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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私奔前夜-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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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舅二舅妈他们这才知道,姐姐姐夫家什么时候造了这么大三栋大房子,如此豪华。
  外公外婆一家大多时候是和大儿子一家住的,有时候会去小儿子家住一段时间,女儿女婿也孝顺,愿意养着他们,但二老还是愿意住在大儿子家,在农村,一般都是大儿子一家帮着养老。
  几个儿子女儿给二老的钱,他们除了补贴小辈之外,基本上都补贴给了大儿子一家,当初分家时,也是大儿子一家分的最多。
  外公外婆知道这个消息,大舅一家自然也知道了。
  大舅一家都是厚道人,听到这个消息都打心眼里为妹妹妹婿感到高兴。
  大舅妈叹息道:“这下大姑子要松口气了,儿子没考上大学,娶个大学生的媳妇回来,现在一家两个大学生,祖坟冒青烟了!”
  “是啊,二妹现在事事顺心,就博光的婚事还让她操心。”大舅道。
  大舅妈道:“哪能事事顺心啊,一辈子操不完的心,博光结婚马上要轮到飞飞了,拾光结婚又要操心孙子,哪有闲下来的时候。”
  大舅家的小儿子刚从外面打工回来,突然道:“我听说飞飞以前谈的那个对象现在在省城混的不错,都买上汽车了。”
  谢成堂现在正在港岛,身边除了他之外,还有两个年轻男子。
  他按着纸条上的地址,找到一个写字楼内,终于找到那个欠债逃了的老板。
  他是过来讨债的。
  做包工头,最怕的,就是事情做完了,老板不付钱,跑到港岛去。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讨债。
  第一次的债务是谢家表叔,接了个大工程借了好些钱垫上,辛辛苦苦干了一年,老板跑了。
  谢家表叔遇到的便是这样的事情万念俱灰,本来没打算能将这个人找到,能把钱要回来,没想到谢成堂让他把那些合同给他,他去找,他去要钱,但前提是,要到的钱,他要百分之五十。
  表叔犹豫了两天,答应了谢成堂。
  如果他不去要债,这次的工程他要亏近百万,钱要回来分谢成堂一半,今年一年就相当于白干了。
  所以表叔心里也有些不爽。
  当初谢成堂没地方去,是他收留了他,一直带他在省城对他像对亲儿子一样,没想到他不过是帮他要个债,就如此狮子大开口。
  即使是百分之三十,他也不会这么生气,可他一开口就是百分之五十。
  但他什么都没说,答应了。
  谢成堂在拿到那些工程合同之后,就带着他的两个兄弟去了港岛,承诺如果债要回来,两个人一个人百分之五。
  他没和他们说他能拿到百分之五十,而是说百分之二十,他拿百分之十,如果中途还需要人加入,继续从他的百分之十里分。
  两个人自然无话可说。
  那是谢成堂长这么大第一次来到港岛,人生地不熟,却硬是被他从人海里将那个逃债的老板个找到,一番威逼恐吓之后,将欠债拿到了手。
  这次讨债,除去谢家表叔该得的,和分给两个兄弟的,他一个人得了三十多万。
  这是他人生得的第一桶金。
  他用这三十多万,将表叔工地上一批和自己玩的好的小工都给挖走,自己组了个班子,开始在省城接工程,当包工头。
  九十年代中旬,全国都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
  包工头在这个年代属于非常吃香的一个行业,要当好一个包工头,你不光要能接到工程,你还要保证接完工程后你能拿到钱,这样你手下的民工们才愿意跟着你。
  过去谢成堂没有想过这些老板居然还会不给钱就逃跑,自从那次讨债事件后,谢成堂就有了经验,不论是防止对方逃债,还是过去讨债,都驾轻就熟。
  在他手里,就没有要不到债的,甚至不光给自己要债,在这个行业内,还有哪家老板逃债的,东西给他,他过去帮忙要债,债款看难易程度五五分或四六分。
  到了九四年年末,他已经在省城拉起了很大一个工程队兼要债公司。
  在挣到钱的第一时间,他不是给家里造个新房子,也不是在省城里买个房子成家,更不是给他的父母家人买点什么东西,而是去商场置办了两身行头。
  在港岛讨债的时候,他就去给自己买了个手表,脖子上买了根很粗的大金链子,手上也买了一个硕大的金戒指。
  港岛金子便宜。
  之后,他又给自己弄了辆桑塔纳。


第112章 
  谢成堂一心想让李拾光后悔甩了他; 一心想让曾经看不起过他的李家人刮目相看。
  混混怎么了?混混照样能混的比大学生牛逼,混混照样能让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在他面前喊他一生谢总。
  大学生又怎么样?大学生还不是要打工?还不是要拿那么一点死工资?他今年一年赚的比那些大学生十年赚的还多!
