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重生之庶女归来-第9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第208章 有客自远方来

照顾她……一辈子?常诺微微怔愣了一瞬,潘景阳这么问是什么意思,该死的,难道道圣竟然顶着风扬的脸跑去调戏了何家妹妹?

这个想法让常诺大为焦急,虽然说道圣一把年纪,不过到底也是个男人,做事又没有点分寸,万望他没有做出太过分的事,用风扬的身份坏了何家妹妹的名节才好。|全手打小说|那少女是小渊非常珍视的人,一心想着给她谋求一个体面的身份,以王妃之尊娶回府中,若是有个什么差池,让他如何向小渊交代?

匆匆应付了潘景阳两句,常诺就飞身往内院而去,刚要奔往桃夭院所在的方向,却见不远处一片芳草地上立着一位俏生生的红衣佳人,不就是一年未见的何家妹妹么。

仔细端望了两眼,可以看得出,她比去年个头又抽高了两分,身材也有了少女的玲珑线条,搭配上她现在大发脾气、用泥巴砸树叶的鲜活表情,常诺不由感叹一声,时光真是一个神奇的好东西,不知不觉就把一个女孩儿变成了一个少女。

如此一位清丽绝伦的少女,即使站在风姿仪表的小渊身边,也不会显得逊色多少,小渊选美人的眼光果然独到。

可是,她再美再好也只不过是个女子而已,放在府中如养花儿一般养着,在王府中的一众钗裙中,有了她是锦上添花,缺了她也不会显得黯淡多少,小渊为何对她如此着紧,如此痴迷,她究竟哪里特别了?女子最大的用处就是传宗接代,只要品貌过得去,让谁来为自己生子不都是一样的吗?

小渊说,每次一想到她,胸口总有一种揪痛的奇异感觉,难道这样的感觉就是“爱”了吗?“爱”就等于“痛”?常诺摇摇头,真是想不通小渊究竟中了什么邪,每次只要一提到这个少女,小渊仿佛立刻变了个人似的,眼神变得呆呆愣愣的,手则不自觉地去摸腰间悬挂的香囊,他知道,那里边装着何家妹妹的一缕头发。

望着芳草地上的那位披着件曳地斗篷的红衣佳人,常诺摇头叹气,她到底给小渊种了什么样的情蛊?

那位红衣佳人并未发现他靠近,嘟着可爱的小嘴,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正在用泥巴不断地丢向一棵榕树泄愤。在她的持续进攻下,那榕树的叶子已经稀稀拉拉的掉了一大半儿。常诺微汗,女人发起脾气来真可怕。

忽而,少女住了手,目不转睛地盯着地上一只雪白的小兔瞧,脸上露出向往的神色,缓步向那小兔走去。岂料那小兔不买这位漂亮姐姐的账,扭头就钻进了茂密的草丛之中,而少女旋即也露出了一些孩子气的愠怒之色,这景象让常诺不由自主的笑了。|全手打小说|往日去看望她的时候,她总是疏离客气,表现得就像是个小大人一样,印象中,他好像还从未见过这样孩子气的她。

她这是在生谁的气,她又在为什么事情而苦恼呢?看她扔泥巴的动作那样灵敏迅捷,不像是受伤的样子,跟他心目中卧床不起,气若游丝的场景形成强烈的反差。常诺微松一口气,倘若她有什么不幸,他真不知道怎么面对小渊那一双提起她就会突然变亮的双眼。

常诺又走近两步,躲在榕树后察看情况,想要瞧瞧道圣大人扮的假风扬在不在场,如果他也在的话,自己这样突然窜出去,岂不是要吓坏何家妹妹、正在思忖中的常诺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向他打来,手比脑更快地动起来,反射性地一扇挥走了那一团黑东西,让它原路弹回。可挥出去之后他才惊觉,刚才打的那个东西是何家妹妹扔的泥团,而他打回去的方向,直直瞄准的就是何家妹妹!

常诺大急,这一下他用了五六成力,打中她要把她打坏的!虽然她有内力有护体真气,可本质上还是一个比海棠花更脆弱的少女吧,她的骨头一定是那种一折就断的荏弱!

