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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心晚来顾-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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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田可心
  文案:
  她本为还债而来
  预期里遭遇的该是青面獠牙的变态
  不料寂静的城堡里锁着的并非野兽
  而是王子
  还多了位骑士
  恍然间
  债已越欠越多……
  内容标签: 因缘邂逅
  搜索关键字:主角:程愫祎,顾予纾,顾奕擎 ┃ 配角:周维,毕秀珺 ┃ 其它:

第1章 
  这家书店刚开始营业的当年,还没有现在这么火。
  如今它已是妥妥的网红,而那时还没有这个词,毕竟网络尚未如此发达,智能手机方兴未艾,如同这家书店。
  当时它刚于这座城市发家,将将开了两家分店,一家在新城区,一家在老城区。
  新城区的店走的是极简北欧风,老城区的店走的是文艺怀旧风,那些设计、内饰、布局、摆货,看似停留在上个世纪尚不太快的时光里,慵懒闲适得漫不经心,其实细节里全是匠心独运的精致。
  琳琅摆着小文具的窗户后面,是可以喝咖啡的长条桌,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正在手脚麻利地收拾用过的杯盘,给新客人腾出位置。
  她叫程愫祎,个子不大,属于骨架小巧的类型,这样的骨相非常撑得起她那身青春期特有的婴儿肥,看起来肉肉糯糯十分讨喜;一头直发简单绑成马尾,干活时总是紧紧抿着小小的嘴,带一副很严肃的表情。但一旦与人对视,她总会倏的一下释放出一朵甜蜜的微笑,用这朵微笑将人轻易召唤过去,与她攀谈几句。
  这是个几乎放在所有随机人群中都不太可能让人一眼就觉得是最漂亮那个的女孩,但若你认识她,就会发现她是个几乎放在所有随机人群中都非常容易让人最喜欢的女孩。因她五官着实小巧,又太过清淡柔和,并不鲜艳夺目,但一旦你与她互动,就会被自她而来的如沐春风抓住心弦,进而注意到她其实面容姣好耐看,而且是毫无攻击性的那种很温和的美好。
  由不得人不喜欢。
  程愫祎每天放学过来帮忙,收拾餐具,打打下手,将将能挣些零碎收入。
  她每日的固定工作里最重头也是最令她喜欢的一部分,是寄明信片。
  这家书店的一大噱头就是可以寄送写给未来的明信片。
  这个创意当然能轻易迷住不少年轻人,尤其是女孩,所以就算实体书店已经不景气,这家这么一另辟蹊径,至少每天明信片的销售是很有保障的。
  他家的明信片可以堂而皇之卖得比别家贵——邮费要算上,人工要算上,管理费要算上,但再贵也不过就是几块钱,谁都买得起,何乐而不为呢?
  书店二楼挂着占据了一整面墙的明信片储存袋,从上到下,跨度十年,从左到右,则是每年的十二个月,每个月是一组独立的分格,精确到每一天。
  这里的日期指的是顾客写在明信片上希望明信片寄到的日期,由顾客自己将其放入对应的袋子里,而程愫祎的任务就是提前两三天将这个日期的明信片一一贴上邮票,投递到邮筒。
  从现在开始,未来十年之内的日期都可以寄,足够了。
  对于年轻人而言,十年或已是半生,店里再时不时轻轻放一曲陈奕迅的《十年》,便是永不过时的心事与情愫。
  这天,程愫祎贴邮票时,被一张明信片难住了。
  这张明信片的背面是一片密密麻麻的小字,一个个活泼可爱笑意盈盈,好像下一秒钟就会跳出来圈住你的脖子亲密拥抱。
  这字已让她喜欢,虽知道不该细看,却还是忍不住一字一句地读完,内容也亲切美好得足以让人无缘无故掉几滴清澈的泪珠,却不是伤感。
  说不清是什么。
  看看投递的日期,已是两年前,那几乎就是这家店刚刚开张的时候。