  你家里不是卖摩托车吗?你家里不是摩托车多吗?现在谁还开摩托车; 谁还骑摩托车?
  爷开汽车!
  他把车子开回来; 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开着汽车; 打开车窗; 戴上墨镜,口中叼着烟; 脖子上戴着大粗莲子,手上套着硕大的金戒指,绕着华县老城区的街,转了一圈又一圈。
  过年华县人多; 老城区的街道路也不是很宽敞; 他特别牛逼的坐在车上; 非常不耐烦地按着喇叭,将外面的行人吓了一大跳。
  再看到是街坊邻居; 就衣服我最牛逼的姿态笑的特别客气下来寒暄,给他们散烟; 都中华烟。
  于是整条街的街坊邻居们都知道; 谢家那小子发了。
  脖子上那条大金链子,有小拇指粗。
  手上戴的那大戒指; 老大一颗,中间还刻了个金光闪闪的繁体‘发’字。
  抽的烟都和他们不同,人家都抽中华烟呢。
  人家汽车都开上了; 抽个中华烟算个啥哦!
  整条街都有些震动。
  倒不是他们没有见过汽车,而是没有想到,从小到大撵鸡斗狗的谢成堂居然也买上汽车了?
  在这个摩托车都已经足够让人侧目的年代,汽车已经相当牛逼了。
  这时候买汽车和造房子一样,都要放爆竹摆喜酒的,远亲近邻家家户户都要来送份子钱,还要买毛毯搭在车子上,以祝平安。
  谢父谢母见到谢成堂第一眼,就抱着他痛哭,被谢成堂呵斥了一句:“大过年的,哭什么啊?”
  谢母高兴地擦了擦眼泪,又喜气洋洋起来。
  谢成堂给二老拿了一千块钱,让他们买爆竹,放!随便放!
  他的两个姐姐也是与有荣焉。
  说来人也是奇怪。
  谢成堂两个姐姐俱已结婚。
  小姐谢成雨性子泼辣,嫁了个对她千好万好性格温和的男人,为人也孝顺,对谢父谢母跟亲生父母似的,谢父谢母却看不上他,觉得他没用,脾气软,是个软蛋。
  他大姐谢成霜嫁了个小学老师,婆家一家子对她各种刻薄,谢父谢母反而认为大姐夫有出息,每次来到李家各种讨好。
  谢家大姐夫一个戴着金丝眼镜,外表斯斯文文的一个男人,但很少来李家,来到李家也是自诩读书人,对小舅子一家并不看得起,他来到李家,通常他像个大爷,谢父谢母像伺候他的丫头小厮。
  谢成霜也是将他捧到天上去,一个劲的拿娘家东西去补贴婆家。
  她在娘家的时候已经习惯了捧着家里的弟弟,嫁到婆家也习惯了在婆家做牛做马来捧着丈夫,她婆家人也不是个客气的,发现她身上有这样的特质之后,家里挑粪倒尿的活都让她干,干玩回来饭菜已经吃完了,就这样,还各种脏话将谢成霜骂的狗血淋头。
  谁让谢成霜是大着肚子进了他家门呢?天生低人一等。
  一家子人就这样作践她,她都没差跪着求着丈夫回来了,丈夫还整天以要工作,整日夜不归宿。
  这回小舅子买了汽车回来,谢成霜终于觉得自己腰杆子挺直了一些,高兴的喜气洋洋,她丈夫也总算给面子陪她回来,也客客气气的。
  他敢在谢家任何人面前充大爷,唯独不敢在谢成堂面前摆架子。
  但也仅此而已了,他是读书人,读书人是清高的,他自然也不会主动去与谢成堂攀谈,等着小舅子主动呢。
  谢成堂看到这个姐夫,只是眼尾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就没再管他,依然笑着和左右邻居说话,嘴里客气地说,他不在家的时候,多亏了他们照顾他爸妈。
  人群中有瞬间的安静,很快又热闹起来,大家都客气地说:“应该的应该的。”
  “远亲不如近邻。”
