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皇家情感热线-第2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觉得绝望,突如其来的绝望,一口血从心田漾至喉头,我就这样失去了知觉……等醒来之后,我人已经在流云山庄脏污的墙角下,身上大红的喜服被扯烂,而下身,是撕裂般的疼痛。”

撕裂般的疼痛……

难道……

看着我不可置信的眼神,沈流溪倒显得很平静,道:“我被庄炎那群衣冠禽兽的‘朋友’奸污了。然后丢出了流云山庄。”

我内心受到剧烈的震荡,谁知庄炎的背叛竟不是这悲剧的结局,谁能想到这悲剧欲去还留,给沈流溪这样冰雪做成的人这样的致命打击。

“姑娘,你可能想不到,在觉察到自己不再是清白之身之后,心中竟感到一阵莫名的畅快。我的清白,本只是为了庄炎,如今,它随着他的背叛,一同离我而去,我只觉得,这一切都是命,一场早已注定好了的戏。我身上越痛,就越感觉到我和过去清清楚楚地划上了分界线。从那天开始,沈流溪再不是沈流溪,我不再是我。我要用我的余生,来让庄炎偿还。可是怎么偿还,我一无所知。我什么都没有了,身上连一套完整的衣服也没有,身无其所。心无所托。可是,心中无所惧怕。已经到了这一步,我倒要看看还能不能更坏。”

我不由得为沈流溪深深震撼,单看外表,我绝想不到这样一个看似柔弱的女子,竟然会有这样大的决心和勇气,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换做是我,我能做到她这种程度吗……或许,对我而言,遭遇这样重大的变故,已经足以毁灭我生存的勇气了吧……

“好在我知道流云山庄有一处暗门,或许是他的朋友不曾知晓的。趁着当时天黑,我潜了进去,只不过半夜的功夫,这山庄竟是被打劫了一般,被他们破坏地一塌糊涂,哪里还有半点往日繁荣峥嵘的景象,不过,这一切和我已经没有了关系。我要做的,只不过是潜回我的屋里,把旧时穿的衣服找出来。房间里也已被翻得一片凌乱,所有值钱的东西早已不翼而飞,所幸我的衣服还没有被动过。我便随便卷了几件,无心它顾,仍旧照原路潜了出去。彼时天已经蒙蒙发亮,我最后一次回首凝望流云山庄,从前只觉得它的轮廓巍峨恢宏,如今看来。确是嶙峋怪异,污糟不堪……天知道我以前竟是被猪油蒙了心,被他的誓言遮了眼……因身体有种种不适,我在城外找了个废弃的破庙暂且住了下来,还好那段时间正是夏末秋初,流水清澈可饮,破庙外还有一颗老旧的枣树。果实虽然酸涩,却还可以入口。我便饮着这流水,吃着这野枣,心想,把身体调顺了,便出去找些伙计干。虽说从小就被教导,女子不可抛头露面,可如今时节不同,也顾不得那些了。我以为就算艰难,还是能熬过去的。而老天似乎要着意和我对着来,接下来的几天,我发现自己昏倒前的那种难以言说的心情激荡,以及后来吐的那一口血,竟给身体埋下了病根,自此之后,我x夜咳嗽不已,勉强变卖了几件衣服换了几个钱。看了大夫,才知道竟是好不了的顽疾,隔几日便要服用人参养容丸调气的,否则,性命便堪忧了。可那时,我连饭也吃不起,连命都活不了了的,哪里还有钱去养这病?就这样一日拖着一日,那病竟恣意发展起来,终有一日,我觉得大限将至了。娘家是万万回不去了的。我当初那般自信满满地忤逆了爹爹的意思,执意嫁进流云山庄。若婚后夫妻恩爱,日子过得红火时,我或可回家看一看,争取获得爹爹的原谅,可惜我那时已潦倒到将死的地步,回去只是徒然给爹爹丢脸而已。况且,我虽潦倒将死,可心中还是留有一份骄傲,若让我这般情况下回去见爹爹,我宁愿自我了断了痛快。”