常诺抽下缠在腰间的长鞭,颇为惊险的在那团泥巴砸中少女之前推开了她。而她看到他之后,居然将他错认为道圣,自顾自地讲着他听不大懂的长篇大论的东西,不过,听她的口气与道圣非常相熟,还知道道圣是顶着面具的假风扬。怪哉,何家妹妹一个深闺小姐,怎会与名扬四海的道圣大人有这般好的交情?真是出人意表。

在接下来与她的一番交谈中,她那些奇怪的论调让他实在惊讶,而她的凉薄更是令他生出一些愠怒之意。小渊已经为她着了魔,她却如此冷情,没有一丝欣喜或感动也就罢了,竟然还说什么“终有一天这样一个有价值的我会被投入使用,像蜡烛一样燃尽自己的光辉,最后化作一堆蜡油,假如我遂了宁王的意,等待我的就是这样的下场。”

只因一时被怒气冲到了头,常诺忍不住出声为小渊辩解一句,可是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她立刻察觉出他不是柏炀柏,而是“真正的风扬”,一边后退远离他,一边声音转冷道:“你是谁?你不是柏炀柏!”

就这样,他与这少女第一次敞开心扉的交谈被中止,看着少女颤抖的肩头和惊慌戒备的眼神,常诺解释道:“我不是故意冒充道圣,也对你没有恶意,你不必如此惊慌失措,我只是想听听你的肺腑之言,刚刚你说的那些话对宁王颇有不敬之意,我听在耳中,藏于心底,绝对不会讲出去的。”

何当归闻言冷笑:“风公子多虑了,你便将这话传回宁王耳中又如何,反正我绝不会遂他的意做他的女人,也就不在乎是否会得罪他。原本我还在发愁,如何撕破脸皮跟你说清此事,如今在这样的一场误会下,你了解了我对宁王和你的最真实的看法,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呵,省了我很多酝酿勇气的工夫,稀里糊涂的就跟你讲明白了。”

“你是讲明白了,我却没听明白,”常诺的两道剑眉打了个结,“他是王爷之尊,龙凤之姿,又对你倾心爱慕,你难道连一丝正常女子的羞喜交加的情绪都没有吗?他哪里的表现让你觉得他是个不可靠的人,一言就否决了他?”

何当归仰头看星,在黑夜的幕布上,璀璨耀眼的光华虽然无限美好,却是又遥远又无情,带不来一丝温暖的感觉。就算她不喜欢在晃眼的太阳底下行走,可是她也不打算跟黑夜的寒星签订什么暗夜契约。这一世,她不能再辜负自己,不能再一文不值半文的将自己卖给一个连亲生女儿的命都不顾惜的恶魔。

朱权仇视他的父皇朱元璋,她告诉自己,那是因为朱元璋害死他母妃,朱权的心中不是没有血脉亲情,只是不懂如何抉择爱恨,她静静在一旁看着不说话。

朱权对他的一班兄弟下手,她告诉自己,那是因为他们对朱权先下了手,他只是为了自保,自古权柄之争,有很多人都是被迫参战的,她静静在一旁看着不说话。

朱权对他的妃嫔冷酷无情,她告诉自己,那是因为她们都是贪慕虚荣的女人,为荣华富贵而入王府,待朱权没有一分真心,他自然还给她们假意。有的女人不甘寂寞,被他丢给军营中一帮蒙古大兵;有的女人用极端手段争宠,在宴席上被送给远方来的客人;有的女人偷入书房盗取军机图,而后无声无息的死掉了,她只是静静在一旁看着不说话。

朱权把她和女儿丢进水牢,她的女儿额头越来越烫,哭声越来越弱,她的女儿死了,最后她也死了,所有人静静在一旁看着不说话。

这一次,她无法再继续选择沉默了,她仰起头,毅然决然地说:“风扬,你我道不同不相为谋,我对宁王,更是只能用避之如毒蛇猛兽来形容,所以我断不会接受你为他捎来的提亲,我希望把之前你送来的那些礼物全数退回,希望你能带着那些东西回去告诉他,在‘做他的女人’和‘死亡’这二者之间,我更倾向于选择后者。假如他一定要强人所难,用身份压人,或者用暴力手段把我强行收拘,那我也没甚好说的,只能送他一具冰冷的尸体作为答案。”

常诺被她的这番话惊得不轻,死亡?尸体?为什么要这样决绝激烈?不就是一场思慕少艾的男女之间的追逐吗?甜蜜和缠绵才应该是这场追逐的主旋律吧。就算他这个媒人用了威胁式的方式,强迫她收下了那些信物,可她作为一个被世上最好的男子求爱的女子,怎么可能毫不动心?