  程愫祎有心将邮票也配合着贴得格外漂亮些,可问题是……那些文字满满地挤占了所有的空隙,无论贴在哪儿,都得盖住几个字。
  程愫祎思索半天,左右比划。有一个位置其实还好,盖住的这几个字都是猜得出来的,并不影响阅读,可她还是不忍心。
  看看地址,就在本市,虽然看起来有点远,不过还是……不贴邮票了,她亲自送过去一趟吧。
  此时程愫祎并不知道,有些事是有征兆的。
  而且这征兆不止一个,就是从这里拉开了序幕。
  那张明信片的收信日期是在两天后。
  这天刚好是周六,程愫祎不用上课,而书店开门晚,她查好了路线,按照平日上学的时间起床,她正好可以送完明信片再去书店上全天班。
  这个地址是一片处于新老城区之间的富人区,经过湖景公寓后,就进入了肃穆的别墅区。
  周末的清晨,夜夜笙歌或劳于心力的富人们大约都还在梦乡中,程愫祎站在大门口,几乎疑心里面无人居住。
  但是站在门口帅得像国旗护卫队的保安让她否定了这个猜测。
  那个年轻的保安看着她,面无表情地对她敬了个十分标准的礼,顿时让她觉得之前认为人家是保安委实冲撞了,这是士兵吧……
  她一时不确定这里是不是军事管制区,住的都是不可说的大人物,不由有些后悔自己的莽撞。
  她鼓起勇气走过去,乖巧地问:“我是来送信的,请问可以进去吗?如果不可以,能不能麻烦您帮忙送一下?”
  那个一身挺拔制服的小伙子接过她手上的明信片看了看地址,又仔细看了看她。
  不知是实际上门禁并没这么严格,还是她惹人喜欢的特质换来了特权,小伙子只略略犹豫了一下,便和气地放行:“你进去吧,送完不要逗留,马上出来就可以了。”
  初春清晨的湖边,有些蒙蒙的雾气,程愫祎一路走过,因为是临时充当送信人,也就有了个临时的职业病,特别注意到每一户人家门口的信箱。
  其中有一个,盖子掀起,信箱的外侧很体贴地夹了一只式样简洁的木夹,夹住一封待寄的信,等着邮差来取。
  那信封是淡蓝色的,隐约可以看见上面黑色墨水写成的漂亮字体,小小的一方温馨,渲足了怀旧电影的诗意气氛。
  程愫祎心中感慨,忽然很想去做一个邮差,每天背一个大大的帆布包,从每一个门前走过,带来信件,同时把人们需要寄出的信件带走,从容娴雅地,在她所无从知道的无数人的期待中轻盈穿行。
  当然,想象也只能是想象罢了,如今邮差几乎快要失业了吧?他们这样寄送明信片的店大约就是邮局信件业务的最大客户了,若她去做这份工作,一定养活不了自己,还有妈妈。
  程愫祎给人的感觉乖巧,实际上也是乖巧守礼,答应了门口小哥送完信就走,她并不多做停留。
  走出这片富人区,又走了不短的一段路,才回到可以搭公车的地方。
  坐在公车上驶往老城区,某一站停车时,前方一个漂亮女孩正从一辆漂亮得炫目的奔驰小跑中下来,一时间观者集体被电倒。
  程愫祎忽地想起刚才亲身所在的那片别墅区,此时竟已遥远成了梦境。
  目睹豪宅豪车时,谁不会生出些隐隐的想象和模糊的憧憬呢?不知别人如何,对程愫祎而言,这样华丽到奢侈的期待,总是会让她觉得未来好远好远,远得无法触及甚至无从展望,远得仿佛永远永远,也不能走到。
  而此刻收回目光,香车美女都已消失在视线之外。
  真实的城市原就是这样,不但有明亮的橱窗,华贵的商品,也有雇员在街边促销,小商贩在兜售闪亮的小玩意,乞丐在各施所长。
  晚上程愫祎做完事回到家,妈妈照例端出盖在锅里仍有余温的饭菜给她,然后就继续坐回去编手链了。
  四年前的一场事故之后,本来做清洁工的妈妈连那份工作也没法做了,白天只能在家附近的垃圾站帮忙,工资很低,所以晚上总忙不停地做些手工,交给一家网店店主去卖,每一件东西能挣个几毛钱吧,但积少成多,仍是她们母女俩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程愫祎一边吃饭一边和妈妈聊天,妈妈说这样做手工最得劲,不累也不烦,哪怕编错了拆开重来都不怕。
  这天她给妈妈说起早上去的别墅区,绘声绘色无限想往地描述到最后,忽然话锋一转:“其实,妈妈,我总觉得住这么大房子会害怕吧?”