“可是,我又是万万不能死的。我不能死,不能死。怎么能死?庄炎他还好好地活着,和那个叫冷柔的女人生活在一起,生活和睦,意气风发。一想到这一点我就心如刀绞,不是为他,而是为我自己不忿:我一定要活下去,不管采用何种手段,都要活下去。我用最后的一点钱,买了一剂提气救命的药,将自己收拾利落,径直走进了青楼之中。”

说到这里,她对我笑一笑:“如今想起来,这一步竟是对的。若我当初没有选择走这一步,而是随便找了份谋生的行当,我说不定连药也吃不起,反倒白白耗费了青春,而报仇雪恨四个字,更是无从提起了。”

我则失语,只是给上宽慰的、连自己也觉得苍白的微笑。

若是在半个时辰之前,我还会觉得这女子简直不知廉耻,可现在,我除了尊重,找不到第二个可以形容我心情的词。

对人来说,活着比天大。

就算采用再极端的手段活下去,也比在痛苦的煎熬中懦弱死去的人。强大百倍,千倍。

我尊敬这样的人。

“那间青楼的名字,姑娘想必已经知道了。甚至在迈进青楼的第一步之前,我脑中都从来没有过这个想法。妈妈(老鸨)见到我的第一面时,极为不耐烦,因为尽管我着意掩饰了,她仍旧一眼就看出我是一个重病之人,纵然容貌上再占优势,也断不能留的,若死在了她那里,白白给她添了晦气。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说,若我要死了,她大可以将我赶出去。况且,我这病并非无可救药,只是缺钱吃药而已。为了说服她将我留下来,我当场表演在女儿时拿手的那些技艺给她瞧。并承诺,只要她帮我出钱买药,我保证能为她赚回百倍的药钱回来。大抵是见我底子不错,况且容貌在人中也属于上层,她请了一个大夫回来给我瞧,确定我这病并不要紧后,终于与我签了卖身契。因了我的状况,这卖身契自是比别个女儿的严苛许多,可我按手印的时候,却半点悲哀也无,甚至有一些庆幸。不论如何,我好歹是活下来了。”

“接下来的事情,便没什么好说的了。在人参的滋补下,我在一个月内就恢复了血色。继而很快就兑现了当初的承诺,就帮她把药钱百倍地赚了回来。因为我不需要额外的调教,所以算起来,倒比别的女儿还要省了许多银两。妈妈喜笑颜开,于是明白是捡了个活宝回来,再加之我温柔恭顺,无所不从,渐渐地竟成了她最赚钱的一个女儿,不出半年,就将她手上原来红牌的位置顶了下来。”

沈流溪说到此,长长出了一口气:“然后,我便遇见了他,就是这个帮我赎身,为我提供住所的人。在与他第一次见面,察觉出他对我的用心之后,我便刻意对他疏远。因我早已是无心无情之人,因而不想任何人在我身上白用了心。何况自庄严之后,我已不相信所谓的男女之爱。他倒也不介意——而从那之后,到现在,已经一年矣。相比较当初与庄严的炽烈,我们两个之间,几乎是淡如云水。他没有多余的言语,却总是来看我,这半年来,每两天一次,风雨无阻。我渐渐竟有了心安的感觉。”

我听到这里时,竟莫名替沈流溪感到高兴。

心安。一颗心唯有安宁下来时,灵魂才有了居所,身体才不会无所依托。

“……有时候,我甚至感觉,因为他的纵容,我甚至有些放肆。有时候对他避而不见,这些年来,见过的人,经过的事已经不计其数,可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带给我他给我的感觉。对所有其他的人,我都可以让自己微笑面对,唯独面对他时,我总是情绪败坏,甚至会没有来由地心慌心悸。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他从来没有强迫我做任何事,可他几个月前竟自己给我添置了这栋屋子,几乎是强迫地让我住了进来……为了帮我惩罚庄炎,他不惜动用自己并不常用的人脉……我知道此生自己欠他的已经太多太多,不知道用什么菜能偿还呢。”

“他哪里需要你偿还什么……”我不禁叹息,“沈姑娘,请恕我直言,我很不明白,事到如今,你跟庄炎的恩怨,差不多已经了结。你为什么执意还要住在这样的屋子里?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很不愿意踏进这房间来吧?”

