的眼睛到现在还在痛!
“我回来了!”
床上笔直躺着的那人,一动不动,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是一个活物。
沈七心慌,忙跑过去看了一眼。见他的眼睛虽然无神,却还是睁着的,见她过来,还很冷淡地把瞳仁转到一边去——虽然很欠揍,却好歹让沈七七的心安了下来。
但她也没忘气愤地踢一踢床边,道:“天天装死,好玩吗?”
那人也不吭声,只是索性将头也扭到一边去。
沈七也不看他,去院子里倒掉瓦罐里的药渣,奋力地踩了两脚,一边口中念念有词:“财神来到,瘟神走掉。财神来到,瘟神走掉……”
这样念了几遍,进屋时,却发现床上那人已不知何时坐了起来,一身白衣,脸也苍白得跟鬼一样,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沈七七全没心理准备,口中发出失控的惊叫,身子连连后退,谁知脚又磕到门槛,身体失去平衡,眼看就要大头朝后,栽个大马趴。
就在这当儿,沈七七忽然感到一阵古怪的凉风,一个不知名的物体从床的方向,疾速向她胸口袭来……
老天,苦守了一十七年的贞洁啊!不能就这么毁于一旦!
沈七七一咬牙,使出吃奶的力气僵住下坠的身体,与此同时。不顾一切地伸出双臂,居然护住了胸部,平衡也找了回来。
一场后脑勺与地面亲密接触的悲剧,就这样被扼杀在萌芽阶段。
方才那个高速“袭胸”的可疑物体,已经砸到手臂掉到了地上,沈七七定睛一看,竟然是平时用来刷锅的丝瓜瓤……
这么软绵绵的东西,竟然能以如此高的速度运行?
沈七七以不可思议的眼神望向投掷丝瓜瓤的那个人:“你会武功?”
那人不理。只是大声地咳嗽起来。显然是方才扔丝瓜瓤的动作太过剧烈,让他的气息受到牵连。
他咳嗽地这样厉害,连头也垂了下来,凌乱的头发顺着颈项垂下几缕,沾染在他白胜雪的衣衫上,如烟似魅。
沈七七不胜感慨,从来没见过生得这么倾国倾城的男人,偏偏病得快要死了!死就死吧,偏偏要挑这大过年的,死在她沈七七的塌上!造孽啊!
若换做是别人,沈七七说不定还过去给他捶几下背,让他顺顺气,可是这个人——还是算了吧。
——————————
“这不能怪我,都怪你,好端端地忽然坐起来,吓我一跳……”沈七七一边向瓦罐里塞生药,一边偷偷拿眼睛看他的反应。
似乎感应到她的注视,他抬起脸来,迎向沈七七的目光。
沈七七蓦然心惊,倒不是因为他目光的冷冽,而是因为他的唇边,赫然多了一抹鲜血,鲜红得刺目。
傻子也知道,这绝不是什么好征兆。
沈七七慌乱起来,急急地回避了眼神,连药也不煎了,径直换了个瓦罐,将早些时候买的枣子,糯米,花生,红米,一股脑儿放到里面,去井里取了水,将瓦罐放到炉子上,蹲下,用破旧的蒲扇使劲地扇起火来。
一边扇,一边用自己也觉得假的轻松口吻道:“今天是腊八,咱们吃好吃的。我请你喝腊八粥,怎么样?很期待吧?”
她原本不指望听到回应。反正自从那天晚上遇到他,到现在,他只说过两句话。
正因为少,沈七七记得格外清楚。
第一句是:“救……”说完就晕了过去。
沈七七听了他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搬到了自己的床上。
第二句是在他昏睡了三天之后苏醒过来时说的:“不要让人知道……我在……这里。”
沈七七觉得这句话完全没有必要,她本也不是长舌之人。况且,你一病号,谁管你在哪里啊!
