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国王上岗说明书-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姜重黎简直要气疯,“这么说起来你自己还不是一样,煮粥给我吃,还说些什么永不分离之类的话,殷勤起来比老板厉害多了,你说,你是不是更加图谋不轨?”
贼人转开脸,眼睛看向别的地方。
“总归,随便动手打人就是不对的,你听到没有?”姜重黎伸手扳住贼人的下巴,将他的脸转向自己。
贼人的皮肤凉滑清澈,触感如同玉石一般。
“呵,”似乎姜重黎的话十分可笑一样,贼人竟然冷笑出声了,“手背红一块的程度,就叫动手打人?我若是当真动了手,他还能有个囫囵个,都算稀奇。”
姜重黎瞪着贼人,好半晌说不出话来。
“……你,你回家等我吧,别跟着了,我下了班就回去。”
“为什么?”
因为怕你继续发狂犬病啊!
光是和小吃店的老板拉拉手,都能是这个反应,姜重黎简直不敢想,贼人跟着自己上班,会有什么后果。
他和同事们乃至公司老总都处的不错,平时大家开玩笑搂脖子抱腰也是常有的事,此贼的存在大家又注意不到,万一他发疯,把同事们挨个揍一遍,那画面简直美得不忍看。
“我不回去。”贼人说。
“不许跟着我!”姜重黎火大的很。
“你不愿意做我的国王,我没必要听你的。”贼人的态度十分冷硬。
一阵风吹过,带来滑行的气音,轻轨车进站了。
姜重黎呆了呆,看了眼手表,他没赶上这趟车,上班已经迟到了。
肚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姜重黎面无表情地打开纸口袋,掏出炸得金黄喷香的面果子,机械地往嘴里塞。
一口,一口,味如嚼蜡。
贼人看着他吃,问:“好吃吗?”
姜重黎说:“不知道。”把口袋给贼人递过去。
贼人伸手捻了一块面果子,薄唇轻启,咬了一口,说:“还凑合,没有我做的好吃。”
姜重黎塞饱肚子,瞪着贼人,突然运气大吼:“我的全勤奖啊啊啊!”
路人们见他对着空气发出如此凄厉的悲鸣,纷纷加快了脚步,并报以同情的目光。
姜重黎吼完,恶狠狠地对贼人道:“你给我滚!”
“付我路费,就走。”贼人十分干脆。
“不给亲!”姜重黎严词拒绝。
“也不是非得亲吻……”
“更不给吃,你想都不要想!”
贼人思索了一下,说:“身为国王,赋予他人元精之气,应该是一项十分基本的技能,如果你主动给,而不是由我来索取的话,应该就不必做那些令你不好意思的事情了。”
“怎么做?”姜重黎眼睛一亮。
还有这种好事,只要能不亲不啃的将贼人弄走,损失些那什么元精之气,简直完全不是事儿。
“不过……”
“你又不过什么啊。”姜重黎的心脏不喜欢坐过山车,太呼悠了。
“不过我并不知道具体方法,那毕竟该是国王的专属技能。”贼人道。
姜重黎发愁了,与转世活佛不同,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国王,也完全不会什么国王技能。
贼人看了看他,状似不经意地说:“曾经听闻,有种类似教你如何当国王的,说明书一样的东西,被保存在一间商店的保险柜里。重黎,你只要去看看这份说明书,就能掌握赋予元精之气的技能了。”
“真的?”姜重黎简直大喜过望。
“真的,”贼人十分真诚地点头,“到时候,你给路费,我走人,你就能继续安安心心上班,拿全勤奖,拉小吃店老板的手,再也没有人来捣乱了。”
“好好!”姜重黎连连点头,“事不宜迟,商店在哪里,我们现在就去。”
说着,就掏出手机,捏着鼻子打电话请病假,反正已经迟到,干脆今天一整天都贡献给贼人好了。
贼人看着他,目光沉沉,笼罩在兜帽阴影下的唇角,逸出一丝得逞的微笑。
“好了,走吧。”姜重黎请完假,拉起贼人。
贼人与他牵着手,往回去的路走。不一会儿,进了街边一家五金店。
“就是这儿?”姜重黎十分诧异。
“不是,”贼人摇头,“买点东西。”
姜重黎不是很懂这些,在一边看着,贼人在店里逛了一圈,挑挑拣拣,装了一大篮子各种稀奇古怪的工具和材料回来,去结账。
店员只是看了他一眼,就十分平常的问:“现金还是刷卡?”