“什么样的屋子?”沈流溪茫然四顾,似乎很不明白我说的话,“可是姑娘说的没错,他每次来找我,总是在院子外遥遥地唤我,我虽觉得奇怪,却总不好问。”

我忍不住笑了:“你没觉得你现在的房间,跟整个宅邸的风格格格不入么?再仔细看看,可令你想起从前居住过的地方么?”

她怔怔地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房间,又站起身来推开门,看了看外面的院子。

回首来,是蓦然醒悟的模样:“我才注意到……这竟跟庄炎的流云山庄……”

我心中叹息,故意问道:“姑娘口口声声恨着庄炎,可心底还是保留着对他的情意的吧?”

她有些慌乱起来:“姑娘这是哪里话!自知道真相的那一刻起,我对庄炎,绝没有半点留恋了。他在我心中已彻底死了!可,这……这是何故?当初这房子的构造,的确是按照我的事宜来的,可是我心中绝没有半点缅怀庄炎的意思!”

我宽慰道:“沈姑娘不必紧张。请你扪心自问,得知庄炎如今潦倒至一败涂地,姑娘可曾感到快意?我是说那种淋漓畅快的快意,那种将这么多年的仇恨一扫而空的,心中如释重负的快意?”

她微微合上眼睫,仔细地想了半日,脸上竟慢慢的呈现出不可思议的情状来。

“没有。没有。我竟没有感到快意……这些天,我连梦也做不完整,梦里都是凄凉的画面。有时候我会梦到庄炎,却还是当年的模样……我会梦到那个替我而死的女孩子,她满身鲜血,而且,竟然长了跟我一模一样的脸……啊,她根本就是我!我杀了我自己!”

沈流溪的声音愈发紧张害怕起来,直至有些失控的颤抖,她伸出双手捂住眼睛,须臾,便有眼泪从指缝里流出来。

“沈姑娘本不是大奸大恶之人,何必行大奸大恶之事?既然戕害他人,当然会感到良心不安。纵然庄炎伤害你至深,你也不忍令他一败涂地,只是狠着心,才有了今日这些事。在你心中,一直希冀着从前的伤害从来没有发生过,不管是他对你的,还是你对他的。所以,庄炎在你梦中的形象,还是如从前一样,清纯质朴。你住在这样一间和从前流云山庄酷似的房间里,是因为你对庄炎,还没有彻底放下。”

“我放下了,放下了!”沈流溪流着泪狠狠摇头,“我如今,心中只有他一个!”

我展颜一笑:“姑娘终于是承认了自己对他的感情,不是么?既然如此,为何还执念于过去,速速放下吧。如若不然,只怕现在有的,也等不起了。”

沈流溪愕然,泪水不知何时已经止住了,不再有先前的困惑之态。

“早在沈姑娘邂逅现在这一位有情郎时,你的人生就已经新生,所以,过去的那些事,就只当是前世发生的,跟今世无关。孟婆汤何止是奈何桥上才有?”

我的话止于此,不再多说。

沈流溪怔忪了一会子,自顾自道:“是了。我成日里只是沉湎于自己的痛苦,却不曾想过,他虽表面淡淡的,内心何尝不介怀我的执着?自从他开始为我筹谋庄炎之事开始,他脸上的笑便一日少似一日,只是因为我坚持,他便依了我,由着我。他这个人很少说重话,却在那日听我说起那个替身计划时,忽然说,为了我,哪怕是让他下地狱,他也不会犹豫……到了最后,竟是他替那个与我相仿的女孩戴上人皮面具……”

我听了,也不由得为之动容,颔首道:“他对你的爱,确已至深了。”

