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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相报告-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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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田信长、拿破仑、埃及艳后、圣德太子、伊丽莎白女王、披头士、丰臣秀吉。我认为,此种“自便”惯了之后的“与人方便”,与其说反映了日本人对上述人物的尊敬,不如视其为一种恶作剧式的苦中作乐。
一个至今还或者并且活在中国的能买到方便面的地方的中国人,一生中难免会吃上至少一回吧——那谁,你说什么,你真的没吃过一次方便面?方便面你真的一回没吃过?来人呐,拉出去喂狗,那个“银”他不是中国“银”!
论吃方便面,在同龄人中我应该算是骨灰级的,一九八零年是我的方便面元年。在这个难忘的年份里,我先后尝试过舶来的方便面和国产的第一代方便面,后一种是上海制造,牌子实在记不起来了。
当时,我觉得这种面条实在是好吃极了,好吃到简直就不忍心视其为面条,他完全就是一种令人瞠目结舌的魔法,一件包装在花花绿绿的透明胶带里的新奇玩具,只要按指示加入适量开水,静观其变,一个自硬而软,由“生”至“熟”,从“死”变“活”的过程就会在你面前神奇地展现(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魔法拉面”原来就是安藤百福在一九五八年发明的全球第一包方便面的诨名),与此同时,一个彻头彻尾的懒人竟然可以被他所身处的那个勤奋上进的社会关怀到如此地步,心灵深处的那一番带有某种罪恶感的感动,更是绝非言词可以形容。
二十多年之后,我再一次爱上了方便面。尤其是从二零零二年春节开始,迄今为止几乎没有断顿过一天,而且最爽的是每天都可以换一个新品种来尝鲜。如果说第一次迷上方便面是因为他本身的“魔术效果”,那么,今日的旧情复燃,却是迷上了自己的魔术——我日渐衰败的味蕾竟然还能清晰地辨认出二十年前的味道!讶异之余,不由得老怀大慰,老胃大开。
坦白地说,方便面在品种和包装上已经翻过了无数的新花样,而杯面和碗面的登场,堪称“方便史”上最有意义的二次革命,但是,它的基本滋味却是无限忠诚地几乎一成也没有变过。
当然,一个骨灰级的“老方便”字今天也不是完全遇不到新问题的,比方说,超市货架上的方便面品种,就足以使人目迷五色,眼花缭乱。
不过,在逐一服用了五花八门的方便面凡四十余种而历八个星期之后,我已完全彻底地相信,这只能算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说穿了,选面一事看似复杂,其实一点不难,简而言之,只要以超凡之想象力配合以独到的目光死死盯住方便面的外部包装,即可事半功倍,战无不胜。
对于像我这样的聪明懒人来说,方便面的外部包装乃选面之首要和唯一的依据。在超市游荡的时候,最好把自己想象成某食品摄影大奖赛的评委或者某印刷厂的资深QC。而所谓外部包装,指的是印在包装袋或包装盒上的图案,那些鲜嫩欲滴的牛肉,那些活蹦乱跳的鱼虾——可以比较的,也就是这些东西了。也就是说,在明知上述物体并不真实存在于方便面内部的前提下,唯有选择那些牛肉看上去比较大块,鱼虾看起来比较生猛,色彩还原比较理想,图案构成比较悦目的那些,并且毫不犹豫地将它们扔进购物车。
但是事情到这里还远未告一段落。吃面的时候,最好吃一口面,瞄一眼杯,边吃边看,看图吃面,把你的想象力发挥到极限,就会吃出意想不到的好味道来——说实在的,让你口服心服的是,那些图片的制作水准端的是有够专业,有够精美的啊,最起码,要比你上次去医院捐精时护士扔给你的那本画报强得多了。
