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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庶女归来-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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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的医术很高明,让他救你,你好生求求他,让他救救你!”十六年后的齐玄余能救活朱权,那么,三年后的齐玄余说不定也能救活孟瑄!

孟瑄开心地咧嘴一笑,想了想,又跟她解释道:“我娶你之前收的三个妾,都不是我喜欢的人,一个是母亲为我挑的某员外的女儿,打着祖母的名号,当成丫鬟送给我的;一个是我春节回京城述职,母亲在家里办了‘赏花宴’,设计让我看到了其中一位小姐的裸足,我本来是不肯收的,可那一年我想你想的紧,又不敢去扬州找你,看你跟段少的情浓,而那位小姐好巧不巧,跟你长得有几分相似,我一时鬼迷心窍就答应了;还有一个……”

说到这里,他剧烈地咳嗽起来,大量的血喷上他那一侧的水雾,何当归边看边流泪,摇头道:“别说了,我不听了,不管你娶了多少女人,我都不跟你计较了,我一出幻梦就去嫁给你。”她被孟瑄救过两次,就当报恩罢,他这么喜欢她,她就把自己送给他。

孟瑄雪白的齿被血染得通红,捂着胸口,坚持把话说完:“还有一个,就是当年冒充你的怀奕,我一时不察,认她作我的救命恩人。她还俗后改名叫紫霄,我让跟着我的家丁送她回京城孟府,还捎了一封书信给我母亲,说她是我在扬州收的妾,家世清白,请她好好对待。后来,我在齐央宫的线报中发现端倪,知道你在水商观住了一段日子,再拿着你送我的无忧香去胭脂铺问,才知那香真的是你独有的。”

何当归垂头不语,她的漫不经心和沉默,现在竟然自食其果了么?可是,她三年前何曾料到,那个阳光少年孟瑄会是自己的命中良人。

“发现受骗后,我立刻回孟府质问紫霄,她招架不住,承认骗了我,哭着求我原谅,”孟瑄蹙眉说,“我要将她送走,母亲却突然出现,拦着不让,我才知道紫霄到孟府的那两年里尽心侍奉母亲,在母亲病中逗其开心,已经深得母亲欢心……就这样,紫霄继续顶着我的妾的身份,在孟府住下来。我见母亲被她服侍得笑口常开,渐渐也就打消了暗中将她送走的念头。”

何当归叹气说:“好了,我知道了,我不跟你计较这些了,关于‘一夫一妻’的话,我从此收起便是。”青儿说了,一夫一妻在她那个时代都很难做到,男人有了钱,难免生出旁的心思,可能真的是“此事古难全”罢,千古亦然。

孟瑄虚弱地摆手说:“不是这样的,我回来这一趟,只是想求你提前嫁给我,试着喜欢上我,并没有要让你妥协让步的意思。我已非常确定自己的心意,今生今世和生生世世,我都只喜欢你一个人,也从来不愿碰除你之外的任何女人。我从没碰过府中那三个妾,也没有跟仙草郡主洞房,只要你给我时间,我一定会想办法将她们一一送走的!”

“女人是这世上最死心眼的动物,一旦嫁了人就在那里生了根,送走谈何容易,”何当归摇头道,“你不是说,还有一个女人怀了你的孩子,被你母亲接进孟府吗?”她拿起手绢擦拭脸上的泪痕。

孟瑄闻言皱眉,眼中滴出一线恨意和悔意,咬牙说:“那一次我是被人暗算的,就在穿越回来找你之前,我刚查出了一点线索,暗算我的人,有可能是宁王朱权。”

“朱权?!”何当归擦泪痕的手停住了。

☆、第276章 一生一代一双

“朱权?”何当归的第一反应是:“你不是知道齐玄余跟朱权是一伙儿的吗?你怎么还让他帮你过来!万一他出手加害你怎么办?”想了一下,她瞪眼说,“上次朱权撕了我的小像,齐玄余有胆子找朱权打架,可见他的武功一定不弱!”