接下来我们又聊了一些别的,也不知聊了多久,她忽然安静下来,眼睛也变得柔和。“我只是对姑娘讲一个故事。这几年我从未跟任何人提起这件事,庄炎自然也不会提起。他是那样要脸面的一个人。这世界上,姑娘恐怕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知道我们的故事的人。我才感觉轻松了好多,如获新生。谢谢姑娘耐心倾听,开导。”

说完,她竟向我盈盈下拜,我哪里受得起,赶快扶她起来,连声宽慰她。

“那么这牌位……”我望向那个曾经被沈流溪祭奠了三年的假灵牌。

沈流溪脸上的表情异常轻松,站起身,将那牌位摘下,持在怀中,素手轻轻抚摸了一遍灵牌,当她的指尖触过粗糙的牌面时,忽然瑟缩了一下。

原来是牌位中伸出的一根木刺,将她的手划伤了。

她望着那滴血的手指,一时间有些神情恍惚。

“既然疼了,何不把刺拔出来。”我在一旁轻声道。

她似有所悟,照我说的做了,用唇吮住滴血的手指,最后看了那牌位一眼,轻飘飘的丢到门外。

“碧儿,把门外收拾一下。”她提高声音,轻描淡写地吩咐。

“这么多年了,原来我在无谓的愤恨中过了这么多年。还要多些姑娘的开导。”

我笑道:“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什么也没说。是姑娘自己想开了。”

她点点头道:“是他,他帮我走出仇恨的阴霾。若没有他,我无法想象我今日会是怎样如罗刹般生活。那种不见天日的日子,简直不堪回想。”

“既然过了,就不要再想。”

她点头,与我相视一笑。

在她的盛情邀请下,我又喝了一杯茶,待要走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这所整个白天一直保持沉寂的宅子,忽然变得热闹起来。原来是沈流溪口中的“恩客”回来了。

我因正好从旁边走过,得以一睹这个男人的容颜。

长得很秀气,白面素净的一个年轻男人,他身子单薄,腰杆却挺得笔直。单看长相,很难让人想象他是会做出迎娶青楼女子这样惊世骇俗之事的青年。

人的勇气,往往是很难从相貌看出来的,尤其是爱的勇气。

除此之外,我还看到沈流溪与他注目时,眼中别样的光辉,莹润而温暖,全不是我刚与之见面时那个深藏而冷冽的模样。

我相信,他们之间,正在孕育着一颗夺目的珍珠,爱的珍珠。

真正美丽的珍珠在绽放其绚烂光华之前,都会经历痛苦艰难的磨砺。

我不知道沈流溪的这第二段感情,是否会如珍珠一样善终,还是会如和庄严的那般,堕落至腐朽。

我真心企望会是第一种结局。

后来,沈流溪特意找到蔷薇茶馆,给我带来了那个季节最好的茶。

她整个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虽然依旧是那样淡淡的,却掩饰不住心思的恬静和眼中的幸福。

她此次来,告诉了我两件事:

第一,庄炎当日刺杀“她”,也即她的替身,并没有下死手。只是剑入胸膛一寸处,力道恰到好处,被刺之人只是受了点皮肉外伤。

第二,她的替身,并不是那个流浪的女子,而是她口中的那个“他”。他在那个晚上,决意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对她的救赎。他以为自己必死,所以给沈流溪留了一封万言长信,言辞恳切,而意思只有一个,即让她忘却痛苦的曾经。

第三,庄炎离开了京城,去了远方。但冷柔随之而去,不知所踪。她的父亲,那个德高望重的江湖老者,精神趋于崩溃,一把火烧了流云山庄。

很久之后,我听闻朝中某高官的儿子,因为行事离经叛道,而被其父驱逐出家门,除非诚心悔过,否则断绝父子关系。据乐添听来的可靠消息,此事其实关乎风月——说准确点,还和一位昔日名满京城的风月场中女子有关——