  妈妈瞥了她一眼,手下不停:“住别墅不会,人家就算没有大家庭,也有佣人啊,人气不会少的。”
  程愫祎摇摇头:“妈妈,我们英语课有一篇,你知道是什么嘛?叫做Every family has a skeleton in the closet,意思是每家都有家丑,就好像每家的衣柜里都藏着一具骷髅一样。这是英国谚语,英国不是给人遍地都是贵族啊古堡的感觉嘛,所以我总觉得这种富豪之家呀,家家衣柜里都藏着一具骷髅……想想怪吓人的!”
  妈妈笑了起来:“你这么说起来,以前你表哥还真觉得外婆家的阁楼上藏着骷髅呢!”
  程愫祎瞪大了眼睛:“啊?!”
  妈妈说,她们的老家——极南之地,气候太潮湿,有些墓地每逢雨季还常常被水泡,如果不管不顾的话,过几年所埋的遗骸就都完全朽坏了,所以当地有捡骨殖的风俗,称为“捡金”——妈妈不太识字,程愫祎猜是这样写的——过程是启开棺材之后,把遗骸从衣服里一根一根一块一块拿出来,用砂纸擦干净,再放到炭火上烤干,然后放入金坛,移去另葬。
  听到这里,程愫祎顿时就想起来了,小时候每次回外婆家,都很害怕那幢古老木房的二楼,因为上面供着老太公的灵位遗像,在小木阁楼上常年昏暗的光线里永远阴森可怖,他的笑脸越是慈祥,越是让孩子们觉得他下一秒钟就会从相框里走下来把他们抱走。
  供桌下还摆有大大小小无数只坛子,有一次表哥注意到了,声音发抖地问其他几个孩子:“这是金坛吗?”
  其他孩子都问:“什么是金坛?”
  表哥突然大叫了一声“就是里面有死人骨头”,而后夺路而逃,一群孩子尖叫着跟在他后面从陡峭的楼梯上呼啸而下。
  最可怜的就是程愫祎了,因为她年龄和胆子都是最小,不但在怕鬼的方面胆子最小,在怕摔跤的方面也胆子最小,所以落在最后面,随之而来的当然就是很惨痛的一场大哭了。
  妈妈说:“我小时候的房间就在楼上摆供的那面墙后面呢,虽然大姨跟我一起睡,但她比我大太多了,我懂事的时候她都下乡插队很少回来,所以我经常晚上一个人吓得睡不着又不敢说,只好一直蒙着被子哭到睡着为止。”
  聊到这里,母女俩都有些唏嘘,就此沉默下来。
  而程愫祎吃完饭,收拾完毕去洗澡,又发生了一件事。
  她脖子上一直用红线拴着一块很薄的小玉佛,第一个本命年时妈妈给她的。她没敢问妈妈是从哪里得来的玉,也看不出是不是好东西,但就算是最贱的玉,那也是妈妈给她保平安的一片心意,她十分珍惜,始终挂在脖子上没再取下来。
  大约是时日长了,细绳在皮肤表面被汗渍反复侵蚀,终于腐朽,这天程愫祎穿的套头衫领口略紧,她用力脱出来的时候,早已褪色的红绳被挂在领口绷断,那枚玉佛飞出去,也磕坏了穿绳处的孔,就算换根绳子也挂不起来了。
  程愫祎当时只觉得心里一凛。
  任这事发生在谁身上都不会开心,所以她并没有意识到,这,或许是另一个征兆。


第2章 
  和大多数人一样,程愫祎并不迷信,也并不绝对不迷信。
  大多数人都是在迷信与不迷信之间摇摆徘徊的。
  玉可辟邪,那么失掉玉或许预兆着灾难当前,且没有了盾牌。
  但是也可以理解成这块玉的断掉,或许是当时正有什么大难侵袭,它为了履行辟邪职责,舍身保主,此后便否极泰来。
  根据人品守恒定律,失去玉本身便是霉运,那么如果将要发生什么,那也该是好事了吧?
