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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情感热线-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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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料这一睡,便是两夜三天。
正文 第九十三章 入宫
第九十三章 入宫
醒来,看见的是一张笑眯眯的脸。似曾相识。却分明是一个陌生人。
华丽的衣衫,华丽到连我也叫不出他身上那种花纹繁复的衣衫,到底是由怎样昂贵的织锦做成。
而他的容貌,更是令我一眼难忘。
就男人来说,世上的男人有很多种长相,有庸碌平凡的,有尚可一看的,有英姿勃发的,有美丽妖娆的。
我唯独没有见过,光彩夺目的。
而眼前的男人,恰好就属于这一种。
他的眼睛,瞳孔仿佛纯黑色的冰晶雕刻而成,脸孔如同最好的象牙玉,经由最顶级的铸师在其手艺生涯的巅峰时刻所铸造的最满意的杰作。
好吧,我承认我被他的容貌震慑了,以至于到了不惜动用最复杂的修辞手法的地步。
简而言之,他的确是我见过的,容貌上最为突出的男子,甚至连我那尚在青葱期的弟弟乐添,和他一相比较,便显得明显的青涩了。
我还没时间去考虑。为什么他会出现在我的塌前,只是本能地不想让自己表现失态。
于是收了凝视他的目光,微微垂下头来,挣扎着想要坐起来。
可是,只觉得浑身浑浑噩噩的,周身虚弱得没有一点力气。
而他,见我醒来,却表现得分外友好。
友好得让我有些受宠若惊。
“你终于醒啦。”他的声音竟也如同金石敲击翠玉一般动听。
说罢,还顺手递过来一块犹自温热的毛巾,柔声道,“乐姑娘,擦擦脸。”
我有些尴尬地接过他手中的毛巾,因为知道自己此刻必然是狼狈的,却无法不满腹狐疑。
他怎么知道我的姓?
况且,他出现在我的塌前,作为一名修养良好的大家闺秀,我的第一反应,应当是接过那条雪白的毛巾,然后将其揉成一团,继而狠狠砸在他那漂亮的脸上吧?
可是,为什么我却像一只兔子一样,温顺地接过毛巾,并且不知所谓地擦起了我的脸呢?
只能解释为——他的容貌,和我认识的一个人极为相似,而这个人,是能在很大程度上,给予我百分之百的安全感的。
“乐姑娘。你昏睡了两夜三天呢。”
是的,我就是从这个神秘美男子的嘴里,知道我竟然昏睡了那么久的事实的。
但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如果从你进宫的那个时刻开始算起的话。”
什么?进宫?
我不由自主僵直了身体,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在这当儿,我才猛然发现自己从一睁眼就觉得有些异常的真正原因。
那就是,我根本已不在秀水街我的蔷薇茶馆中了……
“你一定很奇怪自己是怎么进来的吧?”
我何止是奇怪,我简直诧异得要死。
“笨姐姐,当然是我。”一个颀长的声影掠进了我的视线。
待我看清来人,情不自禁用手捂住了嘴唇。
乐添!竟是乐添!
这么长时间没见,他还是那样,清新中带点狡黠。可能是因为经历了宫中的历练,眉目间略显沉静。
见到我,他眼中分明有比钻石还要晶亮的东西闪过,却因为我身边多出的这个神秘美男子,并没有将他的激动表现得太过明显。
饶是如此,他还是快速地走向我,到床边付下身子,他身上那种熟悉的味道,顿时让我所有的记忆都鲜活起来。
“姐,身体恢复得怎么样了?”
他攥住我的手,来回摩挲之。我颇不好意思,急忙将手从他的手中挣脱出来,心中自然也是激动的,说出话来时,只听得自己声音都有些沙哑。
“你一向可好?”