一切都似一场轮回。

我不知道这件事的结尾究竟会是如何。

我只知道,沈流溪的怨怼,已经完结。

正文 第七十四章 告别乐添

第七十四章 告别乐添

庄炎和沈流溪的事件之后。我很长时间都没法从这个故事里走出来。

我想起有一首烂大街的歌,貌似是某个刘姓天王唱的,里面有句歌词,倒是很贴切庄炎和沈流溪之间发生的事。

“好好的一段爱,怎么会慢慢变坏。”

是的,好好的一段爱,怎么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演变成溃烂发霉的局面。

联想起庄炎曾经口述的,他和沈流溪之间的郎情妾意的那段时光,心中总是不免感叹。

天气慢慢转寒了,院子里的花草逐渐凋敝了夏日的繁华,呈现出一种衰败的局面的来。

秋天总是让人感怀,我虽不是什么多愁善感之人,但看着往昔繁盛的花朵一点点变黄,枯萎,乃至凋零,心境也难免莫名变得惆怅起来。

乐添是极为机敏的,大抵是见不得我每每对着那凋敝的蔷薇稼叹息,某日,竟趁我不注意之时,将那蔷薇稼整个儿地撤了。

之所以说他是趁我不注意。实在是因为这件事是他趁着我睡觉的时候做的。

所以,第二日,一早起来,面对光秃秃的庭院,我只有张口结舌的份。

嗔怒地转向乐添:“你……这花明年又不是开不得了,怎么就搬走了?”

乐添却一脸无辜状:“并没有搬走,只是托付给郊区的园丁了,到明年蔷薇花再开之时,便将它们都悉数搬回来便是了。”

“那么整个秋季冬季,我们都要面对着这光秃秃的庭院么?”

“我只是不想让你伤怀而已。现在倒是菊花开的时候,可我嫌那些红的黄的太俗,若搬进来乱糟糟摆在这里,倒不如眼前这干净利落的庭院看起来舒心。”

他说的其实不无道理,院子里早就被他安置得精致之极,眼前搬走了那些凋敝的植株,却添了一套紫藤的桌椅,趁着那玉白的小小的鹅卵石小道,倒有一番幽静雅致的情趣。

罢了,由得他去折腾吧。

倒是乐添,过不了几日,又觉得这院子忒没意思起来,不知从哪处弄来了一只黑黢黢的八哥,用银的链子栓了放在院墙下的鸟架上,没事的时候便教它说话儿。那八哥煞是聪明,没几日就学得似模似样的了。我在一旁听了,也觉得兴味盎然。

这一日,茶馆里没什么人。乐添因为前几日贪吃刚上市的大螃蟹,凉了肚子,破天荒的大白天躺在屋里休息。我给加菲洗过澡,梳理过毛,便搂着它在外间打盹。

正迷迷糊糊时,怀中的加菲陡然警醒起来,竖起了毛绒绒的耳朵往外张望,忽然听得外面的八哥叫“客人来了,客人来了”。

我放下猫,站起身来,却见一个熟悉的声影从外闪了进来,动作矫捷而轻盈。

不是乐钰还能是谁,见着了他,心中便是一喜。除了乐添,我在这地方没什么相熟的人。他来了,自然便觉得温暖。

他进来了,双目往四下里一扫,问道:“薇儿,还好么?没人找你的麻烦吧?”

眼神,声音里俱是关切。

我朝乐添的房间努努嘴,含笑道:“有他在。不找别人的麻烦就已经不错了。”

乐钰便也笑起来,只是笑得轻浅,自顾自坐了下来,

我看出他此番来是有事,便用暖壶里的热水给他泡了两杯茶,在他对面坐了,问道:“可是有什么事?”

他看了乐添的房间一眼,压低声音道:“他在里面么?大白日的,做什么呢?”

我笑道:“还不是从小落下的富贵病,贪吃螃蟹里的蟹膏,昨日巴巴地寻了一篓子上好的阳澄湖蟹来,蒸了好大一屉,晚上就着酒池了好些,今天肚子便有些闹腾起来。这半天功夫,都往后头跑了四五趟了。”

乐钰听了,也笑起来,却不知为何,这笑过了一会子,竟变成了叹息:“实不相瞒,我这次来,竟是来找瑾王的——他的母亲,顺太妃,很是思念他,几乎已经成疾了,只是苦于不知道儿子的下落,正派人全国找寻呢。”

我听了,不免暗暗吃惊:“可是我从前听他说过,这位顺妃当年因犯了事,被驱逐进冷宫了。怎么还有这么大派头?”

