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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志-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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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蓝波水

【整理提供】

【001】、成了唐僧

迷迷糊糊间,唐森猛然睁开了眼,眼前蓝天白云,阳光灿烂,飞鸟不时划过,从视角来看,自己现在是躺着的,背朝大地,面朝天空。这里是哪里?刚才不是还在玩《大话西游OL》吗?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唐森心中疑惑地嘀咕着,却听耳边居然还有哗哗流水之声,唐森扭了扭头,却见荡漾的清澈水波就在眼前,感觉自己是漂浮在水面上一般似的,当下吓得不由得叫了出来,可声音却是异常的稚嫩和生涩。

“哇……”婴儿的哭声,我这是怎么了?唐森心中惊骇不已,怎么会发出这样的声音,自己的嗓子怎么了?我发生什么事情了?情急之下,唐森猛地坐了起来,却见承载自己漂浮在水面上的木板一歪,身体猛然间失去了平衡,“噗通”一声,便栽进了冰凉的江水之中。

“哇哇哇……”唐森心中大喊救命,口中发出的声音却是稚嫩而单调的婴儿哇哇哭喊,冰凉的江水立刻灌进了口鼻,呛得唐森咳嗽不已,心中正觉绝望之时,却觉自己被人猛地从水中捞了出来,定睛一看时,却是一个老和尚。

法明大师:大师级禅僧;生命状态:优秀;声望指数:390;佛法精通920;功德值:58000;拥有技能:未知……

唐森看见这个老和尚头上竟然冒出了这样淡淡的字样,不禁惊呼出了声来,但口中却只能发出“哇哇”之声,想是婴儿的声带尚未发育吧。这一叫之后,那些字样竟然消失了,当下也只能盯着老和尚,看他如何将自己处置了。不过看着老和尚慈眉善目,又是佛家中人,想是那菩萨心肠的大好人吧,自己被他救了,应该就放心了。

那老和尚抱着唐森,一句话不说,却先把唐森身上的湿了的襁褓脱掉,再用干净干燥的僧袍将唐森裹住,以免他着凉,不过那和尚看那湿了的婴儿襁褓时,却是“咦”了一声,竟然从襁褓中掏出了一块白底红字的布巾来,展开一看,竟然是一封血书。这血书夹在襁褓之中,虽是沾了点水,却是没有湿透,老和尚清清楚楚地看见了血书上的字,皱了皱眉,不发一言,却是再次叠起来收好,然后抱着唐森就回到了寺庙之中。

虽然唐森不知为何成了一名婴儿,心中很是纳闷,所以一路之上一双眼睛滴溜溜地看着四周的场景,看着那些复古的建筑、人物、衣着、物品,让唐森心中惊骇不已,当下便已经意识到——这不是梦,这是自己真的穿越了。回想前一刻,自己已经连续通宵三天了,忽然间不知道谁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唐森就觉眼前一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没想到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唐森心中纳闷之时,已然来到一座寺庙,看那寺门之上挂着牌匾,上书三个大字:“金山寺!”

金山寺?那这老家伙莫非是法海?我靠!唐森心中惊惧不已,相传这老家伙是螃蟹精转世,这一世也是个老变态,自己被他待会寺庙,不会遭到什么非人的待遇吧?咦,不对啊,这老和尚明明叫“法明大师”嘛,难道是跟法海是师兄弟?唐森心中紧张不已,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此时他只是一个婴儿之躯,怎么可能跟一个神通广大的老和尚比拼?当下只能老老实实地待在老和尚的怀里,进了寺庙之中。

进了寺庙,来到一间房间,老和尚将唐森放在一张床榻之上,自己却将怀里的那封血书掏出来,用纸将其包裹了几层,这才将之放入了一个木柜之中。唐森看着老和尚谨慎的行为,心说那只不过是一张写了红字的白布而已,用得着那么小心么?不过唐森却不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内容,应该是和自己有关的吧?不,应该是和自己这副躯体的主人有关的吧?