我差一点就在这句问候后面加上了两个字,也是我给他取的,而他用过很长一段时间,也乐于用的那股名字,乐添。
可我忍住了。
他既然已经回到皇宫,乐添这两个字,就该随着秀水街的记忆一道,被埋在过去了。
“笨死了!你不知道用功过度是会导致严重后果的么?这次幸亏皇兄与我去得及时,否则,你……”
我顿时有流汗的冲动,果然被骂了啊……
原来他只是表面上改了,而且这种更改只撑了两三分钟而已。
不过,皇兄?
就是指眼前的这个神秘美男子吧!
“忘了给你们介绍了。这位,就是当朝的天子,我的皇兄。”
我几乎震惊得要从床上跌落下来,什么,神秘美男子就是当朝天子,皇上?
我我我,我是不是应该打个万福,鞠个躬行个礼什么的?
可是,太长时间没做这种事情了,我已经忘了应有的礼节是什么样的了。。
何况,尽管我的脑子一直在飞速地转动,可身体却相映成趣地一直僵直在那里,纹丝不动……
这样一来。我只觉得空气都僵硬了,
我想的脸上的表情一定很精彩,因为我发现,对面的两个男人,一个皇帝,一个王爷,都在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而他们脸上的表情都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饶有兴致。
好半天,我才从牙缝里艰难地挤出几个字:“民女乐薇参见皇上。”
“民女?”神秘美男子,不,皇上玩味着这个词,“你不是乐少甫的女儿么?”
我的脸蓦地一红,不知他从哪里得知的我的秘密,只好求助似的望向乐添,乐添微笑道:“你放心,皇上会替你保密的。我们早已达成协议了,这是你在宫中住下来,他必须遵守的约定之一。”
我瞪大了眼睛,什么?要我在宫中住下来?
这从何说起啊。
那我们秀水街的房子怎么办?还有我的猫,加菲呢?
我顿时产生极为不详的预感来,却因碍着皇上的面,只能对乐添投以狠狠的质问表情。
“这个……我也没办法。皇上说天下刚定。皇宫里的人也需要心理咨询,而为皇宫中的人服务,就等若是为全天下服务,为黎民苍生服务……所以,他和强硬地要求我一定要让你进宫来。”
乐添的表情非常为难,而我,就算再郁闷,也不能当着初次见面的美男子撒泼啊。
何况,这美男子不是别人,乃是皇上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费力地咽了口吐沫,仍想极力地推掉这件事。便委婉道:“民女过惯了闲云野鹤的生活,怕是经不住宫中樊篱了……”
“早知道乐姑娘会有此疑虑,放心吧,朕已经帮你解决掉了所有的后顾之忧。”皇上大手一挥,完全是漫不经心的乐添的翻版(不愧是一家人啊,连那种睥睨一切的神态,都完全如出一辙),“你在宫内,只听我一个人调度,任何其他人的指令,一概可以无视,而且,我专门辟了一所独立的院子给你,与三宫六院皆不发生关系……总而言之,这里就是秀水街蔷薇茶社的翻版,唯一不同的是,吃穿住行方面,要稍微好一点点。”
我心中暗叹,皇上未免也太谦虚了,这哪里是好一点点,光是这屋里华丽的陈设,就已经可以穷尽我毕生所学的修辞手法了。
“所以,安心地住下来吧!”皇上慷慨陈词,然后站起身来,“对了,你的加菲,味道很不错哦!”
然后与乐添对视了一眼,两个人同时发出不可遏制的大笑,好像这是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一样。
而我,已经满脸黑线了。
真是“幽默”的一家子啊。
不过,至少我知道,加菲也一定同我一道,被好好地安置起来了。
皇上哈哈大笑着出了门,我本准备毕恭毕敬地起床,目送他,结果被人家非常坚定的拒绝了。
而且,人家还有一套非常温柔。非常亲切,但是很有蛊惑力的说辞:“朕说过要你过和秀水街一样的生活……试问,你在秀水街,需要给任何一个人鞠躬行李吗?”
我犹自站在那里琢磨这句话,人家已经带着春风般的华丽微笑,迤逦而去了。
看来这个皇帝,性格好得很啊!
