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皇家小地主-第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覃初柳败下阵来,把位置让给小河。
小河松了口气,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看到覃初柳的小手碰触那个男人,他的心里很不舒服,这种不舒服在她要去解男人的衣带的时候到达的顶点。
他忍不住制止,制止后又怕覃初柳反驳,这样纠结的心理,最后都随着覃初柳的退让消弭了。
这种感觉很奇怪,不讨厌,却也不好受。
小河检查过男人的身体,转头对背对着男人的覃初柳道,“他腹部受了伤,好似很严重,还在流血,后背和腿上也都有划伤……”
他的声音微微有些发颤,男人腹部的伤不是一般的严重,伤口很深,现在还有汩汩的鲜血往外流,若是继续下去,男人的血早晚要流干。
“用衣物把他的伤口包上,不要让血往外流。”顿了顿,覃初柳有些迟疑地问道,“小河,这人咱们救还是不救?”
小河一边脱自己的外衫给男人包扎,一边回复覃初柳,“大姐肯定不会允许咱们带外男回去的。”
也就是说,这人他们救不得了,给他包扎过后,就只能让他在这里自生自灭了。
茫茫山林,不时会有猛兽出没,对于一个浑身散发着血腥味儿的伤者来说,必死无疑!
覃初柳思索了一下,“先把他弄下山,我再回家问问娘的意思。”
小河心里不愿意,这个时候却也想不出别的法子,他直觉,这个男人很危险。
小河想自己把男人扶下山,不让覃初柳上手,奈何男人太高大,他根本扶不起来。
在覃初柳的帮助下,两个人花费了将近两个时辰才挪到山下。
覃初柳让小河看顾好男人,自己则先回了家。
此时已经是傍晚了,正是做晚饭的时候,她回到家里,却见村里好几个媳妇正围着元娘说话。
“呦嗬,柳柳回来了。这孩子随元娘,你看看这眉眼,长大了定然是个美人儿。”一个媳妇看到覃初柳,把她拉到身边,笑嘻嘻地说着。
现下围着元娘的这些媳妇她只认识一个二狗子的娘,拉着她说话的媳妇她根本不认识。
往日里这些人不都是躲得她们远远的吗,今日里怎么来了?这些个人,最是喜欢捧高踩低,肯定没安什么好心。
心里惦记着外面的小河和受伤的男人,覃初柳也懒的与她们寒暄,挣开拉着她的女人,转头问元娘,“娘,都这个时候了,你咋还不做饭,我都饿了。”
几个女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好意思再多留,纷纷离开了。
人刚走,元娘便长长地叹了口气,“怎地和这些人说话比干活还累。”
“娘要是不喜与她们说话,找个由头撵走就是了。”
元娘没答话,她心里有自己的打算。柳柳和黑子的亲事黄了,她要好好给柳柳相看相看,今日来的这些人,家里可都有和柳柳差不多大的男娃啊。
“娘这就做饭。小河呢,没和你一起回来?”元娘往外看那了眼,没看到小河。
覃初柳拉住往外走的元娘,“娘,我们在外面遇到一个受伤的人,小河在那里看着,我回来问问娘,咱们救不救人。”
“救,怎么不救!你爹就是我从山上救回来的……”元娘想也不想地回道。
第四十一章 这小子真俊
感谢磨叽宝儿打赏的平安符,么么~狐狸今天要上青云了,更新调整一下,时间不变,从明天开始字数由两千加至三千,请亲们继续支持哦~么么~
元娘的回答与小河猜想的大相径庭,也大大出乎了覃初柳的预料。
元娘救人心切,拉着覃初柳就往外走,覃初柳从呆怔中缓过神来,“娘,咱们还是天黑再去吧。”
“为什么要等天黑?”元娘不解,救人也是讲究时机的,若是去的晚了,救不回来可怎么办?
