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皇家情感热线-第1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在离开这间卧室时,我先走一步,乐添嚷嚷着说自己背了个死沉的男人半天,背酸得要命,于是留在后面奋力地胳膊,以缓解酸痛,一边嚷嚷着让我快走。

我感到困惑:这家伙明明是练家子出身,一向扛造得要命,怎么一下子这么容易就累了?

于是临出门前,我往后看了一眼。

结果被我捕捉到一个镜头:乐添从袖中掏出一粒圆溜溜,玻璃弹珠般大小的乌黑丸子(疑似药丸),动作敏捷地拍到乌雪夜嘴里,随即以掌轻斩乌雪夜后颈,以帮助毫无吞咽意识的乌雪夜把那黑漆漆的丸子吞下去。

趁他结束整个行云流水的动作之前,我赶快把头转过去。

嘴角的笑意却忍不住蔓延:以我对乐添的了解,那里药丸绝对不是毒药。这家伙的嘴巴比谁都硬,但心肠么……

只不过数秒的功夫,乐添已轻盈地从后面跃了上来,青衣如虹影一般从我身边掠过,随即,那张带着揶揄笑意俊脸无限逼近我的瞳孔:“姐,你身边一刻也离不得人呢!你看看,一出门你就拐错了弯。”

我顿时满头黑线……

接下来,我们踅出了“金雀宫”,找到就近的市集。所幸时间不算太晚,街上的商铺关门的并没有多少。

我照着脑中乌雪夜身上衣衫的样子,买了件相近的,正苦于没有现代的那种塑料模特可以买,乐添灵机一动,找路边某个卖馄饨的小商贩买了两条长凳,然后凳面相对,用绳子捆绑在一起,并砍去下面的腿凳。

这样,一个“十”字形的粗糙人模,就大致完工了。

穿上衣服,还颇像那么回事。

但是,这还没有完。

“唔,我说,像是像了,头呢……”

我望着“双臂”一字儿摊开的板凳模特,有点发愁,虽然只是演戏,但是做道具也要拿出点专业精神来吧。毕竟,这场戏的受众除了沭阳以外,还有一个视力满分的武林高手呢。

乐添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于是他单手托腮,呈若有所思状……

这时,有一个推车简陋板车的庄稼人,慢悠悠地从我们身边走过,一边走,一边吆喝着:

“卖西瓜了,薄皮红瓤的大西瓜,又香又甜,最后几个,卖完返家了!”

乐添眼睛一斜,目光所及,身形已动,抓起一个大西瓜就扣到板凳头上,西瓜被开瓢,血红的西瓜汁呼啦啦地渗到凳子模特上,淋了雪白的衣衫一身,那景象十分骇人……

庄稼人看呆了,片刻的怔忪之后,推起板车狂奔,连钱也不要了。

乐添望着那人的背影,叉腰哈哈大笑,我却怒了,嗔道:“好不容易做好的,你这一胡来,全都给毁了。”

那家伙却大不以为然:“反正按你的意思,到沭阳那里时我们也得说这是一个死人。死人脑袋上流点血不是很正常吗?反倒更显得逼真。”

虽然是瞎掰,但是……好像也不是没有道理,何况我们出来已经颇有一会的功夫了,再不回去,乐钰那边该起疑了,想再重做一个模特,时间也不允许了。

我只得瞪了乐添一眼,完成了此次出来的最后一个步骤:买了一顶宽大的男帽,扣在西瓜头上,虽然还是大了点,但正好盖住西瓜那碧绿的后脑勺,省的露馅了。

一切准备工作停当,我们便火速返回“金雀宫”。

还好,乐钰还在,屋里还漆黑一片,却还是有沭阳的哭声传出来,只是那声音已远不及之前的清脆,暗哑了许多。

庭院里撒着凄清的月光,他一个人独坐在石凳上,侧对着院门,眼睫低垂,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你们回来了?”他眼皮子也未稍抬,只是端坐在那里,风轻云淡地同我们打招呼,“在园子里逛了一圈,可有所收获?”

