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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之长嫂嫁进门-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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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大作为往年的吊车尾,一朝飞起,将第一第三同时收入囊中,还是很惊人的。
  所以,当苏悦华的小队上台接受最佳辩论小队荣誉称号的时候,主持人特意加了一个提问环节。
  “苏同学,对于这次能够拿到最佳辩手的称号,带领团队拿到这么好的成绩,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引用蒲松龄的自冕联吧,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其实,在真正比赛之前,我们自己都不相信能够拿到这样的成绩,我们只是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好这件事情而已,而且,我们的成功,并不只属于我们自己,而是属于我们所有之前参加过海选的同学。”
  “哦?之前就听说金大的同学特别团结,不知道苏同学能不能跟我们大家说说你们的团队精神?”
  主持人很懂得制造话题,看了苏悦华一眼,连忙追问。
  “没有什么团队精神那么高尚的东西,我们只是想赢而已,每一位同学,每一支队伍,从出现在舞台上的那一刻,我们只有一个目标,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赢得比赛,输了的同学,会将自己积累的素材、查阅过的资料送给有机会继续往前走的同学,所以,我们才能走到现在。”
  “其实,我觉得我们今天赢的有些欺负人,因为这个第一名不是我们五个人的,是属于所有参赛同学的,在走到今天的决赛现场之前,我们已经掌握了所有同学曾准备的素材,我们赢的,其实没什么悬念……”
  苏悦华的话还没说完,主持人已经被这个耿直的小姑娘的回答给惊的不知道还说什么了。
  而台下的金大带队老师,则一脸僵硬,苏乐欣同学,其实你真的没必要把这些都说出来啊。
  “好了,苏同学,最后你有什么话对曾经的对手说吗?”短暂的失神过后,主持人再次找到了话题。
  “今天我们是靠着团结一路走到了这里,我希望明年,我们还能站在这里,共同进步,辩论成长,看看是你们技高一筹,还是我们卫冕成功,我们,明年再约。”
  苏悦华说完,那边也刚刚拍完照,鞠躬下台,金大语言文学系瞬间火的一塌糊涂。
  “小乐欣,你知不知道,你刚刚有多帅?我都在爱上你的。”一下台,孙秋霞就抱着苏悦华不撒手了。
  “……”刚刚凑过来准备恭喜自家媳妇儿的万俟奕学长,一张脸快要黑成锅底了,看着苏悦华的目光,简直不共戴天之仇啊。
  “别,你还是爱你的莫起义大哥吧,别爱我了,我有人要的。”
  感受到身后的杀气,苏悦华非常机智的从孙秋霞怀里退出来,保证自己免受战火灾害。
  可偏偏,某人还没一点点自觉,“我们已经老夫老妻的完全没激情了,牵个手就跟左手拉右手一样,我还不如跟你睡呢……”
  “……”大姐,你这神经是打通任督二脉后特意扩充过的吧?莫起义没被你气死,真的,生命力挺顽强的。
  好在这时候林静过来找她,苏悦华直接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这时候不溜,等着当炮灰啊?
  “林静姐,你怎么了?”离开后的苏悦华,看着林静一脸压抑不住喜悦的脸,忍不住戳了戳。
  说起来,林静虽然差不多比苏悦华大了十岁,个头却没有苏悦华高,只有堪堪一米六二,而苏悦华这时候已经有一米六七的身高了,戳起林静的小脸蛋,简直不要太容易了。
  “没,没事,你们今天的辩论赛结果出来了吗?我正好在这边有点事情,看到很多学生都出去了,就过来叫你一起出去逛逛街。”
  目光躲闪着不敢看苏悦华,只是,微微扬起的唇角,却越来越明显。
  “这样啊,看起来有好事?杨大叔跟你表白了?还是准备扯证生孩子了?”
  “哪有的事,小七,不要胡说……”林静虽然在否定,只是,表情却不是那么回事。
  “不是吧?真的表白了?杨大叔这是铁树开花了?不容易啊,林静姐,你这是为民除害,呸呸呸,为广大女性同胞做榜样啊,这个必须要庆祝一下!”