老和尚放好了血书,来到唐森面前,却见这小家伙一双眼睛明亮如星辰,当下不由得叹息一声,自言自语道:“多好的孩子啊,可惜家庭却遭了此大难。哎,我自当将你抚养成人,再告诉你这些事情吧。”停了一下,老和尚又道:“既然你是从江中飘来,从此我便叫你江流儿吧。”说罢,老和尚又抱着江流儿,往房间外走去。

听见老和尚叫自己江流儿,唐森心中猛然间愣住了,他是《西游记》相关游戏的骨灰级玩家了,怎么可能不会知道江流儿这个名字呢?这便不是唐僧的乳名么?又想了想那金山寺,不也是唐僧小时候所待的寺庙么?再想想自己从江中漂来,唐森心中猛然惊道:我靠,莫非我成了唐僧?!

一想到这里,唐森的脑海中突然间冒出了一连串的数据:

扮演角色:唐僧

修行状态:0级凡人

生命状态:中等

声望指数:0

佛法精通:0

功德值:0

功法技能:无

生活技能:无

拥有物品:无

特殊物品:《西游大事记》

脑海中突然出现这种情况,把唐森吓了一跳,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莫非,自己穿越到了游戏的世界?还是在拥有游戏角色的功能状态下来到了西游的世界?反正不管怎么样,这事情弄得……貌似有的玩了。

正在唐森心中震惊之时,老和尚已经带着他来到了斋堂,一个斋堂的小和尚向其作揖道:“法明长老,此时来斋堂,不知道有什么事么?”

“慧明,去取点米汤来,给这婴儿喂食一些,免得他饥渴。”法明和尚说道。

叫慧明的小和尚应了一声,连忙去取了一些温热的米汤来,递给法明和尚,看了婴儿一眼,赞道:“长老,婴儿从哪儿来的,模样甚是可爱!”

法明和尚微笑道:“刚从外面的江中救回来的,我给他取名江流。这个孩子这么小便遭遇了不幸,你以后要多加照顾他。明白吗?”

“明白了,长老。”小和尚点头道。

法明和尚给唐森喂了一些米汤,这才再次抱着他离开,却不知道唐森心中已经是非常复杂了。这一会儿,唐森已经掌握了自己探查自己身体状况的能力,刚才喝了米汤之后,唐森突然发现自己的生命状态竟然到了“良好”,我靠,莫非是刚才自己真的饿坏了?

没想到啊没想到,自己竟然变成了唐僧,没错,就是那个是非不分、善恶不辨、仁慈过头、咯里吧嗦的唐僧。唐森儿时曾经梦想过自己变成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也梦想过自己变成一些神通广大的妖怪,就算是相貌丑陋但却拥有三十六般变化之法的猪八戒唐森也梦想过,但他从来没有变成唐僧的想法,即使两人的名字读起来差不多,因为这个唐森不仅没啥本事,还老爱唧唧歪歪的批评悟空,让人很是反感。

这个集封建儒士迂腐和佛教信徒虔诚为一身的高僧,一遇妖魔涕泪交流,见佛就拜,不论真假,昏庸无能,不辨忠愚,而且还老错怪孙悟空,当时看西游记的时候,唐森就对其唾骂不已,没想到现在,自己竟然变成了这个家伙!怎么办?

唐森的心情很是复杂,大脑也是一片烦乱,还没想出个什么名堂,便被法明和尚带到了金山寺附近的陈家村,找到一家陈姓农户,托付其代养唐森,这户农人心地善良、淳朴,见是一个可爱的男娃,便欣然同意了。

法明和尚将唐森交到农妇手中,道:“待其数岁能跑之时,便让他进私塾念书识字,如果与我佛有缘,我便带他入佛门修行佛法,总之,一切,便看其自己的造化了。”说罢,又朝两人施了一礼,然后转身离开了。