我不由得在心中称赞。
于是,房间里只剩下我和乐添了。
当四目相对,两个人一时间竟不知说什么好……好吧,其实是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因为隔了这么久没见,这死小鬼的眼神,怎么一下子变得灼热了呢?
看得我怪不好意思的说。
不管怎么样,我是被叫姐姐的那个人,应该有化僵局为神奇的魄力吧。
于是我承担起了挑起话头的责任:“现在该叫你什么好呢?”
“杨瑾。”他嘴角挑起我熟悉的那抹顽皮笑容,“不过,只要你愿意,还叫我乐添吧。”
“名字只是代号,我不会介意叫你什么。何况,杨瑾这个名字好听得很。”我说的是真心话。何况,我也担心他会任性,执意让我叫他乐添,在这宫中,成什么体统。
杨瑾咧开嘴笑了,如果他真的找回了自己,或许这是他想要听到的话。那双灵活的眼珠四处看了一下,这屋里真真正正只剩下我们二人了,于是他卸下最后一丝防备,脸上的表情,重新回到那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年轻男孩子来。
“姐,你乏不乏?要不要休息一下?”嘴上这样说,说话的语气却像绞丝糖一样缠粘。
我叹了一口气,心中却由衷地笑起来。
我知道,虽然分开这么久,我们的心却从来没有停止思念过彼此。
因为,我们都是孤独的,又因为,我们是彼此在这世界上的,唯一。
从前如此,今后也必将如此。
这一夜,我们谈了很久,很久。直到夜色很浓很浓。
从那一夜之后,我在宫中情感咨询师的生涯,就正式开始了。
正文 第九十四章 饕餮
第九十四章 饕餮
或许是皇上的宣传工作做得到位。我在宫中住了没两天,就开始有人找上门来了。
第一个来找我的,是一个公主。相比较我从前听到的故事的沉重格调,这位女子的烦恼,就让我觉得轻松得多。和她十五岁的年纪非常相称,她长得也像一个娃娃似的,和大多数忧愁的宫中美人不同,她长得有几分圆润,却完全不显得臃肿,我第一眼看到,就喜欢上了她。
可是这个娃娃一样的人,却很有自己的苦恼,当她向我倾诉时,整个人都十分沮丧,愁眉苦脸的。
“我完全控制不了自己,每天所想的,就是如何吃。刚刚用完了早膳,我脑子里就开始想中午吃什么。”她咬了咬红润的嘴唇,似乎有点羞于说出下面的话:“我还曾经溜出宫去……”
我问她,是否愿意向我完全敞开心扉。
她低下头,想了半日。终于点头,同意了。
接下来,就是熟悉的催眠过程。
做了这么多次,我已经很熟悉催眠,读心的整个流程,也习惯了在走进那个一片雪白的世界里,听到的那个神秘而温和的男声。
然后,我看到了。
很奇怪的,这次,我的视角却变了,我好像附着在了一个老鸨的身上。
我想,也许,那个幻境中的神秘男子,是能够支配我的视角的,而他所做的,无非是为了帮我更好地看清倾诉人的故事。
……
现在,我是一个老鸨,堆着满脸的笑,迎送往来,发出的声音之俗媚,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可是,这种平素只要听一听就能让我鸡皮疙瘩掉落一地的刺耳声音,还是源源不断地从我的喉咙里发出来……
真是好奇妙的体验。
我看到了一个年轻人。
以我多年的眼光,很容易便能看出,哪些客人是真正的销金主,是能支撑起我偌大的青楼开销的恩主。是必须真正赋予百分之百热情的,而哪些只是市井中行走的小混混,来这里混场子的,遇见了虽不可怠慢,但得罪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而眼前这个刚进门的年轻人,我真觉得有些看不透了。
他身量不高,细皮嫩肉,单论相貌,还称得上眉清目秀,明眸如星,唇红齿白,可身上的服饰却简陋得不能再简陋:单一件石青色常服,手中没有折扇,腰间也没有挂坠,头上只简单束了个白色发带,倒是一头乌黑的发,水滑细密,看起来,这人平时油水也不差。
也许是扮猪吃老虎的那种人,我便先不忙迎上去。只是在一边冷眼旁观。
迎客的丫头安排他在一张青漆红木茶桌旁坐下,很快奉上茶水。
这男子也不客气,捧起茶就喝。
我们这里的迎宾茶,一直用的是南边来的信阳毛尖,虽称不上是茶叶中的极品,却也清冽芳香,能够满足不太挑剔的客人。
但是,这个人喝起来茶,却是毫不讲究,端起茶杯,仰脖就往下倒,直跟牛饮一般,咕咚有声。
喝完了,还伸出袖子,在嘴边抹了一抹。
我顿时明白了,这人绝对不是有钱的主,有钱的人喝起茶来,怎么能是这幅德行呢?