  林静能这么短时间拿下杨明远,苏悦华还是挺诧异的。
  毕竟,杨明远那个人,就是个一根筋,为了拒绝相亲,连喜欢男人的谎都能撒出来,说他这么快被一个女人降服,可行度实在是不高。


第413章 三月不减肥(加)
  “也没有,他就是,说我们可以先试一下……”
  说到这里,林静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她实在是太不矜持了,杨明远只是说试试,她就高兴成这个样子,太不像话了。
  “杨大叔说试试?那这事儿就差不多成了,林静姐,我先提前恭喜你了,等你们办酒席的时候,我一定给你包个大大的红包。”
  “那行,我等着你的大红包,走吧,今天先去逛逛街,我要重新置办两身行头,天气越来越热了,又到了该换裙子的季节了,就是我这个腿有些粗……”
  低头看看自己工装裤下包裹着的腿,再看看身边苏悦华那一双笔直纤细的大长腿,林静瞬间悲伤逆流成河了。
  有些事情真的是没办法计较的,就像他们说的,长得丑还能化妆,个头矮却是硬伤。
  “三月不减肥,四月徒伤悲,五月相亲累,六月无人陪……”想到以前的打油诗,苏悦华随口说了一句,结果,林静差点就哭了。
  “林静姐,我开玩笑的,我真开玩笑的,你这样的身材就刚刚好,真的,太瘦了不是什么好事,就像我,跑两步就气喘吁吁的,要是以后做户外工作,肯定得累死了。”
  “我也没吃多少啊,可肉就跟我们家亲戚一样,长上就减不下去了……”
  她也很无奈啊,她能有什么办法,她属于那种喝水都能胖的类型,偏偏又喜欢吃甜食,而且经常因为工作原因去咖啡厅、甜品店,她根本控制不住自己啊。
  “不用太在意这些的,真的,你认识杨大叔的时候,你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他既然决定试试,就不会嫌弃你现在这个样子,所以这样并没有什么不好。”
  无论什么时候,女为悦已者容都是一个送命题,更何况牵扯到减肥这个要人命的问题,苏悦华也是费劲口舌,才让林静平复下来。
  虽然不再自怨自艾,林静却也已经决定要好好减肥了,她要努力,以最美的状态嫁给他,想到那时候,林静就忍不住陶醉。
  “……”苏悦华被拉着进了甜品店,看着林静手指熟练的划过菜单,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提醒她。
  “林静姐,我觉得,你其实可以报一个纤体美体会所,可以根据营养师的搭配补充能量,然后再配合锻炼,很快应该就能达到自己预期目标的。”
  “对,你说的对,今天吃最后一顿,明天开始,本小姐就要减肥了……最后一顿,一定要解解馋……”
  “……”看着林静一口气点了三块蛋糕,苏悦华彻底放弃了挣扎。
  还是算了吧,杨大叔都不在意,她瞎操心什么?
  “遭了,吃太多了,今天要多走二里路,不然肥肉都长腿上了。”
  林静也很无奈啊,她一米六二的身高,九十八斤,不胖吧?
  如果不看身材单看脸,绝对是个进可攻退可守的优质妹子,就算是看上半身,也是没问题的,可偏偏,她全身上下的肉都长到了大腿上,这就有些尴尬了。
  于是,学校里老师们眼巴巴的等着他们凯旋归来,苏悦华却被林静拉去逛街减肥。
  而且,一路上真的是狗粮吃到撑,林静哪里是来给自己置办行头的?分明就是来撒狗粮的。
  “这条领带很有质感,领带夹的设计也很别致,而且跟他的衬衣很配……”
  “现在已经是报社社长了,穿戴方面自然要细致一些,这款皮带是不是很有那种派头?”
  一路上,林静都是在给杨明远挑选东西,不是苏悦华提醒,她都要忘记自己了。
  “林静姐,其实我觉得你没必要准备太多东西,杨大叔那个人,本身就是那种精致的猪猪女……呃,老男人,你偶尔给他个惊喜就行了,准备太多,他还不得嘚瑟的尾巴翘上天?”
  “你说的对,就这样,过几天刚好是我们认识一百天,到时候送给他当礼物,他一定会喜欢的!”