造化!听见法明长老的话,正在纠结和郁闷中的唐森如同醍醐灌顶,立刻恍然大悟了。没错,一切都要看自己的造化,自己现在是唐僧,自己印象中的那个唐僧就不会存在了,一切都是自己说了算!不过,如果自己改变了唐僧的性格,使得唐僧不再那么迂腐,不再那么信佛教,或者是至少没有唐僧那么虔诚;而且最关键的是,唐僧之所以被点化,是因为唐僧乃如来佛祖的弟子金蝉子转世,自己现在夺了唐僧的舍,那还算不算是金蝉子转世呢?这样一来观音菩萨还会来点化自己么?要是观音菩萨不来点化自己,那自己岂不就是这世界中普普通通的一个凡人了?那还怎么找我那牛叉哄哄的大杀器徒弟孙悟空啊!哎……这是一个难题啊!

想到这里,唐森大脑中的《西游大事记》忽然间闪亮开了:“西游任务之观音点化:要求在二十岁前声望指数达到一千点,佛法精通达到一千点,功德值达到十万点。如果二十岁前无法达到任务要求,任务就永远过期,无法再做。”

声望指数一千点,佛法精通一千点,功德值十万点?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刚才那个法明大师活了大半辈子了,声望指数才390点,佛法精通才920点,功德值才58000点……想到这里,唐森猛然间发现,被观音点化这个任务是何其的艰巨,如果到时候这三个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话,那岂不是要在这个世界上平庸地过一辈子了?

不要啊,千万不要这么样啊!唐森一想到这里,就有些想哭,一想哭,就真的哭了。

“哇哇哇……”那农人夫妇见唐森突然间哭了,便连忙哄了起来,“哦,不哭不哭了啊,娘喂你吃奶啊!”一个乳头猛然间塞进了唐森的嘴里,唐森的哭叫戛然而止。

……

转眼间便过去了五年,在这五年之中,唐森几乎已经融入到了这个世界的生活中来,也认命了自己就是小唐僧这个事实。但他并不认为自己是唐僧,就一定会得到观音菩萨的点化,就一定有机会去往西天取经,因为《西游大事记》这个他大脑中所拥有的特殊物品,时时刻刻提醒着他——达不到任务的要求,就完蛋啦!

探查了一下自己的属性状态:

角色名:唐僧

修行状态:5级凡人

生命状态:良好

声望指数:18

佛法精通:0

功德值:198

功法技能:无

生活技能:无

拥有物品:无

特殊物品:《西游大事记》

五年了,唐森的声望才增加了18点,功德值才增加了198点,这还是前不久有一次唐森遇到邻居一个老奶奶干农活时中暑晕倒在地里了,唐森又是给她喂水,又是给她遮凉、扇风,最后终于将老奶奶救苏醒了过来。为此老奶奶专门跑到唐森的家里,在他的养父养母面前夸奖了唐森几番,又在整个村子里宣传,这才让唐森获得了10点声望和100点功德值。像唐森专门跑去帮村头漂亮的王寡妇家帮忙干农活、帮邻居病弱的老爷爷打水、捡到别人的钱给别人还去,这些竟然都只涨1点声望和几点功德值,到后面甚至不涨声望,只涨少许功德值了,这让唐森感到十分的郁闷——每天这么忙,居然一点长进都没有,这离观音点化的要求还差了很多很多啊,万里长征才走了第一步!

唐森将自己每天的生活回忆了一番,再总结了一番自己的人生,终于发现自己的声望为什么停滞不前了,那是因为自己就算再怎么在村儿里忙活,所拥有的声望范围也仅仅在整个村子里而已,要想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声望,就必须走出陈家村,走向江州城,走向整个大唐,甚至是全世界!