孟瑄宽慰她说:“没事,没人比我四叔的武功更高,不会旁生枝节。”

忽然,他面前的水幕流动变急,声音也突然变得急促而沉痛,“小逸,你知道吗,你整整三个月不肯见我一面,我觉得像过了三百年那么久,我想你想得就快要疯掉。苦寻你不到,我空有满腹的话想跟你说,可你又聪明又狠绝,知道什么样的法子才能让我痛得彻底,你的心难道是冰做成的吗,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留给我?整整三个月,就算是惩罚也到了绝地,可最后我等来的消息,却是你要改嫁别人!你怎么不一刀杀了我,还能给我个痛快的死法!”

“对不起。”她为三年后的狠心绝情的自己道歉。

“我追逐了那么久才娶到你,以为找了这世上最大的幸福,可没想到失去比得到要容易百倍,才短短半年时间,我就弄丢了你,我好恨我自己!”孟瑄的手突然从水幕那边探出来,低叫道,“让我摸摸你吧,小逸,这次回去,不知要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

何当归顾不上惊奇孟瑄怎么能穿过水幕,连忙上前抱住他的手,贴在自己泪湿的面颊上。看着这样的孟瑄,她万分痛心,自己为什么要坚持要那个该死的“一生一代一双人”!

孟瑄的眸中露出一点柔和的光:“我从前不喜欢睡觉,觉得浪费时间,每天只打坐一个时辰就可以驱除疲劳,恢复生机,可自从失去了你,我只有在梦里才能跟你在一起,我就喜欢上了睡觉,有时候,我真的想要长眠不醒。我只愿每次入眠,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你,而你全然没有现实中的绝情,你会扑到我的怀里,温暖的小脸蹭着我的胸口,说我们生生世世都不分离……在梦里,你总是这样跟我说。”

何当归哭着说:“我们生生世世都不分离,孟瑄。”

孟瑄吐出一口温暖的气,然后大口喘着气笑道:“虽然是小小逸跟我说的这句话,听起来也很暖心呢。小逸,我不求别的,只希望以后我犯了什么错,或哪里惹你伤心、让你失望了,你都直接跑来告诉我,纠正我。|全手打小说|三年前的孟瑄还没学会如何更好的爱人,你一点一点教会他,不要抛弃他,好不好?”

何当归哭着点点头,答应他说:“好,我直接跟你说,我不掉头走开。”

孟瑄的手冷得像冰块,轻轻摩挲着她的脸颊,微笑说:“这一趟回来的真划算,把七岁的小小逸的心拐走了,要是我早一点把你拐走该多好,没遇着你的前几十年日子,现在想来,就如白水一样清淡无味。小逸,认识你之前,我不知道寂寞为何物,认识你之后,梦里梦外我都孑然一身,没有你的应天府,与废墟死城有何不同?”

“不好!”何当归突然焦急地说,“齐玄余医术很高,他明明可以在那边给你的身体急救,可你一直在吐血,可见他没施针救你,孟瑄,他一定没安好心,怎么办?”

“别急,他正在作法助我,所以抽身不暇,我回去会让他帮我治伤,”孟瑄温柔深情地隔着水幕望过来,“三年前,朱权说他得了一种不看见你就心口痛的病,最后证明他只是中了情蛊,并不是真的爱你。而我却不一样,自从那回喝了你的云雾茶,被你的茶露麻醉,我一醉就醉了六年,这六年里我没有一天不想你,有时候连我自己都没发觉。那年我离开扬州的时候,悄悄潜进罗府福寿园的茶水间,偷走了你做坏的那一罐红果茶,放在我的案台上当糖果吃,每天吃一片。据熠彤说,那味道甜得腻人,可我吃到嘴里却是苦的,熠彤说,是我的舌头坏了……”

“求你别说了!”何当归连连摇头,看着孟瑄胸襟上铺散的一片红,难过地说,“你这又是何苦,我不值得你这样伤神,你这次要是能留得命在,以后不要再这么傻了,我不值得你这样为我!”