  “……”当她什么都没说。
  这一刻,苏悦华是真的特意希望冯锦归能回来的,至少,她不用这么被动的吃狗粮。
  等到林静终于满载而归的时候,已经是三个小时之后了。
  原本林静还要拉苏悦华去吃饭,却被她婉拒了。
  笑话,今天可不是周末,虽然他们今天决赛不用回去上课,可她也不能出来太久啊,说不定秋霞姐他们这会儿还在担心她呢。
  拎着自己买的一条灯笼袖裙子,苏悦华匆匆回了出租屋,放下东西,才去了学校。
  果然,其他人都已经回去了,因为她迟迟没回去,钟婷还担心的问孙秋霞呢。
  简单的跟大家打了声招呼,苏悦华就去了图书馆。
  金大的图书馆是苏悦华最爱的地方,藏书特别多,而且分门别类,什么行业都有涉及,随便拿本书,就能获取到不同行业的知识。
  虽然之前的《江山谋》跟那家公司签了合同,可她又不是真的卖身给他们了,第二部 第三部也只是答应优先考虑他们,可其他的却没有说一定要一棵树上吊死。 
  等《江山乱》播出后,她的知名度应该会有一个小幅度的波动,到时候再顺势推出其他剧本,以后应该就不用那么麻烦了。
  不过,她的工作室,真的该筹备了。
  在此之前,她该先回趟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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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啦啦啦,还以为今天不需要加更了,结果昨天月票很给力啊,加更一章,这一章要重点说明一下,差了两百多字,因为刚好卡到这里了。其他章节都是超过字数的,所以比较起来可能会稍微有一点少,后面的章节会尽量补上的,大家不要着急


第414章 修路(1)
  家里现在一切都好,菜棚那边交给大哥大嫂和二哥,三个人虽然很忙,倒是收益稳定,再加上大哥二哥上了回电视,知名度打出去了,就算是过去谈进货的人,也是先去他们家谈。
  冯家那边,冯德成还要兼顾公司,王秀英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也是忙的顾不上别的,好在,现在公司有起色了,经济方面不会那么拮据了,他们的日子始终在小镇是别人仰望的存在。
  苏悦华还听说,卖碳的老罗,最近跑冯家跑的比较勤快,冯德成不在家,王秀英担心风言风语,大多数时候都会带两个孩子去苏家串门子。
  刚好,苏家还有两个年龄相仿的孩子,苏念念已经跟着哥哥姐姐开始学习aoe、打你爷了,听家里二老的意思,后半年,会把星文、小小和念念都送到市里去,以后于小满妯娌几个会换着带孩子。
  至于苏仲景和李春花,以前那是条件限制,两个人操心的东西多,所以看着老态,现在条件好了,孩子们争气,镇子上谁提到他们家几个孩子不是竖大拇指的?两个人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看着竟然年轻了不少。
  “小七,你上回说的事儿,现在有方向了没?”李春花虽然不识字,也不懂女儿说的那些,但是这并不妨碍她关心孩子。
  “阿妈,已经在尝试了,你放心吧,这个不着急,阿大今天怎么会回村子里,那边是有什么事情吗?”
  按理来说,这时候不是周末,不都应该在这边操心孩子们吗?
  “不算什么大事,这不是这两年条件好了,村子里商量把路修了,以后拉菜也方便,你阿大过去看看。”
  “修路?确实该修了,那个大泥路,一下雨就不敢出门了,现在村子里卖菜卖的这么好,修路是必然的。”
  只不过,这修路的钱怎么算就不好说了。
  “我听说县上拨了一笔款,但是还不够,村庄那一截要村子里收钱自己修,家家户户户主都要过去开会商量,所以你阿大才回去的。”
  这事儿吧,李春花心里还挺不舒坦的,毕竟,他们已经离开村子里,孩子们都在市里定了房子了,他们以后回村子里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了,修路不修路,跟她没什么关系。
  “阿妈舍不得?如果要求按户口收钱,花一点钱也没事,现在咱们家应该算是村子里的大户了,就当是做点好事,嗯?”
  李春花是穷惯了的,只要一花钱就心疼的不得了,这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了,苏悦华也没办法马上改变她的这种想法。
  “我知道,本来你阿大还说,今年家里顺风顺水,想着跟大家商量商量,把祠堂修了,结果其他人都说没钱,现在一修路,倒是有钱了……”
  她就是看不惯那些人把他们家当成冤大头,什么时候都想从他们身上抠一点的性子。
  “修祠堂?这事儿三哥上次就说了,等三哥他们活儿停了,咱们自己过去修,其他人不愿意花钱,那就让我阿大商量,咱们修爷爷奶奶的,以后也不用去祖坟那边了,大家各尽各孝,免得祖宗为难。”
  说到上坟这个事情,每次过去都是一地鸡毛,都想祖宗保佑自己家升官发财,可是祖宗只有一个,难免不公,尤其是看到苏悦华他们家现在条件越来越好,那些人酸葡萄效应就开始了,说话特别难听,也就她阿大和大伯性子好,才一直忍着,要是苏悦华,早就闹掰了。
  “尽胡说,你是丫头,不能这么说,往后让人听了留下话柄,这事儿你阿大也说了,不行我们就分开上坟,各尽各孝,不打麻烦。”
  “嗯,真的修祠堂,我出两千……阿妈,上次我骗你们了,第一个剧本卖了十万,钱我都存起来了,不告诉你们,就是怕你们担心……”
  看着李春花半张着嘴显然是吓了一跳,苏悦华连忙解释。
  毕竟,这时候在村子里盖三间瓦房也才花几千块钱,十万,确实是一笔巨款了。
  还好李春花不知道公司这两年的盈利,不然真怕她吓的抽过去了。
  “你这丫头,这么大的事情,你怎么能不说呢?这事儿还有谁知道?财不外露,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你怎么这么不长心眼呢?”
