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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击南宋-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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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阿术策马悄然靠近狄烈,低语道:“主人,这可是个好机会……”

狄烈竖掌示意噤声,沉吟了一会,竖起一根手指晃了晃:“见机行事。”

铁蹄如雷,卷起一团黄龙,直奔西北而去。

第六十三章 杀将者当

翌日黄昏时分,风尘仆仆、疲惫不堪的狄烈、关忠勇一行,终于赶到目的地——封龙山脚下一处不起眼的,名为王李庄的小村庄。

在入村之前,已经先让高亮去通报了,否则在这敏感时期,突然出现这么一彪人马,只怕要把天平寨的残余寨众吓得做鸟兽散。

出来迎接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汉子,长相很普通,生得一双倒吊眉,给人一种愁眉苦脸的感觉。这人就是大寨主刘铁栓的堂兄,名叫刘二平。在这次的寨主之位的争夺中,他与关忠勇的呼声最高。但……天可怜见,刘二平只是因为身为寨主的堂兄,加上是天平寨的老人的缘故,就其能力来说……说能力平平都是抬举他了。

刘二平就一普通佃户出身,大字不识一个,性格木讷,见识浅薄。压根不是当头头的料,否则这二当家之位,早就给他坐了,如何轮得到关忠勇。

平心而论,刘二平也不想跟关忠勇争,他也明白自己不是当寨主的料,可是架不住寨中老人的劝说:如果你不当寨主,你兄弟拚死拚活打下的这份基业,就给外人拿去了。所以,他只得勉勉强强赶着鸭子上架。

刘二平甫一见狄烈一行,竟然人人骑着一匹高大健马,而且马臀上还烫着钤印,表明都是军马。惊羡之余,心下暗道:“难不成高亮那小子说的是真的,这群好汉当真击溃了一队金兵?否则他们哪里来的这么多好马,还是军马。”这是他还没看到张荣、贾虎、孟威等人包袱里藏着的利刃坚甲及弓弩,否则只怕更吃惊。

进得小土屋的前院,双方引见完毕,然后在几张破草席上盘膝坐下。院子不大,本已坐了天平寨众七、八人,现在又挤进十几个人便显得拥挤了。相较之下,反倒是狄烈带着人还多些。

本来刘二平要问清楚狄烈一干人等是不是要入伙的,如果要入伙,就要摆香案进行一整套入伙仪式。

但是还没等他开口,关忠勇就干脆利落地切入主题:“大寨主被金狗暗算的事,高亮在路上已经跟俺说过了。大寨主对关某的恩德,不用多言,大伙都看得见。关某悲痛椎心,决不在大伙之下。但是,相信大寨主在天之灵,绝不想看到大伙就这么样消沉下去。眼下本寨迭遭大难,精英尽丧,如果此时咱们不振作起来,这天平寨,就算不被金狗灭了,早晚也要被别的山寨所吞并。那时,大寨主的心血才是真正的烟消云散。”

关忠勇不愧是宋军准备将出身,虽然只是个小小的九品武官,但其见识兵略却不是这些只懂得打家劫舍、往日的盗,今日的义军所能相比的。一下就点出了要害,抓住了话题的主动权。

果然,刘二平等寨众一下抓住了注意力,齐声问道:“那么,依二当家之见,该当如何是好?”

关忠勇沉声道:“所谓蛇无头不行,眼下当务之急,就是要推选出一个新当家,带领大伙渡过难关。”

那些个寨众老人不仅一阵讥笑:“嘿嘿,原来二当家的高见是这个……那么二当家认为,谁人可担当这新任寨主呢?”

关忠勇面色平和,仿佛没听出寨众的讥讽之意,而是一字一句地说出在路上思量已久的解决之道:“大寨主是死在金将阿懒的毒计与刀兵之下,此血仇不共戴天。关某之意,但凡我天平寨众——包括今日新入伙的诸位好汉,谁能杀了阿懒,为大寨主报仇,谁就是天平寨的大寨主!”