从那时开始,他就一直保持着沉默,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闭着或睁着眼睛躺在床上,直挺挺地一动不动……呃,如果这也叫做事的话。
可是现在,他说了第三句话:“好。你煮,我等着喝。”
一如既往地是祈使句,一如既往地不带任何感情色彩。
他之前,一定是一个很有钱的人吧。
只有有钱的人,才会说起话来不带商量的余地,好像每一句话都是命令一样。
沈七七倒不觉得有什么,她习惯了这样的祈使句,他的,或者是别的任何人的。
从有记忆开始,她都是在这样的祈使句中长大的。
“沈七七,你去把柴劈了。”
“沈七七,你去把狗喂了。”
现在,她连这样的祈使句也听不到了。为了照顾这个从天而降的病号,她已经几天没有去城南的郭家了,别说打杂的差事保不住,这半个月的酬劳也都泡汤了。
这还不算,因为没了买药的钱,沈七七还昧着良心干了不少缺德事,比如方才,城隍庙那一幕……
沈七七幽怨啊幽怨,劫数啊,上辈子欠他的啊。
就像方才,他说等着喝粥,沈七七忽然就来了干劲儿,连扇扇子的频率都加快了。
没天理啊!
尽管埋怨着,沈七七还是劳心劳力、甚至有点心甘情愿地为这个并不算讨厌的男人做了很多事情。
煮饭,洗衣,煎药,看着他发呆,等等。
到后来,沈七七发现自己的心态发生了变化。
这种变化,非常微妙。沈七七觉悟到,自己不但不讨厌他,反倒开始一见到他就觉得欢喜。
她没经历过这样的情感,自然不知道,这样的欢喜从何而来,只知道自己每天一睁眼,看到他才安心。
她甚至在心中暗暗祈祷,他不要那么快康复。
虽然这样想着,但她还是无微不至地照看他,所以,他虽然缓慢却还是在一点一点地,恢复。
沈七七就在这种甜蜜与担忧的复杂心情中,一天天,尽心竭力地照料着他。
直到有一天早上,睁开眼睛后,发现他不在了。
他就这样地走了。
床上留下一块剔透的玉佩。
非常漂亮。
她不懂玉,却知道这东西绝对价值不菲。
连玉佩下编织的淡蓝色的穗子,都精致得让人不敢细细触摸。
若没有他,遇见这样的好东西,照她的性格,她一定会拿这玉佩换了钱,好好筹划一下将来,改变自己的人生。
可是,有了他,这玉佩便成了沈七七在这世界上,比生命还要更重视的东西。若要叫她卖了这玉佩,不如杀了她。
她在这城中满处打听,用她的那点薄弱的可怜的人际关系网,也没打听出来,这块玉佩有什么来头。
直到有一天,她灵光乍现,想到去拿这玉佩问古董店的老板。
老板很笃定地告诉她,这玉的成色一流,不是寻常市井之人能淘弄到的成色,而穗子的编法更是特殊——是宫中才有的。
一切都顺理成章,沈七七便揣着这玉,历经千辛万苦,托人在宫中给自己找了一份差事,在浣衣局里做事。
虽是苦差,但她却乐在其中。经过一天的疲累,当晚上躺在自己的床铺上,沈七七总会将这玉佩拿出来,珍宝一般地凝望。
沈七七告诉自己,她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将这玉佩还给他。
……
“所以,你只是想找到这个人?”从她的回忆中出来,我望着她的眼睛,声音很宁静。
沈七七坚定地点头。
“那么你为什么要来找我?”