如果非要在鸡蛋里面挑挑骨头的话,我相信上述包装及其图案可能会给素食者造成若干不必要的误解,从而使方便面的销售打上不必要的折扣。另一件需要注意的事情时,想象力要充分发挥,同时亦得小心拿捏分寸,切忌用力过度而走火入魔。比方说,超市里有一种小剂量的碗面,如果阁下一见到外包装上的维尼熊和米老鼠,就开始朝着熊肉或老鼠肉的方向展开想象的翅膀,会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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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一定要骨头里面挑鸡蛋的话,窃以为不管是以汤料的滋味还是面条的口感而论,可以勉强接受的皆属日本品牌。若以热血人士据此而指责本人媚日,随时欢迎往我的面里泼粪。老实说,任何浓度的粪水能否对一碗已经泡开了的方便面的基本滋味构成某种毁灭性的破坏,这一点我一直是非常怀疑的。
方便面在人类饮食史上做出的最大贡献,就是以一种建筑上的“预制件”方式而大大地省略了面条的制作和烹饪过程。与此同时,无论待客还是自奉,一部吃面条的历史,亦因此从“我擀面给你吃”,到“我下面给你吃”而进化到今天这句轻描淡写的“我泡面给你吃”。一句话,泡的就是面。对于吃面人来说,“泡”几乎是唯一有用的动词,而在电水壶和饮水机当道的厨房里,甚至连火也不用去生了,泡面的包装一经撕开,以往那些“宽汤窄面”之类的煮面教条从此宣告失效。还可以称之为有些技术含量的要领,就是“谁要够滚”,剩下可以让数字说话的,也就只是“盖紧挽钙(或杯盖)等待三分钟”了。
我发现,不管是任何牌子任何包装的方便面,在“泡面时间”这项操作要领上,一概指示为三分钟。每次“盖紧碗盖”之后我都会产生这样一个奇怪的想法,三分钟,一百八十秒,但为什么是三分钟?又为什么总是三分钟?三分钟,比男子4x400米接力的世界纪录(2分56秒45)略长一点,比同一项目的女子纪录又稍短一点,和中国足球队最害怕的黑色时段完全相等,但是为什么,泡面是三分钟,默哀是三分钟,用机器清洗隐形眼镜也是三分钟,书上说,一个好爸爸用来训诫孩子的时间亦以三分钟为宜,打一次长途电话的基本收费也是三分钟……我绝对不是怀疑三分钟不能把面泡熟,不足以将残留在隐形眼镜镜片上的蛋白质消除,或是未能充分并且合情合理地表达我们对死者恰如其分的哀思,只是不知道这个常用的时间单位究竟是怎样被计算出来的。不过,水已灌,面将熟,此时此刻,也实在管不了那么多了,现在,只消去卫生间方便一下,回头就有一碗热气腾腾的方便面可以享用了。
遗憾的是,几乎每一次泡面,总会剩下大半包调味粉,虽然因为太咸而无用,但是就这么扔了又有点可惜,所以我家厨房里已经存了一大堆。据说某连锁快餐店曾一度将被食客撕开但没有用完的蕃茄酱包回收后重新包装再用,此法似可供方便面制造商借鉴。
方便面的种类五花八门,味道却大同小异,此外,独孤一泡之外,烹饪上别无他途。是故,有好事者遂反其道而行之,即把“方便”变成“不太方便”,于黑暗中摸索出方便面的以下另类吃法。
作为香港人的至爱,港式“餐蛋面”是任何一间餐厅里的必备之物。“餐蛋面”指的既是餐牌上的一种食物,而“餐蛋”二字也可以像“鳝鱼面”或“云吞面”那样理解为对“面”的修饰和定义,但是,“餐蛋面”这个词却是由三种不同的食物组合而成的,即“餐”、“蛋”和“面”。所谓“餐”,指的是切成一片片的罐头午餐肉,“蛋”是煎蛋,“面”就是方便面。正宗的茶餐厅里,午餐肉一定用国产“梅林牌”的,蛋由美国舶来,方便面则必选“出前一丁”或港产“公仔”麻油面,正是典型的“全球化组合”。“餐蛋面”之所以人见人爱,我估计是因为泡面本身实在太难吃,因而将煎蛋和午餐肉反衬出一番异常的美味。