关忠勇的一番话,将天平寨众震得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

没错,这的确是江湖上最标准的解决方式,也是最能服众的方法。可问题是,阿懒是谁?金军的猛安孛堇,栾城的守将,更是拥有三千大军的主将。这样一个人你怎么杀?

正面战场击杀他?没有三五万人马,想都不要想。整个太行山大小近百个寨子,怕都没有三五万人马。那就只能暗杀了,可是据前段时间太行义军的侦察发现,这个阿懒竟然住不惯高屋大宅,偌大一个栾城州衙空置着他不住,而是到军营里扎帐蓬休息。在森严壁垒的营寨中,你怎么搞暗杀?怕是有多少条命都不够填。

半晌之后,刘二平苦涩道:“二当家话是不错,如果有谁能杀得了这金狗,为大寨主报仇雪恨。俺刘二平第一个给他磕头谢恩,心服口服请他当寨主。可是……这事实在难于登天!之前白马山寨的傅大寨主也曾派人尝试过,结果死了二十余名精锐手下,连金军营寨大门都没能突破……”天平寨众一致点头确认这个消息的真实性。

关忠勇不为所动,坚持道:“以前不行,未必表示以后也不行。之前咱们太行十九寨虎视眈眈,栾城金军自然戒备森严,冒然出击,自难讨好。但此时十九寨联军已经被阿懒打垮,威胁既去,阿懒的警戒之心,必然有所下降。或许,这就是咱们的机会。”

天平寨众面面相觑,相互低语一阵。良久之后,才由刘二平表态道:“既然二当家有此决心,那咱们就合计一下,择日入栾城,看看是否有可趁之机。我等都赞同二当家的说法,凡我天平寨众,但有能击杀阿懒者,必推之为寨主!”

“好!就这么着。”关忠勇一拍大腿,伸出右手与刘二平互击三掌,这事就这么定了。

计议已定,关忠勇没去搀和刘二平等人的合计,而是带着狄烈一行径直出村。行至村口,关忠勇扫了众人一眼,对狄烈道:“能否与殿下单独说几句?”

狄烈点头,示意阿术及张荣等人原地等候,然后与关忠勇并肩走到村口的小溪边。不等关忠勇开口,狄烈先说道:“虽然刺杀计划是你提出的,但你知道自己根本做不到,这个计划是专门为我量身定制的。对不对?”

关忠勇坦然点头:“不错,要刺杀像阿懒这样的金军重将,光凭我等,连万一的可能都没有。但殿下却不一样,俺听杨家兄弟说过,殿下有惊人神技,可千步杀人,神鬼难防……而且,关某也亲眼见识过,那的确是神人之技。所以,俺想……殿下若能做成这件大事,非但可以名正言顺入主天平寨,更可籍此在太行大小百余寨中,树立威名。这对殿下今后的发展,大有好处。”

“为什么?”狄烈盯住关忠勇的眼睛,“你不想当这天平寨的寨主吗?却这般苦心孤诣地为我打算?”

关忠勇苦笑摇头:“今日的情形,殿下也看到了。关某是怎么也不可能当这寨主的,否则必定造成天平寨的分裂。以阿懒的人头,来定这寨主之位,是最好的办法。至于为什么要为殿下打算……一是为报救命之恩;二是因为关某觉得殿下是个人物,居然能在短短时间内打下一份身家,这一点,关某无论如何也做不到;最重要的是,殿下实力强劲……虽然杨家兄弟没有透露殿下有多少人丁及兵力,在关某看来,绝不会弱于太行诸寨之首——白马山寨傅大当家的实力。殿下既然有此实力,今日若不上位,他日天平寨众还能讨得了好?与其将来强势压服而上位,倒不如干脆直接让殿下和平接管天平寨众。如此一来,也算是关某报答先寨主的知遇之恩。”

狄烈盯住关忠勇半晌,点点头:“看不出,你还有几分政治头脑,就冲着你这一番苦心,这活,我接了。”

关忠勇长吐一口气,郑重行了个礼:“关某替天平寨众弟兄,谢过殿下。”

狄烈轻笑道:“我占了你们的寨子,你还要多谢我?”