孟瑄固执地要把积攒良久的情话讲给这个小小逸,他历数着自己的偷盗行径:“我还偷走了你一缕发,我闻上面的无忧香闻了好几年,每次一闻,我的烦忧就消散了,可熠彤说,那缕头发一点香味儿都没有,是我的鼻子坏了。你托寄给你母亲的细棉护腰和护腿,被我偷换成另外两个在布庄里买的,然后,我把你亲手做的护腰护腿私自昧下,每天夜里戴上睡觉,于是,熠彤又说,我的腰和腿是不是也坏了。小逸,我的这些毛病只有你能治好,你愿意给我治病吗?”

何当归点了两下头,旋即又摇一摇头,道:“其实我骗了你,我嫁给段晓楼之后没有病死。”孟瑄这个大情圣加大傻瓜,再这样痴恋下去,他会把他的命送掉的,她要把自己的女神形象打破,让他从他的爱情梦里醒过来。

想到这里,她狠心说道:“我上一世耐不住侯府寂寞,不久就跟一个男人私奔了,还给他生了三个孩子,我早非冰清玉洁之身。这一世我又看上了朱权的权势地位,在他做客罗府的时候勾引他,等到后来,我发现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发现他是我招惹不起的大人物,我才转而向你求助,想嫁给你避避风头!”

孟瑄听后沉默片刻,道:“你不是这样的人,若你想要攀附权贵公子,我也不必朱权差多少,还对你百依百顺,你怎么不来勾引我?你……咱们的洞房花烛夜,你仍是处子之身,那时候的你对我真温柔……小逸,我已不是三年前的我,现在的我全心全意的信任你,这样的谎话,都已经骗不到我了。我知道你怕我陷入魔障,恋你成魔,可我早就做不了自己的主,是你将我一步步逼成这样的。假如我第一次与你同眠,想着顾全你的名节,要求娶你为妾的时候,你立刻就跟我走,我可能也不会对你如此痴缠。”

何当归也默然,叹息道:“这些都是命里的劫,你我都劫数难逃。”

她用脸颊暖着孟瑄的手,心中暗下决心,一出幻梦就找到孟瑄,反过来对他好,驱散他的厄运,让他快快活活的过一世,作为他这般深情的回报。她已经害了一个段晓楼,不能再害了孟瑄,否则她这一遭重生之路,走得真是罪莫大焉了。孟瑄这样出色又有情义的人,要喜欢上他,也不是多难的事,只要她试着打开自己的心防……

“对了,”孟瑄感觉到头顶上方好像有一股吸力,要将他的元神从这个地方抽离,于是用最快的语速说,“意外怀上了我的孩子的女子名叫萧素心,她本名素潇潇,是我前世走江湖时结交的一位朋友。不论前世今生,我与她都没有一丝感情纠葛,可是那次在山上被你救之前,我在兔儿镇救了她一次,她对我心生好感,我一时也不知该怎么处理,毕竟她没表白过,我想拒绝也无从谈起,只好盼望着她早点遇上她前世的爱人。”

“前世的爱人?”何当归蹙紧淡淡的烟笼眉,“可她今世已爱上你了啊,遇上那人有什么用,你太小瞧女人的定力了,女人一旦爱上,不会轻易撒手的。”

“所以我才特意跟你说这件事,想让你帮你未来夫君解决一个麻烦,”孟瑄在这样火急火燎的时候竟然又调侃起来,“把她的红线牵出去,我跟她的那个孩子就不会有了。只要你帮我解决这个麻烦,我对天铭誓,往后一定守身如玉,宁可失命,也决不再失身,行不行?”

何当归眼见着孟瑄的满头长发尽皆往天上飘去,慌忙说:“你告诉我怎么做!我全听你的吩咐!”她听到的每一条消息都是孟瑄用大半条命送来的,她不能再辜负他的心意。

孟瑄告诉她:“她前世的爱人,就是你的二表哥罗白及,他们俩不打不相识,后来两人相恋,私定终身。素潇潇在罗府后街的一个宅子里为罗白及生了个儿子,两人的日子过得非常甜蜜,可罗府要为罗白及议亲,打破了这样的甜蜜,更打击的是,他们的儿子一天夜里被人偷走了,那人还留下一封书信,说知道素潇潇的真实身份,若她不想连累丈夫满门,就自动在扬州消失。”