  李春花是真的被吓坏了,伸手在苏悦华脑门上戳了两下,才急得转圈。
  这事儿回头得跟老头子商量一下,小七还小,又是个女娃娃,身上有那么多钱,就怕被人惦记。
  “阿妈,我没跟别人说,知道的都是知根知底的人,再说了,这钱回头我就要投出去了,不会留在我手里,阿妈你真的不用担心。”
  “哎……你说你这丫头……”李春花都不知道还说什么好了。
  以前是提心吊胆,就怕女儿以后没本事,被婆家磋磨,现在好了吧,女儿太有本事了,她这心就更不安了。
  “阿妈,真没事儿,你跟我阿大都没出过门,暑假里,苏良要去南方谈生意,到时候我给你和我阿大也买张票,你们跟着苏良南下,趁着腿脚还能活动,到处风景区转转。”
  李春花一辈子都为了四个孩子了,现在孩子们长大不需要她操心了,又要带孙子,苏悦华真的感觉特别亏欠她的。
  “转什么?花那个冤枉钱,我听你冯家婶子说了,南方到了夏天,就跟蒸笼一样,去了也是活受罪,还说南方的蚊子跟苍蝇一样大,能吃人都……”
  “阿妈,又不是长住,就是想你跟我阿大辛苦了一辈子,现在我跟我哥他们有能力了,让你们出去散散心而已,看看外面的风景,以后老了才不会后悔是不是?”
  父母的一辈子已经扑在他们身上了,现在有条件了,苏悦华就想让他们享享清福,过过舒坦日子。
  “还是算了,家里还有几个孩子呢……小七,你二哥那边,小小这孩子太懂事了,竟然拜托我给你二哥找个合适的对象,自从秀芬没了,亮子就跟变了个人似的,我们说话他都听不进去,要不,回头你说说?”


第415章 有个人选了(2)
  “阿妈,你,有合适的人选了?”
  苏悦华这才愣了一下,说起来,二嫂没了也两三年,二哥还年轻,总不能真的孤老终生吧。
  “有是有一个,也是山里的,前两年男人在石膏山上摔没了,才三十二,家里一个儿子,公公婆婆在小叔家家,那女人也是个少有硬气的,一个人拉扯孩子,能吃苦,我打听了一下,人也不错,你下次抽时间问问亮子。”
  “这事儿我不好说,还是要你跟大伯娘说,最好先多打听一下,别到时候弄回来一个搅事精,我怕小小受罪……”
  很多人都说,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爹,苏悦华真的担心小小会受罪,那孩子,真的特别懂事,家里这几个侄子里,小小是最懂事的,也是最聪明的。
  事情说到这里,剩下的就交给李春花和葛宝珠了。
  这两年,大哥二哥忙着菜棚里,大伯娘倒是比原来勤快多了,平时不说种地,闲的时候还会帮着菜棚里除草,翻地,是真的不一样了。
  这么一来,家里倒是越来越和气了,苏悦华还听说现在大哥他们又合起来吃饭了,上个月,大嫂还去县城里给两个老人一人买了一套夏装呢。
  晚上,天都已经黑透了,苏仲景才骑着三轮车回来,不知道苏悦华回来了,一进门就跟李春花发牢骚。
  “人心啊,真的是难测,以前家家户户吃了上顿没下顿,倒是没那么多事儿,现在日子好过了,这些人倒是越来越舍不得了。”
  “咋了?有人说甜话(闲话)了?”李春花端了热水过来,让他先洗洗,自己则上床安抚被吵醒的小孙子。
  “嗯,村子里要修路,说好了是按人头,一人二十块钱,穿过庄子那一截路就够了,结果现在又不好说了,王菊香已经嫁出去好几年了,可户口还在村子里,还把人拉过来要钱,也是没脸的很……小七回来了?”