于是冷笑一声,走过去,用手帕在那人面前挥了一挥:“客官今儿来,是打茶围呢,还是包厢房呢?”
这男子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
身为老鸨, 我平生阅人无数,阅过的眼神也无数,偏偏在这时候却打了个激灵。
此人长了一双黑多白少的眼睛,呈杏状,眼仁乌溜溜的甚是灵活,睫毛更是又细又密又敲。跟小刷子一般,上下扑腾得相当活跃。
那眼中自含着一泓水气,清浅明澈,一眼便可望到底,明明是双极美的眸子,可仔细一看,又好像空空的,什么都没有。
见过美男,没见过这么诡异的美男,简直……
那男子接下来开口了,声音圆润,说起话来慢一拍:“听说你们这里有个叫小野姬的……”
“小野鸡?”我顿时气结,这人怎么知道自己年轻时的名号?
那时我还是城中三流勾栏里的舞姬一枚,卖艺又卖身,为了多赚钱,打的就是物美价廉的招牌,“小野鸡”的名头由此而来。
这样的往事,回忆起来简直是噩梦,这样的称号,提起来更是奇耻大辱!
(汗,这是什么代入法啊,老鸨皮囊下真正的我,不由产生出骂人的冲动。而我想骂的这个人,当然是那个神秘声音之来源的男人,我敢肯定他此刻一定在某个我看不见的时空里,一面看我出丑,一面嘎嘎大笑呢!)
“你,你,你……给我滚出去!”我一激动,伸出的手都在打颤,风云江湖二十载了,还没人在我面前公然揭过我的老底!
那人一脸的莫名其妙,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争辩道:“我要见小野鸡,你急什么?难道你就是?”
我激动得不能自持,将“欢客就是上帝”的服务宗旨抛在脑后,将白白胖胖的一双手扬起来,正要往此人脸上招呼,身边忽然窜出来一个丫头,压低声音道:“妈妈,这位客人说的也许是……新来的东瀛厨子,山村小野姬呢……您平素不大管后勤的事,所以才会不记得……”
“对对对,就是那个山村……山村小野姬!”长相诡异的客人站了起来,脸上泛着异彩,看样子也是十分激动。
“可是,山村小野姬……他,他,他是一个瘦弱的男子啊,客人莫非有那方面的爱好?”丫头的脑子转得飞快。
诡异的客人嘻嘻一笑,纯真的瞳孔里迸出贪婪的欲望之光:“少罗嗦……总而言之,快把他带过来。”
我已经被他搞的老大不耐烦,现在听他语焉不详,更是怒从心头起,挑起一双柳叶眉道:“客人,我们品香寓没有男男的服务,寓里的厨子也是从来不接客的——不过,只要有银子,什么都好商量。可我看你全身上下,连个装银子的褡裢也没有,您该不会是吃饱了没事干,拿老娘消遣吧!”