  实际上,谢成堂不在家的这两年,谢父谢母过的并不很好。
  谁家里有个作天作地作空气的儿媳妇也过不好。
  赵美心可不是李拾光。
  李拾光从小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长辈慈蔼,父母从小就教育她要尊敬师长,她身边的所有亲戚朋友都是这样的,在充满爱和幸福环境下长大的孩子,耳濡目染,也做不出对别人坏的事来,甚至会天真的以为,天下所有的家庭都该像她家那样,才是家。
  可赵美心不同,她爸就是老混混,年轻时候当过红~卫~兵,她妈懦弱无能,连自己孩子都护不住,整天就知道哭。
  她从小到大最看不上的就是她妈,很小的时候,在她爸打她妈的时候,她就对自己说,长大绝不要成为她妈那样的女人。
  可是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呢?她心里并没有一个参照物,于是她就成为了和她妈截然相反的一种人,又狠又毒。
  自从她过了取保候审的时间,生了‘谢成堂的儿子’后,她在谢家就过上了作天作地作空气的老佛爷生活,稍微一个不如意,就是摔桌子摔碗。
  两个姑子都已经嫁出去,又不时常回来,谢成堂自从上次出去,已经两年没有回来,此时又没有手机,很多人都传言,谢成堂在外面当混混,已经被人打死在外面。
  二老伤心之下,就在乎这个孙子,简直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巴里怕化了,要什么给什么,连带着赵美心都说一不二。
  他们不是没有想过去谢成堂,可到了省城才知道,谢成堂早已和谢家表叔闹翻了。
  谢家表叔倒还好,最多就是沉着脸。可谢家表婶可就不客气了,当初对谢成堂有多好,被谢成堂宰的时候就有多愤怒。
  偏偏还有苦说不出,因为确实,没有谢成堂,他们近百万工程款可能就要不回来了,亏的更多,谢成堂至少让他们少亏一半,相当于一年白干,再贴小工工钱而已。
  她觉得谢成堂也实在太狠了,自然对二老没什么好脸色,随口说了一句:“你儿子现在天天带着人在外面讨债,谁知道会什么时候被人打死在外面。”
  听的二老老泪纵横。
  说是二老,实际上他们年龄才五十几岁,只是过去又是饥荒又是文革,日子过的不好,生的老相。
  现在儿子不仅回来了,还衣锦还乡,开上了小汽车,二老有多高兴,可想而知。
  儿子就是他们全部的希望所在。
  人群在热闹的时候,谢成堂却在看另外一个方向。
  那是李家的方向。
  现在过年了,她应该放寒假了吧?她应该回来了吧?
  她看到自己开的车了吗?
  她看到自己了吗?
  谢成堂不知道,他希望她能看到。
  眼前越是热闹,他心中就越是空的厉害,无边无际的孤独感始终萦绕在他的周围,挥之不去。
  谢家和李家并不在一条街上,他们隔了好几条街。
  等热闹散去,他坐上车,开着车往李家开去。
  他将车停在巷子口。
  巷子太狭窄,他车子开不进去,只能将皮鞋踩在泥泞漆黑的地上,穿过小巷走进去。
  走到李拾光家原来的院子前面,原来的老房子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栋还没有建好的带着独立小院的新楼房,里面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
  他心里一慌,连忙抓住一个住在附近的邻居:“你知道,这家人去哪儿了吗?”
