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重生之庶女归来-第6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女子的真气呢?其实,我用丹田从你的丹田渡走真气,就是在助你行气,看你真气乱成这样就知道你根本不懂运气法门,而我现在就是正从最基础的入门教给你啊,你却不肯好好学。”

何当归闻言愣住了,最基础的入门内功课程?这可是她前世今生最向往上的一堂课啊!屏息敛气之后她发现,曾经在四肢百骸中乱窜的真气,如今真的都在规规矩矩地往丹田流,用一种优雅徐缓的节奏。

“抱歉,我刚刚没太注意这方面的事,你能不能从头来一次?”何当归虚心求教道,“最先走的是那几条经脉呢?心包经?手少阳?足三里?”

“不用着急,”孟瑄对这个前后态度转变如此之快、之大的女孩子生出一些惊奇,旋即低笑道,“为了协助你调息,当然,也为了让我自己收来的真气更好的被炼化,所以我收气的速度已放至最慢,大概要收用十晚左右,才能将你体内的真气全部收走。也就是说未来十天的夜里,我都会来你的闺房里过夜,你不会介意吧?呃,你若是还未许人家,我可以向罗老太君提亲求娶你,以保你名节不失。”

☆、第143章 一夜相拥成眠

“呵呵,你愿意教我十天啊,”何当归弯着眉眼一笑,觉得那张原本看着甚可恶的俊脸一下子变得可爱起来,“小师父,你行气到重要经脉的时候,能不能出声提醒我一回,让我记一记真气的行走路线?”

孟瑄讷讷地点头道:“好啊,现在到气海了,马上要进丹田——你要不要我负责呢?呃,我还没有定亲,我这个人还不错,脾性蛮好相处,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我瞧着咱们俩的脾气禀性相投,年龄也相近,又有过了这般亲密举止,若是你愿意……”

“咦?不对啊!”何当归水眸骤然瞪大,“你教我行气法门的同时,又把我的真气吸得一干二净,那我学会了法门有个屁用!”这不就相当于教给她怎么做饭,但是要把全部的食材交给他当学费吗?到时她学到了本事,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靠她这样的懒人自己修炼内力,她变成老太太那么老的时候也成不了高手啊!

孟瑄被“有个屁用”这四个字震撼到了,于是不再提求亲之事,转而解释道:“等你学会了运气法门,再苦练半年的外家工夫,我可以传你两套适合女子习练的掌法和剑法,等有了这些底子之后,我再花一个月的时间把属于你的真气徐徐地渡还给你,彼时,那些真气已被我炼化得更加精纯,更容易被你吸收,我直接点进你的丹田里,以后就再也不会出现气骤的情况了,这样可好?”

何当归先是听得心花怒放,可是转念一想,质疑说:“无利不起早,你干嘛对我这么好?真气你一点儿不留,还炼化好了送还给我?况且你能在扬州住几天,万一半年后你战死沙场回不来了怎么办?”

孟瑄安慰她道:“放心,我不会死的,假如没有紧急军情,未来的一年之内我都在澄煦书院读书。明天我将此事透露给你家老太君,若是她留我住在罗府,我就半推半拒一番答应下来;若是她不留我,我就在罗府外购一所宅子住下,晚上越墙来教你习武,这样可好?”

“理由呢,你为何要这样帮我?”何当归不信天上有不花钱的馅饼掉下来,于是郑重声明,“我没有钱。”

“放心,我不收你学费,”孟瑄坦诚地告诉她,“实不相瞒,此举对我也大有好处,你的这些真气在我这里的半年中,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对我自己的功力将大有提升,咱们俩就算是互利互惠了。”当然,还有一个理由他没说,就是有了这些借来的雄浑真气,他去刺杀耿炳秀就更有把握了。未来十年内,那恶贼诛杀和残害了数以千计的无辜官员和百姓,他一定要趁对方的羽翼尚未丰满之前将其毙命,佛家所谓的“杀一救百”正是这个道理。

何当归一听他的解释合情合理,当下也不再怀疑,毕竟对方比自己强大得多,若是存心昧下自己的真气,又何必跟自己解释这样多。于是她粲然一笑道:“小女子对我泱泱中华博大精深的武学一直心仪无限,对瑄公子你这样的高手更是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崇敬有加再有加。|全手打小说|我一直想找个领我入门的师父却没有合适的人选,如今你既然愿意教我武功,又担心男女授受不亲,恐惹人非议,不如就让我拜你为师吧!”