“刷卡。”贼人说,翻手递出一张黑色的卡片。
店员结完账,把东西装好,递给贼人,“慢走。”
贼人提着东西,又牵了姜重黎的手,说:“好了,走吧。”
姜重黎惊讶地张大嘴,“他怎么能看见你的,他也是国王?”
贼人笑了下,捏捏姜重黎的手指,“怎么可能,国王只有你一个。之前跟你讲过,他们不会注意我,是因为一种名为‘忽略’的技能。而‘忽略’的程度,是可以控制的,对小吃店老板他们来说,忽略掉的,是我整个人的存在,对刚才的店员来说,忽略的就只是我不平常的外表罢了。”
姜重黎顿时觉得这技能十分有趣,简直太方便了。
要是他也会这种技能,岂不是就能想去哪里去哪里,想干什么干什么了么。
“啊。”
“怎么?”
姜重黎四下看看,小声说:“其实,你去买东西,不付钱都可以的吧?”
“对,如果我想,他们根本发现不了。不过,那样不好。”
“的确,那样不好。”姜重黎心想,此贼其实也挺好的。
贼人侧头看他,又意味不明地弯了弯唇角。
然后,贼人牵着姜重黎的手,直接将人牵回了家里。
“怎么回来了?”姜重黎傻眼。
“你昨天没有睡好吧,半夜的时候把你折腾醒了,至于失去元精之气后,你更是昏厥的,那算不得睡眠。你先休息一下,补补觉,商店下午去也来得及。”
“不,还是趁早。”姜重黎怕夜长梦多。
“我也有东西要准备一下,”贼人示意一下他买的那堆五金用品,“睡吧,到时候我叫你。”
姜重黎还真有些困了,不再坚持,脱衣服往床上一躺,立刻就睡着了,也不知道要堤防贼人一些。
贼人看看他,慢慢走过去,给他掖了掖被角。
姜重黎再醒来的时候,屋里阳光正好,贼人坐在电脑桌前,摆弄着什么东西,太阳给他沉黑的身影镀上一圈明亮的金边,宛若天神一样。
姜重黎怔怔看着,好半天移不开目光。
然后……
“啊——我的电脑!”姜重黎惨叫一声,扑到电脑桌前,看着桌上那一坨奇形怪状的破烂,欲哭无泪。
这恶贼,竟然拆了他的电脑!
就算只是一台二手机,那也是他的宝贝啊,盘里面存着多少能见人和不能见人的好东西呢,怎么只是闭眼睡了一觉的功夫,就尸骨无存了啊。
拆人电脑,犹如杀人父母,此仇不共戴天!
姜重黎咆哮一声,抡起拖鞋去与恶贼拼命。
贼人单手就钳住了他的双臂,轻而易举将人搂着,制止了他的暴行,然后摸了摸他的后脑勺安慰。
“没坏,保证比之前更好用。锅里有土豆炒饭,你去吃完,咱们好办正事了。”
姜重黎强忍着泪奔的冲动,再一次坚定了必须把恶贼弄走的决心。
吃完饭,穿好衣服,姜重黎简直是迫不及待,要狂奔向那个救命的商店。
贼人给姜重黎塞了一个小小的入耳式耳机,姜重黎抽抽眼角,那貌似是他的蓝牙耳机,但看上去又有些不同,难道也被拆过了?