话到后半截,语气已经变得尖利凌厉起来,几个龟奴已经捏着拳头靠拢了过来,只等我脸色一变,就要如狼似虎地扑过来。
怪异的客人似乎全没嗅到空气里的火药味,仍旧是一脸清纯无辜的表情:“银子我是没有,不过,我从府里偷跑出来时,带了一个这个。还有这个,这个,这个……”
他一直藏在袖子里的手臂伸了出来,在场所有人的眼睛顿时一亮。
他的一双如藕节般白皙腻滑的手臂上,左手戴了一个雕刻繁复的赤色金钏,黄澄澄,崭崭亮;右手上戴了个碧绿通透的镯子,一望而知是极好的翡翠。饶是老鸨见识过美玉无数,见到这样的一品玉相,也是禁不住眼睛发直。
相比较他手臂上的两个镯子,他十个指头上戴的东西,就真的不值一提了,无非是一些碧玉扳指,珐琅扳指,错金鎏银扳指……
老鸨完全是一副被震慑到了的表情,怪异的客人也不和她计较,只是嘻嘻一笑,重新坐下来:“现在,我可以见小野姬了吗……”
“可以,可以……还不去叫小野姬出来!”老鸨回过神来,又变回了之前的伶牙俐齿:“小少爷,这个厨子是东瀛流浪过来的,只是在我们厨房里打杂,做的东西又不好吃,跟我们交流也成问题,根本就是废物一个,所以请小少爷随心所欲的享用,用坏了也没关系,千万不要怜香惜玉……”
怪异的客人啃着自己的手指甲,一边含含混混地道:“无所谓啦,那些都无所谓……”
说话间的功夫,一个身着粗布青衣的瘦弱男子,在众人的簇拥下,被推到了他眼前。
怪异的客人抬起头一看,这是一个相当羸弱的少年,身量高瘦,面皮因为营养不良而微微发青,显得一双眼睛晶晶发亮。他显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皱着眉,有点抗拒地望着这个召唤他来的古怪客人。
“啊哈!你来了!”怪异的客人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挤过去和山村小野姬热情地握手,“恳请您马上为我做那种油炸的食品,你们的话,叫做天……天妇……”
“天妇罗?”山村小野姬用生涩古怪的外地口音,接过他的话
“是!正是!”怪异的客人一副感动得想要流泪的样子,拼命地将自己指上的扳指,手臂上的镯子一股脑儿地抹下来,献宝似的堆到山村小野姬的手里,“太感谢您了,实在是感激不尽!”
面对满满一堆的金玉交错,小野姬楞了一下,却只是很小心地,拣了一个最平常的银扳指收下,余下的看也不多看一眼,对着这个客人点了点头:“请您稍等。”
然后,礼貌地鞠了一个躬,便转身走开。
我看在眼里,骄傲在心里,相比较起这个情绪波澜起伏的怪异客人,我的员工表现得是多么地淡定啊!
不过,这样的骄傲,也不足以缓解我心中的疑虑。
和龟奴面面相觑后,我费力地咽了一口吐沫:“天妇罗?小少爷……您到我们品香寓,只为了吃小野姬区区一次天妇罗?”
“差不多!”怪异的客人忙着清理凌乱的桌子,他将被小野姬拒绝掉的宝物扒拉到一边,仿佛它们是垃圾一般,这样腾出来的一块地方来放他的手肘,手肘上托着他的腮帮子,专心致志地等着小野姬的归来。
有钱的就是大爷,虽然一分钱的好处也没捞着,我的眼睛已经盯上了那堆已经被怪异客人视作垃圾的扳指和手镯……
……
离奇的是,故事到这里,就被生生掐断了,
我的噩梦也就此醒了。
谢天谢地,幸好结束了,潜伏在老鸨的思维里,还真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经历。
“后来发生的事情,我实在不好意思让你看到。”小公主非常不好意思地对我说。
我理解,完全能够理解。几乎每个让我进入他们回忆的人,都会在必要的阶段,掐断他们的回忆。
尤其是,当我听到小公主描述他吃了多少天妇罗的时候。
“三盘,我吃了三盘天妇罗。”
我安慰她:“这没什么,天妇罗这种油炸食品,本来就容易受到女孩子青睐。三盘多了一点,可是也不算过分啊。你完全没必要这么忧心。”
她瞪着眼珠子,道:“我说的是盆子一样大的盘子。为了招待我,那天青楼里所有的面粉和食油都用光了。”
我不解道:“你的胃只有那么多,能装下多少?”