  这么想着,程愫祎这晚也就安然入睡。
  只是不知是不是因为睡前和妈妈聊到了小时候的事,她也梦见了小时候。
  虽然梦中的自己是个小孩子,小孩子的累通常不会有多累,可是不幸的是既然梦见变成了小孩子,于是就只好用一颗小孩子的心去承受小孩子的累,于是还是觉得很累。
  这一夜,外面一直在下着闷闷蔫蔫的小雨,第二天早上起来,天色也仍是闷闷蔫蔫的,搞得她也有点闷闷蔫蔫的。
  妈妈是没有周末的,程愫祎也是周末两天都要去书店打工,只是书店开门晚,没有昨天那样需要送信的特殊情况,她睡到八点左右自然醒就好。
  和往常的周末一样,程愫祎起来时妈妈已经干活儿去了,她吃完早饭,正要出门,忽然发现门外有几个衣着考究的人正在寻寻觅觅。
  其中有一个很面熟。
  四年了,她一直记着这个人,而这个人也没怎么变,所以她一眼就认出来了。
  程愫祎僵立在屋门口,想起昨晚坏掉的那枚玉佛。
  原来那吉凶未卜的征兆,落在了这上面。
  这天晚些时候,当程愫祎坐着那辆来接她的——当时她还不认识的宾利——车子缓缓驶入顾家大宅所在的小区时,她眼睛瞪得更大了。
  落在来接她的管家毕秀珺眼里,她不过是没见过世面被这满目富贵震晕了而已,怎么也不会想到,她这么震惊其实是因为,这就是昨天早上她送信来的小区。
  而那张明信片所去往的,就是顾宅!
  程愫祎下意识地开始回忆……
  当时注意力始终放在那段迷住她的文字上,现在努力挖掘,好像收信人确实是叫顾予纾来着。
  不过说起来,她对顾予纾这个名字确实不熟。
  四年前,虽然他是受害人,但作为未成年人,又是受了不好听的伤害,他家人极力保护,整个过程几乎都是严格保密不算,即便是对程愫祎这边的加害方,也是能不提就不提他的家庭信息,连他的名字都鲜少涉及,何况是住址这种几乎可算是没有关系的内容了。
  因而这个名字,哪怕是程愫祎母女,也很少听到,再加上这个名字虽然实则发音不拗口,但观感拗口,让人本能地避免多看默读,故而难以印象深刻。
  也正因为他是受害人本人,程愫祎想起他就觉得有愧,内心深处始终下意识地回避,不允许自己常常想起,所以在对当时一直出面与她沟通、为人公允和气的毕秀珺印象深刻的同时,她反倒对顾予纾这个真正的当事人——主人,概念模糊了。
  四年前,四年前……
  程愫祎十二岁,顾予纾十六岁。
  后来想起来,那可真是本命年了,遇到的事情并不是那枚不知身为清洁工的妈妈从哪里得来的应该很廉价的玉佛所能抵挡的。
  程愫祎的妈妈没有文化,还有间歇性精神病,无法、也不敢去接稍许体面的活儿,生怕工作中突然发病误了人家的事。
  直到那件事发生的时候,她一直是个清洁工,程愫祎上小学前,她就拖着女儿一起,休息的时候抱着女儿在街边席地而坐,让孩子午睡。
  现在想来,当时的日子应该也是跌跌撞撞的吧?只是程愫祎年龄小,印象早已模糊,知道母女俩生活清苦是一定的,但每天有说有笑,互相抚慰,回头看看,好像日子也并不怎么难熬。
  可见妈妈一直有多么努力地爱她,让她过得好。
  那已经是一位精神不健全的母亲所能拿出的一切。
  妈妈原以为做清洁工的人,再怎么发病也不妨事,顶多旷个工、或者打扫不干净,被扣个工资呗,还能造成什么危害?