张了两次口,常诺都不知道该如何跟这个以死相逼的少女对话,可是有些话他却不能不说,假如了解了小渊那样的深情,她还是无动于衷,那他也只有叹一句,她太不识好歹,太辜负那样一片心意了。

“何家妹妹,既然你看过王爷的留书,你就该明白,他对你绝不是一时兴起,一顶轿子抬进王府就算完了,”常诺叹息道,“他是真的重视你,爱惜你,不忍心用侍妾的身份委屈了你,所以,除非能让你名正言顺做他的王妃,否则他是绝对不会来要你的。”朱权的女人那么多,有谁能得到他如此的眷顾和珍视?

何当归眨一下眼睛,问:“那我有说不的权利吗?男婚女嫁,讲究的是两情相悦,如今我不只没有愉悦的感觉,还对他生出强烈的厌恶感。倘若他有一丝尊重我的意思,就该立马收回他那些自以为是的信物,从此放我过我自己的生活,否则,他那些所谓的爱就是假的,是他自以为是的掠夺和占有。”朱权若是也懂得如何爱人,那她又从哪里学会的彻骨地去恨一个人。

常诺缓缓合上双目,长久的沉默着,等到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用冷冽的目光紧锁住她,沉声说:“王爷他就要来扬州了,有什么想说的话,你当面跟他说清楚吧,我这个信使对你太失望,不想再帮你传话了。”

何当归闻言先是心头一凉,旋即展颜一笑,笑如海棠迎风,她语带讥讽地说:“信使大人你从来都只是宁王的信使,代传宁王殿下高贵的命令,你何曾做过一回我的信使。我说过了我不要他的那些狗屁信物,说了我配不上他那种高高在上的大人物,让他不要再派信使大人你来登我家的门。可是,这些话你一句也未曾传到过他的耳中吧?毕竟你一直都带着那些见鬼的信物,阴魂不散地出现在桃夭院。”

常诺的心火从星星点点的小火苗骤然升腾成一片白色的炽烈,双目中异芒暴涨,一挥木扇打向十几丈外被何当归虐得奄奄一息的大榕树,那树登时化作漫天木屑,洋洋洒洒地随夜风飘散到无尽的穹宇之中。

何当归一动未动地袖手而立,眼观鼻鼻观心地站在原地,那副决绝而荏弱的姿态有一种引诱着别人去征服和摧毁的奇异妖魅。

常诺被诱惑着,忽而向她伸出了手,缓缓,缓缓地接近她的颈,贴近,紧握,收掌。

☆、第209章 竹林辣手摧花

何当归感觉到扣在自己颈上的那只手愈收愈紧,渐渐夺走了作为人一时一刻都不能缺少的清凉的气,这就是以风扬为使者的朱权的真面目吗?口口声声说着爱恋,可一旦忤逆了他们的意思,甚至不需要经过朱权本人,连他的一个下属都有权随意夺走她的生命,呵,好伟大的爱,好高贵不可冒犯的男人。

常诺的杀意来得快,去得也快,虽然没有松开扣在她颈上的手,但已卸去了手上的力道,只是这样包裹环绕着她清凉如玉的肌肤。看着她波澜不惊的容颜,问题从他的齿间挤出:“王爷究竟是哪里不好?你为什么不求饶?你不怕死么?”