沈七七的眸子闪闪发光。
“姑娘在这宫中,上可见皇上,下可见仆从,是身份最为特殊的一个人。我想,姑娘进入我的回忆,便知道那人的长相,若以后遇见了他,告诉我一声,我好将他的东西还给他。”
我微笑,心中确定,我很喜欢很喜欢沈七七,这样的坚定,良善,这样的聪慧,勇敢,坚持,执着。
“好的。若我见到他,我一定会告知与你。”
沈七七脸上绽开细碎的笑的花朵,对我道了谢,便要告辞。
“沈姑娘慢走一步。”我叫住了她。
她回身,多少有些愕然。
我走到房内,打开自己的衣箱,从最里层,翻出一个香囊。
我曾经做过三个这样的香囊,发誓要送给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人。
我已经送出了两个,唯独这第三个,还迟迟没有找到赠送的对象。
我返身出屋,将这个香囊,塞到了沈七七手里。
“与姑娘一见,甚是投缘。这个香囊,算是我的一点心意,沈姑娘拿去装个小物件之类,正好相当。”
沈七七先是有些错愕,继而欢喜起来,端详了那香囊好一阵,显是十分喜欢。
她不多扭捏客套,只是开心地收了,再一次道了谢,然后小心翼翼地将那块玉佩掏出来,放进里面。
走之前,她又一次叮嘱我:“若见到他,一定告知我。我等着姑娘的消息。”
我含笑:“一定。”
他将玉佩留下,显是对沈七七有着不一样的情愫,至少几分缱绻,是有的。
沈七七,以后会成为我的家人吧。
因为……
我在梦中所见的那个他,不是别人,是我的哥哥,乐钰。
而乐钰,似乎是有心灵感应一般,在沈七七离开没多久,便前来探望我。
他见了我,然后仔细察看了我居住的环境,原本紧绷着的脸,终于有所松懈。
“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看来皇上这次说到做到,给了你完全的自由。这样也好,在我眼皮子底下,我到底能放心些。”他的语气,已经转为欣慰了。
“有什么可担心的呢……倒是你,近来可好?”
乐钰笑笑:“我能怎么样,皇上的俸禄拿着,优渥的差事当着,世上怕是没有比我更轻闲的人了。”
我几乎要脱口而出:“当真么?当真是这样么?那么为何我在沈七七的幻境里,分明看见了受伤到几乎丧失性命的你?”
可是,我到底是忍住了。
按照沈七七的记忆,乐钰的确曾经在外办差时,受过很严重的伤,只是,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久远到若现在我忽然提起来,会显得非常突兀的。
“有人叫我把一件东西还给你呢,”我笑道,“只是不知道你如今还记不记得丢过那件东西了。”
乐钰挑起眉头,认真地想了想,开玩笑道:“你也知道我的性子,丢东西是不可能了。如果有一天我真丢了东西,那恐怕也只是我的命而已。”
我的脸刷地一下白了,一时丧失了语言。
乐钰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话说过了头,竟然开始变得结巴了:“我开玩笑呢,你……你还真是当不起玩笑啊!”
“好笑吗?真的好笑吗?”我强忍住心头的酸楚,质问他:“这世界上,我唯独只有你跟杨瑾两个亲人,你什么不好说,偏偏拿自己的姓名唬我!”
我大概是,从没当他的面发过脾气,甚至也没有这么大声地同他说过话。
所以,乐钰的脸上,呈现出一种非常奇怪的表情,这表情随即变成了我能读懂的怜爱。
“傻薇儿,有你在世上,我怎么能死?”他伸出头来,轻轻按住我的肩膀,“我错了,不该开这样的玩笑。以后绝不会了。”
我瞪了他一眼:“我不是为我自己说这话。这世上,还有一人,重视你远胜于她自己,连我也自叹弗如。就算为了她,你也不能轻率地说这种话。”