【002】、神童

经过一番思考,将几个出名的方案相互比较研究了一番,唐森最终还是选择了和谐出名的方式,在大唐盛世、天下太平的年代,文人显然要比武人被朝廷和天下人民稍微看重一些。唐朝人最喜欢什么?无疑是美妙动听的诗歌了,所以唐森决定,要无耻地盗用后人的诗歌来进行炒作。

一日,五岁的唐森闲来无聊,便吵着嚷着问其养父养母要笔墨纸砚,其养父母都是陈家村地地道道的农民,家里怎么可能会有如此高雅的玩意儿?本不想理唐森的,但唐森非要不可,其父无奈,便向村儿里私塾先生求那文房四宝去了。

那私塾先生见此也有些兴趣,便亲自带着一套文房四宝到了唐森的家里,看着这个屁大点儿的小孩子,私塾先生不由得对唐森的养父怒道:“就这么小的孩子,字都不识一个,就想用这文房四宝?这简直就是胡闹嘛!”

私塾先生一阵气恼,拿着那一套文房四宝就要离开,却听唐森清亮的声音淡淡地道:“老先生慢走!”

私塾先生扭头一看,不屑地看这个唐森,道:“你这孩子,还想干啥?”

唐森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盯着私塾先生,道:“老先生,你为什么就认为我不识一个字?难道就因为我小么?俗话说有志不在年高,有为也不在年高,自古英雄出少年,你凭什么就认为我是在胡闹呢?”

私塾先生被唐森的一番话说得愣了一下,当下一拍手道:“好一个有志不在年高,好一个自古英雄出少年!就凭你这句话,老夫就将这文房四宝送给你,让老夫见识见识你的才学如何?你可不要辜负了我的一片心意啊!”私塾先生本来还想生气,但听唐森出口成章,心中的那一份恼怒早已经被兴奋的心情所占据,当下便将文房四宝放在了唐森的面前。

唐森微微一笑,礼貌地接过私塾先生手中的文房四宝,将一张粗糙的纸铺平在桌面上,然后在砚台中磨了一点墨汁,然后执起毛笔,心中暗道:盗版哪一首诗呢?不能太不合时宜,否则会被人当成怪物的,一定要符合小孩子的心理才行。

望着窗外随风飘摇、有些枯黄的小草,唐森心中一动,这才沾了墨汁,在那纸上写了起来:“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唐森在读中学时参加过一个毛笔字课外培训班,学了一年的毛笔字,虽然字写得没有名家所谓的风骨气势,但笔锋、笔势倒还掌握得可以,但也仅仅是可以而已,在私塾先生的眼里,这样的字也实在是太平庸了,再加上他这两句并不出彩的诗,私塾先生不由得失望地摇了摇头,脸上的表情也从刚才的期望变成了现在的不爽。

这个小家伙,果然是在胡闹啊!

私塾先生一脸面无表情地盯着唐森,心道:就你这两句普通平庸的诗句,还想证明你是少年有为?笑话!老夫倒要看看,你还能写出什么样的花儿来。

唐森不理会别人的脸色如何,只是看着窗外枯黄的因秋天到来而逐渐枯黄的小草,继续提笔写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这两句诗一写出,那私塾先生顿觉浑身一振,这后面两句诗虽然并不比前两句出彩多少,但却照应了前面“一岁一枯荣”这一句,第三句说“枯”,第四句说“荣”,是“枯荣”二字意思的发挥。不管烈火怎样无情地焚烧,只要春风一吹,又是遍地青青的野草,极为形象生动地表现了野草顽强的生命力。

写完这四句,唐森立刻为诗取了一个简单的题目《草》,然后写上自己的名字:江流。江流虽然是他的乳名,但唐森觉得,以后以此为号、为笔名,也不是不可以。写完这些,唐森这才搁笔,虽然知道后面还有四句诗,但那四句一句完全不适合现在的情况了,所以根本不用写。

《草》,是自己盗版的第一首诗,不过这也不仅仅是盗版,还饱含了自己的内心感情和真实想法,以后,自己也得向这些草一样顽强了!草!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好诗,好诗啊!”私塾先生拿起这张写着小诗的草纸,忍不住读了一遍又一遍,这么小的孩子,能够写出如此好诗,的确是惊人啊。

于是私塾先生连忙对唐森的养父母道:“令公子天赋极佳,才思过人,实在是天下少有的天才啊,堪称神童啊!不过如此天才,如若不将其好生教导、培养,恐其最终才思枯竭,堕入平庸,老夫愿收其为学生,每日教其书法、传其道理、授其学识,虽然老夫学识有限,传授他的东西也有限,也总比他每日在家荒废的好,你们不会反对吧?”