  “你说李建国一家啊?他们搬到小庄山去咧!”
  “小庄山?”
  “你要找他们?”邻居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热情地说:“很好找咧,你去新街,新街上最大的电器大卖场,就是他家的咧!”


第113章 
  谢成堂开着车子来到邻居说的新街的电器大卖场。
  他并没有下车; 而是停在离大卖场八十米左右的地方,开车车窗; 任冰冷的冬风灌进来; 吹得面上针刺一般的寒冷。
  他点燃了一根烟,拿着烟的手舒展地伸在窗外; 弹了弹烟头; 拇指和食指捻着烟头,凑到嘴边吸了一口; 弹出了窗外,关上了车窗。
  他靠在车子的椅背上,忽然低低地笑了起来,觉得自己活像个笑话。
  他稍微取得点成就就想拿回来给她看; 生怕她看不到; 生怕她不后悔。
  其实他内心还是想的吧?想着哪怕她是看中他的钱; 哪怕只是因为看他有钱了,回来找他也好。
  他会装作不屑一顾; “你求我啊!”其实内心欣喜若狂。
  只要她回来。
  只要她回来,他一定不会再伪装; 他是真的想她。
  想她想到了骨子里; 无时无刻不再想。
  白天其实还好,一直在忙碌; 可一旦停下来,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看着偎依在一起的情侣; 看着汽车路过的学生,脑海中浮现的总是她的身影。
  他一直不懂,她怎么说变就变。
  他现在有几分庆幸,她没有看到他现在的样子,不然,她肯定又要将自己的自尊狠狠往地上踩了吧?
  他所做的一切看起来那么可笑。
  他笑着笑着就停了,整个人都无比悲凉的孤寂。
  他看着窗外热闹的世界,他被隔离在这个温暖又热闹的世界之外。
  正值年底,大卖场内的生意火爆到让人侧目的地步,门口的大音响放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外面小孩子追逐打闹。
  甚至因为大卖场内生意太好,在大卖场的外面还摆起了水果摊和小吃摊,仿佛整条新街的人气都聚集在这个四岔路口。
  他坐在车里面,一直到天黑,大卖场内人来人往,人去人留,始终没有她的身影。
  或许她在家,没有出来。
  她一定是在家的,她从小就那样乖,从小学开始,整天背着书包乖乖上学,乖乖放学,从不与人打闹。
  他还记得她跳橡皮筋时,两个小羊角辫随着她脚下轻盈的跳跃,上下摆动的样子。
  她哥哥将她保护的很好,哪个臭小子都不准接近她,谁要敢把她惹哭了,她哥哥能和几个小伙伴将人揍得满地开花喊妈妈。
  他从小爱打架,调皮,可他也不敢招惹她哥哥。
  她哥哥比他大三岁,从小就人高马大,是个打架的好手。
  她和他就像两个世界的人,干净、乖巧、漂亮,像个小公主,又像天边的云,是他可望不可及,想成为又难以靠近的那一类人。
  小时候他总认为,她一定是生活在城堡里的,她爸妈一定将全世界最好的都给了她。
  后来上了初中,他们还是一个学校,还是不同班。
  她是好学生,年级前几名的那种,老师心头的宠儿,他是人见人厌的坏学生,整日逃课、打架,和老师顶撞对着干,以为这就是个性。
  有一次她被几个和他一样的学生拦在路上,其实他们也没做什么,就是看到这样漂亮学习成绩好的乖乖女想要调戏几句,看到她吓的哭了,就高兴的像中了奖一样哈哈大笑。
  他不知怎么,突然就冒出了一股勇气,冲到她面前,像个从天而降的大英雄,他觉得那时候他的身姿一定很英伟。
  他如守护公主的恶犬一般将那几个学生扑倒,毫不畏惧,虽然最后他也是鼻青脸肿,可他当时一定帅极了。
  他很冷淡地看了她一眼,很酷地转过身走了。
  其实他心里很紧张,紧张的手都在颤抖,他在想,如果她叫住他怎么办?他要不要告诉她他的名字?要不要顺势和她成为朋友?她会不会和他说谢谢?