这下,乐钰开始困惑了:“有么?我当真想不到。”
他真的非常认真的想了好一会儿。
我叹道:“你留给人家一块玉佩,人家一直寻到宫里来了。亏得人家这样情深意重,你却连她是谁都不记得……罢了,那玉佩,你若果真不记得自己丢失过,我便当是自己捡到的好了。”
然后,我看到了前所未有的景象,人生之一大奇观。
乐钰的脸,红了。
我从来没见过红着脸的乐钰。
可是此刻,我见到了。
他不仅红着脸。甚至,连话语能力,似乎都已经丧失了。
而我,却忍不住从心里笑出声来。
我闻到了幸福的味道。
正文 第九十六章:恨海浮沉(一)
第九十六章:恨海浮沉(一)
“我爱上了我曾经最爱的女人的婢女。而如今这个我最爱的女人,却变成了我的仇人。” 宋祁明见到我,如是说。
这句绕口令一般的话,让我很是摸不着头脑。
宋祁明是外姓王爷,也是当今皇上最为重用的朝臣之一,他的身材颀长,长相冷清,虽然已经过了不惑,面部轮廓间却很有俊朗的底子,而位高权重,知书儒雅,又给他增添了知性的气息。
这样的男人,符合绝大多数少女心中对完美情人的想象。
不知道他会有怎样的故事。
我进入了他的记忆。
……
雪,密密匝匝地下了一天一夜,到傍晚时分,仍旧将歇未歇,将宫人方才擦拭好的台阶,扑了薄薄的一层白,跟人的心思一样,轻巧,细密。
荏苒低垂着头。动了动已经站得发痛的脚,虽然穿着厚厚的棉靴,可这半个时辰的静立下来,脚趾已经冻得跟铁一般,几乎没了知觉。
这是大寒,冬日里最刻薄的天气,带雪的寒风,打着卷儿,一遍遍地朝荏苒扑过来,将她的头发和深蓝色的宫装,都镀上一层白。
感觉自己身上仅存的热量在被一丝一丝地夺去,荏苒却不敢有丝毫亵慢,仍旧强打着精神,站得笔直,因为她知道,那个人随时可能会来。
“嘎吱嘎吱……”
踏雪的声音由远及近地传来,脚步快而安稳,还没见到人,荏苒已经先看到了那双石青色的獐绒靴子,面料上的蓝牡丹被渗了雪,透出微微的湿意。
宋祁明从荏苒身边疾走而过,身后跟了一大群随行的仆从,一行人急匆匆进了殿,没有人和荏苒说一句话,也没有人看她一眼,仿佛她根本就不存在般。
荏苒心中沉静如湖水,宋祁明虽不是急性子。但事关他的纪如锦,一切就另当别论了,最多,进殿换了靴子,就该传她进去了。
果然,须臾之间,就有管事的匆匆跑来传唤:“王爷传你进去。”
荏苒跺了跺发麻的脚,拍了拍头上肩上的雪,拾阶而上。额匾上朱笔提的“崇德殿”三个字,在冰天雪地的映照下,一片触目惊心。
进了殿,一眼望见宋祁明置身在硕大的红木书桌后,手捧一杯暖茶在徐徐地喝,他身穿湖蓝色的锦袍,雪貂的披风卸在一旁,衬得他一张清瘦的脸,比殿外的雪还要白三分。而他那双凌厉的狭长深目,更是令人不敢逼视。
不容多想,荏苒跪下,轻道:“奴婢叩见王爷。。”
宋祁明放下茶杯,接过管事的递过的手炉。抱在怀里,摆了摆手,两边伫立的仆人们,立刻就散了。
宋祁明身子微微向前探,声音清冷:“知道我传唤你来何事吗?”
荏苒凝声道:“奴婢不敢胡乱揣测圣意,还请王爷告知奴婢。”
宋祁明哼了一声,狭长凤眸中寒光顿生:“我已经将兰芷阁里的下人都传唤遍了,个个都说不知情,莫非你们主子事先给你们通了气,要在本王面前统一口径?”
荏苒心中一凛,还以为自己是第一个被传唤的,想不到整个兰芷阁都已经被问遍了,这宋祁明的心思细密,真不是一星半点。
纪如锦昨晚彻夜未归,宋祁明震怒,却不去问纪如锦本人,却来传唤兰芷阁的侍女,这里隐藏的心思实在难以捉摸。莫非,宋祁明拉不下这个脸?如果是那样,他对纪如锦的关切,也不是一星半点。
当下梳敛思绪,回宋祁明道:“王爷所指何事?奴婢属实不知情。”
“一派胡言!”宋祁明轰然站了起来,声音也提高了八度,“你们主子彻夜未归,你是她身边侍寝之人,她不在床上,你竟然不知情?”