乐添的反应着实是快,我还没想好如何应答,只听他大声道:“当然有收获了!不仅故地重游,还有额外的惊喜。”

他本身嗓子就洪亮,加上刻意提了丹田之气,别说是一墙之隔的沭阳了,院后小树林中休憩的归鸟也被惊起来好大一群,扑簌扑簌飞了出来。

屋里沭阳的哭声戛然而止。

乐钰掀开眼皮,站起身来,似是很随意地看了我们一眼,然后安静地站到一边。

只是,我看得很清楚,他的唇角,扬起一丝淡淡的笑来。

须臾,一直紧闭着的房门,慢慢打开了。

沭阳扶着门走了出来,动作极慢,不胜柔弱,而一张尖尖的瓜子脸上,两只原本如杏核一般的莹润美目,早已肿的跟桃子般,面颊上还有垂落到一半的泪痕。

单看她这样娇柔的模样,任谁都会把她想象成受害的弱者,并生出强烈的保护之心。

谁也不会想到,她才是施暴的一方。

她扶住门框,瘦白纤长的手指因用力而紧绷,骨节分明,格外惹人怜惜。

而当她说话,声音却是极富进攻性的诘责,与她的情态形成强烈的对比:“你说什么?什么故地重游,又有什么惊喜?”

“你心知肚明,又何必再问?”乐添唇角弧线上扬,眼睛里却殊无笑意:“有日子没见,你折磨人的手法倒是越来越精进了。从前不过是让人断胳膊少腿,偶然有消失的,那也是你不小心用力过猛,并非故意所致。但现在,你竟然留一个大活人在地下密室,不仅断绝水粮,还以锁链铐之……我问问你,你现在可是已蜕变成魔,专门以杀人为乐?”

他的声音越来越冷峻,到最后,话锋已入宝剑锋一般凌厉,锐不可当。

沭阳的眼底流出不可遮掩的惊惶和怯意:“你……你竟敢撕了我的封条,闯了进去?”

她伸出手指来,笔直指向乐钰,声音也因激动而变形:“就连我最信任的人,都不得进去,你竟敢!”

乐钰一脸悠远的漠然,仿佛此事与他无关一般。

封条?我苦苦回忆乐添带我进地下室的那一幕,并不见那入口处有什么封条啊。

转念一想,不禁自嘲起来,那封条是绝无可能贴在入口处的,如果那样做了,岂非等于昭告天下:“此处有密室”?

这样看来,沭阳口中所谓的封条,怕不是我臆想中的那中白纸黑字红戳的东西。

果然,我的猜测,在乐添接下来的言语中得到映证。

“哦,是我大意了,没看到机关处的那层封口蜡。”乐添从鼻孔里喷出冷笑来,“封条这东西,只对敬畏它的人有效。否则,就凭区区一张纸,薄薄一层蜡,怎么拦得住人?”

“你!”沭阳气的身子发颤,连我站得这么远,都能清晰地看出来。

“公主,何必与瑾王置气,你们二人,又不是第一天相识。”乐钰站在一旁,淡淡道。

沭阳却并不领情,责道:“你怎么好意思和我讲这些?他在我的地盘胡闯,你怎么不拦着!”

乐钰苦笑,微微转过脸去,不再吭声。

乐添哼了一声:“腿长在我身上,我愿意动它,谁能管?谁敢管?既然知道我闯了你的地盘,你怎么不问问,我找到了什么惊喜?”

沭阳的脸色由苍白转为煞白,眼中拼命地大睁着,黑眸之中流动的波光,急切而焦灼,身子往前更进一步,踉踉跄跄靠到门廊前的扶栏上,一双手也只是死命地抓住雕花的朱漆栏杆,嘴唇死死地咬着,分明想知道,却只化作风轻云淡的一句:“看到便看到了,确实没什么打紧。”

没什么打紧么……可是,她此刻的状态,便如一根绷紧了的弦,巴巴地等着从我们嘴里探出乌雪夜的虚实来。

我小心翼翼道:“公主,我们进去的时候,囚禁在地下室的那个人……他已经死了。”

沭阳似没听清,错愕道:“什么?你说什么?”