孟瑄愣了一下:“拜我为师?”他要收这个古灵精怪的丫头当徒弟吗?虽然对她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但不知为何,他却直觉地排斥这个提议,“不行,我不能当你师父,不如你还是考虑一下……我的那个提议吧?其实我人真的挺不错的。”

“小师父,你太小了所以不知男女之情为何物,等你长大后你会明白什么样的男女才能成为夫妻的。”因为对孟瑄的印象大为改观,所以何当归说话的语气也耐心了不少,“既然你不愿意收徒弟,那我就只在私下里叫你师父好了。师父啊,现在已经过了子时了,学习时间宝贵,你给我讲一讲你的内功是源于何门何派的吧,咱们师门是黑道还是白道?”

孟瑄见人家不欲让自己负责,再一想自己确实不懂男女之情,也就放开了此事,转而道:“我并非江湖中人,学的也是孟家的家传武学,而且我很忙,教不了你太多东西,你要拜师还是去寻别人吧,对了,你不是圣女吗?你们龙浒教的独门功夫厉害得紧,怎么没人教你吗?”小丫头,被他拆穿了吧。

何当归皮厚得紧,怎会为这点儿程度的拆穿而脸红,她继续游说道:“不耻下问是自古有之的美德,虽然我理论知识远远多于你,江湖阅历也比你丰富,但这些都不能阻止我拜你为师的心情,岂不闻一字之师、一招之师么。”上次高绝帮她理顺真气,她还拜了一回师呢,何况孟瑄要教她运气这么隆重的事,“好了,咱们不讨论拜不拜师的问题了,我瞧你人品尚可,对我也算坦诚,已经在心底认你为师了——咦,刚才是不是走到中府穴了?我突然觉得那里一热。”

“哦,不是,现在正走少阴经呢。”孟瑄将一根头发捻给她看,“刚才是我帮你摘了衣服上的一根头发,话说回来,你怎么像个冰人儿一样,怎么捂都捂不热,我在你床上睡得都热起来了,你还是凉丝丝的,你很冷吗?”说着给她掖了掖被角。

“现在已经好多了,我天生就这么凉,今晚更是从里凉到外,”她将脸颊依偎在少年不算宽阔的胸膛里,凉凉一笑道,“师父,今天晚上谢谢你。”

“不用谢,其实我也是一时兴起才会帮你,一来我对你的人有些好奇,二来,”少年的热气喷在她的额头上,暗夜中依然清亮澄净的双眼注视着她头顶的青丝,道,“总觉得你跟我是同一种人呢。”

原来他也有这样的感觉!

她双目紧阖,感觉身体一松,心中讶异的同时,也感激上苍在今夜送来了她的一个同类,让她从一个人走路的冷寂中挣脱出来。一个身份高贵却没有距离感的少年,一个嬉笑怒骂中都与她有着默契的陌生人,一个陪她走过最难走的一段路的生命过客,这一刻,她突然相信世上是有神迹存在的,所以天上的神祇才会把这个跟所有人都不一样的少年带到她的身边来。

她打了个哈欠,把脸埋进那个带着淡淡茶香的胸口,渐渐陷入了黑甜的清眠中。这一段路,他们同路,真好。

一夜无梦。

“咚咚咚”,槐花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小姐,你睡醒了吗?咱们都吃完早点了,你的粥再不吃就要凉了,刚才两个彭少爷来了一下又走了。”确切地说是彭二少爷刚走到大门口,就被彭大少爷从后面突然打晕拖走了,奇怪呀,她们桃夭院有这么危险吗?连门都不让进。

何当归立刻被吵醒,一睁眼就看见枕边的那一张俊美无俦的脸庞,上面全是睡意朦胧和不明就里的迷惑神情。何当归连忙扬声对门外说:“我马上就起了,你先去忙你的吧。”