贼人启动了桌上那堆破烂,被拆解出来的显示屏居然亮了,显现出姜重黎周围的画面。贼人似乎不大满意视角,又调整了一下,鼠标一摇,姜重黎周围三百六十度的影像一清二楚,就像玩3d游戏一样。
姜重黎惊恐地看着,没想到贼人竟有如此技术,简直黑科技。
“好了,重黎,你可以出发了。”贼人道。
“去哪儿?”姜重黎茫然问。
贼人一指床下,“钻进去。”
姜重黎低头一看,床底下的地板上,不知何时,竟然被开了一个黑黝黝的大洞。
“等等,这是怎么弄的,去商店为什么要钻洞,还有这洞是通到哪儿的啊?”
“你不是问我,你究竟是哪国的国王么,”贼人伸手覆上姜重黎的屁|股,“现在,就去亲眼看看你的王国吧。”
说完,用力一推。
姜重黎惨叫一声,一头栽进洞中。
第4章 雨夜
姜重黎掉了下去,掉的时候,内心是几近崩溃的。
他家住三楼,三楼!
三楼的地板上开了个洞,人掉进去,能掉到哪里?
答案当然是二楼啊!
掉人家地板上,顶多也就是疼一下,但是,根据自家房间布局来看,他很可能会直接掉到人家二楼住户的床上。
万一床上还躺着人,那可是满身长嘴都说不清了。
就算人家不计较这个,但平白把人家的天花板凿穿了,他也根本落不了好。
这回,十有八|九是要挨揍。
姜重黎努力思考,什么样的赔礼道歉形式能让二楼住户原谅自己,以及贼人。要不,让贼人做顿大餐给楼下吃,外加负责把房顶修好,再给装饰得漂亮一些。事情是贼人搞出来的,他手艺又好,没有不让此贼负责的道理。
不过,下落的时间似乎有些久,怎么还没有到底?
突然,他的身体遇到了一层阻力,黑暗中,什么都看不见,阻力像一块巨大的果冻,把姜重黎整个吞噬进去,强烈的压迫感袭来,皮肤骨骼乃至内脏器官,全都被疯狂地碾压,那一瞬间,姜重黎感到,字面意思上的,他的脑仁爆炸开来。
然后,灵魂像摆脱了某种无形的桎梏,欢欣逸出,阻力接触到他的灵魂,陡然间温柔起来,轻轻围拢在他身边,隐约一丝喜悦的情绪。
被刻意遮蔽掉的往事,在无拘无束的灵魂面前,全部渐渐清晰。
……
小小的姜重黎,捧着一碗汤圆,与高大伟岸的男人面对面坐着,一起吃饭。男人的身体力量极为强大,元精之气浩浩荡荡,充沛无边。满溢出来的元精之气,在他身周如同太阳光辉一般辐射,星星点点的化为一个个小小的光团,散逸到空气中,再慢慢消失不见。
只要是生灵,就会因为生命活动,不断向外散发热力,这股热力无形无影,离体之后,会慢慢消散在天地间,但姜重黎能够看见它们,不仅能看见,还能触摸到,并且十分清楚,它们到底有多么美味。
一个光团飘飘摇摇,落进他的碗里,与其它白白胖胖的汤圆混在一起,在清亮的汤水中,翻了个个,姜重黎咽了咽口水,瞪着如此嚣张的光团子,张开了嘴。
“重黎,控制自己。”男人说。
姜重黎死死咬住舌尖,用勺子把光团扒拉到一边,舀起它旁边的一个白胖汤圆,送进嘴里。
这汤圆,什么味道都没有,蜡一样。
姜重黎吃着,像一个正在执行任务的机器人,机械地咀嚼,机械地咽下去。