“他死了!要不要亲眼看看?很惨呢!”乐添蹲下身来,于半人高的灌木丛中拖出一具“尸体”来,其时正值万物繁盛的夏季,园中的草皮因长期疏于修剪,已经深没过足来,那“尸体”被深深浅浅的草丛遮掩,又隔了朦胧的月光,看起来成功地欺骗了沭阳的眼睛。

乐钰的脸上,初时也有一丝讶异,但他的目光在“尸体”上停滞了片刻,便很快地收了回去,仍换做之前的一脸淡然。

沭阳直勾勾地瞪着那“尸体”,整个人僵直地站在那里,有好一会儿,空气像是凝滞了一般。

过了一会,她开始说话了,只是声音虚无得像是飘一样。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我,我,我已下定决心,今日便去放他出来,他怎么可能死……他当日说,只要我高兴的事,不管付出怎样的代价,他一定会去做,可是,我不高兴他死,根本不高兴他死啊!”

她喃喃自语着,整个人无力地跌倒在门廊上,目光恍然:“这算什么?这算什么??这些天来,我没有一天不想着他在下面的情景,只要一闭上眼睛,脑子里看到的全是乌雪夜……我想象着他看到那把钥匙的欣喜,又想象着他看到那副没有锁眼的手铐的绝望,无数次梦到他咬舌自尽,梦醒之后,我简直比梦里的乌雪夜还要绝望……这岂不是太可笑,太可笑了么?明明我是玩弄他的那个人,怎么到头来,我的情绪竟由他来控制?太荒唐……我明明爱的是峥嵘,怎么会为一个无名小卒的生死而忧心?”

“恐怕是因为,在公主心中,乌雪夜早已成为高于峥嵘驸马的存在了吧?”我轻声道。

沭阳猝然抬起头来,一双迷茫的眸子猛然撞向我的,片刻之后,她似乎稍稍清醒过来,怒道:“你是什么人,竟敢妄自揣测我的心意?乐钰,快把这个女人撵走——我实在看到她就心慌——不,心烦!”

乐钰兀自垂手站在那里,完全没有要行动的意思。

沭阳提高音量,声音在严厉中加了威严:“乐钰!”

“公主,你这一生都是在让别人听你的话,何不给自己一个机会,也听听别人是怎么说的呢?”

乐钰的声音虽低,却带有莫名的磁力和穿透力,沭阳扬起的下颌找不到顺从的依托,只得慢慢垂了下去。

“常言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公主每夜都梦见乌雪夜咬舌自尽,乃至体虚气燥,心神不宁,全是因为记挂惦念此人。为了麻醉自己,公主不惜每日声色犬马[小说网·。。],甚至以五石散戕害自身——公主千金之躯,明明知道只要下去救了乌雪夜,自身就能得救赎,这分明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公主为何做不到?”

沭阳急不可耐地打断我:“一派胡言!乌雪夜是个什么东西?我怎么会记挂惦念他?他配吗!我心中所想所念,只有峥嵘,只有峥嵘!”

我认真听她发泄完,又给了一段空白的时间让她平复喘息,才缓缓道:“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请问公主,您最后一次梦见驸马峥嵘,是在什么时候?驸马和乌雪夜的样子,到底谁在您脑海中更为清晰,更为真切?”

她咬唇不语,只是死死地盯着我的脸,似乎想要从上面读出点什么东西来。

我见她面色已经有所松动,便柔声道:“公主,如果您愿意,可以配合我玩一个小游戏吗?”

沭阳将头扭到一边,既不说答应,也没有拒绝。

“我想让公主做几个选择题,来帮助您认清自身。每题的选项只有两个,非彼即此。但公主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不假思索地给出答案,否则,答案无效,好吗?”

虽然是问询的口吻,但我不再给她时间去拒绝我,很快问道:“公主比较喜欢吃什么水果,葡萄还是荔枝?”

她很快本能地道:“荔枝。”

“公主比较喜欢哪家店里的胭脂,宜颜轩还是玉妆楼?”

“宜颜轩。”

“公主更倾向于在哪所行宫中避暑,燕南山庄还是承德园?”