乐钰正色道:“顺妃是一位极有手腕的女子,就算当日她进了冷宫,她的势力旁支也一直在暗中相助——进了没两个月,她便出来了,仍旧做她的顺太妃。不过,照我看来,只怕是当今皇上也没有废了顺太妃的意思,因皇上当年还是小太子的时候曾受过惊,高烧一场以后便卧床不起,当时太医都说活不成了,多亏了当时的顺妃出了个主意,用她家乡的土法子,硬是将太子从黄泉边上拉了过来。太子一直深念顺妃救命之恩,即便如今当了皇帝,也是不敢忘的。其实顺太妃一向恭谨谦和,人缘极好,并不曾犯什么错来。所谓的错,不过是莫须有的罪名罢了。”

我不禁问道:“既然如此,还能白白地让太妃蒙冤不成?”

乐钰道:“顺太妃的事纠结极广,牵涉到朝中诸多势力的相互钳制,皇上为了服众,不得不做给他人看而已。三个月前,皇上看风头过了。自然也就收戏了——这件事不过是,说来也没什么意思。”

我不免觉得疑惑:“照这样看来,太妃在宫中人缘极好,就算她犯了什么事,单凭着皇上对她的这份情意,宫中人对添儿也该是倍加关照才是,况且,添儿毕竟是皇族血脉,怎么会由着别人将他排挤出宫中呢?”

乐钰道:“这是瑾王同你说的么?”

我点头:“他对我说起这些事的时候,心情十分不佳。他似乎与太妃的关系似乎非常紧张,因他不愿多说。我也不忍追问,大概只知道这一点,其余的真不太清楚。”

乐钰皱眉:“大约顺妃当日当红之时,眼看不顺的人太多,这些人一看她失势,便墙倒众人推了。这是宫中永恒的法则——先皇其实也谈不上不疼爱瑾王,只是他在宫中,性格表现得十分孤僻古怪,加之先皇子嗣甚多,如当今皇上这般上进贤良的也不少,先皇将心都放在他们身上了,便也就不太注意他。不过,照我看来,瑾王也并没有太留恋宫中的生活。我虽与他相交不深,但从前在宫中遇见他,总是一派忧愁郁闷之态。倒不如在这蔷薇茶馆快活,面色显得好。”

我忽然紧张起来,因我知道乐添是极不愿意回宫的,又担心乐钰将他在这里的事情泄露出去,便低声叮咛道:“你莫非是奉命来寻瑾王的?”

乐钰瞧了我一会,忽而笑了:“一别多年,你还是那般警敏。宫中人人各为其主,我是皇上身边的人,怎么会为太妃做事?”

我的心便安下来,又为自己的妄自揣度而抱歉:“那就好。你知道,我已当他是自己的亲弟弟般,只希望他过得快活,什么繁华尊荣,既不在他眼中,便更不在我眼中。”

乐钰听罢,深深看了我一眼:“看来你对他了解极深。”

他这样的一注视,竟让我浑身不自在起来:“当姐姐的对弟弟用心,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吧。”

乐钰听了,将头转到一边,似是看着外面的天,淡淡道:“你固然是以姐姐自居,但他对你的。不见得是亲情。”

我一时怔忪,待到领悟他的意思,一时间失语,脸上不知怎么的,竟有些灼热起来。

幸好这时候……

“姐,你跟谁说话呢?”乐添揉着眼睛从房间里走出来,待看见是乐钰,脸上便毫不掩饰地不高兴起来,冷冰冰道:“是你啊,你来做什么?”