  “嗯,阿大,我们家的钱你给了么?”他们家可是大户,按人头算,只是他们家就十二个人呢。
  “没,我过去的时候,你大哥已经把钱交了,村长的意思是,让你三哥他们过去修路,我好说歹说就是听不进去……”
  儿子们在市里包了活儿,都是按工期算的,不干活还要赔钱,再说工程队过去村子里干活儿,还要发工钱,凭什么啊?
  “修路不是政府安排人修吗?三哥他们现在肯定忙的顾不上,不行我们可以出双倍的钱。”
  “说了,那些人的嘴脸,以前从来没发现他们这么难看的……”
  苏仲景也是无奈,他是个老好人,平时不会跟人吵吵闹闹撕破脸皮的说话,那些人拿捏着他的性格才一直不依不饶的。
  “那最后怎么说了?”苏悦华吓了一跳,她爹可是个耳根子软,可别真的答应了。
  “后来,见我说不通,你大伯娘提着锄头过来,站在村口上一顿拍大腿面的臭骂,那些人倒是老实了,过两天修路的时候,一个家里出两个劳力,没有的可以请工人,工钱自己掏。”
  “大伯娘还有这么爆发的时候啊?阿大,工人你问了没?最好是附近村子里的,一天多给两个钱都没关系,来回方便,到时候我们也不担心。”
  就怕她爹舍不得那几个钱,自己跑去好过,修路都是砂石、水泥活儿,他这么大岁数了肯定受不住。
  “嗯,这事儿到时候再说,人多的是,随便村子里找两个人就行了,这个我跟你大哥说了,到时候他操心着来,我就不去了。”
  苏仲景是被村子里那些人给吓怕了,懒得再回去跟他们浪费口舌。
  说真的,一开始他是想着,他们家现在条件好了,孩子们都有出息了,如果有人干活儿,那些材料钱,水泥、沙子他都包了,结果,他还来不及开口,那些人就跟斗鸡一样扑了过来,说话还那么没脸没皮,苏仲景是真的寒心了。
  一家三口又聊了一会儿,苏悦华才回了自己房间。
  很久不回家,回到家竟然有些不习惯了,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借着月色,抬头正好看到报纸糊的屋顶,那里有个小洞,是去年夏天冯锦归回来的时候戳的。
  想到冯锦归,苏悦华就更睡不着了。
  她这个人,感情慢热,而且上辈子从来没有喜欢过人,一门心思学习,连暗恋都没有,这辈子醒过来后,就已经跟冯锦归订婚了。
  起初,她是真的想改变苏乐欣的悲惨命运的,再加上有限的记忆里,冯锦归确实是个值得托付的人,苏悦华不想把时间浪费在那些华而不实的情情爱爱上,才会接受了这样的婚约。
  只是后来,冯锦归那个人就跟沙眼一样,悄无声息的就渗透了她的生活,苏悦华都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人就住进心里了。
  他们两个人,没有轰轰烈烈、荡气回肠的感情,也没有那么多浪漫甜腻,平淡到苏悦华想起来,都觉得自己是个傻子,稀里糊涂就被人拐跑了。
  可是吧,冯锦归那个人,虽然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但是,只看上辈子苏乐欣死后他能带她的尸体回去,就说明他是个值得托付的人……
  越想越乱,苏悦华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的,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太阳真的已经晒屁股了。
  在家里陪父母吃了午饭,苏悦华就不得不带着来自母亲的关怀回学校了。
  学校的生活,一如既往的忙碌又惬意,除了,越来越多莫名其妙的偶遇。
  “乐欣学妹,好巧,又在这里碰到你了。”
  “……”人高马大的学长堵住路,一脸自认风流的模样,看的苏悦华忍不住翻白眼。
  亲,你确定这样没问题吗?这里是图书馆,见过她,或者说稍微了解一点的人都知道,她每天至少会有四个小时是在图书馆的,这么巧,还真巧!
  对于这种开屏孔雀,苏悦华一向敬而远之,也不知道最近怎么了,这么不顺。


第416章 偶遇*n(3)
  “现在已经是午饭时间了,乐欣学妹介意我邀请你一起吃午饭吗?”