“承德园。”

“公主现在更喜欢哪个男子,驸马峥嵘还是平民乌雪夜?”

“乌雪夜!”

我及时收住口,不再说话。

沭阳亦睁大了眼睛,脸上的震惊无可言表,似乎,她的耳朵还不能接受她的嘴说出的话。

过了好大一会,她的头慢慢垂下去:“乌雪夜……乌雪夜!”

慢慢地念着这个名字,她的声音也逐渐变得轻柔起来,眉眼如沉浸在梦境中一般温柔:“乌雪夜……我从没见过他那么奇怪的男人,从没见过……峥嵘,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我自小便爱慕他。别人都说他风liu,我不信,直求着太后做了主,教他做了我的驸马。我一直以为我是这天下最骄傲最完美的女人,金枝玉叶,极尽尊荣,连爱情也甜美过旁人百倍——直到,我发现他与一名低贱的宫女厮混……就在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从前的信仰,是可以那么轻易就化作齑粉的……是了,漂亮有什么用,富有天下有什么用,青梅竹马又有什么用?呵呵……抵不过与他相见三天的粗陋女子。我怒不可遏,逼问他背叛的原因。我宁愿我没有问这么愚蠢的问题,因为他竟然说,那贱人有我所没有的温柔和顺从……哈!他从前分明说过,最喜我的娇蛮和孩子气!男人,这就是男人!我无法与他共处一室,当夜回到宫中,与太后抵足而眠……谁知,从我口中打听出原委的太后,当晚就背着我赏赐了他一樽毒酒。第二天得知真相的我,匆忙赶回家,看着他冰冷的身体,我以为我会伤心,可是一滴泪也流不出来!背叛了我的人,合该去死!从他死到入葬,我再也没有看过他一眼。恨是入骨了,可是曾经的爱,也早已深入骨髓,剔除不了。我在无限的怨念之中怀念他的笑貌……为了躲避冰冷的房间,更为了报复峥嵘的风liu,我开始夜夜寻欢,如苍蝇叮腐肉一般,积极地参加那些污浊的聚会,全然不顾自己的声名受损,为人诟病。而在尝到片刻的欢愉和甜头之后,一旦清醒,我又开始深恨这些贪图我的皮肉、美貌和权势的低贱男人。他们和峥嵘,又有什么区别!躯壳不一样而已,灵魂都是同样的卑污!所以我折磨、虐待他们,以看到他们痛苦为乐,好像只有这样,我心中的那份憎恨,才能稍有缓解……可是,上天竟让我遇到了乌雪夜……我恨他无原则的无命不从,恨他对我暴虐的无动于衷,我将我折磨人的想象力发挥到了极致,等着看他的胆怯和求饶,可是,他竟然还是跟白痴一样,对我说那些不知所谓的废话!(因为经历过当天的幻境,只有我才知道乌雪夜说了什么废话。)其实我当时,很想很想抱着他痛哭一场……可是,我是堂堂沭阳公主,怎么能容忍一个平民用这样几句废话就吃定我?他不是爱我吗,不是肯为我做任何事吗?那干脆就去死吧!我用一把没有锁眼的手铐将他铐了起来,然后丢了一把钥匙给他……出了地下宫殿,我纵声大笑!这是我所有的暴虐游戏中,最为精彩的一个了。想着他惊喜后绝望的样子,我就好痛快!是,既快乐又痛苦!自那以后,我每天都在他咬舌自尽的噩梦中惊醒,在揪心的疼痛中,大汗淋漓地想要去救他出来……可是,我以什么样的理由去救他?如果我去救了他,是不是就代表着我忘了峥嵘?那么我在骨子里,又和三心二意的那些贱种男人有什么区别?如果真去救了他,他会不会又像峥嵘那样,看透了我,吃定了我?直到今天,我终于有一点想通了,我正准备要去救他,可是现在,我想去……也去不成了。他死了,他竟然死了!他真是蠢材,蠢死了!”