不过,用方便面做出的炒面却味道不错,据说是泰国人发明的。制作方法如下:一、预备好自己喜欢的拌面材料,如肉丝、火腿、冬菇、榨菜等;二、按通常泡面方法将方便面泡熟,但千万不可泡过了头;三、把泡好的方便面“过冷河”(用冷水浸泡一下)然后去水;四、起油锅,油热后先将事先准备好的拌面材料炒熟,然后再将面放下去同炒;五、将随面的汤包加冷开水搅匀后加于面中,或者加一些酱油(老抽),炒匀上碟。
至于最快捷最另类同时也是最环保的一种吃法,就是把方便面当成超袖珍的麻花直接送到嘴里大嚼。当然这种惨绝人寰之事通常只在以下两情况下发生:第一,没有滚水;第二,心太急肚子太饿而等不到水滚。当然,除此之外还有第三种情况:有水,而且水也滚了;有面,但面不是杯面或碗面,而是袋装的面,恰好又怎么也找不到一只碗或一个杯——一旦置身这种情景,学我:张大嘴,把面掰成小块置于舌上,将调味粉均匀涂抹在口腔四壁,这个时候,滚水已降至90℃以下,可以徐徐注入口中……接下来,不用说你也知道啦:按照通常的指南,紧紧闭嘴,等待三分钟,即食。
人为什么要吃野味
冬天到了,候鸟开始向温暖的南方迁徙,山林水泽里的动物们,也已经在各自的身体里积蓄了足够的营养,准备过冬。
冬天到了,住在石屎森林里的文明人,开始感到虚弱,心里面,一个声音骚动不安地高叫着:该进补了。
冬天,对于居住或路过广东的野生动物来说,是一个从野生动物变成野味的季节。根据广东省林业厅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半数以上的广州人吃过野生动物。为什么要吃?45。4%的人回答说:“能增加营养。”“出于好奇”的占37%,“为了显富”的有12%。表面看来,多数人是为了摄取“营养”而进食野生动物,事实上,这里所谓的“营养”,并不是人体必需的那些化学成分,而是一种野生动物独具的滋补作用。
大多数广州人相信,秋冬是适宜进补的季节。而进补,必然是吃下若干野味、药材之类。“秋冬进补”的理论在科学上是否成立,暂且按下不论,反正,广州的冬天确实让人觉得有点虚弱,也是不争的事实。只是,野生动物何以成为秋冬进补之首选,这里面学问可就大了。
前面讲了,准备过冬的野生动物,通常会长得比较丰腴,肉质也较为肥美。不过,进食野生动物毕竟不是吃猪肉,至少在野生动物“爱好者”看来,“肥美说”简直就是对他们智慧的侮辱。迄今为止,尽管尚无任何实验室数据证明野生动物的肉质里珍藏着五谷杂粮所不具备的特殊养分,抑或同一种动物在野生状态下必驯化状态下更具营养而且更容易被吸收,但是,广州人对野生动物的口腹之“爱”,却越来越是狂野,甚至甘冒吃官司的风险。
在我看来,吃野味之动机比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实在不是“营养”、“好奇”或“显富”所能概括的,更不是靠一句“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就能说服的。
人为什么要吃野味?野生动物为什么会让人觉得比较滋补?我翻了一些书,观察了一些场面,问了一些人,也问了我自己,最后得出以下四点结论:
一、野生动物,顾名思义即是野生野长,采日月之精华,纳天地之灵气,就体质和肉质而言,其与家养动物之间的区别,犹如山野之人与城市居民的健康状态,这个道理,是那么朴素直观,那么不言而喻。现在广州市面上流行的“走地鸡”,其实并不是野鸡,而是在半工业化和半野化(或仿野化)环境下养殖出来的鸡,尽管如此,“走地鸡”还是大受顾客欢迎,并且能卖出高价。“走地鸡”让顾客感受到的这番喜悦,其实与一个拥抱着参加暑期野营军训归来的子女的家长之欣慰,并无本质差异。
二、野生,而且稀有,因而更形珍贵。就消费行为而言,即是有意识地拉开距离:猪肉人皆得吃,惟我偏能食猪之在野者也。进食野生动物给人带来的快感,就建立在这种差别之上,亦即周作人所言:“一心想吃个别的肉。”如果你的思想不通,不妨换个角度扪心自问:为什么你可以接受野生动物园的门票比普通动物园贵呢?