大手温柔地摸了摸姜重黎的头,“我知道,吃掉它们是你的需要,也是本能,但重黎,有些时候,本能并不天然意味着正确。”
“嗯,秦山,我不会的,你放心吧。”
洛秦山刚毅的脸上,现出一丝柔和的笑,如同烈日化为暖阳。姜重黎呆呆看着,也露出了幸福的,傻乎乎的笑。
……
少年模样的姜重黎,死死拉住洛秦山的手,拼命哀求:“秦山,我一定要回去,我的国家,我的子民,他们需要我的帮助。”
“重黎,你从未见过你的国家,更未见过你的臣民,你根本不知道,他们现在是什么样。”
“但是,我感觉得到,他们在呼唤我,我必须回去……”
“那只是你的本能,而本能并非正确!”洛秦山厉声打断他,“没有人是生来就必须去履行某种使命的,重黎,你记住,你的人生能够自己选择。”
姜重黎从未被凶过,他呆呆看着生气的男人,泪水渐渐湿了眼眶。
洛秦山蹲下来,抱住少年柔软而充满弹性的身躯,将他的脑袋,埋进自己的颈窝里,“我好不容易才带你出来,绝对不会眼睁睁看着你回去。重黎,你和我在一起……除非我死。”
……
“洛科长,放弃抵抗吧,已经没有希望了,把人交出来,还能争取组织上的宽大处理。”
青年的姜重黎,与洛秦山一起,躲在一间废弃的工厂里。外面,直升机在天空中轰鸣,装甲车的履带碾压过碎石与水泥块,探照灯的光芒穿透雨线,将周围照得雪亮。
到处都是人,枪药味充斥于潮湿的空气当中,极为刺鼻。姜重黎的眼瞳闪烁着愤怒的火光,晦暗深沉。
他从没有伤害过谁,他时时刻刻都在克制,但是,这些人却仍然像围捕野兽一样,狩猎着他。
无知,愚昧,不自量力。
他是国王,尽管这里不是他的国土,他们不是他的臣民,但他,依然是国王。
与生俱来的傲岸,哪怕被日以继夜地压制,但那,依然是本能。
秦山希望他压抑天性,那么他便压抑,可对于眼前这些人来说,收起威胁到他们的刀剑,并不能换来友善与和平。
“重黎。”
姜重黎回头,看着脸色苍白的洛秦山。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秦山,秦山,一直是最为巍峨雄壮的高山,为他撑起天地。但现在,秦山被伤害了,被原本该是同伴的人,狠狠背叛,狠狠伤害。
不可原谅。
“重黎。”洛秦山看着他,一直看着,那么专注。
他脱下自己的长风衣,仔仔细细,为姜重黎穿上,“你快长得和我一般高了,就是还不够强壮,以后多吃些肉,不喜欢也要吃,知道吗?”
风衣穿在姜重黎身上,有些空空荡荡,竖起的呢料衣领,盖住了他的鼻子,姜重黎深深吸了口气,全是洛秦山的味道,又温暖,又安心。
真好闻。
“好好照顾自己,哪怕没有我在身边,你也要好好生活下去。”洛秦山的眼中,满满都是再也掩饰不住的不舍,依恋,与悲伤。
只是一瞬,洛秦山就抬起手,遮住了姜重黎的眼睛。
“重黎,忘了我吧。”他说。
黑暗袭来,乌云一样笼罩了姜重黎的心灵,这是失去意识前,洛秦山说的最后一句话。
秦山!