沭阳断断续续,语不成句地说完,用手抱住头,委身伏地,痛哭失声。

万万想不到,沭阳冷酷暴虐的背后,藏着这样心酸的故事,纵然她有万般的不是,同样身为女子的我,也不忍再去责备她。

“雪夜的确是蠢死了,体察不到公主的痛苦。”一个低沉,而极尽温柔的男声从我身后传来,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回头一看,乌雪夜正好生生站在那灌木丛中,一身白衣,干瘦清癯,眸中流动着的,却是深重的温柔。

我看了乐添一眼,他似乎并不怎么惊讶,大概是因为,那救命的药丸,是他亲手送到乌雪夜喉中的吧……

“怎么……怎么可能?”沭阳错愕地站了起来,“真的是你?”

“真的。”乌雪夜从灌木中走出,用断掌“扶”起那个西瓜和长凳做成的假人,很好看地笑了:“做得很像我呢……二位,费心了。”

“我没有要救你的意思了,是我姐,她偏要多管闲事。”乐添似乎不习惯扮演好人的角色,忙忙地把事情往我身上推,“不过,你怎么知道是我们?”

“你们进入地下时,我听见二位的说话声了。我想要活下去,所以,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从床上跌落下来,以引起二位的注意。”乌雪夜看了我一眼,向我微微低下头,“给二位添麻烦了。”

我不禁莞尔,他实在是温文尔雅。救人性命,怎么能叫做麻烦?

“你命不该绝而已,不必客气。”我微笑着看他的眼:“赶快去找公主吧,她已自责得不行了。”

乌雪夜点头,慢慢地挪动步伐,朝沭阳走过去,后者的眼睛里,已然是波光粼粼。

“我看我们三个也不必在这里杵着了,走吧。”乐钰也轻快地走过来,笑看着乐添,“王爷,去城郊的小客栈喝一盅,我请。”

乐添照例臭屁地转过脸去不理他,昂首朝前走去。我和乐钰相视一笑,也跟着走了出去。

身后,传来沭阳放肆的哭声。

这应该,是她最后一次这样哭泣了吧。

正文 第六十三章 杀手(一)

沭阳的事过去之后,蔷薇茶馆里的生意莫名的好了起来。

从前总是三两天才有一个客的,现在却几乎每天都有,其中不乏秀水街的街坊邻居,为一些鸡毛蒜皮小事而来。这样的客人,我们只是象征性地收一点钱,以充茶水费。

而向来以高贵生活品质自居的乐添,也并没有如我想象中那样排斥这些市井俗客。他偶然对我说过,这些嬉笑怒骂尽皆写在脸上的普通人,倒比在宫中那些永远笑容可掬的达官贵人要可爱得多。

有一个有趣的现象:若来客是年轻女子,总会咨询我的同时,用袖子掩着嘴,偷偷瞄一眼乐添,然后低头吃吃的笑。若有幸能被乐添催眠,则更是面泛红霞,眼闪桃花。

我笑着对乐添说,你看,你成了我们蔷薇茶馆招徕客人的一道金字招牌了,什么时候有相当的,姐姐留着意。

乐添总是一脸不耐,拂袖就走,从此但凡有年轻的女孩子来,他总是躲得远远的,连影子也瞧不见一个。

真是难搞的小孩。

而较好的消息是,随着实践次数的增多,我和乐添在催眠读心上的配合,也逐渐默契起来。

慢慢的,也算是看惯了世间的光怪陆离,阅遍了常人的喜怒哀乐,以为这世上没有什么能轻易叫我动容了。

直到那一天,一个人的到来。

************************

伴随着沉重的叹息,目光幽深,下颌胡须疏于修剪的清瘦男子,沉沉地在我面前倒下。

他是在这个傍晚,冒冒失失闯进我茶馆的客人。进来,却不是为茶,而是为那一株开得如火如荼的血蔷薇。

那是乐添新买进的品种,血一般的花,颜色鲜艳到刺目,带着凛冽的煞气。乐添极是爱它,花开后尤甚。

而我对那红到妖艳的花朵,却总是不忍多看。

总觉得,那仿佛已经不是蔷薇,甚至已经不是花,而是一个承载了刻骨爱恨的罗刹。

可如同所有刻骨的爱恨都容易疯生一般,那血蔷薇自移植进来,不到一个礼拜的功夫,便已经疯长出了墙外,遥遥地探过墙头摇曳,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然后才发现这里有一所蔷薇茶馆,顺道进来喝一口茶。