“娘,在弄清楚那人来历之前,最好还是不要让太多的人知道……”回来的路上她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那人虽然浑身是血,身上的衣物也破烂不堪,但是那衣物的料子却是极好的,不是他们这些升斗小民能穿得起的。
他的身份一定不一般,这样的人,出行怎么可能没有护卫?就连郑掌柜这样的商户出行,身边也有高壮跟着啊。
这样看来,他定然是遇上了强敌,那强敌可能是人,也可能是兽,兴许他的护卫了为了救他,早就身死。
强敌是兽还好,若是人呢?他们这样冒冒然的救了他会不会惹祸上身?
她不能见死不救,却也不会贸然救人,若是为了救一个人搭上自己和亲人的性命,这样的事情她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做的。
元娘想到了当初她救覃绍维时的情景,那时她只顾着救人,什么都没想,结果……
虽然最后她和覃绍维在一起了,过得也很好,但是当年的流言蜚语她一直没有忘记,那不仅是对她的伤害,更是对绍维的伤害。
想到这里,元娘一改刚才的焦急,“娘去做饭,吃饱了才有力气救人,小河也定然饿坏了。”
直到天全黑下来,村里大多数人家都熟睡了,元娘和覃初柳才出门。
她们没敢打灯笼,只能借着月光摸黑走。
跌跌撞撞地找到小河他们的时候,小河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元娘把带来的饭食给小河吃,覃初柳则再次探了伤者的鼻息,十分微弱,好似下一秒便会停止呼吸似的。
等小河吃完了东西,三个人便合力把人扶回了家。
到家的时候,已经过了子时,整个安家村除了她家,便没有了光亮。
三个人分工合作,覃初柳烧水,小河负责给那人擦身、清理伤口,元娘则是改覃绍维的旧衣。
覃绍维留下的衣物不多,而且都十分的旧了,小河来的时候没带换洗的衣裳,元娘便给他改了一身,剩下的旧衣,在加上一些碎布,勉勉强强能给那人改两套换洗的衣物。
等一件外衫改好的时候,小河已经给那人清理好了。
“你们要不要进去看一看?肚子上的伤口还在往外渗血,若是不给他止血,早晚都得死。”小河从房间里走出来,奄奄地说道。
覃初柳和元娘都以为他是累了,才会这般的无精打采,也没有多想。
元娘在前,先进了房间,覃初柳踏进房间的时候,就听到元娘一声惊呼,“这小子真俊,比你死鬼爹还俊!”
走过去一看,覃初柳有片刻的失神。
她自认为不是花痴,对男人的相貌并不是十分的在意,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却给了她一种惊艳的感觉。
他确实很俊,不是白面小生的俊美,而是十分具有男人味儿的俊朗,麦色的皮肤,浓黑的眉毛,高挺的鼻梁……
他的年纪并不很大,大概只有十五六的样子,但是身量很高,原本她爹的被子盖在他身上,竟然不够长,骨节分明的脚趾都露在了外面。
她的目光胶着在他身上,怎么移也移不开。
跟在她身后进来的小河把她的反应看在眼里,脸色更加的难看了。
早在看到这个男人的第一眼,他就觉得这人很危险。果不其然,生了这样的容貌,就连大姐和柳柳都被迷惑了,定然不是什么好人。
他轻咳了一声,十分不悦地说道,“大姐,我今晚睡哪?”