三、于情于法愈不容,就愈发地有一种触犯禁忌的快感,家花不如野花香,妻不如妾,妾不如偷,都是“野意”在起作用。
四、广东人喜食野生动物之生猛。生猛是广东人对食物的独特看法,“生”就是“活”或“活力”,这个不难,就野生动物而言,要害乃在于“猛”。比方说,一只鸡,也是活生生的,但感觉上它就是欠一点火候,欠了野鸡的“猛”。“猛”是区分野生与家养的关键指标,比之于人,大概就是李渔所说的“态”:“令人思之不倦,甚至舍命想从者,皆‘态’之一字为祟也。”正是一种野态,使野生动物变成了野生尤物。
假设野生动物的确滋补,那么,作为饭桌甚至筵席之上的一道大菜,味道也是必须被考虑到的一个因素。否则,不管它有多野,毕竟不可称其为“味”。
进食野生动物的动机虽然各有不同,但是,凡吃过野味者甚至都会承认,大多数的野味,其实并不好吃。大体而言,除了野兔(与家兔分属两个品种)和野鸭、野猪以及珠江三家洲特有的禾花雀之外,其余的,例如广州常见之乌龟、果子狸,穿山甲之类,滋味根本超不过猪牛羊这等驯养之肉。即使是众口称颂的果子狸,也不会胜过羊脯。
事实上,大部分的野生动物不仅肉质粗,而且带有浓重的腥膻,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的。至于巨蜥、猫头鹰之类的“上品野味”,其味道就更沉重了。
猫头鹰的烹法,就是加药材熬汤,那一鼎颜色可疑的黑汤,除了能为口腔带来一丝若有若无的陌生感之外,剩下的就全是药味了。
当然,野生动物基本上是一种“别问味道看疗效”的食物。以猫头鹰为例,据说疗效主要是明目。《本草纲目》则说,去毛去肠,油炸,食而能治疟疾,其肝则为法术家所用。尽管人们普遍相信,迄今为止治疗疟疾最有效的药物依然是奎宁,不过因猫头鹰有惊人的夜视能力,故“明目”这种象征性的暗示,与驴鞭壮阳、虎骨强关节一样,不失为一种可爱的思维方式。是啊,“良药苦口”,如果猫头鹰汤真的像鸡汤那么好味,我们反倒要怀疑它的疗效了。
保护野生动物以及禁食野味,是一种外来的主义,捕杀及进食野味,却也不只是中国人的问题。
政治完全正确的动物保护主义正在令广东人甚至全体中国人蒙羞,不过,老外也是吃野味的。区别在于:在英文的餐单上,野味和游戏或者体育运动一样,皆称game,意思是打猎所得之物,是一种游戏的结果。最起码,语意上就淡化了这件被我们视为“营养”的滋补大事,就像他们把吾人心目中关乎国家兴衰、民族危亡的奥运会同样也称为game一样。
作为游牧民族的传人,西人进食野味的风俗源远流长。至于其之所以能待之以“游戏”的态度,估计是因为他们并不相信此事与滋补或一种额外的营养有关。
不猎所得的肉类,通常是野鸭和鹿,这些东西的“野趣”,除了捕猎过程,更多还体现在烹饪形式之上,即在野地或乡间农舍里生火烧烤之。尽管彼邦的野鸭比我国的苍蝇还多还贱,不过在欧洲,猎鹿还是受到法令限制的,而在遍地麝牛、野牛、野鹿和野山鸡的北美地区,法令就管不了那么多了。此外,加拿大政府鼓励并且资助国人猎杀海豹的做法,则早已臭名昭著。加国当局每年允许猎杀海豹廿六万头,对远远超出这一数额的非法捕猎更是置之不理,以致每年便有约一万只幼小海豹被杀。海豹的肉,可供人类或宠物食用,皮做皮草。至于环保组织在当地海滩发现的海豹尸体几乎都失去了生殖器官一事,在北京的某些药房里就可以找到答案:壮阳海豹鞭,三千大元一条。