但大多数,都是皱着眉头,说这蔷薇花色过于浓烈妖冶,带着不详的气息,应当尽早连根拔除。

我听了,也只是笑笑,心中并不认同,虽然我也不喜这血蔷薇。

人们心里住着鬼,却总要把藏于心中的戾气,转嫁到无辜的事物身上,偏偏还要描绘得绘声绘色,岂不是这世界上最可笑的事情。

这个客人,也是被这不似花的花吸引了,才进来的。

那时的他,一脸的落拓,半旧的青衫上,沾着触目惊心的血迹,口中一直在念着一句重复的话。

离得近了,才听得,竟然是:“我杀了她,我杀了她”。

说这话的时候,他神情呆滞,眸光涣散,几乎是疯魔了的样子。

我没有勇气前去招待他,乐添自告奋勇地上了。

事实上,乐添对这种落拓寂寥的客人,总有着异乎寻常的热情,远远强过于对那些道貌岸然的达官贵人的态度。

这也是他可爱的地方。

乐添上前问了他几句,却什么也没问出来,待要请他进屋喝茶,他也全无反应,只是一味地站在那里看花而已。

直到黄昏将至,我去沽了上好的酒回来,开塞之后,酒香四溢,他灰蒙蒙的眸子才陡然一亮,觅着酒香而来。

可是,只是喝酒,一口菜不动,一句话不说。

“你有心魔,我能帮你吗?”到最后,我试探地问。

他蓦然抬头看我,眸中的煞气骤然凝聚,死死的盯着我。

我心中一惊,一味蒙蔽于他的落拓,我竟忘了,和这样的人相处,本就是件危险的事情,若还要动手去揭他的伤疤,无异于与虎谋皮。

乐添也警觉地坐直了身子,随时准备出手。

叫我意外的是,这种危险的气息只是一瞬而过,须臾,他如同一只倦了的大鸟一般,垂下头,用微不可闻的声音道:“好。”

得到他的许可,我们开始对他进行催眠。

而现在,他终于轰然倒下了。

我知道,是乐添的催眠,在发挥作用了。此前的一炷香的时间内,乐添一直坐在角落里,半垂着眼帘,口中念念有词,动用着催眠咒语。

待男人倒下之后,乐添慢慢从阴影里走了出来,与以往催眠后的轻松相比,此时的他,脸上是用功过度的疲倦,连额上也浮上了一层薄汗。

“这个人意念强大到可怕,我费了好大的力,才勉强控制住他的头脑,说服他躺下。”乐添颇有些可惜地看着这个颇有些剑客气质的男人,然后,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

“接下来就看你的喽,姐。”

我凝望着这个人,他已不再年轻,但仍可以用俊朗一词来修饰。而除了那双让人过目难忘的深邃双目以外,他的一双手也格外引人注目。

从手背上看,指节修长,骨节有力,是一双值得赞美的漂亮的手。

可是从手心来看,却长满了老茧,掌心的纹路,都似乎已被放肆的茧层所掩盖,看不清楚了。触感坚硬,如冰冷的生铁一样。

乐添看出我的感慨,在一旁补充说:“只有将沉重的兵器握了成千上万次,并在手掌中反复磨练穿梭,才会练就这样一双铁手。”

轻狂如他,是从来轻易难对任何人表现出赞许的,可这一次,我从他的语调中,分明听出了恭敬和肃穆。

于是我更加不敢小觑这位客人。

********************************************

微微垂目,高度集中注意力,并动用了最深的意念,来读他的过往。

以往,我进入旁人的记忆时,得到的总是零散而不成段的片段,有些甚至如梦境一般模糊琐碎,连拼凑都成困难。

可是,大抵是因为人脑有别,迷糊的人,回忆往往混乱不清,而严谨的人,就算是多年以前的事情,也是完整无缺,没有任何遗漏的。

所以,这一次,我得到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一个令我深深动容,许久之后都不能忘的故事。

正文 第六十四章 杀手(二)

“五百两,帮我取了那小贱人的性命。”一只白皙的手,推过来几张暗黄的银票,五指尖尖,尽染丹寇,鲜红欲滴。

“事成之后,还有五百两相送。”略显干涩的女音。

男子不动声色地将银票纳入怀中:“夫人还有其他叮嘱没有?”