说话间,声音已经变得寒冷厉绝:“如果真是这样,你这差可以不必当了。你这项上的人头,也可以不必要了!”
这是荏苒第一次领教到,什么叫威颜震怒,什么叫天威难犯。在外生活,不小心得罪了人,顶多相互顶嘴掐架,可是在这大宅门里,一个不小心,人头就掉了。
比如现在,她的境况就凶险得很。但是她和自己打赌,在问出究竟之前,宋祁明不会拿她怎么样。
“王爷息怒,”荏苒低着头,沉声道:“奴婢之所以说不知情,是因为昨天一整晚,奴婢都在佛堂,陪着主子诵经念佛,直到东方既白,才从佛堂回来。”
宋祁明身子微顿,万万想不到会得到这样的回答,堂堂王爷的女人,居然夜不归寝,这是何等的耻辱?若换在别的女人身上。他早就要了她的命,可惜这个人不是别人,却是纪如锦,他永远也无可奈何的纪如锦。
他设想了无数种可能,最坏的,无非是纪如锦和别的男人私通,如果真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他也别无他法,只有杀了她。他担心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所以没有兴师动众地调查,只是秘密传唤了兰芷阁的宫人询问。
荏苒是他传来的最后一个。此前。所有被传唤的人都是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主子昨晚不在殿里,看他们那惶恐惊慌的样子,倒也不像是撒谎。
可是,宋祁明在兰芷阁,是安插了线人的,线人给他提供的消息,是断然不会错的。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纪如锦唆使宫人说谎,同仇敌忾地来对付他。
一想到此,宋祁明的牙都要咬碎了。
他本已决定,如果从荏苒的嘴里再问不出任何消息,他就要大肆杀伐,将这些欺主的奴才全部都杀干抹净,让纪如锦领教领教他的手段。甚至包括纪如锦,她如果不老实交代昨晚的去处,也休怪他翻脸不认人。
他的如斯暴虐,只是因为,他吃这个女人的苦,已经太多太久了。
可是万万想不到,竟然会从最后一名侍女的嘴里,得到这样的回答,而宋祁明心里,竟然一阵狂喜。
他终究,是舍不得杀那个女人的。
虽是如此,他仍不敢轻信:“她去佛堂做什么?”
“为王爷祈福,为老王妃祈福,为明王府祈福。”荏苒言之凿凿,面不改色。
“她会为我祈福?”宋祁明的唇边扬起一抹苦涩的弧线,“那朕真是要谢谢她了。”
荏苒在堂下,真切地听出了宋祁明的喜怒变换,心中不禁微微感慨。
不管什么人,只要爱上另外一个人,便会心甘情愿放低姿态,走下神坛。
就连宋祁明也不例外。
“奴婢不敢欺瞒王爷。王爷若是不信,只需要问问佛堂当差的宫人。查询昨晚的值班记录,便可以一清二楚。”
“本王自会去查,用不着你多嘴!”宋祁明的声音已经恢复如初,再不复之前的狐疑。
荏苒沉声不语。
来此之前,她已经从抽匣里私自取了数十两散碎黄金,塞给了佛堂中的差人,而且许诺,事成之后,还会有重谢。
佛堂值班是苦差,向来是明王府里的清水衙门,没什么油水可捞。当荏苒把黄金塞到他们手中时,真切地看到了他们眼中灼灼的光。
那时候,她告诉自己,这一步棋她没有走错。
而为了保险,她在临走之前,加了一句威慑力十足的话:“王爷有多宠爱我们夫人,想必你们也有所耳闻,夫人绝不会因为这点小事而受到皇上的处置。相反,如果你们没有保住她,她日后会很不高兴的。”
她相信,只要能躲过这一场劫难,纪如锦也不会吝啬剩下的那点黄金。反正,她的兰芷阁,多的是那亮闪闪、冷冰冰的东西。
荏苒身影离去的背后,宋祁明深深地凝视了她的背影很久很久。
这个丫头,本是掖庭里一个当差值班的,因机缘偶然,与纪如锦结下主仆之缘。宋祁明眼看着她由一个微不足道的粗使丫头,很快成为纪如锦的心腹,这丫头,必定有过人之处。
今天一看,她的沉稳,冷静,聪敏,都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跟他对话时,她几乎连眼睫都没有微微地闪动一下过。
而若换了别的任何下人,见到他此刻的威严,吓得口不能言,身不能动的,恐怕都不在少数。
……
宋祁明是一个异常吝啬的人。
他竟然只给我提供了这么一点点的回忆。