  没想到,工作时间她不发病则已,就发了那一次病,没想到就闯下了大祸。
  那是隆冬时节,一个下雪的日子。
  这座城市到底已比老家靠北很多,冬天冷起来是要命的,遇到特别冷的冬天,湖上都要结一层薄冰。
  当在附近干活的妈妈看见湖边站着几个孩子时,和大多数人一样,她自然而然地开始担心他们掉进水里。
  这种担心突然激发了潜藏在她神经里那多年前的旧伤,她发疯一样地大叫着冲过去,将一个震惊回头的少年一把推进了水里!
  那个少年其实会水,只是这么冷的天气,穿得多,羽绒服一泡水就变得十分沉重,再加上人瞬间冻僵,周围的人大呼小喝了半天才将他救起。
  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的少年并没有生命危险,但却留下了一个要命的后遗症——
  他……那方面的功能,可能面临着永久性的损伤……
  程愫祎母女没有其他家人,精神病人行为能力有限,未成年人行为能力也有限,但既然别无选择,那也只能找程愫祎了。
  那天,还在上小学六年级的程愫祎突然被班主任从课堂上叫出去,发现有两位陌生人,在警察的陪同下前来找她。
  学校查看了来人的证件,知道这三位当中,除受害方代表之外,一位是警察,一位是律师,学生不会有危险,就同意程愫祎跟他们走了。
  程愫祎目瞪口呆地听完整件事。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从小与母亲相依为命挣扎求生的她固然比同龄人成熟一些,但毕竟还是个孩子,对一些事一知半解半懂不懂。
  她知道她妈妈发病害一个哥哥受了伤,这个哥哥的伤很严重,可能会让他以后不能生孩子,这是很大很大的事!
  听律师说完之后,她茫然地望向那位姓毕的阿姨——刚才她说她是受害人的家属代表来着,程愫祎以为她是那个哥哥的妈妈,于是手足无措地用最真诚的眼神看着她:“阿姨,我……我们该赔您多少钱?我们都赔!就是……可能得慢慢来,每个月给一点,您看可以吗?”
  毕秀珺听了这话,神色颇为奇怪地笑了一下。
  待程愫祎更长大了一点,对顾家的情况了解得更多之后,再回想起那个始终令她记忆犹新的笑容,才对其中所蕴藏的复杂含义恍然大悟——
  那是一种无奈与不屑,苦笑加冷笑。
  这回没劳烦律师开口,毕秀珺自己开口同她讲:“你家的情况我们已经了解了,经济赔偿就不用谈了,我们也不需要,倒是你妈妈这个情况,我们觉得她是不是不适合再这样自由活动?对社会来说是个不小的潜在危害。”
  程愫祎急了,忙道:“阿姨……叔叔,”她想起了旁边两位也是重量级人物,连忙捎带上他们,“我妈妈真的很少发病,我从小到大都没见过几次,而且很少会这么寸能伤到人的……如果把她关起来,她可能会病得更严重!”