关忠勇认真道:“天平寨地理位置极佳,又有坚墙防御,易守难攻,乃是太行诸寨中首屈一指的名寨。为刘大寨主捷足先登而占,早已令诸寨不满,暗中觊觎者不知凡几。全赖刘寨主是白马山寨傅寨主的金兰之交,诸寨看在傅寨主情面上,不好下手,而且本寨实力也不算弱……但如今情况完全不同了,刘寨主身殒,寨中实力折损严重。据说傅寨主因伤亦不能视事……如今诸寨被阿懒一番打杀,均遭重创,都各自回山寨舔伤口去了。一俟金军远遁,诸寨必蠢蠢而动。以我天平寨此时之虚弱,又少了傅寨主的回护,结果不问可知——而如今有了殿下的加入,至少能保住天平寨一干老小的性命——须知这太行山寨各寨之间的相互吞并,是极为血腥的……”

狄烈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拍拍关忠勇的肩膀,转身回去。

关忠勇兀自有些不放心,追上前问:“殿下准备如何行事?”

狄烈没有多说,只道:“你给我派两个熟悉栾城地形的兄弟,然后将我带来的人安顿好就行了。不过有一点,既便我能够得手,可能也没办法拿阿懒的人头给你。”

关忠勇闻言迟疑了一下,想了想道:“没有人头祭奠,效果是差了一点。不过,能诛除此獠,便是侥天之幸了,想来大伙也不会苛求什么。”

狄烈失笑道:“我们在这里讨论如何收取一个金军猛安级将领的性命,而这个人刚刚将你们太行十九寨杀得血流成河。若是给他人听到,怕不是以为我们疯了。哈哈哈……”

第六十四章 潜入

五月初四,辰时,狄烈与阿术、高亮及一名天平寨的向导,进入栾城。

栾城虽然是一座县城,但历史很悠久。春秋时期,晋国中军元帅、正卿栾书(谥号武子)食采于此,建为栾邑,西汉置关县,至东汉时改置栾城县。此后屡经废置,至宋朝时才算固定下来。

金军南侵时,栾城县令没有多做抵抗,弃城而逃,此城随后为金军所占。由于南侵的金军人马不多,很难做到打下一座城就占一座城。而且金国南略的意图也只是抢掠财富,并没有要占领宋国全境的意思。所以金军每下一城,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把城墙扒掉,摧毁防御。这样,就算随后又被宋军所占,也无法防守。在金军眼里,没有城墙防护的宋军,跟一群鸭子没什么区别。

不过这栾城的情况又有所不同,此县距真定府不过数十里,是这座大宋河西重镇的南大门,战略位置相当重要,所以金军并没有像别的城镇那样,将城墙给扒掉,反而派了一支新附军驻守。

因此之故,阿懒才会选中这个地方停驻,以待援军。

援军直到四月二十六才到栾城,那是金军整个东路军全部人马。旌旗招展,蔽日遮天,数十万人绵延不绝。前队已至栾城,而队尾却还在百里外的高邑。当然,这个时候,阿懒也不再需要援军了。

不过,金军并没有进入栾城休整,因为真定城已遥遥在望。而且这几十万人马,可不是一个小小县城所能容纳得了的。

于是,这支大军只是远远朝着悬挂在城门边上,近百颗血淋淋的首级看上一眼,便绕城而去。而阿懒的三千人马及其押解的人口物资,仍然停留在栾城,以为后卫。待大军休整完毕,离开真定城北上后,阿懒的军队才能动身。

这位刚刚因为大杀四方而得到金军东路军主帅宗望嘉勉的金军重将并不知道,他这一留,便再也走不了了……

狄烈四人入城时,也看到了那些肿胀变形的脑袋。高亮与那名天平寨众均是一脸的悲愤,这些首级中,有不少均与他们相识。值得庆幸的是,里边没有刘铁栓的脑袋,不过据说他的死状更为悲摧——尸身被乱马践踏成肉泥。

狄烈自来到这个时代以来,一路上见到的尸骨也不少了,甚至他亲手把许多活人变成了尸体。不过那毕竟是在战场上,生死无怨。而像现在这样,把上百颗人头悬挂在城门前示众,那种残忍、恶心的视觉冲击,令见惯了血腥的狄烈也止不住一阵反胃。心中油然生起一股怨念,现在,他有了一个更充分的扣动板机的理由!