元娘转头的时候,正好看见覃初柳盯视那人的目光,心中顿时警铃大作。
“家里一共就俩屋能睡人,你还能睡哪去?我们这就走,你也别睡的太死,有事就喊一声。”元娘交代完小河,便拉着覃初柳离开了。
覃初柳也累了,爬上炕不大一会儿就睡着了,睡的正香的时候,被元娘生生的摇醒了。
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借着窗纸透过来的微弱的光线,她看到元娘坐在她身边,直勾勾地看着她。
黑暗中,元娘的眼睛格外的明亮。
“柳柳,等那人能下地走了,咱们就让他走。你不准单独去那屋,也不准和他说话,听到没有?”元娘郑重地说道。
覃初柳实在太困,翻了个身,背对着元娘,含糊地应了一声,“知道了”,便又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覃初柳早把晚上元娘与她说的话忘到脑后了。
那人依然没有醒过来,腹部的伤口还在渗血,昨晚才换的布条已经渗透,鲜红的一片,很可怖。
更加不妙的是,他开始发热了。
在这样下去,他肯定撑不了多久。
思索了很久,覃初柳才做出决定,“娘,吃过饭,让小河在家看着,咱俩去趟镇里请个大夫吧。”
元娘有些迟疑,“去镇里请大夫倒是好,不过这样一来,全村不都知道咱家……”她把目光投到那人身上。
“无事,咱们先去找郑掌柜,让郑掌柜派马车送咱们回来,村里人问起也只说是郑掌柜来了不就行了”,左右郑掌柜也不是头一回来了。
元娘想了下,觉得可行。
吃过饭,覃初柳便和元娘去了太平镇,临走前,元娘把准备留着给小河娶媳妇的二两银子也带上了。
还没进到镇子里,覃初柳就敏锐地感觉到不对。
她来过太平镇两次,每次来都能看到不少进出太平镇的人,但是这一次,根本没有什么人进出。
进到镇子里,她就觉得更不对劲了,街道两边竟然没有人摆摊,路上行人寥寥。
走到一个巷口,一只手突然伸了过来,把她和元娘拉了进去。
推荐好友佳作:一品贵妇
第四十二章 是不是他?
感谢千年恋、0拈香一朵0、美人一笑很倾城打赏的平安符,么么~
元娘刚要喊救命,就听拉住她们的人说道,“莫慌,莫慌,是我……”
定睛看去,原来拉住她们的不是旁人,正是梅婆子。
覃初柳轻轻拍了拍胸口,长长地舒了口气,她还以为她们遇上了歹人呢。
“梅姥姥,太平镇可是发生了什么事?”从梅姥姥的举动,再联想到太平镇诡异的气氛,她直觉发生了大事。
果不其然,梅姥姥又把她们往巷子里拉了拉,这才凑近她们低声说道,“我听说啊,北辽太子大婚,有歹人夜闯太子妃的婚房,那歹人功夫好,竟然逃了出来,逃到了咱们大周来了。北辽太子下了征赏令,说是谁能找到歹人,可获赏百金。现下咱们镇里来了好些个北辽人,长的凶神恶煞的,虽说没做啥坏事,看着就骇人……”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太平镇人人自危,一下子萧条了起来,原来是来了不少北辽人。
不怪这里的人害怕北辽人,太平镇与北辽距离不远,差异却非常明显。
北辽人生的十分高大,喜好逞凶斗勇,且眸色发蓝,看上去确实有些骇人。
等等,身材高大……
会不会是他……
覃初柳的面色突然白了下来,若真的是那人,他们救了他,可就真的是惹祸上身了。
“柳柳,你莫怕,等闲你们也在镇子里待不了多久,绕着那些个北辽人就是了。”梅婆子见覃初柳面色不好,以为她是害怕了,抓起她的手轻轻抚摸,安慰她道。
覃初柳收拾好心思,现下想那些也无济于事,人都躺在家里了,难道还真的眼睁睁地看着他去死?
与梅婆子说了几句,让她放心,覃初柳这才与元娘去了永盛酒楼。
永盛酒楼里也没什么客人,整个一楼大堂里只楼梯拐角的位置上坐了三个人,且每个人都配着大刀长剑,一看就是练家子。
正对她们坐着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虎目含威,很有气势,覃初柳是被他的其实吸引了,却在看清那人的眸色后迅速转了脸。
他们是北辽人……
高壮警惕地坐在柜台后面,一眼就看到了覃初柳她们,赶忙迎了出来,“小嫂子,覃姑娘,你们怎么来了?”
与高壮接触了几次,已经十分熟悉了,覃初柳也便没和他客套,“我们有事要见郑掌柜。”
高壮抬头看了眼二楼,引了覃初柳她们暂时坐在一楼靠窗的位子上;“你们暂且先等等,我上去看看掌柜忙完没有。”
二楼最里侧的雅间,一贯不对外开放,只招待百里氏一族。
此时,雅间里的气氛十分的严肃。六岁的百里徵乖巧地坐在榆木雕花圈椅上,腰背挺的笔直,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桌子中央的盘子。
永盛酒楼的大厨站立在一个二十出头的英俊男人身边,细致地讲解,“原只是做菜的时候我那小徒弟不小心把咸菜撒了进去,没想到做出了的菜味道却不赖,后来我与乔师傅几个又试了几回,终于找出了门道,少东家您尝尝味道如何?”