  毕秀珺摇摇头:“不是要把她关起来,她一个精神病人,没法关她,但她最该待的地方是精神病院。”
  程愫祎更急了。因为妈妈的情况特殊,她从小就比别的孩子更早知道和关注精神病院这样的所在,知道进去后能治好的是少数,倒是还有病得更重的,况且……
  她难堪地说:“我……我们也没钱让她进医院,她最后可能只能去福利院,还有我也是……但我能照顾自己,也能照顾妈妈!如果、如果实在不行,让我跟她好好说行吗?我让她待在家里别出来,她在家里也能干活儿挣点钱,外面的事都我来就好了,我保证不会让我妈妈再惹任何事!”她的目光里满含着乞求,从三位大人身上一一扫过。
  律师和警察都没说话,毕秀珺则暗自叹气。
  这个女孩人很好,她也已经了解了她们母女是如何沦落到今天这一步的。顾予纾不是她的骨肉,这原就让她能够比他的父母更能保持理智,何况她只是来执行,而非做决策,更谈不上感情用事。
  她和颜悦色地对程愫祎道:“你妈妈怎么管理我不管,这是你的责任,我也知道你们是无力赔偿的,何况赔偿也未必有用。不过无论是法律上还是道义上,你欠着我们顾家,我们视情况而定,如果有一天需要你帮忙,能够对顾家的损失稍作弥补,还希望你不要推辞。”
  程愫祎如获大赦,连忙点头:“那是肯定的,本来就是我应该做的!”
  四年之后的此际,当程愫祎随着来接她的毕秀珺步入顾家大门,看见清瘦而略显苍白的顾予纾时,忽而想起当年的自己这个不假思索的允诺。
  毕秀珺什么也没说,但她隐隐能猜到,顾予纾既然被她妈妈害得或许无法生孩子,那大约也是难以结婚的,而她……大概是来补这个空缺的吧。
  十六岁的她,心智比起当年那个十二岁的小丫头也没成熟太多,若可以重新选择,若现在让她重新选择,或许她也还是会断然接受吧。
  做一个不能生孩子男人的童养媳——将来的媳妇,究竟意味着什么,她好像都明白,但或许实际上并不真的明白。


第3章 
  住进顾家的程愫祎不太可能再继续上原先的学校,毕竟离得太远了。
  不过这是她刚来时并没有想到的,她一路上都在口舌发苦地琢磨,以后得起多早才能保证不迟到啊……
  但对于吃惯了苦的她来说,这并不是太值得挂怀的事,盘算好也就罢了。
  反而是毕秀珺通知她转学时,她惊呆之后颇为惶恐。
  顾家要给她转去的这所学校是本地赫赫有名的好学校,而且是贵族学校,不用具体了解都能知道学费不菲。
  这一带几座城市,私立学校系统都比公立学校系统更为发达,要入学不但考分要高,家境还要好。
  以程愫祎的成绩,要考这所学校应该也能考得上,但读是读不起的,再说就算能凭借奖学金之类的读下来,与同学阶层差那么远,怕是待着也很难受,所以她从来未作此想。
  毕秀珺说:“学费不算什么。既然进了顾家,不见得还要你换个地方继续过以前的生活。”
  毕秀珺这句话,后来程愫祎渐渐琢磨出了深意。
  如果她以后真成了顾家人,总要多接触上流社会,接受贵族式教育,总不能以后出去丢人吧?
  而且顾予纾所上的大学也离那所学校不远,那还就是他的母校,她上这所学校,对于他们俩之间拉近距离——无论空间上还是心理上,都还是蛮重要的。
  程愫祎确实觉得要如何与顾予纾相处,委实是一件为难的事。
  他们俩并不认识,甚至还可以说是有仇,如今突然之间就住在一起,关系微妙而尴尬。
  那天,她怯怯地站在门厅,看顾予纾跟毕秀珺淡淡地打了声招呼“毕婶回来了”,几乎没看到他目光从她身上扫过,他就已经上楼去了。
  程愫祎咬住嘴唇,心想顾予纾并不欢迎她。
  当然她对此完全理解和接受。
  她对他心怀深深的歉意,如果他对她好,她该何以为报?
  程愫祎到顾家的第一周,顾予纾都没有理睬过她。
  顾氏父母都不在本地,毕秀珺告诉程愫祎,因为发展重心调整,公司总部两年前落地到另一座城市,夫妇俩就一起过去了,而顾予纾已经成年,又在本地上大学,没必要跟着父母,也就没去。
  顾总夫妇历来都忙,家里的大小事务都是交托给毕秀珺,他们走后,不过仍旧延续这个习惯罢了,在大家的感受上并无太大分别。
  程愫祎对每个信息都非常留心,也容易敏感多心,譬如顾氏夫妇离开,究竟是顾予纾不愿意去呢,还是他的伤残让他们不愿意带他去,想在那边生个二胎啥的?