“素潇潇的真实身份是什么?”何当归问。

孟瑄盘膝而坐的身体渐渐离开地面,声音也越来越遥远,可手还放在何当归的脑袋上。他说:“本来我不该泄露朋友的秘密,可她已经侵入了咱们的生活,我只好违背一次原则了,小逸,她是我前世的朋友,盼你对她手下留情。”

何当归又好气又好笑,都火烧屁股了,还为别人求情?她瞪眼道:“她不是女侠吗?我一个小女孩儿能对她做什么?干嘛说的我好像会吃人似的,你爱说不说。”

孟瑄又飞高了一些,声音变得遥远而模糊:“三年后可没人敢小瞧你,你的名号比十个会吃人的魔头还有震慑力——素潇潇是朝廷钦犯,她是胡惟庸的养女,虽然胡惟庸死的时候她才三岁,不过她和奶娘出逃时被塞了一件胡惟庸的重要遗物,也跟着变成了天字第一号钦犯。”

胡惟庸的养女?何当归顾不上多想,拉着渐渐飘远的孟瑄的手,问:“你还有什么心愿,或者要交代的事?”

孟瑄的声音已渐渐听不到,模模糊糊的依稀传来:“……幻梦……楼……结缘……命定……”下一瞬间,他冰凉的手被巨大的力道收走,只余“一生一代”四个字的袅袅回音,在黑色甬道的上空回荡。

“啪嗒”一声,好像有东西落在了不远处的地面上,何当归连忙跑过去察看。

☆、第277章 第七境影像墙

何当归跑近,捡起地上那一团鼓鼓囊囊的黑影,借着天上的光细看,是个杉木八角盒,有蒲扇那么大,盒盖上写着字……此时天光黯淡,看不分明,何当归心中着急,就往怀里摸火折子。

说时迟那时快,天光一时转明,从晨曦的灰蒙蒙天际,渐至早晨五更天的曙光天际,而借着这样的光线去看她身处的那条黑色甬道,左右两侧的墙壁上,竟然映出一道道人影来,仔细一看,很像是宫女和太监一类的人。她一开始非常警觉,可转而又转为疑惑,只因那些人影只是一些白色围墙上的彩色倒影,不似活生生的真人,而且那些人影在动,还有微弱的声音从墙壁上传出来。

这种景象,实在与青儿所说的那种“电视机”或“银幕”非常相似,何当归感觉新奇,于是将杉木盒小心收进怀中,沿着甬道走下去。左右两侧都是动弹的人影,她时而往左转头,时而往右看,墙壁中人的说话声虽然感觉很遥远,不过好在她的耳力够好,再微弱的声音也能尽收耳底。

左边的影像率先震惊到了她,那背景物莫不是皇宫中的宫室?她前世曾扮成小太监随朱权进宫,所以绝对能认出,后面那一大片,都是未出嫁的公主的宫室。再往前走去,有个尖细的太监声音传来:“当公主当到这个份上,换成别人早就沉湖去了,她居然还在院子里唱歌,哎呦喂,听得咱家头皮发麻,再想到她的那张烧毁的脸,咱家就更倒胃口了!”

再往前走去,某座院子里,一个十多岁的头戴斗笠的宫装女孩儿一边抹泪一边唱歌,过了一会儿有人影从天而降,是个少年,看容貌依稀是少年时期的齐玄余。这么说,那宫装女孩儿,大约就是十公主喽。

“小十,”齐玄余笑着走近女孩儿,“你在找我吗?”

“你来了!”女孩儿惊喜地站起回身,低呼道,“你说只要我一唱歌,你就能从天上走下来看我,原来是真的!原来神仙哥哥你没有骗我!”

神仙哥哥?何当归不屑地哼一声,是神棍哥哥才对,才几岁大,他就开始骗小女孩了。

齐玄余从袖中取出一面黄铜菱花镜,递给女孩儿,笑着说:“送你的,照照吧。”

女孩儿立刻抹泪:“你什么意思?”