私塾先生是村子里最有名望的人了,他能如此评价唐森,唐森的养父母当然很高兴了,当下便同意道:“他能被老先生您看得起,是他的福气,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反对呢?那就劳烦老先生了。”说着,唐森的养父连忙叫唐森道:“江流,还不快拜谢先生!”

唐森心中想了想,却是摇了摇头,如果就这么轻松地答应了老先生的话,那岂不是太顺利了?不行,绝对不可以这么顺利的,一定要炒作!深知炒作的力量的唐森非常明白这个道理,如果自己就这么老老实实地跟着老先生去了私塾念书,那别人最多以为自己是一个聪明的孩子而已,但你如果自己拒绝这老头儿呢?不管别人说自己狂妄、无知还是年少气盛,总之,自己拒绝私塾老先生的事情肯定会很让人震惊的,也一定会造成不小的轰动,然后一传十、十传百,这件事情就可以通过人们的嘴,很快传遍整个陈家村,传到隔壁村,传到更远的地方。这样一来,自己岂不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声望了?

想到这里,唐森摇了摇头,道:“学生暂时不想进入学堂学习,学生还想享受一番自由,所以,抱歉!”

“哦?”私塾先生有些疑惑,道:“没想到还有不想入学堂的孩子,真是……可悲啊!你若如此,天份用尽时可不要后悔啊!”

唐森淡淡一笑,道:“多谢先生教诲。”

私塾先生没想到唐森小小孩童,竟然有如此心态,心中又是一奇,心中不想放弃这个天才儿童,于是又引诱道:“你若成为我的学生,待你学业小成之时,我便推荐你进入江州州学,以后科举考试,可是有不少的方便啊。”

唐森依旧是淡淡一笑,道:“多谢先生厚爱,学生暂无科考之意,只想享受一番童年的自由罢了。所以,实在是抱歉啊。”

“哎……”私塾先生见唐森如此不给面子,不由得一阵气恼,当下一摔袖子,转身离开了。

【003】、慕名而来【求收藏、票票】

虽然唐森拒绝私塾先生的事情让唐森的养父母很是有些尴尬,但唐森的养父母并没有责怪他,唐森从小便早熟,不仅半岁时就会说话,而且还很有主见和主意,还经常说些让他养父母都觉得很有道理的话。当然,唐森的早熟不仅仅表现在这些地方,还有的表现是他养父母所不知道的,比如他还经常爬到隔壁王寡妇家的院墙上看人家洗澡。

反正不管怎么说,唐森的养父母也觉得唐森这孩子的确是天赋异禀、见识卓绝,他这么做自然有他这么做的道理。所以便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从此以后,便给唐森买了许多笔墨纸砚,以供其使用。

不出唐森所料,“天才神童陈江流年仅五岁便写出了一首好诗”这件事情很快传遍了整个村子,但“天才神童陈江流拒绝成为私塾陈老夫子的学生”这事情却传遍了周围的几个村子,一时成为十里八乡的村民们茶余饭后聊天的话题。

有的赞叹唐森的天赋,有的鄙视唐森的狂妄,有的批评唐森不管如何,也不能目无尊长,还有的纯粹就是凑热闹、瞎传播,有了广大民众的口口宣传,唐森一下子便成了十里八乡的名人。

不管别人如何赞叹还是诋毁,反正唐森是出名了,看着自己突然多出来的五十点声望,让唐森感觉十分的兴奋。不过兴奋归兴奋,但事后唐森就在想,如此轰动十里八乡的事情,居然才给区区五十点声望,那要想达到一千点声望,该做什么呢?