虽然在十天前,太行义军已被击溃,无力再对栾城金军的构成威胁,但是入城的盘查仍然很严格。好在出发之前,那天平寨的向导有说过,所以四人中除了阿术身上带着一把切肉的小刀外,基本上没查出什么不妥的物件,除了……枪盒里的那把狙击步枪。

狄烈很坦然地打开枪盒,展示那精美的零件,微笑对城门守卫道:“这是我家传的一件机关器物,倒还算有趣,几位军爷看如何?”

那几个城门守卫各拿取一个零件在手上,翻来覆去看了半天,除了觉得这铁器甚是精致,完全看不出其功用(他们当然看不出来,除非也去穿越一回,还得往未来穿)。虽然这些守卫弄不懂这是何物,但这种线条流畅,闪耀着炫目光彩的精美钢制器具,谁看了都喜欢。

狄烈眼见这几个城门守卫眼露贪婪之色,赶紧掏出一贯铜钱递过去,这才打消了守卫们的贪念。把狙击步枪零件交还给他,挥手放行。

阿术见过狄烈组装这把枪,当然明白这是什么东西,之前神情一直很紧张,紧紧攥着那把刀子。直到狄烈从容把零件装回盒子,重新背在身上,阿术才暗暗松了口气。

倒是高亮没见过这东西,虽然也很好奇,不过他这时正被城门前的那些首级刺激着,心情很差,也就没了询问的心思。

狄烈之所以选择这三个人一起行动,是有原因的。那名天平寨的向导就是栾城西北十余里外的石邑镇人氏,对栾城很熟悉,这种地头蛇对狄烈将要展开的行动,是不可或缺的。高亮则是与天平寨众之间的联络人,起到一个协调作用。至于阿术……可以作为行动时放风哨探之用,更重要的一点是,阿术是唯一认识这一次的行动目标——阿懒的人。

阿术原本就是金军的另一名高级将领固新的亲卫,而固新与阿懒一向私交甚好,所以阿术曾经见过阿懒几次,认得他的相貌,这一点尤其重要。若要刺杀一个人,对方长什么样却不知道,你怎么杀?所以阿术的作用最关键。

四人入城之后,那向导将狄烈等人安排在城北一户民宅中住下。这地方是那天平寨向导舅父的居所,宅子破旧简陋,平时只得他一个鳏寡兼跛脚的老舅父居住。现在一下多出四个人,难免有些挤。不过这一点对于狄烈而言,实在算不了什么,他来到这个时代快一个月了,至少有大半个月是呆在野外露营的。再怎么样差的条件,也总比在外面露天席地要好得多吧。

狄烈随后观察了一下周边地形及了解附近的巡哨情况,对这个临时俺护所还算满意。

经过反复确认,阿懒此人平时总窝在城南校场军营里,极少出现在公众视野当中。这也就是说,要动手,只能选在军营。

半个时辰后,狄烈四人出现在了城南校场军营前。

这个校场本是宋时栾城的驻城厢军操练的场所,场地不算小,大约相当于现代一个半足球场大小。在西南方还有一片军营旧地,多数是土坯房,已残破不堪。

大宋的国策一向是强杆弱枝,有好的装备,好的兵器,好的兵源,总是集中在汴京的禁军上面。而地方上的厢军及乡勇,全是后娘……不,是二奶养的,不让你拿锄头上阵就算是不错了。

在这样的国策下,地方上的厢军战斗力可想而知。这个校场基本上也就成了一个摆设,只在上头来人检查时,把这些三流军队拉出去做做样子,应附一下上官就行了。

在阿懒的金军入驻以前,这城南校场本是一片荒芜,杂草丛生。待金军三千大军及俘掠的近万人畜入驻之后,整日可见金兵在校场上跑马射靶、挥刀劈杀。结果将校场踩踏得草茎裸露,泥土瓷实,还其本来面目。