“忙?奴婢没事可忙啊,最大的事就是伺候小姐你穿衣梳头——”房间的门“咣当咣当”动了两下,槐花奇怪道,“咦,小姐你还插着门闩呢?你从前都不插的!快开门,让我服侍你!”门又动了两下,外面的槐花仿佛极想试一试她家小姐的门闩结实不结实。

何当归对着门摆摆手说:“我不用你服侍了,你……你去桃花林里帮我采点花来吧,我……我今天想洗花瓣浴。”突然有一种被捉奸在床的惊慌感,抓过抓过被子蒙上孟瑄,又放下床帐阻挡视线。

“哦,好啊,”槐花的声音远了,“那小姐你不要再赖床喽。”

何当归暗松一口气,谁知那门又猛烈地摇动了两下,门上的灰尘溅起来在晨光中打旋,冷不丁吓了她一跳,门外传来蝉衣的声音,“洗脸水来了,小姐你怎么还锁着门呀?”

已清醒过来的孟瑄突然低笑了一声,何当归没好气地白他一眼,方转头对着门说:“水放门口吧,我突然想吃鸡蛋面线,你去给我做一碗来。”蝉衣应了一声,跟槐花讨论着“小姐变得越来越懒”的话题走远了。

等她们走远,何当归立即蹦下床,迅速捡起地上的裙子穿起来,同时快速地吩咐道:“你从窗户出去,别让人看到你,今晚等天黑之后再过来,你在窗户上叩三下我就来给你开窗户;若是在来回桃夭院的路上遇到了罗府之人,你只需告诉他们说你是来找彭时彭渐的就行,因为他们住的洗畅园就在我隔壁;今天你跟老太太提起你要在澄煦读书的时候,她要是邀请你住罗府你就痛痛快快地答应下来吧,若是你半推半拒的不幸被她误会你心中不情愿住罗府,她不再继续邀请你了怎么办;我们罗府的护院里三重外三重,还有几个是高手,你住在府外想每晚越墙而入来找我哪有那么容易……”

听不到身后之人的声音,何当归回头一看,那一位翻了个身又开始睡觉了,她不禁急道:“你怎么还在睡,蝉衣做饭很快的,说话的工夫就到,如今只怕早已是辰时已过,巳时将至,你爹找不到你找到我这里来怎么办?要睡回你房里去睡!”

“腿很麻,走不了路。”孟瑄享受了独占一床被子的权利,学着何当归昨晚那样裹了个被筒,像毛虫一样在床上蠕动两下说,“我爹在扬州驿馆下榻,他昨天晚上就回去了,我骗他说彭家兄弟跟我一见如故,约我在罗府玩儿两天,所以我爹后天才会来找我。”

“那你也不能在这里睡,”何当归匆匆穿好了衣服,又捡起地上孟瑄的月白锦面长衫捋了两下搭在桌上,转身跑去床边扯他的被筒,“像你这样的贵客住在罗府,今天一整天都会有访客,他们找不到你肯定要着急,说不定还要大张旗鼓的搜府呢。”拽不开他的被筒,何当归伸手先抽走了他的枕头,让他睡的不舒服,“快起床、快穿衣服、快走,这么大的孩子还赖床?我那点子麻药算什么,像你这样的威武小将军,打掉牙齿和血咽,你爹爹肯定是这样教导你的吧?你昨晚怎么过来的,现在就怎么离开——你昨晚是飞过来的吗?”