何当归抬了抬眼皮,盯着那一双充斥暴虐情绪的双眸,慢慢说道:“倒也称不上怕或者不怕,可是我才虚度十四年寒暑,还有大把的好年华等着我挥霍,倘若有活命的机会,我为何要求死?只不过,朱权是我在这个世上最厌恶的人,只提名字都好像吞苍蝇一样的感觉,更不要说跟他有什么牵连了,不要问我原因,我就是天生讨厌那个名为朱权的男人,非常非常讨厌。”索性把一切摊牌,也好过耗费心神,去跟对方虚与委蛇的周旋,她受够了来自朱权的威压。

常诺慢慢吐出一口气,慢慢松开她的颈项,纤弱的颈上留下了一片深桃色的红痕。腥甜的血腥味窜上鼻腔,让他突然发现何当归不是穿了一件暗红长裙,而是穿了一件……血衣!谁的血?

常诺扯近她,想要解开披风细看,可是动作太急以致让她误会了他的意思,玉手扬起就往他的脸上挥来。他连忙扣住她的细腕,反剪于她身后,出声解释道:“我只是想看看你的伤,我这里有刀伤药,是潘景阳给我的。谁用刀砍伤了你?你伤在哪里?让我看看。”让女孩子的玉手打两下倒没什么,只是眼前这一位手劲太狠,万一打坏他的面具就糟了。

何当归挣了两下挣不脱,冷哼道:“我没受一点伤,风公子你放开我再说话。”

常诺依言放开了她,然后出其不意地拂上她的肩井穴,因为事先没有任何征兆,而他又出手如电,所以她连个闪避的动作都未及做,突然就失去了支撑身体的力量,向前软倒下去。常诺接住她软倒的身子,打横抱起就跑,何当归惊呼道:“你要带我去哪里,你要绑架我?”

常诺威胁道:“你不要叫这么大声,再叫我就封你的哑穴了。|全手打小说|”说着脚下彷如生风,奔得更快了。

自己被绑架了?何当归心中闪过百十种自救的法子,却没有一种可以解决她眼前的困境。这么说,他们终于撕开伪善的面具,露出强盗本色的真面目了?风扬这是要把她掳走,然后等着朱权来扬州后送给他?

她闭上眼睛默想了片刻,跟他谈判道:“其实,我略通天象水文,可以预测未来一年中大运河和长江黄河的水势急缓,哪一段有水下暗漩,哪一段刮飓风,哪一段通行无阻,我都能讲出来,而且言无虚发,这些肯定是你们漕帮的航运船队最想得到的第一手资料吧?”

常诺没有接话,只是把她斗篷上的风帽给她戴上,又把她的小脑袋按进他的肩头,整个人风一般地从地面上刮过去。此刻,就算有人瞧见这一幕,也只能瞧见一道白色旋风样的东西闪过去,连是人是鬼都很难分辩出来,更不可能认出这是某绑匪风扬风公子了。

何当归把自己的鼻尖从丁香味的白衫上拔出来,不死心地继续游说着:“你们都是志在四方、雄鹰展翅的大人物,犯得着跟我这样的小女子过不去么,我在你们的眼中算得上什么芝麻小米?只要你们还我安静的生活,我可以连续三年给你提供大明各条水路的水文资料,如何?哦,你一定是觉得我在吹牛对吧?那何妨先试试呢,反正对你也没什么损失,以两个月为限,你试过之后就知道我的预测有多么灵验,到时你我再谈别的交易。”

前世她把王府藏书囫囵吞枣地吃进去,虽然全是死记硬背,导致没多少能实际派上用场的东西,不过死记硬背也有死记硬背的好处,比如那一套《千水集录》中的亿万数据,她就能全数默写出来。那套《千水集录》是朱权门客李谓的著作,是李谓常年守在长江黄河边上,耗费数十寒暑写成的巨著,里面有大量的第一手资料,记载了从洪武十九年到永乐三年的各大河道的天气和水文状况。

在当时只能算是一部严谨的学术著作,可是要拿到十几年前来,那就堪称占卜神书了,十个柏炀柏加起来都没这本书神奇。柏炀柏若是什么神棍龙王,而她就可以捧着那套《千水集录》去扮一扮神棍龙母了。