大厨话音刚落,坐在永盛酒楼少东家百里容锦下手的郑掌柜便殷勤地把一双银箸双手捧给他,百里容锦温润一笑,双手接过银着,从鱼腹处夹了一小块肉送进嘴里。
众人的眼睛都落在他身上,特别是百里徵,那眼神,恨不得钻进他爹的嘴里也尝一尝那鱼的滋味。
细细地咀嚼,慢慢地吞咽,然后又用清水漱了口,百里容锦才点头说道,“不错,可以上单了。”
大厨和郑掌柜的脸上都有了笑意,百里徵笑得更灿烂,“爹,我能吃了吗?”
百里容锦摸了摸他的小脑袋,“鱼有刺,吃的时候细致些,莫要太急。”
得了百里容锦的允许,百里徵抓起桌上的银箸便去夹鱼,谁想筷子刚刚碰到鱼肉,就听门外高壮说道,“少东家,掌柜,覃姑娘和她娘来了,说是有事找掌柜,现下正在大堂里等着呢。”
百里徵登时便对美味失去了兴趣,转头问郑掌柜,“那个覃姑娘就是给咱们酒楼拌菜方子,会做咸菜的覃初柳吗?”
他自小丧母,是跟在百里容锦身边长大的,百里容锦与人谈生意的时候多半都不避讳他,所以他知道覃初柳,并且对她很感兴趣。
郑掌柜恭谨地回道,“小少爷说的不错,正是覃初柳”,看向百里容锦,“少东家,你看……”
温润的脸上多出了些兴味,百里容锦对郑掌柜微微一笑,“我对这个覃姑娘也好奇的紧呐!”
约莫过了有一刻钟,高壮才折回来,引着覃初柳和元娘去了二楼雅间。
郑掌柜站在雅间门口亲自来迎她们,雅间装潢的很别致,墙壁上悬挂的字画,桌椅上雕刻的花纹,屏风上精美的刺绣,无一不彰显着永盛酒楼的细致与高贵。
不过覃初柳对这些都不感兴趣,一进到雅间她的目光就没从桌子上的菜肴上离开,若是不了解她的人,定然以为她是小孩子贪嘴呢。
不过,郑掌柜知道她不是。
在她可能连饭都吃不饱的时候却能对他送过去的糕点不多看一眼,这样的心智,这样的韧性,怎么会贪嘴?或者说,怎么会把自己的渴望表现出来呢。
“柳柳啊,你尝尝这菜味道如何?”三人坐定之后,郑掌柜率先开口。
左右已经等了一刻钟,也不差这尝一口菜的时候,再说她对这菜也着实好奇,便也从善如流的接过筷子,先尝了鱼,然后又尝了和鱼一起炖的菜。
好半晌之后放下筷子,对郑掌柜点了点头,“永盛酒楼果然名不虚传,竟然想到用咸菜炖鱼。地环不减鲜香,鱼肉则更加入味,荤素搭配,相得益彰。”
菜里搭配的果然是地环咸菜,不得不佩服永盛酒楼,这么短的时日里竟然就想到了用咸菜来调味做菜。
自然,覃初柳不知道这道菜完全来自于偶然,此刻她心里满满的都是对永盛酒楼的叹服。
得了夸奖,郑掌柜很是得意,随口问道,“不知柳柳可好有什么好的提议?”
他本是随口一问,也没指望覃初柳说什么,不想覃初柳正色道,“既然这咸菜能与鱼肉搭配,自然也是能与其他肉类搭配的,例如炒肉、炖鸡,想来味道也不会差。”
郑掌柜一拍脑门,可不就是这样,研究出新菜品,他们只顾着高兴了,一时竟然没想到还能用咸菜配别的菜。
不是覃初柳多无私,以永盛酒楼的实力,想到这些问题是迟早的事,她莫不如先说出来,还能赚个人情,接下来的事情也更好办不是?