“别让那贱人死的太痛快……”饶是昏灯如豆,这女人又特意将自己的容貌藏在面纱之后,仍能感觉到她的满腔怨毒。

男子略一点头,便起身欲离开。

他的脸面方才一直隐藏在帷幕造成的阴影之中,看不清楚,这时候才勉强能辨出轮廓,原来,正是我的客人。

“怎么,”背后的妇人霍然站起,满头满身的金器玉饰叮当作响,“阁下不问问我为什么要她性命?”

男子仍是无喜无怒的神情:“那是夫人的事,我只管领命杀人。”

妇人“哦”了一声,颓然坐下,静默片刻,无话找话道:“阁下切勿忘了那小贱人的名号……”

男子面无表情,“妩媚,汴京城内首席歌姬,对吗?”

妇人满意地点头,怨毒地追加上一句:“我男人自从迷上她以后,夜夜就守在那该死的品香寓,我已经独守空房三月余了。”

男子无意逢迎妇人的牢骚,不应声地出了门。

虽然价钱一般,但要杀的,不过是一个倚靠美貌,出卖色相过活的低贱女子罢了。

其实要杀一个这样的女人,何劳出动杀手?日夜纵欲,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女人,甚至比一只鸡还要好杀。

至此,我感应到的,是一派古井无波的无嗔无喜,直到,记忆的片段倏忽切换。

男子伫立在妇人口中所言的品香寓门口,这是雁安城规模最盛的青楼之一。

每年光平常的世家公子、富贾贵商往这里塞的银子就已是天文数字。由于名声在外,当家的姑娘们又是个个才色兼备,因此,总有好偷腥的达官贵人们卸了官服,换了官名,莅临品香寓私会某某相好,不仅送了大把银子,更给这本来就五光十色的胭脂场地平添了些许风liu色彩,美事佳话。

门内,老鸨略显肥胖的身影正在忙活着。

身为品香寓当家的老鸨,正当盛年,自然也不是等闲之辈。十几年鸨母当下来,早就在自家这光怪陆离的场地,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每天出入品香寓的男人,除却一部分熟客外,生客少说也有数百,老鸨却自有本事将他们个个看穿:看起来衣冠齐整,进来却拘谨难堪,轻语浅言,手足无措的,很可能本是贫寒之流,只因为慕了某个姑娘的美名,辛苦攒了银子只图一宵快活的;而外表风liu倜傥,衣着华丽,进了寓所却直奔主题,点了姑娘就上楼的,多半是是翰墨诗书之家出来的公子,平时家教严厉,今番偷得半日闲散来此寻欢的;更有人品下流的暴发户之类,言语龌龊,着装浮夸,这种人是一进门就能闻到铜臭味儿的……凡此种种,不一而论。

在门口静静地伫立了片刻后,男子垂首,面无表情地走进了这烟花之地,并立刻引起了老鸨的注意。

单论相貌,男子还称得上眉清目秀,俊俏清雅,气质也还器宇轩昂,可身上的服饰却简陋得不能再简陋:单一件石青色常服,白袜布鞋,全身无一件饰品。这样的装扮,只比田里劳作的农夫稍胜一筹。

虽然如此,所谓有钱即是客,既然进了门,不怕不刮下他身上一层油。如若得了乖不买账,品香寓的那帮打手可不是吃白饭的。

老鸨也不做他想,笑脸盈盈地迎了上去,引着年轻人进了大堂,安排他在一张青漆红木茶桌旁坐下,早有奉茶的丫环恭恭敬敬端上了茶水。

男子也不客气,捧起茶就喝。老鸨冷眼旁观,此人喝茶时毫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