我甚至连他那位神秘的爱人纪如锦的样子都没有见到,他就醒了过来。
他醒了,并且咬牙切齿道:“那小丫头以为她能瞒过我……可我,还是杀了纪如锦。然后,我娶了荏苒。因为对她管制太严,她如今已丧失了灵气,再不是昔日我在崇德殿见到的那股冷冽的小丫头,她也开始学着她的主子来欺瞒的……我想,我已经忍到了极限。她可能要重复纪如锦的命运了。”
我无语。没过多久,我实在是觉得与他同处一室都变成了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便礼貌地称自己身体不舒服,以要休息为由,将他送了出去。
宋祁明这样的人,的确让我感到周身不自在。
为什么对有些人来说,爱不到,就必须要人以死来谢?
尤其是如宋祁明这样的权贵。
这样暴烈的爱,只当存在于人的臆想中,为何却因了某些人的权和贵,一次次地在现实中被谱写,鲜血淋漓?
爱,该是自由,该是欢愉,该是两厢情愿。
纪如锦不爱他,他便杀了纪如锦。如今荏苒也不爱他,他还要再杀。
为什么在有些人的世界里,爱要充满戾气和杀气?
我并没有为宋祁明解决任何事情,或许他来我这里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寻求任何问题的解决方案。
如他这样的人,是听不进任何人的解释的。
严格的来说,他甚至不算案例,而我,之所以会时常想起他,是因为,他的故事,跟我接下来遇到的一个故事,很有相似之处。
当仇恨与爱夹杂,会开出什么样的花朵?
——————————————————————————————
宋祁明的事情没过去几日,我的院子里迎来了一位特殊的来访者。。
顺太妃。
她见我的第一句话不是别的,只是:“杨瑾今日可到你这里来过?”
我点点头,事实上,杨瑾刚刚离开没多久。
“他今天还会再来么?”
“不会了。宫中毕竟不比在外,我已经叮嘱过他,只许三两日来一次,他也允诺了。”
顺太妃是年已迟暮的美人,因保养得当,五十多岁的她,看起来只如民间年过不惑的女子,而她身上的那种凛冽,和微带一丝倦怠的贵妇人风,却是市井上的女人如何也比拟不了的了。
我不便问她此次来是抱着什么意图,她却先开口了:“听说乐姑娘是能读心的女子?难怪我瑾儿能这样的顺从爱戴于你。”
这样的话中带刺,倒是我预想之中的。
已经听说过不少关于顺太妃的事,所以,就算只是第一次见到她,我还是觉得,对她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对她,始终抱着一丝怜悯。
作为母亲,她迟迟得不到儿子的理解,这对于任何一个为人母的女人来说,都是一件最最遗憾的事情。
我原以为,她来找我,必是为了倾诉和杨瑾之间的事,可是意外的是,她却对我说:“我带来了一个外府的王妃。她受了很严重的伤,最近刚刚恢复过来。可是对她而言,她觉得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不是 身体上的伤害,哪怕这伤害险些要了她的命……她的痛苦在于,她发觉自己爱上了两个男人,可是这两个男人,一个却曾害她家被满门抄斩,另一个却对她犯有很严重的欺骗。”
我深吸了一口气,因为,门帘被掀开,顺太妃口中说的那个女子,已经进得门来。
她叫白兰雪,我对她的第一眼,她很苍白,显然是大病初愈的样子,可是却很美,若在她健康时,她应当属于那种倾国倾城的美人儿。
“我这一生,是为了复仇而生。即使是在今天,我说这样的话,如若传了出去,也是足以被满门抄斩的。可是,有些事情,难道真的要带进坟墓中去么?我相信你,也相信你对瑾儿的姐弟情谊,所以,我放心地让你看我的过去,我的这一生。”
这是白兰雪在准许我进入她的回忆之前,说的第一句话。
我点点头,虽然由衷地觉得她没必要这样处心积虑地“将丑话说在前头”。
因为,保密对我来说,本就是这世上最简单的事。
就算她不是杨瑾的母亲,我也必不会对这世界上的第三人,包括杨瑾在内,吐露过于她的过去的一个字。
不仅是对她。这是我给自己顶下的,职业道德底线。
催眠。
如梦。
雪白幻境。
然后,无数的记忆碎片轰炸般散开来。
……
“满门抄斩!知道吗?那么风光的袁家,一夜间被满门抄斩!”