  可是直到他走进和他一起玩的混混群里,回头看她,她只是害怕的看着他们,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回头自己走了。
  他看到她回头,目光担忧的样子。
  那一刻他觉得什么都值了,他是个英雄!
  中考她考的很好,她成绩一直都很好,直接考入县重点。
  他那样的成绩是肯定进不去的,回去之后,他和父母撒泼,让他们去求在一中当教导主任的大伯,一定要让他去一中读书。
  父母以为他要上进了,高兴的不知如何是好,从来都不会拒绝他任何要求的谢父谢母又如何会阻止儿子上进?
  他大伯没办法,让他进了一中,这样他又离她很近。
  高中的他像是突然开窍了似的,胆子大了起来,每天晚上下晚自习送她回家,早上等在巷子口接她上学。
  一开始并不说话,只是遥遥地坠在她身后,时间长了,就在一起了。
  那是他长这么大以来,最开心的日子,高兴的像拥有了全世界。
  如他想的一样,她是个很乖巧,脾气很好,很柔顺的女孩子,身上有着他所能想象出女孩子的全部样子。
  他至今还记得那时他高兴的在床上跳起来,睡不着的样子,每天最期待的就是天亮,天亮了,他连饭都不吃,迫不及待骑车跑到她巷子口等她一起上学。
  从前总是过得很慢的时光,忽然之间就开始过的飞快,一眨眼就夕阳西下到了晚上。
  他骄傲,他自豪,全校最好最美的姑娘看上了他,他就像得到了战利品一般,恨不得全校师生都知道他们的关系。
  他也是这样做的,每天正大光明的去他们班接她下晚自习,护送她回家。
  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在一起,所有人都知道,谢成堂那个不好好念书,整天只知道打架斗殴的混混,追到了全年级前十名读书好长的漂亮的姑娘。
  你们书读的好有什么用?李拾光喜欢的是他谢成堂!
  她读书好又有什么用?成绩那么好,不还是被他谢成堂追到了?
  他从没有想过,他的这些行为会不会给她带来不便。
  那时候他是得意的,张狂的、骄傲的,自豪的。
  她的柔顺让他一天天的忘了之前每天悄悄望着她的时光,她付出的一切都变得理所当然。
  所有人对他的付出都是理所当然,他从小就是这么过来的。
  然后事情怎么就突然变了呢?
  让他和她一起去深市,抛却学业,抛却家人,这在他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
  她一直不同意,他好不容易说服了她,可他看的出来,她依然很犹豫。
  她并不想离开学校,离开她的家人。
  她没有离开她的家人,她离开了他。
  李爸爸李妈妈将几个房子打扫的干干净净,原本就很新的房子更是装扮一新。
  三栋房子的门口都挂上了大红灯笼,虽是三栋别墅,可两边的两栋他们暂且并不打算住人,只有中间的一栋全部装修好,里面李拾光、李博光、爷爷奶奶的房间,全都有,还有几间客房,给姑姑姑父和叔叔婶婶准备的,现在叔叔婶婶也在华县买了房子,他们可以回自己家住。
  李爸爸李妈妈的房间在一楼,李拾光和李博光房间在二楼,都是朝南向的。
  李爸爸的眼光还是这个年代的大众水准,儿子要带儿媳妇回来,他满腔热情,买了好几个水晶大吊灯回来,客厅上面装了一个,儿子女儿房间各装了一个,一个个水晶玻璃的串珠,他自己一个一个往上串,墙壁边沿还装了几颗小彩灯。
  窗帘全部都是新的,大红色,喜气洋洋,他恨不得再去买几张喜字回来贴上。
  不过儿子说了,要等儿媳妇大学毕业才能结婚,今年只是带回来给他们看看。
  看看不要紧,可以先把婚订了嘛。
  李爸爸开始考虑去女方家还带多少东西过去,要多少礼金,要买五金,酒席怎么办,女方家里有多少亲朋好友。
  反正就一句话:给给给,买买买,行行行。
  今年生意好,不仅大卖场赚得多,在省城和李六叔参股那里也赚的钵满盆满,现在李六叔准备开个建筑公司,搞房地产,问李爸爸要不要跟着他干。
  李爸爸就一句话:干!