澳、纽一带吃袋鼠和扫尾袋。虽然袋鼠肉已被引进国内多年,但是反响并不见热烈,可能是缺乏文化认同之故,毕竟,这不是中国人自己的野味。当然,这并不妨碍我们把老外视为文化上的一种“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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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之所谓“野生动物”,系相对于“驯养动物”而言。人类在成功驯化了若干食用动物之前所食之肉类,无不取自野生动物,在那个时代,就连人类自己,也统统是野生的。
人类在不断驯养野生动物的同时,也逐渐把自己由野人驯化为“文明人”。故“野生动物”在某种意义上并不存在,只是一个异化的概念。
文明人对于“野生状态”的孜孜不倦的追求和向往,自卢梭以来一直具有正面的象征意义。吃腻了宫廷大餐的卢梭,发现自己最爱的还是乡下的野果、牛羊和山泉。蒙田则写道:“我们将大自然本身经过一般的演变结下的果实成为野果……说实话,我倒应把那些被我们认为的损坏而变得特别的东西称为‘野的’。在前者,真正最有用最为自然的品质和特点是显而易见的。在后者,这些品质和特点却被我们弄得黯然失色,仅仅变得适合我们败坏了的情趣了。然而,这些未经开垦地方的各种果实,与我们的果实相反,味道本身的鲜美程度很符合我们的胃口。”
尽管我不能完全依照形式逻辑做出“爱吃野味的广东人就是世界上最热爱大自然的人”这样的推论,也不可以就此断言:野味至上者和环保主义者并无原则冲突,皆出于对大自然的热爱,方式各异罢了。但是,不管是野果,还是野兽,合法或者非法,区别无非是此时彼时、某一地区某一资源及其消亡速度的相对而言。换言之,只要“野生/自然”和“驯养/非自然”这一类非此即彼的对立模式一天不得到彻底消解,法律就将永远在跟奔跑着“拥抱自然”的人类后面疲于奔命。在地球上每天有四十至一百四十个物种与人类永别的速度之下,今天是猴子熊猫,明天是猪羊,后天可能就轮到苹果香蕉。
论烤鸭与烧鹅之优劣
烤鸭好吃,还是烧鹅好吃,这是北京人和广州人同桌吃饭时常常争论着的问题。
这个问题之所以会成为一个问题,是由于鸭、鹅之间存在着高度的相似性:一、皆为家禽;二、皆常见食物;三、烹法近似;四、肉质、肉味近似;五、分别是京菜和粤菜之杰出代表。
对于城市居民来说,鸭、鹅在世的时候,外表就很难区分。色彩上,皆不出黑、灰、白三种色调,鹅头之上的那个肉銮,似乎亦不足以单独构成比较明显的识别体系。此外,鹅的体积偏大,不过,这一点也很容易被误认为是鸭之大者。
最近有报道说,在好莱坞的教育下,台湾的小朋友对于已经消失的恐龙,从谱系到种类、习性都掌握得一清二楚,却分不清身边的鸭、鹅。
虽然成语在形容雪片之大是选用了鹅毛,不过,以鸭绒冒充鹅绒(羽绒之上品)制成羽绒服装,则使造假者屡屡得手。中医也认为,鸭、鹅皆具养阴、益气、固肾之效,同时,两者亦同属“发物”。
在香港,男妓的谐称是“鸭”;到了深圳,提供有偿同性恋服务的于是被叫做“鹅”。当地治安部门发现,对于“鸭”和“鹅”的综合治理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因为那些做“鸭”的,通常都会兼职做“鹅”。比较起来,还是抓“鸡”来得比较容易。
既然如此,烤鸭和烧鹅之优劣,看来并无进行详细比较的必要,这个问题似乎又变成了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
有一个笑话,说某甲请他的朋友某乙吃饭,吃的是“全鸭宴”,一边吃,某甲一边向某乙不无夸赞地介绍说:这是“芥末鸭掌”、这是“火燎鸭心”、那是“卤水鸭肝”……就这样,一道道“鸭菜”次第而上,上着上着,突然来了一碟鹅肉。某乙遂停箸且一脸奸笑地望着某甲,一心想看他的笑话。不料,某甲却面不改容地说:“啊,这是鸭子的朋友!”