“嗯嗯,”孟瑄蒙着头,打着哈欠说,“我是倒立着用双手爬过来的,丫头,你那茶露究竟是种什么东西啊,真的好厉害,让我连轻功都用不了了。”

“爬过来的?”何当归不禁犯难了,要是让他就这样爬回南苑客房,那合府之人岂不都要来围观一场,同时她也更加惊讶了,“我的安息草只对高手有效,而且高手越高,受牵制越大,没想到师父你的武功这么高,连轻功都被封了。”

“不是说是茶露么,怎么又变草了?”孟瑄的头冒出被子。

何当归详细地为他解释道:“安息草和茶露这两样你都中了,事情是这样子的,当时我先把茶梗丢进香炉里烧,而后又加进了安息草,因为安息草烧出来的味道和茶叶接近,我若是焚檀香沉香再加安息草,就会产生一股鱼腥味,到时众人包括那刺客就不肯闻了。所以,当时殿上之人除了我用银针封穴之外,所有人都中了安息草的麻药,这些人之中,只要有功力在一甲子以上的习武者,运气行功之时就会立刻感觉半身或全身麻痹,三日之后才能渐渐解除药性。而这安息草其实并不是一种草,而是多种药物混合安息草做成的麻醉药方,因此我为它取名叫做‘三日安息草’。”

“你为它取名?莫非这药方还是你发明的?”孟瑄从床上坐起身来,上下打量着她,“丫头,你究竟是什么人,你真的只有十岁吗?”

他的四叔孟兮一手创立了齐央宫,搜尽天下珍奇异草,毒经药方,却也没有一种药能跟此药媲美,对武林高手能如此奏效——毕竟想迷翻一般人容易,想迷倒内力雄厚的高手可就难如登天了。而且,四叔传给他的长风诀有十九种行功法门,远远胜于普通内功心法的一至两种法门,能将自己限制到这种程度的麻醉药方,竟然是一个十岁女孩儿的杰作?

☆、第144章 相逢对面不识

何当归趁着孟瑄起床的机会,抓起桌上的长衫往他身上套,就算是他要赖在她屋里,至少也要穿好衣服嘛,等蝉衣她们进来也好给她们解释“瑄公子迷了路,随便进来坐一坐”。|全手打小说|

可是这该死的孟瑄一点儿也不配合,身体像面条一样软绵绵的,穿右胳膊他就用右手挠头,穿左胳膊他就用左手挖鼻孔,气得何当归说:“小子,你听说过江湖上有一种返老还童的邪功吗?老身就是练那种邪功变成十岁小女孩儿的,你知道吗,练那种功夫每天都要吸一个童男的脑髓,你再不穿衣服我就吸你了!”

孟瑄笑得双肩直抖,边抬胳膊穿袖子,边拿一双妙目研究着她的脸说:“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有趣的人,真想跟你做朋友,对了,那个茶露又是怎么一回事?”

“哦,茶露啊,那东西是浓缩的茶精华,一小口就能迷翻一票人,”何当归半拖半拽的把孟瑄弄下床,像个尽职的小丫鬟一样,为他整理衣领、前襟和腰带,又把他按到梳妆台前给他梳头,同时口中继续解释道,“酒能醉人,茶亦然,而且其效力是酒醉的三十倍以上,沾一滴便能让人沉睡半日以上,雷打都打不醒。只不过这种能醉人的茶露太过于分散,喝十桶茶也不得一滴,还没醉倒人就先将人撑死了,因此茶醉之事知道的人很少。”

“你、我、还有你家老太君,我们三人都喝了茶,怎么你们都没事?那刺客未喝一口茶,你那珍贵的茶露岂不是只用于我一人身上了?”孟瑄头一次坐在女子的妆台前梳头,觉得倍感新奇,于是伸手将台上的妆匣拉过来翻看。

“非也,茶露最妙的一点就是不止喝了管用,连用鼻子嗅到也能起一些作用,只不过发作的慢而已。至于老太君为何没事是因为——若单独用安息草,那么只对武功高手管用;若单独用茶露,那么对任何人都管用;可若是先吸了安息草,再去饮茶露,普通人会二者中和,因此安然无恙,就像老太君那样;而像你这种身怀内力的人喝了茶,却会催化开安息草的药性,立时变得不能走路甚至不能动弹。”

何当归自己给自己梳头的手艺不佳,但给别人梳头还勉强过关,不一会儿就给孟瑄梳好了一个发髻,然后打算将他扯到桌边坐下,给他倒一杯茶扮成来串门儿的客人,可是这厮对她的妆匣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妆台之前坐得稳如泰山,像千斤大佛一样怎么拽都拽不动。

苦拽无果,何当归只好嘱咐他说:“只要一来人了,你就撑着妆台站起来,背着手装作欣赏我家房间布置的样子,你若是听话,等我有了空就用银针帮你活一活血,助你尽快排出药性。”

孟瑄挑眉看她一眼:“昨天你不是说没办法帮我解去药性,只能等它自己褪散,还让我将就着对付两三天?”