“郑掌柜,我与我娘今日来是想请郑掌柜帮个忙。”覃初柳言归正传,说明来意。
“有什么事柳柳只管说,只要我能帮得上的,定然不会推诿。”郑掌柜想也没想便应承道。
元娘和覃初柳都松了一口气,郑掌柜肯忙帮,那人就多了一线生机。
“是这样的,我堂兄来看我们,不想路上出了意外,身受重伤,想请郑掌柜请个大夫,去给我堂兄好好看看。”覃初柳把自己编好的说辞说与郑掌柜。
不是她信不过郑掌柜,只是若她之前的猜想是真的,那人真的是北辽人在寻的人,那郑掌柜知道了真相岂不是要受牵连。
莫不如一开始就不让他知道,到时候如果真的有什么不测,他也好推说是她骗了他。
郑掌柜的眸色暗了一下,很快恢复如常,随手执起桌上的杯盏,轻轻地抿了口茶,“这样,柳柳你们先下去稍等片刻,我们少东家也在酒楼,等我与他商议一下再做打算可好?”
她能说不好吗?显然是不能!
往楼下走的时候,覃初柳一直在琢磨,是不是郑掌柜猜到了什么,才会突然改变|态度。
待覃初柳和元娘离开,屏风后面转出一大一小两个人,正是百里容锦和百里徵。
百里容锦的脸上已经没有了笑意,温润的脸因为严肃的表情显得十分的老成持重。
“少东家……”
“就让孙大夫走一趟吧,麻烦郑掌柜跟着走一趟,看看她那‘堂兄’到底是何许人也。”百里容锦打断郑掌柜的话,淡淡地吩咐道。
孙大夫是百里家的家族大夫,专门为百里家的人看诊,十分得百里家的人信任。
郑掌柜得了指示,匆匆下楼,不出半刻钟,一应事宜已经安排妥当,一行人上了马车,去了安家村。
孙大夫细细地给那人诊了脉,又查看了伤口,面色有些凝重。
他跟在百里容锦身边,知道这一家覃初柳才是真正主事的人,便直接对她说道,“覃姑娘,这位公子的情况不大好,我尽力而为,若是用了药明日还不见退热,那孙某真的是无能为力了。”
第四十三章 情窦初开的南烛
感谢月若兮辰打赏的平安符,么么~
————————————————
他跟在百里容锦身边,知道这一家覃初柳才是真正主事的人,便直接对她说道,“覃姑娘,这位公子的情况不大好,我尽力而为,若是用了药明日还不见退热,那孙某真的是无能为力了。”
覃初柳明白孙大夫的意思,知道他已经尽力了,现下也只能是尽人事听天命了。
孙大夫写了两个药方,一个内服,一个外敷,不过,去哪抓药又成了问题。
村里只有安广荣家里有药,但是药方里有几味药十分稀有,只怕镇子里的小药房都不一定能有,更何况是村里的大夫了。
再者,覃初柳也不想惊动了安广荣,若是把药方给了他,他定然会知道她家有伤者了,这样想瞒就瞒不住了。
郑掌柜看出了她的犹疑,干脆把这件事揽了过去,“柳柳你莫担心,现下就让高壮骑马回去抓药,很快便能回来。”
这样就再好不过了,覃初柳谢过郑掌柜,郑掌柜吩咐了高壮,高壮便拿了药方回了太平镇。
临走前,元娘把二两银子给了高壮,开始高壮还说什么也不肯收,后来还是在郑掌柜的示意下才收了银子。
药方里有一味药是鹿茸,十分的珍贵,二两银子只怕连这一味药都不够,郑掌柜什么都没有说,覃初柳却记在了心里,现下欠下的恩情,只能慢慢的还了。
高壮快马加鞭,不到半个时辰便回来了,孙大夫嘱咐了熬药以及敷药的注意事项,郑掌柜一行人才离开。
等元娘熬好药,小河也给那人敷好了药,重新包扎好了。
那人还在昏迷中,根本就不知吞咽,三个人合力,废了好大的力气才把一碗药灌下去。
一切都弄好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简单地吃了些饭食,三人便各自安歇。
第二天,覃初柳早早就起来了,心里记挂着那人的伤情,不等小河起来就进了那屋。
她推门的声音惊动了小河,小河看见来人是覃初柳,哧溜一下把露在外面的大腿伸进了被窝里,被子一直卷到脖颈,只露一个脑袋在外面。
覃初柳想笑,十二岁的孩子,身上瘦巴巴的,让她看她都不乐意看呢。不过,到底顾忌着小河的自尊心,只得生生的把笑意忍了下来。
她佯装不在意地走过去,伸手去探那人额头,还很烫,但是比昨晚要好一些了,看来孙大夫开的药起了效果。
“柳柳,这人晚上说梦话了,只重复两个字,好似是‘玉姬’,我听着像是个女人的名字。”小河蚕蛹似的往覃初柳这边蹭了蹭。
烧成这样了还能唤女人的名字,这人,可真是多情的种子!