声望虽难得,但想想自己还有十数年的时间,唐森心中也不由得有了一些底气。用一句话来说,那就是咱还年轻,年轻就是咱的本钱。

经此一事之后,唐森虽然已经名动几村了,但影响力仍然有限,而且人们谈过几天之后,这个话题便没有新鲜劲儿了,所以唐森也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唐森觉得,唐朝文人的圈子也和现代的娱乐圈差不多,要是一段时间没有新作品问世的话,那就很可能被人遗忘的,更何况唐森这样的新人。如果他没有新的诗歌问世,那么他只会被人看成是昙花一现、江郎才尽。为了避免自己的热度下降,唐森很是自然地放出了第二首诗《秋词》: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此诗不管从文笔还是立意上都属上乘,所以理所当然地得到了大家的高度评价和广泛传唱。由于陈家村离江州城并不远,所以唐森盗版的这首诗也很快传到了江州城内。

江州城内的人自然不会像村里人的心理淳朴,所以在听到唐森的这首诗之后,不同的人所表现出的姿态也是不尽相同的。所有的人听见此诗便觉眼前一亮,但在听闻这首诗的作者竟然只是一个五岁多的孩子时,有的人不屑,有的人赞叹,有的人笑而不语。

不过大千世界,总有一些人的眼光是不错的,又或许只是因为他们是行动派,所以行动得次数多了,便总能撞上几次好运。这不,一个姓李的江州商人特地从江州跑到了陈家村找唐森求诗,这家伙一身绫罗绸缎,手上戴着一枚绿玉扳指,显得很富贵很有钱的样子。

唐森本不想给他写的,但转念一想,养父养母把自己养大,实在是不容易,自己何不给养父养母赚点钱,让他们生活得好一点呢?

想到这里,唐森便笑着道:“本人的诗,一百两一首,请问李员外要几首啊?”

“哦?”那李员外惊了一惊,道:“这么贵?”

唐森淡淡地笑道:“如果你买了我的诗收藏着,假以时日,你一定会觉得很值得的。”

李员外见唐森那不符合他这个年龄段的人所应有的笑容,不觉又是啧啧称奇,不过还是仔细地想了一番,才道:“那好吧,本人便买你十首诗。”

唐森心中一动,心说莫非自己卖得便宜了?这家伙一口气就要十首,那就是一千两银子啊!

虽然唐森不知道这一千两银子到底是多少,但从购买力来看,唐太宗年间,一斗米才卖五文钱,而一两银子折一贯钱,也就是一千文钱,那这么说来,一两银子可以买两百斗米左右,十斗为一石,二百斗即为二十石。唐代的一石约为五十九公斤,以唐森穿越前的一般米价1。75元一斤计算,一两银子相当于人民币4130元的购买力。那一千两银子,就相当于四百多万人民币了!这么一算,唐森心中就有些骇然了,没想到自己盗版了十首诗,就能卖个几百万。

当然,这其中当然还包括李员外对唐森将来的额外投资了。在李员外看来,唐森以后的名望,肯定会很高的。唐代的一线诗人们的诗可是千金难求啊,若是唐森以后能够享誉天下,那么他今天的投资不仅不亏,而且会大赚特赚。

唐森仔细地想了想,却摇了摇头道:“不,我每天最多只写三首诗,所以今天,我只能给你写三首诗了,若是还想要,那便需以十倍的价钱购买了。”虽然咱哥们儿从小到大背了不少名诗,但也不能一股脑儿地全写出来吧,那岂不是太廉价了?人是铁,范儿是钢,一天不装憋得慌。咱哥们儿现在大小也算是一名人儿了,也得装一装范儿。

李员外又是一阵意外,这个小家伙给他的感觉实在是有些怪异,不过李员外还是点头答应了,道:“三首便三首,请作诗吧。”李员外当然不会蠢到现在就花十倍的高价请唐森写出十首诗来。“不过,你可不要拿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来胡凑啊!”