  他和李六叔从小一起长大,两个人合伙一起打架,一起上课逃课,做什么都一起,结婚后他们分开,开始各干各的,李爸爸心里还寂寞着呢,现在兄弟又能在一起了,李爸爸心中豪气万千。
  李爸爸和李拾光一样,都是对钱看的不是特别重,更重兄弟感情的人,李六叔对李爸爸十分了解,对他也很是信任,很多对外人不好说的话,都会找李爸爸商量。
  李爸爸这人吧,眼光不错,也有见识,就是缺乏点魄力,这个恰好李六叔身上全部具备,李六叔这么多年独自打拼,不是不累,缺乏的就是完全信任的人。
  李爸爸这人信任李六叔到什么程度呢,那些钱全权交给李六叔处理,反正他就跟着他干,他说怎么干,他就怎么干。
  赚了钱,李爸爸出手也豪气,准备了一个一万零一的大红包,取万里挑一的意思,让李妈妈给儿媳妇做见面礼。
  饶是李妈妈不是个小气的,也被李爸爸给惊了,给他泼冷水道:“你看现在谁给见面礼给这个多?一千零一就可以了。”
  李妈妈倒不是觉得这个钱不该给儿媳妇,而是怕儿媳妇那边的家人他们没了解过,要是到时候狮子大开口怎么办?
  这一点李爸爸倒不怕,他很淡定跟李妈妈说:“她爷爷是国大化学系教授,会缺钱?她叔叔在京城当官,听博光说是京城政协副主席、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这样的油水衙门,会缺钱?”他拉着李妈妈的手,取笑道:“你呀。”
  李爸爸压低声音:“那姑娘家世这么好,咱们博光不对她好一点,我们不对她好一点,那边万一叫咱们博光做上门女婿怎么办?就算不做上门女婿,以后住在京城,跟上门女婿有什么区别?”
  “那……那怎么办?”李妈妈还没理解李爸爸的意思。
  “所以你要多给一点,我不怕那边礼金要的高,就怕他们什么都不要。”李爸爸躺在床上,又高兴又担忧,还带着一些属于乡下小人物的狡猾。


第114章 
  李博光是年二十八回来的; 孔嫣是年初二过来的。
  一大早李博光就去沪市机场去接孔嫣。
  小庄山那几百亩地现在全部种了薰衣草,但现在是冬季; 上一年的薰衣草已经全部收割; 今年的还未播种,周围的田地只是一垄一垄的整理好; 等到明年三四月份就可以播种了。
  李家的直系亲属一大早全部来了。
  大舅、二舅、小舅、大表哥二表哥三表哥大表姐; 姑姑,叔叔婶婶; 加上一堆小孩子,全部都是来围观未来表嫂的。
  全都喜气洋洋的,就二舅妈那一张嘴巴不讨喜:“人家当官家的千金小姐,嫁到我们这小地方来?别到时候媳妇没娶到; 还赔了一个儿子给人当上门女婿哦!”
  把李妈妈给气的; 本来就一直担心这件事; 二舅妈还非得哪壶不开提哪壶。
  大舅妈就说二舅妈:“你这张嘴巴啊,就少说两句吧!”