“昨天我困了,不耐烦应付你,”何当归先含混了一句,顿了片刻又解释说,“再说我的针灸手法乃世所罕见,只有我的贴身丫鬟才见过,我跟你又不熟,恐你是别有居心的坏人,自然不敢在你面前展露绝技。“”如今你教我内功法门,又跟我做了朋友,我对你自然不同一些,盼你谨守我会针灸的秘密,莫要将此事泄露给旁人才好。”

孟瑄笑道:“好啊,反正我也要央求你为我中‘合禾七日清’的事保密,话说回来,真不知道你的小脑袋瓜子是怎么长的,竟比我们这些(大)人懂得的东西都多,真想打开来看看。”忽然他将一个香匣打开,凑在鼻端闻了两下,低呼道,“没错,就是这个味道!紫霄的那个味道!”

何当归正在弯腰叠被子,转头看了一眼,说:“那个就是用情花种子配出来的香料,除了情花之外,另添加了火烈花、丁香花、茉莉草等馨香植物,我给它取名叫做‘无忧香’。”

“无忧香?”孟瑄诧异,“难不成这个香也是你自创的,外面都买不到的那种?”

何当归一边整理床铺一边摇头道:“这香是我娘亲研配出来的,而我只是往里面添了少许火烈花,并给它起了‘无忧’这个名字,因为我每次闻到这个味道就会驱散忧愁……”何当归抓起枕头拍一拍,又道,“外面买?胭脂铺里你只能买到丁香,药铺里你只能买到情花,余的就难寻了,你这么喜欢这盒香吗?那送给你好了,我有空再新做,哦,你用那根绿玉簪给我挑出来一些放到别的匣子里,我这几天要用。”

“喔,那谢谢你了。”孟瑄依言给她留下了一些,将剩余的一匣子香粉收进他的袖里,又问一遍,“外面真的买不到吗?”

“不知道,你去找找看啊。”何当归整理好了床铺,又挂好了床帐,转身倒了半碗桂花露递给孟瑄,忽而问他,“紫霄是什么?一种花吗?”

孟瑄摆弄着一把珠花,摇摇头说:“不,紫霄是一个人。”我的救命恩人和我的妾。

“哦,那你快喝吧,”何当归转身去开门,不忘交代他,“一会儿蝉衣她们来了,你就装成跟我不熟的很客气的样子,就说你迷了路,不小心走到这里来了,所以进来随便坐坐,还有,把你弄乱的那些东西给我摆好。”

何当归开门端了外面地上的洗脸水,洗了脸之后正要出去泼水,突然惊见一直“行动不便、半身瘫痪”的孟瑄猛然站起来,大步流星地走过来,就着她手里的水洗了两把脸,又用她的毛巾擦干了脸,一推窗户就跳出屋去了。

他在窗外回身,看到她的表情仿佛见了鬼一般,就好心解释道:“昨晚我真的不能走路了,在你这里运功化了一夜才好了一些,虽然走路没问题,可是两条腿都是没有知觉的,不信晚上让你摸摸看——我今晚三更再来,给我弄点儿夜宵,我不吃甜食和面线。”说完,他冲她挥挥手飞走了。

何当归端着脸盆愣了半晌,然后走到窗边将手中水泼出去,嗬!她向来都是忽悠别人的人,冷不丁让别人摆了自己一道,这可真是终年打大雁,一朝不慎被雁啄了眼。

“小姐,你起来了!”蝉衣端着晶亮的鸡蛋面线走进来,笑道,“呀,你还自己叠好床了,真稀奇啊,我跟你住了这么长时间,你从来都不叠被子!”

何当归翻了个白眼,问:“你昨天半夜找我什么事?”老太太那边来人找了?