姜重黎猛地睁开双眼,死死攥紧了双拳。
原来,这才是他真实的过去。
后来,在那间废弃的厂房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没有被抓走,是洛秦山救了他,可是,洛秦山也再不曾出现过。
他明明说过,他与他要在一起,除非他死。
除非他死……
姜重黎遮住自己的双眼,就像洛秦山当年做过的那样,他的心中翻滚着无数黑暗的情绪,如同毒火,晦暗燃烧。
耳机发出电流接通的滋啦声响,紧接着,传来贼人性|感无比的低沉耳语。
“重黎。”
姜重黎浑身一震。
贼人的声音本就好听,此时通过耳机,音波在极近的距离直传到耳膜上,更添魔性,奇异地将姜重黎从心灵的深渊中拉扯出来。
“重黎,听到了吗?”贼人再度开口。
“……嗯,听着呢。”姜重黎强忍着用力揉耳朵,并把耳机掏出来丢掉的冲动,垂下眼帘。
他真的是国王,肩负着统御国家的天赋使命,洛秦山想让他过普通的生活,但这个努力,被那个夜晚粉碎了。
洛秦山不知所踪,而他,也回到了这个属于他的国度。
但姜重黎已不是少年,他看过冰与火,看过魔戒,王者的回归只会比片中更加血腥,更加艰难。他需要权力,需要力量,去寻找当年的真相。
那个雨夜,那间厂房,洛秦山到底干了什么,之后,又去了哪里……
无论生死,只有那个人,一定要找到。
“重黎,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贼人问。
“没事。”
尽管这是他的国度,但他从未在这里生活过,一切对他来说,都是未知的。无论有什么艰难险阻,他都必须自己解决,没有人可以依靠。
姜重黎深吸口气,开始打量周围的情况。
眼前这个……好像是床底板,他在床下?但应该不是他自己的那张木板床。
贼人选择的进出方式,实在很有个性,他怎么这样喜欢爬床底的。
姜重黎滚动一圈,从床下爬出来,发现自己身处于一间宽敞明亮的卧室当中,室内摆设简单舒适,最显眼的就是地当中的这张kingsize的大床。床上堆放着柔软的抱枕,都是小动物的形状。
“喜欢吗?”贼人问,似乎有些期待他的反应。
姜重黎没什么心情,看了一眼就不看了。
开门出去,四处看看,同一层还有几间客房,楼上一整层都是书房,酒棕色的书架上全部摆满了书,像个图书馆一样。
落地窗外,是一个宽敞的露台,蔷薇藤爬在露台的栏杆上,饱满的花朵水润妖艳,摇摇欲坠。
楼下是客厅与大厨房,餐桌上摆着金线玫瑰的英式茶具,三层高的a茶餐盘中,装着色彩鲜明的糕点与三明治。
“你的房子?”姜重黎问。
“我的就是你的,做我的国王后,这里就献给你,作为你的王室领地。”贼人道。
在西方世界,所谓王国,与大一统的华夏,是有着很大区别的。国家大体上由大大小小的贵族领地组成,贵族领主在领地中享有极大的权利,领主们向国王效忠,但贵族领内的民众,则只效忠于自己的领主。
这种体制,在现代社会逐步演化成为了联邦制国家,在许多西方国家,州政府依然拥有很大的权利,甚至包括立法权。
而王室拥有自己的直属领地,称为国王领,一般来讲,国王领才是一个国王能够完全控制的地方。
“我没有自己的国王领?”姜重黎挑眉。尽管这间欧式别墅十分豪华,但它是属于贼人的,只有答应了贼人的条件,姜重黎才能拥有它。
“没有。”贼人十分肯定地回答。
这就意味着,姜重黎这个国王,比光杆司令还要光杆司令。
“我的国家,根本不存在了,是么。”姜重黎说。
“名义上,我们仍然是君主制国家,虽然实际上王国的概念的确已经分崩离析,但贵族领都在,有领主,有领地,有领民。本来,我可以帮助你复辟,重新获得他们的效忠,享无边权利,但是你既然不肯接受我,一切也就都不用提了。”
果然,流落在外的王子被迎接回王国,然后在一群热泪盈眶的贵族的簇拥下,登上王位,坐享无数宫廷贵妇这种事,就只能是个童话而已。
“觉得有点儿惨?”贼人不怀好意地问。
“你说呢?”