这个不算高明的笑话,本来要说的主题大概是“急智”,不过,鸭、鹅之显而易见的雷同,却使“急智”反而变得有点可笑。
日常生活的经验告诉我们:越是相似的事物,就越值得比较。而在烤鸭和烧鹅之间进行(或曰强行)比较的目的,乃是为了证明烤鸭与烧鹅之优劣,原来并不在于好吃不好吃。
以整体观之,鹅一开始就输给了鸭子,用时髦的话来说,这叫做“并不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鹅在中国饮食中所处的劣势,是历史造成的。由于某种偶然性的缘故,中国在两千年之前成为地球上首个成功驯化了野鸭的民族。
尽管鹅在周代已被正式列为六牲,不过,那种鹅其实是野鹅,即是“雁”,李巡注《尔雅》:“野曰雁,家曰鹅。”
至于欧洲人对野鹅的驯化,我一时查不到具体的年代,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那个年份,中国人很有可能已经把鸭子和鹅都吃了个腻。
当然,吃腻了的并不是全体的中国人,而是一小撮的“肉食者”。
元代以前,中国烹饪里与“烧鹅”相似的技术,只有“炮烙”,然后是“炙”,并无今日意义上之“烤鸭”存在。唐代《朝野佥载》倒是记载过官宦人家对鹅、鸭的一种残忍烧烤:“大铁笼,置鹅、鸭于其内,当中取起炭火,铜盆贮五味汁,鹅鸭绕火走,渴即饮汁,火炙痛则回,表里皆熟,毛尽落,肉赤烘烘乃死,”
如果说,在那个水深火热的大铁笼里,鹅、鸭还是同患难共命运的一对天涯沦落人,那么,自元代开始,随着欧洲“闷炉烧烤”(即在密封的砖炉里面,利用被烧热的炉壁所释放的热量将食物烤熟,而不是将食物直接放在火上烤熟)技术的输入中国,鹅、鸭之间从此逐渐拉开了距离,并且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
西式烧烤技术之所以能在元代被输入,并不是史学家所说的“对外开放”的结果,主要是这样弄出来的食物,比较符合已经成为中国统治者的北方游牧民族的口味。
作为三百多年之后再次入主中原的另一支北方少数民族,满洲贵族对鸭子及烧烤的热情丝毫不减。清代皇室在热河狩猎时所猎得纯白野鸭,(此前的烤鸭,是黑色的南京湖鸭)以为吉祥,遂于玉泉山驯养凡二百多年,其后再次由英国人进行改良,才有了今天北京烤鸭选用的“北京鸭”。
在某种意义上,北京烤鸭其实应算是一种西餐(或曰胡食)。当然,它之所以能成为一道京师美馔,亦有赖于垄断了当地烤鸭业的山东荣成人。在荣成人的努力下,烤鸭由闷炉变成挂炉,面饼、大葱、甜酱和鸭子的卷而食之,也是山东饮食文化的一大贡献。
咸丰十一年(一八六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在刚刚即位的载淳的除夕晚餐餐单之上,十七道菜,鸭子竟有六款之多,除了“挂炉鸭子”之外,还有“燕窝万字金银鸭子”“燕窝溜鸭条”“溜鸭腰”“燕窝炒炉鸭丝”等等。除夕晚餐的该吃什么,小皇帝可能并没有发言权,而是由皇宫里的传统所决定。因此,北京的烤鸭店在包装上至今仍刻意制造一种皇室和贵族的色彩。因此,《全聚德史话》才敢说:“三辈子学吃,五辈子学穿。”至于进食烤鸭的全过程,更是一步一讲究,细节密布。从食客入厨自选鸭子,在鸭体上挥毫题词,到荷叶面饼,甜面酱,葱段,蒜泥,白糖,萝卜条,椒盐,辣椒,盐等等不同的组合配料,包起来,一口咬下去,你大概就懂得什么叫做“文化”了。再看看那一身雪白制服的大厨即场表演的那种不多不少正好一百零八刀之“片鸭”刀术,比之于广东烧腊店伙计的“斩”鹅,一个是京剧的武打,一个是太平天国揭竿的粤匪。