“哦,”蝉衣放下了碗,低头扭着衣角说,“风言哥哥和风语哥哥让我来问问你,你能不能不跟凌小姐说他们在咱们府里住过,虽然我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也不知那位凌小姐是谁,不过看他们求的挺可怜的,小姐要不你就答应他们吧。”

“风言风语?”何当归微微皱眉,“以后你不许跟他们讲话!”

“嗯?为什么啊?”蝉衣诧异地松开衣角,劝道,“小姐你别看他们油嘴滑舌,其实他们都是很好的人,上次摘小白花的时候,有个小孩儿吃的粽子糖人儿掉到地上了直哭,他们就买了两个糖人儿哄那小孩儿笑呢……而且他们昨晚就已经离开罗府了,我就是想跟他们讲话也找不着人了啊。”

“他们离开罗府了?你是说……他们四个人全都走了?!”何当归睁大眼睛直盯着蝉衣,见后者不知所措地点点头,她又问,“摘什么小白花的时候,你跟那两个人走得很近吗?”

蝉衣连忙摆手道:“没有,我跟他们就见过三次面,一次是昨晚,一次是上回在鸟鸟丁凉亭,还有一次是你在街上差点儿让马踩到那回,你不是让我和槐花去摘小白花吗?风言哥哥和风语哥哥也是去摘花的,还说那是他们宁公子预定要采的花。”

“……火烈花?”

“是啊!”

何当归忽而觉得身体有些冷,坐下抱着那一碗面线取暖,不会有错了,如今她已经完全可以确定,那宁渊就是朱权。

关于火烈花的那一段记载文字,她是从王府中朱权的小书房里看来的,那里面的书都是他搜罗来的绝版古籍和孤本珍册,别的地方绝不会有。她记得清楚分明,那一年的一个雨夜,他和她一起在小书房中围炉品茗,他手里一本《太上众经目》,她手里一本《异草经》。

她读到火烈花的时候,看到了两行墨迹陈旧的批注,注中赞火烈花为“万药之盐”,其字体与他的仅有六成相似,她问后才知,那是他少年时期写上去的批注,只因后来改练了柳体书法,因此字体跟从前大有区别。而后她微笑提笔,在书页空白处添了一句“永乐五年十一月八日夜,清逸阅览,开卷有益,然也。”他也笑着接过笔,在后面加了一句“此书主人权同阅,红袖添香夜读书,人生第一乐事,然也。”

何当归拿起筷子开始吃面,咬牙暗恨道,没想到那人溜得这样快,昨天在花园里她已经想好,虽然暂时不想去杀这个少年时期的朱权,毕竟他还没有害过她,但是她已经想好了一个可以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的办法。

她只需写一封匿名信,投入扬州知府衙门外的铜亀,信上说宁王朱权私自拜了圣上一心招揽的道圣柏炀柏为师,学得一手精妙的易容之术,经常擅离封地从事各种地下活动,如今易容后化名为“宁渊”藏身于罗府听竹院。扬州知府韩扉收到这样一封信,有三种处理办法,第一是率兵二次包围罗府捉拿宁渊一探究竟,第二是派人去探宁王其人是否身在大宁,第三是上书给皇帝并附上这封匿名信。

不论他选择其中哪一种办法,当然,最好是三管齐下的雷霆而行,此事的后果都够朱权好好喝一壶的。毕竟他的一切权势啊,地位啊,钱财啊,说到底都是他老子朱元璋给他的,一旦朱元璋不信任他了,那他的逍遥好日子也就到头了……可恨,他竟然跑得这样及时,若是能迟上一两天……罢了,这一世她只愿跟他做毫不相干的路人,跑了就跑了吧,但愿苍天见怜,让这个人从此在她的视野和她的生命中永永远远地退出。

“呸!”

何当归快速地将口中的面线吐进漱口的盖碗中,大惊失色道:“蝉衣,你在面里加了什么?白糖?”好甜好腻,难吃得惊人的一碗面!何当归的心中一时冒起了一团邪火,这小妮子走火入魔了不成,端来的菊花茶浓得像糖浆,自己也硬着头皮喝了,怎么一碗浇着辣椒酱的咸面线,她还是要放糖?!