齐玄余又从怀中取出一个白色的折叠纸状物什,道:“这是我从其他神仙那儿讨来的东西,我给你戴上。”说着不管女孩儿同意不同意,一手捉住女孩儿的肩膀,一手挥下女孩儿的斗笠。不顾女孩儿的遮掩和惊叫,他捉住女孩儿的面颊,仔细地给她擦拭眼泪,用温柔的口吻说:“你不用觉得羞愧,变成这样不是你的错,何况神仙哥哥不是说过了么,我有一双天目,能瞧见你的真正样子,真正的你是非常美丽的。”

直到此时,那女孩儿都是背对着何当归,让何当归分外好奇,那女孩儿的脸究竟伤到什么程度。据她所知,那些火灾中救出来的人,若是脸被高温烤坏,那么整张脸上最脆弱的双目首当其冲,十有八九都会被熏坏。那女孩儿的眼睛是盲的吗?

齐玄余十四岁就入仕途,第一次面圣为皇帝卜筮就深得圣心,可谓前程似锦,他想要什么样的美女没有,为什么要对一个毁了容十公主如此殷勤。跟朱权那样的人混迹在一起,齐玄余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心慈之辈,难道就因为一点同情,他就冒险潜进公主居所,陪小女孩过家家玩?

何当归围着这副影像左右移动了几次,想换个角度看一看女孩儿的脸,可这些人影都是平面的,是墙上的一个倒影,不管她怎么转,都转不到女孩儿的正对面。正略感失望的时候,墙上的画面自发调转了一下,照到了齐玄余的背面和女孩儿的正面。

何当归的脸凑得非常近,而墙上突然变出女孩儿的正面来,且女孩儿的脸几乎是瞬间蹦到她的鼻尖上,登时吓得她惊叫着连连后退几步。那女孩儿的脸,密密麻麻地布着十几道深浅不一的旧伤疤,将一张雪白小脸毁得惨不忍睹……哪里是被火烤坏的?分明是让人用刀子划出来的!什么人这样大的胆子,敢拿刀子划花朱元璋女儿的脸!

何当归靠着右侧的墙壁做了个深呼吸,刚想再上去仔细看看伤疤下的那张脸跟自己有几分相似,恰在此时,她背后的墙壁却传来了一个让她汗毛竖起的声音,那是朱权的声音——

“真的……非杀她不可吗?我……不行,我下不了手。”

另一个声音接道:“她偷看了你与朱允炆的往来书函,又知道你当年在朱允炆和朱棣之间徘徊不定,待价而沽的旧事,连假装被朱棣绑架,顺势借兵给朱棣的主意,也是她帮你出的,一旦她生出丝毫的背叛之心,你将无力回天。难道王爷你要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女子,而将自身置于危险之中,将王霸大业置于不确定的危机之中吗?”声音低浑沙哑,带着一种让人听上去很不舒服的卷舌音。

“可是,何嫔对王爷忠心耿耿,十年来未有一丝一毫的忤逆举动,何况如今,她还怀着王爷的孩子。”何当归听出这个是明月的声音,缓缓回身,入目的果然是朱权,明月,还有一个高大的黑衣男人。那男人带着一张透明的冰面具,面具虽然透明,不过紧贴着脸戴,将面部压得变了形,所以完全看不出本貌。

明月蹲在房间一角,整理着一地彩色弹珠,何当归知道那个是伍樱阁的情报珠,每一粒打开都有一条情报,根绝颜色和大小来区分情报类别和重要程度,最低级别是黄色,最高级别是紫红色,以前何当归也参与过情报集中与分发工作。明月手中搓着一颗弹珠,扭着头说:“女人生了孩子就像树扎了根,她已经变成王府的一棵树了,怎会对王爷有异心呢?高先生你说娘娘私会男人,却拿不出一点证据来,我看你就是挑拨离间嘛。”

黑衣男人嘶嘶笑道:“一个奴才,也配跟本相讲话,王爷,你宁王府的规矩去哪儿了。”

朱权哼了一声,摘下案上一株橘树的柑橘,问:“她除了在西街的悦来老店订房,还有其他异常举动吗?有男人去跟她私会吗?”