常诺终于跟她说话了:“交易?呵呵,何小姐,你倒是临危不惧,已经自身难保了,不快快对王爷回心转意,求我替你瞒下这一段忤逆的过往,却在这里睁着眼睛说胡话,还要跟我谈交易?你那样说王爷,你确定你今夜还能留得你的小命在,跟我谈交易吗?”跟风家的十几个妹妹的相处之道告诉他,应付哪些难缠的女人,打不管用,哄不管用,最管用的就是吓唬。这何当归就算胆大一点,不害怕掐死捂死等死法,但吓唬一个娇弱的千金小姐的法子太多了,总有一种法子能让她服软。

何当归疑惑:“可是。比起我开出的诱人条件,刚才那几句言语冒犯算什么,风公子你看上去也不像太小鸡肚肠的人,难道连这点雅量都没有?何况我冒犯的是朱权,又不是你。”他究竟要把她弄到哪里去?假如他真的对她起了杀心,刚才直接杀掉她再弃尸不是更方便吗?而且朱权那般惦记她,朱权的好兄弟风扬怎么不把这珍贵的杀人机会留给他?

常诺叹气:“我真的很后悔,那一年实在不该把小渊送进罗府中疗伤,那样他就不会遇见你,也不会被你迷惑,为你伤神,而你却对他绝情至此——那一年,你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你对他做了什么?”此时他已经奔至一个没有灯火的暗处,脚步也放缓了。

周围一片漆黑宁寂,深冬的寒风一吹,响起了千万叶摇的沙沙声,何当归虽然不能动,视线范围也只能从绑匪风扬的下巴看到他的腰带,不过她立刻猜出他们来到了什么地方。

“苦竹林?!”何当归低呼,“三更半夜的来这种鬼地方干嘛,这林子后面是深山老林,通不到罗府的外围墙,风扬你走错路了吧?”

常诺低头看怀中的佳人,夜色暗得伸手不见五指,不过对于他这种高手,夜再黑都不会影响他视物。她的睫毛向上翘着,极力往上翻白眼,寻找他的眼睛和表情,她的面容上居然还是只有一点惊奇,没有一丝恐惧。跟着一名凶恶的大男人来到一片荒无人烟的闹鬼竹林,她不担心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事吗?她真的不害怕吗?

娥眉如黛,凤目点漆,琼鼻樱唇,果然是人间绝色,细论起来,连众美云集的宁王府,也挑不出一个能跟她在五官的精致上一较高下的女人,她真是造物神最得意的作品。小渊哪,你思念了三年的女人,你求而不得的神女,现在就毫无反抗能力的躺在我怀里呢。

常诺把脸凑近那张疑惑的小脸,不怀好意地勾唇道:“我没走错路,我找的就是苦竹林,你知道吗,竹林是一种最佳的隔音林,在这里面,无论传出什么凄厉的哭叫声,都会被竹林中竹叶的沙沙声和乌鸦翅膀的啪啪声给遮蔽住,你知道什么叫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吗?”说到最后一句,声音业已转为低哑暧昧的耳语,而且那声音不是别人的,而是他模仿的朱权的声音。

“别用那个声音跟我讲话,”何当归冷冷一笑,“风扬,我倒是小瞧你了,看来这两年你跟着朱权厮混,学到了不少好本事啊,一个七尺之躯的大男人,还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侠客,竟然用你那高强的功夫欺负和恐吓一个小姑娘,真是让我开了眼界,认识了什么叫做道貌岸然,什么叫做衣冠禽兽,受教了!”

常诺皱眉:“丫头,你不害怕吗?你不向我求饶吗?我一进竹林深处,就要找个好地方辣手摧花了。”这样说着,他踏上了被落叶深埋的林间小径,举步往竹林里面走去。

这条小林径,就是当年何当归与易容成陆江北的朱权第一次打照面的地方,也是朱权首次对何当归发生了一点兴趣,并暗自下决心把她弄到手的地方。

三年前这里发生过一回“火焚百鸦”的恶性事件,如今地上还有焦黑一片的痕迹,仿佛是这座富丽堂皇的罗东府中一道丑陋的烙疤。林间乌鸦聒噪的叫声和成群结队飞过的翅膀声,提示着那一道疤已经被时光尘封,连“受害者”乌鸦都已遗忘了伤痕,可三年前的那一次她和朱权的照面却贻害至今,成为她又悔又恼的记忆烙疤。

何当归闭目养神,用鼻音哼道:“三年前我认识的那个风扬做不出这样的事,不过到底已经物是人非了,好啊,让我看看你跟着朱权学了多少毒辣手段,比三年前长进了多少。”柏炀柏你这个混蛋,为师有危险的时候你又去哪儿逍遥自在了!