“袁家不是有个女儿在宫廷里当上妃子了么,怎么说也算是皇帝的亲戚,怎会落到如此下场?”
“你有所不知,就是这个当皇妃的女儿惹的祸啊。”
“哦?此话怎讲?”
“听说这个妃子在皇宫里染了重病,折腾了好些日子,前些日子终于支撑不住,香消玉殒了。就这短短几天,袁家就遭此灭门的变故。啧啧,真应了那句老话——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啊。袁家这下可彻底完喽……”
一家名为“来福”的客栈里,两个中年男人一杯一杯地喝着酒,轻声议论着近来整个京城最为热门的话题。
“听说袁府上下,十五岁以上的男子,全体被杀光,尸体就扔在城外的乱葬岗喂乌鸦……”
“袁家最小的少爷也满十六了,那么说,袁家是彻底断根了?”
“何止断根,连支脉也没有了。袁府上下,几十个如花似玉的女眷,全给派到各王公大臣家为奴为婢,永无出头之日;而那些下人,不是赏赐给功臣和军中将领,就是拿到市场上拍卖,随随便便出个价就给卖了……”
“是吗?那么你我也去市场上买一个袁府丫环使使啊?嘿嘿,咱哥俩也尝尝大户家族级的服务。”
“要买张兄你去买,小弟可没这个胆量。我瞧这些人都是沾了晦气的,我王某命薄势微,怕是无福消受啊。”
“嘿嘿……”
两人几杯暖酒下肚,话也多起来,正说的酣畅时,却见酒桌旁多了一个颤颤巍巍的老妇人,提着一个肮脏的小竹篮,篮子里面半盖了一张看不出颜色的破布,露出一堆褐色的盐水花生。
“官人,新鲜煮好的盐水花生,又香又甜,还冒着热乎气儿呢,买一点儿吧……”
姓张的男子一抬头,看见一头雪白凌乱的头发,一张满是愁纹的老脸。两只眼睛更是如同两潭死水一般,毫无半点生机,又看了看她那篮子里的花生,已经煮的变了颜色,便没好气地挥挥手:“不要不要,走开,走开!”
那老婆子却兀自还站在原地,手中不停地抖着竹篮,似是不卖出花生不罢休。
姓张的男子动怒了,乜斜了眼睛,正欲开口呵斥,却被自己的酒友按住了肩膀。
“怪可怜的老人家,张兄何必跟她计较。”姓王的男子呵呵笑道,从腰间摸出几文钱,递给那老妇,道:“来点花生下酒也不错。”
5老妇颤抖着抓了一大把花生到酒桌上,千恩万谢地收了钱,还要屈身打万福。
1那姓王的男子赶忙出手扶住了:“老妈妈不必客气,这个万福,小人可受不起啊。”
7那老妇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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