何当归打量这个朱权,听明月说她“怀着孩子”,那么,这就应该是她遇害半年前发生的事,此时的这个朱权非常年轻,与幻梦无香阁中见到的那个简直差了二十岁……可见无香阁中的那个中年朱权是假的,无香阁中发生的一切都是假的。

黑衣男人再次发出难听的笑,高傲地说:“她是王爷的妾,不在房里绣花,却易容变装出府,还去客栈中包房间,这还不足够说明问题吗?本相也知道捉贼捉赃,捉奸捉双的道理,之所以没有做到那一步,只是为了顾全王爷你的颜面。王爷,凭你我的关系,凭本相的身份地位,你难道还信不过我吗?我与那女子无冤无仇,好端端地我冤枉她做什么。”

何当归蹙了眉,她怀孕的时候变装出府?去悦来老店包房间?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可那一回她是为了……

朱权抬手挥走角落中观望和支棱着耳朵倾听的明月,吩咐说:“我想跟宋先生喝茶下棋,你去九兰苑打点一下。”明月恋恋不舍地走了,口中嘀咕着,“宋先生死了好多年了,为什么常常要跟他喝茶下棋。”

何当归知道,他们口中的宋先生,是有着“赛陆羽”之称的当世第一茶艺大家宋友。当年朱权被封为宁王,去大宁赴任的时候也带上了受过膑刑而不能走路的宋友,将他安置在王府的九兰苑中,只要一有空就去找他品茶对弈。宋友是她的茶艺师父,教过她两年茶艺,后来在建文三年病逝。

他死之后,朱权大感惋惜,叹曰失一知己,何当归给朱权泡茶喝,朱权又叹曰,以后再也尝不到宋友那道云雾茶的味道了。何当归听说朱权常常跑去九兰苑缅怀宋友,一个人在那里下盲棋,她大感不服,所以日夜苦练茶艺棋艺,终于小有所成,能跟宋友比肩了。

不过,宋友是一个堪透红尘的苦行僧,他的棋和茶没有欲念,处处透着从容,而何当归虽然技法达到宋友的高度,却是失之尖锐锋利,争强好胜之心太重。这些评论都是何当归这一世重新研究茶与棋时得出来的,上一世的她被自己的心蒙蔽,还一直在为自己的高超棋艺而洋洋得意呢。

不管是琴棋书画,还是诗酒茶花,再高雅的东西,一旦沦为争宠和博取别人欢心的工具,就与哗众取宠的一般滥俗戏法也没什么区别了。棋下得再好,也不过是别人棋盘上的棋子罢了,生死都是别人一句话说了算。她望着墙上的人影讽刺一笑,朱权下不了手?他不忍心杀她?可最后杀起她来,他可一点都没有手软的意思哪。

明月走远后,朱权回身,对那黑衣男人说:“咱们先不谈何嫔了,她的事我会妥善处理,假如她真的失节或生出背叛之心,我第一个就不会放过她。高审君,你这次出海有什么收获?方其部的人马联络齐备了吗?”

“为什么不谈何嫔?我就是为何嫔的事来找你的,为什么不将此事处理明白?”黑衣男人冷哼道,“王爷,你可莫要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忘了我们蒙古人的骄傲,忘了国破家亡的耻辱,大好江山跟一个碍眼的女人比起来孰轻孰重,你都不会分了吗?”

☆、第278章 要何嫔的人头

何当归凤眸圆睁,那个黑衣男人说什么?莫要忘了“我们”蒙古人的骄傲,忘了国破家亡的耻辱!

他话中的意思莫不是,朱权也是一个蒙古人?怎么可能,朱权是朱元璋的儿子,这一点应该是没有疑问的吧,从他对朱元璋的那种复杂的感情,从他与朱元璋一般无二的狠辣无情,对女人极其蔑视,动辄就辣手摧花,这些都肖似了皇城中的那位九五之尊。|全手打小说|朱权怎么可能是蒙古人?

朱权皱眉说:“高审君你不要太过分,就算你是前朝旧臣,也要掂量好了再同本王讲话,江山和女人孰轻孰重本王三岁就会分了,用不着你在这里说教!”

那个叫“高审君”的男人冷笑道:“原来如此,王爷的翅膀硬了,用不着臣下了,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在临告老还乡之前想跟王爷讨一样东西,有了此物,臣下走也走得安心了。”

“什么东西?”朱权负手看着窗外问。

高审君亦负手看窗外,那里吊着一根金杆,上面拴着一只绿毛红嘴的鹦鹉,他沉声喝道:“何嫔的人头!臣下要何嫔的头!”