原本是宋军的操练场,但宋人弃而不用。而现在金军入驻,却真正还原其原本的功能。这对宋人而言,不啻于莫大的讽刺。

金军对军营的防守很严,营寨外方圆二里之内,决不充许闲人靠近。在营寨外围,又挖了一圈宽一丈,深六尺的壕沟,更外面还布置着鹿砦拒马。这些早前为了防御太行义军可能的攻击而留下的军事设施,足以让那些妄想偷营之靠望寨兴叹,铩羽而归。

高亮与那向导此刻就是如此无奈的表情,他们看了一眼面无表情的狄烈,想了想,高亮近前道:“此军寨的防守极为严密,而阿懒此人又极为谨慎,恐怕得等到他出营巡视城防时才可以动手。”

这时那向导却泼了一盆冷水:“高头领有所不知,这城南校场有一条专用的运兵甬道,直达南门城楼。如需巡视,根本无须经过街市。而这甬道两侧里许之内,尽是阡陌,无遮无挡。只怕人还在数百步外,便为甬道外的金兵巡哨所发觉,更别说是靠近了。若非如此,当日傅大寨主大可选在阿懒出巡时动手,而不必派出精锐硬闯金虏的军寨了。”

高亮闻言愣了半天,泄气道:“如此说来,关大哥的计略当真行不通了?俺来之前还向孟威大哥借了一支马黄弩,让手下人明日想法子送入城中呢……”

狄烈沉吟一会,断然道:“我们去看看那个甬道。”

向导所说的甬道并不远,四人籍着草木掩映,远远地绕着军寨外围走了不到半个时辰,就看到军寨的南侧伸出一条长长的土墙。慢慢靠近一些,隐约可见墙壁斑驳,有很多裂隙及崩坍的缺口,墙面上长满了各种绿色植物。

狄烈目测了一下,将近处的寨栅与远处的土墙做了个对比,估算出墙高约为一丈,再加上墙体的地基比周围地势要高出一截。可以说,埋伏在这个地方是根本看不到墙体后面的情况的。

狄烈又仔细地察看了周围地形,的确如那向导所说,甬道侧面约一公里的范围内,都是阡陌田垅,视野十分开阔。眼下清明刚过不久,本应麦浪如波的田里,却只稀稀落落地杵着少量麦苗,看情形,今年多半是个荒年。

看到这样的地形,连知道狄烈的杀手锏的阿术都泄气了,摇摇头:“这样远的距离,加上甬道阻隔,连人都看不到,谈何刺杀?主人,这活谁都干不了,咱们还是……”

狄烈目光四下逡巡,忽然向侧后方一指,道:“那是……一座石塔吗?”

向导朝狄烈手指方向看了一眼,点点头:“那是北朝时期,魏人修建的一座佛塔,原本塔高五层,离地四丈有奇,塔外面的石壁上还雕刻着十来幅佛家典故。可惜后来栾城发生战争,被外敌围困数月,箭矢俱尽,只得投石御敌。在石块都投尽的情况下,便拆佛塔取石……但佛塔只拆到一半,城池便失陷了。老人们都说,是因为擅动佛塔,触犯了神灵,这才使城池失陷的……”

这向导身为本地人,说起前朝掌故来,便止不住滔滔不绝。狄烈生怕他说个没完,不得不打断他的话头,道:“我只想知道,那个残破的塔里面,能藏人吗?”

向导愣了一会,望望远处的破塔,再看看眼前的狄烈,干咽了一口唾沫,吃吃道:“这位兄弟想……想要躲藏到塔里伺机出击?那恐怕不成。”

狄烈皱眉道:“为什么?那石塔里藏不住人吗?”

“那倒不是。”向导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狄烈,差点连话都说不出来了,“那残塔现在还有两层多高,离地两丈六尺,躲藏在那里的确可以堪堪看到甬道后面的情形。只是……那座残塔距离甬道足足有三里之遥,你躲藏在那里,能干什么?”