她依旧瞪着眼珠子,道:“你认为呢?我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打听,才吃到这种在皇宫因为不健康而被禁止的食品,一次不多吃点,怎么能捞回本?”
我无言。尤其当她告诉我,这是她无数次饕餮中的微不足道的一次而已。
当然,到最后,我还是给出了我的建议,我告诉她,这是典型的暴食症,不仅是一种生理上的疾病,更是心理上的。当然,我不可能当着她的面揭露她刻意隐瞒的真相,那就是,暴食症者一般都极度怕胖,却无法抑制地常常在深夜或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大量和无目的地进食。这些情况,我都通过杨瑾,在随后的两三天里确认了。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我了解到,她曾经暗恋过一个偶然前来朝贡的藩国王子,因为那时还未到白渚规定的婚姻年限,她眼睁睁看着自己美丽瘦弱的姐姐成为了藩王的妃子,从那以后,她便忽然染上了这种暴食的病症。
我告诉她,在她心里,一直以为如姐姐般瘦弱的女子,才是梦中人青睐的对象,所以一直刻意地想要保持自己的身材。因为太过于紧张这一点,而导致了行为上的反效应,在偶然一次无节制的大吃大喝后,因为心理上获得巨大的快感,而使得她迷恋上了这种感觉,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而针对她这种心理,我当面告诉她的解决办法就是,让时间来做主。
等到她称为真正的女人的那一天,她会发现,世界上,优秀的男子大把大把,她唯一要做的,就是修养自身,静等缘分的到来。
而暗地里,我则托杨瑾在市井上找了一个跟那藩王长相有几分相似的男子,稍一化妆,便惟妙惟肖了。我们额外还做了点功夫,在他宽大的衣襟里塞了一包馒头,并且妆容走了憔悴风。
接下来的事情,很简单。
“藩王”在宫中“巧遇”小公主,而我们,则躲在假山后面偷看。
大约是我占据的视角很好,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小公主眼中的光亮,在看到“藩王”走样的身材和长相之后,如燃尽的烟火般,唰地熄灭了。
在那一刻,我知道,她解脱了,从此应是能走出暴食症的阴霾了。
这件事只是我漫长情感咨询师生涯中的微小一例,却让我记得格外清楚,因为,这件事,是极少的,阳光的,轻松的,暖色调的。
而我很快就要遇到一名特殊的的倾诉者,这名倾诉者不是别人,正是我听闻了其大名很久,却从未见过的,杨瑾的生母,顺太妃。
正文 第九十五章:寻人
第九十五章:寻人
在遇到顺太妃之前。我还接待了一些其他的人,其中包括一个小宫女。
虽然穿着和许多宫女一样千篇一律的酱蓝色宫裙,但她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因她长得不算漂亮,却绝对属于那种充满的灵气的小女孩。
直觉告诉我,她是那种因经过生活磨砺二坚强柔韧的人,这样的人一般乐观豁达,应当不至于有太大的心理问题。
更何况,她还是一个相当聪明,有胆识的女孩。
如若不然,我只是初进宫,而且是皇上钦点的“情感咨询师”,想当然耳,我应当是为王公贵族们服务的——尽管这绝对不是我的意愿,她怎么能有胆量来登我的门呢?