“那就当我的国王吧,好吃的,大房子,庄园,超级跑车,豪华游轮,只要你想要的,全都都会属于你。”贼人再度诱哄。
“人手呢?我是说,穿西装带墨镜,扛着尖端武器,一声令下就扫平一片的超级特工甚至特种部队呢?”姜重黎现在对武装力量最感兴趣。
“这个么……”贼人似乎思索了一下,“你要是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认真钻研专业技能,登上国王职业的巅峰,获得国民的狂热崇拜,发动对外战争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应该不会那么严重。”姜重黎道。
推开大门,走入房子的前院之中,姜重黎回过头,看到三层的白色别墅建筑,在明媚的蓝天映衬下,美得好像明信片中的风景一样。
碧空如洗,没有pm2。5,这里不是他原本的城市,他真的已经到了另一个地方。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以及蹦跳的脚步声。
“重黎小心!”耳机中传来贼人的示警。
姜重黎赶紧低头,一个巨大的物体就从他头上掠了过去,某种毛绒绒的长条状东西,扫到了他的后脑勺,力道很大,甚至带起了风声,如果不是头低得快,这下挨实的话,不死也得脑震荡。
第5章 雪梨
姜重黎遭到袭击,顿时有些怒,他本就因为回忆起往事,心情极为不好,十分需要发泄发泄。
有人想揍他?来的正好。
姜重黎双手提起,握拳于胸,双脚前后站定,微微弯曲,以便灵活地跳动。
哪知道,对面的敌人,拳击姿势比他更加标准。
“!”姜重黎瞪着对方,面无表情。准确的说,是不知该摆出什么样的表情才好。
那个袭击了他的家伙,长着一张极为秀美的脸,大大的眼睛,三四层的双眼皮,眼睫毛又长又翘,又浓又密,羽刷一样呼扇呼扇。
然而就是这么个脸庞秀气的家伙,直直站立起来的身躯,却足足高达两米,雄壮的胸肌和背肌,使得那屈在胸前的上肢极为有力,但看上去最为危险的,却是这家伙的下肢,简直强壮到了恐怖的程度。
姜重黎毫不怀疑,自己若是被踹上一脚,该是怎样一个悲催的结局。
听说,这种家伙打架的时候,除了拳击,更尤其喜欢用粗壮的长尾巴支撑地面,然后双脚向前飞起,专门踹人家下三路。
“它是红大袋鼠,体型最大的袋鼠,也是大洋洲最大的哺乳动物及现存最大的有袋类。”贼人在耳机里科普。
“……我知道。”卧室里那堆抱枕中间,就有袋鼠,但作为抱枕,小袋鼠又毛绒又可爱,哪像眼前这只,如此威武雄壮,睥睨天下。
对,睥睨天下这个词绝对没有用错,瞧瞧那半耷拉着的眼皮,再瞧瞧水杏大眼里面那默默鄙夷的情绪,看着与羊驼的经典表情竟极为相似。
“红大袋鼠平均站立身高约1。5米,体重85公斤。可以轻易跳起3米高,9米远,并能达到时速60公里以上。你眼前的这只,各项基本数值翻倍,是红大袋鼠族群中当之无愧的王者,战斗经验极为丰富。”贼人继续科普。
姜重黎眼角一跳,慢慢放下双拳。
明摆着的,起冲突的后果就是他单方面挨揍,并且还可能冒着再也不能人道的风险。身为人类,与袋鼠打拳击,肉搏,太想不开,何必呢,何苦呢。
大袋鼠用鼻孔喷出股气,向前一个小扑,吓唬了姜重黎一下,姜重黎后退几步,有些明白了,“它是不是认为我入侵了它的地盘,在赶我走?”