狄烈仿佛没听到向导的说话,依然故我:“我只想知道,那塔里面,能不能藏人?”

“当然能!俺小时候爬进去玩过。虽然塔里堆着很多残壁乱石,但是躲藏上五、六个人还是没问题的。”向导很肯定地说道。

“那就行了。”狄烈很快做出决断,“从现在开始,我跟阿术就呆在塔里。高亮,你回去为我们准备五天的干粮及饮水,再加上两条皮毡——希望我们在粮尽之前,能有幸与这位阿懒贵人照个面。”

第六十五章 狙杀(上)

五月初七,黄昏。

天边的流云被夕阳渲染得彤红发亮,在初夏的猎猎长风中,不时变幻着各种形状。

三天,整整三天。阿术唯一的消遣就是看天上的云卷云舒、日落月升。有时候他真有些相信,如果再这样看个十天半月的,有可能变成主人所说的“哲人”。听主人说,那是一种境界上接近仙人的状态……但是阿术却没那种慧根。相比之下,他更愿意看到阿懒那张死气沉沉的疤脸。

但这三天中,甬道上除了有数骑传信兵,例行来回通报消息之外,没有任何动静。

等待,枯燥而无尽的等待。这让阿术想起了少年时期,自己跟随伯父去狩猎的情景。那个时候,他们也是足足等待了两天两夜,但是到最后,却只收获了一只松毛鼠而已。现在阿术已经打破了自己的狩猎时长纪录,他只希望,这一次的结果,不要像那一次一样……

想到这里,阿术不禁将目光转向狄烈——

三天以来,这位主人就像钉子一样牢牢地钉在残破的二层塔基边上。饿了就吃点东西,困了就将皮毡一卷,和衣而睡。除了大小解及每天早晨在塔楼底下的乱石堆上活动锻炼身体,其余时间,就是趴在那里一动不动,透过那个神奇的“魔镜”,观测甬道及军寨的情况。

每当阿术看到那个如磐石般巍然不动的身影,就会对这个主人的“殿下”身份产生动摇——这样的坚忍、韧性与毅力,只有最好的猎手才能做得到。一个养尊处优的“王子”,怎么可能有这种能耐?但不管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现在他就是自己的主人。那么,他就是一个王子!对于这一点,阿术非但不能怀疑,甚至不允许别人怀疑。

阿术目光随着流云飘动,脑海里不禁止又想起午间主人笑着说的话:“你不要看我现在很艰辛的模样,其实比起以前训练和出任务时,要好太多了。那个时候几天几夜都不能动一下,浑身关节都僵硬了,而且脸上还爬满各种虫蚁,却不允许眨眼……此外爬冰卧雪、沙漠如炉、沼泽烂泥以及有无数死亡陷阱的热带丛林……像现在这样,简直就是一个幸福的狙击手。”

阿术只记得当时自己的脸上肌肉像牙痛一样抽了很久,最后才挤出一句不着调的话:“那么,如果五天之内都等不到阿懒出现的话,该怎么办?”

狄烈的回答是:“一个合格的狙击手,永远都会有一套备用方案。”

于是阿术没有再问下去,他就这么样躺在铺着皮毡的乱石堆上,枕着手臂,呆呆地数着天边的云朵。今天,也许就这样过去了吧……

正当阿术神思渺渺之时,耳边恍惚传来一个声音:“快起来,金营有动静了!”

我一定是睡着了,就连睡觉也都在想着任务,我真是敬业啊!

阿术的自我催眠还没结束,突然脑袋吃痛,浑身一个激灵跳起来,却又被一脚踢倒。耳边传来狄烈清晰而严厉的声音:“乱蹦什么?瞄准镜给你,赶快给我顺着这石塔的平行线,跑到甬道的起始端,看看是什么情况!”