  大表姐也说:“我们博光长的一表人才; 会有当官人家的千金小姐喜欢他不是很正常嘛。”
  众人想想李博光那俊朗的外形,纷纷点头; 觉得这不是没可能的。
  等到众人看到孔嫣的时候; 乖乖,这姑娘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饶是他们老王家老李家尽出各种美人; 也被孔嫣给惊艳到了。
  两个人站在一起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等等,女孩子个子为什么那么矮?这个头是不是差的有点多?
  孔嫣为了看起来和李博光差的不要那么多,特意穿了一双十公分的高跟鞋; 可是还是有二十公分身高差,悲剧。
  不过她脸皮厚,站在李博光身边乖巧可爱,天真可人,被李博光领着给李爸爸李妈妈看的时候,特别乖巧地微微弯腰,笑容甜,声音也甜:“叔叔好,阿姨好,祝你们新年快乐,身体健康。”
  不得不说,只要是没有和孔嫣一起生活过的人,第一眼绝对能被她骗过去。
  她的外表长的太清纯太甜美太乖巧了。
  之后是大舅大舅妈,二舅二舅妈……喊了一圈,所有人都对她的印象好到爆表。
  长的这么漂亮,这么乖巧,这么甜美,还是全国知名大学的大学生,家境又那么好,李博光走了什么狗屎运,咋找到这么漂亮一媳妇呢?
  几个表哥都朝李博光挤眉弄眼。
  然后就是李妈妈给孔嫣见面礼。
  李家近两年赚了钱,大家都知道,毕竟那么大一个大卖场,这三栋大房子,他们说自己没钱别人也不会信啊,但是他们通通都没有想到,李爸爸李妈妈会这么大手笔,给那么厚一个大红包,那厚度,起码得有小一万了吧?
  九十年代中期的一万块,可比现在一万块钱的十倍都不止。
  李爸爸李妈妈这么大手笔,就是怕女方家里太强势,让自己儿子上门。他们表现的经济能力强一点,到时候就两个孩子住在华县还是京城这个问题,也好有话语权。
  哪怕不住在华县,住在省城也好啊,至少离家近。
  要是到时候儿子女儿都不在身边,李爸爸李妈妈还不得想死?日子过的都没劲了。
  其他人现在还想不到李爸爸想的这一层,都认为李家现在有钱了,还有一个就是,李爸爸李妈妈真的很重视这个儿媳妇。
  毕竟李博光都已经二十五了,在农村,二十五岁的大小伙孩子都能上小学了,他却还没结婚,现在找到一个条件这么好的对象,李爸爸李妈妈能不重视吗?
  看到红包,孔嫣呆了一下,转头看向李博光。
  李博光现在是有了媳妇就忘了娘,憨憨地笑道:“我妈给你的,你就收着。”
  孔嫣又看向李拾光,见李拾光笑着对她点了下头,才双手接过来,脆生道:“谢谢叔叔,谢谢阿姨。”
  李爸爸李妈妈对孔嫣那是越看越喜欢,又问及孔嫣爷爷什么时候有空,他们过去拜访一下,看什么时候能把婚事订下来什么的。
  李博光早已和李爸爸李妈妈说及过孔嫣父母已经不在的事,所以李爸爸李妈妈在说话的时候也很注意。
  大舅妈二舅妈她们不知道孔嫣家里的事,就问及她的父母,也被妈妈岔开话题,“嫣嫣坐了这么久的飞机和汽车饿了吧?阿姨给你下碗面,飞飞,你带嫣嫣到楼上换双鞋。”
  李妈妈知道孔嫣今天要来,早上特意杀了一只大舅妈带过来的乡下土鸡炖在炉子上,就等着孔嫣过来给她吃呢。
  李拾光有许多棉鞋,都是往年李妈妈给她手工做的,李奶奶给纳的千层底,知道孔嫣要来,李奶奶还特意给孔嫣也纳了一双。
  李拾光赶紧拉着孔嫣上楼。
  这房子是新的,李拾光今年也是第一年住进来,问孔嫣:“要不要上洗手间?”
  孔嫣连连点头。
  被那么大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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