而且,因为有她开了先河,之后来找我的宫女俾人虽然不多,却也陆续有了一些,而我,是很乐意为这些人做点什么事的。
在我心里,我还是秀水街的蔷薇茶社里的那个寻常女子,而我服务的对象。不该也不能只是高高在上,衣食无忧的贵族。
不管怎么样,我猜想不到这样有胆有识的女孩子,会有怎么样的心理障碍。
果不其然,她只是想让我看一段回忆,而并没有其他的意思。
她叫沈七七。
沈七七的回忆,是关于一段偶遇。
雁安,白渚国的国都。
这一天是腊八,天气却是难得的晴好。早半个月下的那一场雪,已经在阳光的照射下,渐渐消失了来过的痕迹,置办年货的人们繁忙地在街头穿梭往来,脸上都是喜气洋洋,似乎前些时那刺骨阴森的寒冷,已经是陈年旧事一样。
这是雁安最为繁华的街道,这个时节也是小商贩最忙乎的时候,炒瓜子的,切麻糖的,写对联的,卖门神贴的,卖炮仗的,都吆喝得不亦乐乎,嗓门一个扯得比一个大,以至于靠在城隍庙的石狮子旁边的那边发出来的某个微弱的声音,几乎要被淹没了。
“庆腊八,算命不要钱!五文钱就可以享受全套服务——摸骨!测字!看手相!喂,这位大婶。看你骨骼清奇,面带红光,一看就是要走桃花运了。要不要来算上一卦?”
被他点名的这位“骨骼清奇”的大婶,扭了扭不见轮廓的粗腰,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桃花运?老娘的幺儿子都会打酱油了,你这什么眼神?”
说罢,凑近了看了那算命的一眼,只见他身上穿着一身破旧的棉袄,这棉袄在他瘦小的身板上显得肥大无比,再看看容貌,皮肤黝黑,小脸上坑坑洼洼,丑陋之极。大概是天生的瞎子,眼窝子处深深凹陷,此刻正睁着一双只见眼白不见眼仁的眯眯眼,讨好地笑看着她。
大婶见状,倒吓了一跳,拍着胸脯道:“哟,好丑的小孩子。我天天经过这里,怎么没见过你?”
那算命的咳嗽一声,道:“新来的。还烦大婶多多照顾……大婶。要不要摸个骨,测个字?”
那大婶看他人小小的,却这般可怜,心中多少有些不忍,字她是不认识的,便对那算命的道:“摸骨吧,看我今年财运如何。”
那算命的点点头,伸出手来,却是相当白净漂亮的一双手,在大婶脸上、手腕上、胳膊上一顿乱摸,一张巴掌大的脸皱得紧紧的,看来思考得相当认真,摸完后,面有难色道:“婶子,请恕我直言,从你的骨相看,你马上就会有一劫,将要破点小财。这劫逃无可逃,在数目上看来却是无关紧要。你须得保持心态平和,万万不可动怒,只当破财免灾,观音大士会在你的功德簿上记一笔的。”
那大婶听他说的言之凿凿,言辞又相当恳切,便信了大半。她想从袖子里摸出几文钱来当做酬劳,手却被挡住了,抬头一看,却见那算命的一脸真诚地“看”着她,道:“对破财之人,我怎么能收钱?大婶请回吧。回去过个祥和年。”
大婶听了,分外感动,便依了他的,起身走了。
走了没多远,忽然觉得不对劲。这人不是瞎子么?怎么我没说话,他便知道我是一“大婶”,还“骨骼清奇,面露红光”?
又想到他笃定地说自己马上会有财劫,便下意识地去摸袖子中的暗兜,顿时心凉了半截,兜里的一点碎银子早已不翼而飞——难怪他不肯要自己的钱,想必是摸骨的时候把钱偷了,怕自己察觉!
大婶气愤难当,立刻就回头去找,可那石狮子旁已经是空空如也,哪里还有半个人影了!这才知道自己是遇到骗子了,一屁股坐在那算命的刚才坐过的地方,口中咒骂个不停,忽然发现眼前的青石板上,用黑炭灰写了一行小字,字体清秀隽永:“借钱救命,情非得已;若得再见,加倍奉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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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七七掂量着从别人兜里“借”来的钱。径直去药店买了几味药,又去米店买了点枣子花生红米之类,七弯八拐地来到一个逼仄的小巷子,进了一个破败的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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