阿术迅速回过神来,接过又是害怕又是想看的“魔镜”。然后从石塔底部的一个小洞口爬出去,借着高高的杂草掩护,飞快向侧方跑去。

狄烈与阿术藏身的这座残破石塔,孤零零地矗立在一片荒芜的灌木杂草丛中,周围没有任何人烟迹象。倒是在石塔后面百步之外,有一片乱葬岗。由于此地过于荒凉,而且距离校场较远,已经超过了金军的警戒范围,所以二人在此潜伏了三天三夜,没有被任何人发觉。

石塔所在的位置,大约处在甬道的中后段,与甬道的直线距离为一千三百八十米左右,大概是三里不到的样子。而从甬道的起始端到狄烈潜伏地段目光所及的中末端,则在二里左右。这也就是说,如果目标从甬道一端出发,要行走二里才会走进狄烈的狙击范围内。

这个狙击的范围看似不小,实际上狄烈只有三次狙杀的机会。

因为甬道墙壁的高度及遮断目光的问题,从狄烈所在的位置看去,只能看到甬道顶端的一小部分,无法窥得全貌。这几天甬道里有金军骑兵来来去去,却只能看到他们头顶的铁盔帽缨而已。在这样连人面都看不到的情况下,一般是没法打狙击的。好在这条甬道的夯土墙实在太破旧了,而且年久失修,有不少豁口崩裂,最大的一个缺口足足有半个门板大小。

在狄烈的狙击视野里,一共有三个甬道豁口,大小如脸盆,目光越过这些豁口,可以看到骑在马上的人的头脸部分。这就是狄烈的三次机会,如果不是有这三个豁口的存在,狄烈早就放弃这个狙击点,采取备用方案了。

不过在此之前,更重要的是,需要阿术去确认目标。

阿术跑得很快,一是因为这几天跑这条道已很娴熟了,二是……他实在是憋得太久了,这精力终于有个可发泄的口子了。

阿术跑到由狄烈所圈定的一号瞭望点,从这里可以观察到甬道的起始端及军寨一部分,只是距离观测目标实在太远,直线距离比石塔至甬道还远,越过了三里。如果靠近些,效果会更好。可是没办法,在这个瞭望点还有杂草掩护,再往前出一点,就是无遮无挡的田野了,极易被瞭望塔上的金兵巡哨所所现。

从三里之外看一个人,即便天气晴朗,视野良好,那人看上去也不比蚂蚁大多少。想要认出人脸五官,就是2。5的视力都不行。在正常情况下,这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不过好在阿术有一个“魔镜”。

阿术是在这一次的行动中,首次接触到这个神奇的镜子的。刚开始看到这镜子里的物象时,阿术吓得大嚷大叫。当然,被早有准备的狄烈用皮毡给死死堵塞住了。阿术用了整整一天,才算是适应过来,并在心底里敬畏地称那叫瞄准镜的奇物为“魔镜”。

阿术始终认为这魔镜上是附有咒语的,否则根本没法解释,那可将远处细微之物拉近放大,并且还可在夜间视物的种种异象。之前使用这魔镜时,还是跟在主人身边,纵是害怕,心里还算是有所倚侍。而此时却是要独自使用,实在令阿术胆颤心惊。

可是时间不等人,现在光凭肉眼,远远都可以看见金军营寨确实是有了不小的动静。但见寨门大开,哨骑四出,前出到军寨外围二里,撒开一条警戒线,而且这条警戒线还不断地向甬道两侧移动。

这样的情况只表明两种可能:一是有大量军队从军寨出发,沿甬道运兵至城墙布防。为防敌军细作窥探,派遣哨骑沿甬道两侧巡查;二是有金军的高层人物巡视城防,这些哨骑是作为警戒之用。

眼下太行义军刚刚被胖揍了一顿,正躲藏在深山老林里舔伤口,而这附近又没有什么宋军的残余军队或强大的敌对势力。因此不大可能是第一种情况。那么,难道,会是第二种情况……

阿术想到此,再也顾不上害怕,用发抖的手拨开瞄准镜的防尘盖,咬咬牙,把眼睛凑上去……

狄烈没等多久,阿术大汗淋漓地跑回来,在他身后,竟然还跟着一个高亮。

狄烈诧异之下,正想问高亮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高亮却先开口道:“关大哥及刘二叔等了几天,没见到你们有什么动静,生怕有失,所以让俺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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