覃初柳撇了撇嘴,继而想到了梅姥姥与她说的事情,歹人竟然敢在太子新婚夜闯婚房,如若不是贪财害命,只怕也是为了一个情字……
她的目光在那人的脸上停留了很久,好似这样就能窥探出他是不是那个歹人似的。
“柳柳,先出去吧,我要穿衣了。”小河不悦地撵人。
等小河收拾妥当出了房间的时候,元娘已经把药熬好了,小河又任命地给那人换了外敷的药,三个人给他灌了药。
终于,到傍晚的时候,那人退热了,却还没有醒过来。
三个人都松了口气,退热了,就证明没有生命危险了,只要继续养着,这人总会醒过来的。
小河提议晚上吃顿好的,元娘心疼他两个晚上没睡好觉,便蒸了白米饭,去村子里关系还不错的人家换了几个鸡蛋,做了个炒鸡蛋。再加上凉拌地环,晚饭倒也算不错。
正打算开动的时候,小院的院门被敲响了,温婉的妇人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元娘在家吗?我是南烛娘。”
元娘赶紧放下手中的筷子,快步去开门。
覃初柳对南烛和紫苏的娘也很好奇,她去过南烛家几次,他们家人几乎都见过了,唯独南烛娘没见过。
她还以为南烛娘不在了呢,也不好在他们面前提起,没想到她还活着。
南烛娘是安广荣独子安平的发妻高氏的娘家侄女,高氏在安家过得好,便也想让娘家多沾沾光,于是便让自己的儿子安冬青娶了侄女,婚后不久小高氏便怀了身孕,生下南烛和紫苏。
小高氏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衣着朴素,面色灰白,笑起来却格外的温婉,一看便知是个温柔的女子,覃初柳对她的印象很好。
她的身子好似不好,元娘一路把她搀扶过来,她见桌子上还飘着热气的饭菜,有些不好意思,“你们还没吃饭,我来的太不是时候了。”
元娘倒是不在意,她在安家村关系不错的媳妇不多,其中关系最好的就要数小高氏了。
只是小高氏自从生了南烛和紫苏后,身子就一直不好,一年中倒有大半年是躺在炕上的。
元娘把小高氏按在凳子上,还进屋给她拿了双筷子,“我知道这个点儿你都吃过了,就不给你盛饭了,尝尝我做的菜吧。”
元娘太热情,小高氏推辞不过,就尝了一口凉拌地环,“嗯,真好吃,元娘的手艺真好。”
“哎呀,这你可夸错了,这菜是柳柳拌的。”元娘得意地说道,小高氏夸柳柳拌的菜,比夸她做的菜还让她高兴。
小高氏看向覃初柳,眼里有柔柔的波光,“柳柳手可真巧,不像紫苏,除了侍弄草药啥也不会。我就说女孩子应该像柳柳这样,会做饭裁衣才是本分,只是……”无奈地叹了口气,说长辈的不是总归不好,小高氏便也没有继续说下去。
元娘拍了拍小高氏的手,“你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天下间会做饭裁衣的女子多了去了,可是会侍弄草药的有几个,你家紫苏以后一定出息。”
两个母亲互相夸赞彼此的孩子,夸的不亦乐乎,覃初柳和小河对她们的话题不感兴趣,匆匆吃了饭便去看伤者了。
小高氏待了大半个时辰才离开,两家距离不很远,元娘依然放心不下,一直把小高氏送回家。
元娘进屋的时候,覃初柳和小河正在给伤者喂水,昏迷不醒的人,想让他吃东西太难了,只能不时喂一点儿水,一碗水也有大半流了出来。
“大姐,南烛娘来找你干啥?”小河把那人扶正,盖好被子,不经意地问道。
元娘却没有回答小河,坐在一边沉思了好一会儿,才对覃初柳道,“柳柳,你觉得南烛咋样?”