那鹦鹉是个聪明的学舌小东西,闻声立刻跟着叫唤:“要何嫔的头!要何嫔的头!”

朱权剑眉一紧,问:“为什么?你方才不是还说从来不认得她吗?为何现在又要她的人头呢?此事我自有定论,审君你无须插嘴多言,我也没有要将你置闲的意思,咱们的大业任重道远,本王还有很多地方要倚重于你呢。”

高审君的声音带着冷笑的意味:“王爷,说来说去你就是不肯杀何嫔,本相记得九年前,王爷还是一个行事果断,从不残留后患的狠角色。你的下属为了找到叛将而屠村,杀了不少老弱妇孺,你表面将他发落,暗地里却用别的死囚将他替换,并将他转移到伍樱阁,从此更加倚重。可见,你也是一个懂得杀伐决断,并且欣赏有杀伐决断气概之人的人,怎么现在反而对一个何嫔下不了手了呢?”

朱权默然半晌,答道:“她肚子里有我的孩子,虎毒不食子,因此我不能杀她和孩子。”

“孩子是不是你的还要另日观之,”高审君阴险地说,“瞧她的肚子也不小了,马上就快生了吧?那本相姑且在王府中多住几日,等王爷的何嫔生出孩子,再向王爷讨她的人头。”

此时,打鸡血一样的窗外鹦鹉还在叫嚣着:“嘎!嘎嘎!要何嫔的头!要何嫔的头!何嫔的人头!”

朱权慢吞吞地拒绝道:“孩子生出来要亲娘照顾才好长大,没人比亲娘照顾得更周到,因此她的头我不能给你。”感觉到身边男人身上迸发的怒意,朱权又转而说,“不过,倘若查出她真的背叛了本王,本王会铲除这个祸患,不让她坏了咱们的大计,到时保管让审君你满意就是,只要她的人头岂非便宜了她。”

“哦?”高审君好奇地问,“王爷有什么更好的刑罚?本相讨教两招,也好回锦衣卫府炫耀炫耀。”何当归眸心一抬,凝视这个冰面黑衣人,原来他是锦衣卫?

朱权把手中柑橘凑到鼻端上,轻嗅着说:“本王说了,孩子不能没有亲娘,因此她的命要暂且记下,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倘若她变心了,本王会用热炭烧坏她的嗓子,让她说不出话,不能将消息外泄;再用烟熏坏她的眼睛,让她不能读阅书信;最后,本王会亲自捏断她的手筋脚筋,让她从此不能执笔。这样,咱们的机密就不会外泄了。”

何当归听得心中发恨,那种热炭灌喉而过的痛楚再次涌现,让她发出一阵战栗。好狠毒的朱权,我为你出生入死,何曾有过半分对你不起的地方?!

而高审君却听得不甚满意,冷笑两声,道:“只是这样?我还以为王爷又什么新玩法呢,没想到都是本相用腻了的招数,忒叫人失望。王爷你的法子听上去无情,却对她处处留情,还留着她的花容月貌和温香软玉,还继续养在王府里,莫非你还想同她温存吗?本相就是要何嫔的人头,王爷给是不给!”

“要何嫔的人头!嘎嘎!要何嫔的人头!”窗外鹦鹉扇着翅膀,边跳边叫。

朱权眸心骤缩,手中柑橘扔出去,连空中的行进轨迹都未见,窗外的绿毛鹦鹉已然没了脑袋,从黄金架上掉下去,挂着细细的脚链在空中晃荡。朱权咬牙道:“你不要得寸进尺,忘了尊卑,你只是我母妃的一条狗,凭什么要我爱妾的人头!”

高审君发出尖锐的笑声,听起来就像某种动物的叫声,他点头道:“原来王爷还记得细叶郡主杨花,她背着‘水性杨花’之骂名抛弃她的夫君跟了朱元璋,又以倾国之姿侍奉朱元璋那个老混蛋,最后为了保全你而身首分家,把复国的希望寄托在你身上,到如今,难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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