常诺依旧脚下不停地往竹林深处走去,同时低头研究着她的表情,重申道:“喂,我不会手软的,你想求饶就趁现在吧,待会儿我可就兽性大发,双目赤红,什么都听不进了,我手段很残暴呦。”

“说得还挺唬人的,把我也吓到了,不过你能否真的付诸行动,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何当归打个哈欠说,“到了地方喊我,我先眯一会儿。”

“喂!”常诺摇晃会周公的少女,摆出风家嫡母的那一副后妈嘴脸,满面阴险地说,“你还有什么遗言要交代吗?我可以满足你临死前的一个愿望,不过你需先付出点儿代价才行,反正你是不能活着出去了,连命都没有了,其他的就更不必顾惜了对吧?”

何当归翻翻眼皮,瞄一眼后妈,嗤声道:“风公子,我实在不忍心揭穿你让你跌份儿,不过你的演技还差点火候,台词也缺乏新意,而且我确实弄不明白,你把我抱进竹林做什么?你要带我去哪里?”

☆、第210章 不能隔衣疗伤

常诺呆了呆,不信自己一代杀神还吓不倒一个小女子,于是进一步扭曲面部表情,嘶声道:“你还不知道我的手段吧,我实际上是有名的采花大盗‘花蝴蝶’,最喜欢对那些养尊处优的娇小姐下手,毁在我手上的大户千金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事后投缳者十有七八。“”何小姐,你知道吗,被我折磨过的女子都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因为我的方法实在太过残忍了。”

“哦,”何当归提出,“那个风公子啊,你抱的姿势实在有点怪,快要把我漏下去了,能不能抱好点。”

“嗯?”常诺不解地眨一下眼,低头去看,哦,原来他两只手臂一只揽着她的颈,另一只环着她的小腿,中间确实空出了不少,走路一颠簸,都快把她颠下去了。可是,“中间段”都是小渊的专属部分,他怎么能逾越呢?那就换个姿势吧,于是他把少女软趴趴的身体甩到肩头上,扛麻袋一样扛着往前走。

何当归的鼻尖撞上石头一样硬的背脊,立刻觉得鼻中有一股热流躺下,不禁抗议道:“鼻子淌血了,你把我的鼻子撞出血了!”殷红飘落,在他的白袍上开出星星点点的梅花。

常诺僵了一下,足下加快脚步,低喝道:“你忍一忍,马上就要到了。”

“到哪里去?”何当归被颠得头晕,气哼哼地把鼻血全数印在对方精美的袍服上,大叫道,“喂,你还是像刚才那样抱我吧,你这样扛着令我的头朝下,我的鼻血越淌越多了!我本来就已经重伤失血,全靠一口真气撑着才能说话,现在又被撞出这么多血,只怕我命不久长了,我做了鬼定然会跟阎王爷告你一状的,风扬,你还我命来!”

常诺被她最后一嗓子尖叫声叫得抖了一下,连忙帮她从肩头上收回来,重新换回打横抱的姿势,不过这一换之下他不小心碰了一下她的“中间段”,然后就迎来了少女凄厉而高亢的尖叫——

“啊——”何当归卯足吃奶的劲儿尖叫道,“非礼!非——礼——啊——”

常诺连忙点了她的哑穴,一边给她擦鼻血一边着急地解释道:“刚才只是一场意外,而且我用的是拳头,不是手心,你不要这么激动,我绝对没有不敬的意思……”说到这里始发现他的凶恶架势已全都被拆散了,泄气之余,他转而又说,“你是小渊的女人,我虽然不能对你不敬,不过假如你对他无情无义,为了不让他再为这样的你而伤神,我今夜就把你杀死在这片林子里,把你埋进那片乱石堆中,这句话是十成十的真,你若担忧我下不了手,你就太小看‘拂柳剑’风扬了。|全手打小说|”