乐钰倒是任何时候都不忘了君臣之礼,恭恭敬敬地站起来,道:“见过瑾王。属下没什么事,只是记挂妹妹,顺道来瞧一瞧。”

乐添从鼻子里喷出一口气:“哪里有这么多顺道的事?专程来看我姐姐就直说,干什么拐弯抹角。”

声音竟像是小孩子跟人斗气一般。

乐钰自然是不跟他计较,只当没听见,笑着对我道:“我还有事,改日再来看你。方才说的,不必放在心上。”

说罢,对乐添微微颔首,就这么走了。

我觉得乐钰的道别辞很妙,虽然他让我不要放在心上,但是也成功地引起了在场另一位男子的好奇心,让我不但不能“不放在心上”,还要被乐添苦苦追问,直到说出真相为止。

果不其然。乐添的脸很快阴沉下来,“哼。早知道是这档子事,我就不问了。”

“太妃在寻你,一定是思念你思念得苦了。我明白你不想回宫,但回去见见太妃总是可以的,反正你有飞檐走壁的本事。”

乐添听了,不但没有赞同之意,反而变得更加情绪败坏起来,大声道:“我这飞檐走壁的本事,就算用来偷用来抢,也绝对不会用在她身上!”

说罢,竟是前所未有的怒气冲冲,一甩袖子,闪身走人了。

留下我在那里,一头雾水,不知哪里说错了,竟惹得他如此生气。当时的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仅仅只是个开头,更坏的事情,还在后头。

当夜,乐添彻夜不归。

我一夜不能安睡,待天一亮,就开始满城地寻他。

花了一整个早上的功夫,他平日里爱好去的那些地方,我都找遍了,连他的人影也见不着一个。

我忽然惶恐起来,心中说不出的忐忑不安。

满心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

如果他走了,我该怎么半?

我那时站在熙熙攘攘的闹市街头,身边人潮汹涌。,

可我,却觉得前所未有的孤单。

就像是,从来没有过乐添,也从来没有过他在身边的那些日子。

不知道这样站了多久,我想我看起来一定是呆极了,否则,路过我身边的那些人,怎么会对我指指点点,窃笑纷纷?

只是这些,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我漫无目的地在人群中穿梭,奔走,眼睛则本能地找寻着乐添的身影。

没有,还是没有。

就在我几乎要绝望的时候,不知道谁,在我肩头轻轻拍了一下。

我蓦然回头,这人竟然是乐钰。

当我的眼睛和他相触的时候,他的温柔如玉的脸,竟然变得模糊起来。

我开口说话,声音竟是断断续续的:“乐添……乐添走了。”

然后,我分明看到乐钰复杂的眼神,担忧,心痛。

他伸出手来,擦掉我脸上那些冰冷的泪珠——我这才意识到我是哭了。乐钰的手掌是温暖而微带刺痛的触觉,而我的恍惚并没有因此而消减。

“傻妹妹……别哭了,我帮你找。”

乐钰的声音是轻柔,却异常坚定的,有一种令人信服的力量。

接下来,他真的就带着我,开始认真的寻找。

我们走了无数个茶肆,无数个酒馆,走了方圆十里以内的几乎所有的街道和胡同,也没看见乐添的身影。

天已经要黑了,而我的腿肚子已经开始发软。

一整天顾不上吃东西,也没有心思进食,但我却一点也不觉得饿,心里有一个地方虚空得厉害。

我心中犹自抱有一丝侥幸,也许在我们寻找的这段时间里。乐添已经自己回到茶社了。

抱着这最后的一丝希望,我们回到茶馆,在看到紧锁的院门的那一瞬间,我整个人几乎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

乐钰见状,连忙将我搀扶住:“别着急,好好想想,还有没有别的地方,是他有可能去的?”

我迟疑了一下,继而说出了那个藏在我心底的答案,却是我最不愿意看到发生的:“有可能是在……快绿楼。”

甫一听到这个答案的乐钰,明显地吃了一惊,但他是何等镇得住场面的人,那吃惊也不过是一瞬,很快就被他掩饰了下去。

或许在他心里,只是认为乐添年纪过小,还不适宜出现在那等烟花之所吧。

我心中难受极了,这世上怕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曾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