  她当然不敢问,只是默默地觉得顾予纾可怜,而这种可怜都是她造成的。
  好在顾予纾固然不理睬程愫祎,程愫祎暂时也不太有时间和精力去理睬他。
  她搬入了一个与她熟悉的环境大相径庭的新家,还转了个与她此前所上的公立学校天差地别的私立学校,每天接收到的那些光怪陆离的新信息层出不穷,光适应就够吃力的了。
  她唯一腾得出心力去关注顾予纾,只在每次俩人碰面时他那微微蹙起的眉尖捕捉到的一丝别扭。
  她每次的反应都是更进一步放轻动作,迅速撤退,尽量隐身,别惹他烦。
  盯着人看本来就不礼貌,何况是知情识趣如程愫祎之面对着明显不待见她的顾予纾。
  但毕竟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不小心碰上的次数多了,那么多惊鸿一瞥再加上余光所扫到的信息,也已让程愫祎心知肚明,顾予纾是个十分俊秀而温雅的男子,出身如此高贵,文化修养和气质都是上乘,他们俩原是云泥,也难怪她让顾予纾委屈怨恨。
  她想起之前给他送过的那张来自两年前的明信片。
  能挑中那样雅致的一张明信片,又写出那样一手漂亮的文字,那一定是个蕙质兰心的大家闺秀。
  程愫祎想起这几天里见识到的新同学。
  漂亮的英伦风校服穿在本就平均颜值比穷人们更高的少爷小姐们身上,那真的是甩开穿布口袋校服的平民中学生不知几条街!中午的食堂里,程愫祎见到不止一个美得咄咄逼人的女生统共只吃一盘大份的沙拉,估计一天之中还会有许多例如维他命片、脱脂牛奶、高档水果等最健康的食物辅助营养,课余再去健身房塑造线条,教她们的身材如何不高挑纤巧曲线起伏?
  在在都是穷人家的孩子所负担不起的美丽。
  给顾予纾送明信片的那位,一定也在其中,说不定还是翘楚。
  她一定很喜欢他,或许他也喜欢她?
  若非造化弄人,那才是配得上他的女孩啊。
  程愫祎第一次同顾予纾搭话,是在一周之后的周六晚饭时。
  按照毕秀珺的安排,程愫祎离开之后,她妈妈进入了一家疗养院,条件不算最好,但对于程愫祎母女来说已是好得超乎想象了,那里也不会将人关起来,费用当然也都由顾家支付。
  程愫祎每周可以去探望她一次。
  这是她第一次去看妈妈,母女俩分享的新生活故事未免多了些,再加上妈妈还在纠结自己是不是害女儿入了火坑,程愫祎便反复向她说明自己过得很好,绝没有遭受任何戕害,母女俩又哭又笑的,不小心时间就晚了。
  本来程愫祎也不觉得晚,早晚都不过是相对的概念罢了,她又不急着做什么事,谈不上回来晚。
  她却没想到,进屋时发现顾予纾和毕秀珺都正襟危坐地在餐厅等她。
  程愫祎惶恐地看了看顾予纾,到底没敢跟他说话,便望向毕秀珺:“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们在等我吃饭……真的很抱歉,我马上去洗手!”
  顾予纾咳嗽了一声。
  毕秀珺交代一句:“衣服也换了吧,疗养院里毕竟有病人。”
  程愫祎连忙答应,心急如焚地回房间换衣服洗手出来,惶惑不安地坐到餐桌前。
  顾予纾看了看她,眉头深深皱起——这是程愫祎见他眉头皱得最厉害的一次。
  他看了看毕秀珺。
  毕秀珺会意地对程愫祎道:“怪我粗心,你平常都穿校服,我倒忘了给你准备些日常的衣服。”
  程愫祎顿时明白了,自己的衣服太寒酸,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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