“那是当然,”唐森嘿嘿一笑,道:“员外,不知你对诗有什么要求没?如果你有命题,我便按照你的命题来写,如果你没有命题,那我便自由发挥了!”

李员外却笑着道:“既然如此,那我便出一个题目吧。”毕竟能够与一首好诗扯上关系,也是商人们的荣耀,当然,前提是这首诗必须好,必须有名气。想了想,李员外便指着窗外的院子边栽种的菊花丛,道:“不如,就以菊花为题如何?”

唐森想也不想,点头道:“有何不可?”说着唐森便提笔在手,略微沉吟,便在李员外的随从早已经铺好的上好宣纸上书写了起来。

“秋丛绕舍似陶家,遍绕篱边日渐斜。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一首七言绝句,唐森一气呵成。

李员外连忙拿过这篇新诗,细细品读,随之微微笑着道:“本诗看似平淡,实则保罗万象,引经据典,非常自然,一句‘此花开尽更无花’更是大气。公子大才,在下佩服,佩服!”李员外虽然不会写诗,但也是会品诗的,这首诗里所包涵的内容,他当然看得懂了。只是他更加奇怪了,这个小家伙这么小,竟然懂得这么多的典故。

唐森笑了笑,淡淡道:“李员外可还有别的命题么?”

李员外嘿嘿一笑,道:“不急,不急。这已经到了晌午,此时腹中空空,却也无心谈诗歌这等高雅艺术了,一切高雅也得建立在温饱之上才行,你说是不是?”随即对一直站在旁边的唐森的养父母陈氏夫妇道:“在下自带了一些下人,虽然比不上专门的厨师,但至少不难吃,不知陈老弟能否将厨房借给我的下人使用一下?”

【004】、三首名诗

陈氏夫妇不仅没有拒绝李员外的提议,而且还和李员外的随从一起到厨房帮忙,而李员外却在正屋里和唐森闲聊着。

不多时,一桌七八个菜已经端上了餐桌,皆是农家传统的菜肴,分量十足,每道菜里都透着农家朴实淳厚的亲切感。陈氏夫妇不想上主桌吃饭的,怕影响了唐森与李员外之间的谈话。唐森也理解,如果让陈氏夫妇跟他们坐一张桌子吃饭的话,估计会很难受的,所以便也不强求他们,于是陈氏夫妇便去招待李员外的几个随从去了。

唐森与李员外边聊天边吃饭边喝茶,等到茶足饭饱之时,已然到了下午,李员外便提议道:“陈公子,不如我们一起去外面散散步如何?”唐森的养父姓陈,李员外便理所当然地认为唐森姓陈了。

唐森也不解释,点头跟着李员外出门散步去了,两个人一大一小,差别甚大,实在是有些怪异,但这并不影响唐森继续装范儿,也不影响李员外的继续提问。

刚才吃饭的时候下了一些小雨,不过现在已经停了,地上也只是有些湿润罢了,并不影响人的行走。两人如此这般边走边聊,呼吸着雨后带着点泥土清新的空气,畅然无比。

走走停停歇歇聊聊,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村外的小河边,此时已然到了傍晚时分,天空中已经挂上了一轮明月,一群村里的妇女们刚好洗完衣服回家,不过也还有人正撑着小渔船,在河里游弋着。

听着小河中哗哗的流水声,看着如此美妙的景色,李员外不由得道:“陈公子,我突然间有了第二个题目,不知道公子可不可以作诗一首?”

唐森呵呵一笑,道:“但说无妨。”

李员外道:“我见这里景色如画,却又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想来陈公子才思敏捷,出口成章,更能用语言将这如画的风景描述一番,不如就以现在的景色为题作诗一首,如何?”

唐森心说这还不简单?于是想了想,便点头道:“那我便试着作诗一首吧。”

“诗的名字就叫《山居秋暝》吧: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竹喧归浣女,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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