问完之后,元娘便一瞬不瞬地看着覃初柳,覃初柳被她看的不自在,心中也警惕起来。
南烛咋样,关她什么事?她娘为什么突然问起这个?
“南烛挺好啊,对我很照顾,我很羡慕紫苏,能有这样好的哥哥,若是南烛是我哥哥就好了。”覃初柳斟酌了一下,才回答道。
元娘有些失望,自言自语道,“只是哥哥啊……”
又过了一夜,第二天刚吃过早饭,南烛来了。
元娘把小河拉进了灶房,院子里便只有她和南烛。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覃初柳总觉得今天的南烛有些奇怪,和她说话的时候眼神总是闪躲,脸上竟然还现出了红晕。
这明明就是情窦初开的少年害羞的模样吗!
“柳柳,我与紫苏今日要进山,你去不?”南烛看着自己的脚尖,对覃初柳道。
覃初柳只觉得世界都凌乱了,南烛才九岁啊,情窦就开了,而且很明显,对象还是自己……
不行,她不能让南烛泥足深陷,才九岁的孩子,整日里就想这些,这不是早恋吗。
“我不去了,你与紫苏是为了采药,我去了反而耽误你们”,覃初柳婉拒,见南烛还要再说,赶紧补充道,“左右我去了也没什么事,还是你们去吧。”
南烛见说不动覃初柳,便只得放弃,悻悻的走了。
她以为南烛会有些日子不会来找她了,没想到当天下午,南烛又来了,还带来了大半筐刺枚果。
这么多的刺枚果,从山上背下来,他还能采别的草药吗?
“南烛,你不是说这也是药材吗,还是拿回去用吧。”覃初柳拒绝。
南烛羞赧一笑,执拗地把筐子推给她,“你放心,要用的我已经留下来了,这些是专门给你的。”
覃初柳不接,他就一直举着筐子,筐子着实不轻,开始他的手臂还很稳健,到后来却开始颤抖起来。覃初柳到底心软,接过了筐子。
“那我收下了,以后你可不要再给我采刺枚果了,你采了这么多,要耽误你自己采药的啊。”覃初柳无奈地道。
南烛不说话,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便没有久留,等覃初柳把筐子腾出来给他,他就回家了。
看着一大堆红灿灿的刺枚果,覃初柳百感交集。
刚准备动手收拾刺枚果,留一些晒干,小河忙忙从屋里跑了出来,“柳柳,那人醒了。”
推荐好友佳作:希云遥遥
第四十四章 是傻的!
感谢薄禾紫烟打赏的平安符,么么~
刚准备动手收拾刺枚果,留一些晒干,小河忙忙从屋里跑了出来,“柳柳,那人醒了。”
丢下刺枚果,跟着小河跑进屋,元娘正守在那人身边,那人已经睁开了眼睛。
看着那双眼睛,覃初柳安下了心。眼睛很好看,眼珠漆黑,就像是黝黑的深潭,深不见底。
并不是北辽人贯有的蓝眸,就证明他不是北辽人,那么,他也就不可能是夜闯太子妃婚房的歹人了。
不过很快,覃初柳就发现了异样。
她走过去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