“是的。”贼人回答。
“你之前怎么不早说,出门会被袋鼠赶?”姜重黎受够了贼人的不尽不实。
“我有准备,”贼人平稳地说,“你口袋中有我做的土豆饼,给它吃,它认得我的手艺。”
姜重黎掏掏外套口袋,果然掏出了一个食品袋。
袋鼠抽抽鼻头,疑惑地看着姜重黎。
“来,来。”姜重黎掌心捧着土豆饼,小心往袋鼠靠近。
袋鼠闻到熟悉的味道,放松了警惕,低下头,在他手里吃饼,温润的舌头,时不时舔过姜重黎的掌心,酥酥麻麻的。
趁着它吃东西,姜重黎另一只手伸过去,摸了一把袋鼠树叶形状的尖长大耳朵,耳朵柔软温热,毛绒绒的,十分可爱。袋鼠抬起眼睛,长睫毛呼扇,看了看他,没表示高兴,也没表示不高兴。
姜重黎胆子大了起来,又伸长手臂,去够人家覆盖着金红色水亮绒毛的长尾巴。
这回袋鼠不乐意了,相对短小的前爪轻轻推了他一下,姜重黎只觉一股大力袭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袋鼠的大双眼皮斜了他一眼,跳到一丛玫瑰花旁边,伸着鼻子去闻花香,不再理会那个愚蠢的人类。
姜重黎顺势躺在柔软的草地上,明明被推倒了,却觉得有些开心,他还从来没亲眼见过袋鼠呢,真是……太,太,太有意思了。不知道这只大袋鼠是男鼠还是女鼠,有没有育儿袋,小小的袋鼠幼崽从大袋鼠的肚皮袋中探出头来,好奇地往外面看,这个萌萌哒的景象,好想有机会近距离瞧瞧。
要是再能摸上一把,就更好了。
“它是你养的?让养吗?”
“不是,野生的,喜欢蹦进花园来调|戏玫瑰花,我顺手喂过几回,它就总来了。”
暖暖的阳光照在脸上,郁郁的心情一扫而空,姜重黎有些搞不清楚,自己的国家究竟在地球的哪里。掉落床底洞时遇到了奇怪的阻力,使得他在受到碾压的同时,也失去了对时空的认知。
那个阻力,很可能就是贼人口中的‘门’,此处有蓝天有袋鼠,难道……这是在大洋洲,门是机器猫的任意门?看来除了超级电脑技术,贼人还掌握着别的黑科技。
姜重黎的国王天赋,更像一种冥冥之中的感应,能够指引他的行为,类似动物的捕猎本能,却并不会告诉他具体的知识。
所以说明书的存在,才显得那么重要。
“商店的位置在这边,为什么不早说,非要糊弄我。”
“怕你知道了,就不来了。”贼人这回很诚实,“这边挺美对么,来一回不亏,我想,你看看这个国家,说不定就会喜欢了。”
姜重黎没有吭声,通过门的时候,巨大的阻力使他恢复了被洛秦山遮蔽住的记忆,这件事,贼人不可能知道,但误打误撞之下,贼人的目的却已经达到了。
此时的姜重黎,还怎么能把这一切都当作没发生过,然后回去做个平平凡凡的小小上班族呢。
洛秦山知道了的话,一定不会开心,但姜重黎这次,却不能当个听他话的好孩子了。
“既然是为了让你回家,才要去取说明书,那为什么你不直接和我一起过来呢?”姜重黎忽然有些奇怪。
“开一道能让你钻进去的小门,我还勉强能够做到,但要通过门,则需要消耗大量元精之气,你不给亲,我就不可能过去。”贼人解释,“至于你为什么能够自由通过,那是因为,你是国王。”
门中的阻力,的确在接触到姜重黎的灵魂之后,就变得友好起来,如果他不是国王,大抵是要一直对抗那股巨大的阻力,直到彻底通过门为止,亲身体验之后,姜重黎才明白了贼人有多不容易。
“走吧,去商店。”
贼人嗯了声,告诉他路线。
姜重黎出了大门,沿着门口的直路一直走,路两边没有别的人家,都是树林,树木很高大,翠绿的叶子间隐隐飘荡着蓝色的雾气。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