蝉衣吃惊地掩口,圆溜溜的眼睛睁得更圆了,因为她还从未见过小姐发脾气的样子,更何况是对她。

“又放糖,甜死了,不吃了,睡觉去!”

何当归拿桂花露漱一漱口,撅着嘴“咚”地跳到床上,先是面朝里躺着,然后又扯过被子,藏进里面生闷气。

房间里悄然无声地安静了半晌,何当归的心中开始打滴漏。滴答,滴答,滴答滴。过度的寂静,让她的心中浮现了些许罪恶感和自省——其实说穿了,她气的只是自己没能早点认出那个恶魔的真面目,气的是自己曾经对着他语笑晏晏,甚至把他当成了半个朋友,气的是自己想起那些往事的时候,依然会有心痛的感觉。这样的感觉让她自怨自苦,却又如同呼吸和心跳一样,不能中断,不能和自己的身体分离。

而这些根本不关蝉衣的事,她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能做出多好吃的东西呢?自己实不该为了一碗面就对着她大声嚷嚷,细想起来,自己上一世极为后悔的一件事,就是没有银子从道观带走蝉衣,如今能得偿所愿的跟好友天长地久的在一起,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人果然都是得寸进尺的动物么,得到了又想要更多……

道歉的话语含在舌间,几乎就要脱口而出——

这时,她感觉自己的背隔着被子被戳了一下,然后蝉衣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来,是她的招牌碎碎念:“小姐你不喜欢吃糖的话你就说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不喜欢吃糖呢?虽然你突然把筷子一扔跑到床上来,可是你还是要跟我说你到底喜不喜欢吃糖的!你真的不喜欢吃糖吗?那大不了我以后不放糖就是了,咦,小姐你莫不是在假装发脾气,其实是为了偷懒睡觉?起来起来,你不能再睡了!你再睡就变猪了!”

☆、第145章 长发随风而散

何当归无奈地从被子里爬出来,继续回桌边喝桂花露,然后又把面线里的鸡蛋拣出来吃了,问蝉衣:“你干嘛那么喜欢糖?”

“小姐你真懒,你又不叠被子,不叠被子就不要随便乱扯被子嘛!”蝉衣边叠被子边答道,“我也不知道啊,反正小时候我就觉得糖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可是家里穷吃不起糖。“”我奶奶知道我喜欢吃糖,于是拿她的私房钱买了一罐儿放在床底下,每天开饭的时候就往我的碗里抓一把,后来奶奶得病死了,便没人给我加糖了。过了几个月,有一回吃饭前我自己去床底下找那个糖罐儿,却发现已经被老鼠偷吃光了。”

何当归沉默一刻,突然道歉道:“蝉衣,对不起,刚刚对你发脾气。”

是呀,小时候的记忆和喜好往往是最难改变的。蝉衣小时候吃不上的是糖,而自己小时候吃不上的却是盐。

寄住在农庄上的时候,她所在的钱老五家是庄上数一数二穷的人家,终年到头的伙食都是稀多干少,而且几乎不往稀饭里加盐。在那儿住了一年之后,有天中午吃饭时破天荒地吃了菜粥就咸菜,那大概是她有生之年第一次吃到那么咸的东西,顿时觉得很好吃,问了瘸腿钱老五的婆娘,她才知道那种咸咸的东西叫“盐”。

钱氏把一个破陶罐抱给她看,指着里面白花花的东西说,这是咱们农庄的东家,扬州城的罗府发给的,每家都有四斤呢!以后咱家也能吃一年的有咸盐的稀饭了!吃了这个,干起活计来就多一把子力气!

半夜里,五岁的她悄悄从床上爬起来,跑去厨房找到那个陶罐,抓了一把“好吃”的盐好奇地研究着,这就是她家里送来的礼物吗?研究完了之后,就一把塞进嘴里……之后她的嘴巴被那把盐烧破了,肿了半个月,尽管这样,伤好之后的她还是最喜欢吃咸的东西。

“只要你喜欢,以后你就在你的碗里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