  随意的撩了一下头发,模样看着确实挺潇洒的,只可惜,苏悦华没兴趣。
  “很抱歉,学长,我中午约了人。”
  “那明天呢?明天不行后天也没关系……”反正,他是打定了主意,今天无论如何,一定要一个答案了。
  “明天不行,后天也不行,我家里家教很严,不允许我随便跟男同学一起出去吃饭。”
  “我可以跟你父母解释……”这样就直接一步到位见家长了,他真是太聪明了。
  “不是我父母,是我未婚夫。”苏悦华说完,看也不看一眼对方僵硬掉的表情,客气而又疏离的点点头,侧身离开。
  因为上午的事情,苏悦华下午都没去图书馆,而是抱着她借来的书找了个空教室。
  结果,有时候真的是人倒霉鬼吹灯,放屁都砸脚后跟,苏悦华看书看的有些困,迷迷糊糊竟然睡着了,不知道睡了多久,醒来的时候差点没吓死。
  “你干什么?!”因为恐慌,苏悦华的嗓音都出现的破声。
  有什么比你醒过来的时候,面前有一张倒置的大脸来的更惊恐的?
  “苏,苏同学,你,你醒了?”显然,对方也没想到苏悦华会突然醒过来,一时间惊的从椅子上掉了下去,噼里啪啦的摔在了苏悦华身边。
  “能给我一个解释吗?你刚刚在干什么?”
  终于看清楚对方的脸,苏悦华忍不住恼怒。
  这位,是最近追她追的比较紧的其中之一,跟早上那位自诩风流的学长不一样,这位可是个十足的书呆子。
  可是,书呆子,你能不能认认真真立人设?你一个书呆子不去好好学习,你天天偶遇,然后跟个跟踪狂一样偷窥她干什么?
  还有,刚刚他们之间的距离太近了,苏悦华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对方棕褐色的眼睛,当时真的差点吓得心脏从嘴里蹦出来。
  “我,我看你睡着了,担心你着凉……”
  苏悦华这才发现,她身上竟然披了件的确良衬衫,而这位,书呆子同学,这会儿就穿了件背心,光着膀子不人,还露点了,迅速的移开视线,将衬衫还给对方。
  “……”苏悦华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这一刻的纠结心情了。
  “同学,我非常感谢你的好意,但是,真的不需要,现在天气这么热,我不会感冒,还有,你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希望你适可而止。”
  对方确实没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如果一定要说的话,那大概就是喜欢上了她吧。
  可是,苏悦华很清楚,她不可能给对方回应,无论他追多久,她都不可能喜欢他,所以,还不如早点说清楚。
  “苏,苏乐欣同学,你不要误会,我,我,对,我喜欢你,真的喜欢你,这跟你家里有公司,跟你成绩有多优异没有关系,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
  “谢谢你这么看得起我,不管我家里有没有公司,也不管我成绩好不好,我已经有未婚夫了,我们感情很好,等我成年,我们就会结婚,所以,希望同学不要再把时间浪费在我的身上了。”
  不等对方说完,苏悦华直接阻止了他的表白。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学里已经渐渐开始盛行这种看身价找男女朋友了。
  门当户对还真是无处不在的规律啊。
  自从她哥哥们开公司的事情不知道怎么被同学们知道后,苏悦华发现,很多风马牛不相及的专业的学生,有事没事就会过来向她讨教。
  尤其是工程学院那边的,甚至,还有人打着万俟奕同学的称号过来,苏悦华也是无奈了。
  “苏,苏同学,我……”
  “我该回去了,失陪。”皱眉收拾好自己的行李,苏悦华不再浪费时间,匆匆出了教室。
  大二的课程比大一轻松多了,苏悦华将学校附近有名的餐馆都转了个遍,最近又迷上了食堂里的炒麻食,所以,出了教学楼,直接朝着食堂进发了。
  “小乐欣,你今天下午怎么没去图书馆?我在那边找了你很久。”食堂门口,正好碰上手牵手的孙秋霞和万俟奕。
  “下午有点思路,找了个地方顺思路了,你们……”这两个人,可真是很难得才有共同时间啊。
  工程学院那边跟他们语言文学系不一样,越往后课程越多,就算没课的时候,也会有实习任务,满校园的测量,还真很少见他们俩上课时间一起出去。
  “还不是他,耳根子软,别人说几句软话,他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被人拉过来,不是我正好碰到了,这会儿估计跟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串呢。”
  说到这里,孙秋霞的脾气也上来了,气鼓鼓的甩开万俟奕的手,走过去抱住了苏悦华的胳膊。
  “小乐欣你都不知道,那些男生真的讨厌死了,心眼子比煤球还多!”
  对于那些主意打到他们身上的男生,孙秋霞是极其厌恶的。
  先不说小乐欣和她男朋友的感情,那些人没几个是真正喜欢小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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