事实上,学吃可能也用不了“三辈子”,到了袁枚那里,《随园食单》所记鸭馔凡十道,鹅却只剩下了一种。
烤鸭在皇城里大摇大摆,鹅却在岭南流浪着。许多年以后,烧鹅(可能还得算上潮州菜系里的卤水鹅)能够成为广州最具代表性的平民化美食,我认为一是因为贫穷,二是西化的结果。
烤鹅是欧洲人的传统饮食。没有吃过那种烤鹅的读者,应该也会在《卖火柴的小女孩》的火光里与那只“从盘子里跳出来,背上插着刀叉,一直向小女孩走过来”的烤鹅打过照面。当年的广州草根阶级,在听说了安徒生之前,也应该经常闻到从沙面飘来的烤鹅香味。
当然,烧鹅也很可能是下层阶级对于烤鸭的低成本模仿,因为鹅是一种粗俗的食物。不过,这里面的决定性因素,我相信主要还是因为珠江三角洲一带的鸭子不好吃。屈大均《广东新语》说,广东“滨海之田”虽盛产鸭子,“然皆海鸭,滋味腥不美”,“美者山鸭,故南雄烟鸭特重。次则从化所产”。最好的鸭,是“常入水取白蚬食之,又名蚬鸭……一名水鸭,重阳以后立春以前最可食,大益病人”。
得之不易的蚬鸭,今天仍然留在广州酒家的满汉全席上。至于鹅,《广东新语》只记载了从化的“灵鹅”,因“每至夜中则鸣”,故职能是打更,相关食事却只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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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烧鹅之法与烤鸭极为近似,但是,北京的烤鸭店通常都很排场,服务也较规范,而广东烧鹅却主要在大排档形式的烧腊铺里出售,这样的烧腊铺,不少是设在菜市场之内。即使是本地食客公认为最好吃的文明路“最佳烧鹅”,亦是在烧腊档的基础上随便添了几张桌椅,基本不脱其快餐外卖本色。近年来登场的“美京”、“裕记”,尽管以烧鹅著称,却也只能称其为“以烧鹅为主打的比较正式的饭店”,绝不可与“全聚德”同日而语。
平心而论,如果脱去了“文化”的外衣,烧鹅的味道是尤胜烤鸭一筹的。
一片缺了荷叶饼及一众配料、赤膊上阵的鸭肉,除了嫩字之外,很难称得上好吃。烧鹅就不同了,不需要任何配料(吃烧鹅所用的酸甜梅子酱,并不能打动每个广州人的味蕾,应视之为烧鹅业为了改变烧鹅的粗鄙化,并且使自己变得像烤鸭那样“有文化”而做出的一种努力),自身的肥美已足以令食客折服。此外,虽然“皮脆肉嫩”是烧鹅与烤鸭共享的美味标准,但是,除了左腿比较好吃(鹅之惯用腿,肉质爽滑),鹅背部分肉汁味较浓,脂肪分布均匀故不肥腻之外,剩下就是把烧鹅塞到嘴里了,烧鹅不像烤鸭,讲不出更多的故事。
不过,没文化就是没文化,即使勉强有了一点气息,没底蕴也还是没底蕴。烧鹅再好吃,也写不出一大本《全聚德史话》,更排不出献演三百六十场而不衰的北京人艺大戏《天下第一楼》。烤鸭可以当仁不让地成为国航头等舱的午餐,换了烧鹅试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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