何当归眨巴着眼睛说不出话,心中则恶意地揣测道,小渊,小渊,叫得真亲密,他跟朱权什么关系呢?听这称呼总觉得是超友谊的。若这风扬跟朱权才是一对,倒可以解释朱权为何会对他的所有女人都那么冷酷无情,隐藏他的真性情——因为他喜欢的是男人。风扬和朱权少年时期就相熟,而风扬更是把“小渊”当成朱权的小名叫,可见朱权用“宁渊”作化名已经有很多个年头了,可她上一世为他出生入死十几年,却连听都没听过这个名字,真是可笑,她究竟跟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同床共枕了十年。

常诺谈判道:“如果你不再像刚才那样尖叫,如果你能忘记刚才我不小心碰你的那一下,我就解开你的哑穴,行不行?如果你同意,你就眨一下眼睛。”

何当归连眨了两下眼睛,常诺觉得奇怪,提醒她:“同意眨一下就行了,你同意了吗?呃,不同意不用眨眼睛。”他补充。

可是,何当归仍是连眨了两下眼睛,常诺不解其意,只好先解开了她的哑穴,问:“你能忘记方才我的小小冒犯吗?你知道我不是故意的,都是你嚷嚷着说你失血过多要死了,我吓了一跳才抱错地方。”

何当归紧绷着唇角,从牙缝中挤出一连串的咒骂:“你这个登徒子、采花贼、死色鬼、大骗子,你的色爪子明明摸了我还要赖账,真是无耻之极,像你这样无耻的人不配跟宁王当朋友。俗语道,朋友妻不可欺,你的爪子居然来非礼我,你对得起宁王吗?你不是说宁王马上要来扬州,还要让我去见他吗?好啊,我去!我一定要当着他的面拆穿你虚伪狡诈无耻之极的真面目,让他跟你割袍断义!”

常诺闻言惊怒交加,厉声道:“你胡说八道些什么?我非礼你一个小姑娘做什么,我家里美妾成群我都不要,我怎么可能对你有什么不轨之念,你三年前就已经被王爷预订了,我从来都恪守礼数,连你一个小指头都不曾碰过,方才那一下真的是意外,你不能略过那一节吗?”

何当归皮笑肉不笑地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越是那样表面上看去正人君子的男人,背着人时往往越没有品格,依我看,你就是这样的人,否则你封着我的穴道,把我抱到这乌漆麻黑的鬼林子里来做什么?你这个色狼,啊——”又是一声仰天长叫。

常诺被她的波音功震得头皮发麻,立刻把她放到地上,解开了她的大穴恢复了她自由行动的能力,不过又转手在她的琵琶骨上打了一掌,说:“我怕你乱跑,不想跟你在林子里玩捉迷藏,所以先封住你的功力,我这一掌叫做摧心掌,你催动真气时就知道滋味了,何小姐,相信我,那一定会是你平生最可怕的噩梦。”然后他递出木扇,说,“你抓着另一端不要松手,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到了那里你就明白,王爷真的是从三年前就爱上了你,喏,抓着!”

何当归慢吞吞地抄着手说:“既然我不能催动内力,那我就是一个很弱很弱的小姐了,而且还身受重伤,什么东西都抓不动,我现在全身到处都痛,马上就要撑不住了。假如你不想让我现在就死掉,你就快将我送回桃夭院,其他的地方我都不想去,也不想看你家宁王有多么的深情,他越深情我就越厌恶,我要回家。”

常诺火冒三丈,索性一把将何当归搂进怀里,跃上了高高的竹端,三下两下就跃到了一个黝黑的山洞前,又拥着她一头扎进洞中。两人在绝对的黑暗中疾奔了半盏茶的工夫,何当归的眼睛才渐渐恢复了视物的能力,看清这个山洞仿佛溶洞一般,是大洞套小洞的构造,一洞连着一洞,如此又疾奔了片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